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老高的博客  
你未必能看到很喜歡的觀點,但一定會進入挑戰性的視野。  
https://blog.creaders.net/u/3843/ > 複製 > 收藏本頁
網絡日誌正文
土改:以革命的名義實施的超大規模暴行 2021-07-28 11:30:02

  革命年代,哪些人該死,該由誰來判定哪些人該死,死人是不是太多,這都不是問題:革命就要有犧牲嘛,革命能成功,付出任何代價都值得。人性的惡很容易被以革命的名義鼓動起來,一旦仇恨被製造出來,註定會嚴重失控,釀成人類或民族慘劇


  老高按:今天繼續轉載楊奎松教授《中共土改史研究中的若干問題》長文的下半部分。再次說明:文中的小標題,是我加的。
  細讀此文,我感到,楊教授能夠於2011年在北師大做這麼一次演講,2012年初能在中國出版這麼一本文集並收入此文,實在僥倖!窗口期一縱即逝,再晚幾個月,習近平接掌大權之後,全面收緊對言論、輿論和思想的鉗制,中國大陸的讀者也就無緣聽到這樣振聾發聵的真知灼見了!
  是的,時過七年,2019年在紐約舉行了關於土改的國際研討會,專家學者繼續奉獻了很多關於土改的研究成果,但是畢竟研討會是在海外舉行、論文集是在海外出版,國內能讀到的人數量很少啊!所以也可以認為:引導民眾來思考中共建政後的第一場政治運動,已經戛然而止。
  楊奎松在演講的最後,向學生聽眾提出了三道思考題,實在也值得我們中一些活了大半輩子,還認為“土改的正義性和必要性無可置疑”的人好好想想。這三道題,簡而言之是這樣:
  既然土改的目的是要給農民以土地,讓他們成為土地的主人,為什麼後來那麼快地把土地收回,讓農民重新回到無地狀態?
  怎樣保護農村當中那些有較強經營能力的人?把占農村人口8%至10%的人口犧牲掉,當成我們社會的低種姓人群,讓他們子子孫孫都沒機會上中學、讀大學、進城,這有利於社會的長治久安和生產力發展嗎?
  “鬥爭土改”是否刺激了人性惡,是否破壞了農村道德人倫傳統和正常的人際關係準則、損害了我們民族最看重的家庭親情關係?


  中共土改史研究中的若干問題(下)

  楊奎松,傳知行,本文收入楊著《談往閱今》,九州出版社2012年3月


  (續前)為什麼毛澤東要讓農民“與地主撕破臉”

  其實,國民黨能夠在台灣土改成功的這三個條件,也折射出共產黨在大陸進行土改之所以很難按照孫中山的辦法實行的一個原因。這就是,要在幾億農村人口中推行贖買的辦法,政府的財力顯然嚴重不足。在1946年中共中央“五四”指示發出後,毛澤東和陝甘寧邊區政府也一度考慮過用和平贖買的辦法來搞土改,並且還一度進行過試驗,當時最擔心的一個問題,就是政府的財力問題。
  當然,有這樣的財力,共產黨就會搞和平土改嗎?1946年底1947年初中共在陝甘寧的這一實驗,至少在當時的中共中央看來,是成功的,財政問題至少在陝甘寧邊區不是完全不可克服的。但最終它還是沒有這樣做,為什麼?一方面固然是胡宗南的突然進攻並占領了延安,使共產黨失去了陝甘寧所致;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共產黨人講的是階級鬥爭,土改原本就是他們計劃在農村進行的階級鬥爭的最主要的一項內容。和平贖買說起來不是不能實行,問題是僅僅把土地由政府用公債的方式買下來,分給貧苦農民,農村中傳統的階級關係,或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顯然不會受到根本性的顛覆和改造,地主士紳在鄉村中難免還會依仗其財產以外的各種優勢,占據支配的地位。結果表面上給無地少地農民分配了土地,絕大多數農民在傳統關係束縛下還是抬不起頭來,共產黨最終搞不好還是會像國民黨那樣,必須要依靠地主士紳階層來實現自己對農村的統治。這無論如何是共產黨不願看到的結果。
  因此,即使是在批准進行贖買的情況下,毛澤東還是明確講,要讓農民“與地主撕破臉”才行。
  1947年初陝甘寧邊區被占領後,處在戰爭形勢下的中共中央自然不會再搞贖買土地了。不搞贖買,自然也就用不着太多地考慮與開明士紳的關係了。為了要把貧苦的農民發動起來,根本顛覆農村中傳統的統治關係,各地黨政軍自然全力按照毛澤東所講的那樣,鼓動農民“與地主撕破臉”。怎麼“撕破臉”?就是要用各種方法讓貧苦農民仇恨地主、富農和農村中的富裕階層,包括奪他們的土地,分他們的財產,把他們打倒在地並踏上億萬隻腳,這樣才能把整個農村基層政權牢牢地掌握到自己信得過的擁護共產黨的貧苦農民的手裡來。

  讓痞子流氓做先鋒是蘇聯顧問鮑羅廷提出的策略

  但是,多數農民長期生活在一個以鄰里、氏族世代共處的穩定環境之中,他們會那麼容易與鄉里鄉親和同宗同族的地主、富農撕破臉嗎?這個讓我想起1926、1927年中共剛開始跟着國民黨北伐,進入到兩湖(湖南、湖北)地區的時候搞的農民運動。當時蘇聯顧問鮑羅廷提出來的那個策略,即你要殺死那些壓迫農民的反革命階級,必須要要讓農民自己起來才行。但農民受壓迫過久,穩健分子不容易起來,因此一定要讓痞子、流氓做先鋒,真正的農民才起得來。他講得很清楚,因為這些人他在村里原本就是破落戶,被人看不起,早就不在乎什麼臉面問題、鄰里親族關係,他們最容易起來革命。你把他們動員起來了,他們革命在前,老實的貧苦農民也就被帶動起來了。實際上,當時兩湖地方的農民運動,也正是用這種方法發動起來的,因此也就被一些反對者斥責為“痞子運動”。1927年2月,毛澤東發表的那篇很著名的《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就是響應鮑羅廷的主張,中心論點也是在論證這一策略的。他直言不諱地提出:在農村,就是要讓那些踏爛皮鞋的、挾破傘的、打閒的、穿破褂子的,賭錢打牌四業不居的出來做“革命先鋒”。有人批評這是“痞子運動”,認為“糟得很”,他則歡呼“好得很”。說這些人的行為確實可能很過分,問題是革命就必須要過分,不過分就不能革命,正所謂“矯枉必須過正,不過正不能矯枉”。
  1926-1927年的大革命雖然失敗了,這期間發生的農民運動,及其動員方法,卻成了中共一項非常重要的經驗,一直被應用到以後歷次土改運動中去了。這件事其實也從一個側面說明,在傳統農村社會中,要想動員農民起來革鄉親鄰里乃至同宗同族的命,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土改暴力化,很大程度上是與這種複雜情況密切相關的。你要革命,就要撕破臉。不撕破臉,革命就達不到目的。要撕破臉就必須要過分,一過分,不論輕重,雙方的關係就破裂了,甚至可能變得你死我活了,過分升級成為暴力,是一種必然。也就是說,只要用撕破臉的方法,造成仇恨,仇恨升級為暴力,這根本就不是誰想誰不想的問題,是一種必然的趨勢。

