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創不久的多維新聞網全程追蹤賀梅案的千迴百轉,投入了極大工作量;如何準確把握分寸更是難上加難。多維幾乎每個記者都曾在案件不同階段介入過,對賀紹強、對此案是非都各有判斷,彼此大相徑庭。如何避免將個人好惡帶入對案件的報導?如何準確客觀地反映各方的處境和意圖?
老高按:還記得十年前的賀梅案嗎?自從這個被中國生父與外國養父競相爭奪的小女孩跟隨其父母“海歸”回國之後,我們就很少聽到她的消息了。零零星星地道聽途說,她的父親賀紹強與妻子有了齟齬,最終無法調和而協議離婚了;兒子判決給賀紹強,兩個女兒,包括賀梅,歸母親羅秦。但羅秦不願子女分開,帶着三個孩子回到家鄉重慶,但沒有錢負擔三個孩子上民辦雙語教學的小學,而同時賀紹強也在湖南失業。這番消息,令人扼腕!隨後又聽說,四川外語學院附屬雙語學校的一位學生家長匿名為賀梅三姐弟繳齊了學費,讓他們三人重返校園。 後來我又看到報道:2011年夏天,賀梅及其弟妹到美國孟菲斯度暑假,由其當年的外國養父貝克家接待。貝克表示希望以後賀梅每個夏天都能訪問他們…… 我相信,凡是記得當年賀梅案的讀者,都或多或少地仍然關心賀梅;聽到關於他們的消息,也會有不同的情緒上的反應。今天我接着貼出《多維十年》連載,讀到幾年前寫的多維對賀梅案採訪的全過程,就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這些都成了歷史。我只能如實寫下。
第三章 調查採訪大手筆(上)
《多維十年》連載之十
高伐林,《外參》月刊2010年
在多維草創階段,極大地幫助多維急劇擴大影響力、塑造品牌的,是兩個專題的深度調查採訪。一個是賀梅案,一個是吳征、楊瀾的學歷、校董真偽事件。
“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
先說賀梅案。 賀梅案早已是家喻戶曉了。而12年前,正是多維率先報導了這個“中國生父與外國養父爭奪女兒”案件,以300多篇報道的規模,力壓群“媒”,吸引了眾多眼球。此案被美國主流媒體關注,隨後又引起中國大陸媒體的重視,又因其主人公賀紹強經歷、品格的複雜性,因官司套官司、山重水複的曲折性,導致支持賀紹強者與痛罵賀紹強者,都情緒激動,甚至彼此隔空攻訐、詈罵。 說到這裡,還有個插曲。賀紹強是湖南邵陽人,何頻是湖南寧鄉人,邵陽到寧鄉,隔了四五百里,但畢竟都屬湖南省,就有想像力豐富的人,無端地將二者聯繫起來,抨擊何頻“親不親,故鄉人”,“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率領多維不講是非地打“民族主義牌”“地方主義牌”,偏袒賀紹強。 曾是多維主力記者之一的紀軍,對此哭笑不得,對我強調說:何頻是湖南人這不假,但是從多維最先報導此案的一位年輕記者,到後來幾乎所有記者都採訪過此案,哪有一位是湖南人?前前後後,他不記得何頻對賀紹強其人表示過任何褒貶,何談偏袒?何頻只是告誡編輯記者,一定要緊緊追蹤這個案子的任何進展和變故。紀軍希望我向曾經關心多維、關心賀梅案的讀者,講清楚這一點。 回顧一下賀梅案整個過程,就可以看出多維在報導上投入了多大的力量。 1995年3月,而立之年的賀紹強赴美留學,不久與先於他到美國的妻子離婚。1997年,賀紹強轉入孟菲斯大學攻讀經濟學博士學位;1998年5月,他回國與電話和通信近一年的重慶女子羅秦結婚,隨後辦妥手續,羅秦赴美。 1998年10月,女留學生齊曉軍控告賀紹強對其進行性侵犯,隨後,學校取消了賀紹強在學校的工作和全額獎學金。 1999年初,女兒賀梅出生之際,賀紹強、羅秦夫婦面臨困境。不得已,與當地白人貝克夫婦簽訂臨時看護協議;後因賀紹強官司纏身,改為未標明期限的撫養協議,將賀梅交貝克夫婦臨時寄養。 