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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女附中卞仲耘惨死一案,在历史研究中何等幸运
   

  对有影响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在把握基本价值标准的前提之下,越是超越抽象的、现成的、气魄宏大的声讨,转向具体地厘清事实、客观地判定功罪,就越能经得起时代翻烧饼的折腾,越对我们同代人和后代人具有公信力、说服力,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老高按:因给毛泽东戴红卫兵袖章而在文革中暴得大名的宋彬彬日前去世,引发一波以文革亲历者、关注者为主参与的热烈讨论,半个多月来方兴未艾,由北师大女附中当年的暴行,扩展到对北京101中、清华附中、北航附中等等学校类似惨案的揭露,更延伸到反思文革过后放过红卫兵暴行的原因,以及陈云等领导人的双重标准(陈的那个文革初期红卫兵不属于“三种人”的著名批示,得到邓小平、胡耀邦等人认可)……甚至还扩展到林彪事件,扩展到文革中期的“清理阶级队伍”“清查五一六”。
  这正是我多年殷切期望出现的局面!这也正是宋彬彬去世应该引发的正面效应。
  在我的博文《关于对宋彬彬如何盖棺论定的大争论》后面,许多网友争相发言。除了个别人——看来是未经历文革者——之外,绝大多数人坚决否定文革,指出文革不折不扣就是一场亿万人受害的浩劫,无数见证人(如我)还活着,不容抹杀和抵赖;就是未来岁月中我们这些见证人陆续故去,留下的见证也是白纸黑字,铁证如山!
  围绕宋彬彬当年究竟作为如何、她个人应承担什么责任等等所进行的争辩,在我看来也极有价值。我的一个未必经过深思熟虑的认识是:对那些有影响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在把握是非褒贬的基本价值标准的前提之下,越是超越抽象的、现成的、不加思索的、气魄宏大的声讨,转向具体地厘清事实、细致地剥离成见、客观地判定功罪,就越能推进还原历史真相、越能经得起时代翻烧饼的折腾,越对我们同代人、和没有经历过文革的后代人,具有公信力、说服力,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北师大女附中卞仲耘惨死一案,在历史研究中是幸运的,数十年来,被亲历者、目击者和研究者反复举证和核查,深追细究,彼此诘难,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这在文革中数百万上千万桩死伤的悲剧中,不说绝无仅有,也是极其罕见。我深深感谢这些刨根问底的女士(有男士也多是辅助的),不管她们各自的结论如何,不管她们彼此如何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我所在的一个微信群中,有位老友指出一个现象:越是宋彬彬身边的人,越是为她辩解。我也注意到了:北师大女附中“八五惨案”的亲历者中,或许除了写作《文革受难者》的王友琴等一两位之外,确实为宋澄清的人居多——不过,不一定是与她相熟的人,像冯敬兰,比低好几届,当年与她并无接触。我对此的解释是,越是熟悉的人,越能够将她从“象征”“符号”中松绑,将之还原成一个活生生的个体,根据其本身的言行来判断她(各位想想这是否符合我们的日常生活体验?);而与她毫无接触、别无途径、只能了解那个官媒上的“她”的广大民众乃至学者,就只能将“她”当成一个“符号”——“要武的符号”“打死校长的符号”。
  在新近创办的“波士顿书评”上,读到一组关于卞仲耘案的文章。选取其中陈闯创的一篇,转载于此。文章本就不短,注释繁多,考虑到读者可能不耐烦,我将只是注明出处的注释删节了一些,但保留文中的注释号。


  是红卫兵打死了卞仲耘吗?——兼谈宋彬彬道歉〔1〕

  陈闯创,波士顿书评 Boston Review of Books,Sep 17, 2024

  “波士顿书评”编者按:1966年8月5日打死北师大女附中副校长卞仲耘的既有该校学生也有外校学生,现有资料表明凶手里的女附中学生当时并不是红卫兵,但尚不清楚是否有外校红卫兵参与行凶。原女附中学生领袖宋彬彬承担了不应有的巨大历史罪名,但她要澄清自己、摆脱耻辱的唯一办法,就是直面并批评中共的“蒙昧主义和暴力镇压”本质,否则她也只能作为中共的牺牲品被历史记住。


