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由於義和團非常正義,所以更容易極端、過激,而批評者對種種危害不淺的極端、過激行為甚至無法啟齒,因為這種批評很容易被指為站在正義的對立面。義和團的悲劇說明,民眾的保守情緒與統治者的保守思想一旦結合起來,後果是非常可怕的,僅有正義遠遠不夠,因為僅有正義並不能救國,甚至可能“誤國” 老高按:9月中旬中國大陸的保釣反日示威遊行中的打砸搶暴行引起了舉世震驚,尤其是網絡上熱傳、還上了9月26日央視網的一段西安日系車主李建利被砸成重傷的現場視頻,讓人感到毛骨悚然。都是同胞,怎麼就能下那樣的毒手?何等可怕的不愛同胞、不愛人民的“愛國”! 人們很自然地聯想起被譽為“反帝愛國”的一百多年前的義和團。像,真像!從口號、訴求、行動方式……連當局想利用“民氣”向外國施加壓力這一點,都像是當年慈禧利用義和團的再版——當然當今領導人有了博士頭銜,並不會像慈禧,真的相信愛國志士們“刀槍不入”了。 我在中國讀小學、中學期間,尤其是在“文革”中,所了解到的義和團、紅燈照,都被冠以“反帝先驅”的光環,成為謳歌的形象;“文革”過後進入改革開放年代,義和團的形象被一舉顛覆,成了非理性、愚昧、排外的代名詞。只是在我接觸近代史更多史實之後,才感覺,義和團現象實際上非常複雜,遠不是非黑即白。 學者雷頤在《義和團的悲劇》一文中寫道: 義和團運動興起的背景十分複雜,但最根本、直接的原因則是“反洋教”。反洋教既有文化上的衝突,更有實際利益的衝突。從文化上說,教會認為“祭天祀禮拜祖”是偶像崇拜而禁止信教者進行這些活動,這與中國傳統文化中視為神聖的祭天地、敬鬼神、祀祖宗、拜孔子幾乎水火不容,洋教因此被(尤其被官紳)視為“滅倫傷化”,難以容忍。在實際利益方面,教會為了擴大傳教,往往不擇手段、不分良莠地吸收教民。由於教會享有種種政治特權,不少品行不良分子紛紛入教,仗勢為非作歹,橫行鄉里。在教民與鄉民的衝突中,教會自然袒護教民,地方官往往也無可奈何。這樣,文化衝突與民族矛盾交織一起,終於興起聲勢浩大的反洋教運動。 由於有了政府的明確支持,義和團情緒高漲,迅速向更極端、更非理性的方向發展,對傳教士和教民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打殺。1900年春夏義和團進入京津後,情形更為恐怖,許多傳教士和外國人、中國教民被殺,甚至“夙有不快者,即指為教民,全家皆盡,死者十數萬人……嬰兒生來迎月者亦殺之,慘酷無復人理。”他們要消滅一切帶“洋”字的東西,鐵路、電線、機器、輪船等等都在搗毀之列,因為“機器工藝”為洋人“乖戾之天性所好”。有用洋物者“必殺無赦,若紙煙,若小眼鏡,甚至洋傘、洋襪,用者輒置極刑。曾有學士六人倉皇避亂,因身邊隨帶鉛筆一支,洋紙一張,途遇團匪搜出,亂刀並下,皆死非命。”甚至有“一家有一枚火柴,而八口同戮者”……對開明官紳,維新派人士,義和團更是明言打殺,要“拆毀同文館、大學堂等,所有師徒,均不饒放”,明令要“康有為回國治罪”,在一些頑固派的指使下還一度沖入宮禁要捉拿光緒皇帝,外國使館和外交人員自然受到威脅。在這種情勢下,西方列強以“保護使館”的名義組成“八國聯軍”發動又一次侵華戰爭。 雷頤還說: 義和團反侵略鬥爭無疑是正義的,但其社會政治訴求卻非常落後,反對社會發展,阻擋歷史進步。建立現代化的經濟、政治、社會制度,實現現代化轉型,是近代中國的歷史主題。義和團排斥、反對乃至仇視一切現代文明,堅決反對現代化,與現代化這一歷史主題背道而馳的。這種仇視當然事出有因,如中國文化中“華夏中心”、盲目排外的傳統,更有近代中國屢受“洋人”侵略的背景。不過唯其如此,使人更感“戊戌維新”的難能可貴。……先進的中國人認識到只有向日本那樣“維新”才是中國的出路,中國才能強大。他們不因日本侵略中國、殘酷屠殺國人而反對“維新”,怒斥“維新”的種種不是,反而明確提出要學習敵國日本的“維新”,這不僅需要冷靜的理性,更需要極大的勇氣。