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老高的博客  
你未必能看到很喜欢的观点,但一定会进入挑战性的视野。  
https://blog.creaders.net/u/3843/ > 复制 > 收藏本页
网络日志正文
刘少奇与贺龙专案,周恩来应负什么责任? 2012-06-22 19:01:41
  原属刘少奇专案组的绝密件中有两份原稿,都写的是给刘少奇定罪结论,一份由江青主持草拟,一份由周恩来主持草拟,计有四条。比较起来,周恩来给刘定的罪名,要重于江青给刘定的罪名。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关于刘少奇问题的决议,基本上是按周恩来亲笔拟出的结论定调子


  老高按:论对周恩来复杂内心和矛盾言行的揭示之翔实深刻,高文谦的《晚年周恩来》(明鏡出版社),无疑算是头一份。以作者曾经担任的职务,以其掌握材料的可靠程度,使此书成为研究周恩来的最权威著作。今后任何人要研究周恩来、“文革”和毛泽东,这本书都绕不过去。
  高文谦开启了研究周恩来的新局面。而近年来的一个新收获,就是司马清扬的一本将林彪与周恩来进行对比研究的大部头新书《周恩来与林彪》(上下册,明镜出版社)。
  《新史記》杂志第7期选载了司马清扬这本书中的若干章节,分成了几篇:《周恩來:“老幹部保護神”形象的背後》,《周恩來爲何率先指控瞿秋白是“叛徒”》,《周恩來執掌的劉少奇與賀龍專案》,《造神文藝的總導演周恩來》。其中有几篇已经在“明镜历史”上陆续刊载。下面转载一篇。


周恩来执掌的刘少奇与贺龙专案

司马清扬,《新史記》第7期

 

 

在刘少奇专案组请示报告上,周恩来批示“该杀”

  八届十一中全会开幕前的一天,周恩来在7月31日两次找清华蒯大富谈话。蒯大富回忆说:我现场给周总理提供的实际是刘少奇和王光美的材料。蒯大富两次同周恩来谈话共6个小时。蒯大富的告状,为毛泽东的大字报提供了炮弹,也成了毛整刘的利器,而穿针引线的则是周恩来。以后王光美和清华的所有纠葛都是由周恩来一手控制。包括王光美是否可以去做公开检查和被清华师生批斗。
  1967年4月1日《人民日报》刊登戚本禹文章《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评反动影片〈清宫秘史〉》,这实际是把刘少奇定为敌我矛盾的一篇公告。戚本禹说,写文章是毛泽东在1966年12月26日提出来的,题目是自己定的。文章写出来之后先请毛主席看,主席看过第一稿就退回来讨论。周总理主持中央碰头会,一句一句念。因为文章较长,讨论好几次。
为了消除群众对此的疑惑,周恩来在4月6日,4月14日,4月18日,连续向社会、群众解释为什么要集中火力批判“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三次讲话的主题基本一致,中心思想是:一个人犯了错误,如果不改,总是积少成多的。不会是一下子从犯错误那天起,就把他的错误定下性质。从刘少奇提出“和平民主新阶段”到说什么剥削的功绩是“永垂不朽”的,再到刘少奇不赞成农村搞合作社、“八大”报告,刘少奇的错误是逐步发展起来的。



