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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未必能看到很喜欢的观点,但一定会进入挑战性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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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人民战争”争论涉及的问题大有挖头 2011-08-23 17:47:37
  人们讲到政治道德、社会公德,那么,是不是也应讲军事道德?军事道德是否只是对自己一方和盟军,而不包括敌军?军队与平民是否承担同样的责任?如果说,平民自愿地拿起武器抗敌杀敌,无可厚非;那么,军人在平民中隐蔽起来伺机战斗,是不是将平民作为人质、将之置于巨大风险之中的行为,应予否定?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没想到,我上周末贴出的一个帖子《人民到底需不需要“人民战争”》,竟然在万维博客上引起一场热烈的争论,不仅有20来位博客、网友来此贴出了70多个帖子,而且据我有限的观察,至少有十几位博客作者在自己的园地上专门贴出了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文章。有的痛诋我,有的则对我的看法加以扩展、补正和深化。真可謂抛砖引玉,实在让我始料不及,也让我受宠若惊。

  我写那篇文章,正如我自己招认的,出于两个契机,一来是受到此前几天的party上,听朋友回忆对越战争中打死不少越南平民的悲剧的触动,二来是在网上读到上海《新民周刊》一篇文章《人民到底需不需要游击战》的启发。
  我联想起自己年轻时所受的毛泽东共产党的“人民战争”教育和军训;联想起曾听许多朋友讲过的在中越战争中分不清对方是兵是民,而受到惨重损失的往事;当然也想到许多人在回忆录中讲到的,为何在日本人攻占南京时,拒绝中国败兵脱下军装、扔下枪支藏进难民营——难民营负责人当时是极难取舍的两难:不让他们进来,这些军人肯定面临严重的风险,会遭到日寇屠杀;让他们进来,却肯定使在难民营里面栖身的老弱妇孺同胞面临严重的风险,使“难民营”本身失去“庇护难民”的功能。

  而再往下想,中国战败的军人应该怎么办?这就检讨到中国自古以来败者可以逃、躲,却不可以降的文化传统。

  因为我自己并没有想清楚,又只是在自己的博客上刊出,不是给正规媒体投稿,所以我在文中只是提出了这个“两难”造成的困境,我写道:

  当我们自己尽力混淆兵民界限、“打成一片”时,难道还能要求敌人准确无误地分辨谁是兵、谁是民?当每个身着便装的平民都能突然举起刀或者拉响手榴弹英勇杀敌之际,难道还能要求敌人只将兵士都当成平民,而不得将平民都看成兵士?

  不管怎样,军队屠戮平民,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行,应该遭到谴责,对证据确凿者,应该送上军事法庭甚至国际法庭。但我想提醒两点:第一,必须考虑“兵民不分”的实际战况;第二,不能双重标准,敌军屠戮平民要谴责和追究,我军屠戮平民也应谴责和追究。

  这篇文章,更多的是出于感性而率尔写出,是将之当成一篇散文随笔,而不是一篇深思熟虑的严谨论文,读者明鉴,纷纷看出我这个半路出家者的逻辑思辨破绽百出。我没有想到,更没有讲到诸如以下的这些问题:

  ——交战双方,不论强弱,是不是应该遵循一些共同的规则?这些规则有哪些?
  ——人们讲到政治道德、商业道德、社会公德,那么,是不是也应该讲军事道德?军事道德包括哪些内容?是否只是对自己一方和对盟军,而不包括对敌军?
  ——“人民战争”“全民皆兵”这些概念,在蒋介石那里、毛泽东那里、北美殖民地人民、瑞士人那里,是否同一个东西?有什么差别?各有什么内容?
  ——就算在正义战争中,军队与平民是否承担同样的责任?如果责任不一样,各自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何在交战中尽可能鲜明地区别开不同的身份(就连军方的医护人员、担架队员等非武装人员,都还有表明自己身份的标志呢),表明他们承担的是不同的责任?
  ——如果说,平民出于保家卫国或者别的什么决心和义愤,自愿地拿起正规的或者不正规的武器抗敌杀敌,无可厚非;那么,军人在平民中隐蔽起来,伺机战斗,是不是一种将平民作为人质、将之置于巨大风险之中的行为,应予否定?
  …………