  劉少奇:地主殺我一個,我就殺他二十個

  我們在很多土改材料中都能看到,不少老實農民反覆被動員,也不願站出來與同村的富裕農民撕破臉。工作隊員用階級剝削的道理啟發他們時,他們要麼自認命不好,沒福份,要麼認為人家的財產是人家爹媽留下來的,總之就是不認為那些富裕農民家裡的土地財產應該有自己的一份。即使你說得再有道理,也很難讓老實本分的農民不顧親鄰關係,畢竟大家同宗同族,抬頭不見低頭見。在相當多數村子的土改鬥爭中,都發生過有些農民白天不得不參加鬥爭會,去分地主、富農的財產,半夜裡又偷偷把分得的東西送還給原主的情況,他們內心裡總覺得拿人家的東西不踏實。
  這種宣傳動員工作通常只有在工作隊動了真格的,殺了一些地主、富農,拿了他們的財產再也不用擔心日後不好相見的尷尬之後,才變得容易起來了。財產問題直接刺激了許多農民群眾的鬥爭熱情,很多人大都馬上變了一幅面孔,轉而會因為怕少分了東西,開始爭先恐後地到處去參加鬥地主、分浮財。因為據說有富裕戶把金銀埋到家裡地下,農民們還會扛着钁頭,成群地涌到富裕農民家裡挖地三尺,試圖從人家地底下找錢財。許多地方一度都出現了成千上萬的農民涌到城裡去,到處找那些住在城裡的地主,要瓜分他們在城裡的財產的情況。韓丁在《翻身》等書中還描寫過,農民們為了發財,完全忘了自己過去信奉的神靈,拆廟宇、分廟產,包括把村裡的墳地都掘開,不惜把死人屍骨拖出來,從棺材裡找金銀細軟,直到把棺木劈開扛回家的種種奇特景象。
  關於土改暴力化的問題,有些學者認為是中共當年的既定政策。他們甚至認為,像1947年在各個根據地廣泛推行的暴力土改,從一開始就是中共中央為了動員民眾,解決戰爭所需的人力、物力,尤其是財政問題,有計劃地推行的。我為此查證了大量的中央文件和當事人的各種回憶,包括中央內部的許多會議記錄。我可以說,我從來沒有見到中共領導人主張土改要採取暴力手段的談話,毛澤東至多講過要讓農民與地主撕破臉,和土改幹部不要給群眾潑冷水,比如農民鬥爭地主時氣憤中打幾下地主,幹部不要去禁止之類的話,但他同時也多次講過,反對肉刑、不主張多殺人的話。在這方面,倒是1947年直接負責指導土改運動的劉少奇曾經講過比較激烈的話,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如他公開贊同將地主掃地出門,宣布說地主殺我一個,我就殺他二十個等。但是,劉其實也在講反對亂打亂殺的話。同時,如果我們了解1947年的戰爭形勢,知道根據地土改一度嚴重損害了幹群關係,砸爛了中共建立已久的農村基層政權和組織,許多黨員幹部受到精神上,甚至是人身上的嚴重傷害,大批農民因恐慌而逃亡國統區的情況,我們在邏輯上也無法相信,這場震驚一時的暴力土改風潮,會是中共中央自己的預謀。

  “還鄉團”是被土改暴力逼出來的

  要知道,1947年中共在北方只有陝甘寧、晉綏、晉察冀、晉冀魯豫、山東和北滿幾塊根據地,人口總數不過1億多,僅僅幾個月時間,就殺了25萬人,平均起來每四五十人就差不多有一人被殺。如果大家讀過一些山東根據地的書,應該會了解在1947年山東土改運動期間曾經出現過一個非常有名的反動組織,叫“還鄉團”。為什麼叫“還鄉團”?就是因為1947年那幾個月時間裡山東根據地里土改暴力過頭,盲目打殺地主、富農,導致大批和所謂與地主、富農有聯繫的中農、甚至是貧雇民也受到牽連,以至造成一種極度恐怖的情緒,大批農民被迫逃亡,總共有超過10萬人從根據地逃到了國統區。那個時候正在國共戰爭期間,山東根據地還處在國民黨軍的包圍中,形勢一直很危險,它無論如何不該在這個時候這樣搞,但它完全沒有顧及到這一嚴峻的戰爭環境。以至大批逃到國統區的農民反而被國民黨組織起來,交給地主帶領,組成武裝,跟着國民黨軍隊又殺回各自家鄉來了。這就是所謂“還鄉團”的由來。本來中共發動土改,已殺了大批地、富和部分農民,“還鄉團”回來,又殺一大批土改積極分子。1948年解放軍又打回來,又大殺了一批“還鄉團”。就這麼來來回回殺了幾個回合,僅到1948年底,山東根據地就殺了10萬人。你能相信這是中共中央計劃和預謀的嗎?在那樣一個時刻,採取這樣一種土改方式,能夠給中共帶來穩定的後方、可靠的民眾支持和可觀的財政、糧食進賬嗎?
  毛澤東是反對肉刑的,但是,他同時更反對幹部對群眾的鬥爭情緒潑冷水,也就是說,他相信群眾鬥爭肯定是會有過分的現象的,主張對這一現象應該允許。允許的尺度如何呢?這恰恰是最大的問題。毛講的是,農民憤怒時“打幾下”,不要去禁止。但“打幾下”可以允許,多打幾下呢?這個標準顯然是下面的基層幹部根本就無法掌握的。你說要允許農民打幾下,不允許就是右傾,就是感情問題、立場問題,那好,幹部們就只好放任不管,甚至還會害怕群眾情緒起不來,主動帶領群眾去打幾下。你又沒有法律的規定和標準,又沒有相應的司法程序,全看群眾對鬥爭對象的仇恨程度,而仇恨這種東西又全無限度,因此,一旦現場的言辭和舉證夠猛,再加上宣傳和口號刺激,群眾的仇恨情緒很容易就會被點燃,進而一升溫到要“打”的時候,就絕不是“幾下”停止得下來的了,通常情況下,群眾想要將鬥爭對象千刀萬剮是很自然的。

  群眾暴力恐怖會達到怎樣的程度?

  關於群眾暴力和群眾恐怖究竟會達到一種怎樣的程度,我這裡只舉一個例子就夠了。過去做過人民大學黨委常委的李新,1946年夏天土改開始後不久,到河北永年縣任縣委書記。他上任第一天就碰上了縣裡動員反奸清算,首先拿漢奸宋品任開斗。這個宋品任當過日本人的憲兵隊長,作惡多端,拖上台時被五花大綁着,一個女兒和媳婦都被宋強姦並殘酷殺害了的老太太,上台哭訴的同時,掏出小刀當場就把宋的耳朵割了下來,群眾受此刺激,頓時群情激昂,再也控制不住了。李新眼看鬥爭會要失控,於是馬上去打電話請示上級,要求將宋槍斃。等他們回到會場附近想去看看宋被槍斃的現場時,發現被拖到窪地的宋已經被群眾剮了,肉都被群眾當場割走了,現場只剩下幾根白骨和大灘的血跡。
  在這裡也可以簡單提一下,類似的情況在以後一些地方土改和幾乎同時發生的鎮反運動中,在各地也都不同程度地出現過。有些還受到了當地幹部的鼓勵。比如,我看到廣東個別縣當時的報告,講到的情況,就和李新講到的情況一模一樣,甚至還要厲害。因為有地方幹部鼓勵群眾把被殺者的肉割回家去,因此也真的造成斗死或殺死人之後,現場民眾把死人的肉一條條割下來,或把心肝挖出來,拿回家去的情況發生。
  李新談到的這段時間,還是土改剛開始,最為溫和的時候,多數地方只是開始進行反奸清算,地主、富農還沒有受到直接的衝擊,分財產的問題也還沒有提出來。但即便如此,我們已經可以清楚地看到,這種鬥爭方式中群眾情緒很容易失控,而基層幹部對此其實無力應付,有時還會為了掙表現而推波助瀾。到1947年4月土改轉入暴力化之後,各地之所以會創造出那樣多肉刑和殺人的方式,部分基層黨員幹部也因此被打傷打殘,甚至罹難,整個土改幾乎完全失控,原因可想而知。
  中共中央對這種失控是負有責任的,這主要有三:一個是明確主張要與地主撕破臉,並且反對給群眾潑冷水,但卻沒有定下任何規矩和限度;二是懷疑1946年的土改不徹底,以至懷疑到自己的幹部隊伍不純,盲目地組織所謂貧農團來取代基層黨政組織,用整黨整干的方法,聽任農民亂鬥亂打基層的黨員幹部,致使群眾更加無法無天;三是如此大規模的土改運動,鬥爭地富,沒收財產,甚至將地富大量掃地出門,竟然沒有制定和下發過任何劃分地主、富農的政策標準,以至於貧苦農民求財心切,見富即打,一些根據地的村子中25%,甚至35%以上的村民都被劃成了地主、富農。換句話來說,不少村子中竟有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農民受到了嚴重的傷害,財產被瓜分,本人被打或被殺,家屬被驅逐出家門,四處流浪和乞討。山東根據地何以會有10萬農民逃亡,原因不外如此。