因為維新派提出向敵國學習,承認敵國的社會政治制度優於被侵略的祖國,很容易被指為“漢奸”“媚敵”“賣國”,所以只有如康有為、梁啓超、譚嗣同那樣有膽有識者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在甲午戰敗後提出“借法自強”。而義和團運動則明顯是維新運動的反動,因此才能被以慈禧為首的封建統治者中最愚昧、頑固、落後、受舊者所利用,成為他們手中反對社會進步的工具。 更難能可貴的是,雷頤指出,“正由於義和團非常正義,所以更容易極端、過激,而批評者對種種危害不淺的極端、過激行為甚至無法啟齒,因為這種批評很容易被指為站在正義的對立面。義和團運動表明,民眾的保守情緒與統治者的保守思想一旦結合起來,後果是非常可怕的。義和團的悲劇說明,僅有正義遠遠不夠,因為僅有正義並不能救國,甚至可能‘誤國’。” 雷頤的下面這番話,好像就是對今天所講: 當民眾的怒火被點燃後,政府便很難控制其方向、規模,最終很可能是自己被灼傷。所以“民心”“民氣”固然可貴可用,但對統治者而言這卻是柄雙刃劍,稍有不慎就會傷及自身,所以定要慎之又慎。從義和團方面來說,本來就有滿腔怒火正待噴發,一朝得到官方支持更一發而不可收,而沒有想到自己只是清政府的一種工具,一旦情況有變或超出官方允許的範圍,自己首先會成為犧牲品。因此,面對官方的支持,民眾也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以為有官方的支持就可為所欲為,其實到頭來自己很可能成為“替罪羊”! 雷頤的話說得比較全面、也非常深刻,不過我們在學界更多看到的是各執一端。我讀到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侯宜傑尖銳抨擊義和團的《義和團——在“滅洋”的旗幟下》,以及周育民對侯宜傑名為“商榷”,實為反駁的《我看“義和團的真面目”》,兩篇文章針鋒相對,互不相讓,而且都各自舉出了大量史料作為論據。兩篇文章都讓我感到很有收穫,深化了我對義和團問題複雜性的認識。比較起來,我覺得第二篇文章所持的觀點,更值得引起我們深思! 我將兩文轉貼如下,因為都比較長,我都做了個別枝蔓的刪節。讀者諸君您會贊成誰的觀點呢? 義和團——在“滅洋”的旗幟下 侯宜傑(中國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炎黃春秋》2012年第5期 一 表面看來,義和團“扶清滅洋”的口號確實充滿了反帝愛國精神。但判斷口號的真假,不是看其說得如何動聽,主要是看其實際行為。在中日戰爭和德國派兵強占膠州灣時,見不到他們抵抗列強武裝侵略的影子;在八國聯軍之役之前,他們也從未將打擊的矛頭直接指向列強,例如把列強的勢力從割讓的領土上、租借地和勢力範圍中驅逐出去。其所從事的貫徹始終的“滅洋”活動並非反對帝國主義,而是打洋教。 義和團如何打洋教?有關記載不勝枚舉,限於篇幅,僅舉幾例。 1899年11月至12月,團民搶劫勒索山東長清縣教民40餘家,平民十幾家。其中勒索教民趙藍田、郝丙義兩家京錢40吊,徐長明、李達兩家銀40兩,宋彥臣家京錢20千,王鴻慶等6家銀83兩、京錢41千,王京坤等6家京錢120千,李秉貴等3家京錢120千,馬存盛家銀80兩,曹文霞家京錢25千。搶劫教民鄭繼先等3家錢文、衣物,牽去牛馬,砸毀器具,燒毀鄭繼堂家草房3間;朱宴階、朱永玉兩家粗重器具;李公堂家銀錢、衣物、車輛、牲畜,燒毀房屋10間,擄去其父與弟,用京錢20千贖回;丑玉福、丑學禮兩家糧食、衣被,牽去驢頭,並將丑玉福擄去;陳大禮等7家糧粒、衣物、器具,燒毀房屋4間;李王氏家衣服、糧粒;李玉安家衣服、耕牛,用銀贖回。搶勒陶李氏等家。搶掠平民鄭繼清等4家糧食、衣物;孔兆鳳、孔兆吉、關祿興、魏貞銀、房慶台5家錢文、衣物,砸毀器具,並將關祿興之弟捆縛,逼去銀兩,牽走魏貞銀騾驢;劉存榜家車輛、衣物、器具,擄去其弟,勒令用銀200兩贖回,毆傷工人張希苓等。勒索張立倫家銀80兩。搶勒馬慶榮等家。1900年,團民聲稱趙藍田、趙希功曾習洋教,將2人殺死。聲稱平民曹文貴習洋教,劫去其家衣物、錢文,房屋燒毀,並將其綁架,勒令用錢贖回。