  1966年8月5日下午,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以下简称“女附中”)高一3班部分学生(以中共干部子女为主)批判殴打该校5位领导,校内外的其他学生也陆续参与进来。在被侮辱殴打折磨数小时后,该校中共党总支书记兼副校长卞仲耘遇难,被后人称为北京“八五”事件。在文革中死于学生之手的教育界总人数至今无法统计,卞仲耘既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对于当时的中国人来说,政治贱民在政治运动中被打死或自杀的事件司空见惯,也很少有人会因此承担责任。22年后的1988年,女附中原高一3班学生王友琴作为八五事件亲历者首次披露了这件事〔2〕。在随后的调查中,王友琴提供了很多卞仲耘遇难案的细节,但其中并不包括她那些作为该案肇始者的同班同学的名字,她的校友宋彬彬(女附中原高三3班学生)却成为她对此案记录的中心人物:王指控是红卫兵打死了卞仲耘,而宋彬彬是该校红卫兵领袖,并且宋因为在1966年8月18日给毛泽东带上“红卫兵”袖章以及被毛泽东赐名“要武”而成为红卫兵最知名的代表〔3〕。
  刘进等多位女附中校友在2002年后开始合作调查“八五”事件,宋彬彬后来也加入其中,调查结果于2010年4月首度部分公开〔4〕。2012年1月宋彬彬发表文章具体谈到自己与“八五”事件的关系,并在文中向卞仲耘的丈夫王晶垚道歉〔5〕,2014年1月12日宋和刘进等人回到母校就自己在文革中的作为道歉〔6〕。刘进、宋彬彬的调查结果和道歉虽然有助于人们进一步了解“八五”事件,但她们始终回避“八五”事件真凶的问题。王晶垚在2014年1月27日签署声明,表示在真相大白前绝不接受宋彬彬、刘进的虚伪道歉。宋彬彬在2012年还发表《王友琴加于我的历史耻辱架》,这实在是夸大了王友琴的作用,真正把宋钉在耻辱架上的是靠暴力和欺骗发动文革并持续掩盖真相的毛泽东和中共。
  卞仲耘遇难事件的真相至今未得到完全公开,争议的焦点主要汇集到以下五个问题:1,事件的策划人和发起者是谁?2,打人者是谁?3,卞何时遇难以及是否有人抢救卞仲耘?4,女附中当时的掌权者是谁以及有多大的权威,在此案中应承担多少责任?5,女附中的红卫兵在此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对于前4个问题,笔者没有答案,期盼当事人或研究者能提供和发掘更详细的资料。但第5个即关于红卫兵的问题,笔者认为现有资料已经提供了明确的答案,只是很多人还不愿意接受:截至卞仲耘遇难时,北师大女附中还未成立以“红卫兵”命名的组织,即8月5日打死卞仲耘的女附中学生当时还不是红卫兵(按:下文中凡是提到的日期如未标明年份,即默认为1966年)。
  考虑到关于红卫兵运动初期情况的说法谬种流传,笔者将先澄清红卫兵运动初期的若干重要问题,然后再具体谈及北师大女附中的情况,最后讨论一下宋彬彬的道歉的问题。

  一、红卫兵运动的兴起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完全赞同去追究在卞仲耘遇难事件及类似暴力事件中凶手及相关人物的责任,但责任大小应取决于其涉案程度,而与其个人身份无关,不管是共产党员、红卫兵还是一般群众。也就是说,没有行凶的红卫兵就不应该承担行凶的责任,而行凶的即便不是红卫兵也应为此担责。正如印红标所说“不论是群众自发的暴行,还是红卫兵成员的暴行都应当谴责。”“在叙事的时候应当尽量准确,不必让红卫兵为所有的暴行负责,例如令人发指的北京大兴县农村的灭门暴行,就不是学校红卫兵所为。”〔7〕
  从现有材料看,制造北京“八五”事件的师大女附中凶手们当时还不是红卫兵,承认这一点并没有减轻甚至有可能增加她们的罪恶程度:这种无需组织即可随意实施的暴力比有组织暴力更加难以预测,而施暴者不会为此受罚甚至还会被奖赏就使得这种暴力更具有威慑性。另外,红卫兵犯下的暴行数不胜数,承认北京“八五”事件不是红卫兵实施的也绝不会减轻红卫兵的罪恶。在1966年8月下旬开始的北京红卫兵“破四旧”的活动中,十几天内至少有上千人被红卫兵活活打死了,单此一件事就足以将红卫兵(尤其是老红卫兵们)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8〕;其次,有理由相信,在8月7日女附中成立红卫兵时,那些两天前殴打卞仲耘致死的女附中学生们(尤其是干部子女)基本都会加入进来,而绝不会因此被拒绝加入(见下文)。
  笔者在《略谈文革初期没有“红卫兵运动”和“造反派”》一文中说1966年8月前中国并没有红卫兵运动,当时仅在北京十几到几十所学校(几乎全是高中)里存在着名叫“红卫兵”的学生团体,另外还有极少数学校里有“红旗”、“东风”等类似的团体〔9〕。将这些团体统称为“红卫兵”组织是不恰当的,他们彼此之间既无联系,而且北大附中“红旗”战斗小组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和清华附中“红卫兵”并驾齐驱甚至名头更响亮,而“红卫兵”不过是众多自发学生团体中的一个而已。
  这些小团体一般以高干子女为主,人数很少,虽然在6月份有过一些激进的活动,但到7月下旬时几乎就要被一贯压制独立团体的中共所镇压或融化掉了。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13日开会讨论北京中学文化革命时就说“搞秘密团体都不要,地下活动是错误的。”〔10〕众所周知,直到得到毛泽东8月1日和8月18日两次的大力支持和扶植后,红卫兵运动才先后于北京和全国范围内兴起,但有若干细节尚未引起人们广泛注意。

