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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日誌正文
楊奎松:《毛澤東傳》作者自辯很不專業 2018-07-05 08:52:51

  “潘楊之爭”涉及大量史料,專家學者若非長期研究毛澤東者都很難置喙,我們業餘歷史愛好者更難從學術上判斷是非。但從雙方爭辯攻防中,我學到如何甄別檔案、比較史料;如何提煉論斷、說服民眾如何既反駁論敵又尊重對手……收穫不小

  老高按:前幾天連續轉載了楊奎松批評潘佐夫《毛澤東傳》、潘佐夫對楊奎松的回應等幾篇長文,今天再轉載楊奎松半年之後(今年春天)發表的對潘佐夫回應的回應。至此,“潘楊之爭”文章暫且發完。
  但論戰是否就此結束,則很難說。楊奎松此文結尾時說:“限於篇幅,後面他(潘佐夫)關於西安事變、洛川會議、新民主主義、任弼時、七屆二中全會、朝鮮戰爭等史實錯誤的辯解,只能留待以後有機會再做回應和剖析了。”或許他還會繼續寫;而且潘佐夫也有可能會再回應、辯駁。我看到之後當再來轉載。
  “潘楊之爭”涉及大量具體史料檔案,就是在專業研究人士中,若不是長期研究毛澤東的人都很難置喙,我們這類業餘歷史愛好者,當然是更難從學術上判斷是非的。但我還是讀得興味盎然,從雙方爭辯的攻防進退中,學到如何遴選、甄別檔案史料;學到如何對史料比較和研讀,提煉出最接近事實的論斷;學到如何準確表述自己的觀點來反駁對方、說服讀者;學到如何敏銳發現論辯對手的事實錯誤和邏輯破綻,予以反擊;學到如何既反駁對方的觀點,又對對方保持尊重,不失學者分寸和風度……收穫不小!
  尤其是,他們所爭論的問題中,有幾個是我一直比較關注的,例如:1926年3月20日的中山艦事件;1930年共產國際對中共負責人李立三的處置過程;1935年6月中旬一、四方面軍會師後雙方爭權經過……雙方的爭論對我更有吸引力。
  不知是否算有點自吹:在讀雙方文章過程中,我也能“獨立”發現若幹事實和論證的漏洞,後來讀另一方的回應時,發現我所認為的那些疑點,有的果然被抓住並駁斥,有的則還沒有。例如今天轉載的這一篇,我就發現楊教授在論證中也留下了說輕一點是誤解、說重一點是曲解對方觀點的瑕疵。
  前兩篇文章很長,注釋繁多,為閱讀方便,我刪略了注釋。今天轉載的下面這篇文章稍短(但也有一萬多字),注釋不算太多,我就保留了。


  著史切忌過急、過糙——對潘佐夫《回應》的回應

  楊奎松,愛思想網,原文刊載《近代史研究》2018年第3期)
  
