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一代與華二代對待BLM的態度,可謂大相徑庭。大多數華一代來美後都是白手起家,艱苦創業,用勤勞與汗水實現自己的美國夢,為華二代創造出一個安全又富足的學習與生活環境。很多華一代來美後,都曾經有過被黑人搶劫過,毆打過的經歷,甚至還有老中被無辜殺害。所以,對BLM很不以為然。尤其是看到與BLM如影隨形的打砸搶,無辜商家遭難的場景,聯想起自己被搶劫,自己的朋友被搶劫的遭遇,更是對BLM嗤之以鼻,覺得這就是民主黨利用黑人大搞族裔政治的活報劇。
However,絕大多數的華二代都站在BLM一邊。華一代責怪生活在蜜罐里的華二代不懂生活的艱辛,被當代東郭先生一樣的白左洗腦;華二代則責怪華一代自私自利,骨子裡讒媚白人,歧視黑人,雖然身在美國,卻毫無公平正義的觀念。
如此楚河漢界,分歧的根源在哪裡呢?
舉個實例,具體分析一下吧:
最近,又一件白人警察對黑人執法過度的事件上了全國媒體的頭版...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dc-md-va/2021/04/10/virginia-police-gunpoint-army-nazario/
針對這一事件,我與孩子有了一番激烈的辯論。用我自己的話總結一下,大概是這樣的:
父:警察亮警燈後,黑人軍士居然又開了將近兩分鐘才停車。停車後警察讓他下車,他又不服從命令。所以警察後來的執法過度是understandable的。換了我是這個警察,估計也會這麼做。
娃:黑人軍士在警察亮燈後,不敢在黑暗處停車,把車開到光亮安全的地方,在法律上是完全legal的;警察讓他下車,他在沒有做任何違法事情的情況下,向警察質詢,也是完全legal的。他的行為,沒有break any law。所以後來警察對他的abuse,就是如假包換的濫用權利。所以,您的話是沒有任何法律根據的,是完全錯誤的。
父:OK,是我想當然了。不過,既便如此,如果他在警察亮燈後馬上停車,警察讓他下車,他就立馬下車,還會被這樣abuse嗎?
娃:他沒有做任何錯事,為何要對警察俯首聽命?
父:這是三歲小孩都明白的道理啊!被警察攔下後,一定要服從命令聽指揮,警察讓幹啥就幹啥。如果萬一遇上壞警察濫權,那就法庭見!
娃:為什麼要對警察俯首聽命?這個觀念就是完全錯誤的!大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察是老百姓交的供養的,憑什麼可以在老百姓面前說一不二,耀武揚威?一言不合,就拔槍相向?這與匪徒有何區別?
父:你要知道,美國是全民擁槍的國家。幾億隻槍散落在民間,警察每一次執法,都會冒着生命危險的可能。所以,警察trigger happy,for a reason。
娃:不同意。美軍在伊拉克,隨時面對着抵抗組織的真槍實彈,生命危險可比警察大多了,也沒看到美軍trigger happy,因為美軍受到了嚴格的培訓。
父:OK,那你說怎麼辦?defund 警察?
娃:當然不能defund警察,但要加強警察隊伍的培訓與管理,提高警察隊伍的素質是當務之急。要徹底杜絕警察執法時自以為是皇帝老子,說一不二的陋習。要知道,很多警察都是高中畢業後上不了大學的學生,更有一些在中學時就是打架鬥毆的bully。做警察,給了他們繼續bully老百姓的機會,這在美國這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國家是絕對不允許的。警察隊伍的素質絕對有待提高。
嗯,經過這一番討論,終於明白華一代與華二代分歧的根源了!
華一代的觀念:在警察面前,就要服從命令聽指揮。警察說啥就是啥,即使是警察濫權也要乖乖聽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實在不行就法庭見!
華二代的觀念:警察是人民公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百姓在警察面前有話語權,絕不允許警察一言不合就濫用暴力,不能defund警察,但警察隊伍需要加強管理與培訓,尤其是要廢除那個臭名昭著的警察免責code。
這是我十幾年以來遇到的最奇葩的房客,沒有之一。 首先,申請表上明明寫着52歲,可是面談時,怎麽看怎麽象一個70多歲的老奶奶。我很驚訝的問她,申請表上的年齡是否搞錯,她拿出駕照給我看,確實是52歲耶。艾瑪,52歲居然老成這樣,我這輩子還是頭一次見到。 她說她打小在這個區長大,後來去了新澤西,與老公一起開店。老公去年不幸去世後,她賣了店鋪賣了房,葉落歸根,打算住回來。為了租到這個房子,52歲的"老奶奶"出手很大方, 可以預付半年的房租。 查了查她的credit,非常好。嗯,沒說的,就是她啦! 可是搬進來不到三個月,燜蹄就來了。。。 首先,就是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兒,她與鄰居鬧得不可開交。鄰居是個帶着倆兒娃的單身媽媽,中東移民。經過一段時間的偵察,革命警惕性與階級覺悟爆棚的"老奶奶",一口咬定鄰居是terrorist!
老奶奶就像朝陽大媽一樣,恨不得24/7觀察鄰居的一舉一動。鄰居家來了什麼人,說了什麼話(老奶奶會在自家牆這邊豎起耳朵來聽),做了什麼事,都一一記錄在案。然後,不僅第一時間通知了我,還毅然決然地通知了當地派出所,更大義凜然地通知了FBI  可想而知,警局與FBI根本就沒工夫受理此"重大案件",這讓"老奶奶"很鬱悶。結果,我就變成了她的匯報對象。幾乎每天都給我提供情報,令我啼笑皆非。
直到有一天,收到當地派出所打來的電話,通知我說,老奶奶收到派出所的限制令,禁止她去打攪隔壁鄰居。我大吃一驚,仔細了解一下才知道,老奶奶與鄰居單身媽媽開郵箱取信時遭遇到,結果不遵守毛主席要文斗不要武鬥的最高指示,居然大打出手。後來倆人同時打了911,把警察蜀黍叫來評理。警察蜀黍來後二話不說,各打50大板,同時給兩人發了限制令,不允許騷擾對方,並且通知房東,可以據此轟人。 不知是被對方的房東轟走,還是忍受不了老奶奶的明察暗訪,自己主動走人。反正不到一個月,鄰居的單身媽媽就搬走了。我長長舒了一口氣,歐耶,以為從此高枕無憂了。 可我萬萬沒想到,新的麻煩接踵而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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