  1,1966年7月下旬,回到北京不久的毛泽东对文化大革命的现状非常不满,并将此归罪于派到各单位主持运动的工作组“镇压群众运动”。虽然工作组是刘少奇等中共官僚按照以往政治运动惯例而派出的,毛泽东仍要求撤销工作组。因此,原本即将被工作组压垮的北大附中红旗和清华附中红卫兵分别在7月25日和7月27日得到了转机,到7月29日北京市大中学校文化革命积极分子大会宣布撤销工作组时,红旗和红卫兵之前所承受的来自工作组的压力就完全消失了,各自的革命左派地位进一步得到了认定。在这个过程中北大附中红旗及其代表彭小蒙多次在公开场合亮相批评工作组,名气大增。
  2,清华附中红卫兵和北大附中红旗最早直接来自毛泽东的支持是毛泽东致清华附中红卫兵的信,毛于7月31日写出此信并批给下属阅读,但最终并未发出。8月1日毛将该信作为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文件印发,8月2日信件即从参加会议的北京军区司令杨勇处传出并为清华附中红卫兵头目宋柏林得悉〔11〕。8月3日清华附中红卫兵代表王铭、卜大华从中央文革副组长王任重那里看到信,8月18日清华附中红卫兵骆小海等人在天安门城楼上向毛问起此信,毛说只是草稿还没发呢。不过这封信仍然通过高干子女等渠道快速传播开来,在北京迅速出现各种仿效“红卫兵”和“红旗战斗小组”的所谓自发组织,但截至8月18日在北京以外只有极少数大城市零星出现了由消息灵通的高干子女成立的红卫兵组织。
  3,北大附中红旗和彭小蒙的突出地位。正因为红卫兵后来的巨大名声,反而很少有人注意到北大附中“红旗”战斗小组及其代表人物彭小蒙在1966年7月下旬到8月18日之间其实是比清华附中“红卫兵”更早、更多得到官方支持以及名声更大。宋柏林就在7月27日的日记中提到“看来彭小蒙尾巴翘太高了,把各校左派的兄弟关系看成老子、小子关系”。
  因为反工作组受到中央文革小组支持,北大附中“红旗”的彭小蒙在7月下旬连续抛头露面,7月25日、26日连续两晚中央文革在北大召开群众大会,彭小蒙上台发言批判北大工作组及组长张承先,7月27日海淀区中学文化革命工作队在北京展览馆召开革命师生代表大会,彭小蒙发言介绍江青在北大讲话内容,7月28日在北京展览馆开会批判工作组,彭小蒙仍然上台发言,而直到这次会议清华附中“红卫兵”两篇论《革命的造反精神万岁》的大字报才得以交给江青并转给毛泽东。8月1日毛泽东在给清华附中“红卫兵”的支持信中却同时点名支持了北大附中“红旗”战斗小组和彭小蒙,这就足以说明“红旗”通过江青已经给毛泽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8月4日彭小蒙在北大全校大会上殴打张承先〔12〕。
  8月11日《人民日报》转载了8月10日发表在《中国青年报》的文章《有了毛泽东思想就无往而不胜》,署名为北京大学附中“红旗”战斗小组彭小蒙。8月18日彭小蒙代表中学生在“首都庆祝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群众大会”(即毛泽东接见群众大会)上讲话。而清华附中的红卫兵直到8月19日才出现在《人民日报》的报道《毛主席同红卫兵在天安门上》,正是这篇报道才一举奠定了红卫兵一统江湖的地位,文中提到毛泽东戴上“红卫兵”的袖章,并引用康生的话说“毛主席也参加红卫兵了”。不过这篇报道同时还赞扬北大附中“红旗”战斗小组是“以敢于冲锋陷阵闻名的战斗组织”。
  另外,文革中最早出现最为知名的群众歌曲《革命造反歌》就是北大附中“红旗”在6月初创作、7月1日定稿的,歌词中的“革命师生齐造反”使这首歌成为目前能够查到的最早鼓吹造反的两篇文献之一〔13〕(另外一篇就是1966年6月24日清华附中“红卫兵”的《革命的造反精神万岁》大字报)。事实上,正是因为北大附中“红旗”战斗小组的巨大名气,后来大名鼎鼎的北航“红旗战斗队”于8月20日成立时都是仿效北大附中“红旗”战斗小组取名的〔14〕。