  不制訂標準和政策規範,必然導致亂鬥濫殺

  中共中央對此負有責任,但這一切又不是中共中央所希望的,這看起來很矛盾,卻又是一個悲慘的事實。
  為什麼說中共中央其實無意如此?第一,如上所說,土改的這段時間戰爭形勢對中共並不有利,它急需農民的支持和後方的穩固,這時的暴力土改卻恰恰破壞了這一切,山東根據地就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第二,就指導關係來看,這段時間負責指導土改的是中央工委的劉少奇等,在陝北山溝里忙於指揮作戰的中共中央並不十分了解情況。到1947年底,戰爭形勢改變,先是任弼時,後是毛澤東,很快就發現了這一情況,馬上就出面制止和糾正了。從1948年1月開始,整個土改開始按照毛澤東和任弼時的意見進行全面的調整,毛澤東並且幾度嚴厲批評過搞土改不發布劃階級的政策標準,以至造成中農被嚴重傷害這一錯誤。光我看到毛澤東在1947年,1948年、1949年、1950年多次會議上,就都就此事進行過批評,幾乎逢會就講。至於他為糾正此事發的電報指示就更多了。毛明確講過他反對過多殺人的觀點,一是講殺人太多是破壞我們自己的政策,會造成恐怖,結果是傷害自己;二是講中國按人口比例,農村里至少有3600萬地主及其家屬,這是很大一批勞動力,殺多了沒有好處。為此,他甚至明確指示在新區不要再搞土改,只搞減租減息。這說明,毛這時很怕土改太過激烈,新區的農民接受不了,會在新區造成新的混亂。
  劉少奇在指導1947年土改的時候,一個最大的過失,就是沒有做出政策規定,沒有說怎麼樣算是剝削,怎麼樣的剝削夠得上地主,或是富農。因為沒有標準,結果全靠村子裡的貧僱農自己來定,這自然就弄出了很多問題。工作隊也好,貧農團也好,看誰不順眼就可能把誰定成地富。比如誰家裡稍微富裕一點,誰祖上曾經是富裕戶,誰政治上表現不好,或有過什麼反動經歷等等,包括當時流行的靠“查三代”定成份,甚至會去查各家的墳頭,看誰祖上的墳較好,就定誰為地主,雖荒謬至極,卻是你上面沒有政策規定,任由農民創造出來的。任由下面這樣去搞,弄出一個村子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都是地主、富農這樣離譜的事情,毫不足怪。
  上面說過,毛澤東對這種作法非常惱火,批評得很尖銳。這是因為毛是多次做過農村調查的,他在江西農村調查的結果,還專門印了書。他很清楚,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從實際上,任何農村都不可能有那麼大比例的地主、富農。而且,如果真要把百分之二十幾、三十幾的農民全打成地主、富農,你這個村子還穩定得了?恐怕村子裡的中農全部都傷害了。所以他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錯誤,是一點共產主義道理也不講的錯誤。

  毛澤東的習慣是算大賬,定百分比

  但是,毛澤東也沒有去想過如何實事求是地去做具體的農村調查,因地制宜地制定地富標準。他的習慣是算大賬,定個比例來解決問題。這個比例是什麼呢?按照他的經驗和江西幾個鄉的調查,當地的地富最多也就占6%左右,少的是不過4%多,平均起來大概在5%、6%上下,大概是這樣的情況。那麼他就估計,如果說北方或者其他地方的地主多一點,在全國範圍算成8%也就夠了。因此他認為,8%應該是一個標準,再多也不能多過10%,打出20%、30%,就是極大的錯誤。
  按照毛的這個標準,1948年1月中共中央不僅下發了劃分階級政策的規定,而且下達了相關的指示,明確指示各地劃地主、富農,比例上要控制在8%左右,各地後來基本上都是按這個尺度去掌握的。但這種按照人口比例劃定一個數字來掌握鬥爭對象數量的作法,其實還是很成問題的。前面我再三講了,根據大量的農村情況調查可以發現,中國各地農村的情況是非常不平衡的,即使按照中共1950年6月發布的土地改革法,有些地方也找不出地主來,並且因為中國近代以來科舉被廢除後,城市化發展很快,很多地主也不住在農村了,進城的地主許多也轉了行,或兼營了其他的行當,主營事業也不是出租土地了。同樣,很多村子裡面加上不在村地主,所占的比例往往也達不到那麼高,遠達不到8%。富農的標準問題就更複雜了,嚴格照標準,許多地方的富裕農民既沒有僱工剝削之類的問題,也沒有其他兼營的生意,根本定不下富農來。同時,因為土改的發生很多情況下並沒有條件進行深入的農村調查,特別是軍隊占領區,最初因為有徵糧的問題,來不及等土地改革法出台,就要定地富,以便於開展征糧。故那時候往往只是定一個土地占有數字,超過多少,就可以定為地主。如華北新區,當時曾規定占有土地50畝以上,就得定地主。到了四川,最初定過30畝以上可以定地主。但是,一方面,你打不出8%的地主、富農時,就只好把標準降低;另一方面,為了征糧,不定成份就沒有辦法迫使富裕農戶交糧食。因此,考察四川解放初期的情況時就會發現,三四十畝的地主標準,有的縣甚至會被降到十幾畝,個別地方就連九畝地的寡婦,也都被定為地主了。儘管1950年8月份土改法頒布後又專門出台了一些更細緻的規定,明確規定那些沒有勞動力的寡婦、鰥夫這些人,不要輕易打成地主,因為他沒有勞動力,只能出租土地謀生,應該算是小土地所有者,但很多地方因為成份已經划過了,斗也鬥了,分也分了,再改過來的可能性也沒有了;有些地方因為不劃他們達不到比例數字,地方因此也不敢照此嚴格掌握,錯劃的情況照樣發生。
  要知道,按照一個比例標準來掌握,打少了要被批評為右傾,甚至是立場問題;打太多了要被為左傾,註定也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下面的幹部沒有幾個敢實事求是的,只是到是中央局一級的幹部有的比較敢干或者說比較有頭腦,也比較有膽量擔當,才會出面向中央說理。比如西北局書記習仲勛,他就堅持陝西當地的情況要具體情況具體掌握,尤其是關中地區。大家如果看過秦暉的書,就會知道有一個很有名的說法,叫做“關中無地主”。那個地區因為種種原因,多數農村確實沒有地主。你找不到地主,還硬要照比例定地主,自然就要大量傷害普通農民,就會把整個村子裡的關係全搞亂了。所以習仲勛就專門就此向中央匯報,堅持他的意見,最後中央也就同意了。

