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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日誌正文
追查文革中公安部長之死的兩個版本 2013-04-02 16:31:41
  對李震死因追查的這段經過和相關人士的遭遇,印證了林立果關於中共體系是“絞肉機”的那個著名比喻。就算是攀升到公安部部長、副部長這麼高職位上了,好像應該已夠格當“絞肉機”操作手,只絞別人的肉了,其實不然,他們都仍舊不僅是絞肉機的一個個小零件,也同時是被絞的一星星肉


  老高按:“文革”後期1973年秋天,公安部長李震神秘死亡,雖然當時秘而不宣,身為一個普通工人的我還是有所耳聞。當時已經是“文革”運動相對平靜,國際形勢也因尼克松訪華而顯得大為緩和的階段,居然出了這樣的事,以當時我的思想覺悟,當然更多的是想象“階級鬥爭”“路線鬥爭你死我活”——還有毛澤東所說的“樹欲靜而風不止”。
  說是“公安部長李震”,其實當時他的正式職務,是中共公安部核心小組組長,部革命委員會主任,對外稱部長,是公安部剛剛參加中共十大並當選為中央委員的兩人之一(另一人是於桑)。當上中委沒幾天就突然吊死在地下二三十米的深處的熱力管道(記得當時傳聞是說“下水道”,讓我好生不解:下水道里怎麼能吊死人?),也難怪震動中共高層,既感到兔死狐悲,又覺得風聲鶴唳。
  我得知小道消息時,中央已經做了結論:自殺。——那時一提到“自殺”,都必定與“自絕於黨、自絕於人民”這樣的定性相連,不過對李震倒沒有用這樣的詞兒,但當時我聽了傳聞,還是有大量的疑問未解開:為什麼一個身居公安部長這樣高位的人,好端端地會決定一死了之呢?在清查林彪集團案中發現有牽連?卷進了一個未曾暴露的陰謀集團?他真是自殺嗎?是不是過了若干年,又查出來其實是被謀害呢?
  今天重提這件事,是最近讀到兩篇回憶文章,作者都算是當時的內部最知情人士,李震的兩個同事——“兩之”,一“之”是當時主持常務的公安部副部長劉復之,另一“之”是被中央指定代理李震職務的施義之。“兩之”在李震之死問題上卻水火不容,也正好讓我們能夠“兼聽則明”,不致於偏聽偏信“一面之詞”。劉復之的文章指斥施義之非將自殺說成是“被殺”,狠狠迫害他(當然一迫害起來就不僅是劉復之一個人了,家人親屬和部下統統受牽連);施義之的文章則又是一套說法,披露對劉復之審查有理,而且審查的決定也不是自己做得了主的,而是更高層多次下令……
  因為劉復之在“文革”之後東山再起,執掌公安政法大權,官至司法部長、公安部長,武警第一政委,中央政法委副書記,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可以想見,後來施義之的日子不會好過。當然,作為歷史,評說起來,孰真孰假,誰對誰錯,是另一回事。
  對李震死因追查的這段經過和相關人士的遭遇,印證了林立果關於中共體系是“絞肉機”的那個著名比喻。就算是攀升到公安部部長、副部長這麼高職位上了,好像應該已夠格當“絞肉機”操作手,只絞別人的肉了,其實不然,他們都仍舊不僅是絞肉機的一個個小零件,也同時是被絞的一星星肉。
  下面就貼上“兩之”對同一事件的回憶錄。許多年輕朋友完全不了解“文革”是怎麼回事,這兩篇文章也可以讓我們一窺“文革”高層的氣氛——文中這個細節就頗能夠“以少少許勝多多許”:李震主持的公安部核心小組會議上(那相當於今天的部黨組會議吧?),兩位副部長於桑、曾威因為“算舊賬”問題“發生激烈爭論,幾乎動粗”!


“文革”轟動一時的“李震之死”

劉復之,《中國人物傳記》總第250期


  (劉復之“文革”七十年代初為公安部管常務的副部長。1973年10月,公安部核心小組組長、革委會主任李震突然死亡之後,劉復之受到審查。1977年12月至1980年11月任文化部副部長,1980年1月起歷任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司法部部長,公安部部長,武警第一政委,中央政法委副書記,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李部長不見了”