  4,毛泽东8月1日的信为清华附中“红卫兵”和北大附中“红旗”提供了巨大的支持,但尚无证据表明在8月18日前毛及中央文革小组就已决心支持推广“红卫兵”或“红旗”的组织形式。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于8月8日通过了由毛泽东多次修改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通称“十六条”),这一文革纲领性文件中只是抽象地赞扬“一大批本来不出名的革命青少年成了勇敢的闯将”,没有提到“红卫兵”或“红旗”,却说“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和文化革命代表大会是群众在共产党领导下自己教育自己的最好的新组织形式”。王年一说这次会议上没有任何肯定红卫兵的表示,参会的上海市长曹荻秋甚至在“818”大会过后仍然反对上海建立除“文化革命委员会(小组)”以外的组织,比如红卫兵,曹说“我们只搞文化革命的组织,组织红卫兵的问题还要考虑,我们不提倡,(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上没有讲”〔15〕。
  5,毛泽东8月1日致清华附中“红卫兵”的信流传开后,北京出现了众多自发学生组织,开始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红卫兵将成为这些组织的统一名称,他们当时还只是习惯性的统称自己是左派。甚至在8月18日大会后当晚,有学生向周恩来提问中央能否就统一组织做出具体办法时,周还提议把红卫兵、红旗、赤卫队等组织统称为赤卫队比较好〔16〕。需要说明的是,1966年8月18日大会并不是毛主席首次接见“百万红卫兵大会”,到场红卫兵仅有几万人而已。红卫兵在八一八大会上登上政治舞台,毛泽东在会上戴上了宋彬彬送上的“红卫兵”袖章,会后中共舆论机关极力宣扬,红卫兵的名称才得以席卷天下。
  实际上8月18日以后各单位出现的首批红卫兵组织往往是由地方当局顺势授意或包办建立的,以应对、引领蓬勃兴起的群众运动。这批8、9月期间成立的官办红卫兵一般是保守派,和稍后10月份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期间兴起的造反派红卫兵是有明显区别的。比较常见的是,官办的红卫兵直接以“××单位红卫兵”命名(也就是所谓的“三字兵”,因为只有“红卫兵”这三个字),造反派红卫兵为突出与官办红卫兵区别往往以“××单位毛泽东主义(思想)红卫兵”命名(也就是所谓的“思想兵”或“主义兵”)。比如清华大学8月20日出现的第一个“清华大学红卫兵”就是由原工作组扶植的贺鹏飞为首成立的,8月22日出现的“清华大学毛泽东思想红卫兵”就是由主张批判工作组的学生发起成立的〔17〕。当然文革期间各地形势千差万别,总有例外,比如广州市官方最早扶植的红卫兵就叫“毛泽东主义红卫兵”,重庆官方先建立了“中学生红卫兵总部”,又组建“大中学校毛泽东主义红卫兵总部”,不久又将两个总部合并称“毛泽东思想红卫兵”〔18〕。
  6,毫无疑问,毛泽东既是红卫兵运动的发起人,也是其终结者。值得注意的是,在北大附中“红旗”和清华附中“红卫兵”自发成立近两个月后,毛泽东才通过江青发现了“红卫兵”和“红旗”;并且显然是出于推动文革的政治算计,毛泽东表示热烈的支持他们的造反精神和行为,从而形成了“红卫兵运动”。这个时间差足以说明毛泽东不是算无遗策在筹划文革伊始就决意借用青少年学生作为推动文革的主要力量,支持红卫兵和批准大串联等等都不过是毛面对局势自然发展时做出的应对策略,至于其结果自然是毛也无法完全预计和控制的。1966年10月下旬,毛泽东就说“我也没有料到,(北大)一张大字报一广播,就全国轰动了。给红卫兵这封信,我还没有发出,全国就搞起红卫兵来了。各种各派的红卫兵都有。”〔19〕