  我当然并不认为,任何一场战争都只是政府和正规军该干的活儿,老百姓理当置身事外,该怎么生活还怎么生活。但是当今世界,即便在外敌入侵之际,参战者(包括正规军和民兵)与平民,还是应该有区别;而外敌对参战者与平民,也不应该一体对待——中国过去是被别人打进来的时候多,但保不齐今后就要更多地打到别人的地盘上,就像中越战争一样。

  在对我口诛笔伐的帖子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我自己并没有想到、说到,没有想清楚、说清楚,咎由自取,“罪”有应得。通过与大家的讨论,让我看到了自己和许多讨论者的差距。
  对我起到顿开茅塞的功效的,首推“星辰的翅膀”的多次跟帖,理性、冷静,严谨、深刻,例如:

  凡事都有规则,我们不能一边违反战争的规则,一边要求敌人遵守战争的规则。俺一直认为,中国的绝大多数问题就是缺乏对规则的尊重。为了所谓胜利,可以不择手段。其结果就是付出惨重的代价。不尊重规则,永远停留在低水平上。你要是全民皆兵,就不能责怪人家屠杀全民了,既然你的所有人都是兵。
  一支不打算穿军装和敌人正面对抗的军队是懦弱的军队,就像足球赛上不穿球衣,似乎是个观众却冷不丁冲进球场踢两脚一样,这是很不守游戏规则的行为。你的军队不守规则,就没有权利要求别人要优待俘虏。遵守规则常常是对强者的约束,对失败者的保护。
  游击战、人民战争付出的代价及其巨大,就是因为战争的失败者不守规则会导致占优势的一方也不遵守规则,那么最终倒霉的还是失败者。……对于弱者来说,遵守规则更加重要。
  战争本身是人类的悲剧,但是如果人类实在无法避免用战争来解决利益冲突,那么人类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来减轻战争带来的痛苦。一个简单的办法就是,严格区分军队和平民。在职业化专业化军队的时代,不区分军队和平民的人民战争,是不现实也是不道德的。

  星辰的翅膀在自己博客上就此发表的文章《战争还是讲点规则道德的好》,说得更为系统、全面,真的让我很佩服。(顺便说一句,在星辰的翅膀这篇文章后面,兰冠云的跟帖中,有个有关战争法的宣言、公约、条约和裁决列表,是一份很好的资料!)

  沙之舟和过路等几位朋友的看法,对我也有很大启发,尤其是他们几位指出,其实战争规则的演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类文明的演变,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这个兵民关系问题。在比较原始的时代,军队与平民无从区分,是越到后来军队才变得越加专业化,与平民区别开来,二者也就各有分工——我想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也是基于这个道理吧。

  还有其他一些跟帖,有的对我鼓励、支持,有的对我针砭、抨击,我未必都同意他们的看法,但是他们都从不同程度、不同侧面让我看到了自己观点的偏颇,论述的疏漏。就是扬言到了战时要将我“毙了”的那位“新儒家”,也从反面警醒我:讨论如同交战,遵守规则是必要的。这位“新儒家”在星辰的翅膀一篇文章后面跟帖说:“高伐林曰:‘中国还是请汪先生复活过来领导的好。’”呵呵,公然造起谣来了。我应该以这种不择手段的手段为戒。

  在这里,我要按发表先后的顺序一一列名,感谢所有这些发表意见的朋友,他们是:沙之舟、信济、星辰的翅膀、fann、fox2004_梅花易、觉空、西岸、方鲲鹏、兰冠云、爱国爱家、德孤、老-穆、5daziyou、峨嵋峰、凡平、Hello Kitty、过路……
  我还要藉此机会重申我一贯的观点:
  论敌≠敌人
  敌人≠坏人
  坏人≠非人
  当然,这个观点是否能得到大家的认同,我可一点把握都没有!

  这里我将最近四天关于这个问题的博客文章列表,也按发表先后的顺序:

老高:人民到底需不需要“人民战争”

芦鹤:人民,本來是不需要人民战争的

沙之舟:凑热闹。也侃侃人民战争

信济:人民战争惹了谁?

