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來美沒兩年,仍在讀書,二十出頭,還是個天真爛漫的傻女孩。 那時候,李安的“喜宴” 還沒影子,我們這些來自剛開放沒多久的中國的傻丫頭, 對於“同性戀”是怎麼回事兒,地地確確是不大知情。硬要套的話, 也就是記得小時候看公告,上面有一老頭的名字被打了個紅紅的叉叉, 那是槍斃的罪, 罪名是“雞姦”。不明何謂“雞姦”,便去問大人,那當然是招致一通罵。小孩子們一起瞎討論,其中有個男孩,大概偷聽了大人的講話,便自作聰明的告訴一幫小笨蛋“雞姦”就是男人與男人睡覺!大家仍是不明究理,搞不清為什麼男人與男人睡覺就要挨槍子兒?但至少明白那不是好事情! 話說我一同學好友,與我同年同月生,性格與我差不多,都是性情中人帶點兒馬大哈,我們曾親如姐妹, 好到在一個碗裡舀湯喝,好到躺在一張床上聊天。我們倆都是學英文的, 最喜歡在一起一高一低的合唱:“One day when we were young, one wonderful morning in May……” 可有段時間她忽然地疏遠我,我去找她,她總說有其它的事兒,我不得要領,十分難過。直到我出國前一個月,她主動找上門來,與我和好並說出了原由:原來那段時間,我與一個男孩子稱兄道弟,走得蠻近的,其實也不過是他請我去看幾場電影,或是在大夏天的夜晚,兩個人騎着自行車滿大街的晃蕩。外人看來我和他是在“談朋友”,我心裡可清楚得很,我那會兒心裡空着, 寂寞之中有一哥兒們陪着總比一個人好打發時間。 誰知我這好友已暗戀他多時,我竟毫不知情。直到我要出國了,她才相信我和他沒事兒,對我吐露了心思。我當然是忙不迭的去找那位男生,想為他們撮合。誰知不撮合還好, 一撮合卻引來了另一番愛的宣言,男生沒有如我希望的與她成雙, 到說了一番令我臉紅的表白,我只有趕緊逃之夭夭。 我到了美國與他們兩人都有聯繫,但最終也沒能把他們撮合到一塊兒去,那一直讓我有點兒心生遺憾,耿耿於懷。 那一年我剛開學沒多久,放學回到住處,電話鈴響,拿起來一把熟悉的鄉音“猜猜看,我是哪個?”是她!我沒想到她在對那個男生死了心後, 很快地嫁了出來。先生是從台灣來美,比她大十歲左右, 一直沒結婚,在父母的催促下, 回國經親朋好友介紹認識了她,兩人一見還都算滿意, 就訂了婚。沒多久,男人再次去中國與她辦了結婚手續,很快地,她就來到了美國。我正想好好祝賀她一下新婚之喜, 她那邊反倒吞吞吐吐起來:“問你一個問題: Gel 是做什麼用的?” 我丈二金剛摸不着頭腦,抓抓頭皮回答她:“是用在頭髮上的Gel嗎?定形吧?” 沉默了半響,我意識到自己回答得不着邊際,也察覺到她那邊的欲言又止, 便問她:“你到底在說什麼呀?你沒事兒吧?” 這一問。引發了她那邊的痛哭失聲,我手足無措不知如何勸慰她,只能不停地機械地說:“唉唉,你別哭啊!出了什麼事兒啦?” 過了好半天,她哽咽地告訴我這些日子她的煎熬: 她的先生去中國和她結了婚, 在中國住了一個星期, 那一周里,他們同房,他卻不舉,他的解釋是:長途旅程,舟船勞累,身體疲乏而已。 八十年代末的女孩子還算是單純吧,女友便也覺得不無道理。 到了美國,一進丈夫的家, 首先看到的是一位美國男人,丈夫解釋是好友,兩人一起買的房子,共同居住。女友也沒多想,從此開始了“三人行”的生活。以後的日子,丈夫依舊“不行”,一會兒說是工作勞累,一會兒說是心情緊張,甚至還怪罪太太仍是女兒身, 不易穿 透。。。。。。 女友再單純也不得不開始懷疑自己的丈夫是否有身體方面的缺陷。不久,同居一處丈夫的“好友”, 開始找機會約女友談心, 他說的其實夠明了:Bisexuality is Dangerous. 易得病!再就是他才是她丈夫的真愛! 她不應該插進來,她不過是他為了保住他中國父母面子的一個道具!女友開始不明所以,認為這個美國男人的腦子壞掉了,才會講出這麼一堆亂七八糟的話語。但漸漸地,她越來越察覺到這兩個男人間的曖昧。這天她故意說出外購物, 半路殺了個回馬槍,雖沒有撞見什麼尷尬的場面, 卻在床上發現了一管潤滑劑。 年輕女孩自然是用不着人工的濕潤劑,拿着那管東西,讀着上面的說明,她不僅感到反胃,而且感到痛心!不願承認,不想承認,因為覺得這一切是那麼的醜陋, 卻同時又發現自己已無助地愛上了這個男人!人在他鄉遇見這種事,倍感孤單,想到我這個朋友便打來電話。只是我那會兒,也是個“同性戀”白痴,只會一個勁兒的勸她別亂想,不一定會有什麼, 那個老美沒準兒真是腦子有問題。 未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