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卫一生经历三次暗杀,第一次是1910年在北京,他本人刺杀满清摄政王未遂;第二次是1935年在南京,他身中三枪负了重伤;第三次是1939年在河内,戴笠的部下只打死了汪的秘书。前两次都真相大白,但第三次却是疑云重重的“罗生门”。当晚与汪氏夫妇同处一室的汪精卫女儿女婿,向我详述了事情经过
◆高伐林
在汪精卫于日本侵华期间发起“和平运动”、成立政府的悲剧性过程中,1939年3月21日的河内遇刺事件是相当关键的一环,虽然并不能说“一排枪,一滩血,一个政权”(金雄白《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一书以此作为河内刺汪事件一节的标题)(注1),将汪精卫政权的成立直接归结为河内行刺所导致,但是无疑这个事件具有诡异的背景,也产生了严重的后果。有人认为,这个事件对于中日关系、对于蒋汪互动、对于中国的走向和汪氏的命运,都具有转折点的意义,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然而,这个事件乍看似乎清楚,细究又充满谜团,65年来史家论者一直议论纷纭,莫衷一是。为解开这一谜团,笔者于2004年春夏,对亲历此事的汪精卫的大女儿汪文惺、女婿何孟恒多次进行了访谈。 关于河内刺汪事件的经过,这里先简略叙述如下:
1938年12月汪精卫等一行从国民政府所在的陪都重庆出走,经昆明辗转到越南河内。在时任日本首相的近卫文麿发布第三次对华政策声明,提出“善邻友好、共同防共、经济提携”三条件之后,汪精卫于12月29日发出《致蒋总裁暨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在香港发表,响应近卫声明,史称“艳电”(当时电报为节省字数,用一个字代表日期,“艳”为29日),引起轩然大波。戴笠派得力部下陈恭澍到河内,令其率人刺杀汪精卫。1939年3月21日凌晨,刺客从后墙爬入汪的寓所,冲上三楼,向事先侦查判定的三楼汪之卧室冲去,用斧头劈开房门,向室内扫射,但是此屋居住的却并非汪氏夫妇,而是汪的秘书曾仲鸣及其夫人方君璧。曾仲鸣身中多弹,次日死在医院,方受了重伤,汪精卫则幸免。河内枪声宣告了蒋、汪的彻底决裂,随后汪精卫远赴日本占领下的上海,次年成立政权。
汪精卫与陈璧君共生有六个子女,其中一个夭折,其余为:长子汪孟晋(文婴)、次子汪文悌,长女汪文惺、次女汪文恂(于2002年病故),三女汪文彬(一直在印度尼西亚某地隐居当修女,不问世事)。汪文惺出生于1915年,与晚一年出生的丈夫何孟恒(又名何文杰),都在香港工作多年,退休后移居美国,现在美国东部某地养老。在我们这里讨论的河内刺汪事件前后那段岁月中,他们刚刚成婚,与汪氏住在一起,亲历了那惊魂一夜,何文杰曾写下一篇题为《凶杀》的详细回忆录。以下记叙他们关于当夜事件经过的回忆,文字上参考了《凶杀》中有关段落。 采访是在他们的女儿(即汪精卫的外孙女)何重光的寓所进行的,主要是由何孟恒先生回答,汪文惺女士补充。他们对若干人物例如汪精卫、曾仲鸣等人的称呼,笔者整理记录时颇感踌躇。两位老人在接受采访的谈话中称呼比较自由随意,在《凶杀》回忆录中则是以当年亲属关系相称。笔者本想统一,以减少读者阅读时的障碍,但不论统一到哪一种,都觉得别扭,只好定出一个原则,分成两类情况:当他们以当事人身份讲述当时经历时,以亲属关系相称;其余时候则直呼姓名。请读者谅察。