  二、北京师大女附中:卞仲耘之死与红卫兵

  现有材料说明北师大女附中在1966年8月5日卞仲耘被打死时尚无以“红卫兵”命名的组织,只有一个叫“红旗”的少数派激进团体,而发起批斗卞仲耘的学生所持观点是和“红旗”对立的。直到8月7日,女附中才成立了“红卫兵”。
  李红云在《师大女附中红卫兵是何时成立的——从一份原始记录说起》说:文革期间,女附中曾出现过两个红卫兵组织,即“红旗”(毛泽东主义红卫兵)和“红卫兵”。“红旗”正式宣布成立于1966年7月31日,由反工作组的部分学生组成。“红卫兵”成立于1966年8月7日〔20〕。
  李红云的文献来源分别是北师大女附中“文化大革命筹备委员会”会议的原始记录(简称“记录”)和《师大女附中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两条路线斗争大事记(1966.6.1—10.3)》(简称“大事记”)大字报手抄件,笔者认为她的考证结论是正确的,但不同意她把最早期的“红旗”也称作红卫兵组织。“记录”中清楚记载了8月7日成立红卫兵,无可辩驳。考证的难点在于如何理解“大事记”中的如下记载:7月31日,校内成立了“红旗”(毛泽东主义红卫兵)“红卫兵”。这句话能否说明女附中学生在7月31日同时成立了“红旗”和“红卫兵”两个团体,或者说“红旗”就是“红卫兵”?
  根据女附中文革的展开情况,结合本文第一节所述红卫兵运动的北京,笔者认为女附中“红旗”和“红卫兵”在成立之初是两个观点不同甚至相反的组织。激进的少数原反工作组派率先成立了“红旗”,而原支持工作组的保守派作为成立“红卫兵”在后,“红旗”后来既为顺应形势又为显示独立性被动改名为“毛泽东主义红卫兵”。具体情况如下。
  驻北师大女附中工作组于7月30日撤出该校并宣布“让学生自己解放自己,自己起来革命”,反工作组的学生梁二同等人次日即7月31日就宣布成立“红旗”。此前梁二同等人因反工作组在校内受到打压,就很少在校内活动,主要是在校外串联,她们已经同海淀区的清华附中“红卫兵”建立联系〔21〕,但在7月31日她们选择以“红旗”而非“红卫兵”为自己的组织命名,这很可能是因为当时受到中央文革小组大力支持的北大附中“红旗”战斗小组风头正盛远超清华附中“红卫兵”,而不代表梁二同等人不认同清华附中“红卫兵”的造反精神。
  8月7日原工作组扶植的“学生代表会”和“革委会”负责人刘进、宋彬彬决定成立“红卫兵”,这并不能说明她们接受清华附中“红卫兵”所主张的造反精神,而很可能只是她们作为高干子女已经得知毛泽东六天前表示的对清华附中“红卫兵”和北大附中“红旗”的大力支持,既然反工作组的学生已经成立“红旗”,她们自然只好选用“红卫兵”为自己的团体冠名。在卞仲耘遇难两天后她们就以学校掌权者的身份决定成立“红卫兵”,并且准备接受所有愿意加入进来的红五类,这就说明她们一方面是想稳定工作组撤离后出现的乱局,另一方面对于打死卞仲耘的红五类则毫无排斥。她们甚至还想吸纳作为对立面的“红旗”加入到“红卫兵”来,但事后的发展表明女附中“红旗”拒绝被“红卫兵”所吸纳〔22〕。到了8月18日毛泽东接受女附中“红卫兵”头头宋彬彬戴上红卫兵袖章,大势所趋之下,保持少数派的女附中“红旗”只好改名,但像很多组织一样,为显示同官办红卫兵的区别,表明更加激进的姿态,她们改名为“毛泽东主义红卫兵”。
  需要补充的是,虽然多名女附中校友陶洛诵、邓榕、张敏、冯敬兰、刘进曾说过1966年7月份时女附中就出现了红卫兵,这不足以否定李红云的考证。原因很简单,李红云是依据原始文献进行的考证,而人们在回忆很久以前的事情时往往发生时间错位。比如金大陆曾考证文革期间上海有无肉票,30个人仅1人正确的回忆没有,这还是十年范围内的误差〔23〕,而关于红卫兵成立的回忆时间误差仅是几天,就更有理由怀疑这些人的回忆精准度。更何况,笔者在《略谈文革初期没有“红卫兵运动”和“造反派”》说过,受中共故意误导和掩盖真相所致,绝大多数人早已习惯性的在谈论红卫兵、造反派时犯下时空错位的错误。就像南京八三事件中江苏教育厅长吴天石和南京师范学院中共党委副书记李敬仪夫妇在学生批斗中死亡一事,南师校史竟然记录称是红卫兵打死吴、李夫妇,这纯属无知,当时南师根本不可能有红卫兵,卜伟华就对此记载提出批评,这种时空错位实在是太多了〔24〕。
  考证了8月5日女附中只有“红旗”而尚无“红卫兵”组织后,需要进一步了解“红旗”在卞仲耘遇难一事上承担何种角色。“红旗”是反工作组的高三学生成立的,而无论是王友琴1988年的文章还是2010年刘进等人公开的调查结果,都指认是高一3班部分学生在工作组撤离后为摆脱原来因支持工作组而陷入的困境,要显示自己的革命精神而发起揪斗“黑帮”的(即已被公开批判的校领导卞仲耘等人),打人的主要就是高一和初二的学生。而反工作组的高三学生事发时曾劝说斗黑帮不要体罚打人,事发后第二天则调查事情经过〔25〕。这足以说明持反工作组立场的少数派学生组织“红旗”与卞仲耘遇难事件无关。事实上,五十年过去了,至今没有任何人指责过女附中“红旗”应为卞仲耘遇难负责〔26〕。
  当然,殴打卞仲耘的学生中还有少数毕业于女附中初中后就读于其他高中的学生,比如迄今为止唯一被披露姓名的凶手刘南南,没有任何资料表明她在打人时是否具有红卫兵的身份。所以,现在还不能就红卫兵是否打死了卞仲耘做最终结论,但可以断言对卞仲耘行凶的女附中学生当时并不是红卫兵,她们是以群众的身份为满足个人的政治私欲而公开实行了一次私刑。比起红卫兵的有组织暴力,这种非组织的群众暴力的恐怖性并没有逊色多少,甚至更可怕。
  那么为何,在过去几十年尤其是李红云文章发表两年来,绝大多数人仍然习惯性的把北京八五事件的责任归到红卫兵身上呢?