搶劫平民金雲鳳家。《長清縣誌》記載說:“拳匪四起,倡言保清滅洋,橫行劫掠,架戶勒贖,河西被害者不計其數。” 直隸一些地方,“凡有富厚之家,指為教民,則所掠無算。過往之客,指為間諜,則所殺滋多。盜賊所不敢為者,彼乃公然為之。”青縣團首王之臣率萬餘團民進入滄州,“凡地方富室,概指為洋教,焚劫殺掠,兇橫異常。” 北京“各處城廂大小街巷,所有天主、耶穌奉教之人,盡被團匪搜拿砍殺不絕,而家產皆搶掠焚毀一空。”“京畿村市,無論民教,概被團黨搶劫焚毀。” 天津的團民“初猶勒民供給,並索官餉,久之眾謗沸騰,不能自立,乃欲示威於民,殺戮日甚。……旋以示威不足以充囊橐,乃肆意搶掠。”清軍與八國聯軍激戰時,依然“搶掠商家,勒索財賄。” 義和團為何要打洋教?恩格斯指出:“鄙俗的貪慾是文明時代從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起推動作用的靈魂;財富,財富,第三還是財富――不是社會的財富,而是這個微不足道的單個的個人的財富,這就是文明時代惟一的、具有決定意義的目的。”“鄙俗的貪慾”就是對義和團“起推動作用的靈魂”。只因燒殺搶掠、綁票勒贖向為社會所不齒,並為歷代官府所不容,義和團的頭目們害怕清政府派兵剿滅,才利用當時部分平民仇恨洋教的情緒,特創了“扶清滅洋”的口號。 大量史料清楚地表明,團民打洋教的對象不僅僅限於教堂和“二毛子”教民,同時有大量並未入教的平民和“三毛子”回民,還有官署、官員;其行為就是搶掠、勒索、敲詐錢財,銀錢、衣物、車輛、牲畜、糧食等等固然在所必得,甚至連犁、磨、鋤和鍋碗瓢盆等粗賤之物也在搶掠之列。綁架人質更是為了勒索贖金,不遂所願,則“撕票”繼之。焚燒殺人同樣如此,“凡稍殷實者皆目以教民,殺其人而分其財”,“以焚殺為斂財之具”。用護理陝西巡撫端方的話來說,就是“借仇洋教之名,而遂其發洋財之願。” 義和團頭目們就是以“發洋財”誘惑煽動團民跟着他們行動的。景州的義和團在各種旗幟上都寫着“助清滅洋”,而實際的動員口號則是“打洋人,發洋財。”拳首劉勝先也以發洋財動員同夥:“今焚燒教堂,收沒二洋人(指教民)資產,報仇泄恨,以圖富貴,千載一時也。”張三等人供稱:他們這一股義和團分立紅、黃、藍色旗幟,旗幟上寫的是“保清滅教”,真實目的則是“練成出外搶劫,得錢分用。”山東大刀會的頭目在群眾中公開揚言打洋教就是為了發洋財:“咱羊山的窮哥兒們不要怕,咱們是占團地的,肉肥湯也肥,我們吃肉,大家也能喝湯。”團民也是為了“發洋財”跟着頭目們行動的,如通州壇口鎮的團民就集體“公議,定要把本村和賈家疃天主教人完全滅盡,均分他們的財產。”更有許多頭目和團民供認,他們打洋教就是為了掠奪錢財。 最著名的張德成也最貪婪,“初在居民處苛斂,以作用度,次則蔓延四處,又在河道私設關卡,凡過往船隻,肆行訛索,否則以借查奸宄為名,肆意劫掠。”他到天津並不是出於高度的愛國主義精神和“反帝”覺悟,而是更加瘋狂地搶掠。即使在清軍與聯軍激戰之際,他仍率人將三井洋行搶掠一空;將薩寶實洋行掌柜及其兄弟子侄9人擒去欲殺,經人說合,罰銀1萬兩,才饒他們一命;又將仁記洋行搶掠一空,擒去夥計7人,罰銀5000兩。天津陷落前夕,他“亟席捲所有逃去”。其後仍然瘋狂地聚斂財富:“每率眾拳匪向各號訛索銀錢,或數千兩,或數百兩不等,有不從者,則指為奸細,焚殺搶掠。”最後終於因為貪得無厭,勒索巨款,被王家口鎮的紳民亂刀剁成肉醬。曹福田也參與搶掠了天津各洋行和恆慶錢局。 團民最惡洋貨,但“惟見洋錢則色喜,不復害之矣。”何以出現如此奇特的現象?根本原因正如馬克思所說:“貨幣不僅是致富欲望的一個對象,並且是致富欲望的惟一對象。”為了發洋財,團民在戰場上也拼命爭搶敵人故意散布的洋錢及其他物品,不顧喪命;向逃難的人們出賣“護照”;有時各壇之間大打出手。 團民拼着性命搶掠得來的錢財用於何處?當然都私分肥己了(筆者僅在調查材料中看到一個團民說過把搶來的、穿不完的鞋子分給村裡的窮人)。一些團民的供詞證明了這一點。如大頭目朱紅燈等供稱:1899年11月,他聽說山東巡撫毓賢不咎既往,令他們解散,“遂將連日所得銀錢,按人均分,擬暫分散。”