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读到周濂副教授对丛日云教授简明作覆。全文如下: 感谢丛日云教授的回应。正值学期中,又是毕业季,教学任务繁忙,恐无完整时间详细回复。就在朋友圈做个简单回应吧。 择其要点,丛教授主要谈了两方面的问题: 其一,艾哈迈德被斯坦福录取是否是因为他写了一百遍BLM? 其二,艾哈迈德与白卷大王张铁生是否具有可比性? 对于第一个问题,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丛教授应该给出强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因为他的所有立论基础都是基于这个前提的。但是有意思的是,丛教授在回应文章中也承认无法断定“写一百遍BLM”与“被斯坦福大学录取”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既然如此,丛教授的所有推论就都是建立在不够坚实的、想当然的前提之上。 此外,还需强调的一个事实是,在我读到的网络版本中,丛教授指出“他(指艾哈迈德)提交的作文是将‘黑命贵’(Black Lives Matter,或译为“黑人的命也是命”写了一百遍)”,丛教授在正式发表的版本中修改了此前的说法:“他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一个栏目是一篇作文:‘你认为什么才重要?为什么?’” 这一修订充分说明,丛教授意识到了之前的表述是与事实不符的,而且极具误导性,它会让不明真相的读者误以为艾哈迈德除了写一百遍BLM,什么都没有做。然而事实是,艾哈迈德按照规定提交了所有的申请材料,他在高中期间的各项表现都很优异,只是针对申请表中的最后一个问题写了一百遍BLM。 其次丛教授辩称说,申请表最后一个问题的回答也是“作文”,然而,众所周知,所谓作文主要指的是申请材料中writing sample或者proposal。如果艾哈迈德在writing sample或proposal中写了一百遍BLM,称他为“白卷大王”就一点都不冤枉。可惜这依旧不是事实。 针对第二个问题,丛教授辩称说,年龄大些的中国人都会从艾哈迈德联想到白卷大王张铁生,并且说“联想而已,不必较真”。“不管艾哈迈德与张铁生有多少不同,都无法不让我们由此联想到彼。” 以上遁词足以说明丛教授已然承认自己的观点缺乏足够的论证。 艾哈迈德与张铁生存在着诸多不可比性:政治制度不同,文化环境各异,高校录取程序和评价标准以及个体的具体表现均有重大的差异。在存在如此之多差异的前提下,进行牵强附会的类比,除了制造耸人听闻的传播效果,并不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美国的现实政治与逻辑。 如果这是贩夫走卒在茶余饭后的闲谈,当然不必较真,但如果这是一位政治学教授就重大的政治现象做出的学理分析,那么我们有理由要求他超越自由联想,在尊重事实与逻辑的前提下给出切实有效的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