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是一党专政!我们所依靠的就是一党专政!”列宁的逻辑简单明了:“人民不爱,党爱”的事很多,所以要“专政”;我们是少数,不能得到或说不能保证得到多数票,因此民主对我们构成危险,我们需要“专政”;对手搞暴力我们当然要“专政”之,对手搞和平民主我们同样要“专政”之
老高按:最近在网上读到一篇文章《列宁坚持专政的理由——民心不在我这边》,标为秦晖所作,但考察其出处,却语焉不详,只是说“本文节选自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秦晖先生的作品”。是哪篇作品呢?
这篇文章论述的列宁的“专政”思想,与我昨天刊发的文章《遍地干柴汽油,冒出了几个敢玩火的人》正相关,我很感兴趣,于是便费了一番功夫来查找原出处,终于找到了,是2010年《领导者》杂志第18、19期连续刊载的,标题为《从“无产阶级专政”到“人民专制”与宪政民主》,详细梳理了“专政”思想的百年源流。作者实际上是金雁、秦晖这一对夫妻档学者。该杂志还刊登了两位作者的简介:
金雁,中央编辑局研究院东欧处处长,中央编译局俄罗斯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秦晖,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
这篇文章太长(不然《领导者》也不至于用两期杂志来连载了),也非常学术化,此处不便转载,只简单介绍一下,将其大小标题抄在下面,有感兴趣的请去看原文:
文章的总标题为:
从“无产阶级专政”到“人民专制”与宪政民主
——1848-1923年间国际社会主义政治理念
分为上、中、下三篇:
上篇 马克思vs布朗基:内战中的“专政”与“优秀分子专政”
马恩讲“专政”:内战状态,只能以暴抗暴
“专政”与“布朗基思想”
恩格斯对“革命成功后的革命专政”的批判
马克思何以很少谈“专政”?
迪克推多:“专政”就是临时取消共和
巴黎公社是“专政”吗?
看好议会民主不等于放弃抗暴权,承认抗暴权更不意味着否认议会民主
暴力革命必然意味着“革命后的专政”吗?
中篇 社会民主主义vs“警察民粹主义”:“人民专制”以及列宁的转向
民粹派讲“专制”:先进者必须强迫落后者
“人民专制”:从极左到极右
“‘自由主义’的‘抽象权利’正是人民发展所必需”:俄国社会民主党人驳斥民粹派
列宁把马克思的“专政”偷换成了民粹派的“专制”
“苏维埃政权反对‘普遍、直接、平等、秘密的’选举的斗争”
“60个农民必须无条件地服从10个工人的决定”
上篇、中篇刊载于《领导者》第18期。原文链接: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rwcq/article_20100120476.html
下篇 1917年后的“民主与专政”大论战和社会主义者的分裂
民主社会主义在俄国:关于俄国马克思主义的“正统”问题
孟什维克的“专政”与“民主”观
从“二月民主”到“一月专政”中的孟什维克
“两害相权取其轻”和孟什维克的困境
战争问题导致了社会民主运动“破产”吗?
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分裂的根本原因:“民主”还是“专政”?
“专政”的长期化与国际社会民主党的反应
“民主与专政”论战中的卢森堡:“阶级性”问题与底线问题
“资产阶级vs无产阶级”,还是“专政vs民主”?