  一刀切必定傷害很多不該傷害的農民

  我講這個比例數的問題,是想要說明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我們可以看出,在中共過去的土改運動當中,其實也包括歷次政治運動當中,始終都存在着一個標準界限不清的問題,多數時候是運動起來了,標準、政策沒有跟上,亂打亂鬥甚至是亂殺已經開始了幾個月,標準、政策才出來,傷害已經造成了。即使是標準出來了,政策掌握上也仍舊缺乏可操作性和法定的嚴肅性。因為在標準之外,還有一個比例數在起作用,比例數的規定比標準規定更簡單明了,更具政治性,因此,基層掌握自然更會按比例數以確保完成任務和表現自己的政治立場堅定,標準的規定通常就變成了一個靈活性很大的政策參考了。在這種情況下,問題頻出幾乎不可避免。二是如前所說,偌大一個中國,幾億人口,各地千差萬別,中共政策制定或標準劃定卻始終堅持一刀切,很少考慮到地區差別,更不鼓勵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靈活按照不同地方制定不同標準。因為沒有做這樣實事求是的政策和標準規定,一刀切的結果必定要傷害很多不該傷害的農民。
  正是因為沒有意識到這方面的問題,只是着眼於眼下階級鬥爭的需要,因此,1947年暴力土改雖然對北方各地中共黨的許多領導人教訓很深,卻並沒有能夠避免中共重蹈歷史覆轍。對解放戰爭期間土改史的考察可以了解到,溫和土改的方針從1948年初一直持續到1949年新中國成立前後,中共中央華北局開始在新區搞土地改革時,仍舊反覆強調要牢記1947年土改亂打亂殺的教訓,堅持必須實行和平土改的方針。即使在1950年6月中共通過土地改革法,開始在全國範圍內發動的新區土改運動,最初也是力求穩妥與平和的。土改運動發動起來之後,一直到1950年11月份,也就是抗美援朝戰爭爆發之前這一段時間,甚至可以說直到12月,各個地區的土改運動基本上也都是注意掌握政策的,不主張亂打亂殺的。
  但是,這一方針到1950年底還是發生了一個非常大的反覆,走了回頭路。新的“鬥爭土改”的方針,是中共中央中南局鄧子恢等人推動起來的。鄧為此一度着重批評了華北局和華南分局搞“和平土改”,華南分局因為直接受中南局的領導,不得不接受批評,以致全面左傾,重搞土改了;但與中南局同級的華北局,始終沒有接受中南局的批評,堅持沒有重搞土改。當然,這方面的問題其實還是被一些人記了一筆賬,等到1960年代前後階級鬥爭的神經再度繃緊,在所謂民主補課、四清運動和文革期間,華北局、西北局當年土改鬥爭不激烈的地方,又都補了課,重劃階級,重斗地富,有的地方文革中甚至又亂殺了一批。
  記得前兩年,《炎黃春秋》發表了一篇前湖南土改工作隊隊員寫的回憶文章,他講到當年在湖南搞暴力土改,傷害了農民的情況,認為土改暴力化是一個錯誤。另一個做過河北土改工作隊隊員的老先生,馬上也寫了一篇文章,表示抗議,尖銳地批評那位湖南土改工作隊隊員,說他造謠,說自己參加的土改從頭到尾沒有搞過任何暴力。雖然也鬥爭地主,但是工作隊非常好地控制了整個場面,整個政策上也是這樣要求的。
  到底1950年6月開始的土改運動有沒有走向過分暴力的情況呢?如果注意到我剛才講的這個時間上的分水嶺,即1950年12月之前和1951年1月之後,你就會發現,這兩個土改工作隊隊員的回憶其實都沒有錯。湖南那位土改工作隊隊員在回憶的時候,講到了一個細節,即他們是在1950年夏秋下到湖南去搞土改的,當時給他們的政策要求是要避免暴力,不許亂打亂殺,要儘可能嚴格地掌握政策,按照政策去解決農村的土地關係問題。所以他們最初下去的時候非常注意政策,沒有亂打亂殺。沒想到的是,1950年12月中南局突然把他們召回武漢,重新進行政策教育和動員,要求他們回去原地去重新搞土改。本來他們基本上都已經搞完了,這一下又要重搞,原因就是上面批評他們搞了和平土改,說是沒有和地主撕破臉,沒有徹底滅掉地主階級在當地的威風,要求他們必須要通過尖銳鬥爭的方式,徹底的顛覆農村的階級關係,要讓農民仇恨地主。所以他們又回去搞了第二輪土改,自然也就採取了比較暴力的方式。而那位在河北搞土改的工作隊隊員,因為是在華北局的領導下,他搞土改的時間是在1949或1950年間,沒有趕上後來這一政策變化,因此,他當然沒有看到後來政策轉向的情況。他的回憶沒有錯,只是他不能因為沒有看到後來發生在南方的土改作法,就否認別人的經歷事實。

  當事人回憶親歷也有可能睜着眼睛說瞎話

  在這場爭論值得注意的是有個別當年的土改工作隊隊員,明明知道土改中發生了亂打亂殺的情況,如今卻宣稱自己當年所在的地區完全沒有打殺的情況。比如有一位叫喻權域的老同志,就回憶說,他所在的四川省榮昌縣土改時,地主“沒有人被打傷、打殘、打死”。甚至說自己家鄉的地主親戚,因為土改的過程很和平,還十分慶幸自己的土地被沒收了,覺得能夠勞動自養是一種幸福。我專門跑過四川省的一些檔案館,查過相關的檔案,也包括他所在的榮昌縣的一些土改檔案。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史研究》第一卷中列舉當年該縣官方報告的一些數字,足以說明他的回憶和說法完全不屬實。四川省當年從征糧反霸開始,許多地方暴力化的傾向就十分嚴重,因為暴力化的情況太過嚇人,以至於許多地方土改還沒有開始,大批地富就已經紛紛選擇了自殺。包括榮昌縣在內,土改工作隊的個別幹部甚至還帶頭在鬥爭會上殺死過被鬥地主,以鼓動農民放手。當年土改期間斗死的、殺死的、關押致死的,包括掃地出門餓病而死的人,都有相當數量,被打傷的人又怎麼會少呢?由此可見,即使是當事人今天以親歷者身份所做的回憶,我們也一定要有所辨別,不能輕信。
  不過,一個很值得注意的現象是,無論今天人們對當年的這段歷史有怎樣不同的看法,我們今天都能夠發現,即使是對當年土改運動全面支持和無條件擁護的人,今天也不會認為過度暴力的“鬥爭土改”,是一件好事。因此,他們一方面肯定土改的偉大成績,一方面又會否認當年土改運動中出現過嚴重暴力的情況,堅持說當年的土改其實沒有那麼暴力,很多地方不暴力,個別地方有暴力,中央也很快都糾正了。但是,正像我講到的,關於1947年,和1951年土改中的問題,在全國近十個省的範圍我都做了一些點和面的調查。從調查的結果可以看得很清楚,暴力土改的問題不僅確實存在,比較普遍,而且許多地方還相當嚴重,傷害的人群也是非常大的。唯一應該注意的是,這兩度發生過度暴力的情況,都是在特定的時間段,基於特定的一些原因和條件,不在這兩個時間段里,或在一些比較注意掌握土改政策的地方,土改一般確沒有那麼暴力。這也是今天圍繞着土改運動暴力與否,會出現那麼多歧見的一個原因所在。

  革命和專政製造了仇恨,不存在什麼人權、人性的問題

  當然,我這裡還要說的是,我們今天人考慮問題和當年人考慮問題,有時會非常不同。因為這裡面有一個價值觀的改變的問題。過去革命年代的人,殺人、死人,對他們來說並不是一件多大的事情;有沒有法律,講不講司法程序,哪些人該死,哪些人不該死,該由誰來判定哪些人該死,死人是不是太多了,對他們也都不是問題,至少沒有那麼嚴重。我們都很清楚過去年代人的一個觀念,即革命就要有犧牲,就要付出代價,自己人的死是死,敵人的死也是死;敵人死得多,自己的人就死得少。無論誰死,根本上是為了追求革命的成功。革命能夠成功,付出任何代價都是值得的。毛澤東1950年代所謂不怕中國原子戰爭,死了三億人,照樣搞社會主義的話,就是這樣出來的。
  何況,僅僅奪取政權還不夠,還必須要鞏固政權。“撕破臉”這個要求的背後,就是要把農村的政權徹底拿過來,要建立起一個真正依靠共產黨的貧僱農專政的局面,要把農村過去的統治者徹底埋葬掉,把傳統的、親族的、血緣的,各種各樣的社會關係,舊的鄰里關係,包括與所謂剝削階級的家庭關係,徹底切斷掉。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要想辦法跟過去的在農村當中具有相當權威地位的族長、士紳、地主,和各式各樣有身份、有文化、有地位的人,甚至是自己的父母撕破臉。撕破臉,自然就要用激烈鬥爭的方法,絕對不能簡單的通過和平的贖買土地來達到。鬥爭土改也好,暴力土改也好,為什麼總也制止不了,包括毛澤東,他反對1947年的暴力土改,卻又在1950年底支持“鬥爭土改”,為什麼?就是因為非如此無法根本改造舊的農村階級關係,無法根本打倒農村舊的統治力量,無法讓貧苦農民完全站到共產黨一邊來,建立起完全在黨政支配下的新政權,牢牢地控制中國的農村社會。
  這場鬥爭裡面當然不存在什麼人權、人性的問題。這種人權、人性、法律及其程序公正之類的觀念,都是後來的,是今天我們經過了改革開放才獲得的認識。因此,我們沒有辦法去要求,包括去批評過去的人。歷史就是這麼發生的,我們無法要求那個時候的人像我們今天這樣思考,因而也不能簡單地苛責當年如何暴力,和當年歷史中的人對人的權利與人的生命為何如此漠視。我經常舉一個例子,今天最講人權的美國政府,四五十年前在越南戰爭中對越南平民,再早一些在美國本土對美國黑人,也明顯地不那麼尊重人權,不那麼講人性立場。為什麼?因為時代不同,那個時候人,即是美國政要,對這些問題的認識水平和我們今天的認識水平並不一致。故我相信,歷史的進步是漸進的,我們把歷史的真相講出來,不是為了要去找什麼歷史責任,而是為了讓今天的人記住,那樣的歷史絕不應該重演;是為了要讓那些至今仍舊忽視人性和人權的人了解,人性的惡是隨時都可能被各種主義鼓動起來,釋放出來,最終造成嚴重失控的局面,形成像1947年土改那樣群眾恐怖的局面來的。其實,只要我們稍微放開我們的視野,注意一下自蘇聯東歐社會主義國家解體以來,一些國家內部所發生的集體屠殺,也包括非洲一些國家內部發生的種族屠殺的情況,我們就應當清楚,人與人之間的仇恨一旦被製造出來,無論是民族仇恨,還是所謂階級仇恨,它就再也無法被收回到潘多拉的魔盒裡去,註定是要釀成人類或民族的慘劇的。