  首先,当然是中共压制对文革的研究,共产党首领邓小平对历史问题“以粗不宜细”的限制,以及为避免对文革罪魁毛泽东的否定,引导人们简单化地把一切罪恶都归到“红卫兵”和“造反派”身上。只是因为八五事件引起如此大的争议,才有人会为此专门寻找史料,时隔40余年才重见天日。另外,红卫兵在8.18后给人的印象太深,完全压过了北大附中“红旗”的风头,人们不知道此前实际是彭小蒙代表的北大附中“红旗”更有名,不容易相信北师大女附中是先成立了名为“红旗”的组织,而后才出现了名为“红卫兵”的组织,而这两个组织在女附中实际上是观点对立的。
  其次,北京八五事件与三周后红卫兵实施的“红八月”恐怖时间上很近,使得人们易于产生两者相关的联系。实际上北京八五事件并非仅有的一起学生打老师事件,在其之前和之后多个地方均有发生,其主要原因和工作组而非红卫兵有关。工作组撤离学校前后,原来支持工作组的学生(一般称为“保守派”,当然也有特例)为体现自身的“革命”,摆脱了工作组原来施加的限制所谓“乱斗”,自行揪斗早已被抛出的批判对象。在多个地方都发生了此类事件,并有人员伤亡,比如南京师范学院八三事件及其他南京高校的类似行为,北京四中八月四日学生大规模斗老师,江西师大八月十一日原支持工作组一派批斗黑帮导致三人死亡一人自杀,上海多所高校八月初“斗鬼风”等等。限于篇幅限制,笔者将另文专论文革初期的工作组与暴力问题。

