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是我們這次旅程的最後一站,下了船,輾轉來到事先定好的飯店,向飯店的服務生打聽:我們只有兩天,應該怎麼玩? 服務生從一大摞地圖上撕下一張,很熟練地畫:今天先去這裡這裡,走着去就行,明天去那裡那裡,坐地鐵去,地鐵站就在門口… 老公舉着那張圖在前面帶路,我和毛毛跟在後面。羅馬的太陽很烤人,身上被曬得火辣辣的。咦,好像走錯了,我們的目標是鬥獸場,應該到了,可眼前看到的卻是一個大教堂。老公還在琢磨那地圖,嗯,大概是一出飯店就拐錯方向了。我毫不在意:這教堂也不錯啊,那麼大,頂上的雕塑栩栩如生。看了介紹才知道,這是San Giovanni in Laterano,是羅馬四大教堂之一,被認為是世界教堂之母。  出了教堂,繼續找鬥獸場,這回還好,沒再走錯,早在電影裡電視上見過,可鬥獸場出現在眼前時,我們還是被它的氣勢震撼了。
走進鬥獸場內,聽着解說機的解說,一千多年前,五萬羅馬人曾聚在這裡,觀看角鬥士與野獸的廝殺,每一寸土地都被鮮血浸透。看看最下面那些通道,格鬥開始前那些野獸和奴隸就被關押在這裡。想象一下那時的場景,不由得驚心動魄!  
鬥獸場外,現代派藝術家做了這麼個幽默溫馨的雕塑,與悲壯的鬥獸場形成強烈的對比。  鬥獸場旁邊也有個凱旋門,雖然不大,上面的雕刻卻非常精緻豪華。
離鬥獸場不遠就是古羅馬廣場,兩千多年前這裡曾是古羅馬帝國政治與經濟的中心,到如今只剩下大片殘牆斷壁,從那些高大氣派的石柱上依然可以看出這些建築當年的豪華與輝煌。  
烈日當頭,我們邊走邊看,這廣場可真大,毛毛開始抱怨,這麼多破爛怎麼看也看不完?倒是這幾個現代派的雕塑給他提了點神。  到羅馬的第二天一早,我們乘地鐵來到梵蒂岡。雖說梵蒂岡是個獨立的國家,卻在羅馬市內,也就是個大院子。院子裡有著名的博物館,廣場,及聖彼得大教堂。博物館最難進,弄不好會等幾個小時。我們到時博物館還沒開門,門口已經排起了長隊。早晨的太陽就很熱,知道大教堂不許穿短褲,我們都穿了長褲,不一會就出了一身汗。  還好等的時間不長,門一開我們是第一批進入博物館的遊客。這個博物館可真大,裡面的展品可以說囊括了西方文化發展史的精華,從木乃伊開始,到各個時期的雕塑繪畫,兵器飾物。我以為這裡一定不許拍照,看了好幾個展館後才意識到沒這條規矩,拿出相機一通狂拍,連屋頂和地面也不放過,心裡直後悔沒拍到那個木乃伊。  


這個屋頂正在修復中,剛剛修過的彩畫美輪美奐,鮮艷奪目。
最後的幾個展廳越看越不對味,近代的藝術家退步太快,到了現代藝術品,又成了學前班的水平。九斤老太說得對,一代不如一代!  博物館出口的旋梯也象是個藝術品。  到了大教堂前的廣場,兩個眼睛根本不夠用,舉着相機原地轉一圈,每個角度拍一張。  聽人說,看了聖彼得大教堂,別的教堂都不用看了。這話一點不假,教堂不僅大得能容五萬人,而且凝聚了文藝復興時期藝術家與建築家的創作精華。  


出了大教堂,熱浪一陣陣撲來,毛毛早熱得受不了了,趕快回酒店換短褲。看看時間還不晚,我們又出來繼續逛,不一會便迷路了。老公攔住一位行人問路,偏偏人家不懂英文,老公只好在地圖上指,我們要去這,怎麼走?那人滿臉笑容,指指地圖,指指左邊嘰里咕嚕,再指指地圖,又指指右邊烏里哇啦,前後左右全被他指過了,我和老公一個勁地點頭。等那人走了,我問老公,你聽懂了?沒有。那你點什麼頭?看你點頭,以為你聽懂了。咳,白問了。又攔住一位行人,先問: 懂英語嗎?人家用標準的美國腔答,英語沒問題,可別問我路,我根本不知道我在哪。哈哈,我們一起大笑。得,我們也不再刻意找某一景點,就在街上瞎逛,哪人多往哪湊,好在羅馬到處有得可看,每走兩三條街就是一個熱鬧的去處。Novona 廣場, Pantheon 殿, Trevi 噴泉,西班牙廣場,每一個景點都是完全不同的風格,我們不得不為羅馬人的聰明智慧所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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