  很高興看到潘佐夫教授對我書評的回應,儘管他的回應過於情緒化,而我讀下來還是有所獲益,注意到我也有不夠仔細的地方。照理我不應再作回應,只可惜,他的回應或因用力過猛,出現了多處無中生有和否認事實的情況,涉及史實的回應多數表現得很不專業,因此我還是不得不有針對性地稍做說明。
  關於無中生有,比如他說“楊教授聲稱,他比較了我的各個版本的《毛澤東傳》(除德文版之外)”(注1)事實上我在評論中從未如此“聲稱”過。至於為辯白而否認白紙黑字的事實,就做得更過分了。比如我指出其俄文版譯本(簡體中文版)與英文版譯本(繁體中文版)無論在內容上還是在對傳主的認知與評價上,都有明顯差別,這是從其兩個譯本的序言(緒論)、後記(尾聲),以及兩個版本目錄和正文的譯文表述,包括從其簡體版比繁體版多出的十幾萬字中很容易看出來的。(注2)
  他在回應中卻信誓旦旦地表示:二者“沒有什麼差別”,還反過來諷刺我說:“從各種跡象來看,楊教授的英語能力有限,而他的俄語能力則完全沒有,這可能是他沒有意識到的問題。”(第105頁)然而就在其《回應》的篇首和正文中,他又幾度提到他不能接受這個簡體版存在的一系列翻譯錯誤特別是對“最敏感的部分”的剪輯和改動。也就是說,他是清楚知道兩個版本有明顯差異的。
  對他所謂的“剪輯和改動”我想要說的是,這個版本是潘教授自己認可、授權出版的,出版後潘教授拿了版稅,參與了新書發行宣傳活動,為什麼他在長達一年時間裡未曾發表過隻字片紙的聲明,只是看到我的書評後他才宣布“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做了很多違反我和出版社之間協定的剪輯和改動,我不能接受這些剪輯和改動”(第112頁),同時把自己書中出現的各種史實錯誤,也一併歸罪於中文翻譯和出版社?
  他聲稱這是因為出版社沒有給他充分的校對樣稿的時間,但這顯然不成其為理由。許多外國學者都曾經歷類似的情況,不少人還因此放棄大陸版的出版。他聲稱自己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沒有“檢查翻譯的質量”(第112頁),並接受了出版社對書稿的剪輯和改動,有誰會相信呢?
  另外,我也很懷疑潘佐夫教授關於他書中出現的質量問題主要都是翻譯造成的說法。從他的回應中我們能看到的他自稱掌握有證據的翻譯錯誤只有兩個:一個是1936年12月13日季米特洛夫日記的保加利亞文的翻譯問題;另一個是1936年12月15日清晨電報的翻譯問題。他說這兩處錯誤都是簡體中文版的譯者搞錯了,他並有中文譯者就後一則錯誤給他的道歉信為證。(注3) 那麼,除此之外的各種錯誤是誰造成的呢?潘教授並未舉證說明。因此,許多錯誤到底是中文翻譯的問題,還是原稿本身就是錯的,恐怕還應該聽聽譯者們是怎麼說的。值得注意的是,第一,讀一下這篇回應中潘教授自己翻譯的幾則明顯佶屈聱牙甚或文意都不大通順的引文,當不難發現,即使他自己有時間來校對譯稿,恐怕也無法減少問題的發生。(注4) 第二,粗略比較英、中(繁、簡)版部分內容也能發現,有些問題並不只是出現在簡體中文版上,也同樣出現在繁體版,包括英文版(相信也存在於俄文版)中。這說明,他辯解說許多問題是翻譯錯誤,多半是他轉嫁責任的一種託詞罷了。
  回到學術層面,只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據,即有理由拒絕批評,堅持己見。但否認自己講過的話,把有說成無,甚至拿批評者的批評來批評批評者,就遠不是學術的態度了。由於此一回應只能限制在一定篇幅內,故對可能有見仁見智空間的問題暫不作說明,只依次就潘教授提到的幾個史實性問題,稍加剖析和討論,目的在於使讀者了解其在史學方法及辯難方法上的問題所在。

  一、“關於毛澤東在中共三大上的立場”