兰冠云:毛泽东的“人民战争”终极狂想曲

芦鹤:战争本身就是不讲规则

落基山人:贵族战争、人民战争、超限战与战争规则

星辰的翅膀:战争还是讲点规则道德的好

5daziyou:详谈“人民战争”的利弊

庄锐:小议战争

侃侃:一个因果倒置的花招——“人民战争”背黑锅

 

 


浏览(2578) (1) 评论(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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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过路 留言时间:2011-09-11 00:59:29
对不起,高博,把我的留言删了吧,固然不想温良恭俭让,但是“扯淡扯淡”的,太有碍观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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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过路 留言时间:2011-09-11 00:47:37
哦,抬眼一看,原来始作者俑者就是您自己啊,那你就自己跟自己扯扯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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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过路 留言时间:2011-09-11 00:39:40
楼上的,这话你跟说“鸡巴扯淡”的始作俑者说去。否则,你也是“扯鸡巴淡”。

高博,对不起啊,在这里老“扯淡扯淡”的,不过,我是生活在咱们伟大祖国的人,对于骂者要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这样比较符合伟大祖国的习惯和伟大领袖的教导。您的温良恭俭让不适合中国人这一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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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愚庸 留言时间:2011-09-03 23:13:20
嗨,过路的,

强盗强奸了你妈,又日了你妹, 你爹正为此窝心。你就劝你爹爹:
强盗是没有法哲的,“抓着人家不也是鸡巴扯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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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过路 留言时间:2011-09-02 07:42:27
既然自己觉得战争没有法则可言,就别抓着什么某某大屠杀不放了呗,以楼上的逻辑,那也没什么不对的,抓着人家不也是鸡巴扯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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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愚庸 留言时间:2011-09-01 01:26:43
老高,你可真敢胡说八道。
请问,核武器有什么“军事道德”?
将来中日战争,中国因该向日本投放多少颗原子弹才算“讲军事道德?”

你还是“从一个历史爱好者”变回“一个文学爱好者”,“从史实的丛林”回到你的“想象的云天”去吧。什么鸡巴逻辑!
好像强盗闯进你家,强奸了你妈,但没强奸你妹,因为她太小。这算讲强奸道德。
但因为你妈叫的太惨,你妹骂了强盗,强盗就日了你妹妹。这主要怪你妈没“讲军事道德?”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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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08-26 19:36:10
老高莫自作多情了,你的屁文自不值得点。

吴江民工“点了十几次”是为了看后面跟贴的怎么耻笑你,你的文章也就顺带沾了光。

我也给你贡献了几十点呢。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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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伐林 留言时间:2011-08-26 07:17:28
尤其要感谢华山再三上帖发言——按照你的“炒作”的观点看,你后来居上,超过那位“新儒家”,成了“炒作”这个被你称为“不成论题的论题”最得力的一位。

虽然你的逻辑相当混乱,但是你对我的反驳,郭家院子对你的反驳,你又反驳郭家院子兼批万维、批我……却启发了我仔细思考你所说的这个“话语权”问题。

有时间我当就此写下我的一孔之见。这里先对你致以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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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伐林 留言时间:2011-08-26 06:52:12
吴江民工说得非常对,信息接收者受到多重影响,尤其是半生、大半生形成的思维定势的制约,不是那么容易就接受信息发出者的看法的。作为写文章的人,尤其不能自视甚高,别将浏览人数、读者人数看得那么重要。用王朔的话看待自己就对了:我不过就是一个码字儿的。

“去掉重复点击的,去掉点了一下没有认真看完的(大部分人是这种情况),撑死了也就是大几百人,上千人”,我还要加上:去掉就算看完也左耳进右耳出的,再去掉看进去了不同意的,去掉就算同意,但完全理解错了的甚至做相反理解的……真的所剩无几。

实际上,“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事,只有在发出这“一言”的人掌管巨大权力时才有可能发生,“一句顶一万句”;一般老百姓如我辈,哪里有那么重要。