沒隔幾天,他就“因分贓不均,被同夥砍傷頭顱數處,並身受槍傷二處”。拳首邢兆陸供認:先後搶劫11家教民,殺害教民2人,綁架3人勒贖。所劫衣物、糧食、牛馬,“分別存留變賣,得錢分用。”拳首李從善供認:“搶得錢物,用車載回?分。”大刀會頭目陳萌雪供稱:領人強訛教民、平民,“所得錢文,均先後?分花用。” 當時直隸普遍流傳着一首歌謠:“義和團,快上法,瞅瞅銀子假不假。義和團,快上法,有騾子,不要馬,有銀子,不要糧食。”北京流傳着一首童謠:“大師兄,大師兄,你拿表,我拿鍾;師兄師兄快下體,我搶麥子你搶米。”這些均反映了社會上對義和團掠奪財富最直接最本質的認識。甚至連團民都直言不諱,不以為恥,公然唱道:“大師哥,快上堤,搶完麥子搶大米。” 正因義和團所從事的活動就是搶掠錢財,大飽私囊,那些飢餓窮困的農民見他們發了大洋財,便眼紅起來,紛紛加入到義和團搶掠的行列。“鄉農見村人自賊中歸者,鹵掠所得,囊橐甚豐,相率輟耕從之。” 如果說燒殺搶掠無辜的教民還打着“滅洋”的幌子,實際干的是盜匪勾當,那麼,燒殺搶掠無辜的平民、回民和官署官員則是赤裸裸的強盜行徑了。即使極力庇護義和團的山東巡撫毓賢也無法掩飾,他曾親自提審大頭目朱紅燈、心誠和尚及於清水,不得不承認他們是“匪首”,“膽敢糾脅人眾,搶劫各處教民財物,放火殺人,波及平民,復抗官拒捕,傷斃勇丁,實屬形同土匪,不法已極”,將他們斬首示眾。 一些盜匪聞知義和團“何人打死洋人、教民,其財物均歸何人所得”,也“起意假冒拳民,搜殺教民,得財均分”。這又從另一方面證實了義和團的性質。 只看“滅洋”的口號,不去正視或故意迴避大肆燒殺搶掠這一最基本的事實,自然看不到義和團的真相和本質。任何文明社會都需要用法律遏制人們與生俱來的貪婪和私慾,維繫人們生存和發展的正常社會秩序。除了野蠻社會,從無認定燒殺搶掠無辜人民是正義的文明國家。決不能盲目推崇暴力,對非法的暴行一味讚揚。 二 肯定義和團打洋教就是“反帝”,其前提只能是被義和團燒殺搶掠的教民和平民均為帝國主義的走狗,否則,“反帝”便無從談起。被燒殺搶掠的平民並非帝國主義的走狗,大約沒有異議,下面專論教民。 義和團運動爆發時,中國的基督教徒有80餘萬,多為社會下層勞動人民。他們入教的動機各種各樣,其中確有壞人。問題不在於有無壞人,而在於壞人在全部教民中有多少,是否均罪惡滔天,理當受誅。 考察史實,絕大多數教民皆為安分守己的良民。理由與證據如下:第一,1840年前中國的基督教徒有20多萬人,此時非但沒有帝國主義侵略,教民反因政府禁教而處於受壓迫的地位,可是他們仍然堅持自己的宗教信仰,一代一代秘密地傳下來,可見他們並不是企圖依仗洋人的侵略得到特殊利益和欺壓平民的壞人,均為虔誠的信徒。第二,據《清末教案》所載1842至1861年各省封疆大吏8次所奏之案,各地皆未發現教民有不法行為。第三,廣大教民是愛國和反對帝國主義侵略的。如中法戰爭時許多教民站到了反侵略的愛國軍民一邊。第四,許多地方的教民皆能與平民和平相處。這說明教民沒有劣跡,融入了平民社會。第五,教徒中有一些資產階級革命派和改革派以及同情他們的先進人士。 義和團運動時期的民教糾紛,從法律角度看,絕大多數屬於財產方面的民事糾紛或口角微嫌,屬於社會生活層面的細枝末節問題。筆者或許孤陋寡聞,尚未發現教士教民無理殺傷平民、強姦婦女、搶劫財物等等刑事犯罪。對做了壞事的教民,也應看屬於什麼性質,不能統統視為“反動”;即使“反動”,也未必罪該至死。 歷史的生命在於真實,肯定義和團燒殺搶掠教民正義,必須拿出令人信服的確鑿證據,經得起客觀事實的檢驗。以直隸一省來說,據總督李鴻章奏稱,全省被殺害的教民“多至數萬丁口,所毀房屋多至數十萬間。”有學者估計約有2萬教民被殺。但從未見哪一位論者拿出確鑿的證據,證明這些被殺害的教民,包括許多婦女兒童,均罪該至死。 在義和團運動期間,除了1899年12月卜克斯遇害外,山東的洋教士在袁世凱的極力保護下未有一人喪命;直隸的洋教士死亡人數未見到準確的統計,估計不會超過20人。而兩省教民被殺害的卻有2萬多人,此外尚有無法統計的平民、回民和官員,財物被搶掠焚燒的人更多。