  我不同意潘教授根據張國燾回憶所得出的判斷,即所謂毛澤東在中共三大期間是蔡和森、張國燾激進主張的支持者,而且投票反對陳獨秀、馬林起草的決議草案,最後眼看風向不對,又倒向了陳獨秀和馬林的說法。我舉出馬林在會議期間所做的筆記和信件指出,在馬林留下的遠比張的回憶具體且可靠的這些文字資料中,既沒有談到潘說的“毛澤東支持張國燾和蔡和森”,也沒有談到毛對陳的決議草案“投了反對票”,同樣也沒有談到陳的決議草案通過後毛馬上倒戈,“宣布,他接受多數人的決定”。
  我指出,無論就邏輯還是就情理而言,如果毛是蔡、張的支持者,反對陳的決議草案,只是事後倒戈,他是不可能在這次會上被陳獨秀和馬林看中,並被推舉成為中央委員,還被任命為中央局秘書的。
  潘教授在這一問題上的回應,典型地反映了他的論辯特色。一是他並不理會我關於馬林資料與張國燾回憶對毛澤東當時立場、態度完全不同的舉證,一口咬定“張國燾的回憶錄與馬林的會議記錄並不衝突”。二是明明是他突出強調“毛澤東支持張國燾和蔡和森”,發現自己的引證和說法有誤後,卻轉而拿我的觀點反過來批評我,說我“沒有注意到”甚至是“拒絕看到”毛比馬林、陳獨秀還要“悲觀”。
  言外之意,他不僅早就看出毛和蔡、張的立場、態度根本不同,而且還看出馬林因毛太過“悲觀”,對要不要用毛也是有所“猶豫和懷疑”的。基於此,他不顧自己書中認為毛站在張、蔡激進主張一邊的白紙黑字,反而列舉出馬林記錄中毛在會前會中幾乎所有“悲觀”的說法,批評我在舉證毛不可能是蔡、張主張的支持者時引用馬林記錄不完整,甚至說我是有意隱瞞了其中幾句他認為是“偏見”或“錯誤”的話,然後聲稱:“楊教授很明顯地曲解了馬林的原話”,“試圖表明毛澤東沒有犯錯誤”。(第107頁)
  我完全不關心毛澤東當時有什麼“偏見”或“錯誤”,我關心的是,潘教授為什麼回應我之前沒有這樣的“發現”呢?為什麼他在自己的書裡不做這樣的引述,不講毛如何“偏見”“錯誤”,而要去聲稱毛支持蔡、張的激進主張,聲稱毛公開投票反對陳起草的決議呢?可以肯定,潘教授其實已經發現他書中對中共三大時毛之立場、態度的判斷和描述是錯的,但他還是沒有弄明白,比陳獨秀更“悲觀”的毛,何以最後投票時還會站到主張激進的蔡、張一邊,對陳的決議草案投了反對票呢?
  他之所以轉而承認毛並不激進,並且認為毛比馬林、陳獨秀還“悲觀”,同時卻依舊堅持“張國燾回憶錄與馬林的會議記錄並不衝突”,就是因為他至今還認為馬林記錄中記有毛投票反對陳的決議草案的情況。因此,他一方面為反擊我不惜逐條列舉馬林資料中所謂毛的“悲觀”言論;一方面卻還是強調:“馬林的報告顯示,毛澤東和其他湖南省代表至少是反對中共第三次代表大會關於對國民黨的工作(決議)這一點的。”(第108頁)
  問題是,潘在這裡犯了一個歷史研究者不應犯的錯誤。毛澤東真的投了反對票嗎?潘教授認定馬林有此記錄,是因為馬林給共產國際執委會的報告中有這樣一段話:“陳獨秀的意見以21票贊成16票反對獲得通過。有10票是湖南的,(湖南)代表說,在中國不僅共產黨,而且國民黨也不可能建成群眾性的政黨。中國若有資本主義,也只能是外國資本主義。中國若發生革命,也只能由俄國軍隊從北方發動。另外有6票是漢口的,有強迫命令的味道。工人代表、罷工領導人張連光同意陳獨秀的意見。”
  潘教授所以會相信這段話證明毛澤東是投了陳獨秀決議案的反對票,僅僅是因為馬林講有16票反對,接着又講到,有10票是湖南的,有6票是漢口(湖北)的。後兩個數字加起來剛好16票,這好像是再清楚沒有了。但史料是不能這樣讀的。上述文字中“有10票是湖南的”之後,馬林緊接着講的是,湖南代表說:“在中國不僅共產黨,而且國民黨也不可能建成群眾性的政黨;中國若有資本主義,也只能是外國資本主義。”
  說這幾句話是毛澤東講的,應該不錯,但這是表態支持陳、馬,還是表態支持蔡、張呢?一個歷史研究者不應該看不出來。蔡、張的觀點恰恰是認為,中共完全可以在工人運動基礎上,靠自己建成群眾性的政黨,毛在大會上如此發言,毛及其湖南10位代表又如何會投票支持蔡、張而反對陳獨秀關於國共兩黨聯合起來才能強大的決議案呢?
  即使潘教授讀不懂或不同意我的上述解讀,他把“有6票是漢口的”一併視為反對票,也是太過低級的錯誤。因為,馬林講得很清楚,和比較一致的湖南的10票不同,漢口的6票或多或少是靠京漢鐵路江岸工人俱樂部罷工領導人張連光“強迫命令”才得到的。張連光的立場如何呢?馬林寫得很清楚:“張連光同意陳獨秀的意見”。(注5)很顯然,漢口的6票是贊成票,不是反對票。如此也就決定了10票+6票=16票反對票的推測根本是不成立的。

  二、“關於毛澤東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在1924年2月的立場”