  1973年10月18日,我奉周總理之命,尚在天津辦理一起匿名恐嚇信案件,接到公安部里的電話通知,要我回京參加部黨的核心小組會議。當天我驅車回到北京。
  10月19日,因為於桑還在洛陽沒有趕回來,李震讓會議推遲。
  10月20日上午,李震主持核心小組會議。會上,於桑、曾威因為“算舊賬”問題發生激烈爭論,幾乎動粗。李震和我都站起來進行勸解。我說:“爭論問題不要這樣。”李震讓會議暫停了下來。
  21日沒有開會。
  22日上午9點鐘左右,我接到李震秘書鄭愛萍打來的電話,他說:“上班時間已經過了一個鐘頭,李部長還沒有來,我找了很長時間沒有找到,不知道到哪兒去了?”
  這時,我沒有太在意。我問:是不是熬夜了?是不是總理有事把他找去了?”我讓鄭愛萍到李震家裡、五號樓找一找,向外面打電話問一問。
  過了一會兒,鄭又來電話說,還是沒有找到。他顯得有些焦急。這時我才意識到發生了什麼事情,要鄭愛萍立即通知在家的核心小組成員到五號樓會議室碰頭。當時我是管常務的副部長。
  我來到五號樓下西側會議室。施義之、曾威、張其瑞也陸續到了,於桑在部外開會趕了回來。
  鄭愛萍向核心小組成員匯報了上班後四處尋找不到李震的經過。我覺得奇怪,李震能到哪裡去了呢?大家繼續尋找。人們分成幾路在院子裡搜尋。我和曾威在五號樓,找遍了樓下樓上和三層的小閣樓,都沒有結果。
  這時,空氣緊張起來,我們在五號樓的會議室里,惶惶然不知發生了什麼事。
  於桑向周總理辦公室打電話,報告找不到李震的情況。
  在忙亂一陣以後,有人發現李震的夾大衣在五號樓的過廳里掛着,大家覺得更奇怪了。
  將近上午11點鐘的時候,有人慌張地跑來報告,說有兩個工人查找到地下熱力管道二三十米的深處,大約在李震房前東北側那個小亭子的地下方向,發現李震吊死在管道上。大家非常震驚,我也愕然。於桑又向總理辦公室作了電話報告。於桑接到周總理的電話指示:不要動現場,保護起來,不要光由公安部的勘查現場的人員下去,要立即請北京、天津的專家一塊來勘查。並且要衛戍區立即派一個加強連,加強警戒,把所有地下管道口都布哨封閉。
  總理的指示,非常精確。這樣使李震自殺的現場保護得完好無損,又由幾個部外單位的專家共同進行勘查,寫出了材料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報告。這一切,形成了施義之等人力圖把自殺搞成他殺的不可逾越的屏障。
  根據中央的指示,施義之、曾威等人組織調查組,進行李震的死因調查。
  頭兩天,核心小組在一起聽匯報,分析研究情況。後來,我感覺到異常了。施義之、曾威、張其瑞明顯地把我和於桑撂在一旁,有些活動不通知我參加,甚至連核心小組向周總理的匯報,也不通知我去。因此以後的情況我什麼也不知道了。
  在李震屍體搬到了大禮堂時,施義之提議核心小組成員去看看。有一個同志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就是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劉漢臣。劉漢臣主管刑事偵查。我們到大禮堂的樓下小休息室時,劉漢臣在一旁站着,沒有說話。
  李震屍體平放在兩張小桌子上面,用一塊白布蒙着,頭露在外面。我看了看,能清楚看出李震的舌頭從側面伸出,舌尖被牙齒咬着,這表明是上吊自殺身死的。面對這種情況,我的心情不好,也很納悶。事後造反派造謠誣陷我當時表現幸災樂禍,這純屬胡說八道和蓄意陷害。
  可是,在李震上吊自殺的事實面前,施義之等人卻反常地堅持說李震不可能自殺,肯定是被謀殺的,要偵破。
  但我沒有料到,施義之的疑心竟是衝着我來的。
  事隔幾年之後我才知道,公安部老法醫趙海波在看了李震遺體後曾脫口說出是自殺,還有外省來的法醫也反映是自殺,他們因此受到審查。從此沒人再提“自殺”這兩個字了。
  在李震自殺以後的四天裡,五號樓被懷疑是“出事”的地方。周總理指示封閉五號樓。我們部領導人集中轉移到東大廳辦公和活動。
  23日、24日、25日這三天,施義之讓一些人排隊、研究謀殺的可疑線索、對象,回憶李震當天的活動,逐人逐次排查接觸過李震的人,以及來往的電話等,尋找謀殺的可能線索。由於重點在尋找他殺依據,情況被人為地搞複雜了,也弄混亂了。
  但同時,自殺的事實也進一步顯露出來。
  辦案人員從李震穿的上衣口袋裡掏出幾十片“速可眠”,在地下管道里上吊的地方,又撿到掉在地上的若乾片“速可眠”,加上解剖時從胃裡取出的30多片,正好100片。
  公安部機關衛生所反映,幾天前,李震親自向衛生所小楊要過一瓶100片的“速可眠”。
  在李震辦公室里,發現有把剪刀放在桌面上,窗戶上的尼龍繩被剪斷了。刑事技術人員檢驗,這個剪刀和尼龍繩子被剪斷的切口是吻合的,黏附着同樣的纖維絲。而且桌面上、剪刀上都只留有李震的指紋。地下管道里留下的指紋、鞋印,也只是李震一個人的。
  上述重要證據表明,李震是自殺,不是他殺。可是,施義之一口咬定“李部長不會自殺”,並聲稱,“不破此案不瞑目”。

  我親歷了“突然襲擊”