汪精卫的长女汪文惺和女婿何孟恒,均已九十高龄。(高伐林摄)
三个版本的刺汪事件
高:我想请二位谈谈你们亲历的河内刺汪事件的经过。 答:为什么你会对这个事件感兴趣呢? 高:原因很多。我读到多人回忆录中对这个事件的描述,出入实在太大。其中由第三手、第四手资料演义的道听途说,我们就不在这里浪费时间了,这里只说几个应该算比较了解情况者的描述。 由戴笠派往河内的军统行动组负责人陈恭澍,晚年写了《河内汪案始末》,详述了当晚经过:陈当夜开着一辆车守候在在汪寓之外,令两人在户外掩护,四人进入宅内。“几声枪响,打破夜间的沉寂”,随后“又传来枪声三响”,“两次枪声其间相隔不过四、五分钟……我看看表,此刻已经过了午夜,算是第二天的零时过九分了”。开枪的王鲁翘汇报说:“眼看着汪某的腰部中了三枪,两条腿只颤动了几下就不再动弹了,整个身子都蜷伏在床下。”(注2)——当然,他们以为的“汪某”,是曾仲鸣。 汪精卫和平运动骨干、后来离他而去的陶希圣,其子陶恒生在《高陶事件始末》一书中盛赞陈恭澍《河内汪案始末》是“巨著”,“允为当代最权威的第一手史料。陈将军受层峰之命为国锄奸,从正义制裁叛逆的角度叙述事件经过,义正辞严”。奇怪的是,陶介绍这一事件,却完全不引用陈恭澍“当代最权威的第一手史料”,只引用陈璧君的弟弟陈昌祖的回忆,而陈昌祖当时并不在场,他的说法,恰恰与陈恭澍大相径庭。他写的是:“大约凌晨2时,有三个人悄悄越过院墙”进楼往顶楼爬去,他们劈碎了门上一块木板,“把自动枪从门洞伸进屋里,猛烈扫射”。曾仲鸣“正无力地躺在床上”,“方君璧正坐在床边”,“射击持续了至少一分钟”。汪精卫夫妇、女儿汪文惺及其女婿何文杰在卧室内“听到枪声,都冲出房门”,“当他们来到通门时,射击停止了”。(注3) 这两个版本之间的差别之大,好像说的完全是两回事。 台湾国防部情报局出版的《戴雨农先生传》第十节“明辨顺逆,河内锄奸”,算是第三个版本,说得更是邪乎:汪寓“建筑坚固壮观,四周有高大围墙,墙上安装护丝网;门外有越南警察与便衣人员警戒,门内有汪的警卫人员随侍护卫”。陈恭澍等人先设策诱开墙外警卫,五人翻墙破网,格杀汪的内院警卫,急向三楼冲破房门,“击毙穿白衬衣的男士一人”。门外越南警察大吹警笛,院内警犬也冲破索锁狂吠寻仇,他们紧急撤离(注4)……这份官方史料简直像小说了。 还有,金雄白(笔名朱子家)1959年起在香港《春秋》杂志上连载《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后来出了单行本。其中第一册写了这个事件,第五册又重写这个事件,说法前后抵牾,看来前面是听传闻的多,后面却是从亲历者处得到了资料。 答:对,金雄白确实写信来问过我们,我们对他介绍过一些当时的情况。他在报纸上连载了文章之后,听到反映或者了解到新材料,就又订正,所以前后不一致,后面说的,应该是更准确一些。 高:你们的舅舅陈昌祖的回忆也有失真? 答:他当时不在场,对于曾仲鸣、方君璧夫妇中枪的经过并不是非常清楚。 高:你们二位当时就住在三楼,刺客开枪时,与你们的岳父、岳母(汪氏夫妇)四人都藏在对面房间。你们还记得当时情况吧? 答:当时的情况给人留下的印象太深了,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何孟恒关于河内高朗街25号和27号的示意图。何按照英式习惯,将一楼称为“底层”,二楼称作“一楼”,三楼称作“二楼”。(汪文惺、何孟恒提供)