周恩来对一同经历过战火的刘少奇加以重罪罪名。

  刘少奇专案组成立之后,所有关于刘少奇的罪证材料能否上报都是由刘少奇专案组组长周恩来决定的。没有周恩来的同意这些材料根本上报不了。在所有中央领导人中,周恩来对刘少奇的历史情况最为熟悉。
  王年一说:送给毛泽东看的只有证明刘少奇有罪的“人证物证”,而证明刘少奇没有罪的人证和物证却没有送给毛泽东看。对毛要打倒的人,周恩来总是可以递上让毛满意的材料。在贺龙专案中,周恩来也是采取了如此做法。
  李锐说:大约在1983年至1984年间,中组部奉命销毁一大批档案材料。在销毁之前,中组部部长陈野萍让我(时任中组部常务副部长——引者)看了一个原属于刘少奇专案组的绝密件。这个绝密件中有两份原稿,都写的是给刘少奇定罪的结论,一份是由江青主持草拟的,一份是由周恩来主持草拟的。由周恩来主持草拟的那份结论计有四条,是周恩来亲笔写下的。我认识他的字。比较起来,周恩来给刘少奇定的罪名,要重于江青给刘少奇定的罪名。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关于刘少奇问题的决议,基本上就是按周恩来所亲笔拟出的那个结论来定调子的。
  曾经是中央专案组成员的某位将军的儿子则披露,周恩来的批示是“此人该杀”。金冲及后来亦承认:有此事,大意如此,个别字可能不同。意指“此人该杀”实为“刘贼该杀”。
  1968年9月25日,周还亲笔起草了由他本人和陈伯达、康生、江青共同签名上送的报告,把刘少奇所谓历史上三次叛变的“罪行材料”送给毛泽东、林彪审阅。报告称:“刘贼少奇是长期埋伏在党内的大叛徒、大工贼、大内奸、大特务、大汉奸,现在专案组所掌握的人证、物证和旁证材料足以证明刘贼是一个五毒俱全、十恶不赦的反革命份子。”在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周恩来亲自宣读这份报告,以增加这报告的严肃性、真实性、可信性。

“林彪迫害刘少奇”?子虚乌有!

  林彪在刘少奇一案上却是无甚建树。八届十一中全会上刘少奇做完检讨后,林说好,并站起来主动与其握手。随后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刘少奇在午饭时间遇到林彪时,要求中央尽快对其有个组织结论。林彪当即答应并说此事是应该尽快处理。刘少奇被打倒之后,林彪说:刘少奇是党中央的副主席,蒯大富反对刘少奇,实际是反党、反革命。在刘少奇专案一事上,林彪的评语是:“向出色地指导专案工作并取得巨大成就的江青同志致敬!”此话无异是告诉他人:林彪同刘少奇一案无大关联。


《周恩来与林彪》(上下册,明镜出版社)

  “两案”审理过程中,特别给林彪加上了一条蓄意迫害刘少奇的罪名,中共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起诉书中特别指出:“1966年8月刘少奇仍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并重新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的时候,林彪就指使叶群于8月11日、12日两次找中国人民解放车总参谋部作战部副部长雷英夫,把林彪、叶群捏造的诬陷刘少奇的材料口授给雷英夫,指使雷英夫写诬陷材料。8月13日,林彪看了雷英夫写的诬陷材料。8月14日,林彪在他的住处告诉雷英夫,用给林彪和毛泽东主席写信的形式,附上诬陷材料,由他批转毛泽东主席,并说‘这样更政治化些’。当天,林彪就把雷英夫写的信和诬陷刘少奇的材料批送给江青‘酌转’毛泽东主席。”这也是当局指控林彪参与迫害刘少奇的唯一证据。
  而据雷英夫本人讲,那个所谓“林彪指使雷诬陷刘少奇”一事根本就是子虚乌有,是“两案”审理小组授意雷英夫如此交代承认,惟如此才能给林彪安上蓄意诬陷刘少奇的罪名。正由于这是出自“两案”审理小组的授意,雷英夫日后不仅没有被追究“诬陷罪”,反而属于“为党立新功”,而且可以按原级别享受离休待遇。
  贺龙的倒台,实际上是军内继罗瑞卿倒台后又一次“军内路线斗争”,是罗瑞卿事件的延续。罗瑞卿在“文革”前掌握了极大的权力,包括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秘书长、解放军总参谋长、国务院副总理、国防部副部长等职,位高权重。然而在毛泽东与刘少奇的斗争中,罗瑞卿由于与贺龙、刘少奇、邓小平等人关系密切,被毛泽东所打倒。在倒罗的过程中,实际上一些人的揭发已牵连到贺龙,但是因为林彪发话不许涉及贺龙,故无人再提及贺龙。林彪保贺龙过了关。罗瑞卿事件后,贺龙虽然还是军委副主席,但是毛泽东实际上已将其投闲置散,不让贺龙再管军队事宜,换上叶剑英出任军委秘书长,杨成武出任代总参谋长,军队里已经没有贺龙什么事了。贺龙经此一役所受打击可想而知。