事實說明,義和團打洋教或“滅洋”並非要消滅帝國主義,而是燒殺搶掠無辜的同胞,這一場鬥爭幾乎可以說完全是在中國人民之間進行的,怎能稱為“反帝”呢?如果稱作“反帝”,這裡所指的帝國主義顯然不是外國侵略者,而是中國被殺害搶掠的2萬多教民和與帝國主義毫無關聯的無數平民、回民和官員。 基督教不是侵略者的宗教,傳教士不等於侵略分子,亦未主動拿起武器殺害中國人民。不分好壞地用暴力手段從肉體上消滅他們,亦稱不上“反帝”。 至於抗擊八國聯軍,首先應該看到,義和團原先沒有預料到打洋教會招致列強出兵干涉,沒有打算同洋兵作戰;其次應該看到,戰爭開始以後,絕大多數團民仍在到處打洋教,沒有投入抵抗八國聯軍的戰鬥;再次應該看到,投入戰鬥的一小部分團民也沒有做到真正抵抗(參見拙文《義和團的戰場表現:從無畏到怯懦》,《炎黃春秋》2012年第 2期),在清軍與聯軍激戰之時,仍然燒殺搶掠。總之,貫徹運動始終的是眾多團民參與的以掠奪財富為目的的打洋教,不是抵抗聯軍;少數參與抵抗聯軍,並非頭目們的初衷和主要目的,亦非運動的主流,並不影響對運動整體性質的認定。 認定義和團運動是反帝愛國運動,遵循的是這樣一個邏輯推理:列強是侵略者,派出的傳教士是侵略工具,傳教士吸收的教民都是“洋奴”、“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反過來,燒殺搶掠教民,就等於反侵略、反帝。 這個邏輯不是根據大量的審查過的歷史資料得出的正確抽象,而是將個別或少數例子視為普遍現象,以偏概全,得出的錯誤抽象。 洪秀全是在鴉片戰爭後接受洗禮的基督教信徒,並依照該教教義和儀式創立了中國的洋式宗教拜上帝會,廣泛吸收教徒,領導起義,占據半壁江山,與清政府對抗。 孫中山15歲開始熱衷於讀《聖經》及參與宗教活動,17歲加入基督教,是個篤誠的信徒,思想深受基督教的影響。他自己曾說:“予深信予之革命精神,得力於基督教徒者實多。”僅他領導的興中會中有明確記載的基督教徒,即有陸浩東、區鳳墀、鄭士良、左斗山、王質甫、何啟、趙明樂、趙嶧琴、蘇復初、蘇焯南、毛文敏、胡心澄、胡心泉、吳羲如、練達成、宋少東、毛文明、黃旭升、鄺華汰諸人。他從事的革命活動,“乙未(1895年)九月廣州之役,大得其力。”“庚子(1900年)九月,史堅如在廣州謀炸兩廣總督德壽之役,參加的……均屬基督徒。”贊助革命的傳教士和教徒更多,不少教堂和教會學校成為革命機關。 按照上述的邏輯推理和思維方法,若說拜上帝會、興中會、同盟會均是由基督教創立並領導的,教徒都是革命者,為太平軍起義和辛亥革命做出巨大的貢獻;基督教非但不是從事侵略活動的宗教,反而大大有功於中國,亦言之成理。孫中山亦直言不諱地承認傳教士有功於革命,他在1912年說:“吾人排萬難,冒萬死,而行革命,今日幸得光復祖國。推其遠因,皆由有外國之觀感,漸染歐美文明,輸入世界新理,以至風氣日開,民智日辟,遂以推倒惡劣異族之政府,蓋無不由此觀感來也。而此觀感,得力於教會西教士傳教者多。” 洪秀全和孫中山篤信洋教,與義和團的“滅洋”不共戴天;孫中山的“排滿”和洪秀全要誅除的“滿妖”,同義和團的“扶清”水火不容。如果說義和團燒殺搶掠教民是值得稱讚的反帝鬥爭,孫中山在義和團運動時就該被處死。因為他不僅篤信洋教,而且在1900年夏天領銜致書香港總督,“呈請助力”,“平匪全交”,即請洋兵幫助剿滅義和團,中國允許列強“分沾利權”。其後也一直爭取列強的支持,主張保護教堂、教民,是個地地道道的“二毛子”、“洋奴”、“漢奸”。若論“反動”和“罪行”,不知要比一般教民嚴重多少倍。 可是,某些論者大講特講團民燒殺搶掠教民正義,卻對洪秀全、孫中山的洋教徒身份諱莫如深,反而歌頌他們為起義和革命領袖。評價同一性質的信奉基督教,必須堅持統一的標準,不能採取雙重或多重標準,搞實用主義、機會主義。 我看“義和團的真面目”——與侯宜傑先生商榷 周育民,《炎黃春秋》2012年第9期 侯宜傑先生在中國近代史研究領域也算卓然大家,關於晚清新政和袁世凱的研究,也是攻此課題的學者必讀之作。我無幸拜讀《神拳》一書,但粗閱這篇文章,仍然大跌眼鏡,實在不能相信這竟出自侯先生的手筆。 