在河内住在高朗街25号与27号
当时我们住的房子的格局,我曾画过示意图,高朗街25号与27号,是连在一起、每层中间都有门相通的三层洋房。 高:你们当时住的三层洋房,是高朗街25号与27号,两个门出入? 答:对。 高:这一点几乎无人提起!绝大多数资料都只说是“汪氏住在高朗街27号”,除了金雄白在他的书的第五册说过是高朗街25号与27号(他大概也是听你们说了才更正的)。这一点非常关键,因为刺客确实是只冲进了高朗街27号,却杀错了人。河内行动组负责人陈恭澍的回忆录中这么写: “他(汪)的现址是高朗街27号。笔者亲自去观察过,而且有很多次,遗憾的就是只限于在外面观察,却没有进去过。这是一幢西式洋房,楼高三层,一面单边,一面连栋,正面临街,后面是小院落,围有矮墙,有后门,也有角门,如由后面进出,要经过两道门。” 请注意这一段:“正门临街,有大门,门却不大,一天到晚都是关着的。笔者偕鲁翘开车打门前来往过多次,却很少看见有人进出。大门进身(原文如此——高注)不深,在街上就可以清晰的看见窗户,如果不是有窗帘遮蔽,也许会看到屋里的情景。”(注5) 他从正门前来往过多次,正面的结构却是应该看得清的,他只字没有提正门是两个门。 陈恭澍看到了金雄白的文章之后,在连载其回忆录的第六部分中,才承认“我们事前只知道高朗街27号这一幢是汪的寓所,却不晓得还有25号那一幢是打通了的”。 答:除了睡觉的时候返回各自卧室,平时我们多在25号饭厅前的一间客厅里聚集,一般来访的客人也在这里见面,除非有事商量,然后请到27号三楼(注6)前面的一个房间,那里摆设着原拟用于新房的另一套新家具,既可用作卧室,也可见客,是全屋最整齐的一角。十一姑(方君璧)刚自香港到来,十一姑丈(曾仲鸣)也就从旅馆回来,住在这个房间里。后面的一个卧室住了微姑(朱微,国民党元老朱执信的女儿,也是汪精卫的亲戚,“微”应为女旁,但我在电脑中找不着这个字——高注)和孟济,孟济是十一姑丈的长子,那时年纪只有九岁。 25号二楼的前房住了一共五个人:八舅父的三个孩子和两个女佣。后房是汪屺和雷庆。后面的小卧室是陈国琦,前面的一间是陈常焘。 25号三楼的前房,是两位老人家(汪氏夫妇),我们夫妇就住在他们隔壁的后房。 至于卫士、司机、厨师、侍应等就分住两屋的一楼,车房旁边的房间。 高:汪精卫与陈璧君夫妇,是一直住在25号三楼的这个房间吗?我看到的各种资料上都说,他们原来住的是你所说的“最整齐”的27号三楼的那个房间,只是因为方君璧新来,临时才让给他们夫妇俩住,造成了误杀。 答:不是这样的!他们住在25号三楼前房,从来没有移动过。他们根本没有在27号三楼那间前房住过。 高:那么曾仲鸣、方君璧住那间房之前,这间房没有人住? 答:对,没有人住,只用来见客而已。 高:汪氏夫妇住的房间与曾仲鸣夫妇住的房间一样大小? 答:一样大,25号与27号是完全对称的。 高:那么,特务们从外面监视,应该看得见这前面临街的是一左一右两间?有很多资料说特务们还租了街对面的楼房,从顶层用望远镜观察监视,不过陈恭澍在回忆录中却否认了这一点,他说:“事实上,我们没有在汪寓附近租赁什么房屋,也不曾使用过望远镜。” 答:特务们从门前走,应该看得见前面临街的房间格局。不过这栋洋楼的前面,倒没有楼房,相邻楼房是在右侧,如果他们是在那里观察,只能从侧面看得见27号前面这间房。
何孟恒与汪文惺于1939年2月在河内举行婚礼时所摄。左二为陶希圣,左四为陈璧君,左六(白衣者)为新娘汪文惺,左七至右依次为汪精卫,新郎何孟恒,何的母亲李凌霜,曾仲鸣,朱微(脸被半遮住者)。(汪文惺、何孟恒提供)
