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時間長了,陸陸續續有同事告別。進公司最先認識的好友瑪妮莎工作幾年後,因先生換工作搬到另一個城市,她離開了公司重新找了工作。這些年我和她一直保持聯繫,她先是做了幾年IT諮詢師,後來回印度領養了一個男孩,現在孩子已經上小學了,她也成了全職媽媽,空閒時間在一個印度慈善團體做義工。 當年排擠過我的阿妞扎後來在公司做了一段項目經理,她負責的項目出問題時常請我幫忙,我倆的關係慢慢好了起來。她回印度結婚回來,給我看了厚厚的婚禮相冊,她的婚禮竟然請了一千五百人參加,場面大得不得了。她的父母似乎是印度的頭面人物,請來的貴賓有許多是政府高官。 她指着每位高官不厭其煩地給我介紹他們的頭銜,我突然明白了她為什麼喜歡搞政治鬥爭,也許這是她從小在家所受教育的結果?後來大肚子J的老冤家邁克高升,她追隨邁克以為可以跟着往上爬,沒想到卻遭到邁克的排擠,竟被趕出公司。臨別她給我打電話抱怨,說是在IT公司吃盡了苦頭,準備放棄技術工作,回到學校鍍金,然後搞管理。後來她考進一所藤校讀了MBA學位, 畢業後在華爾街一家銀行工作。 大肚子J在那個新領域幹了一段時間後,找到獨特商機,辭職自己開了公司。度過了最初的籌備期後,他開始招兵買馬,向我發出邀請:到我這來吧,客戶服務部VP的位置給你留着呢。這讓我糾結了許久,大肚子J是我敬佩的人物,也是當年我進入IT的領路人,可是他那種干起活來不要命的勁頭實在讓我受不了,我真不忍心拒絕他,可最後還是告訴他:再三考慮後,在大公司做敢死隊長對我最合適。好在他很快找到了合適的人選,現在他的公司生意紅紅火火,很是興旺。 有趣的是,大肚子J的死對頭邁克後來也離開公司,開辦了自己的生意,竟也來聯繫我。這時我才注意到,這些技術起家的中層管理人員離開公司後,一半以上的人自己做了老闆。細細想來,這也不奇怪。我覺得技術人員創業做老闆的人需要有四大要素:
1. 有當老闆的雄心和魄力,以及敢於承擔責任的勇氣;
2. 技術上能夠獨當一面,對產品設計,開發,檢測,應用的全過程有深入了解;
3. 掌握市場動態,對客戶需求及競爭對手有清醒的認識;
4. 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既能帶領一個團隊為了一個目標而努力,也能與客戶,合作夥伴,甚至競爭對手打交道。 這裡的第一條大概是天生的,而後三條作為中層技術管理人員在工作中都可以學得到。像大肚子J和邁克這些人天生有當老闆的雄心,或是野心,在大公司幹了一段時間後,把後三條也學會了,所以條件一成熟,便自己當了老闆。而我天生沒有野心,所以從沒想過自己去創業。 我自己不想當老闆,可家裡有個想當老闆的。老公在他所在公司擔任科研開發部門的VP多年,技術發明的專利獎牌在家裡掛滿一牆,成了老闆的搖錢樹。他多次打算離開公司自己創業,可總是猶猶豫豫,擔心丟了養家糊口的飯碗生意又做不成。他的老闆每次察覺他有離開的心思,便給他些小恩小惠,提職加薪,弄得他不好意思辭職,可過後又心有不甘。我曾和大肚子J談到過老公的情況,他說:“你老公有本事,應該自己干,可他自己下不了決心,要你替他下。” 我怎麼替他下?這話當時我沒懂,但我記住了。一年又一年過去,當老公又一次覺得時機成熟,在猶豫是否辭職時,我提出搬家的要求,我想只要搬離那個城市,他就只好辭職,而他老闆也無法阻攔。我和老公商定,給他兩年時間去創業,養家糊口我來擔當,兩年後如果不成功再重找工作也不遲。結果人家不到兩年生意就走上了正軌,又過兩年便忙得不可開交,於是我決定辭職,回家當老闆娘,替老公打雜。 經歷了IT職場風風雨雨十四年後,我又一次改行,成了初學者。
IT職場風和雨 35.同事之間
IT職場風和雨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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