西方文化里對ends justify means是接受的,典型的例子就是基於英國司法體系的陪審團制度,使得法律可以被人們的感覺操縱,影片time to kill給了非常典型的例子。 影片描寫的情形在美國現實中發生的機率是很低的,屬於極端情況,但表達什麼文化是很明確的,用非法手段達到正義結果是可以接受的。而什麼算是正義,在不同人顯然有不同的看法。 比如恐怖主義與抵抗運動的差異,顯然不同人基於自己的利益有不同的解釋。二戰時期荷蘭抵抗運動被德軍認為是恐怖主義,因為其襲擊目標並不限於德軍,而是荷奸一類的人,而這些人並不是軍人,是平民。 但在荷蘭地下組織看來,任何打擊德國占領的行為都是抵抗運動的目的,都是正義和道德的。沒有這些荷蘭合作者的幫助德軍是無法有效控制荷蘭社會和經濟的。 如果說二戰後期盟軍對德累斯頓的導致30萬人死亡的轟炸屬於恐怖行為(直接針對非軍事目標和平民)沒有太多異議的話,如何看待同樣規模的魯爾工業區轟炸? 死者都是平民,但歷史學justify這件事是說這是支持德國戰爭的經濟成分。 那麼本拉登也公開說911事件是針對美國經濟主要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