像我这篇感想,更不值得吴江民工“点了十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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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伐林 留言时间:2011-08-26 06:47:27
谢谢都市农夫、欧阳峰、浮游生物、华山、吴江民工、郭家院子等人光临并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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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江民工 留言时间:2011-08-25 21:18:20
华山,你看这文章的点击到现在也不过是 1188。 我们这二,三十个游手好闲的的人至少点了四分之一。我就点了十几次。你看这万维网,有谁可以说服谁?有多少人认认真真看完这些文章?我的感觉是左派,右派都太把万维当一会事了。万维的政治宣传效果的确不会很大。虽然本民工是偏左的。但是也不赞成华山同志这样到处和老右过不去。你放他们一马又会怎么样呢?老高人品还是不错的。这里还有几个专业右派,不知他们要不要上班?哪来这麽多时间码字?都是退休的?失业在家的?家庭妇女?不过看口气也不象女人写的?很多事情没有必要搞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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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1-08-25 20:37:03
---你对万维博客上的文章如此不齿,如此愤恨,你完全可以绕开。但你每天还是跑来围观,还要大发议论,是不是有点自相矛盾了呢?

楼上的,这个问题先问问自己。中国距离你万里之遥,你如此不齿。老毛死去多年,而人民战争起始于对日寇侵略的反制。你如此愤恨。你完全可以绕开。万维每天对中国无休止的攻击,诽谤,你跟着起哄,是不是吃饱撑的呢?

用中国青年报的例子是解释话语权的问题,懂不懂就看你的智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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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家院子 留言时间:2011-08-25 19:35:36
华山同志,老高的这篇文章如果不能被中国青年报接受,这不是老高的问题,而是中国宣传媒体的问题。我相信你一定知道,太多有良知的中国记者,都被不同程度的剥夺了话语权。

万维给了老高话语权,但万维同时也给了你话语权,你不愿意使用你自己的话语权,那是你的权利,但你不能义愤填膺地指责别人使用话语权。

每个网站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万维博客上的文章能引起争议,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这说明每个人都有发表言论的自由,包括你自己。你对万维博客上的文章如此不齿,如此愤恨,你完全可以绕开。但你每天还是跑来围观,还要大发议论,是不是有点自相矛盾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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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江民工 留言时间:2011-08-25 19:28:13
华山,你真的以为这个家伙有“话语权”?我的观察是,万维最热们的文章也不过上万的点击。去掉重复点击的,去掉点了一下没有认真看完的(大部分人是这种情况),撑死了也就是大几百人,上千人,认真看了他的文章。上了年纪的人的观点是不可能改变的。看不看都一样,看看他的文章,也就是解解闷而已。再说,在中国又看不到万维,他能达到的最大的宣传效果也就是几十个游手好闲的,不好好读书的年轻人。没有必要和他太较真了。你就放他一马吧!这几十个不好好读书的年轻人,看不看他的文章都一样,反正将来都会申请政治避难,当反共急先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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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1-08-25 18:14:25
作为一辈子吃文字饭的作者,如果不知道“话语权”,那就让人怀疑。你的这篇文字能被你过去旗下的中国青年报接受吗?安知此报不也是宣传为中国青年的良师益友,“精神乐园”,对投稿者一律平等,只看文章优劣选稿吗?

中国大陆的网站也很多,注册一下也非难事,譬如新浪。相信你的文字功底不差,但这样的文字你以为在那儿能出现在大众眼前吗?这就叫话语权的问题。

万维网站与其它网站有很大的不同,它并不把新闻放在首位,而是把博客,论坛放在首位,其特点就是以此宣扬它的理念,或挑起网络争斗,以保持网站的活力。这也是一场互动。网站需要有写手为它宣传,写手需要网站为它搏位,相得益彰。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被给予特别话语权,常常以每天一贴的速率见首页。其结果就是每天标题党横行,大量只有结论,没有论据;只有漫骂,没有事实;只有宣泄,没有逻辑的文章占据导读位置。对这些文字,因为绕不开,很多人是忍无可忍,愤而加批的。这样的结果被称为高点击率,高回帖数,却也能变成荣耀,岂不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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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浮游生物 留言时间:2011-08-25 09:51:18
经常看老高的博客,博主的很多文章都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很多观点以及读者睿智的留言也启发我从不同的角度思考,所以我认为能引起争论的文章应该不会是太差的。我猜想能在这里高谈阔论的诸君,不管职业是程序员还是网评员,总应该算是文化人吧,文化人的论争总应该和市井街骂不同吧。在这里想引用一段鲁迅先生的语录与各位共勉, 当然,如果您已经把老先生拉出去给毙了,那就不看也罢。