  潘教授在回應中寫道:“楊教授提到我錯誤地理解了1924年2月中共中央《關於國民運動的決議》以及毛澤東當時的立場,因為我寫到了毛澤東的意見與這份決議相同。”(第108頁)他的這句話大致講了兩層意思,一是說我認為他錯誤地理解了1924年2月中共中央《關於國民運動的決議》;一是說我不同意他所說的毛澤東當時的立場與這份決議的精神相同。
  首先,我已經講過,我既沒看到過潘提到的那個《關於國民運動的決議》,也不認為1924年2月中共中央批准過一個《關於國民運動的決議》,我自然不可能在意他是否正確理解了他看到的那個《關於國民運動的決議》。我在書評中寫得很清楚,在我看來,後來成為共產國際批評對象的那個“二月決議”,是《同志們在國民黨工作及態度決議案(注6),不可能是他引用的那個《關於國民運動的決議》。而他看也不看我說的“二月決議”即《同志們在國民黨工作及態度決議案》,堅稱他引用的《關於國民運動的決議》就是被共產國際後來批評的“二月決議”,顯然是不講道理的做法。至於他聲稱《同志們在國民黨工作及態度決議案》的“俄文標題就是《關於國民運動的決議》”,並說“這可能是一個共產國際翻譯員的錯誤”,也純屬猜測。因為我看不到他引用的那個《關於國民運動的決議》,故請他讀一下很容易就能查到的《同志們在國民黨工作及態度決議案》,對照一下他引用的那個《關於國民運動的決議》,就能夠了解這兩個文件是不是一個東西了,總之他堅持他引用的那個《關於國民運動的決議》就是“二月決議”,堅持只是文件名翻譯出了問題。至於我說的那個中文原版的《同志們在國民黨工作及態度決議案》,他拒絕去查、去看、去作比較。
  其次,他的後一個說法也不是我的意思。我在書評里只講到,青年共產國際代表達林認為中共中央指派給青年團的代表毛澤東觀點右傾,因此寫信給中共中央要求另派新人。潘教授指出:“達林是在自尋煩惱。由於鮑羅廷的影響,當時幾乎所有的中共領導人都持差不多同樣的見解。”在這個意義上,說毛澤東的意見與當時中共中央呼籲團結的“二月決議”相同,我並無異議。我的問題是,他接着舉出的證據,卻不是中國學者所熟悉的那個呼籲團結的“二月決議”,而是一個中國學者沒有見到過的,主張“把自己轉變為國民黨內的非法組織,做好奪取國民黨的領導權的秘密準備”的,相對激進的《關於國民運動的決議》。說“毛澤東的意見與這份決議相同”,就不是我能接受的了。
  實際上,還是那句話,潘教授如果真的想弄清楚這個問題,他只要去讀一下《同志們在國民黨工作及態度決議案》,並和他認定的那個“二月決議”,即《關於國民運動的決議》具體比較一下,就一清二楚了。當然,如果他比較了兩文之後,仍舊堅持它們只是標題有別,那就請將兩個文件關鍵段落用直接引文對照着排列出來,讓大家看看兩個文件是否像他說的是同一個東西。但我在這裡要特別強調一點,潘教授必須用直接引文的方式來做對照。他所謂“從決議中直接引用它或者間接轉述它”“無傷大雅”的說法,是相當荒謬的。
  比如,潘在書中用間接引文的方式介紹《關於國民運動的決議》,其概括及文字是否準確就很讓人懷疑。當他意識到自己關於鮑羅廷、毛澤東的觀點與他歸納出來的《關於國民運動的決議》的間接引文明顯矛盾之後,他在回應中又改口稱決議中還有符合鮑羅廷、毛澤東當時主張的內容,即“呼籲共產黨員們要儘可能擴大國民黨作為一個合法政黨的地位”,說這和“毛澤東的立場是一樣的:他非常激動地在中國大地上推廣國民黨”。(第108頁)然而,這段所謂引文又是出自他的概括,並非直接引文,中國讀者也無從查對其概括是否準確。如此“無傷大雅”的隨意舉證,簡直就是聽憑其信馬由韁了。

  三、“關於1926年3月20日中山艦事件”

