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列举了湖南农会的14件大事,包括禁花鼓、禁酒席、限养猪,限鸡鸭……评价一律是:“好得很!”而陶希圣看到:农会竟用扁担、锄头一次性地处决26名“土豪劣绅”。农会的行为不仅动摇北伐军心,而且严重破坏地方经济,经济被破坏之后,受害最深的还是工农等底层民众
老高按:昨天在这里回忆了一件1980年的亲身经历,转贴了一篇雷颐对陈凯歌回忆录的读后感,主旨是:中共几十年来的仇恨教育要不得,遗毒贻害至今。
感谢众多读者关注这一话题,感谢各抒己见的朋友!从跟帖看,认同共鸣者很不少,口诛笔伐者声更高。不少观点对我有启发,但也有不少跟帖让我不知说什么好。
例如有人质问我:“老高你疯了:人家日本倭寇杀了我的爷爷奶奶,而且篡改历史,我能不恨他们吗?人家疯狂掠夺我们的资源、污染我们的环境,我能不恨他们吗?什么‘仇恨教育毁了中国几代人’放你m的b!”——最后这个“b”,我想是他气结发不出来爆破音,本应是“p”吧?这位,将应有的对罪恶的仇恨,与罪恶的“仇恨教育”混为一谈了。
还有朋友责怪我提这个话题“不是都在继续着仇恨教育吗”?这位的逻辑大概是:批评“仇恨教育”,就等于“仇恨教育”!
几年来的老友华山发了两个跟帖,更是让我哭笑不得:第一帖上来就给我一顶“高帽”:“仇恨是当今万维的主旋律,老高阿妞等就是这类主旋律中的领军人物”——原来我竟有这样的崇隆地位!还痛责我“心里仇恨的毒汁必须要有发泄的地方”;第二帖却口气大变:“老高在这儿是在创造一种宽容和解的气氛,想用所谓‘人道主义’阉割‘民族主义’”。难道不觉得自己在狠抽自己的嘴巴?当然,逻辑问题是此公从来不屑顾及的。甭指望他会说话负责、拿出依据:何以证明“仇恨是当今万维的主旋律”?何以証明老高是“这类主旋律中的领军人物”?
不由得长叹:“噫吁嚱,危乎高哉!”(高,当然是老高了)仇恨是仇恨者的通行证,人道是人道者的墓志铭!
也巧,今天读到两个正好相反的资讯。一个,是中共以最高规格纪念孔子2565周年诞辰,中共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亲自出席国际研讨会,并做了长篇讲话;另一个,是中国社科院院长王伟光在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旗下的《红旗文稿》发表文章,文中强调“阶级斗争是不可能熄灭的”。诸位想必会做出极其丰富的解读吧!这就是中国当前的现实,也就是昨天我呼吁大家认清“仇恨教育毁了中国几代人”的原因——至少是毁了社科院长王伟光,而他又在毁更多的人。
今天还读到共识网上关于1927年湖南农民运动的一篇短文,谈及仇恨教育——说“教育”都太文绉绉了,其实应该说“仇恨煽动”——造成的恶果,在87年前中共初起时已经显露。关于20年代中期中南各省农民运动如何严重冲击、干扰了当时的目标,以及对中国走向现代化长程中产生了哪些负面效应,中外历史学家有很多论述,我在老高的博客上也发表过多篇文章,这里就不细写了。但这篇文章,正好给我们昨天所说的问题,做了一个注脚,所以转贴于下。
1927年湖南农民运动的三份报告
拾月霜寒,共识网
第一份报告,形诸于文字,即《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作者是毛泽东,对当时的农民运动和农会,持完全肯定的态度。这篇文字,后来被奉为革命经典。
不过,就好象所有的经典一样,这份《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知道的人多,仔细读过的人少。
“外界的人只能说农会好,不能说农会坏。土豪劣绅,不法地主,则完全被剥夺了发言权,没有人敢说半个不字。农会在乡村简直独裁一切,真是‘说得出,做得到’。
“反对农会的土豪劣绅的家里,一群人涌进去,杀猪出谷。土豪劣绅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滚一滚。动不动捉人戴高帽子游乡……
“必须建立农民的绝对权力。必须不准人恶意地批评农会。必须把一切绅权都打倒,把绅士打在地下,甚至用脚踏上。”
