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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提中国生父与外国养父争夺贺梅案 2017-04-03 09:06:36

  草创不久的多维新闻网全程追踪贺梅案的千回百转,投入了极大工作量;如何准确把握分寸更是难上加难。多维几乎每个记者都曾在案件不同阶段介入过,对贺绍强、对此案是非都各有判断,彼此大相径庭。如何避免将个人好恶带入对案件的报导?如何准确客观地反映各方的处境和意图?


  老高按:还记得十年前的贺梅案吗?自从这个被中国生父与外国养父竞相争夺的小女孩跟随其父母“海归”回国之后,我们就很少听到她的消息了。零零星星地道听途说,她的父亲贺绍强与妻子有了龃龉,最终无法调和而协议离婚了;儿子判决给贺绍强,两个女儿,包括贺梅,归母亲罗秦。但罗秦不愿子女分开,带着三个孩子回到家乡重庆,但没有钱负担三个孩子上民办双语教学的小学,而同时贺绍强也在湖南失业。这番消息,令人扼腕!随后又听说,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双语学校的一位学生家长匿名为贺梅三姐弟缴齐了学费,让他们三人重返校园。
  后来我又看到报道:2011年夏天,贺梅及其弟妹到美国孟菲斯度暑假,由其当年的外国养父贝克家接待。贝克表示希望以后贺梅每个夏天都能访问他们……
  我相信,凡是记得当年贺梅案的读者,都或多或少地仍然关心贺梅;听到关于他们的消息,也会有不同的情绪上的反应。今天我接着贴出《多维十年》连载,读到几年前写的多维对贺梅案采访的全过程,就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这些都成了历史。我只能如实写下。


  第三章 调查采访大手笔(上)

  《多维十年》连载之十

  高伐林,《外參》月刊2010年


  在多维草创阶段,极大地帮助多维急剧扩大影响力、塑造品牌的,是两个专题的深度调查采访。一个是贺梅案,一个是吴征、杨澜的学历、校董真伪事件。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先说贺梅案。
  贺梅案早已是家喻户晓了。而12年前,正是多维率先报导了这个“中国生父与外国养父争夺女儿”案件,以300多篇报道的规模,力压群“媒”,吸引了众多眼球。此案被美国主流媒体关注,随后又引起中国大陆媒体的重视,又因其主人公贺绍强经历、品格的复杂性,因官司套官司、山重水复的曲折性,导致支持贺绍强者与痛骂贺绍强者,都情绪激动,甚至彼此隔空攻讦、詈骂。
  说到这里,还有个插曲。贺绍强是湖南邵阳人,何频是湖南宁乡人,邵阳到宁乡,隔了四五百里,但毕竟都属湖南省,就有想像力丰富的人,无端地将二者联系起来,抨击何频“亲不亲,故乡人”,“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率领多维不讲是非地打“民族主义牌”“地方主义牌”,偏袒贺绍强。
  曾是多维主力记者之一的纪军,对此哭笑不得,对我强调说:何频是湖南人这不假,但是从多维最先报导此案的一位年轻记者,到后来几乎所有记者都采访过此案,哪有一位是湖南人?前前后后,他不记得何频对贺绍强其人表示过任何褒贬,何谈偏袒?何频只是告诫编辑记者,一定要紧紧追踪这个案子的任何进展和变故。纪军希望我向曾经关心多维、关心贺梅案的读者,讲清楚这一点。
  回顾一下贺梅案整个过程,就可以看出多维在报导上投入了多大的力量。
  1995年3月,而立之年的贺绍强赴美留学,不久与先于他到美国的妻子离婚。1997年,贺绍强转入孟菲斯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1998年5月,他回国与电话和通信近一年的重庆女子罗秦结婚,随后办妥手续,罗秦赴美。
  1998年10月,女留学生齐晓军控告贺绍强对其进行性侵犯,随后,学校取消了贺绍强在学校的工作和全额奖学金。
  1999年初,女儿贺梅出生之际,贺绍强、罗秦夫妇面临困境。不得已,与当地白人贝克夫妇签订临时看护协议;后因贺绍强官司缠身,改为未标明期限的抚养协议,将贺梅交贝克夫妇临时寄养。
  1999年4月,警方受理了齐晓军的性侵犯指控;9月,孟菲斯大学正式取消了贺绍强的学籍,从此,贺在美国的合法留居身份出现问题。
  雪上加霜的是,他们与贝克夫妇由对贺梅的探视问题引发了冲突。2000年4月3日,贺绍强夫妇首次提起诉讼,要求贝克夫妇交还女儿;贝克夫妇于2001年向孟菲斯地方法院起诉,要求剥夺贺绍强夫妇对贺梅的监护权。中美两对夫妇争夺女儿的战争愈演愈烈,开始了漫长的马拉松角力。
  2003年2月21日,法庭陪审团终于宣判贺绍强暴力性侵犯案罪名不成立,但孟菲斯大学拒绝为其恢复学籍和奖学金。
  这个案子,乍一看去,人们很可能会认为这是华人受到白人——校方啊、贝克夫妇啊,等等——的种族歧视、要争得合法权益的案件,这个合法权益又不是别的,是最能触动人们感情的对亲生女儿的抚养权、监护权,华人舆论很自然地一边倒。贺绍强本人也大打“民族牌”和“亲情牌”,给媒体送上他们最爱听的素材。当时中国大陆的某些报刊就习惯性地按照民族主义思路,渲染煽情,描绘贺绍强如何不畏强权,不惜倾家荡产,与白人的种族歧视顶抗到底;叙述他为了夺回女儿,苦苦留在美国,在一家餐厅打工养活全家;有的更趁此抨击美国的司法体系如何貌似公平,实则虚伪……