贺龙被整,老部下揭发是关键

  历史造成的原因,军内两大派系——红一方面军和红二方面军——之间的斗争或明或暗未曾终止。原林彪所属的红一方面军在军队中占有优势,总参、空军、海军以及各大军区莫不如此,可是,红二方面军的人马亦有相当的实力。“文革”初起时受各地造反夺权的影响,军内也不平静,1966年夏空军、海军的党委会上的斗争,以及总参内部的斗争可见其端倪,而这些斗争中都可看到军内两大派系之间的较劲,而此时的贺龙却未能审时度势,反而轻易表态发话,授人以柄。
  毛泽东在1966年8月发表《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将党内斗争矛头直指刘少奇之际,毛泽东必须确保军队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换句话说就是要掌握在林彪的手中。贺龙在7月11日晚谈及林彪时狠狠地说:“只要我不死,我就要同他林彪斗到底!我就不相信他这一套。他这个人为什么不能反对,他能代表党?反对他林彪就是反对毛主席?就是反党?就是反革命?他林彪就是想利用党和毛主席的威信来吓唬人,使别人不敢讲话。”而对比军队中其他老帅,如叶剑英、刘伯承、陈毅、聂荣臻等人,他们对林彪却是极为支持的,他们与贺龙的态度迥然相异。难道是这些老帅们没有贺龙的阶级觉悟高,没有看透林彪的“反动本质”?显然不是。贺龙没有看明白的是,“文革”运动这场毛泽东对刘少奇展开的殊死斗争,是毛泽东认为的决定中国前途命运的生死决斗,在这场运动中人人都要表态支持,否则就会被毛泽东所抛弃。贺龙不仅没有旗帜鲜明地站在毛泽东一边,没有坚决与刘少奇、邓小平等划清界限作斗争,反而陷入与林彪权力的争夺当中,毛泽东怎么放心军中如此重量级人物的存在?在贺龙与林彪的矛盾中,毛泽东对林彪的支持是显而易见的。贺龙实际上是军内与林彪权力角逐中的失败者。


贺龙:我就要同他林彪斗到底!

  林彪依据毛泽东的指示,小范围内传达了贺龙的问题。
  1966年9月8日,军委常委会议在人民大会堂新疆厅召开,林彪、陈毅、刘伯承、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出席,其他与会者还有肖华、杨成武、王新亭、刘志坚、邱会作等人。根据会议记录:
  主持会议的林彪说:“今天谈谈贺龙同志的问题。在主席那里谈过两次,主席已看了空军的材料,总参的材料。他的材料很多,只选看了一些综合性材料。主席的意思,要在高级干部中打个招呼。主席已找贺龙同志谈了,要他以后不要这样搞,人家不满意。贺龙同志说,有些是事实,有些不是事实。主席找我、剑英、陶铸同志谈,主席说贺同主席的关系不好。”
  “我们元帅中间,除了彭德怀外,贺是最不好的一个。”
  “过去早有苗头了,因为不那样紧急,所以拖著没有谈。我从没有同主席谈过。这次他搞到总参来了,利用外事局这样小的一件事,要把杨成武同志搞掉。要打倒杨成武,换上许光达。”
  “在空军大闹要搞掉吴法宪,就是他煽动的。打掉吴法宪,替成钧开路。”
  “空军开会期间,贺那里是地下司令部。”
  “海军他想扶苏振华,搞掉王宏坤、李作鹏、张秀川。”
  “材料很多了,总参、空军、海军、工程兵、政治学院、国防工办、公安部、卫生部,到处发现他伸手夺权,……他同彭真、罗瑞卿、杨尚昆关系很密切。”
  “现在主席说要向高级干部打一个招呼。”