  土改是否解放了生產力?無從判斷

  不過,無論哪一種土改方式,即使我們不考慮人性、人權或法制與程序公正的問題,我們還是要考慮一個問題,即是要從當年執政者或運動發動者的初衷來考察一下:他們用那樣一種方法來搞土改,是否達到了他們當年所希望或宣傳的目的了呢?
  當年共產黨人通過土改想要達到什麼樣的目的呢?我想它至少有兩層目的,一層是共產黨人當年公開宣傳並反覆申明的目的,也是他們土改和革命的最終的一個目標,就是要給農民以土地,從而解放生產力;一層是他們要通過這樣的方式,達到摧毀農村舊有的統治秩序和統治力量,把政權完全掌握到自己手中來。但是,掌握農村政權之後,他們的目標也還是要充分達到發展生產,改善生活,取得農民擁護,鞏固政權,以及便利整個國家工業發展和經濟發展的目的的。因此,即使從歷史人的角度,我們也還是要問一個問題:究竟是像台灣那樣,或像1949年華北局新區土改那樣,通過相對溫和的辦法,對解放生產力的幫助更大些呢,還是像1947年,或1951年以後那樣,通過“鬥爭土改”,用暴力的方法鬥爭、消滅和壓迫農村中8%至10%,甚至是更多的人,對解放生產力的幫助更大些呢?
  考慮這個問題的時候,我不主張簡單地拿台灣土改成功的經驗做參照。因為這裡面有一個問題,即理論上、邏輯上比較容易判斷,讓一部分有能力的地主,尤其是讓富農發揮他們在生產經營方面的經驗和才能,對推動生產力的發展肯定是有好處的。用鬥爭土改的辦法,把地主、富農不加區別地打翻在地,殺一批、關一批、長期管制一大批,當然不利於生產力的發展。但問題是,以中共的階級鬥爭理念,用贖買的辦法,農村政權就無法徹底奪取到自己的手中來;用剝奪的辦法,被剝奪者難免心懷不滿。從階級鬥爭的角度看問題,心懷不滿者作為階級敵人繼續存在,本身就是一種現實的感受,就存在有人圖謀秋後算賬和報復破壞的可能。不把這些地主、富農小部分消滅掉,大部分管制起來,部分農村社會就可能穩定不了,又何談生產力的發展呢?也就是說,從階級鬥爭論者的角度看問題,既然搞鬥爭土改,就要承擔這樣一種代價,也只有這樣,生產力才能得到順利的發展。
  從上面階級鬥爭論者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唯一能夠說明其政策正確與否的關鍵,就在於土改後農村經濟發展的數據。即需要考察,這種暴力的,犧牲了大批農村的生產經營能手的土改方式,是否發揮了貧苦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並極大地推動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可是令人極為遺憾的是,迄今為止,究竟“鬥爭土改”在多大程度上推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我們還無法找到一個非常確切的答案。這裡面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今天我們看到的當年的各種統計數字不具有準確性和可靠性,甚至中共當年根本就沒有給貧苦農民驗證自己能力和積極性的機會。
  我們知道,1949年以前的土改,發生在戰爭期間,土改對生產的促進作用很難做具體準確的計算。建國以後的土改是1950年開始,1952年基本結束的,1953年以後應該可以算是土改結束以後的情況了。但是,經過了土地關係轉換這麼大的動盪,農民們開始適應新的土地,和新的生產方式,無疑還需要一定的時間。

  既然土地要收歸國有,幹嘛土改分田?

  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過去只有在比較富裕一些的農民家裡才養得起牲口。大部分農村擁有耕畜就不多,包括北方土地面積很大的一些農村里,耕畜擁有量也很有限。土改以後,這些富裕農民家裡的牲口當然被分了,因為本來數量就少,被分了以後就出現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因為通常一家分不到一頭牲畜,不少村子都是把一頭牲畜同時分給幾個家庭來使用,。那麼好了,誰來養?養牲口是要飼料的,而且要牲口賣力幹活,還必須給牲口餵好的飼料,也就是要定期餵糧食。而當時條件下,有幾家農民有條件建一個牲口棚?又有幾家農民捨得拿出糧食來給牲口吃?何況,養牲口也是一個技術活兒,不是單純餵它點飼料,就能幹活兒了的。結果,一頭牲口平均分配我使幾天,你使幾天,這還容易些;具體到誰來養,誰來負責牲口的健康,就麻煩了。在這種情況下,過去牲口可以每天正常出工幹活兒,現在問題就多了。從當時各地的報告可以看出,牲畜出工率在相當一段時間裡明顯降低,而生病甚至死亡的比率,卻迅速上升了。
  牲口是如此,重新進行土地資源配置之後,新獲得土地的許多農民還有其他許多需要適應的問題。我們已經講過,在農村,不是只要是農民就一定是有相當的生產經營能力的。由於過去不少農民沒有或很少自己的土地,他們或做僱工,或只經營過很小塊土地。一旦突然有了整塊的土地,要他馬上去種植適合的作物和處理好一年四季的農活兒,不少人還是需要一個適應和學習的過程的。這是一個勞動力的素質的問題,它只有長年擁有相當的土地,並且在持續耕作的過程中,才能夠培養出來。僅僅給無地少地的農民一塊土地,並不能很快提高他們的勞動素質。更何況農民要想致富,在很多地方,僅靠一小塊分得的土地還是不夠的,還必須要學會很多其他的技能。農村中比較能幹的個體農民往往都具備多種生產經營方法,他們不光是有很強的體力,能夠種田,還懂得間種的技術,包括利用季節和在田頭地間種植適合的農副作物,在山邊種果樹等。只有經過幾年時間比較穩定的生產經營,他們才能夠培養出一種綜合的生產素質。但可惜的是,建國后土改剛剛結束,中共中央就接連開始在農村中搞各種新的生產關係的試驗和改革。從1953年起,一年推互助組,一年推合作社,再一年進到高級社。兩三年的時間裡剛剛獲得土地的個體農民還沒有來得及適應好這一新的生產方式,就突然間又要一年一年地去適應這些紛至沓來的新的生產組織和生產關係了。互助組還沒有適應過來,又馬上被推到合作社的實驗中去;初級社還沒有上路,高級社又來了。等到1956年全面推行高級社時,農民剛剛拿到的土地證還沒有捂熱,土地就被收走了。在如此多、如此快、如此頻繁的生產關係變動的條件下,我們又怎麼能真正了解到“鬥爭土改”給農村生產力的發展具體帶來了怎樣的變化呢?
  顯然,這恰恰是我們今天講土改的時候,無論是講它的好處,還是講它的問題,都無法迴避的一個麻煩。不論“鬥爭土改”這種方式存在怎樣的問題,我們說,它至少滿足了多數無地少地農民對土地的需求,我們今天看到的當年宣傳農民擁護土改的照片,最值得肯定和最醒目的也恰恰是這一點。但是,為什麼土地剛剛分給了農民,多數農民還沒有來得及適應這一新的生產形式,發揮他們的生產積極性,就很快又把土地收走了呢?無論是變成國家的,還是變成“集體”的,事實上都不再是農民自己的了。不僅土地不再由農民自己支配,甚至農民連種什麼,吃什麼,都由不得自己支配了。如果說本來就應該要走這一步,那麼,為什麼還要土改,為什麼還要宣傳“耕者有其田”,為什麼不一步走到土地國有,為什麼要讓農民空歡喜一場?當然,改革開放後,中共中央的決議就此做了檢討,說這一步走得“過急過快”了。那麼,不急不快應該是多少年?像俄國革命成功後,經過12年時間再搞集體化就不急不快了嗎?即使不急不快,終歸還是要將農民的土地收歸國有或集體所有,農民還是沒有所有權,因而也就沒有自主權,在工業化還遠不能解決農村勞動力過剩的問題之前,這對農業生產和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長期依靠農民革命的共產黨為何根本取消農會