  三、宋彬彬的道歉

  在读到宋彬彬和刘进2014年1月12日的道歉时,我就感觉她们两人的悔改之心是真诚的,但我怀疑卞仲耘的丈夫王晶垚先生不会接受她们的道歉。果不其然,王晶垚不久就发表声明,称:在“八五事件”真相大白于天下之前,我决不接受师大女附中红卫兵的虚伪道歉!〔27〕王晶垚知道宋彬彬没有参与殴打卞仲耘,他所要求的真相至少应包括卞仲耘案凶手的姓名。很遗憾,虽然刘进牵头、宋彬彬参与的为期8年的调查已经得到了众多行凶者的姓名信息,但正如王冀豫评论的那样,“女附中最大的失败,就是居然没有一个人说出打死校长的那些人是谁。”〔28〕
  宋彬彬曾为女附中第一张大字报道歉,这是她个人选择,但道歉理由有些牵强。首先从当时中国宪法第87条所规定的言论自由角度来说,她作为学生写大字报批评学校领导的治校方针并无不可。更何况刘进和宋彬彬之所以在6月2日发表大字报,完全是为了响应中共舆论机关(奉毛泽东的命令)播发北大聂元梓等人批判北大校长等人的大字报,以当时形势而言,没有宋彬彬这张大字报,也肯定会有别人迅速相应贴出大字报。所以宋彬彬说因为她们的大字报而破坏了学校正常秩序,实在是言过其实,承担了不该由她承担的责任。
  宋彬彬要不要为组建女附中红卫兵道歉?如果从宪法87条所规定的结社自由的角度来说,她当然有权成立各种组织。关键是成立组织后她们做了什么事情。另外,如果红卫兵确实是一个自发群众团体,那么她们限定“红五类”才能加入也无不可。但问题是当时其他所谓家庭出身不好的学生无权成立什么“黑卫兵”、“灰卫兵”之类的组织,也就说所谓结社自由显然是虚假的。她若为自己当年盲从上级、没有辨别是非和独立思考的能力而道歉是可以的,但还应追究为何丧失这种能力。
  那么宋彬彬应该如何道歉呢?1966年8月间所发生的卞仲耘之死、毛泽东令其“要武”、北京红卫兵十数天内活活打死上千人(即所谓“红八月”)这三件事,令宋彬彬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这三件事都与中共煽动、放纵、利用暴力有紧密关系。更由于中共一贯扭曲、掩盖文革事实,人们迄今不明这些暴力事件的真相,宋彬彬也就无法彻底澄清自己、摆脱耻辱。对宋彬彬来说,仅有真诚的悔改态度是不够的,除非她能像斯大林的女儿斯维特兰娜那样独立思考和批评父辈所作所为〔29〕,直接批评共产党的“蒙昧主义和暴力镇压”本质,否则那她就不可能真正从历史耻辱架上走下来,而只能作为中共的牺牲品被历史记住。
  据宋彬彬在《四十多年来我一直想说的话》,北京八五事件和所谓“红八月”期间她都没有参与行凶,甚至在“红八月”后期还跑到湖北去了。既然如此,在这两个问题上,宋彬彬想要摆脱耻辱并不困难,她所需要做的就是讲出她所知道的事件真相,并就拖延讲出真相而道歉。作为当时的师大女附中学生领袖之一,宋彬彬至少是知道部分卞仲耘案凶手的姓名的。除此之外,她还应该正面回应卞仲耘家属的疑问。
  真正困难的是,宋彬彬如何面对在1966年8月18日要求她“要武”的毛泽东,因为毛泽东和中共政权才是真正将她牢牢钉在耻辱架上的罪魁祸首。数十年来宋既不指出卞案凶手姓名,也不公开批评毛泽东,更不指责实际在维持她丑恶形象的中共,那么她现有的道歉确实不足以把她带下耻辱架。