  华人在美国复杂得罕见的案件

  多维从2001年开始关注这个远在田纳西的诉讼。
  刚开始接触案情时,多维的记者们也难免会有上述这一类猜测。按照这个思路来报导,轻车熟路,也容易引起华人读者的认同。但是他们按照何频的叮嘱去深入调查,了解到更多细节,整个案情的是非曲直,却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斑斓色彩。
  例如,贺绍强的所谓“暴力性侵犯案”究竟是怎么回事?双方各执一词,成为“罗生门”,法庭裁决此案不成立,从法律上画了句号,但原告一方争取舆论支持,并未偃旗息鼓;
  再说,法庭宣判此案不成立,这岂不是就说明了,司法体系并非“满怀偏见”要整垮贺绍强?
  贺绍强一度同时背负暴力性侵犯案、无合法居留身份案、女儿监护权等四场诉讼,也让人们心怀疑虑:他是否人品和性格上有缺陷,才成了一个“trouble maker”(麻烦制造者)?
  贝克夫妇并非此前贺绍强所说的在当地如何“有钱有势”,他们也就是一般中产阶级,是虔诚基督徒,而且也表示为了贺梅的幸福,不惜倾家荡产——事实上他们已接近倾家荡产;
  人们还了解到,贺绍强夫妇在声称苦苦打官司期间,又生了两个孩子……
  在调查采访中,多维记者不断听到当地民众和网民对贺绍强夫妇的各种质疑。最惹争议的,是贺罗作为父母,再艰难、再困苦,理该全家同甘共苦,为何在亲生骨肉那么小的时候忍心将她送给他人抚养?是不是为了让他人承担本应由自己承担的经济压力?如果他们背叛了做父母的道德伦理,有什么资格要回贺梅?
  多维记者反覆进行调查,不仅向当事人贺绍强和罗秦调查,而且向知情人和法律专家调查,先后介入这一案件报导的记者也在内部反覆讨论。尽管有些记者对贺绍强的人品和性格上的缺陷和一些小伎俩越来越看得清楚、越来越不以为然,但他们把握了一个基调:那就是一切要从贺梅的福祉来考虑——这个女孩,是无辜地被卷入两个家庭的争夺、身心蒙上浓重阴影的呀!
  伴随着媒体、民众的七嘴八舌,这个案子的审理过程中也是一波三折,拖了足足七年,按照贺绍强的说法,贝克一方的律师、证人和法官,耍尽了花招,他们必须见招拆招,双方这场攻防战,打得天昏地暗。