侯先生開篇即承認,以前他所發表的涉及義和團的觀點,都是“人云亦云”,現在改變觀點,否定義和團運動是中國人民反對帝國主義侵略的愛國運動,當然是他“考察了相關資料和論著後”得出的結論。不看全書,本無資格說三道四,但好在侯先生不失史家風範,在文章中不乏列舉史實,以為證據,那麼我們不妨就侯先生的證據進行討論,看看這些證據是否足以顛覆以往的結論,使侯先生得出義和團運動興起是出於拳民“鄙俗的貪慾”。 一、為什麼千千萬萬的分散小農會群起“打搶”教民? “義和團,起山東。”稍有治史經驗者,首先就會提出這樣的問題:為什麼千千萬萬分散的小農,會在19世紀末不約而同地打搶教民,掀起聲勢浩大的義和團運動? 侯先生在他的僅舉幾例中,第一例就是1899年11月至12月義和團民勒索山東長清縣教民40餘家、平民十餘家的例子。這條材料出自《義和團檔案史料續編》上冊《張瑞芬稟報縣屬各教案情形清折》。為了加強這條材料的分量,侯先生還引用《長清縣誌》“拳匪四起,倡言保清滅洋,橫行劫掠,架戶勒贖,河西被害者不計其數”,似乎坐實了山東義和團打砸搶的罪狀。其實,要找到這類“罪狀”,豈止長清縣,山東幾乎到處都有。這份清折,不過是袁世凱於1900年1月19日上報的諸清單的一份,袁世凱綜合濟、東、泰、臨三府一州各清單,匪徒滋擾案件總共146起,內中擾害教民案件127起,共328家,民人案件19起,共28家,共燒毀、拆毀大小教堂10處,架虜、傷斃教民23名,民人7名。作為袁世凱研究的專家,侯先生應該知道袁世凱對這些案件的基本看法和結論:“實由民教積怨構成,而巨盜奸民,因而從中煽惑。”也就是說,導致這些案件的基本原因是民教衝突,而在民教衝突過程中,有些“別有用心”的盜賊奸民混入其中。 袁世凱的這個判斷是否正確?需要歷史工作者認真研究。如果基本正確,我們就不能不承認義和團運動是激于洋教壓迫而起;如果錯誤,我們也不妨接受侯先生的新論斷,是出於“鄙俗的貪慾”。上述這些清單並未提供教案發生的具體原因,我們無從分析,但是,其他檔案文件仍然非常清晰地證明了袁世凱的判斷是言而有據的。我就這個問題曾撰寫過《義和團運動興起初嘉祥縣民教衝突形態研究》一文,詳細分析了1899年由德國傳教士通過北京公使團向總理衙門提控的嘉祥縣11宗教案,濟寧府、嘉祥縣奉文調查,詳細稟報了各案的實際情況原委,教民、教士上報,案情及損失與實際情況差異很大,有興趣的可以從網上搜看此文。我這裡僅將署濟寧知州汪望庚的稟報摘錄如下,讀者就不難明了在19世紀末山東為什麼會普遍出現平民“勒索”、打搶教民的情況了: “教民倚勢欺凌,借端訛勒,或罰銀錢,或罰屋宇,或罰酒席,或罰鍾,或罰席,或罰油,不厭不休。其罰數之多寡,視力量之豐嗇,雖父兄子姪不顧也。今略一詢問,卑職耳所及聞者,雖卑州西北一隅,受其罰者已不下百數十家,而此外未及知者不知凡幾。良懦飲恨,求泄無從,求避無門。年復一年,日不聊生。稍有身家者,咸懍懍焉無以自保。適有延師習技者,天主教民見而異之,為之裝點情節,慫恿教士,思有以迫之抑之,以遂其欺訛之欲。民乃不勝其擾,有逼而往索其前日之所罰者。……習拳者本為保衛身家起見,並非利人財物,其所以向教民索還前罰之物,求一平衡天之冤氣而已。……拳民之所索,索其原物而已,並無奢願。其毫無影響及索而不償者無論矣。如教民張瑞茂等呈報共計京錢三千九百吊有零,茲經詳細查明,統計閤境教民所償罰款不過京錢二千五百吊有奇,較之天主教原訛良民之數,十僅二三。嘉祥大致尚相同。”(《義和團檔案史料續編》上冊第488-489頁。)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教民教士的控告大多失實,各縣據以匯總的清單未必就是歷史真相。濟寧州、嘉祥縣地方縣因奉命複查,所以揭示了教民長達二三十年欺凌勒罰平民錢財的實情,是導致平民習拳抗教、普遍索退罰款的主要原因。我們不能否認在這索退罰款的運動中,的確存在着一些打砸搶的情況,但從打擊的主要對象是教民和教堂看,不能否認這場運動的基本性質和主流,即由於在洋教支持下數十年來教民對於平民的欺壓引發了這場千千萬萬農民參加了這場規模空前的反洋教運動。 