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維轉載海內外各家中文媒體的報導,會不會撞上版權問題呢?何頻與編輯絞盡腦汁來避免可能的知識產權糾紛。最簡單的辦法當然就是付錢,可是,多維草創,資金不寬裕,不允許大手大腳,好鋼只能用在刀刃上。於是用了多種辦法,也招致很大的爭論
第二章 創建媒體不難,打造專業化媒體才難(中)
《多維十年》連載之七
高伐林,《外參》月刊2010年 (續前)在信息洪流中避免撞上版權暗礁
記者紛紛出外采寫新聞,而當時的多維編輯,主要職責,就是要大量涉獵海內外各家中文媒體,將其中比較重要的報導,加工後,在多維網上轉載。 轉載會不會撞上版權的問題呢?當然會。何頻與編輯絞盡腦汁來避免可能由於知識產權產生的糾紛。 最簡單的辦法當然就是付錢,可是,多維草創,資金並不寬裕,不允許大手大腳,好鋼只能用在刀刃上。於是用了多種辦法: 第一,與有代表性的關鍵媒體,如中國大陸的新華社、中新社,台灣的中央社,以及路透社等接洽,簽訂商業合同,付出費用,合法轉載。 這一點後來招致很大的爭論。抨擊的聲浪來自兩方面陣營。對中共深惡痛絕的人士,看到多維網上居然出現新華社的稿件,善意者會來規勸:不能幫助中共傳播謊言;惡意者更以此作為多維是“變相的中共喉舌”的鐵證——“多維肯定從中共那裡拿了錢”;而另一方面,中央社的稿件有他們的特定的口吻,一些讀者看到口口聲聲“陳總統”“馬總統”,也認定多維是站到了“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立場上——“台灣當局肯定付錢給多維了”! 這讓何頻哭笑不得:一些人總期望多維是一個、或者做一個傳聲筒,其實,我們作為一個市場運作的媒體,跟這些新聞機構,是商業上的合作關係,“哪裡是中共和台灣給我們錢?恰恰相反,是我們向新華社、中央社付錢,買下轉載權!”轉載人家的稿件,當然要尊重其原文原意。新華社、中央社是中國大陸和台灣當局的喉舌這不假,他們也正因此而具有了各自的代表性,我們既然以“多維”為宗旨,怎能刻意將如此重要的一維排除在外呢?任何讀者,即使從“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的意義上,也應該了解各方面的思路和說法吧! 第二,從多方開拓信息渠道,選擇希望有人轉載其信息、傳播其聲音的來源,尤其是一些鮮為人知的政府和非營利機構的媒體和網站,例如美國國務院所辦的《美國參考》,還有一家每周在網上出版一期的中文版《華盛頓觀察》,都成為多維的消息來源;一些民運和人權團體的刊物也授權多維合法轉載; 三是在轉載的各媒體稿件中,一定要註明出處和作者,等於是幫原發媒體和作者做一點推廣; 四是採取綜述體裁,對某些新聞事件和選題,將各家媒體的報導或看法,摘要集中在一篇。這或許要算“灰色地帶”的權宜之計吧,嚴格來說當然也有可議之處。不過,互聯網上侵權迄今仍然司空見慣,平心而論,多維當時的做法,已經算難能可貴了。 至於那些已經和可能引起版權糾紛、比較難纏的媒體和作者嘛,多維自然就敬而遠之! 儘管未雨綢繆,多維後來還是被捲入過幾起版權筆墨官司,都是由多維新聞網附設的“大家論壇”引起的。“大家論壇”是開放給網友自由發表意見的園地,有些網友貼上自己激賞的文章,或者在自己文中引用了一些別人的文字當作論據,原作者竟將一肚子火撒到多維的頭上,抨擊多維“侵權”。多維的管理人員只好將所有涉及原作者的網帖,統統刪除了事。雖然沒有引起什麼更大的風波,但是也給何頻敲了警鐘,提醒他和多維所有編輯記者,在版權問題上更加謹慎小心。
多維沒有層層審稿的環節
我為多維第一次寫稿,就被“雷”到了:多維新聞網與一般媒體的生產工序大相徑庭——居然沒有層層審稿的環節! 過去,雖然我沒有在任何媒體工作過,但是打過很多交道,我知道無論是報社、雜誌社、出版社,還是廣播電台、電視台,程序都差不多: 記者采寫完成稿件之後,交給編輯; 編輯將稿件刪節修改之後,簽上意見和名字,呈送到編輯組長(或稱部門主任)的寫字檯上; 組長把關後簽上意見和名字,呈送給編輯部主任審閱; 編輯部主任在第二道關把守,簽上意見和名字,再上報給總編輯或者值班的副總編輯最後審定。他認可了,這篇過五關斬六將的幸運的稿子,才送到了排版編輯的桌上排隊。 不用說,在層層送審的每一道關口,都會有若干百分比的稿件,被判處死刑、淘汰出局。記者個個都是懷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眼看着自己心血的結晶闖關奪隘。 中國也好,西方也好,以上環節大同小異:在中國,每個把關人都要“講大局,講政治,講正氣”,把關把的是政治關,捅了婁子,宣傳部或者新聞出版署會興師問罪,吃不了兜着走;在西方新聞自由的環境中,把關人也得考慮“政治正確”,不要在種族歧視、弱勢群體等問題上“失足”,更主要的,還是要查證信息來源、事實依據,還是要推敲怎麼表述得更準確、更到位,以及如何更好地服從本期媒體的總體方案來考慮。在把關的層級數量上,各家媒體不一樣,有三道關,有兩道關,就算再簡單,稿件也得有一到兩個關口的審閱。 但多維不一樣。