下篇刊载于《领导者》第19期。原文链接: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rwcq/article_20100120442.html
对照原作,我检查了一下网上节选的这一部分,是从中篇里整段摘录的,应该说还符合金雁、秦晖的原意,虽然肯定不那么完整、详尽。特将这篇节录转载于下。
列宁坚持专政的理由——民心不在我这边
金雁、秦晖,民主中国,原载《領導者》第18期
原节选者按:本文节选自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秦晖先生的作品,他认为,“共产主义深受底层工农人民的拥护”这一说辞,从其历史来看是站不住脚的。
在俄国,布尔什维克从来没有通过正常的选举而取得过执政地位,甚至在如今的印度也有数十个共产主义党派,即使在贫困选区,他们也无法取得足够的选票,只能暗暗坚持武装斗争谋求上台机会。
故而共产主义执政的成功,在于以成败论英雄的革命,而非民心,这在列宁的人生中显得相当显眼。
在西方语言中,“专政”一词意出古罗马的军事独裁官(dictator,音译迪克推多),这本是罗马共和国在遭遇战争时的一种非常体制,即临时中断共和,授予军事统帅以不受罗马法本身限制的短期独裁权力,战争结束后独裁官即卸任交权于议会,而议会则许诺不追究其在独裁期间的行为。按当时惯例,对迪克推多的授权为期仅半年,延期则需要再次授权。共和末期的独裁官逐渐不守规矩,到屋大维时干脆改称元首(princeps),罗马进入帝制时代,迪克推多之称便不再存在。
可见所谓专政,第一它作为一种战时独裁意味着民主的中断,即有专政则无民主,“民主专政”提法之不通,犹如说“黑色的白”。
第二它与法治不相容,“专政”意味着不受法律约束,包括专政者自己所立之法,对他也没有约束力。列宁后来一再宣称“专政是直接凭借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政权”。从该名词的原意讲,他并没有说错。
第三它是一种与紧急状态(通常是战争)相联系的临时措施,是共和制度的短期中止,而不是一种正常的执政方式,这一点它与“专制”不同。
俄国民粹派讲“专制”:先进者必须强迫落后者
与西方市民社会背景下形成的“西方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按:这是俄国马克思主义鼻祖普列汉诺夫的用词)不同,在俄罗斯村社-皇权社会背景下形成的俄国民粹派思想传统中“人民专制”的主张源远流长。这种思想虽然也有以暴抗暴之意,但本质上却是其“英雄驾驭群氓”理论的衍生物。以传统村社为思想资源的民粹派虽然号称崇拜“人民”,但这“人民”却是个抽象的整体,只能由少数英雄来代表,其余人等则通常“落后、僵化、思想一贯保守”,只是“1”后面的“0”,没有了“1”,“0”便失去了意义,于是就有了“少数人在夺取政权之后,必须‘迫使’多数人实行社会主义”的特卡乔夫理论。这就是所谓的“人民专制”国家。
显然,民粹派所说的“人民专制”是指“人民”中的少数“先进分子”来“专制”。而列宁也明确讲过无产阶级并非自然就“先进”,它必须经过少数先知的“灌输”,“社会民主党要把向工人灌输政治觉悟”作为最主要的任务,“阶级政治觉悟只能从外面灌输给工人”。
列宁很早就提出“灌输论”,不时表露过先进者应当对落后的“多数”实行强制的观点。早在1902年他就曾明确地说:之所以需要无产阶级专政是因为俄国是个农民国家,而落后的农民、即俄国国民的大多数是靠不住的。如果无产阶级能够得到农民的支持,“那就用不着说‘专政’了,因为那时完全能够保证我们获得绝大多数,以至专政大可不必要了”。亦即:俄国需要“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原因不是沙皇的专制使革命者需要以暴抗暴,而是因为多数人即农民的“落后”使民主不利于无产阶级。
列宁在这里把“专政”和民主(“获得大多数”)相对立,这是合乎“专政”一词之本义的。尽管“农民落后论”是马克思以来的传统看法,并非列宁首创,但是此前的马克思主义者从农民落后论得出的结论只是在农民国家搞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行不通,必须先经发达的资本主义改变农民国家、使无产阶级成为多数后才有可能。而列宁的说法隐含的结论却是:可以用先进少数强制落后多数的“专政”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当时的列宁看来,能够获得多数人支持就不需要“专政”,需要“专政”就是因为他认为无法获得这种支持、至少是无法保证这一点,而这又是因为占俄国人口多数的农民落后、保守和“半反动”。当时有人批评这种观点为“恐农症”。这的确是列宁“专政”观念的鲜明特征。