  中共土改政策上的巨大反差還反映在另一個重要的問題上,就是農會問題。今天到台灣農村里去看,會注意到一個非常重要的現象,就是各地的農會組織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並且早已成為農民自己固有的一個重要的集體化團體。它們早年是農民在土改運動中組織起來,用於分配土地和保護農民自身利益的,土改結束後它的主要職能轉向了組織生產和經營,通過農會建立起來的生產銷售網絡,台灣的農產品從技術改良、更新,到全島銷售和出口,農會組織至今都在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回顧一下中共革命的過程,農會也好,農代會也好,農協會也好,中共自深入農村中去之後,一直都在號召組織農民自己的組織。農會也在中共根據地時期和土改運動中,發揮過極大的作用。在1950年頒布的《土地改革法》與《農民協會組織通則》中,政府也曾明文規定:鄉村農民大會,農民代表會及其選出的農民協會委員會,區、縣、省各級農民代表大會及其選出的農民協會委員會等,均為農民各級權力組織,與同級人民政府機關享有同等待遇。但是,土改一結束,土地法不管用了,這些農會組織也馬上就被取消了。這種政策180度的轉變,同樣令人難以理解。
  為什麼會這樣?想來是因為土改過後,舊勢力的權力已經被剝奪光了,農會的革命性作用也不再需要了。建立新的基層政權組織必須一元化,並且必須變成有效貫徹上級黨政意志的分支。因此,容易站在本地農民立場上為農民講話的地方各級農會組織,自然也就變得多餘了。畢竟,村長或村支書都是上級黨政機關任命的,包括他們的權力,甚至是經濟上的收益,也都是上級批準的。他們自然要以完成上級黨政部門布置的工作來作為自己安身立命之基。如果在村鄉政府旁邊再設一個農會組織,黨政部門的工作任務與農民的切身利益一旦不相一致,農會難免會站在農民一邊,事情必定會麻煩許多。儘管,像工會一樣,有工會存在也未必就會幫工人的忙,它很可能只是黨政體制下的一個行政分支罷了。但根本取消農會,對於曾經長期依靠農民革命的共產黨來說,還是一件非常奇怪的政策轉變。

  生產資料被剝奪多年了,還是地主富農嗎?

  最後我們還需要注意到的一個政策反差是,中共土改時關於改變地富階級成份的許諾。共產黨是講意識形態的。馬克思主義的階級理論是建立在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設,存在決定意識的觀點上的,它從來沒有這樣一種觀點,認為生產資料改造完成了以後,還會存在一個剝削階級。既然地主已經沒有了土地,自然也就不存在地租剝削的可能了。沒有了地租剝削,又何來地主或地主階級的存在?固然共產黨可以基於政治鬥爭的考量,不相信被剝奪了土地的地主在很短時間裡會沒有不滿和反抗,因而在政治上它要規定一個政策期限,以確保幾年之內這些地主能夠依法勞動生產,自食其力,成為良善公民。但是,明明這些過去的所謂地主、富農,已經失去生產資料多年,並且自食其力勞動生產多年,卻依舊不改變他們的成份,依舊把他們當成剝削階級來對待,這無論如何是違背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的一切道理的。
  由此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毛時代在階級政策上的隨意性。早在1948年,即根據地時期,中共中央就曾經明確提出過,土地財產沒收後,地主從事勞動5年,富農從事勞動3年,沒有新的剝削行為,就可以恢復他們的選舉權、被選舉權,也就是恢復他們的公民身份,摘掉所謂地主、富農的帽子。然而,過了3年以後,有的中央局明確提出是不是應該考慮改變這些地主、富農的成分時,卻因為1950年新區土改運動開始、抗美援朝和鎮壓反革命三大運動的發起,這件事情被拖了下來,只有極個別地方按照原規定為少數地富摘了帽子。又過了幾年,集體化運動提出來以後,面對地主、富農入社的問題,當時又有中央局提出能否讓幾年來勞動表現好的地主,特別是富農入社的問題,卻又因為集體化運動發生了一些問題,毛澤東把這些問題歸結為階級鬥爭,結果摘帽的問題又被拖了下來。再往後階級鬥爭的宣傳越來越厲害,階級鬥爭為綱的方針也逐漸出來了,毛澤1960年乾脆認定地主、富農的成份不能改,帽子不能摘。他的理由是,地主、富農這些人思想上基本都是反革命的,應該讓他們把這個帽子一直戴下去。這個指示一下,地富摘帽的問題就變成一個嚴重的政治問題了,馬列的唯物史觀也沒有人理睬了。等到毛澤東1962年確定要以階級鬥爭為綱,主張階級鬥爭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地主、富農這種身份的人群存在本身,就順理成章地成了毛階級鬥爭存在的活化石,碰到政治運動,就把他們拉出來批鬥一番。但是,這種作法無疑跟所有共產黨的意識形態,跟共產黨原來堅持的一整套理論都脫節了。

  土改是必要的,但要注意三個問題

  我今天講到這裡基本上就講完了,對中共四五十年代的土改問題我做了一段研究,具體的研究成果大家有興趣可以去讀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史》。我這裡想要提示給同學們的,就是我們既要注意到,在中共土改當中確實幫助農民解決了土地問題,一度給農民帶來了很大的利益,特別是對那些無地、少地的農民,這個作用是應該肯定的。所以我一直說,土地改革,無論在任何地方,任何國家,在整個工業化發展的前期都是應該的,是必要的。但我們同時也要注意三方面的問題:
  一是既然土改的目的是要給農民以土地,讓他們成為土地的主人,為什麼後來會那麼快地把土地收回去,變成國家集體所有,讓農民重新回到無地的狀態?這個作法從當時,以及從後來的實踐看,到底是有利於解放生產力,還是不利於生產力的健康發展?
  二是方法的問題,用什麼方法來解決土地問題,用什麼方法來適當的保護農村當中那些生產能手,那些有較強的經營能力、經營頭腦的人,怎麼樣讓他們繼續發揮長期,乃至世代積累下來的各種各樣的勞動、生產經營經驗,然後去發展農村生產事業。簡單地拿一個標準去把一部分人劃成敵對分子,再基於階級鬥爭的防範心理,把這部分占農村人口8%至10%的人口徹底犧牲掉,把他們當成專政的對象,變成我們這個社會的低種姓人群,讓他們子子孫孫都沒有機會上中學、讀大學,入黨、入團、進城當工人或找工作,這是否對社會的長治久安和生產力發展有利?
  三是“鬥爭土改”,或者叫暴力土改的辦法,固然便利了新政權對農村基層的控制與權力的鞏固,但用這種方式來解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問題,製造人與人之間的仇恨,是否也造成了許多不必要的傷害,刺激了人性惡的一面的滋生;是否也破壞了農村社會中一些符合我們民族特色的優良道德人倫傳統和正常的社會人際關係準則,是否也損害了我們民族最為看重的家庭親情關係?這些對我們社會的健康發展和優秀民族傳統的繼承與發揚,是否具有負面作用?
  我今天的報告就到這裡,謝謝大家!


  近期圖文:

  西方誤判中共革命,從誤判土改開始  
  
河南:從“水旱蝗湯”到“水旱謊黨”  
  
平型關大捷擊斃日軍166名,你信不信?  
  
諸葛亮比事後諸葛亮,究竟高明在何處  
  
越熱衷看短視頻,人的思維越退化  
  
與其說維護英烈名譽,不如說維護統治權威  
  
言論自由和正當程序正面臨無妄之災  
  
中國在20世紀對世界有什麼文化上的貢獻?  
  