  据邱会作回忆,大约在1966年秋天,在北京的各军兵种负责人被通知到京西宾馆,由肖华、杨成武带队,乘车去叶剑英家看有关贺龙的材料。周恩来还曾特别交代肖华、杨成武,重点是看贺龙通敌的材料。叶剑英对军队干部说:“主席对贺龙很不放心,不少人揭发了他的问题。整理了一些材料,大家来看一看。总理刚才打电话来,特别强调要注意看投敌问题。”这些材料大都来自贺龙比较亲信的部下的揭发材料,仅有一份是周恩来提供的一封信,此信是贺龙写给其一位国民政府任职的旧交。
  李作鹏对此事亦有回忆:1966年深秋的一天,军委办公厅通知各总部、各军兵种负责人到京西宾馆集合,然后杨成武、肖华带队到叶帅家。在叶帅家会议室内摆了不少揭发贺龙的材料。叶帅当时说:这次看贺龙材料是根据毛主席“在小范围内打招呼”的指示而进行的,并要大家看材料。
  虽然贺龙被边缘化始于罗瑞卿被整,然而其最后被整,关键是其部下的揭发。据知情人透露,正是由于原红二方面军的人成钧、廖汉生等人的揭发,为中央专案组提供了“重磅”材料,从而坐实了贺龙的“兵变阴谋”。邱会作回忆说:“贺龙是被认为和刘少奇搞到一起去了,再加上他最亲信的部下有份量的揭发,才加重了他的‘罪行’。”毛泽东在八届十二中全会闭幕会上说:“从成钧、许光达、廖汉生等的揭发材料看来,他是破坏我们这个军队的。他背地搞篡军反党企图是有的,但是没有来得及。”。

贺龙罪名的升级与周恩来有直接关系

  贺龙罪名的升级与周恩来有直接关系。曾经担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秘书处长的李仲公在中央专案组的要求下,交出了当时贺龙“通敌”的贺龙亲笔信。整个过程是由周恩来亲自处理的。李仲公将贺龙信托人送交周恩来后,很快就得到周的答覆,周办公室来了一个人到李家,很客气地说:“感谢仲老对革命的支持,仲老的信总理已收到,总理让我们转告希望仲老注意保重身体!”贺龙的信件日后成为贺龙投敌叛变的“铁证”。
  贺龙专案组是由周恩来直接领导,周的卫士长杨德中具体负责的。黄永胜回忆道:“彭德怀专案组、贺龙专案组,都是周恩来总负责。”“打倒贺龙,我正在北京,那时我还是广州的司令。肖华来找我,说要带我参加一个重要会议,我不想去,认为北京的事与我没什么太大关系。肖华说会议非常非常重要,你去了就知道了。我跟肖华一起去了西山,会议是元帅叶剑英主持的,讲打倒贺龙的事,元帅刘伯承作了长篇发言,讲贺龙是大军阀、大土匪,讲了好几个小时。这就给贺龙定了调子。”据高文谦所述:“中央在9月13日正式批准了对贺龙的立案审查。而向中央报送的审查报告正是经过周本人的手。他在上面亲自动手作了修改,写下了大段的批语。无论人们可以找出多少理由为周恩来辩护开脱,诸如贺龙平时重用的某人向中央写信揭发贺龙的‘历史问题’,从背后捅了一刀,让中央一时真假难辨,但周在贺龙后来被迫害至死的问题上,是无论如何也难辞其咎的。”


