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重要,還是文化重要?類似先有雞還是先有蛋,各執一端,都有理有據。學者戴木茅認為,僅注重製度無疑是徒勞,制度背後人的行為可能更值得關注,一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就道出了多麼真實的行為對於制度的瓦解!
老高按:法國社會心理學家、群體心理學創始人居斯塔夫·勒龐(Gustave Le Bon,1841-1931),寫於19世紀到20世紀之交的《烏合之眾》一書,最為著名,奠定了他不朽的地位,已被翻譯為近20種語言。我在十多年前,讀到中央編譯出版社2004年的中譯本(譯者為著名翻譯家馮克利),相見恨晚。 他的研究成果,這十多年來為中國廣泛引用。例如: 群體的無意識行為取代了個體有意識的行為,這是現時代最顯著的特徵之一。 在集體心理中,個人的智力差異削弱了,個性也消失了。異質淹沒在同質中,無意識的特點占了上風。 ……傳染性,它也會影響群體,決定群體會表現出什麼特點,有什麼取向。 一人獨處時,他可能是個有教養的人;一旦加入群體,他便成了一個野蠻人,兇殘、易怒,充滿暴力。 兩個基本要素構成了變化的基礎。一是宗教、政治和社會信仰遭到破壞,那是我們這個文明的組織成分;二是現代的科學和工業發明,創造了新的生存和思想條件。 對群體來說,最不公正的東西在現實生活可能是最好的。如果它同時還很不顯眼,表面上看來很輕鬆,那就更容易被接受。 獨處的個人能控制自己的反應能力,而群體卻缺乏這種能力。 …… 他對群體心理學的研究結果,在網絡時代也以新的形式表現出來。人們在網絡上往往匿名或化名,宛如戴上面具,這與廣場上成千上萬彼此不相識的人聚在一起,有類似之處;其社會心理有類似之處,行為方式也有類似之處。 在研究中國百年來的群眾運動以及社會轉型的成敗問題時,這一問題或許不是最重要的因素,但絕不是最不重要的因素。我們見到多少大規模的運動,事後分析可以頭頭是道,“應該如何如何”,但身在其中,卻難以達到最佳結果——甚至最終得到最壞結果。 下面轉載戴木茅的這篇《集體理性與政治生活》,就涉及這一難題,也涉及“囚徒困境”。 博弈論中的“囚徒困境”為人熟知——1950年,由蘭德公司梅里爾·弗勒德(Merrill Flood)和梅爾文·德雷希爾(Melvin Dresher)擬定,由顧問艾伯特·塔克(Albert Tucker)以囚徒方式闡述,並命名為“囚徒困境”。後來普林斯頓大學那位瘋教授納什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納什均衡”理論,也與此有關。在這裡,我也問問萬維許多高明之士,當您處在這一情境中—— 不幸您和另一人被捕,但警方沒有足夠證據指控你倆有罪。於是警方分開囚禁,向你倆提供以下相同選擇: 若一人認罪並作證檢控對方,而對方保持沉默,此人將即時獲釋,沉默者將判監10年; 若二人都保持沉默,則二人同樣判監半年。 若二人都互相檢舉,則二人同樣判監5年。 那麼,您會如何選擇?
集體理性與政治生活
戴木茅,《中華讀書報》
《烏合之眾》(勒龐著)對於支持民主的人來說的確是一本令人沮喪的書:在一系列研究之後,作者得出的結論竟然是“群體總是受無意識因素的支配,他們只不過是一群喪失了理性的烏合之眾”!雖然本書寫作於19世紀末,但是這種以科學研究的方法冷靜地反思群體的觀點,直至民權日益興盛的今天依然值得關注。 其實從歷史上看,無論東方還是西方,群眾從來都不是政治生活中的主角。在中國,基於君權天授和群氓無知的觀點,奉天承運的天子之治從來都是理所當然的,即使是最有民本情懷的孟子強調了“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但他所要表達的也只不過是“百姓的權利要得到君主的保障”——沒錯,人民擁有權利和人民擁有權力完全是兩回事。至於西方,也大抵如此。早在古希臘,柏拉圖推崇的哲學王的統治就是精英之治;亞里士多德雖然為群眾做了辯護,認為多數之治是可取的,但他最倡導的中產者執政的共和政體也不是今天所說的人人有權做主。隨着文藝復興中對人的重視,尤其是到了啟蒙運動中對理性的推崇,人們逐漸意識到,理性是存在於每個人身上的能力。既然經過反思人就能夠做出對自己有利的決定、並可希望由此過上一種比較好的生活,那麼,命運顯然掌握在自己手裡比掌握在他人手裡要靠譜得多。至此,大眾政治構成了對精英政治的有力挑戰,民主成為了流行的政治話語,群眾走上了政治的舞台。 可是,群眾的政治之路走得並不順暢,18世紀兩場著名的民主事件對其提出了挑戰:其一是轟轟烈烈的法國大革命,面對着革命的動盪,柏克心有餘悸地討論着這場運動對於社會秩序的衝擊以及對於傳統的破壞;其二是美國聯邦政府的建立,精緻的三權分立為民權提供了保障,但是托克維爾依舊擔心民主政府擁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從而形成“多數人的暴政”,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保障權利的制度反而可能成為壓制權利的工具。