"战斗的作者应该注重于“论争”;倘在诗人,则因为情不可遏而愤怒,而笑骂,自然也无不可。但必须止于嘲笑,止于热骂,而且要喜笑怒骂,皆成文章,使敌人因此受伤或致死,而自己并无卑劣的行为,观者也不以为污秽,这才是战斗的作者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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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阳峰 留言时间:2011-08-25 09:48:34
各位不妨参考下美国近年来对于“水刑”等问题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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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阳峰 留言时间:2011-08-25 09:44:22
当然战争中也有些自我约束是“博弈”的一部分。例如美国在冷战中(现在可能也是)坚持不用“记者”身份作为间谍的掩护,而敌方也就不会为难美国的记者。以前与恐怖组织可能也有类似“默契”:他们不在美国本土发动攻击,美国也不对他们赶尽杀绝。所以“九一一”颠覆了这方面的世界秩序。

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年中共不搞“人民战争”的话是否能保护了平民?这里也假定了双方有个博弈。我不了解历史细节,但根据当年东北并无大的战事却有大批难民的情况,似乎这个博弈的默契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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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阳峰 留言时间:2011-08-25 09:38:13
战争在人类生活中当然有着正面或负面的作用,但它本质上是非理性的行为。在逻辑的层次上讨论“战争道德”是不会有结果的。

一个明智的军事领导人,会试图在赢得战争的前提下保住自己的道德和价值观底线。但当如此就不能赢得战争时,他必然会降低自己的底线。所以考察双方“道德”的高低时,不能不把“力量对比”也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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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都市农夫 留言时间:2011-08-25 09:34:16
老高,这下你捅了马蜂窝了。
不过还是支持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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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伐林 留言时间:2011-08-25 06:47:49
华山提到“永不可修”,这提醒我想起来上次在关于黄万里的讨论中,此君就指责我“掌握着资源,有绝对的空中优势”,“狂轰乱炸”。

这里我还是找出上次回答华山的帖子,抄一段如下:

万维每一天有上百篇博客文章,有上千篇新闻和论坛文章,而我呢,从2月4日,到10日,共贴了4篇关于黄万里的采访文章,大约是占万维这七天时间所刊登文章总量的千分之一不到吧?在你笔下,就成了“狂轰乱炸”了!夸张手法也用得太过了吧!

“掌握着”什么“资源”?你说这话,也不怕万维众博客们笑话。我不就是与万维上每一位博客一样,申请开设了一个“老高的博客”,在这块自留地里耕耘起来吗?难道你没有开设博客?为何不申请一个?申请了,你也不也就“掌握着资源,有绝对的空中优势”了吗?每天发一篇、发一百篇都由你,想写什么写什么,想批谁就批谁,如果我有幸被你选中,你可以天天“批高”,批得我体无完肤嘛!

以上是引用上次说的。而这次,我仅在8月19日发表了一个帖子,23日针对大家的评议写了一篇心得,华山君又说“作者充分利用了万维上的话语权,把一个不成论题的论题炒起来”。

我“在万维上的话语权”,与所有开博的人是相等的,你要开博,也就有了与我一样的话语权。你没有开博,那是你自己不愿行使这一话语权(我相信万维不会阻止你行使,我更无权剥夺);就算你不开博,你也拥有发表跟帖的话语权。

说我“把一个不成论题的论题炒起来”更是搞笑:我与上面文章最后列举的所有支持我的和批评我的博客,都素不相识。莫非你相信信济、芦鹤、老-穆……都是我的“托儿”,跟我合谋来炒你说的“不成论题的论题”?你也太贬低他们的人格、太侮辱他们的智力了吧?
而你写这个揭批我的帖子,莫不是也做我“炒作”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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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伐林 留言时间:2011-08-25 06:30:57
谢谢欢乐颂、方鲲鹏、暗夜寻灯、keaz、庄锐、铁风、信济、阿妞不牛、老-穆、华山诸位光临,并发表意见!