1999年4月,警方受理了齊曉軍的性侵犯指控;9月,孟菲斯大學正式取消了賀紹強的學籍,從此,賀在美國的合法留居身份出現問題。 雪上加霜的是,他們與貝克夫婦由對賀梅的探視問題引發了衝突。2000年4月3日,賀紹強夫婦首次提起訴訟,要求貝克夫婦交還女兒;貝克夫婦於2001年向孟菲斯地方法院起訴,要求剝奪賀紹強夫婦對賀梅的監護權。中美兩對夫婦爭奪女兒的戰爭愈演愈烈,開始了漫長的馬拉松角力。 2003年2月21日,法庭陪審團終於宣判賀紹強暴力性侵犯案罪名不成立,但孟菲斯大學拒絕為其恢復學籍和獎學金。 這個案子,乍一看去,人們很可能會認為這是華人受到白人——校方啊、貝克夫婦啊,等等——的種族歧視、要爭得合法權益的案件,這個合法權益又不是別的,是最能觸動人們感情的對親生女兒的撫養權、監護權,華人輿論很自然地一邊倒。賀紹強本人也大打“民族牌”和“親情牌”,給媒體送上他們最愛聽的素材。當時中國大陸的某些報刊就習慣性地按照民族主義思路,渲染煽情,描繪賀紹強如何不畏強權,不惜傾家蕩產,與白人的種族歧視頂抗到底;敘述他為了奪回女兒,苦苦留在美國,在一家餐廳打工養活全家;有的更趁此抨擊美國的司法體系如何貌似公平,實則虛偽……
華人在美國複雜得罕見的案件
多維從2001年開始關注這個遠在田納西的訴訟。 剛開始接觸案情時,多維的記者們也難免會有上述這一類猜測。按照這個思路來報導,輕車熟路,也容易引起華人讀者的認同。但是他們按照何頻的叮囑去深入調查,了解到更多細節,整個案情的是非曲直,卻呈現出錯綜複雜的斑斕色彩。 例如,賀紹強的所謂“暴力性侵犯案”究竟是怎麼回事?雙方各執一詞,成為“羅生門”,法庭裁決此案不成立,從法律上畫了句號,但原告一方爭取輿論支持,並未偃旗息鼓; 再說,法庭宣判此案不成立,這豈不是就說明了,司法體系並非“滿懷偏見”要整垮賀紹強? 賀紹強一度同時背負暴力性侵犯案、無合法居留身份案、女兒監護權等四場訴訟,也讓人們心懷疑慮:他是否人品和性格上有缺陷,才成了一個“trouble maker”(麻煩製造者)? 貝克夫婦並非此前賀紹強所說的在當地如何“有錢有勢”,他們也就是一般中產階級,是虔誠基督徒,而且也表示為了賀梅的幸福,不惜傾家蕩產——事實上他們已接近傾家蕩產; 人們還了解到,賀紹強夫婦在聲稱苦苦打官司期間,又生了兩個孩子…… 在調查採訪中,多維記者不斷聽到當地民眾和網民對賀紹強夫婦的各種質疑。最惹爭議的,是賀羅作為父母,再艱難、再困苦,理該全家同甘共苦,為何在親生骨肉那麼小的時候忍心將她送給他人撫養?是不是為了讓他人承擔本應由自己承擔的經濟壓力?如果他們背叛了做父母的道德倫理,有什麼資格要回賀梅? 多維記者反覆進行調查,不僅向當事人賀紹強和羅秦調查,而且向知情人和法律專家調查,先後介入這一案件報導的記者也在內部反覆討論。儘管有些記者對賀紹強的人品和性格上的缺陷和一些小伎倆越來越看得清楚、越來越不以為然,但他們把握了一個基調:那就是一切要從賀梅的福祉來考慮——這個女孩,是無辜地被捲入兩個家庭的爭奪、身心蒙上濃重陰影的呀! 伴隨着媒體、民眾的七嘴八舌,這個案子的審理過程中也是一波三折,拖了足足七年,按照賀紹強的說法,貝克一方的律師、證人和法官,耍盡了花招,他們必須見招拆招,雙方這場攻防戰,打得天昏地暗。
“屢戰屢敗”“屢敗屢戰”