假新聞:言論自由面臨的新挑戰和新考驗  
  
反對犬儒,更反對鷹犬:談復旦葛劍雄教授風波  



瀏覽(7897) (64) 評論(8)
發表評論
文章評論
作者:gmuoruo 回復 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21-07-30 16:44:45

楊奎松不能像你這樣說出來,但也沒必要長篇大論之後,再總結說““土改的正義性和必要性無可置疑”,“土改是中共所犯的歷史錯誤”而已。

楊奎松倒是有點骨氣,沒有自打嘴巴這麼說。


回復 | 2
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21-07-30 03:40:16

繼而推之:今日共產黨的統治, 照樣是從近一百年起交了投閩狀的隊伍在鞏固維繫。這個投名狀,就是中共的黨員骨幹與積極分子一直到最高層,他們的爺輩父輩到自己,都是多多少少參與了殺人整人斗人害人,貪腐損人禍害同志同事鄰里甚至至親的。中共垮台,雖說如今不好說蔣介石還鄉團會回來追討血債,但是習近平一定要全體黨員明白,你們如果不跟着我一條道走到黑,結局不會比蘇共的好,只會是齊奧塞斯庫夫妻那樣。想一下從土改起到昨天到今天上午,你們如何操草民的吧。為什麼那些老幹部聽聞方方寫書揭露土改惡行就發毛?他們知道自己的暴行罪行會被清算!極端的恐懼顫慄!脊背發毛!這個黨每天不停止作惡,就會令每個黨員骨幹不停交投名狀,就保持這個黨不垮台不死。這就是毛澤東王岐山習近平思想的辯證法亮點。

回復 | 10
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21-07-30 03:24:59

美國西方對蘇聯的認識,其實就是在烏克蘭大饑荒之後看清楚的:這是一個滅絕人性的超級土匪集團。列寧托洛茨基斯大林等是組織城市無業游民兵痞去烏克蘭殺富農搶糧,毛澤東比他們做的周密周全聲勢更加浩大,更加血腥野蠻殘忍,非常接中國最底層流氓無賴的地氣。毛澤東這個光輝思想,早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就發育成熟了:鄉村地痞流氓無產者的無知愚昧暴力暴虐,是他的勝利之本。地主的兒子在帶兵跟着蔣介石北伐,共產黨也在北伐,但是老家全家老少被農會殺了,這些軍官肯定跟着蔣汪剿共,蔣汪一定要與蘇聯反目。中共外面有蘇聯靠山,裡面有千百萬提着人頭交了投名狀的工農(土匪),星星之火必將燎原,天下者,中共老毛的天下也!

回復 | 9
作者:阿妞不牛 回復 gmuoruo 留言時間:2021-07-30 03:09:53

不過。老高說的是對的:楊桂松他們即使能夠這樣認識,也絕不可能像我們這樣說出來。如果他們像我們這樣說,我們就根本聽不到他們的聲音看不到他們的文字,甚至見不到他們的人,見到的只是割喉公審處決!

回復 | 7
作者:阿妞不牛 回復 gmuoruo 留言時間:2021-07-30 03:06:49

【談到土共土改,記得有人給出最深刻的動機:土共逼農民殺人繳投名狀。】

點穴了。

中共起家,就是打土豪分田地哪一套,與李自成的“迎闖王不納糧”差不多。但是從井岡山起除了打土豪搶劫,“一切繳獲要歸毛”,象徵性的分一點糧食給農民,還要殺人,有時候要把地主家全家殺盡。為什麼?當時有的紅軍高級將領比如龔楚都想不通。毛也不是為殺而殺。就是讓鄉村二流子帶頭殺人後,大批的農民背了血債良心債,無路可退,只能入圈子當紅匪。由此中共不但搶劫了錢財,還擴大了入圈子(江西湖南方言:當土匪叫入圈子)的隊伍,鞏固與擴大匪區根據地。執政後的土改,表面上是落實孫文的“耕者有其田”,實際上也是一箭多雕:第一雷厲風行沒收地主富農土地財產,大部分財產收歸共產黨國庫,只有房屋土地分給農民。用暴力鬥爭大規模殺人的方式, 除了幹得快,製造紅色恐怖立共產黨的威,還讓這些農民交上了投名狀,會死心塌地跟着共產黨抵抗國民黨的反攻。毛澤東後來一直到死都用這點嚇唬農民共產黨:國民黨還鄉團地富反壞復辟你們人頭落地!而且,更厲害的是,沒過幾天,這些土地以及耕牛等生產資料一下子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全部歸於井岡山毛寨主,所有的鄉村農民成為井田制的奴隸,全國的人民工人幹部軍人等等,都是毛澤東在養活在保他們的命!

回復 | 7
作者:施化 留言時間:2021-07-29 09:47:33

推薦一部反映土改慘狀的長篇小說《軟埋》,作者方方。好像國內被禁了,但網上有。

回復 | 17
作者:gmuoruo 留言時間:2021-07-29 04:51:09

很好的研究,但卻得出“土改的正義性和必要性無可置疑”的結論,還輕描淡寫地說“土改是中共所犯的歷史錯誤”,真是讓人”瞠目結舌“,“哭笑不得”。

本人如此反應,老高也會一樣,因為本來就是抄老高的。

當然結論不是楊奎松給的。但如果是楊奎松給的,難道老高就改變感受了,轉為替他辯護?

老高曲筆罵人“站着說話不嫌腰疼”,似乎是因為本人曾經批評過黃道炫的研究江西蘇維埃國的書,也不恥傅高義准許土共刪減它的鄧小平傳。但若反思一下,其實老高自己也會有同樣的反應。