是教民“鄙俗的貪慾”激起了平民反抗外國教會勢力的義和團運動,還是平民搞義和團以一逞對於教民“鄙俗的貪慾”?讀者是相信以前眾多歷史學家得出的“人云亦云”的“陳詞濫調”,還是相信侯先生的新發現,盡可以自作判斷,自少在我看來,歷時百年之後的今人,見識仍不如百年之前的袁世凱。 二、“扶清滅洋”口號起於何時? 為了說明義和團運動只是為了搶劫,而不是“滅洋”,侯先生在他的文章中是這樣闡述義和團“扶清滅洋”口號產生背景的:“只因燒殺搶掠、綁票勒索向為社會所不齒,並為歷代官府所不容,義和團的頭目們害怕清政府派兵剿滅,才利用當時部分平民仇恨洋教的情緒,特創了‘扶清滅洋’的口號。”也就是說,至少在他說列出的1899年11月長清縣團民“打搶”教民之前,義和團並沒有“扶清滅洋”的口號。得出這樣的結論,一沒有證據,二沒有對他以前“人云亦云”的觀點沒有駁論,這種“拍腦袋”式的“考察”,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義和團首先興起於山東冠縣的梨園屯,起因是平民與教民對於村內玉皇廟基地的爭執。而“滅洋”是一個特定歷史條件下在山東民眾中出現的具有反對帝國主義侵略性質的口號,它的出現是義和拳轉變為義和團的一個標誌。1897年德國出兵膠州灣是整個事態發展的轉折點。長期研究中國義和團運動的日本學者佐藤公彥在他的《義和團的起源及其運動》一書中引用了傳教士范迪吉的1898年的一封報告說明了膠州事件的影響:“德國人對膠州的侵略行徑在中國官員和易變的民眾的思想中產生了惱火的反感。”克賴神父在書信中寫道:“德國人(製造的)事件在一些地區使傳教士深受其害。……除了侵犯他人的權利以外,侵占膠州不僅對中國,而且對居住在中國內地的外國人會產生嚴重的後果。”山東在膠州灣事件中首當其衝,民眾對於外國侵略者的仇恨首先在長期積累的民教衝突上爆發出來,也就不可避免。圍繞着梨園屯玉皇廟基地的爭執最終引起了義和拳到處打教堂的風暴。1898年10月,河北威縣趙家莊教堂的教士伊索勒親眼看到了義和團的旗幟上寫着“順清滅洋”的字樣,準備發動普遍的起義,“他們同官吏妥協,只進攻基督徒。”在這種背景下,到1899年,山東平民利用義和團打教堂的聲勢,興起了大規模索還罰款(也就是侯先生所謂的“搶劫勒贖”)的運動。 是義和團“搶劫”在先“滅洋”口號在後,還是“扶清滅洋”口號提出在前向教民索討罰款在後,侯先生似乎應該按照歷史研究的基本方法,做個二三年的“史料長編”,應該不難得出許多數十年研究義和團專家們得出的大體相同的結論。 三、如何正確認識義和團運動中的消極面? 我想,上面短短的文字,大概把學術界以往的義和團運動基本性質判斷的基本理由講清楚了。肯定義和團運動具有反帝性質,並不是完全否認義和團運動存在諸多的落後面和消極面。侯先生在文中所列舉的京津直隸一帶義和團大量有關“搶劫”的記載,我也沒有那麼多精力一一核實,逐一分析,即使這些材料完全真實,作為一個專業歷史工作者,也必須根據一些基本的“常識”進行具體分析。 脫離鄉土社會而設團打教,必然會發生義和團民的生活供給和組織活動經費問題。紅軍當年打土豪,分田地,曾被國民黨和地主們污為“赤匪”,義和團打教堂、分教產、剝奪教民之類的行動,進而派捐商鋪、設卡抽捐、搶奪富戶,從而出現大量的負面記載,情同此理,絲毫不值得奇怪。奇怪的倒是一位學有素養的歷史學家,是不是能夠假設:大批設壇立團的下層農民、手工業者和流氓無產者,能夠自備數周乃至二三個月的口糧,對他們認為是“敵對勢力”的財富毫不染指,個個成為“不拿群眾一針一線”的紅軍戰士。 作為19世紀末20世紀初一場下層民眾自發的反帝運動,很難做到“分清敵友”。我完全同意侯先生的觀點,山東直隸被殺教民甚多,並非都罪當該死。但是,我不能同意侯先生的結論,即義和團並非要消滅帝國主義,而是燒殺搶掠無辜同胞。教民的背後是外國教會,外國教會背後是帝國主義列強。這個事實,當時的清朝地方官員都有切身感受,他們在教會“干涉詞訟”的情況下,不得不在民教糾紛中“袒教抑民”,使平民普遍陷入了有冤難伸的困境。