期間發生了無數的波折:對方要求賀紹強檢測DNA,以證明是賀梅的生父,並必須自己支付DNA檢測的費用;通過法庭命令賀家必須交出賀梅的護照、出示結婚證;法庭還命令賀家交納1萬5千美元的押金;命令羅秦做精神檢查,並自己承擔5000美元的檢查費;對方甚至追蹤那些雇賀紹強打工的餐館,以貝克的律師的名義,傳訊他們要他們提供證詞,迫使他們解僱賀紹強,斷絕賀家的生計;他們還多次向移民局報告要求遣返賀紹強夫婦——移民局2002年4月果真命令逮捕賀紹強,並要遞解賀家出境,後在中國駐美大使館關注下才將開庭押後到2003年12月17日…… 貝克家知道賀紹強的移民身份案的審理時間之後,千方百計拖延賀梅父母權和監護權案件的審理,他們的如意算盤是,如果移民身份案先審理,法庭判處將賀紹強夫婦遞解出境,永不許再進美國,這個賀梅的父母權案子不就不戰而勝、一了百了嗎? 2003年9月29日的庭審,本來是父母權剝奪案最後的決戰,賀家做了精心準備,數名專家專程從外地趕來參加,小賀梅也在法庭安排的會面中認出了他們,形勢是非常有利的。但他們沒有想到,自己是在美國打官司,對方對美國法律的嫻熟程度,是自己遠遠難以企及的:貝克方面一名並非主要的律師Linda Homles,在開庭前突然提出其丈夫被診斷得了癌症,要求庭審延期——過去賀家曾因為羅秦病重提出將一次聽證延期,法官冷冰冰地回答:不行,你們不來就判你們輸。但換了另一方,法官卻非常人道,宣布庭審無限期後延。原來,在賀家一方律師不在場時,法官已與對方達成同意協議,這本來就是違法的,之後法官還矢口否認,後來直到Linda Homles出來作證,“法官說謊”才真相大白。 法官這一次玩過了頭,在加州從事法律工作的李兆陽打抱不平,拔刀相助,代為起草了一份給田納西州法院紀律委員會的投訴信。賀紹強幾經猶豫,終於決定孤注一擲,正式要求有關司法部門調查這個執意偏袒一方的法官,這才導致2003年11月14日,主審父母權剝奪案的法官阿立·山托斯突然宣布退出該案審理。 這一下,讓賀紹強夫婦和支持者們大喜過望,以為此案“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法院重新任命了一名法官羅伯特·錢德斯,他果然快馬加鞭,連續聽證九天,每天幾乎都是早晨九點到晚上十點,連周末也不休息。共傳喚20多位雙方證人到場。 不料半年後一桶冰水澆到賀紹強夫婦頭上——2004年5月12日,錢德斯法官認定賀紹強夫婦“遺棄賀梅”,曾有連續四個月以上未看望女兒的歷史。賀紹強被指在宣誓作證時謊報收入、在為羅秦申請簽證時也曾撒謊。新法官將賀梅的監護權判給美國貝克夫婦,並否決了賀紹強、羅秦夫婦的父母權。 宣判之後,賀紹強夫婦呆住了,隨後當場抱頭痛哭。 對賀紹強夫婦來說雪上加霜的是,此後兩天,美國移民局通知他們儘快離境回國。 完了?沒完!陷入絕境的賀紹強,湖南人倔強脾氣上來了,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他對多維記者說:人家都說我“屢戰屢敗”,我是“屢敗屢戰”。“這一場戰鬥來說,我們失利了;但是從大的範圍來說,我們一定能贏得這場戰爭”。 大半年後,上訴法庭的法官們聽取了雙方律師的口頭辯論後,以二比一的投票維持原判。 再上訴!賀紹強夫婦的律師西格爾向田納西州高級法院上訴。 這一次,賀紹強夫婦最終贏了。州最高法院在2007年1月23日以五比零的終審結果,推翻了法官錢德斯的判決,裁定賀紹強夫婦擁有完全的父母權,賀梅在12天內交還賀家。 多維持續七年的強力報導,讓這個爭女官司舉國矚目,喚起了當地和全美國華人、美國人的高度關注,最終迎來了賀紹強夫婦的完勝:他們的女兒賀梅回到了他們身邊,賀紹強因此獲得“2007年度美國父親獎”。 2008年2月,賀紹強夫婦帶着三個孩子回國。與此同時,首部以華人名字命名的“賀梅法案”通過了美國眾議院審核。該事件還被評為“2007年度國際十大經典案件”……
身處賀梅案的“羅生門”