这样,“专政”就不再是从古罗马的战时状态、“一到局势比较稳定就重新让位给民主制度这样一种具有过渡性的紧急措施”,而变成不仅延续到和平时期、并进一步延续到“永久”的做法:“苏维埃共和国的形式就是无产阶级和贫农永久专政的典型。”“无产阶级专政可以说是对资产阶级的一种永恒斗争。”
“苏维埃政权反对‘普遍、直接、平等、秘密的’选举的斗争”
当然,直接说少数人要对多数人“专政”并不好听也不利于“逆向”创造社会主义的前提,所以列宁一般不那么说,他在公开场合说得多的还是“民主”,讲“专政”时也常说是“无产阶级与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但是不信任“多数”,准备用“专政”对付“民主”的想法他是一直就有的。他在野时为了宣传和争取人心经常指责他人拖延立宪会议妨碍民主,执政后也不能说他不希望在立宪会议的民主选举中取胜,但一旦不能做到这一点,他发动“苏维埃政权反对‘普遍、直接、平等、秘密的’选举的斗争”(这是他后来对苏联内战的定义)是毫不手软的。
列宁讲的“专政”是“先进少数”强迫“落后多数”的民粹派“人民专制”传统之发展。这在前述俄国社会民主党初建时的纲领之争中已经滥觞。而到1917年以后更是明白不过了。
在内战中列宁强调“民主反革命”的威胁。而内战行将结束时他又指出,苏维埃政权还面临着一个比任何数量的邓尼金、高尔察克、弗兰格尔和他们的军队加在一起都更加危险得多、也比外国资本和官僚制度更危险的敌人,那就是农民或“小资产阶级”。农民之所以“最危险”,并非因为他们是意识形态所说的“剥削者”,不,他们完全可能是“被剥削劳动群众”,但是他们愚昧、不听话而且人又多,因此就得这么办:“60个农民必须无条件地服从10个工人的决定”。
然而那“10个工人”是不是就那么可靠?未必。正是在内战末期,列宁多次、突出强调了如下观点:由于战时工业衰退,工人不得不在厂外谋生,成了“一个从事投机倒把的无产阶级”,因此俄国无产阶级已经“丧失阶级特性”。这个说法显然给反对派抓住了把柄:“他们说无产阶级既然丧失了阶级特性,就应当放弃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然而根据那种英雄驾驭群氓的“人民专制”逻辑,这种反问难不倒列宁:“我们所了解的无产阶级专政,其实只是无产阶级中有组织和有觉悟的少数人的专政,……党所能联合的只是本阶级的少数”。“是的,是一党专政!我们所依靠的就是一党专政!”于是情况变成:60个农民“无条件地服从”10个工人,10个工人又“无条件服从”两三个“本阶级的少数”精英,而根据同样的逻辑,这两三个“少数”最后还必须“无条件服从”一个人——列宁说的很清楚:“在革命运动史上,个人独裁成为革命专政的表现者、代表者和执行者,是屡见不鲜的事”。
显然,抛开那些意识形态的和云山雾罩的繁琐论证,列宁的逻辑其实简单明了:在俄罗斯,“人民不爱,党爱”的事很多,所以要“专政”。我们是少数,不能得到、或者说不能保证得到多数票,因此民主对我们构成危险,我们需要“专政”。对手搞暴力我们当然要“专政”之,对手搞和平民主我们同样要“专政”之。而我们是“先进”的,多数人是落后的,所以我们也有理由对他们实行“专政”。在1920年的一次未发表的谈话中,列宁把这个逻辑讲得很清楚:
“我们从来都不讲自由,而只讲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是因为它是服务于无产阶级利益的政权。因为俄国本来意义上的工人阶级,即产业工人阶级只是(俄国人中的)少数,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就是为了这些少数人的利益。只要其他的社会成分还没有服从于共产主义所要求的经济条件,这一专政就将延续下去。”
“农民从心理上是反对我们的制度的;他们的思维方式是小资产阶级的;反革命首领邓尼金、高尔察克、弗兰格尔就在他们当中找到了拥护者。……我们对农民说:或者你们服从我们,或者我们将认为,你们是在宣布要跟我们打一场国内战争,那你们就是我们的敌人,我们也将以国内战争作为回报。”
“过渡时期,即专政时期,不瞒你们说,将是一个非常漫长的时期,可能要有四五十年的时间。”
这些话不是对此后几十年历史的生动概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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