  我和潘教授圍繞中山艦事件問題的主要爭論之一,是中山艦事件發生過程中鮑羅廷在不在廣州。潘書對此語焉不詳,只是說當時布留赫爾不在了,“只有鮑羅廷好歹能夠維持住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內部脆弱的力量平衡”。潘教授顯然也意識到他的這一表述有問題,但他不是承認表述不確,而是轉過來指責我沒有看明白他所做的表述。他說:“我的表述並非‘1926年中山艦事件的過程中’而是‘到1926年春天的時候’”。
  言外之意,鮑羅廷這一年春天還在廣州,中山艦事變發生時他已經不在了。如此給自己解套後,他一下子就顯得理直氣壯了。他質問道:“這是一個錯誤嗎?不。1926年春節是2月13日。那是什麼錯誤?”(第109頁,原文誤為“那什麼是錯誤?”)那意思是說,中國的春節才是春天,3月20日已經不是春天了。
  很顯然,潘教授太缺少對中國節氣和曆法的了解。“春節”雖然有個“春”字,卻並非指春天,而是除舊迎新(春)的意思。即使在廣州這樣的地區,春節時氣溫通常仍較低。中國的春天,一般要到農曆二、三月,即仲春和陽春才算數。因此,陽曆1926年3月20日,即農曆二月初七,在廣州正值春天。潘這一辯解,反給自己又添一錯。
  潘教授如此辯解,還會產生更多可質疑之處。一是說1926年春天鮑羅廷還在廣州致力於國民黨中央內部的力量平衡問題,那麼鮑羅廷具體做了什麼?二是他既然同意說3月20日事件發生時鮑羅廷已不在廣州,那麼,鮑羅廷什麼時候離開的呢?因為如果像他在回應中所說,鮑羅廷春節時還在廣州,那麼蔣介石2月中旬前後與季山嘉矛盾公開化,執意辭去一切軍職的過程中,我們為什麼看不到鮑羅廷有任何表現與作為?(注7)三是如果鮑羅廷2月中旬就已離開廣州,那麼說鮑羅廷在這一年春天還起着維持作用,根據何在?事實上,就像潘教授回應我的許多質疑一樣,他在做出很強勢的回應甚至是反駁前,不是沒有弄明白相關史料和史實,就是完全沒有做好該做的功課。在這個問題上,他竟然沒有想到應該去查對一下鮑羅廷當時的行程,至少也應該確保他所謂2月13日春節時鮑羅廷還在廣州的說法不會出問題。很不幸,他又錯了。鮑羅廷2月4日就奉召回國述職,馬上就動身北上了。由於當時的交通條件,他在路上花了較長時間。但現有史料證實,2月13日春節當天,他已經在北京了。第二天,他已經準備好書面報告,正式向在北京的聯共(布)中央派出的布勃諾夫使團匯報廣州的情況。(注8)
  潘教授同樣也不承認他誤把中山艦艦長李之龍的職務寫成了“政委”,他也不承認他關於事變起因和汪精衛利用蘇聯軍事總顧問季山嘉來敗壞蔣介石聲譽的說法是錯的。他的辯解是:他是根據阿基莫娃和切列潘諾夫兩人的俄文回憶錄。我在評論中已經指出,這兩位的回憶錄都有中譯本,裡面都稱李之龍為中山艦“艦長”,且沒有任何關於汪精衛利用季山嘉做敗壞蔣介石的事情的真實證據。即使潘教授認為這又是翻譯的問題,我也專門講過,我的質疑更主要的還是針對他對這一事變原因、經過、現場情形等史實的描述,因為他利用資料時太過草率了。
  中山艦事件問題的研究自1980年代末以來中國大陸已經發表很多研究成果,蔣介石日記資料也已公開許多年,再加上還有潘教授的俄國同事們出版的相關檔案資料,相比之下,潘利用的這兩個一個不在廣州,一個層級過低,對上層情況了解不多的親歷者的回憶,許多說法都太過陳舊,而且準確性也頗為可疑。當然,潘教授絕不認錯。他甚至聲稱,他是在寫毛澤東的傳記,“因為毛澤東沒有參與”中山艦事件,所以“我只想在這裡簡單地用一個著名的故事片段來敘述當時的歷史”(第109頁),這有什麼錯?而這一回答,倒也解釋了潘書在歷史細節方面為什麼很容易出錯的部分原因之所在了。

  四.“關於斯大林對‘李立三路線'的反應”