贺龙罪名升级与一同领导南昌起义的周恩来有直接关系。

贺龙专案组林彪未参与无批示

  贺龙最终过早离世,毛泽东要承担第一位的责任。因为没有毛泽东的点头,任何人也打倒不了贺龙。可具体操作上,周恩来负有最大责任。有关贺龙的医疗问题,邱会作说:“贺龙是‘三副’以上人物,受审期间大事小事由周恩来管,按专案组规定,看病由公安医院或北京军区医院负责。贺龙几次去那儿看病,由周恩来的卫士长杨德中陪同,事后我才知道。贺龙的最后抢救是送往其它医院的途中,临时改送解放军总医院的,人到了已经快不行了。贺龙的死讯是周恩来用电话亲自对我说的。当时消息封得很严,只有在京的几名政治局委员知道。”
  吴法宪回忆说:“关于贺龙的问题是毛泽东亲自决策的。据我所知,1967年1月,毛泽东和周恩来两个人在中南海专门研究贺龙的问题。后来周恩来告诉我,那天,毛主席决定对贺龙采取隔离措施,并要他亲自去落实。他先在北京西郊的山区找了一所房子,要北京卫戍区预先作了安排。然后,他把贺龙找到中南海,先是问贺龙:‘听说你身上带了手枪?’贺龙说:‘有一支。’于是,他要贺龙立即交出身上携带的手枪。待贺龙交出手枪后,他便要警卫部队把贺龙夫妇送到北京西郊的山区。从此,贺龙夫妇便失去了自由。1969年8月9日,饱受折磨的贺龙在北京301医院逝世。”
  周恩来对贺龙之死的直接责任是没有管理好贺龙的医疗和生活,让贺龙过早地去世了。这一点周恩来心里是很清楚的,于是就有了1975年夏贺龙骨灰安放仪式上周恩来对贺龙遗孀薛明的一番话:“薛明啊,我来晚了……我没有保护好他……”并对贺龙遗像七鞠躬,算是对贺龙的道歉和对家属的安慰。周恩来这个堂而皇之的表面文章,以及官方对事件的种种掩盖,长期以来迷惑了众多无法窥知真情的平民百姓。
  有关贺龙专案组的工作,林彪根本就没有参与,也未见林彪对专案组直接发表过任何讲话或下过指示。知情人说,在有关贺龙专案的所有材料上,林彪都无任何批示。这也解释了在1980年审判的时候,官方并无出示任何文字材料来证明林彪有过任何“恶毒”的批示。
  贺龙实际上是军内与林彪权力角逐中的失败者。贺龙发誓反对林彪仅仅两个月后,毛泽东、周恩来就决定对贺龙立案审查了。在贺龙被整肃过程中,林彪虽有牵涉,但并非主谋,林彪附和了毛泽东的决策,并且传达了毛泽东几次讲话,并且和贺龙交谈的时候没有谈拢。林彪也没有对贺龙事件主持公道,其过程与罗瑞卿倒台一事极为相似。若干年后轮到了林彪倒台,毛泽东、周恩来将过往的污水趁机全部泼到林彪身上。难怪有网友不平地说:“其实要知道毛泽东、周恩来、林彪等人在贺龙的一案的真正态度和作用也不难,只要把他们在贺龙案卷上的批语公布出来就可以了,但这些东西似乎从来就是党和国家的最高‘机密’,这大概不会是为了掩盖林彪的罪行吧!……林彪就是这样,将这个政党的一切丑恶担当了个干净,某些作恶的人至今还是伟人、圣人。如此历史,怎叫人不激愤!”


浏览(10297) (0) 评论(5)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花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2-06-25 18:00:45
高博一直比较偏袒林彪,是因为林彪反毛。

其实毛依靠林彪才得以组织发动文革,为什么选择他当接班人,这绝对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长期以来深刻关系。

按理讲林彪是反毛而撞机蒙古,邓后反毛却没有为林彪翻案,主要还是林彪在文革中的表现是历史抹不去的。

刘少奇受迫害惨死也不能说就那么无辜,他在文革前就基本上把老毛架空,只是忘记长期“生病”的林彪和忘记收买汪东兴!

共产党的体制跟封建体制酷似,自己人谋反改朝换代成为必然。所以邓小平说“共产党出问题还是会在党内”。
回复 | 2
作者:gskhgd 留言时间:2012-06-25 10:22:34
现在不叫路线斗争了,从陈希同开始,叫做反贪.党内不同意见派别的最好去处。
回复 | 2
作者:易 留言时间:2012-06-24 11:01:27
“大约在1983年至1984年间,中组部奉命销毁一大批档案材料”。中组部为什么在1983年至1984年间要大批销毁档案材料?而又是谁能够在当时能够给中组部下这样的命令?这也许是个非常重要的史实。
回复 | 1
作者:易 留言时间:2012-06-24 10:54:21
史实是了解历史的钥匙。可是看了上述文章,好像并没有解开很多的疑议?

周为什么要致刘于死地?他的目的和动机是什么呢?与江一样?做毛爷的一条狗?