  为何数十年来宋彬彬都不能彻底澄清她在卞仲耘案和红八月期间并未犯下打人的暴行?
  首先当然是中共将文革视为最大的历史负资产之一,尽可能地压制一切关于文革的独立研究,扭曲历史事实、封锁真相,以至于人们普遍缺乏对文革的客观认识。在真相被压制、论述不自由的情况下,人们的看法很容易受到官方的误导,好似文革中除了红卫兵、造反派、林彪和四人帮之外就没有别人做过坏事。无怪乎宋彬彬道歉一出,一般民众甚至以为宋在撒谎,而几位有名的文革学者却都能接受宋的说法至少是真实的。
  其次更是因为卞仲耘案和红八月事件中的真凶都牵涉到很多中共高干子女,所以中共不愿意追究责任。实际上中共高层在文革后出于复仇的动机发起了一场“清理三种人运动”,其中就包括要清理文革中的“打砸抢分子”等,但是当清算进行到触及老红卫兵在文革初期犯下的暴行时就无法进行下去了。1984年原中共情报系统头目孔原之子孔丹给中共二号人物陈云写信,表示老红卫兵与造反派有本质区别,不应再被追究。陈云同意老红卫兵不属于“三种人”,还说其中好的应该列入提拔对象。陈的意见得到中共一号人物邓小平和总书记胡耀邦等人的一致支持,中共正式发文制止了对老红卫兵的清算,北京市主导的对文革期间北京中小学命案的调查被迫停止〔30〕。既然中共高层从总体上刻意掩盖自己子女的罪责,卞仲耘案真凶得不到追究,那宋彬彬就还得代人受过,无法洗脱自己的罪名。
  宋彬彬要摆脱8月18日毛泽东对她说“要武”的耻辱,仅靠轻飘飘的说一句自己从未使用过“宋要武”名称是不够的。即便这是事实,即便“要武”是毛讲的玩笑话,但这句话造成的实际恶果是无法否认的,“宋要武”已成为红卫兵暴力的标志性符号。正如叶志江所说“宋彬彬成为追索的主要目标恐怕并不完全在于她在卞仲耘之死上所负的责任,而是因为宋彬彬或宋要武已成为红卫兵运动初期的政治符号,就像蒯大富成为红卫兵运动后期的政治符号一样。蒯大富已用十七年的牢狱生涯来偿还他的债务,宋彬彬等人又该如何偿还他们的债务呢?”〔31〕虽然宋要武未杀人越货,但很多各类“要武”者们在文革后未受到中共真正的清算(只清理某一派“要武”者的事情是有的),因此宋彬彬就要批评中共对“要武”的态度,才能摆脱“宋要武”给她带来的耻辱。
  宋彬彬为“宋要武”这个符号背负数十年骂名,呈现出中共政权的蒙昧和暴力本质。正是爱好和迷信暴力的毛泽东和中共给宋彬彬加上了“宋要武”这个暴力符号,而正因为中共通过蒙昧和限制言论自由来维护统治,使得宋彬彬数十年来没有机会澄清她是被强加上“宋要武”符号的。作为极权核心成员的子女,她既从此政权享受了好处,也承担了此政权带给她的伤害。她能送袖章一个重要原因是她父亲宋任穷几天前刚进入中共政权的核心即中央政治局,在天安门上维持秩序的公安部长谢富治认识宋任穷才准许她向毛泽东送袖章,才有机会让毛和她进行“要武”的对话〔32〕。宋彬彬以她兼有极权核心层中受益人和受害人的双重身份,来批评毛泽东和中共暴力文化对她造成的伤害,才最有力量,最能彻底解脱毛和中共体制给她造成的屈辱。
  除非宋彬彬直接批评强加给她“宋要武”符号的毛泽东和中共,她终将只能成为中共的牺牲品,这也就是为何徐贲说为文革过错道歉必须包括“极权帮凶”罪〔33〕。
  草稿:2014.2.20
  完稿:2016.2.4

  注释(节录):

  〔1〕华新民、何蜀、杨隽为本文的修改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在此表示感谢,当然文章存在的问题由笔者负责。本文已选入天问联合学会即将出版的《红祸——文革发动五十周年论文集》,网刊《昨天》2016年3月第66期发表本文时对第三部分做了重大删节。
  〔2〕王友琴《女性的野蛮》,见《女博士生校园随笔》,北京出版社,1988年9月。时至今日,王友琴仍在坚持调查文革遇难者的情况,并于2000年和李晓林等人合作建起网上文革受难者纪念园,这个纪念园已是研究文革遇难者最重要的资料来源之一。
  〔9〕陈闯创,《略谈文革初期没有“红卫兵运动”和“造反派”》,《昨天》第48期,2015年3月30日;原载于吴称谋主编《历史期待拐点——重审文革与探索未来》,纽约:中国独立作家出版社,2014年3月。至今没有资料完整列出1966年8月前在北京到底有哪些中学存在名叫“红卫兵”的团体以及每个团体究竟有多少成员。现在只知道有一所大学在8月前就已有红卫兵,是成立于6月18日的北京矿业学院红卫兵,见方迪《首都大专院校红卫兵“一司”兴衰始末》,华夏文摘增刊第654期,2008年6月23日。就连北京市东城区也直到1966年7月下旬才出现了红卫兵组织,见《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大事记》1997年版。
  〔26〕不过师大女附中“红旗”和“红卫兵”同为高干子女组成的老红卫兵,到校外打击平民子弟造反派的做派差别不大。“红旗”的梁二同8月24日参加了臭名昭著的清华红色恐怖“八二四事件”,而“红卫兵”的邓榕则参加了9月6日西纠与地质学院东方红在地质部的冲突。见许爱晶《清华蒯大富》,香港:中国文革历史出版社,2011年,第133页;《王大宾回忆录》,香港:中国文革历史出版社,2015年,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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