  24日,我清楚地感覺到被施義之等人懷疑上了。
  25日晚上,我被告知到中央開會。這時已將近午夜12點,小雨霏霏。
  我們從公安部東大廳出來,曾威和於桑坐一輛車,施義之和我坐另一輛車,一前一後,相隔只有幾步,都披着軍大衣,從人民大會堂北門進入。往常,參加中央的會議是朝東往福建廳走的。這次相反,我們被領着朝西往新疆廳方向走去。突然間,埋伏在兩廂的人衝出來抓住於桑,於桑回頭看我,披着的軍大衣掉落在地上。我還沒反應過來,從兩旁出來的人已把我架住了。我親歷了“突然襲擊”的剎那感受。
  我被帶到西大廳的東北角,進行搜身。中央辦公廳副主任、警衛局副局長楊德中進來向我宣布:“中央決定對你保護審查。”只說了這一句話。我沒有任何對抗的動作。我即時反應說:“好嘛”。我心裡明白,這個逮捕的決定是經過中央作出的。不過,這下搞錯了,完全搞錯了。我沒有想象到中央會採取這樣嚴厲的方式來審查。
  這個時候已是10月26日凌晨。我被架着進入電梯下到大會堂西北門的院子裡。這裡已有北京衛戍區的吉普車在等着。我上了車,兩旁坐着監護人員,車子朝着南長街方向開去。我料到將被送到安定門外交通幹校那個監護所去,而不是秦城監獄。這條路線我很熟悉,我曾幾次到這個交通幹校的監護場所審問過人。到秦城監獄的路線我也很熟悉。
  我被關進安定門外交通幹校的北京衛戍區監護所單人牢房裡。這個被改做監獄的交通幹校,院子裡有三座兩層小樓。關我的是北樓二層靠西頭的一間。牢房的代號是“251”。這個房間曾經關過王恩茂,牆壁上留存有造反派亂寫亂畫打倒誰誰的字跡。後來,我在中樓和南樓都關過一段時間。
  事後知道,在我被拘押期間,施義之等人發動公安部機關開展對我的大規模揭發批判,逼迫很多人發言表態,又派人四處調查,訊問我的親屬,我的一些同事、戰友也受到審查,還查到了我的出生地廣東省梅縣。這個冤錯案件,沾染着濃濃的“文化大革命”色彩。
  事後知道,1973年10月23日、25日,中央政治局接見公安部核心小組成員時,周總理曾指出,李震之死存在着自殺和他殺兩種可能。但這兩次會都沒讓我參加。
  施義之等人始終堅持李震是被謀殺的。事後知道,1973年11月11日,正在中央“讀書班”學習的祝家耀(十屆中央委員)、楊貴(十屆中央候補委員)被派到公安部工作,任核心小組成員。祝家耀是王洪文的“小兄弟”,是一起造反起家的。祝家耀進駐公安部以後,完全同施義之站在一起,武斷認定,“公安部的階級鬥爭白熱化”。在這種錯誤思想的指導下,公安部機關一度被搞得烏煙瘴氣。
  施義之還把李震自殺同所謂“算舊賬”聯繫在一起。他們以查“於、劉的問題”為名,先後調閱了所謂“算舊賬”和批判“算舊賬”時的一些同志的發言,查閱了我在第十六次全國公安會議和第七次全國勞改工作會議上的發言以及有關文件,調查了我在檢查“算舊賬”時找一些老局長座談的情況,以及“五七”戰校從黑龍江遷回秦城的情況等。後來,從祝家耀保存的材料中清查出一份名單,因為李震自殺而被公開和秘密審查的幹部職工有133人之多,其中局級以上幹部29人,處長級幹部31人。
  據我老伴王岫聯回憶,我被抓走的第二天,就有人到我家裡進行搜查。王岫聯是“重點懷疑對象”,被叫到公安部南大樓的一間辦公室里,輪番逼問。先是讓她“交代”李震自殺前後幾天我的活動。那些人沒有得到所希望得到的東西,便硬逼她“坦白”。王岫聯說:我怎麼說,他們就是不相信,幾個人輪番地逼供,最後我乾脆一句話也不說了,裝“啞巴”了。這一下,他們就更惱火了,認為心中有鬼,態度惡劣。但是王岫聯絲毫沒有害怕。她心裡清楚,沒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過了幾天,王岫聯也被抓走了。王岫聯和大女兒劉紅林分別被監護看管在北京衛戍區的招待所里,失去了自由。
  我的二女兒劉紅燕和兒子劉紅森在福建當兵,幸而得到老戰友北京軍區副政委張南生、福建省革委會副主任卓雄、福州軍區副政委佘積德等人的保護而未被拘捕審查;大女兒劉紅林在天津工學院上學,被“保護審查”後又不分配工作;只有12歲的小兒子劉紅宇在家,得到老保姆邵玉君勇敢的照顧。

  李震自殺,證據確鑿

  1973年10月30日至31日,在中國醫學科學院副院長吳階平主持下,一批著名專科醫生和法醫,對李震屍體進行解剖檢查。1973年11月9日凌晨3時,由參加李震屍體檢驗的著名醫學專家吳階平、林鈞才等簽署寫出了向中央的書面報告,排除李震死於他殺。當時參加李震屍體檢驗的人員有:劉漢臣(北京市公安局);吳階平(中國醫學科學院);李延吉(法醫,上海市公安局);陳仲芝(法醫,廣東省公安局);吳聲屯(法醫,天津市公安局);韓木林(法醫,北京市公安局);趙海波(法醫,公安部);李伯齡(法醫,公安部);朱燕(檢驗師,北京藥品生物製品檢驗所);張孝騫(內科醫生,首都醫院);陳敏章(內科醫生,首都醫院);王直中(耳鼻喉科醫生,首都醫院);韓宗琦(口腔科醫生,北京醫院);馬正中(病理科醫生,北京醫院);林鈞才(北京醫院);吳蔚然(北京醫院);董炳琨(北京醫院)。
  與此同時,北京、天津、上海和廣東四個省、市公安局參加現場勘查的技術人員,對現場痕跡進行了檢驗,於1974年2月2日上報中央《關於李震死亡案件現場痕跡物證檢驗工作情況報告》,也排除他殺。
  1977年3月,公安部黨組向中央寫了報告,中央批准了報告中關於李震自殺的結論。1977年12月,公安部在第十七次全國公安會議上,向到會的省、市、自治區黨委負責同志和公安局長以及公安部全體幹部傳達了中央批準的公安部黨組關於李震自殺問題的報告。但是,都沒有向我個人通告一下。我認為,我是無辜而受株連的人,無論在法律上和道義上,不告訴我都是有缺失的,不對的。
  我回憶,被關進交通幹校監護所的第二天,來了兩個不認識的人要我寫材料。我花了四天時間,細緻地回憶了李震自殺前兩個月,特別是前一個星期我從天津回到北京這一段的情況。我把自己的活動逐日寫成詳細材料,按照正常手續要求監管人員替我報送周總理和黨中央。我申明是清白的,與李震之死毫無關係。
  從此,沒有任何人找我談話,沒有任何人提問過我。我與外界的關係完全被隔絕了,只看見五個哨兵專門看管着我。
  令我不解的是,自殺現場勘查得一清二楚,為什麼還如臨大敵地把我抓起來,長期不釋放?為什麼把明顯的自殺搞成謀殺去偵破?