惊魂一夜
高:1939年3月20日晚上发生了什么事? 答:那天晚上,大家照常饭后在客厅聊天,到了11点左右便各自散去,回房就寝。在我的记忆中好像只是刚刚合眼,便给噼噼啪啪的声音吵醒。年轻的时候,我是最渴睡的,连我都醒过来,可见声音也就一定不小。不用说,妻子早就睁着眼了。 “是什么声音?”“大概放爆竹吧?” 一想不对,农历新年早就过去,而且这时候夜静无人,这里离开街市也很远。我一边想一边翻身起床,走出房门口,这时爸爸(结婚后,我跟着妻子这样称呼)也正开门张望。他轻声地问:“是什么?” “别是有什么人来捣乱吧。”我已经开始感觉到有点不对劲,“快回到房间里不要出来,我去看看。”我把妻子也推进了老人家的房间。 忙中鞋子没有穿上,走起路来正好没有一点声音。我沿着楼梯往下走了几步,噼啪的声音又起,这时已经很清楚地知道那是枪声,却一时分辨不出是从哪里传来的。往下面一望,见到走廊的灯亮着,二楼后面两屋相通的门口忽然伸过来一只手,摸索到墙上的电灯开关就一下子把电灯全部熄灭了。我不觉一怔:这是什么人的手?已经有人入屋了?马上缩身走回老人家的房间,把房门关紧,四个人背靠墙壁,坐在地下。这时别无办法,这样子已是比较上最安全的了。 这时候噼啪连声,更夹杂着脚步声,敲击声,感觉上好象有人从天窗上跳下来似的。我们噤声不响,我悄悄地走近露台,向外张望,看见对面十字路口的街灯底下有一个人正向我们这边跑过来,我立刻闪避,免被外面的人看见。同时轻声嘱咐大家千万不要作声,不要走动。 过了一会儿,再没有动静。我把妻子和两位老人家稳住在房间里,再走到外面探视。很明显的,事情发生在27号,我径直推门走过去查看,迎面碰到微姑腰部以下染满了血迹,不住地发抖。我问她伤在哪里,她却连连摆手,说受伤的是十一姑丈和十一姑。我走进去,借着床脚地上放着的一盏灯的微光(卧室里留着一盏灯是十一姑丈一向的习惯),我摸索到十一姑丈和十一姑躺着的地方,一伸手就触摸到地上一滩厚厚的、滑腻的鲜血,同时听到十一姑丈坚忍的呻吟声。我不再迟疑,立刻催促微姑打电话召救护车,自己不懂法文,真是没有一样办得通。电话装在25号二楼衣帽间外面的墙上,我就把她连拖带抱地送到那里,好不容易才接通了电话。 这时候27号也有人用法语呼救,那是汪屺的声音。接着国琦兄用手帕扎着左腿过来,他虽然受了伤,还能够挣扎着走动。他说受伤的还有厨师何就,卫士戴芸生和陈国星,而情况最严重的就是十一姑丈和十一姑。(未完待续)
注释:
1,《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金雄白,香港春秋杂志出版,1964年。
2,陈璧君的弟弟陈昌祖写道: 大约凌晨2时,有三个人悄悄越过院墙,穿过公寓外的一片空地,从27号楼后门进入楼内。这时,一定有人绊到了一把椅子,我侄子国琦当时正在二楼卧室内睡觉,房门正对着楼梯,他听到外面有响动,便打开门,想出来看个究竟。他看见一些人影正登楼而上,有人看见他打开房门,便朝他开枪。他立刻退回房内,把门扣死,刺客们继续往顶楼爬去。枪声惊动了曾仲鸣、方君璧和朱微,他们走到门前时,刺客们已经登上门来,并朝他们开枪。曾仲鸣的背部中弹,被方君璧和朱微拖进屋内并把门锁牢。这时,刺客们赶到门前,开始撞门。但没有用,他们使用一把斧头或者其他的一些硬金属打门,打碎了一块木板,把自动枪从门洞伸进屋里,猛烈扫射。