  “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期间发生了无数的波折:对方要求贺绍强检测DNA,以证明是贺梅的生父,并必须自己支付DNA检测的费用;通过法庭命令贺家必须交出贺梅的护照、出示结婚证;法庭还命令贺家交纳1万5千美元的押金;命令罗秦做精神检查,并自己承担5000美元的检查费;对方甚至追踪那些雇贺绍强打工的餐馆,以贝克的律师的名义,传讯他们要他们提供证词,迫使他们解雇贺绍强,断绝贺家的生计;他们还多次向移民局报告要求遣返贺绍强夫妇——移民局2002年4月果真命令逮捕贺绍强,并要递解贺家出境,后在中国驻美大使馆关注下才将开庭押后到2003年12月17日……
  贝克家知道贺绍强的移民身份案的审理时间之后,千方百计拖延贺梅父母权和监护权案件的审理,他们的如意算盘是,如果移民身份案先审理,法庭判处将贺绍强夫妇递解出境,永不许再进美国,这个贺梅的父母权案子不就不战而胜、一了百了吗?
  2003年9月29日的庭审,本来是父母权剥夺案最后的决战,贺家做了精心准备,数名专家专程从外地赶来参加,小贺梅也在法庭安排的会面中认出了他们,形势是非常有利的。但他们没有想到,自己是在美国打官司,对方对美国法律的娴熟程度,是自己远远难以企及的:贝克方面一名并非主要的律师Linda Homles,在开庭前突然提出其丈夫被诊断得了癌症,要求庭审延期——过去贺家曾因为罗秦病重提出将一次听证延期,法官冷冰冰地回答:不行,你们不来就判你们输。但换了另一方,法官却非常人道,宣布庭审无限期后延。原来,在贺家一方律师不在场时,法官已与对方达成同意协议,这本来就是违法的,之后法官还矢口否认,后来直到Linda Homles出来作证,“法官说谎”才真相大白。
  法官这一次玩过了头,在加州从事法律工作的李兆阳打抱不平,拔刀相助,代为起草了一份给田纳西州法院纪律委员会的投诉信。贺绍强几经犹豫,终于决定孤注一掷,正式要求有关司法部门调查这个执意偏袒一方的法官,这才导致2003年11月14日,主审父母权剥夺案的法官阿立·山托斯突然宣布退出该案审理。
  这一下,让贺绍强夫妇和支持者们大喜过望,以为此案“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法院重新任命了一名法官罗伯特·钱德斯,他果然快马加鞭,连续听证九天,每天几乎都是早晨九点到晚上十点,连周末也不休息。共传唤20多位双方证人到场。
  不料半年后一桶冰水浇到贺绍强夫妇头上——2004年5月12日,钱德斯法官认定贺绍强夫妇“遗弃贺梅”,曾有连续四个月以上未看望女儿的历史。贺绍强被指在宣誓作证时谎报收入、在为罗秦申请签证时也曾撒谎。新法官将贺梅的监护权判给美国贝克夫妇,并否决了贺绍强、罗秦夫妇的父母权。
  宣判之后,贺绍强夫妇呆住了,随后当场抱头痛哭。
  对贺绍强夫妇来说雪上加霜的是,此后两天,美国移民局通知他们尽快离境回国。
  完了?没完!陷入绝境的贺绍强,湖南人倔强脾气上来了,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他对多维记者说:人家都说我“屡战屡败”,我是“屡败屡战”。“这一场战斗来说,我们失利了;但是从大的范围来说,我们一定能赢得这场战争”。
  大半年后,上诉法庭的法官们听取了双方律师的口头辩论后,以二比一的投票维持原判。
  再上诉!贺绍强夫妇的律师西格尔向田纳西州高级法院上诉。
  这一次,贺绍强夫妇最终赢了。州最高法院在2007年1月23日以五比零的终审结果,推翻了法官钱德斯的判决,裁定贺绍强夫妇拥有完全的父母权,贺梅在12天内交还贺家。
  多维持续七年的强力报导,让这个争女官司举国瞩目,唤起了当地和全美国华人、美国人的高度关注,最终迎来了贺绍强夫妇的完胜:他们的女儿贺梅回到了他们身边,贺绍强因此获得“2007年度美国父亲奖”。
  2008年2月,贺绍强夫妇带着三个孩子回国。与此同时,首部以华人名字命名的“贺梅法案”通过了美国众议院审核。该事件还被评为“2007年度国际十大经典案件”……

  身处贺梅案的“罗生门”