阿妞不牛对我的思路和表述所提出的批评很深刻,对我有很大启发!其他朋友的意见也从不同角度促使我进一步思考。前天晚上写出此稿后,两天来因事忙未能及时回应,但我都必会认真研读,若有值得一写的心得就再写下来,希望还能有当各位靶子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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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8-25 06:24:29
下面是我紧接“小议战争与政治”后的“兼议人生”,有相关之处,所以也放在这里。

——————————————————————————
兼谈人生

有一位朋友说我不是搞政治的料,太对了。我本来就不是在搞政治,我是在说说我的一些看法而已。我十岁就决定了绝不搞政治,难道过了“知天命”还会改变初衷!  我挺多就是看不中那些声称“懂”政治的人搞政治。因为他们搞政治纯粹是在胡搞,只是发泄心中的恨。他希望有人为其报仇,借着网上匿名以为可以大展身手,其实丝毫不懂政治。政治就是利益之争,所以就有”你骗我我骗你”。搞政治的人说道理只是为了宣传,并不当真的。可是这个人还反复讲他那一方是对的,另一方是错的。其实各有道理,看你能不能赢。这话是说糙了点,但是“民主”,自由,人权,法律,一切都是有限度的。 到了一点的层次,什麽东东都没有太大的意义了。因为这个层次的人可以在一点程度上左右一切。

战争是政治的最高形式,政治就是战争。玩政治有时也就是必须无所不用其极的,这话特别是回这位诚挚的朋友。赢了输了一切过程中的细节都不重要了!所以我在对某个自称“政治动物”的人那里说了一句“极端”的话, 说不定别人听了也觉得我说过头了。我并不是不知轻重说的,是有意想刺激这个说“中国政府非法”的糊涂蛋。我说他“有本事爬上一阶,没本事到一边去!” 怨天尤人有鬼得用,当然这话是仅仅是对这个不自量力的人说的。这句话其实是我在几年前时不时耳边响起的一句话“要么成功,要么放弃”的翻版。某人对我说过,“要么……,要么放弃”,我虽然只直接听到了一次,这句话却不停地在我耳边响起。一般而言,社会实际上是有等级的,只是当权者不愿承认。善良的人们一直在试图改变这一点,今天在路上我就听到Radio里 的关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讨论。我们一方面要追求平等,一方面要知道社会是某 种达尔文的社会。然后才知道怎么对付!不知道社会某种意义上就是达尔文的,天天怨天尤人别人会可怜你让你一马吗? 不可能!所以追求成功的人一定要明白这 一点,才知道怎么在社会上立足。当一个人把成功与失败放在生死之前的时候,所谓“不成功便成仁”(我的意思是必须做到生死置之度外,不管眼前的利益),他的生命就到了一个不同的境界。否则谈什麽抱负和理想! 对成功的追求是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的,别指望在网上匿名写几句就达到目的。

社会的和谐就是大多数感到满意,但是我们很多人往往不满现状。可是不满现状却找一个错误的方向发泄,那绝对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我们华人的目标不在原来的出生地而是在海外的现居地! 现居地才是我们的关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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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1-08-25 05:07:32
作者充分利用了万维上的话语权,把一个不成论题的论题炒起来,然后来“大有挖头”,大有"永不可修“系列之二的架势。

剥开层层“文明道德”的伪装,要表达的真意无非是:1.中共有人提过“人民战争”的思想,所以一定要批倒批臭;2.日本人的三光政策在对付人民战争,从道义上是站得住脚的。3.在“人类文明”演变到今天的世界,除非你有足够的战争机器与西方进行”文明“的对垒,否则越早投降越好。

