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孝经·开宗明义》中,有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古人对头发看得极重,割发乃大不孝也,形同杀头。在三国里面,就有好几个割发代首的栗子,其中最著名的一个,是关于曹操的。 据说有一次曹操带领军队出征,大军路过麦田,为了不扰民,曹操传令:但凡有践踏老百姓麦田者,斩! 结果军令刚一下达就杯具了:曹操自己的马受惊,疯狂地跑入麦田,践踏坏了狠多庄稼。曹操为了严明军纪,就要举剑自杀,众将赶紧跪劝阻止,曹操无奈,就割下自己的头发,代替首级,以示三军。三军将士无不惊惧凛然。 爪哥今天要聊的男猪脚,不是曹操,也不是前些天红透微信与华人网络的山东籍九天渣男,而是一位古人,不对,说它是人实在太抬举它,它比九天渣男还要渣万倍!很不幸的是,这货也是山东籍,让俺这山东人觉得无地自容。 这货到底是谁? 嗯,它就是被冠为山东自古以来第一汉奸的孙之獬 说起大汉奸吴三桂,估计华人世界无人不知。不过,普通吃瓜群众,知道这个孙之獬的,恐怕不多。 但绝大多数华人,应该都知道满清臭名昭著的剃发令吧? 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俺前面说过,汉人对头发看得极重,割发乃大不孝也,形同杀头。剃发令的颁布,是对汉人的精神阉割,是对汉人人格与气节的最大侮辱。在剃发令的淫威下,满清近两百年,汉人再无男儿,有的只是奴才。剃发令对中华民族的精神摧残,远大于吴三桂引清兵入关的破坏力。(吴三桂即使不引清兵从山海关入关,清兵照样可以绕道古北口直扑北京) 剃发令把奴性刻入汉人的DNA,其流毒深远,直至今天。 这个山东自古以来的头号大汉奸孙之獬,就是卖族求荣,墙裂建议多尔衮执行剃发令的渣到九重天的超级人渣!!!! 这货因为卖族求荣有功,得到清廷的赏识,加官进爵,风光一时。不过,因为这货人品极差,因为擅自专权被人告发,被清廷一撸到底,打发回老家当农民。 所谓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这个民族败类,在老家撞到了农民起义军的枪口上,被生擒活捉。义军恨死了这个卖族求荣的大汉奸,用尽了人间可以想象得到的酷刑,把它折磨几天后,凌迟处死。它的家人与族人也一个不落,系数被义军杀死。 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当起义军被清廷镇压后,清廷得知孙之獬被残酷折磨凌迟处死的详情,最后居然以孙之獬乃一布衣,不是朝廷命官为理由,不给予任何名号与抚恤。 这真是应了: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在义愤填膺,慷慨激昂之际,脑海里不由冒出一个疑问: 无论中华民国修订的历史,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修订的历史,都大书特书吴三桂,而刻意淡化孙之獬。结果世人只知吴三桂,不知孙之獬。 WHY?WHY?WHY? 经过爪哥在历史的长河里深挖猛刨,终于揭开了一个惊人的秘密。请大家先系好安全带,爪哥又要开始飙车啦。 话说当年孙之獬全族被义军屠戮,应该断子绝孙了吧?答案是:NO! 孙之獬在淄州的妓院,有个相好翠花。嫖的次数多了,翠花居然怀上了孙之獬的孩子。城破后,翠花也随着难民出逃,一路颠簸流离,在途中产下一子。母子俩受尽千辛万苦,最后流落到广东地界。在这里,她遇到了一个好心人,当地的著名乡绅孙连昌。孙连昌不仅收留了翠花,在得知翠花的孩子姓孙后,就把他收为养子,给他取名叫孙云筹,放入了孙家的宗室族谱。 后来高举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国父孙中山,就是孙云筹的后裔。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同样尊崇孙中山的国共两党,在修订历史时,为了不影响孙中山的光辉形象,都不约而同地刻意淡化孙之獬在历史上的大汉奸形象。在中小学教科书中只有吴三桂,没见孙之獬。所以,导致绝大多数后人不知孙之獬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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