  我們之間對所謂“立三路線”問題的分歧,是潘教授認為傳統的說法並不正確。傳統的說法認為,莫斯科在李立三問題上綱上線至“路線”高度的標誌性文件,是1930年10月下旬《共產國際執委會關於立三路線問題給中共中央的信》。他認為時間要早得多,因為他發現8月25日在以聯共(布)中央政治局名義給中共中央的電報中,斯大林就“對李立三發出了一道威脅性的命令:‘立刻到這兒(即莫斯科)來’”。他的依據,是8月4—7日在上海的遠東局曾經摘錄了李立三在8月初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關於應當立即發動大城市暴動的幾句話,用電報發給了共產國際執委會。(注9)
  我的質疑很簡單,第一,如果真是斯大林發出了“威脅性的命令”,會使用“立刻到這兒來”的用語嗎?(注10)
  第二,聯共(布)中央政治局8月25日電對李立三的批評,即“不尊重事實”和“最有害的冒險主義”兩點,能夠和10月《共產國際執委會關於立三路線問題給中共中央的信》的批判,即“反馬克思主義、非列寧主義”,“非布爾什維主義的”,“玩弄共產主義的一切右派叛徒和‘左’派叛徒破了產的理論”等等相提並論嗎?
  第三,如果斯大林真的在8月中下旬已經對李立三發出了必須懲治的命令,何以此後兩個月裡中共中央還能拒絕接受,直至十月指示信到來,才不得不馬上送李去莫斯科呢?
  歷史研究中的很多問題,都需要依據常情、常理、常識,並基於邏輯來判斷,不能僅憑某個所謂新史料,就去大膽突破前說。就這一史實而言,無論從情理、常識,還是從邏輯上,說有了遠東局8月4—7日電報,斯大林就大發雷霆,發出威脅性的命令,卻被中共中央拒絕了兩個月之久,最後不得不把李立三的問題上綱上線到路線鬥爭程度,才迫使中共中央交出李立三,是說不通的。
  沒有人知道斯大林是否讀過這封短電,可以知道的是,這封電報摘錄的內容,是李立三在8月2日政治局會議上提出的冒險提議,聯共(布)政治局8月25日給中共中央的電報,批評的也正是李立三的提議太過冒險,不顧事實。遠東局電報中雖然提到中共中央政治局聲稱共產國際執委不了解中國具體形勢的話,並認為這是“對共產國際執委會的攻擊”,但聯共(布)政治局8月25日指示電對這一點隻字未提(注11),這清楚地反映出莫斯科這時從遠東局電報中並沒有得出李立三具有“反馬克思主義、非列寧主義”和“非布爾什維主義的”危險傾向的看法。直到10月前後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初的會議記錄送達莫斯科並譯成俄文,摘要報給斯大林之後,莫斯科方面的看法才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這才有了共產國際十月指示信的無限上綱上線。因此,說8月25日電報是斯大林定性“立三路線”的關鍵性文件,是很難成立的。

  五、“關於1935年夏天的中共中央的會議”