     我被釋放前後

  坐牢的日子長了,異常苦悶,覺得中央直接過問這樣一個案件,怎麼也搞成這個樣子。這時的心境與“文化大革命”中受批鬥完全不一樣。坐單人牢房心裡十分受壓抑。蹲在小屋裡,五個月不放風,不洗澡,不換衣,不說話,不准關燈睡覺,不准臉朝牆,不准自由上廁所等等,身心受到極大折磨、刺激和踐踏。
  冬天暖氣不熱,西北風颼颼地從門縫中鑽進來。我要了兩床被子,再把棉大衣都蓋上了。因為休息不好,特別是睡不好覺而神經衰弱、耳鳴頭暈,以致一度出現幻聽、幻視。
  1974年,我57歲。每天在小監房裡轉圈,嘗到了“單間牢房”“專哨監護”的滋味。大窗戶封了,只能通過高高的小鐵窗戶,看到狹小的天空,偶爾看到一群鴿子在天空飛過。寒假期間,聽到西面小學校的風琴聲音,清靜、寂寞、悶氣。
  後來,每個月可以替我買一斤點心、一卷手紙、三條光榮牌香煙。但看書不給鉛筆,不讓寫字,我利用火柴棍碳化以後當筆,在只給看的《毛澤東選集》上做了一些眉批,也偶爾寫了一點兒感想。釋放回家以後,岫聯看到這些東西,怕又被搜查去當做靶子,擦了一部分。
  大概在1974年4月前後,我感覺隔壁房間晚上有聲音,有人說話,影響我休息。我曾懷疑隔壁房間有人搗鬼,給我安了竊聽器或其他音響。
  1975年,我釋放出來以後,經過北京醫院檢查,認定我是高度的神經衰弱,有假性幻聽。在我一生里,這是受刺激最大的一次,長時間關進單人牢房,無處說話,是一種難以想象的折磨。
  歷史往往捉弄人。五年之後,1980年,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偵查預審,施義之、郭玉峰都是被審查對象。我曾到秦城監獄提問過郭玉峰。郭玉峰和施義之當年都曾神氣一時。我明白地告訴郭玉峰:必須老實交代問題。我們的做法完全不同於“四人幫”那一套,我們絕對不搞逼供信。
  回憶1973年10月26日,我被拘捕的第二天,老伴王岫聯和大女兒紅林也相繼被隔離審查。同時被拘捕審查的還有秘書莫固基,老戰友、天津醫學院黨委書記喬國銓,侄女劉漾、林呈夫婦,劉映、王成夫婦,侄子劉耀和戰友的孩子崔空防等二十多人。還有一些同志和親屬,包括在遠郊區工作的大兒子劉暢也受到影響。
  我的家被反覆抄查,放文件的小鐵櫃被貼過六次封條,至少搜查過六次,連線裝的《二十四史》也翻了個遍。施義之和他的後台把“自殺”當成謀殺來偵破,實在很笨又可惱。
  後來得知,施義之等人在抄家時從我的公文包里搜走四樣東西:一、黨的核心小組關於搭配各局領導班子的名單,他們混淆黑白,認定是於、劉擬定的“黑班底”;其實是在黨的核心小組會上議論幹部過程中我的記錄。二、一張寫有“老將歸位,小將回營”的便條,把這當成我的罪狀;其實這也是聽傳達毛主席談解放幹部時我記下的,施義之等人竟把這當成了我反對提拔青年幹部的證據。三、我在“批林整風”和1937年黨的核心小組會上的個人記錄。四、葉劍英副主席辦公室主任王守江給我打電話的記錄,傳達葉帥要我告訴葉導英,接觸社會關係要謹慎。施義之抄走這個便條,是不對的,不知道他想幹什麼。施義之又為此心虛,捏造說是從我的辦公室里取走的,不是抄我家時從我的公文包里拿走的,企圖倒打一耙,以此證明我是“誣告”、是“翻案”。還有一份材料是我聽傳達時作的記錄,有這樣幾句話:“派性上去的要下來,派性下去的要上來。”“智有所用,高抬貴手,筆下留情,還我財富。”這些話,我記不清楚是誰說的。但是正確的話,卻也受到批判。
  1975年5月,我從交通幹校監護所釋放出來已三個多月,給周總理寫了一封信,光明正大地請施義之轉送,反映我被關押在交通幹校時經常受到隔壁房間的聲音干擾,導致神經衰弱,要求治病。華國鋒在我寫的這句話上批示:“已告施、楊同志,劉有病先治病。此件報送總理閱批。”周總理批示:“同意先治病。交通幹校的審查方法值得一查。即送小平春橋、先念、登奎同志核閱。”鄧小平批示:“同意總理批示,好好查,並應如實報告。”交通幹校的審查方法的確是有問題的。後來,另外一個專案組的負責人巨光和潘漢斌告訴我,他們的審查對象也反映有聲音干擾。經查實,在關我的隔壁房間的人經批準確實使用收音機。
  1975年8月,我又寫了第二封信,還是請施義之轉報周總理。這封信反映施義之抄走了葉劍英辦公室給我打電話的記錄,我認定,這種做法不對。李震自殺後,我的侄女還被追查我和葉劍英、鄧小平的來往關係,逼她們寫揭發材料。而後又心虛把它燒掉了。施義之等人指責我寫第二封信的“矛頭是指向華國鋒”、“分裂黨中央”的。這實在可笑,亂扣帽子,根本談不上把矛頭指向中央、“分裂中央”問題。
  

回憶李震之死

施義之口述,陳楓整理,共識網



  施義之(1917-1995),江蘇武進人。1938年參加新四軍,同年加入中共。歷任新四軍11旅鋤奸科長、組織科長,華中野戰軍九縱政治部組織科長,團副政委、政委,三野21軍62師政治部主任、副政委、政委。1960年7月任21軍政治部主任,1964年4月任軍副政委,1965年5月任軍政委。
  1966年8月,北京軍區召開師以上幹部會議。開會期間,北京軍區副政委吳岱到施住處,告之曰:“中央要北京軍區調一個軍政委到公安部任副部級政治部主任,軍區黨委討論決定讓你去”。施起初多番推卻,但經不起吳岱再三動員,遂答應“服從組織決定”。12月下旬,北京軍區通知施立即赴京到公安部報到。……1977年7月,施義之被停職審查。翌年7月,到秦城“五七幹校”接受審查。1983年12月,公安部的審查結論上報中央,公安部部長劉復之簽發,稱施在“清查公安部檔案”、“偽黨案”事件中,參與誣陷迫害國家領導人的反革命活動,給“四人幫”報送材料等五大罪狀。1985年1月,中央書記處批覆,開除施義之47年黨籍、軍籍,每月生活費150元。
  九一三事件前後,中央從地方調來不少幹部參與決策。有上海的王洪文,湖南省委書記華國鋒,北京市委書記吳德。中國共產黨第十次代表大會上,王洪文被當選為黨中央副主席,華國鋒、吳德被選為政治局委員。
  公安部參加黨的“十大”的代表是李震、張其瑞。在“十大”會上李震、於桑被選為中央委員。自1970年謝富治得癌症治療期間,李震即代部長工作,1972年謝富治病逝,李震任部長。(余註:李震自1970年6月即任中共公安部核心小組組長,部革命委員會主任,對外稱部長);張其瑞,原公安十一局一般幹部,1970年6月起任部核心小組成員;於桑,原公安部副部長,1970年6月起任部核心小組副組長,部革委會副主任;施義之自1970年6月起任公安部核心小組成員,部革委會副主任。