當眾多平民長期遭受一些無良教民的敲詐勒索而奮起反抗時,身份識別是他們最簡單的區分敵我方法。我們不可能脫離當時的歷史條件,要求知識水準十分低下的下層民眾能夠準確地把教民中的善良分子與無良分子區別開來,把主要矛頭對準主要敵人。侯先生有足夠理由嘲笑這個簡單的“邏輯推理”,但不能否認這卻時當時義和團民觀念中的“事實”。分清敵友,這個革命的首要問題毛澤東早在1926年就指了出來,縱觀20世紀共產黨領導的革命運動,我們不難發現這個問題不斷成為問題,有的甚至還很大,冤死的無辜革命者和普通群眾恐怕遠不止兩萬之數,我們能夠因為革命運動中的這些錯誤,甚至是嚴重錯誤而否定革命運動本身的性質嗎?揭露義和團運動的這些消極面,有助於我們認識歷史的本相,從中吸取歷史教訓,而不是抹煞中國人民正義的反帝鬥爭。 在一場大規模的自發的群眾運動中,難免魚龍混雜,大批抱有各種動機的各色人群混入其中,以牟取各種政治和經濟的私利。太平天國運動興起,領導人後來大多養尊處優,爭權奪利,乃至自相殘殺,後期洪秀全大封諸王,失敗後不少捲款而走。這種農民運動的局限性,我們早已有充分認識,但誰能相信憑着洪秀全的“三寸不爛之舌”就能掀起一場席捲南中國的民眾大叛亂呢?還不是受壓迫和受剝削的民眾無法繼續承受而不得不鋌而走險嗎?如果以太平天國的一些領導人養尊處優,爭權奪利等等進行評判太平天國運動的性質,歷史學研究還需要專業工作者幹什麼?侯先生根據義和團運動中的一些團首的行為而對整個義和團運動基本性質作出的評價,不就是這種簡單勞動操作的方法嗎?在清王朝的腐朽統治下,社會治安本身就十分差,團民一起,社會失控,匪徒盜賊乘機而動,也並不值得大驚小怪。 至於侯先生最後引用洪秀全是基督徒、孫中山稱讚基督徒和傳教士貢獻革命甚多而來否定義和團反帝性質,提出一個所謂“統一的標準”,也有一點莫名其妙。首先,洪秀全的基督徒的身份,基督教會並不承認,洪秀全也不可能與半個世紀以後的義和團上演一場“關公戰秦瓊”的鬧劇。其次,孫中山稱讚基督徒和傳教士貢獻革命甚多,也並非全稱判斷。第三,史學界肯定義和團的反帝性質,並不否定義和團運動存在着嚴重的消極面;肯定孫中山的革命活動,也並未同時肯定他“平匪全交”的主張。把反帝和反封建有機地結合起來,是在20世紀20年代國共合作實現以後才逐步成為中華民族共同奮鬥目標的。侯先生想架構不分歷史階段、歷史條件的“統一標準”,似乎也超出了歷史學的範疇。如果義和團運動是對的,那麼洪秀全、孫中山就是錯的;如果洪秀全、孫中山是對的,那麼義和團運動就是錯的。這種不是好人就是壞人的判斷,是不是失之簡單? 在極左思潮盛行的年代,對義和團運動的評價的確存在一些揚美掩丑的過甚之詞。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歷史學界對於義和團運動的研究有了長足的進步,對於義和團運動中的消極面的揭露和批評也越來越多,包括扶清滅洋口號的局限性、盲目排外的破壞性和受統治者利用的愚昧性等等、使我們對義和團運動的積極面和消極面有了比較全面的認識。但對這些消極面的揭露和批評,並沒有使任何嚴肅的歷史學者否定義和團運動興起是根源於帝國主義與中華民族的矛盾,甲午戰爭失敗以後嚴重的民族危機是導致19世紀70年代以後連綿不斷的反洋教運動走向義和團運動高潮的基本原因這一判斷。這場運動的失敗,證明這種落後的反抗方式根本不可能達到抵禦帝國主義侵略、挽救民族危亡的目的,但這卻是中華民族爭取民族獨立道路上不可逾越的一個發展階段。我們肯定義和團運動的反帝性質,並不是肯定和讚揚義和團運動中的一切;我們揭露義和團運動的消極面,也不是取消和否定當時的中國下層民眾的反抗權利。如果侯先生有翔實的史料和嚴謹的分析推理,充分證明他在這篇文章中顯然無法證明的結論,義和團運動只是出於團民們“鄙俗的貪慾”,那麼我也十分願意“隨之改變”我的觀點,從這篇文章所用的史料和行文邏輯來看,實在無法讓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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