  了解上述过程,就可以想像多维全程追踪这个案件的千回百转,是多么大的工作量了;头绪繁杂倒还在其次,如何准确地把握分寸,则更是难上加难。多维几乎每个记者都曾经在案件的不同阶段介入过。他们对贺绍强其人的优劣、对这个案子其事的是非都各有自己的判断,彼此甚至大相径庭。如何不至于将对贺绍强本人的好恶带入对案件进展的报导?如何在报导中准确客观地反映各方的处境和意图?记者们也在实践中摸索。
  前多维记者纪军在贺绍强夫妇回国后又闹离婚等多种负面新闻传出后,就对我说过:我们在跟贺绍强打交道之后,就感到这个人“确实很操蛋”,说他是个“有争议的人物”,一点都不假。后来他带全家回国之后,我都不太乐意理他了,贺跟我联系,我都没回信。
  纪军还透露,多维对贺梅案如此尽心尽力,贺绍强居然还耍过多维。例如,有一次,他向纪军预告:明天我要采取一个行动,你们多维可以在头条独家率先报导。纪军同意了。但是第二天他采取了行动,通知了其它一些媒体,多维与他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他不接电话,也不回多维的e-mail。
  我问:为什么会这样呢?纪军分析说:一来,对贺绍强来说,与媒体的关系也是一种资源啊,他要调动这些资源,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些资源。他也在打“媒体牌”,琢磨到哪个时候打哪张牌更有效力。事后从他的角度来看,完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和我们的记者当然会感到不快;二来,贺绍强对多维提出过一些要求,我没有同意,例如,他提出,他打官司打到财力枯竭,看中了多维在海外华人中影响很大,要多维将他的帐号放在网上,募集捐款。我说,最好是有社团提出“贺绍强急需大家捐助”,然后我们作为媒体来报导,这比较合适。我们这是恪守媒体的本分,但是或许当事人会有些想法。
  “但是我们当时坚持报导这件事,并没有错。”纪军强调:我们关注的重点是贺梅啊,我们是从这个角度来报导:她不该成为争夺的战果。再说,贺绍强这个人再怎么操蛋,不管他以前做错多少事,他作为父亲坚持要回孩子,七年不屈不挠,用贺绍强自己的话说,“死缠烂打”,表现了湖南人的那种韧性——这还是让我佩服的!“这场冲突的导火索,贝克家与贺家的矛盾最大的焦点,是贺绍强去看女儿,被拒绝了!贺绍强的性格有多少缺陷,甚至他的人品有多少缺陷,这不是我们应该耿耿于怀的问题,我们应该关注问题的实质:贺梅的父亲寻求通过法律讨公道,捍卫他应该享有的父亲的权利。”
  纪军还澄清说:对多维报导贺梅案,当时一度有读者议论:“多维倾向、同情贺绍强比较多”。其实这很正常、也很必要:“贺绍强面对的,是孟菲斯联邦法庭,对垒双方有强势与弱势之分。我们作为媒体,当然更关注弱势一方,尤其是弱势中的弱势——孩子。”纪军指出,当时美国的主流媒体,也同样是倾向于贺绍强这一方,“也可以说,是基于正义的一方,所有的媒体关注的都是贺家父女是否团聚”。
  纪军还说:后来当我、当我们多维其他记者全面采访、报导了此案,把所有各方的意见该报导的都报导了之后,对多维的这种负面印象也慢慢消除了。
  在多维这么长时间的报导中,何频的态度如何?纪军告诉我,何频抓得非常紧,时刻关注,然而并没有表示任何倾向,“他只是得知贺梅案有任何新的动向,就提醒我们追踪”。大家越争论得激烈,越说明这个案子牵动华人的心,何频越觉得应该报导。“在会议上,何频会听我们碰头一下案件进展,会有什么动向需要我们追踪。我记得在这个问题上他跟我们沟通最多的一次,是贺绍强给我发来了一个e-mail:你们不用再派人过来采访,我有个心愿:贺梅回家之后,我首先要带着女儿到纽约去看多维、看何频、看你们,让你们放开来问话采访。我便向何频转告了,何频听说贺绍强要来纽约,说‘那很好哇’!但他从没对此案说过更多的话。”

  图片说明(图片不知何处去,电脑空留说明词):

  贺绍强一家人。

  贝克夫妇及其律师帕里希最终输掉了官司。

  贺绍强的三个孩子跟着父母回到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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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7-04-07 19:26:49

记得这件事,主要是流氓罪的起诉,让他的人格突显,实际上是一个强奸未遂案。不过,孩子还是应该判给他。

嘿嘿!

回复 | 0
作者:渚清沙白 回复 渚清沙白 留言时间:2017-04-06 22:04:55

是贺绍强。

回复 | 0
作者:渚清沙白 回复 艺萌 留言时间:2017-04-06 18:52:43

艺萌博说的是,何绍强的确是个人渣!

当时我就向何绍强的支持者们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

如果领养者不是外国人而也是一位中国人,你们还会不问青红皂白地支持何绍强吗?显然会有相当多的人站到鄙视何绍强这个人渣的立场上来。

回复 | 5
作者:艺萌 留言时间:2017-04-04 07:27:02

贺绍强这事我当时也很关注。开始还同情,后来发现此人就是一个人渣。头一个孩子都养不活送了要人养,后面还要生,一生还生俩。只有动物本能吗?。再加上后来得知他那个强奸的事情,我都要吐了。相由心生,看他那一脸猥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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