此时,仲鸣正无力地躺在床上,鲜血不断地从伤口里流出来,方君璧正坐在床边。他们离被打碎的门洞仅几尺远,成为刺客们最容易击中的目标。刺客们把枪内所有的子弹几乎都射向了他们,他们俩都负了重伤。朱微最为幸运,当她把门锁好之后,就蜷伏在门后靠墙角的地方,紧贴着墙,从而未受到任何损害。射击持续了至少一分钟…… 当时,四哥及四姐(即汪精卫夫妇)正在(自己的)卧室内,他们的女儿汪文惺及其女婿何文杰也在卧室内。听到枪声,都冲出房门。当他们来到通门时,射击停止了。他们冲进三楼卧室内,发现曾仲鸣和方君璧正躺在血泊的床上,都受了重伤……仲鸣负伤最重,腹部被枪弹打得布满了窟窿,犹如蜂窝。 《参与汪伪“和平运动”始末》,陈昌祖,薛纪国译,转引自陶恒生《高陶事件始末》,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131-132页。
3,作为行动组负责人,陈恭澍其实并没有亲自入内,当夜开着一辆车守候在在汪寓之外。他分配任务为:张逢义、陈步云在户外巡回掩护,王鲁翘、余鉴声、陈邦国、唐英杰四人进入宅内,其中陈为开路先锋,唐事先曾数度前去侦察,当视为识途老马,引导登楼,王为主、余为辅“同力执行锄奸”当行动组成员陈邦国在该楼底层忽然发现有人推开房门探头偷看,举枪便射。“几声枪响,打破夜间的沉寂。坐在车上的我,想是最敏感的了。我把车子移动了一个位置,对着二十七号的那个方向看,一无动静;又环顾周匝,也不见人影。正在猜测刚才枪声的原由时,又来了,又传来枪声三响。”“这两次枪声其间相隔不过四、五分钟……我看看表,此刻已经过了午夜,算是第二天的零时过九分了”。“约莫又耗去了两三分钟,突然发现(王)鲁翘一人双手插在裤袋里,从一条小巷子里转出来,我急忙刹车”。“鲁翘就告诉我说:‘事情已经办完了,眼看着汪某的腰部中了三枪,两条腿只颤动了几下就不再动弹了,整个身子都蜷伏在床下。所欠的,倒是始终没有看到他的面孔。” 据《河内汪案始末》(五)“博浪一击,误中副车”,陈恭澍,台湾《传记文学》第40卷第六期,120-121页。
4,“汪在河内的寓所,在哥伦比亚路,建筑坚固壮观,四周有高大围墙,墙上安装护丝网;门外有越南警察与便衣人员警戒,门内有汪的警卫人员随侍护卫”。陈恭澍等人“以不惜最大牺牲的决心,于二十一日凌晨径往汪的寓所。先设策诱开墙外警卫人员,然后王鲁翘等五人翻墙破网入内,格杀汪的内院警卫,迅即飞跃上楼,按照事先了解的汪寓内情,急向三楼汪的卧室,冲破已关闭的房门,在电灯全部熄灭下,以手电照射,击毙穿白衬衣的男士一人。这时门外越警,大吹警笛,左右邻舍,为枪声惊醒,纷纷报警,院内警犬,也冲破索锁,狂吠寻‘仇’;王等以任务已达成,未便再逗留搜寻他人,乃作紧急撤离。” 《戴雨农先生传》第十节“明辨顺逆,河内锄奸”,台湾国防部情报局1979年10月出版。转引自《河内汪案始末》(五),陈恭澍,载台湾《传记文学》第40卷第6期,123页。
5,《河内汪案始末》(三),陈恭澍,载台湾《传记文学》第40卷第4期,36页。
6,何孟恒本称其为“二楼”。查何按照英式习惯,将一楼称为“底层”,二楼称作“一楼”,三楼称作“二楼”。他所画的图上也是这么标注的。为与别的史料的说法相一致,避免读者误解,征得何先生同意,这里作了相应改动,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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