  1973年10月21日,公安部發生一件大事——李震的死。
  關於“算舊賬”問題的爭論,在很長一段時期成了核心小組中矛盾的焦點,無論中央領導怎樣批評,也無法使問題真正解決。遵照周總理指示,應該統一思想,統一思想後寫報告報國務院。李震起草的報告中有“‘算舊賬’有損於文化大革命,有損於毛主席”的話,於桑不同意,經核心小組多次討論意見還是不統一。“報告”拖了很長時間定不了稿,直到李震死的前夕,在核心小組會上討論時還爭吵不休。報告最終流產。(余註:據施義之說,“算舊賬”是“批林整風”時紀登奎對公安部部分人的批評。此後,公安部由上自下產生了“算舊賬”與“反算舊賬”、實質上是如何看待文革的意見之爭。李先念也曾批評“‘算舊賬’名義上炮口是對着林彪,實際上炮彈落在群眾頭上”,並要部核心小組成員各自做自我批評。)
  1973年10月20日是星期六,晚上開的核心小組會上因討論報告意見不一,於桑同曾威拍桌子爭吵起來,會開不下去了。21日是星期日,我因發低燒和牙疼躺在家中,白天李震來看我。他心情很沉重,說:“你看昨晚又吵起來了”。我勸道:“意見不一吵幾句沒有關係,只要你不吵就行了”。坐了一會他就走了。領導班子思想不統一,無法向上交代,我非常同情他。(余註:曾威,1955年授少將軍銜,原任北京軍區工程兵政委。1967年調公安部任領導小組成員,1970年6月任中共公安部核心小組副組長,部革委會副主任。1975年5月調回部隊任天津警備區政委,1983年9月離休,1988年被授予一級紅星功勳榮譽章。)
  22日,我去北京醫院看牙,9點多種秘書打電話到醫院,問我知不知道李部長上哪去了。我忙問怎麼回事,他說昨晚一夜李部長都沒有回家,現在還沒有找到。我說我不知道。當時我沒當回事,心想可能有事出去了,半夜被召到國務院開會是常有的事。11多鍾我從醫院回來,徑直到五號樓(核心小組開會地點),看見於桑、曾威、劉復之、黃慶熙、劉湘屏(謝富治夫人,住公安部院內)、張其瑞等人都聚在五號樓門前,氣氛很緊張。在人群里還有李震秘書鄭愛萍和其他幹部。他們告訴我已到處找過,五號樓地下管道內也找了,沒有。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呆站在那裡,似乎有不祥的預感。(余註:劉復之,廣東梅縣人,1937年11月參加中共革命,延安時期曾先後任朱德、劉伯承、鄧小平的秘書。後長期在公安部門工作,文革前為公安部副部長,文革中受過衝擊,1970年6月任中共公安部核心組成員;黃慶熙,文革前為內務部副部長,文革中受過衝擊,1972年1月任公安部副部長。)