如果没有周的为虎做伥,文革的效果是否就没有那么惨烈?如果不是周在当时维系时局,文革是否就会极早结束,亦或是整个国家的内乱?
以毛爷当时的威信,是否有任何人可以对其有所约束?或者如造反派常告诫牛鬼蛇神们的,“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无论如何,多多了解历史史实,对于理解历史总是会有帮助的。谢谢博文。
回复 | 1
作者:鄙视五毛 留言时间:2012-06-22 22:40:27
“林彪就是这样,将这个政党的一切丑恶担当了个干净,某些作恶的人至今还是伟人、圣人。如此历史,怎叫人不激愤!”

说的好!这个党,整个集体做绝了坏事,都推到林彪四人帮的头上。
回复 | 1
我的名片
高伐林
注册日期: 2010-05-22
访问总量: 16,841,663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栏
文章欢迎转载,请注作者出处
最新发布
· 写回忆录尽量让被追忆的人物和事
· 美国的名校为什么左翼思潮占绝对
· 特朗普看到了美国真的病状,但他
· 人工智能:民主追求者的噩梦,独
· 同窗说:民主党输了,我赢了一百
· 为什么我们必须重新思考社交媒体
· 俄乌那片地方确实麻烦,川普是不
友好链接
· 郭家院子:郭家院子
· 姜克实:姜克实的博客
· 旅泉:旅泉的博客
· 怀斯:怀斯的博客
· 云乡客:云乡客的博客
· 吴言:吴言的博客
· 寡言:寡言的博客
· lone-shepherd:牧人的博客
· 艺萌:艺萌的博客
· 德孤:德孤的小岛
· 虎猫:张石的博客
· 马黑:马黑的博客
· 暗夜寻灯:暗夜寻灯的博客
· 史语:史语的博客
· 王清和:《金瓶梅》揭密市井私生
· 晚秋心情:不繫之舟
· 阿妞不牛:阿妞不牛的博客
· 解滨:解滨
· 汪翔:汪 翔
· 星辰的翅膀:星辰的翅膀
· 欧阳峰:欧阳峰的blog
分类目录
【诗】
· 她的文字,是可以交到婴儿面前的
· “虽九死其犹未悔”?十死呢,该不
· 一部童话引发图书界难得一见的翻
· 读书要读有趣的书:走这一条捷径
· 《长安三万里》藏着大国由盛转衰
· 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是不受瘟疫侵袭
· 推荐三部中国作家描写瘟疫的优秀
· 横跨美国之旅(后记):来,享受
· 母亲节回忆与母亲有关的若干小事
· 中国百姓的诗歌江山被他们这样一
【识】
· 美国的名校为什么左翼思潮占绝对
· 为什么我们必须重新思考社交媒体
· 多数美国人愿意再给川普一次机会
· 大选倒计时第三天:美国近一半选
· 美国大选是个机会,让我们提高识
· 中美能避免爆发战争吗?——美国两
· 北师大女附中卞仲耘惨死一案,在
· 《巨变第二天》剖析世界最大难题
· 没有故事的苦难,要比有故事的苦
· 一位美国学者兼智者的40句名言
【史】
· 关于对宋彬彬如何盖棺论定的大争
· 专访高伐林(下):他是好人,但
· 专访高伐林(上):胡锦涛二十大
· 阮铭详细披露中共“洗脑工程”指挥
· 老兵不死,只是凋零——悼念中共党
· 人类的宪政不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
· 当革命从非常态变成常态,人类文
· 魔鬼藏在细节里:专制者为何总在
· 一文读懂以色列与哈马斯生死拼杀
· 清明时节雨纷纷,推荐一篇缅怀故
【事】
· 同窗说:民主党输了,我赢了一百
· 大选倒计时最后一天:假信息意在
· 大选倒计时第五天:一位华人计票
· 这垃圾剧本,怎么被拍成了电影史
· 一位中国医生娓娓讲述他职业生涯
· 阎淮新回忆录交待中国和新加坡两
· 要乐观,哪怕带点儿盲目:人类种
· 有中国特色的偶发事件,有中国特
· 美国红州与蓝州的谋杀率:一个颠
· 你以为互联网保存记忆?错!中文
【视】
· 好莱坞科幻题材电影大盘点
· 横跨美国之旅(第17天续):如何
· 横跨美国之旅(第17天):在“911
· 横跨美国之旅(第16天):见识了
· 横跨美国之旅(第15天续):地平
· 横跨美国之旅(第15天):第一位
· 横跨美国之旅(第14天续):一所
· 横跨美国之旅(第14天):不期而
· 横跨美国之旅(第13天):在造物
· 横跨美国之旅(第12天):把开胃
【拾】
· 写回忆录尽量让被追忆的人物和事
· 特朗普看到了美国真的病状,但他
· 人工智能:民主追求者的噩梦,独
· 俄乌那片地方确实麻烦,川普是不
· 投票截止日:说一说与大选看似无
· 大选倒计时第二天:美国梦还是美
· 大选倒计时第四天:有点同情特朗
· 大选倒计时第六天:谁当选总统能
· 大选倒计时第七天:全球第三波威
· 大选倒计时第八天:川普现象背后
存档目录
2024-12-02 - 2024-12-09
2024-11-01 - 2024-11-25