第一点是逢共必反,如果哪位查到某位西方政要提过类似的人民战争观点,这就不需要花力气去驳斥。第二条与作者为历史翻案嗜好有关。有网友提到汪先生,这二者是不无关联的。

拿破仑时期的欧战,士兵们都排列成方阵进攻,前面的倒下了,后面踏着鼓点递补上来,那是所谓的最正规的战争了,看得人赏心悦目。可惜这样的战争场面再也看不到了。“战争规则的演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类文明的演变”。人类的文明已经进化到不需要人直接面对面的杀戮。超视距的击杀,核子武器,生化武器,无人驾驶飞机,将来还不知有些什么新式花样。可笑的是那些战争公约,使用达姆弹违规,使用原子弹合法。人肉炸弹人人喊打,导弹袭击一片欢呼。可笑的是那些审判,从来都是审判那些战败者。日本人如果不战败,它的三光政策一定会是当今反恐战的最重要的经验。

今天的人类,一方面各种政治力量之间有着极其悬殊的武力装备,另一方面,得益于教育,通讯事业的发展,各派人们的思想,情感和信仰的发生发展都在同一水平上。用武力来压制自由思想,这不仅是共产党的做法,也是当今世界列强的做法,是一条”普世真理“。当弱者无法在公平的教量中获胜的时候,恐怖主义就产生了。911十年之际,这才是人类真正大有挖头的地方。否则这下个十年,人类命运更加难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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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留言时间:2011-08-25 04:32:02
阿妞啊,

你还是不要来趟这混水了。

这老高是见风使舵的墙头草做多了,有点上相了。这次也不知怎么,痰迷了心窍,居然写出一篇为南京屠杀辩解的博文。

这个老混精已经激起了公愤,就是万维的德孤凡平等几个铁杆汉奸,除了个傻乎乎的星辰,也不敢来多接他话头。

你呢,就不要再帮他往下挖这个坑了。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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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11-08-25 00:48:18
俺看了老高的文章,以及所有的相关博主的文章,还有所有跟贴。但是俺不像平常立马开腔,而是几乎一言未发,直到现在(俺只在兰冠云的博文里引用林彪的口号,火上浇油)。老高现在这篇文章,不但说明了这个话题的意义,也道出了这个题目的复杂。

俺觉得,方鲲鹏上面的跟贴,还有兰冠云在星辰博文立关于国际战争公约国际法历史的跟贴评论,最为关键。

方鲲鹏的评论指出了一个要害:“人民战争”,是一个中国领导人提出的口号,在不同历史时期有非常不同的含义与解说,这些定义的逻辑内涵外延清晰的表述非常重要复杂。比如说林彪著名的《人民战争胜利万岁》一文,就是古怪笼统政治口号的大杂烩。高兄第一篇文章,忽视了这种复杂性,并且在联系西方与现代观念时,没有很明确的从国际法的演变演进来说明。兰冠云的跟贴评论引述国际公法战争法的历史,就引导到了一个正确的理性思考的方向。

实际上,所谓国际法(国际公法)的概念,就是西方从战争法开始的。西方战争法的出现,并不是孙子或者马基雅维里式的战争谋略,而是主要出于基督教义与人道主义,也就是在战争厮杀的王公将士之外的教会与普通民众的意愿要求,同时也让那些厮杀博弈的国王将士明白一个战争的基本目的:胜负的根本是保护自己的民族民众子民与统治臣服他国的民众。肆意屠杀他国老弱妇孺与伤兵败将,不但不符合日益深入人心的人道主义与新教教义,也不符合王公贵族自己的战争目的,尤其在威斯特伐立亚之和确定国家主权概念之后。这个国家主权概念的确立,实际上是国家之间是在承认利益冲突的现实的同时,接受并承认他国他民族是平等尊严地位的国家与民族,而不是非我族类就是蛮夷兽类鸡犬猪狗,无分老弱妇孺皆可随意杀戮凌辱。这是人类现代文明的重要开端。

当然,并不是说欧洲人指定了这样的规则,欧洲人都这样突然全体这样自觉文明起来了。更不是说全世界都要一定遵照欧洲人制定的规则戴起白手套打仗。欧洲人殖民非洲美洲亚洲,对待当地土著,并非都这样“文明博弈”。希特勒还有斯大林也都没有这样规矩。效法西方的日本就更不用说了。