  組織人再去找,包括全院子的地下管道內都要找。結果兩位工人在大院東南角的一個地下管道口內發現了李震的屍體。工人出來時,劉湘屏回家正路過,劉馬上叫人通知我們。得到通知以後,我和於桑、曾威、劉復之、黃慶熙一同趕到那裡。劉湘屏要於桑、曾威下去看看,關照不要動,不要破壞現場。他二人上來後告訴我們,李震是半躺半跪在地下管道里,脖頸勒有繩子,吊在管道上。
  這時立即電話報告國務院和周總理。22日當晚,於桑從國務院回來召集核心小組開會,傳達了周總理的指示“李震絕大可能是被害”,於桑、吳忠(北京衛戍區司令)、楊俊生(北京衛戍區政委)、楊德中(8341部隊政委、中央辦公廳副主任)、劉傳新(北京市公安局長)等組成破案組,從外地調來幾名法醫,着手破案。(余註:楊德中時任中辦警衛處副處長(警衛局改稱)兼中央警衛團政委,其任中辦副主任是在文革後的1980年至1994年;劉傳新,原陸軍第27軍副政委,1967年2月起任北京市公安局軍管會副主任、局長。粉碎“四人幫”後受審查期間自殺身亡。)
  23日,於桑、劉傳新根據周總理的指示到部里宣布對李震的秘書鄭愛萍隔離審查。下午破案組與核心小組聽取公安局勘察現場初步情況的匯報。當時吳忠說:據周總理的秘書講,21日晚他給李震打電話時,李還談笑風生。
  晚7時左右,周總理把全體核心小組成員找到國務院會議室,要我們談各自的看法,我說:“我同意周總理的判斷,他為什麼要自殺?極大可能是被害”。劉復之說:“可能文化大革命以來的矛盾集中到他身上”。周總理在會上指定破案組由華國鋒領導,張其瑞參加破案組,同時增加了郭玉峰(中組部長)、田維新(總政治部副主任)。指示公安部核心小組要同心協力配合破案組工作,主要是部內發動群眾提供線索。(余註:郭玉峰,原陸軍第64軍政委,時任中共中央組織部業務組負責人,1975年6月始任中組部部長。)
  24日,我參加了破案組的一次案情分析會。據李震愛人反映:21日晚李在家接到一個電話後去的五號樓,說是去開會。一夜沒回,到了清晨問秘書鄭愛萍,鄭一點也不急,催問幾次才去找。針對什麼樣的電話能把李震引出去,會上大家分析可能山東的案子(具體內容我不知道)或是李洪樞案(蘇修派遣特務)。在會上我得知李震除服了大量安眠藥外,口袋裡還有安眠藥,是潮濕的,有口袋布的壓印,似乎是從口中吐出來的,正在取樣化驗,還不能確定死因。但大家的思路仍集中在“他殺”的問題上。
  10月26日下午,郭玉峰、田維新通知我們,周總理在人民大會堂召集公安部核心小組全體成員開會。郭玉峰、田維新同我們一起前往人民大會堂。進了人民大會堂前廳大門,於桑走在前面。突然,守候在這裡的楊德中指揮8341部隊的戰士上前一左一右把於桑架走了,隨後的劉復之也被架走了。我跟在其後,見此景一驚,馬上停住腳步沒敢動,等待也被架走。這時楊德中說周總理在裡邊等着你們,把我、曾威、黃慶熙、張其瑞引進福建廳。廳里,周總理、葉劍英、華國鋒、紀登奎、陳錫聯、江青、張春橋、吳德等已坐在那裡,除朱德之外的政治局委員幾乎全部在場。還有吳忠等人,稍後汪東興到。
  我們進去後,楊德中請示周總理怎樣向於、劉二人宣布,總理說:宣布“保護審查”吧。楊德中出去宣布後回來,周總理問他倆有什麼反映,楊德中說:“於桑問為什麼,劉復之講:‘好’”。周總理說:“這完全反映了這兩人的性格,一個像惡霸,一個像軍師”。接着講“李部長是被害。我把陳錫聯同志請來了,他很了解李震。李震在政治上中央是信任的,工作上中央是支持的,家庭生活是和睦的,沒有自殺因素。李震死後,於桑、劉復之表現不好,破壞現場,幸災樂禍。公安部長被害,建國以來是沒有的,比譚甫仁案子還嚴重。李震死在黨的十大後,四屆人大前,你們要想的深一點、遠一點”。總理還說:“李震被害的教訓是他政治上軟,受到批評就知難而退,想回部隊”。接着,要我匯報部里“算舊帳”和反“算舊帳”兩種意見分歧的情況。在我匯報過程中,紀登奎插話:“李震就是軟,一軟就轉,一轉就死”。汪東興插話:“他們(指於桑、劉復之)是反文化大革命、反黨中央、反毛主席的”。當我匯報到“我感到公安部有一股落後勢力”時,江青插話說:“什麼落後勢力,是一股反動勢力”。在匯報了核心小組內吵架的事後,我說:“我沒敢想於、劉會是謀害李震的後台”。江青插話:“你們的思想還停留在吵架階段,於、劉不是後台,跳到前台來了”。還說:“於、劉是轉移方向,向党進攻”。會上葉帥也強調要想的深一點、遠一點。這次會後,在我思想上有這樣的感覺,黨中央、周總理已掌握李震被害材料,李部長被害可能是於、劉支持的。
  在這次會上,周總理指定我臨時負責核心小組工作。我毫無思想準備,當即就說:“我各方面比李震差遠了,負責不了”。周總理批評我沒有信心,並說:“有事可以請示國務院嘛!”。江青說:“你不要把部隊當成娘家,地方當成婆家,娘家、婆家都是共產黨”。在這個嚴重時刻,當着眾多的政治局委員的面,我不能再說什麼了。周總理指示我第二天就召開千人大會,充分發動群眾揭發、提供線索,配合破案組,限一周破案。還指示吳忠、楊德中、郭玉峰、田維新參加大會,去撐腰。周總理還要吳忠加強公安部大院的警衛,要封閉公安部大院的兩個旁門,有個政治局委員(記不清是哪位)提出不要搞得太緊張,周總理就沒有堅持。
  回到公安部已是27日凌晨4點多鐘,我即找人起草動員提綱。提綱經華國鋒審定,下午3點召開了動員大會,我作了動員講話,第一句話就是“李部長被害了”。我傳達了中央指示,說明李震在政治上中央是信任的,工作上中央是支持的,作風正派,家庭美滿,沒有自殺因素,絕大可能是被害。事情發生在黨的十大以後,四屆人大之前,很不正常。動員大家以黨性原則揭發可疑點,追查到底。還傳達了中央指示我們關起門來整頓,停止對外工作聯繫。我在大組和治安組會上表示了我“不破此案,死不瞑目”的決心。動員會後,以自報公查的方式查了每個人21日晚的行動,牽扯了很多人。
  揭發的線索,涉及公安部內部的由公安部查,涉及部外的由北京市公安局查。
  27日晚,破案組來電話要我去北京衛戍區。在衛戍區辦公室,吳德交給我一份審查對象的名單,有十多人,要我們隔離審查。我看後提出人數是否多了,吳德說請示周總理後再說。接着他出去了,過了一會他回來後把名單交給我,名單沒有變化,但審查方式改為隔離審查、在職審查、傳訊三種。破案組決定對莫國基(劉復之秘書)、徐仲久(部長辦公室公務員)、戴文殿(於桑秘書)、劉均(原一局處長,同李震一起搞專案)等人組織群眾專案組進行審查,專案組的人選是由核心小組討論決定的。
  28日,華國鋒打電話找來了天津的解學恭,當時在場的有吳忠、劉傳新和我。布置了對劉復之、王萬沐(日本華僑,劉復之的遠親,正在國內。在公安部的檔案中被列為特嫌)和劉在天津的兩門親戚進行審查。對他們的審查,在天津的由天津市公安局負責,在北京的由北京市公安局負責。我後來得知對劉、王的審查是周總理向毛主席匯報李震案情時經毛主席同意的。
