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軍入關時強迫民眾“剃髮留辮”,釀成許多屠城血案,乃至有“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之說。按常理推斷,這種屈辱性標誌物,在清廷滅亡之際,在民國政府宣布“剪辮令”之後,自會馬上被民眾拋棄,但史實卻並非如此。這是為什麼?
老高按:一直很佩服騰訊歷史的諶旭彬。他擁有一雙銳眼,多年耙梳浩如煙海的史料,擅長於對零散的、瑣屑的、但又是大量的社會中下層現象和細節,發現彼此聯繫,加以融會貫通,揭示出現象和細節背後的文化、心理成因,提煉出發人深思的話題。 我也很佩服諶旭彬往往不將話說盡,不將最終的結論和盤托出。最終的結論,尤其是可能涉及政治的論斷,諶旭彬留待讀者自己去得出。這,或許有避開國內文網嚴密的顧慮,但更是他相信讀者具有足夠的邏輯推理能力和聯想對比能力,能夠延伸思考“他山之石”和“前車之鑑”的內蘊,根本用不著作者喋喋不休、越俎代庖。 在我們這裡有些朋友看來,諶旭彬的文章是否缺少“臨門一腳”?但最近我有機會見到幾位國內和海外攝影高手,他們都講述體會:拍攝“臨門一腳”的作品往往不如捕捉欲射未射的瞬間,更有充沛的動勢、更能有效地開啟和拓展觀眾的想象空間。(記得幾十年前美學家王朝聞也曾經將之作為一個美學命題論證過。) 諶旭彬最近的一篇文章《清朝滅亡了,為何多數人不肯剪辮子?》就是一例。從他講述的這個現象及其兩個主因,讀者能推導出什麼、聯想到什麼?
清朝滅亡了,為何多數人不肯剪辮子?
諶旭彬,騰訊
眾所周知,清軍入關時,曾強迫民眾“剃髮留辮”,釀成許多屠城血案,乃至有“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之說。有沒有辮子,始終是有清一朝,衡量漢人是否歸降、是否接受清廷統治的重要標誌。按常理,這種屈辱性標誌物,在清廷滅亡之際,在民國政府宣布“剪辮令”之後,自會馬上被民眾拋棄,成為歷史。 但事實並不是這樣的。
清廷滅亡,民國發布“剪髮令”,但大多數民眾不願剪辮子
1912年6月,梅蘭芳剪掉了自己的辮子。此時距離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發布“剪髮令”,已過去了3個月。梅的行動顯然稱不上積極,但相對身邊的其他人,卻已可算走在時代的前沿。比如,為梅管理服裝和處理雜物的“跟包”,無論梅怎麼勸,就是死活不願意剪掉辮子。梅只好趁他們睡覺的時候強行動手: “我的跟包大李和聾子,我勸他們剪辮子,怎麼說也講不通。有一天我只好趁他們睡熟了,偷偷地拿了剪子先把聾子的辮子剪掉。等他醒過來,感覺到腦後光光的,非常懊喪,把個大李嚇得也有了戒心。他每晚總是臉衝着外睡.好讓我沒法下手。結果,我趁他酣睡的時候,照樣替他剪了。……第二天他含着眼淚,手裡捧着剪下來的半根辮子,走到上房向我祖母訴苦……過了好久,他談起來還認為這對他的身體是一個重大的損失。在當年是真有這許多想不開的人的。”①
民國建立後,剪辮子沒有變成民眾普遍的自發行為,只能依靠政府強制。
清帝退位了,老百姓卻不肯剪辮子。這樣的情況,具有普遍性。在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很多人去掉了辮子,但未必皆是出於自願。革命軍當年發起的強制剪辮運動,曾引起頗多民怨。在南京,1912年2月,英國駐華公使朱爾典注意到:“(浙軍)帶着剪刀作為武器在南京各街道上遊行,剪掉所有那些仍然蓄髮的中國人的辮子。……南京人民對浙軍的暴行感到非常憤恨。”② 同期,在成都、長沙、昆明等地,也因軍隊強制剪辮而引發了民眾恐慌,甚至發生了血案。再次一級的城市及鄉村,沒有革命軍的強迫,剪辮者更少。比如,雲南軍政府於11月5日限令民眾5天之內剪掉辮子,但在騰越縣城,英國駐當地代領事史密斯觀察到:“公眾輿論對革命是冷淡的。人們沒有任何熱情……在街上很少見到剪了辮子的人。”③ 革命軍勢力甚大的浙江,也是同樣情形——在上虞縣,“自光復後,剪辮者寥寥”,雖經新政府一再勸喻,但“該處人民終觀望不剪”;在嘉興縣,竟有“頑民千人之眾,以反對剪辮為號召”,把積極推動剪辮令的官紳之家搗毀。④
事實上,民國成立後,相當數量的中國人,仍留了很長一段時間的辮子。1914年,赴美留學的胡適,收到來自家鄉安徽績溪的書信,信中說道:“吾鄉一帶,自民國成立以後,剪去辮髮者已有十之九,其僻處山陬(如上金山、張家山、寺後十八村,並歙之內東鄉各處),剪髮者只有半數。”⑤ 在山西,直到1918年,閻錫山仍在大力推行“剪髮”政策,派出政治實察員至各縣,逐級追查剪辮情況,縣促區,區促村,村促戶,縣區官員到村蹲點,警察下村巡查……至1919年,山西的辮子才算大致剪完。⑥ 1923年,上海廣益書局出版《中華全國風俗志》,對各地民眾留辮情況,也頗多介紹。如河北保定,留辮未剪者,“十居五六”;天津開埠雖早,但“蓄辮之惡俗,反較他埠為獨甚。無論上中下三等人,剪髮者殆居最少數。”⑦