  潘教授堅持我對他關於1935年夏天中共中央幾次會議的批評是站不住腳的,理由之一是說我只注意到他引用了《毛澤東年譜》,而沒有看到他還利用了其他4則資料。奇怪的是,潘書並沒有註明他還引用了其他資料。當然,他確實在註明其說源自《毛澤東年譜》(上)第463—466頁的同時,也附帶注了Stuart R.Schram,Mao's Road to Power: Revolutionary Writings 1912—1949,vol.5 Armonk,NY: M. E. Sharpe,1999),xliv這一出處。我之所以沒有提及這一附帶出處,潘教授自己恐怕是再清楚不過了。因為施拉姆的這個引注就是《毛澤東年譜》(上)第463頁,潘不過是重複引注罷了。而且,無論是第463頁,還是第463—466頁,都沒有他所謂張聞天“準備把總書記一職交給張(國燾)”的記述。也許,潘的這一說法原本就來自施拉姆,但他沒有發現施拉姆引注的第463頁並無這樣的記述,照引不誤。他即使後來增加了《毛澤東年譜》的引注,還多注了幾頁,但他恐怕也並沒有具體讀過463頁那個相關的段落,因而不知道這一頁及隨後幾頁都沒有他提到的內容。
  潘教授應該是在讀了我的書評之後才發現了自己的這一失誤,只不過他照舊不承認自己引用有誤,反而馬上另找了3則可供支持其說法的資料,又反過來批評我的指責“毫無依據”,甚至質問我為什麼不向他“徵詢其他的來源”。這種質問實在讓人難以接受,我為什麼應該“徵詢”他並沒有註明的其他的資料來源呢?
  他的說法的引注是《毛澤東年譜》,我的“指責”也寫得很清楚:“年譜完全沒有提到洛甫也準備交出總書記一職的事。”至於他隨後又找到劉英回憶錄中的說法(注12)以證明他不是妄說,而是有資料可依的,也並非不可。問題是有什麼必要否認自己原注有誤,並且還要質問批評者為何不徵詢他的其他資料來源呢?
  潘教授聲稱我批評他關於1935年夏天中央會議問題的表述站不住腳的另一個理由,是說我“沒有仔細讀過《毛澤東年譜》第1卷”,並批評我引錯了毛年譜的頁碼(注13),說我沒有注意到那裡面“確實寫了毛澤東對於張國燾‘嚴重錯誤'的批評”。(第111頁)不過,我在書評中提出的質疑在於,7月下旬“毛和洛甫決定對張國燾進行反擊”了嗎?7月21、22日(不是潘所說的7月20日)會議上“毛對張進行了尖銳的批評,指責張放棄老根據地(注14)是犯了嚴重的錯誤”了嗎?兩個星期後,即所謂沙窩會議上“洛甫又指責張國燾放棄了川北的新根據地”,迫使張國燾反唇相譏,批評了中共中央嗎?
  值得注意的是,他不得不承認書中關於7月20日政治局召開緊急會議這一說法是錯的,但他依舊把責任推給別人,說是“我的中文翻譯誤譯為7月20日”。(注15)(第111頁)潘教授的這一類辯解總是會讓人錯愕不已,因為翻一下他這本書的英文版和繁體中文版,關於這個會議的時間都寫的是7月20日。實在不明白,潘教授真的認為中國大陸學者不會去讀他的英文版,甚至讀不到台北的繁體版嗎?
  潘教授同時還認為中國學者和他一樣,也只能從《毛澤東年譜》《毛澤東傳》等官方出版物中來了解1935年夏天的這幾次中央會議的內容。因此,他判斷他只要找到《毛澤東年譜》中摘錄的諸如“嚴重錯誤”的用語,就足以用張國燾回憶中的說法來描述7月下旬到8月上旬毛澤東和張聞天是怎麼“反擊”張國燾的,和張國燾是如何激烈回應毛和張的了。殊不知,有關1935年夏中共中央與張國燾衝突問題,在中國大陸學界已經研究得相當深入了,這幾次中央會議上的發言記錄許多研究者早就看過了。
  簡而言之,這期間開了3個會,7月18日會議主要解決了中央軍委的分工問題,會上並無爭論,更無批評。7月21—22日會議是3個會中唯一有批評聲音的會,但會上並未發生任何爭論,張聞天和毛澤東對張國燾所做報告的發言,都是以肯定和鼓勵為主。張聞天對四方面軍退出川北根據地,只是說:“打了勝仗還是放棄了,有這樣缺點;把所有幹部、游(擊)隊通通帶走,也是不好的。”毛的發言基調和與會者一樣,他只是在發言最後才講到:“放棄通南巴,這是個嚴重錯誤,找不出理由為何要放棄。”而8月4—6日,即沙窩會議上,除了討論戰略方針外,就是在組織方面增補了四方面軍幾位領導幹部為中央委員及政治局委員,會上全無張國燾回憶所講的批評與反批評的情況發生。(注16)
  對於潘所謂7月下旬後“毛和洛甫決定對張國燾進行反擊”的說法,其實從情理上和邏輯上看也都是難以成立的。試想,以當時一、四方面軍的軍力對比,毛、張假如真的這樣做了,能解決什麼問題,又會造成怎樣的後果呢?8月4—6日沙窩會議所以能達成共同的戰略方針,並且將多位四方面軍領導人增補到中委和政治局中,也足以說明此前7月21—22日會議上並未發生導致雙方關繫緊張的情況,8月4—6日會議上也沒有出現嚴重影響雙方感情的意見衝突。
  相信由上已不難看出潘教授對史實的把握及其辯解的方法存在怎樣的問題了。限於篇幅,後面他關於西安事變、洛川會議、新民主主義、任弼時、七屆二中全會、朝鮮戰爭等史實錯誤的辯解,只能留待以後有機會再做回應和剖析了。
  最後想要補充說明的一點是,無論我對潘教授的這本書有多少批評,我對他能夠在不長的時間接連創作出兩部重要的人物傳記(即《鄧小平傳》和《毛澤東傳》),還是深為嘆服。但也正因為他過去所做的實證性研究還主要局限在20世紀中共早期與蘇共關係問題上,只用了十多年時間就接連推出兩部大部頭人物傳記,要想在微觀史實上不出錯誤,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並不認為這是多麼嚴重的問題,發現了,糾正了,並且讓自己更加警覺和細心了,這理當還是一件好事。而讓人遺憾的是,潘教授似乎對自己的寫作過急、過糙這一點還並無自知之明。這恐怕才是他最大的問題。

  注釋:

  1,亞歷山大·潘佐夫:《對楊奎松教授關於〈毛澤東傳〉書評的回應》,《近代史研究》2017年第6期,第113頁。以下在引用該文時夾注頁碼。
  2,比如英文版和繁體中文版目錄中的一些標題,如Dictator,Dog Eat Dog,Coimmunist—Style,The Flirtatious Philosopher, Consolidating over the CCP,Death of the Red Emperor,要麼不存在,要麼用的是另外的修辭。相關內容上的變動,更是有增有刪或變成不同的表述。英文緒論及尾聲中涉及評價性的文字,基本上均不見蹤影。讀“俄文版序”(如果簡體中文版上這個序真是俄文原書的序的話),說這本書是蘇聯時代的著述,應該不會有人懷疑。
  3,前者可能還需要向季米特洛夫日記譯者進行核對,而後者確與英文版和繁體版不同,潘的解釋或許是有道理的。
  4,Alexander Pantsov and Stevn I Levine,Mao: the real story,(New York,2012),pp. 300—301,亞歷山大·潘佐夫、梁思文著,林添貴譯。
  5,《毛澤東傳:真實的故事》,台北,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版,第323頁。
  6,如其英文版中“despite……Mao went slow on concluding an agreement with Chiang Kai-shek regard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anti-Japanese united front”一句,簡體版譯為“儘管……他還是沒有與蔣介石簽訂建立抗日統一戰線的協議”;繁體版譯為“儘管……毛澤東還是慢條斯理與蔣介石就建立抗日統一戰線一事簽訂協議”。潘教授辯解說他的原意不含有“簽訂協議”的意思,“應該是‘慢慢地達成協議’或者‘慢慢地締結協議’”(“簽訂協議”≠“締結協議”? ! )。他給出的譯文是“(儘管……)毛澤東在與蔣介石慢慢地達成關於建立抗日統一戰線的協議”。實際上,這個“went slow”一詞要表達的是“no hurry”(“不急於”)的意思,在這裡應當譯成“消極拖延”。簡體版譯成“沒有(與……簽訂……)”固不妥,繁體版譯成“慢條斯理地(與……簽訂……)”也不當,潘教授譯成“慢慢地(達成……)”更不通。參見 Mao: the real story,p. 302; 亞歷山大·潘佐夫、梁思文著《毛澤東傳:真實的故事》,第324頁;潘佐夫著,卿文輝等譯《毛澤東傳》(上),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第401頁。
  7,李玉貞主編:《馬林與第一次國共合作》,光明出版社1989年版,第248頁。
  8,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卷,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222—225頁。
  9,參見楊天石《中山艦之謎》,《歷史研究》1988年第2期。另據1926年蔣介石日記手稿可知,蔣1月至2月上旬頻繁與鮑羅廷會面,中山艦事件前最後一次會面是2月3日。原件藏美國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
  10,《鮑羅廷在中國活動紀要》,《鮑羅廷在中國的有關資料》,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301—302頁;切列潘諾夫著,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翻譯室譯:《中國國民革命軍的北伐:一個駐華軍事顧問的札記》,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307—320頁。
  11,《共產國際執委會遠東局給共產國際執委會的電報》(1930年8月4—7日),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編:《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中央文獻出版社2007年版,第255—256頁。
  12,“立刻到這兒來”,其實是接受遠東局8月4—7日電報提出的要求的結果。電報明確提出:請“立即召李立三到莫斯科去”。《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第256頁。
  13,《聯共(布)中央政治局會議第5號記錄暨共產國際執委會致中共中央》(1930年8月25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第330—332頁。
  14,其實潘另找的所謂3則資料,核心資料就是劉英回憶,另外兩種資料中的說法也都源自劉英。參見劉英《在歷史的激流中:劉英回憶錄》,中共黨史出版社1992年版,第79頁;張培森主編《張聞天年譜》第1卷,中共黨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255頁;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編著《紅軍長征史》,中共黨史出版社2006年版,第280頁(潘文誤注為第205—211頁)。
  15,我在評論中引用的是《毛澤東年譜》(上)的電子版,其頁碼與紙質書的頁碼有出入,理應註明。和鄂豫皖根據地比,川北根據地並非“老根據地”。
  16Alexander Pantsov and Stevn I Levine,Mao: the real story,p. 285;亞歷山大·潘佐夫、梁思文著:《毛澤東傳:真實的故事》,第307頁。對於1935年7月18日、7月21—22日和8月4—6日三個會議,張國燾只記得兩個,且記不得具體時間;對會議主題、參會人員、經過內容及發言情況的回憶,都和會議記錄相差甚遠。張國燾:《我的回憶》第3冊,東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226—233、256—2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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