  10月底,破案組要我到衛戍區,在那裡劉冰清(國務院辦公廳副主任)向我傳達了周總理親筆寫的對鄭愛萍的十幾個疑點內容的字條,並指示我們組織七、八十人查批鄭愛萍。回公安部後,我向核心小組作了傳達。討論決定由蘇玉涵(專案三辦辦公室主任)、姚倫(原預審局副局長,後抓專案工作)、侯西斌(原邊防局長)負責查批鄭愛萍的工作,破案組的劉傳新、李久合(原交通保衛幹部,幹校回來後到北京市公安局工作)向他們傳達了周總理提出的疑點。過了幾天,劉冰清又帶來了周總理的指示,要我親自主持對鄭愛萍的查批會。我主持過幾次,記得會上鄭愛萍提出了李震自殺的十一條理由,具體內容現已記不清了。(余註:此處關於劉冰清的記憶應有誤,1970年6月後設立國務院辦公室,撤銷國務院秘書廳,辦公室未設行政負責人職務,由中共核心小組負責。蘇玉涵,應為蘇宇涵,文革前為公安部十三局(預審局)局長。)
  11月上旬,吳忠向我傳達了周總理的指示:“破案組要發動群眾,至少要動員千人以上來揭發,要放幾把火。要集中批鄭愛萍、莫國基、戴文殿、徐仲久,對於桑、劉復之也要揭發。公安部要關起門來整頓。公安部兩條道路、兩條路線的鬥爭已發展到對抗,殺人奪權的地步”。周總理還說:“我就怕偵察工作上賠了夫人又折兵,我們沒有經驗,帝修反是有基礎的,鬥不過人家”。吳忠說對周總理的指示如何貫徹要聽華國鋒的安排。
  我意識到黨中央對李震的死是從國際這個大背景來考慮的,所以要我們想得深一點,遠一點。把李震的死和國際反動勢力連在一起,感到觸目驚心,工作上壓力很大。但有周總理坐鎮指揮,又有華國鋒的直接領導,我全力配合破案組工作,有事可直接匯報,心中有了底。
  11月14日華國鋒對我說:“中央為了加強公安部的領導,已決定調楊貴、祝家耀、徐海濤(楊是中央候補委員,原林縣負責人,時任河南省革委會生產指揮部負責人;祝是中央委員,上海造反派頭頭,時任上海市事務管理局局長;徐是部隊幹部,時任總政保衛部長。他們作為接班人到中央讀書班學習)到公安部,參加核心小組,部里也可以選人參加核心小組,不成熟的話,可以臨時參加或列席會議。”還說:“總理指示重點審查對象是鄭愛萍,至少動員千人以上大會揭發批判,除查破對他們的疑點外,要批駁他提出的李震自殺的理由和他的目的”。“從現場看是自殺的樣子,但分析沒有自殺的因素,我們必須從階級鬥爭高度來分析。吳忠去天津發現劉復之與王萬沐的關係,問題就更複雜了。”還指示說:“群眾揭發的線索己不少了,下步要查與於、劉搞陰謀詭計有牽連的人和事,一起揭、一起批,實際上要與兩條路線鬥爭掛起來,這樣對破案有利。但要注意團結大多數,掌握好政策。”後來在揭批過程中,出現了“上幫下促”的現象,這樣把思想認識與破案線索混淆,擴大了批判面,不利於團結大多數,經糾正制止了。(余註:上述原書對楊、祝、徐三人的注不大準確。楊貴時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林縣縣委書記。1973年11月至1979年7月任中共公安部核心組成員,河南省委常委,11979年7月後任五機部渤海農場副場長,國務院三西地區農業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等職;祝家耀,原上海5703廠工人,文革中參加上海“工總司”,後任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人,1973年11月至1977年6月為公安部核心小組成員,1977年6月至1984年6月隔離審查,1994年赴美國定居;徐海濤,原上海警備區警備師政委,時任總政保衛部副部長。)
  11月17日,楊貴、祝家耀、徐海濤到公安部參加核心小組工作。中央決定楊、祝、徐參加破案組,同時增加了羅青長(中央調查部長)、劉湘屏(衛生部長),決定我也參加破案組的工作,由祝家耀分管政治部,負責內部發動群眾。不久,徐海濤被調走。
  張其瑞回來把破案組在檢查劉復之的文件時,查到的一份公安部局、處領導班子配備名單交到核心小組。這份名單上有李陽及其他七、八名曾含冤人獄的局級幹部。經核心小組大家討論認定,李陽是1972年獲釋恢復工作後不久因病去世的,他去世前,名單上的幾名局級幹部尚未出獄。推論這不是核心小組商定的公安部局級領導班子配備名單,而是劉復之自己確定的名單。隨即向華國鋒和破案組匯報,華國鋒要我們寫成簡報報中央。核心小組在簡報中,上綱到“翻案”,“復辟奪權”。(余註:李陽,似應為李祥,文革前為公安部七局局長。)
  關於“算舊賬”的情況,雖然已口頭向周總理匯報過了,但紀登奎要我們寫個書面報告。因為文革中核心小組會一直沒有正式記錄,就在核心小組會上根據每個人的記錄和回憶相互補充寫了個書面報告報中央,由於工作上的疏忽,報告上沒有說明這是根據核心小組成員個人記錄和共同的回憶匯集的。
  12月的一天,核心小組全體成員參加了破案組會議,聽取了祝家耀發動群眾的綜合匯報。會上華國鋒說:“沒有調查研究說李震是自殺是錯誤的;不調查研究說是他殺也是不對的,結論應該在調查研究之後”。這是我第一次聽到中央領導人說李震之死有自殺、他殺兩種可能。華國鋒還傳達了毛主席在聽取周總理的匯報之後說:“為什麼要殺人呢?要調查研究”。毛主席舉了明代發生的三大疑案。華國鋒在會上囑咐我們,這些指示由核心小組掌握,暫不向下傳達,以免鬆勁,工作仍照常進行。
  由於我缺乏歷史方面的知識,當時回來後翻了歷史書籍,才知道毛主席舉的是三起明朝宮廷內發生而沒有查清的案子(具體的內容記不起了)。(余註:明朝三大疑案,指發生在明末萬曆四十三年的梃擊案,泰昌元年的紅丸案和移宮案。三大案均與明光宗朱常洛有關,反映了明末宦官專權,黨爭不斷,在皇位繼承問題上充斥着激烈的明爭暗鬥。三大案均未能深究,尤其前兩案更不了了之。)
  1974年1月初,破案組確認李震是自殺。核心小組研究決定分兩步向下傳達。先講存在他殺和自殺兩種可能,然後再講是自殺。經華國鋒批准後,召開了大組長和處以上幹部會議,由楊貴按兩種可能作了傳達,並代表核心小組承擔了前段審查工作中的責任。
  1月中旬的一天,華國鋒召集核心小組成員到北京衛戍區開會。華國鋒說:經調查,李震的死與於桑無關,解除對於桑的審查,劉復之不能放,繼續審查。問我有什麼意見,我說:“中央站得高,看得全面,我沒意見,堅決執行。但要給點時間做思想工作”。華說給一周時間。同時華國鋒指示我和吳忠一起去接予桑出來。還指示除劉復之外,其他人都宣布解除審查。為了給公安部做善後工作的時間,會上決定於桑出來後先在中組部招待所住幾天再回家。
  會後華國鋒要我隨他一同去人大會堂向周總理匯報。在車上華國鋒對我講:在階級鬥爭複雜的情況下,當時從被害的角度審查是必要的。向周總理匯報時他也是這樣講的。周總理指示,於桑回部後,你們要抓緊時間對他的錯誤進行批判,這個人什麼都不在乎,批判他,一是挽救本人,二是教育大家,提高思想。華國鋒寫的解除於桑保護審查的報告,主要內容是:於桑與李震的死無關,但於桑在公安部的錯誤是嚴重的,回公安部後要接受群眾的批判,自己要作認真的檢查。第二天,我同吳忠拿着周總理批準的報告給於桑看了,把於桑接到中組部招待所。後來於桑回部作了檢查,經大小會數次批判後恢復工作。根據周總理的指示,仍為核心小組成員。(余註:於桑1974年2月解除關押。1976年10月至1977年8月參加“王張江姚”專案組工作,1977年8月至1982年6月任公安部副部長,部黨組副書記。)