“遺忘”和“美化”,是民眾不願剪辮子兩大主因
民眾不樂意剪辮子,與民眾遺忘了“薙髮令”這段歷史,有很大關係。 據台灣學者王汎森的研究,清人對“發”字的使用格外小心,尤其是一些成語如“一髮千鈞”,更是極為敏感,“因為它令人產生一種聯想——以千鈞之重來形容一發,似乎是對‘薙髮’政策的不滿”。清廷花了八十餘年修纂《明史》,但這部巨著“從頭到尾未曾用過‘一髮千鈞’或‘千鈞一髮’”;《清實錄》裡同樣找不出“千鈞一髮”這個詞。⑧ “千鈞一髮”這個詞都找不到,當然更不能指望留下“薙髮令”這段歷史。事實上,經過近300年的遺忘,到晚清,這段歷史已僅限於在知識分子和革命黨當中流傳。(清廷也有意淡化這段歷史,默許臣民的辮子越留越粗。清初的“薙髮令”,本只允許腦後留一小綹頭髮,名曰“金錢鼠尾”;至清末,則已允許保留較多頭髮。)一般無知識的普通漢人,則“已將剃髮留辮當成自己民族固有的習俗加以遵行和維護”。⑨
清末的這種髮式,放在清初是要問斬的清末的這種髮式,放在清初是要問斬的。
據溥儀的洋老師莊士敦講,有些滿人也已經忘了自己的祖先曾強迫漢人剃髮留辮這段歷史,反而認為剃髮留辮本就是漢人的習俗,故辛亥時,有滿人割了辮子對“革命”表示抗議。⑩ 錢穆生於清末,甚至一度不知道清朝皇帝乃是滿人——“伯圭師隨又告余,汝知今天我們的皇帝不是中國人嗎?余驟聞,大驚訝,雲不知。歸,詢之先父。先父雲,師言是也。今天我們的皇帝是滿洲人,我們則是漢人。”——錢穆是幸運的,他的老師錢伯圭是一位革命黨人。(11) 但僅僅是“遺忘”,還不足以解釋那些對“剪辮令”的暴烈反抗。1912年7月,在清帝退位半年之後,山東都督周自齊派了宣傳員前往昌邑縣勸導民眾剪辮。在縣衙門口舉行的宣講會上,宣傳員公開剪掉了當地兩位鄉紳的辮子。次日,被剪了辮子的鄉紳聚集民眾,公然打殺了二十七名“無辮之人”。(12) 這種暴力背後,顯然有着某種對“辮子”的強烈認同在其中。一種可能的解釋是:虐待里發現快感,奴役中尋出美來。時日長久,這樣的事情難免發生。人類文化史上也不乏先例。具體到“辮子”問題,辜鴻銘可算一個典型。辜當然不會不知道“辮子”承載着一段黑暗的奴役史,但他仍把辮子推為“國粹”。他的解釋是:“孔子曰:微管仲,吾其披髮左衽矣!我今亦曰:微曾文正,我其剪髮短衣矣!”(13)——太平天國對“辮子”的恨,成就了辜鴻銘對“辮子”的愛;太平天國“醜陋的長毛”,讓辜鴻銘不惜美化腦後的“辮子”。當然,天平天國其實只是誘因,起主導作用的,仍是文化心理的異化。
注釋:
①梅蘭芳,《梅蘭芳自述》,安徽文藝出版社,2013.,P89-90。 ②朱爾典爵士致格雷爵士函,1912年2月9日。收錄於《英國藍皮書有關辛亥革命資料選譯》(下),中華書局,1984,P443-445。 ③代領事史密斯致格雷爵士函,1911年11月20日。收錄於《英國藍皮書有關辛亥革命資料選譯》(下),中華書局,1984,P231。 ④沈航,《辛亥革命後的剪辮與留辮問題研究——以浙江省為例》,《浙江學刊》2013年第3期。 ⑤《胡紹之等致胡適的信》,《辛亥革命史叢刊》(第一輯),中華書局,1980年,第222頁。 ⑥閻錫山,《呈大總統籌補山西人民生計,先辦六政,特設考核處暨辦理情形文》,1918年5月25日。 ⑦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氣象出版社,2013,P412;P407。 ⑧王汎森,《權力的毛細血管作用》,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P385。《清實錄》中僅不慎出現過一次“一髮千鈞”。 ⑨沈航,《辛亥革命後的剪辮與留辮問題研究——以浙江省為例》,《浙江學刊》2013年第3期。 ⑩金滿樓,《門檻上的民國》,新星出版社,2013,P250。莊士敦的回憶有一定的可信度,王汎森也同樣認為:當時,“不只漢人不清楚明代歷史的真相,滿人對自己的歷史也不清楚”。 (11)錢穆,《師友雜憶》,東大圖書,1983,P34。 (12)王霞亭,《憶昌邑縣“五·一八”慘案》,收錄於《文史資料選輯 第1輯》。 (13)《張文襄幕府紀聞·不排滿》,收錄於《辜鴻銘文集》,海口出版社,1996,P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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