2024-10-07 - 2024-10-31
2024-09-03 - 2024-09-30
2024-08-05 - 2024-08-29
2024-07-08 - 2024-07-29
2024-06-03 - 2024-06-27
2024-05-06 - 2024-05-30
2024-04-29 - 2024-04-29
2024-03-04 - 2024-03-31
2024-02-17 - 2024-02-28
2024-01-02 - 2024-01-02
2023-12-04 - 2023-12-26
2023-11-06 - 2023-11-27
2023-10-02 - 2023-10-30
2023-09-04 - 2023-09-25
2023-08-01 - 2023-08-28
2023-07-03 - 2023-07-28
2023-06-02 - 2023-06-30
2023-05-01 - 2023-05-31
2023-04-03 - 2023-04-28
2023-03-01 - 2023-03-31
2023-02-01 - 2023-02-27
2023-01-02 - 2023-01-30
2022-12-07 - 2022-12-30
2022-10-03 - 2022-10-17
2022-09-02 - 2022-09-30
2022-08-01 - 2022-08-31
2022-07-01 - 2022-07-29
2022-06-01 - 2022-06-29
2022-05-03 - 2022-05-30
2022-04-06 - 2022-04-29
2022-03-01 - 2022-03-31
2022-02-01 - 2022-02-28
2022-01-02 - 2022-01-27
2021-12-02 - 2021-12-31
2021-11-04 - 2021-11-23
2021-10-01 - 2021-10-30
2021-09-04 - 2021-09-30
2021-08-01 - 2021-08-24
2021-07-01 - 2021-07-28
2021-06-02 - 2021-06-28
2021-05-06 - 2021-05-27
2021-04-02 - 2021-04-26
2021-03-01 - 2021-03-31
2021-02-02 - 2021-02-25
2021-01-01 - 2021-01-30
2020-12-01 - 2020-12-30
2020-11-01 - 2020-11-30
2020-10-07 - 2020-10-29
2020-09-02 - 2020-09-30
2020-08-03 - 2020-08-31
2020-07-04 - 2020-07-29
2020-06-02 - 2020-06-24
2020-05-01 - 2020-05-31
2020-04-02 - 2020-04-30
2020-03-01 - 2020-03-30
2020-02-03 - 2020-02-29
2020-01-01 - 2020-01-27
2019-12-05 - 2019-12-27
2019-11-08 - 2019-11-26
2019-10-01 - 2019-10-29
2019-09-02 - 2019-09-27
2019-08-01 - 2019-08-30
2019-07-17 - 2019-07-31
2019-06-01 - 2019-06-29
2019-05-01 - 2019-05-31
2019-04-01 - 2019-04-30
2019-03-01 - 2019-03-29
2019-02-01 - 2019-02-28
2019-01-01 - 2019-01-31
2018-12-01 - 2018-12-31
2018-11-05 - 2018-11-30
2018-10-01 - 2018-10-18
2018-09-03 - 2018-09-28
2018-08-01 - 2018-08-31
2018-07-02 - 2018-07-31
2018-06-01 - 2018-06-29
2018-05-01 - 2018-05-31
2018-04-02 - 2018-04-30
2018-03-01 - 2018-03-30
2018-02-01 - 2018-02-28
2018-01-01 - 2018-01-31
2017-12-01 - 2017-12-29
2017-11-01 - 2017-11-30
2017-10-02 - 2017-10-31
2017-09-01 - 2017-09-28
2017-08-01 - 2017-08-31
2017-07-03 - 2017-07-31
2017-06-01 - 2017-06-30