  到了1974年底,在一次破案組會上,吳忠提出應解除對劉復之的審查,隔離久了對他的身體不利。華國鋒表示同意,並具體指示:解除劉復之保護審查後安排回家,不恢復工作。大約在1975年5月,劉復之要我替他轉給周總理一封信,信中說他在衛戍區保護審查期間,曾威帶人到他住處安裝竊聽器。周總理批示要吳忠查。經吳忠查沒有此事。華國鋒讓楊貴、於桑找劉復之談談。在一次華國鋒參加的核心小組會上,楊貴、於桑匯報了同劉復之談話的情況,會中有人說這不是對曾威個人,是對破案組的。華國鋒說:“不是對破案組,實際上是對我的”。(余註:劉復之1977年12月至1980年11月任文化部副部長,1980年1月起歷任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司法部部長,公安部部長,武警第一政委,中央政法委副書記,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自此,李震之死的案子基本結束。
  從個人角度講,對於李震的死,我是很惋惜的。在他領導下多年,得到過很多幫助,我們的關係也很融洽。李震在他的位置上負責的事情多,了解的事情深,自身的工作壓力和思想矛盾又極少透露,我對他的內心了解甚少。他死前,我看到他按中央要求處理幹部中對文化大革命的分歧意見及爭執進行不下去的困難處境,是很同情的。他死後我從感情出發最初無法接受“自殺”一說。認為他不會自殺,也不應該自殺。
  李震之死引起中央的很大震動,在中央領導下,採取了一系列緊急處理措施。中央領導人在案發後的一段時期將此案與國際國內階級鬥爭聯繫在一起,強烈傾向於認定“他殺”,這確是事實。
  我當時對中央領導人的這種判斷,在思想上是一致的。周總理在關鍵時刻點了我的將,要我負責核心小組工作,我提出過勝任不了,但中央決定了,我只有全力以赴的投人工作。
  兩個多月的清查,使許多幹部被牽連,被批判,被隔離,受到了傷害,對此我感到十分歉疚。當確定李震是自殺後,我實事求是的在思想認識和工作中及時做了調整,堅決貫徹了中央領導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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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newjoy 留言時間:2013-04-04 12:36:13
周恩來其人陰險從此案中可見一斑。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於劉無非是要為文革中無辜被斗者翻案,周嚴厲打擊,恐怕不僅僅是出於毛的壓力,而是自己心裡也有鬼(可參見近期萬維網登出的文革初期北京公安局在周操作下徹底換血,中層幹部一網打盡的回憶文章)。當然了,他和毛相繼死後,鄧一上台,翻案風的支持者就掌控了大局,跟着周整他們的施存義等人就該倒霉了。說到底都是周跟着毛派玩弄權術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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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賽昆 留言時間:2013-04-03 19:29:20
李震是被電話叫出去的,顯然是他殺,否則就是有人配合的自殺了。還是老毛聰明,用了典故,破不了案,只好當自殺。文革時,幾百老公安慘遭迫害,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九一三林大帥升天以後,那些人陸續“落實政策”,不殺李震殺誰?雲南王譚甫仁也是被受迫害者擊斃,如果王自政老哥完事後回家睡覺,那譚甫仁的結論也就只能是“殺妻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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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莊戶 留言時間:2013-04-03 15:02:16
  “將近上午11點鐘的時候,有人慌張地跑來報告,說有兩個工人查找到地下熱力管道二三十米的深處,大約在李震房前東北側那個小亭子的地下方向,發現李震吊死在管道上。大家非常震驚,我也愕然。於桑又向總理辦公室作了電話報告。於桑接到周總理的電話指示:不要動現場,保護起來,不要光由公安部的勘查現場的人員下去,要立即請北京、天津的專家一塊來勘查。並且要衛戍區立即派一個加強連,加強警戒,把所有地下管道口都布哨封閉。
  總理的指示,非常精確。這樣使李震自殺的現場保護得完好無損,...”

還沒調查怎麼知道是“自殺現場”?起碼從講故事角度,把包袱提前抖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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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克佟 留言時間:2013-04-02 22:57:16
該黨的內鬥本質,剷除一切思想異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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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acuum 留言時間:2013-04-02 21:15:00
絞肉機的主操盤手是周恩來。當然,按照中共的講法,他是"違心的"。能"違心的"害了那麼多人,史上獨一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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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萬塔 留言時間:2013-04-02 16:56:07
高博有隱藏博客的能力? 我下午剛在史語那裡說你的博客都消失了,你就又顯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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