可以說,法國革命是個行動中的困惑——為什麼善良溫和的人民在熱血沸騰的革命中膨脹成了暴戾之徒?而美國問題則是個技術上的難題——究竟什麼樣的制度才能保證以人民為主角的政治給予人民幸福生活?這兩個問題歸結起來就是對人性的分析以及建立其上的政治制度的設計。 面對這兩個問題,勒龐的回答卻給民主制度帶來最釜底抽薪的一擊。既然理性是民主興盛的人性論基礎,那麼理性思考、獨立判斷、審慎地決定共同生活就是群體的要義,可問題是,理性的個人結合在一起就是理性的群體嗎?勒龐堅定地說:不。 雖然勒龐也認為個人擁有理性,但是他發現,一旦聚集成群體,人們就會喪失自覺的個性,他們易受暗示和輕信,總是處於一種期待注意的狀態中,“最初的提示,通過相互傳染的過程,會很快進入群體中所有人的頭腦,群體感情的一致傾向會立刻變成一個既成事實”,“人云亦云”“聽風就是雨”的古語是對這一現象做得最好說明。而且,由於積聚的力量要遠遠大於單獨個人的力量,所以群體中的人常常會做出許多個人不會做出的舉動。想想納粹的殘暴、日軍的滅絕人性,手舉屠刀的施暴者本來可能只是一位心地善良的平民,但是在戰爭機器的刺激下而變得瘋狂。群體不但在觀念上受無意識因素支配、在行動上具有巨大的能量,更要命的是,他們的情緒誇張而又單純,這就使得他們容易被極端的感情打動卻極少懷疑,所以,“誇大其詞、言之鑿鑿、不斷重複、絕對不以說理的方式證明任何事情”就成了公眾集會上演說家們慣用的技巧。希特勒的宣傳部長戈培爾正是深諳動員之道,才大言不慚地聲稱“謊言重複千遍就是真理”“我們的宣傳對象是普通老百姓,故而宣傳的論點須粗獷、清晰和有力”,至於什麼應該是真理則是無關緊要的,因為這完全服從於策略的心理,而“報紙的任務就是把統治者的意志傳遞給被統治者,使他們視地獄為天堂”。到這裡,勒龐的研究似乎足夠讓人絕望了,在集體無理性的基礎上,除非人們能夠破除群體中彌散的觀念誘導——也就是說,促成集體理性的形成,否則,人們大概只能把幸福生活的期望寄託於聖君賢相之上了。 就在勒龐的作品問世半個世紀後,奧爾森在《集體行動的邏輯》中展現了另一種類型的集體無理性。與勒龐不同,他發現理性的人們常常各行其是,這種單獨的行為匯集起來也會導致集體無理性。舉個簡單的例子,大家門前有一個湖,每個人都可以去捕魚,人們為了使自己獲得最多收益,當然要拼命的捕撈,但是所有這些理性人湊到一起,最後的行為卻是毫無理性的竭澤而漁。暫時拋開公共物品的開放性不談,單獨思考為什麼奧爾森筆下的研究對象不容易受他人影響很重要,可供解釋的一個最簡單的理由是:理性人對於眼前關乎自身的利益毫不含糊,很難為他人所打動。當代,哈佛大學教授桑斯坦在《網絡共和國》中甚至進一步證明,即使是交流與討論也很難讓各執己見的人們改變自己的觀點,比如在網絡中,人們總是願意選擇與自己觀點相同的人們加以關注,當他們身處由相同觀點組成的人群中,則更容易加強自己的信念。 這樣我們似乎可以暫時總結如下,導致集體無理性的原因大致有兩種:一種是針對特殊(尤其是與個人利益相關的)問題,理性人不容易被他人影響,各自為政結果出現理性的盲區;另一種是對於模糊性問題,人們很容易被演講振奮得群情激昂。勒龐在文中研究議會群體時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他發現:議會成員常常對一些特殊的、與其利益相關的問題固執己見,而對於一些一般性問題——比如推翻一屆內閣、開徵一種新稅等,則不再有任何固定的意見,領袖的建議能夠發揮影響。 那麼,究竟該怎樣解決集體理性在政治生活中的缺失?目前普遍的看法是進行選擇性激勵,或者加強溝通和對話,充分形成“信息市場”,從而造就真正的公民社會。這確實是較好的路徑,可是面對中國問題時,僅僅以理性來說明和解決問題並不圓滿,以理性和非理性為基礎來進行制度設計,其實是西方近現代以來的事情,而在中國傳統的話語中,人性思考的出發點是性善與性惡,一系列制度措施也是由此安排起來的,這也就給我們提供了思考其他人性假設的可能。更重要的是,在中國若想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活,僅注重製度無疑是徒勞,制度背後人的行為可能更值得關注,一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就道出了多麼真實的行為對於制度的瓦解!所以,集體理性對於中國政治生活來說很重要,但也許只是一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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