2017-05-01 - 2017-05-31
2017-04-03 - 2017-04-16
2017-03-01 - 2017-03-30
2017-02-02 - 2017-02-28
2017-01-02 - 2017-01-31
2016-12-03 - 2016-12-31
2016-11-01 - 2016-11-30
2016-10-03 - 2016-10-22
2016-09-01 - 2016-09-30
2016-08-01 - 2016-08-31
2016-07-14 - 2016-07-29
2016-06-01 - 2016-06-22
2016-05-02 - 2016-05-31
2016-04-04 - 2016-04-28
2016-03-01 - 2016-03-31
2016-02-01 - 2016-02-29
2016-01-01 - 2016-01-31
2015-12-01 - 2015-12-31
2015-11-01 - 2015-11-30
2015-10-09 - 2015-10-31
2015-09-01 - 2015-09-28
2015-08-01 - 2015-08-28
2015-07-01 - 2015-07-31
2015-06-01 - 2015-06-30
2015-05-01 - 2015-05-28
2015-04-02 - 2015-04-30
2015-03-02 - 2015-03-31
2015-02-07 - 2015-02-28
2015-01-01 - 2015-01-29
2014-12-01 - 2014-12-23
2014-11-03 - 2014-11-26
2014-10-01 - 2014-10-29
2014-09-01 - 2014-09-30
2014-08-01 - 2014-08-29
2014-07-01 - 2014-07-30
2014-06-03 - 2014-06-30
2014-05-03 - 2014-05-31
2014-04-02 - 2014-04-29
2014-03-02 - 2014-03-31
2014-02-02 - 2014-02-28
2014-01-01 - 2014-01-31
2013-12-01 - 2013-12-30
2013-11-01 - 2013-11-29
2013-10-01 - 2013-10-31
2013-09-02 - 2013-09-30
2013-08-01 - 2013-08-28
2013-07-01 - 2013-07-29
2013-06-02 - 2013-06-28
2013-05-03 - 2013-05-31
2013-04-02 - 2013-04-30
2013-03-04 - 2013-03-31
2013-02-04 - 2013-02-27
2013-01-02 - 2013-01-31
2012-12-02 - 2012-12-31
2012-11-03 - 2012-11-30
2012-10-01 - 2012-10-28
2012-09-10 - 2012-09-27
2012-08-01 - 2012-08-27
2012-07-01 - 2012-07-31
2012-06-01 - 2012-06-29
2012-05-01 - 2012-05-31
2012-04-01 - 2012-04-30
2012-03-02 - 2012-03-29
2012-02-01 - 2012-02-27
2012-01-02 - 2012-01-31
2011-12-01 - 2011-12-31
2011-11-02 - 2011-11-30
2011-10-01 - 2011-10-29
2011-09-01 - 2011-09-29
2011-08-01 - 2011-08-31
2011-07-01 - 2011-07-31
2011-06-01 - 2011-06-30
2011-05-01 - 2011-05-31
2011-04-01 - 2011-04-29
2011-03-02 - 2011-03-31
2011-02-02 - 2011-02-28
2011-01-02 - 2011-01-31
2010-12-01 - 2010-12-30
2010-11-01 - 2010-11-30
2010-10-04 - 2010-10-31
2010-09-03 - 2010-09-30
2010-08-01 - 2010-08-31
2010-07-01 - 2010-07-30
2010-06-01 - 2010-06-30
2010-05-21 - 2010-05-31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