每個值班的編輯都是主編
記得我第一次寫好一篇分量不輕的採訪稿(寫的什麼?我已經忘得一乾二淨),給何頻打電話說,我的稿件完成了,大概四五千字。是用e-mail發給你,還是發給誰來審稿? 何頻說,別給我,你自己在多維網上發表出去。 自己發上網?你們都沒人把關,都不看看?這…… 何頻在電話上指導我怎麼發表出去:這是多維的編輯工作後台的網址,給你密碼,你就擁有了進入的權限……好,進入了這個頁面,你看見“發布新稿”的按鈕了吧?對,一按……好,這個頁面上,你先選你發布的信息是歸於哪個欄目……標題,提要,是不是配圖?配圖的方法,我另外再教吧,現在先別管……對了,你要發 在首頁的要目上吧?發第幾條?你自己選…… 我真的吃了一驚:發不發要目,發第幾條要目,都由我自己選? 對呀,你自己決定。好,都弄好了吧?你再檢查一下,你的操作程序是否都對?下面有個“發送”的按鈕,你按它。 我按了。 稿件就發表了——瞬間,我的文字,沒有經過任何審查的眼睛,就直截了當地呈現在讀者眼前了。記得第一次發稿,我心裡有點發虛,沒敢發到多維新聞網的首頁頭條,我發到第二條。 何頻叮囑:你在多維網站上看到了你剛發的稿件了吧?你再去看看,是否都對了?不對的話,你再到後台修改。 我說,你是不是因為了解我是文字工作的老油條了,所以對我網開一面、大膽放權?你對所有編輯都是這樣? 何頻說:都一樣。 在多維,編輯和記者居然對稿件都是無須送審,直接發上網。 用何頻的話說,在多維,每個值班的編輯都是主編。他(她)自己決定什麼稿件該上,什麼稿件該突出,該放在首頁頭條。 何頻竟不看稿審稿!他這個總編輯當得可真是省事啊! 這也是拜網絡媒體的特點所賜,不像電影,是“遺憾的藝術”,拍成了就難以修改;也不像報紙雜誌,印好上了報攤,收回就要花大成本了;而網絡媒體,一條信息發出去之後,可以隨時修改——也可以撤下。 撤下的事,很少發生。發生撤稿的事,多半也並不是因為內容敏感,而是因為編輯們都各自為戰,何頻作為多維的總編輯,有時要出面調節一下,避免特別有意義、有份量的獨家稿件,在同一時間段一窩蜂“傾巢而出”,而要“削峰填谷”,撤下一些時間性不那麼強的熱門稿件,挪到相對“清淡”的時段。後來,多維內部做了調整,對“多維專稿”“專訪”“特稿”的發稿時間,統一安排協調。 “每個值班的編輯都是主編”,都不經把關、直接發稿的做法,在我看來,也會帶來一定弊病(今天看來,不是“一定”弊病,而是“相當大”的弊病。——老高注)。但是,十年來,多維確實就是這麼做的,以致何頻不時遇到這樣的尷尬局面:有人當他的面指斥多維竟然轉發某篇“顛倒黑白”的稿件,或者盛讚多維竟然冒着風險刊出了某篇打抱不平的報導,何頻都瞠目——他根本沒有看過別人所說的“多維的重頭稿件”——多維網絕大多數稿件,何頻都沒看過內容! 稿件無須送審,也是被“網絡媒體都必然是全球媒體”這一特點逼的。雜誌是一月一期,報紙是一天一出,而多維新聞網是全天不間斷地發稿,所以多維的編輯,除了在紐約長島公司總部編輯部的,還分布在美西、歐洲、香港、北京等地,保證了24小時都有人值班。試想,如果稿件都非得按傳統程序,層層上報給總編輯來過目把關,總編輯豈不得生出三頭六臂、晝夜連軸轉? 記者和編輯寫好了稿無須送審就直接發上網絡,這對記者和編輯的素質當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對內容和文字要自我把關更嚴,不得有重大失實,也還需要他(她)對這篇報道的分量有清醒的評估,是否該放網頁的頭條、第二條還是第三條?是不是會有人自視甚高,將自己的文字高懸最顯著位置,凌駕於其它其實更重要的文章之上?我還真沒有發現這樣的事發生。畢竟,多維的主管和編輯記者還是會有業務討論的,讀者更會通過各種方式提出反饋——包括以瀏覽量和跟帖這樣的方式來表態。這樣的事在某位編輯、記者身上發生多了,豈不反而說明他(她)作為記者和編輯的眼光有問題,在同事、同行和讀者那裡丟分嘛!再說,作為網站,信息的不斷流動更新是其生命力的象徵,就算有某篇文章不那麼合適地置頂了,最多也就是“各領風騷一小時”,別的編輯記者發的稿會將它擠下去。(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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