但是,这个战争中的基本人道主义规则与精神,一直在坚持坚守。否则,纽伦堡审判与东京审判就没有任何法理道义根据。普京也就没有理由与必要为卡廷森林谋杀代表俄罗斯国家与民族向波兰谢罪。中国人也就没有理由谴责日本制造的南京惨案与东北细菌战试验。中越之间就有可能重复1979年那样的相互“人民战争”的残杀并永远无法消弭仇恨,核子武器就不会是防止遏制世界大战的威慑,而是任何国家任何时候都可以用任何理由得心应手使用的狼牙棒。

明了这样的基本概念,再探讨“人民战争”的历史背景与现实,尤其是当今中国与世界对付恐怖主义威胁的现实,高兄文章引发的讨论,就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也就有理性探讨交流认识的可能与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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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济 留言时间:2011-08-24 22:35:53
老高以他那积一甲子经验造就的善于区分造谣与讥讽的理解能力和清醒头脑,精准无误的将星辰的翅膀一段天真烂漫而绝不糊涂的议论作为挡箭牌祭了起来,同时在肆意咀嚼坚果之后将32颗牙齿沉着自豪的一字排开,以证明自己善于咀嚼,这是怎样的一种妩媚与温情啊!便是起汪先生于地下,都没有您笑起来甜。
鉴于您可持续发展的丑态,我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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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铁风 留言时间:2011-08-24 21:04:32
人民战争的利弊,和战争是否应该有规则,是相关联的两个事情;文明和科技的进步阶段,和战争的正义性、目的性,是讨论这个问题的两条线。

一场发达国家去打原始部落的战争,你不能要求部落人不能用刀、军民分清、不杀俘虏。两国为争夺土地或资源宣战,就应该遵守一定的规则;如一方要灭另一方的种,对方就只能以人民战争应对。当然这些例子都是极端情况,具体的战争多是错综复杂的混合,所以具体答案也就是尽量合理的平衡。

但无论如何,兵戎相见就是你死我活,战争是由具体的人执行的,不论在什么情况什么规则之下,“如果你威胁我的命,我就必须要你的命”是每个参战个人不可指摘的终极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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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1-08-24 05:14:45
下面是我在卢鹤那里的留言加微博,与你这里的讨论有点关系,不知老乡高先生(我刚发现你是77级武大的,我们是老乡,同学,加同级啊)对我的观点如何看。我是主张中立的而且尽量做到中性客观地看问题。

———————————————————————————————
庄锐: 小议战争 2011-08-23 16:02:58


第一,战争首先是正义与否,比如对日战争 没有人会否定中国是正义的一方。第二,不谈正义与否,战争就谈不上规则。所以有时候一 方可能使用无所不用至极的手段,反正取得胜利才是根本;如果这一方赢了,它也会用一切的舆论工具来把它的手段“合法化”。

说到这网上的争 论,其实就一个“立场”问题。站在日本军国主义的立场,那我们所说的正义就没有意义了。这次网上关于人民战争的争论,还是一个立场问题。有人是想对共产党 与国民党之间的战争提出疑问,为某种政治观点提供支持。我说,这只在历史的研究上值得探讨,对现实没有任何意义。国民党已经证明失败了,共产党目前不可能不用武力使国民党投降,所以应该以谈判达成中国统一对中华和我们华人有利。

如卢鹤所说,“战争是政治的最高手段。” 政治就是利 益之争,有时也是不择手段的。比如现在的某些“民主”“政治动物”就是想用欺骗的手段来忽悠大众,达到他们推翻中国政府的目的。其“理论根据”之一就是你共产党“欺 骗”了老百姓才赢得战争,所以他们也可以欺骗。可是这里有一个民心问题。中国目前的民心仍然在共产党那一边,所以我对“普世民主”不感兴趣。这还是一个立 场问题,选边的事情。我个人主张我们华人在海外中立为好,关心我们华人自己的切身利益才是更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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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eaz 留言时间:2011-08-24 00:00:47
很赞博主讨论问题的诚恳态度,看了这个主题的博客,感觉5daziyou的 详谈 “人民战争”的利弊写的比较透彻。 尤其赞同他说的“战争不是要否讲规则,而是能否讲规则”以及论述到关乎民族存亡的战争与国内内战的战争性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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