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这个修宪的人可以表达观点,而支持的人就没有权利表达?这是什么逻辑? 为什么就假定那些投赞成票的人就一定是违心的? 其实从表达方式上不难看出人品的区别,对于一切支持中国政府政策的人冠以类似五毛之类的称呼直接针对人攻击,而这种表达的潜意识是只能有一种观点,其他都是反动的意思。这是典型的文革手段,可见世界观形成时期的重要性,和在人品上的表现。 对于这个修宪,你可以说这是集权在个人的体现,但就不允许他人更看重政策持续性和可预测性的思维?难道这个世界对任何事物就只能有一种解释? 人们做决定是基于成本的,集权是一种成本,而失去政策的持续性也是一种成本。那种成本更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衡量标准不同,这个不难理解吧? 而不同的标准导致不同的结论,哪个更符合现实社会需求,显然也会有不同的解释,但关键词是“不同”。怎么到了这里,就变成了不能有不同,只能是一种结论的模式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