了解上述過程,就可以想像多維全程追蹤這個案件的千迴百轉,是多麼大的工作量了;頭緒繁雜倒還在其次,如何準確地把握分寸,則更是難上加難。多維幾乎每個記者都曾經在案件的不同階段介入過。他們對賀紹強其人的優劣、對這個案子其事的是非都各有自己的判斷,彼此甚至大相徑庭。如何不至於將對賀紹強本人的好惡帶入對案件進展的報導?如何在報導中準確客觀地反映各方的處境和意圖?記者們也在實踐中摸索。 前多維記者紀軍在賀紹強夫婦回國後又鬧離婚等多種負面新聞傳出後,就對我說過:我們在跟賀紹強打交道之後,就感到這個人“確實很操蛋”,說他是個“有爭議的人物”,一點都不假。後來他帶全家回國之後,我都不太樂意理他了,賀跟我聯繫,我都沒回信。 紀軍還透露,多維對賀梅案如此盡心盡力,賀紹強居然還耍過多維。例如,有一次,他向紀軍預告:明天我要採取一個行動,你們多維可以在頭條獨家率先報導。紀軍同意了。但是第二天他採取了行動,通知了其它一些媒體,多維與他卻怎麼也聯繫不上——他不接電話,也不回多維的e-mail。 我問:為什麼會這樣呢?紀軍分析說:一來,對賀紹強來說,與媒體的關係也是一種資源啊,他要調動這些資源,最大限度地利用這些資源。他也在打“媒體牌”,琢磨到哪個時候打哪張牌更有效力。事後從他的角度來看,完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和我們的記者當然會感到不快;二來,賀紹強對多維提出過一些要求,我沒有同意,例如,他提出,他打官司打到財力枯竭,看中了多維在海外華人中影響很大,要多維將他的帳號放在網上,募集捐款。我說,最好是有社團提出“賀紹強急需大家捐助”,然後我們作為媒體來報導,這比較合適。我們這是恪守媒體的本分,但是或許當事人會有些想法。 “但是我們當時堅持報導這件事,並沒有錯。”紀軍強調:我們關注的重點是賀梅啊,我們是從這個角度來報導:她不該成為爭奪的戰果。再說,賀紹強這個人再怎麼操蛋,不管他以前做錯多少事,他作為父親堅持要回孩子,七年不屈不撓,用賀紹強自己的話說,“死纏爛打”,表現了湖南人的那種韌性——這還是讓我佩服的!“這場衝突的導火索,貝克家與賀家的矛盾最大的焦點,是賀紹強去看女兒,被拒絕了!賀紹強的性格有多少缺陷,甚至他的人品有多少缺陷,這不是我們應該耿耿於懷的問題,我們應該關注問題的實質:賀梅的父親尋求通過法律討公道,捍衛他應該享有的父親的權利。” 紀軍還澄清說:對多維報導賀梅案,當時一度有讀者議論:“多維傾向、同情賀紹強比較多”。其實這很正常、也很必要:“賀紹強面對的,是孟菲斯聯邦法庭,對壘雙方有強勢與弱勢之分。我們作為媒體,當然更關注弱勢一方,尤其是弱勢中的弱勢——孩子。”紀軍指出,當時美國的主流媒體,也同樣是傾向於賀紹強這一方,“也可以說,是基於正義的一方,所有的媒體關注的都是賀家父女是否團聚”。 紀軍還說:後來當我、當我們多維其他記者全面採訪、報導了此案,把所有各方的意見該報導的都報導了之後,對多維的這種負面印象也慢慢消除了。 在多維這麼長時間的報導中,何頻的態度如何?紀軍告訴我,何頻抓得非常緊,時刻關注,然而並沒有表示任何傾向,“他只是得知賀梅案有任何新的動向,就提醒我們追蹤”。大家越爭論得激烈,越說明這個案子牽動華人的心,何頻越覺得應該報導。“在會議上,何頻會聽我們碰頭一下案件進展,會有什麼動向需要我們追蹤。我記得在這個問題上他跟我們溝通最多的一次,是賀紹強給我發來了一個e-mail:你們不用再派人過來採訪,我有個心願:賀梅回家之後,我首先要帶着女兒到紐約去看多維、看何頻、看你們,讓你們放開來問話採訪。我便向何頻轉告了,何頻聽說賀紹強要來紐約,說‘那很好哇’!但他從沒對此案說過更多的話。”
圖片說明(圖片不知何處去,電腦空留說明詞):
賀紹強一家人。
貝克夫婦及其律師帕里希最終輸掉了官司。
賀紹強的三個孩子跟着父母回到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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