这份报告里,毛泽东还列举了农会所干的“十四件大事”。这十四件大事包括:“组织”农民入会,打击地主(清算,罚款,捐款,小质问,大示威,戴高帽子游乡,关进监狱,驱逐,直接枪毙),禁止牌、赌、毒——同时还禁止花鼓、禁轿子、禁酒、禁糖,限制养猪(猪吃苞米),限制鸡鸭、禁杀牛、禁酒席、禁游民、禁鞭炮……
对于农会的行径,毛泽东的评价一律是:好得很。
毛泽东的这份报告,后来被奉为红色圣经。不过,这份报告,当时在共产党内也没有得到赞同。在这一年召开的中共五大上,毛被免去农民部长的职务。原因之一是:违背了孙中山的“和平解决农村问题”的政治遗嘱。
第二份报告,来自陶希圣,散见于个人的记录和学术文字里。
陶希圣,毕业于北京大学,师从沈尹默、沈兼士等,同时兼修法学。1927年参加北伐军,任中央军事政治学校中校教官。
1927年的陶希圣,思想是明显左倾的。他是农民运动的同情者,曾把自家的土地,主动地分配给农民。当湖南湖北的农民运动兴起时,陶希圣发现:他的左倾,比起共运的左倾来,还远远不够“左”——在革命的旗号下,共运的农会,已经从一个权利组织,蜕变成一个“权力组织”。共运的特别法庭,已经存在滥施刑罚的问题,而在很多地方,已经连法庭都不需要了。在一次农运中,农会竟用扁担、锄头一次性的处决了26名“土豪劣绅”。 陶希圣看到:农会的过激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地方经济,农村的经济被破坏之后,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的农民(参见李杨《陶希圣在1927》)。
陶希圣的思想发生了转折。在咸宁,当农会抓捕了六名拒绝入会的贫苦农民,按照“惯例”,要就地枪毙时,在场的陶希圣勃然大怒,他拔枪与农会主席对峙,力阻死刑执行。农会主席向省委告状,陶希圣随即被捕,五花大绑地押解回武汉。幸亏陈独秀及时出面表态,陶希圣才逃过一劫。
劫后余生的陶希圣,转向学术研究。1938年参加汪精卫政府,次年与汪伪政权决裂。1942年,投向重庆国民政府,历任要职。1988年,陶希圣病逝于台北。
第三份报告,由个人经历而成。
1927年,在风云激荡的共运潮流下,一个名叫李昌圭的私塾教师惶惶不可终日。他本是晚清的一名秀才,祖上曾经家境富裕,但是到他这一代,已经家道没落,每年只能收大约20石租谷——合1200公斤。当共运的烈火烧到眉毛时,李昌圭跑到武汉,向儿子求助。他的儿子,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工人部长。于是,他的儿子为他开具了一张证明,证明他:决不会反对农会。
拿着儿子开具的证明,李昌圭老先生回到乡里,随即——被枪毙了。
在历史的大记事里,李昌圭的命运无足挂齿。不过,他的儿子,却赫赫有名。他叫:李立三。
听到父亲被处决的消息时,李立三同志是何反应,我们不得而知,历史在这里陷入盲区。我们所知道的,是此后李立三同志的活动轨迹:参加南昌起义,参加广州起义,出席中共六大,当选政治局候补委员——李立三同志坚信自己找到了正确的主义,为了这个正确的主义,父子人伦可以弃之不顾。
之后,李立三同志犯了“立三路线”的错误。1930年,李立三同志赴莫斯科检讨,在苏联肃反的大潮里,坐牢一年,羁旅苏联15年。1946年回国,继续为解放战争做贡献。
1949年10月1日,李立三同志在哪里?他在参加开国大典,就在毛泽东旁边。不过,在后来的影像里,他的位置成了空白。
1960年,当翻身解放后的农民——前农会组织的成员们在饥谨中号泣、大规模死亡时,李立三同志在干什么?他在做检查,而且他的检查,又一次通过了。
1967年,在文革的风暴中,李立三同志被授予走资派、苏修、反革命、大叛徒、大特务等称号,莫名地“自杀”了。他的真实的死亡原因,至今仍是悬案。他的妻子,即他的“特务上级”,被判刑入狱。李立三死后,尸体或骨灰失踪。
至此,湖南农民运动的第三份报告,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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