談到土共土改,記得有人給出最深刻的動機:土共逼農民殺人繳投名狀。

回復 | 19
作者:一冰 留言時間:2021-07-29 03:43:33

土改的實質就是一場謀財害命,利用人性的貪婪和狠毒,加上法不責眾。而流氓有文化,還可以給受害人安個罪名,殺人還要誅心,還永世不得翻身,土共比普通劫匪能耐多了。

回復 | 20
我的名片
高伐林
註冊日期: 2010-05-22
訪問總量: 18,806,022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欄
文章歡迎轉載,請注作者出處
最新發布
· 離世整整兩年了,她的星光依然在
· 川普被認定是一霸,不過,是惡霸
· 非不能也,是不願也:川普為何不
· 貼在川普頭上的這些標籤是不是大
· 四十六年前離經叛道之舉,如今竟
· 從“天下大亂”到“大亂天下”的歷史
· 川普的外交:一位帝國精算師的精
友好鏈接
· 虎貓:張石的博客
· 姜克實:姜克實的博客
· 壹嘉出版:壹嘉出版的博客
· 旅泉:旅泉的博客
· 懷斯:懷斯的博客
· 雲鄉客:雲鄉客的博客
· 吳言:吳言的博客
· 寡言:寡言的博客
· lone-shepherd:牧人的博客
· 藝萌:藝萌的博客
· 德孤:德孤的小島
· 馬黑:馬黑的博客
· 郭家院子:郭家院子
· 暗夜尋燈:暗夜尋燈的博客
· 史語:史語的博客
· 王清和:《金瓶梅》揭密市井私生
· 晚秋心情:不繫之舟
· 阿妞不牛:阿妞不牛的博客
· 解濱:解濱
· 汪翔:汪 翔
· 星辰的翅膀:星辰的翅膀
· 歐陽峰:歐陽峰的blog
分類目錄
【詩】
· 譯者眼中先天下之憂而憂的作家,
· 《愛是如此憂傷》記錄了我們一代
· 2024這一年經歷了什麼?藉助這篇
· 她的文字,是可以交到嬰兒面前的
· “雖九死其猶未悔”?十死呢,該不
· 一部童話引發圖書界難得一見的翻
· 讀書要讀有趣的書:走這一條捷徑
· 《長安三萬里》藏着大國由盛轉衰
· 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是不受瘟疫侵襲
· 推薦三部中國作家描寫瘟疫的優秀
【識】
· 川普被認定是一霸,不過,是惡霸
· 川普的外交:一位帝國精算師的精
· 川普對“92%”這個數字為何格外鍾
· 海外中文出版的新路基本開通,傳
· 要麼人口下降,要麼引進移民,兩
· 一個世紀的輪迴:美國從拒不就任
· 一本帶笑點的書,展示一個最嚴峻
· 是不是可以放下心來,聽憑“糾錯
· 川普治國:美國的自由市場體系正
· 美國精英中左翼思想占上風是競爭
【史】
· 離世整整兩年了,她的星光依然在
· 四十六年前離經叛道之舉,如今竟
· 從“天下大亂”到“大亂天下”的歷史
· 你站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人在樓
· 中央下死命令逼李井泉必須往外調
· 跟着依娃走陝西——讀依娃小說集斷
· 想起電視劇里說的:“你爺爺一失
· 閱兵就閱兵吧,怎好意思說是紀念
· 許倬云:歷史學最動人之處,在於
· 《1984》又被禁了!這次是在美國
【事】
· 一位美國總統的格陵蘭情結:它就
· 女孩就在那兒,但是你休想見到她
· 重發一篇舊文,緬懷“中國最後一
· 美籍華人在紐約市長選舉上的代際
· 請用文明作為政治鬥爭的武器——也
· 這一場白宮晚宴可能影響美國未來
· 訂正一個民間失實之辭也並不是輕
· 愛潑斯坦檔案會讓川普陷入最大的
· 這還是美國?這就是美國——這不是
· 人養金毛犬,我養白眼狼:伊朗從
【視】
· 好萊塢科幻題材電影大盤點
· 橫跨美國之旅(第17天續):如何
· 橫跨美國之旅(第17天):在“911
· 橫跨美國之旅(第16天):見識了
· 橫跨美國之旅(第15天續):地平
· 橫跨美國之旅(第15天):第一位
· 橫跨美國之旅(第14天續):一所
· 橫跨美國之旅(第14天):不期而
· 橫跨美國之旅(第13天):在造物
· 橫跨美國之旅(第12天):把開胃
【拾】
· 非不能也,是不願也:川普為何不
· 貼在川普頭上的這些標籤是不是大
· 幹掉獨裁者雖難,更難的是收拾獨
· 川普說曾親自直接對馬杜羅勸降“
· 未來很可能還是一個左的世界——取
· 中國的名校校長們 Vs.美國的名校
· 兩位學術巨擘的恩怨爭辯,催生了
· 誰吹響了美國民主燈塔的熄燈號?
· 若書名之外還要個副標題,建議加
· 既是一份告別信,也是一份懺悔錄
存檔目錄
2026-01-03 - 2026-01-31
2025-12-01 - 2025-12-29
2025-11-02 - 2025-11-25
2025-10-08 - 2025-10-29
2025-09-01 - 2025-09-16
2025-08-04 - 2025-08-29
2025-07-01 - 2025-07-31
2025-06-10 - 2025-06-30
2025-05-06 - 2025-05-30
2025-04-01 - 2025-04-28
2025-03-03 - 2025-03-31
2025-02-03 - 2025-02-24
2025-01-02 - 2025-01-27
2024-12-02 - 2024-12-30
2024-11-01 - 2024-11-25
2024-10-07 - 2024-10-31
2024-09-03 - 2024-09-30
2024-08-05 - 2024-08-29
2024-07-08 - 2024-07-29
2024-06-03 - 2024-06-27
2024-05-06 - 2024-05-30
2024-04-29 - 2024-04-29
2024-03-04 - 2024-03-31
2024-02-17 - 2024-02-28
2024-01-02 - 2024-01-02
2023-12-04 - 2023-12-26
2023-11-06 - 2023-11-27
2023-10-02 - 2023-10-30
2023-09-04 - 2023-09-25
2023-08-01 - 2023-08-28
2023-07-03 - 2023-07-28
2023-06-02 - 2023-06-30
2023-05-01 - 2023-05-31
2023-04-03 - 2023-04-28
2023-03-01 - 2023-03-31
2023-02-01 - 2023-02-27
2023-01-02 - 2023-01-30
2022-12-07 - 2022-12-30
2022-10-03 - 2022-10-17
2022-09-02 - 2022-09-30
2022-08-01 - 2022-08-31
2022-07-01 - 2022-07-29
2022-06-01 - 2022-06-29
2022-05-03 - 2022-05-30
2022-04-06 - 2022-04-29
2022-03-01 - 2022-03-31
2022-02-01 - 2022-02-28
2022-01-02 - 2022-01-27
2021-12-02 - 2021-12-31
2021-11-04 - 2021-11-23
2021-10-01 - 2021-10-30
2021-09-04 - 2021-09-30
2021-08-01 - 2021-08-24
2021-07-01 - 2021-07-28
2021-06-02 - 2021-06-28
2021-05-06 - 2021-05-27
2021-04-02 - 2021-04-26
2021-03-01 - 2021-03-31
2021-02-02 - 2021-02-25
2021-01-01 - 2021-01-30
2020-12-01 - 2020-12-30
2020-11-01 - 2020-11-30
2020-10-07 - 2020-10-29
2020-09-02 - 2020-09-30
2020-08-03 - 2020-08-31
2020-07-04 - 2020-07-29
2020-06-02 - 2020-06-24
2020-05-01 - 2020-05-31
2020-04-02 - 2020-04-30
2020-03-01 - 2020-03-30
2020-02-03 - 2020-02-29
2020-01-01 - 2020-01-27
2019-12-05 - 2019-12-27
2019-11-08 - 2019-11-26
2019-10-01 - 2019-10-29
2019-09-02 - 2019-09-27
2019-08-01 - 2019-08-30
2019-07-17 - 2019-07-31
2019-06-01 - 2019-06-29
2019-05-01 - 2019-05-31
2019-04-01 - 2019-04-30
2019-03-01 - 2019-03-29
2019-02-01 - 2019-02-28
2019-01-01 - 2019-01-31
2018-12-01 - 2018-12-31
2018-11-05 - 2018-11-30
2018-10-01 - 2018-10-18
2018-09-03 - 2018-09-28
2018-08-01 - 2018-08-31
2018-07-02 - 2018-07-31
2018-06-01 - 2018-06-29
2018-05-01 - 2018-05-31
2018-04-02 - 2018-04-30
2018-03-01 - 2018-03-30
2018-02-01 - 2018-02-28
2018-01-01 - 2018-01-31
2017-12-01 - 2017-12-29
2017-11-01 - 2017-11-30
2017-10-02 - 2017-10-31
2017-09-01 - 2017-09-28
2017-08-01 - 2017-08-31
2017-07-03 - 2017-07-31
2017-06-01 - 2017-06-30
2017-05-01 - 2017-05-31
2017-04-03 - 2017-04-16
2017-03-01 - 2017-03-30
2017-02-02 - 2017-02-28
2017-01-02 - 2017-01-31
2016-12-03 - 2016-12-31
2016-11-01 - 2016-11-30
2016-10-03 - 2016-10-22
2016-09-01 - 2016-09-30
2016-08-01 - 2016-08-31
2016-07-14 - 2016-07-29
2016-06-01 - 2016-06-22
2016-05-02 - 2016-05-31
2016-04-04 - 2016-04-28
2016-03-01 - 2016-03-31
2016-02-01 - 2016-02-29
2016-01-01 - 2016-01-31
2015-12-01 - 2015-12-31
2015-11-01 - 2015-11-30
2015-10-09 - 2015-10-31
2015-09-01 - 2015-09-28
2015-08-01 - 2015-08-28
2015-07-01 - 2015-07-31
2015-06-01 - 2015-06-30
2015-05-01 - 2015-05-28
2015-04-02 - 2015-04-30
2015-03-02 - 2015-03-31
2015-02-07 - 2015-02-28
2015-01-01 - 2015-01-29
2014-12-01 - 2014-12-23
2014-11-03 - 2014-11-26
2014-10-01 - 2014-10-29
2014-09-01 - 2014-09-30
2014-08-01 - 2014-08-29
2014-07-01 - 2014-07-30
2014-06-03 - 2014-06-30
2014-05-03 - 2014-05-31
2014-04-02 - 2014-04-29
2014-03-02 - 2014-03-31
2014-02-02 - 2014-02-28
2014-01-01 - 2014-01-31
2013-12-01 - 2013-12-30
2013-11-01 - 2013-11-29
2013-10-01 - 2013-10-31
2013-09-02 - 2013-09-30
2013-08-01 - 2013-08-28
2013-07-01 - 2013-07-29
2013-06-02 - 2013-06-28
2013-05-03 - 2013-05-31
2013-04-02 - 2013-04-30
2013-03-04 - 2013-03-31
2013-02-04 - 2013-02-27
2013-01-02 - 2013-01-31
2012-12-02 - 2012-12-31
2012-11-03 - 2012-11-30
2012-10-01 - 2012-10-28
2012-09-10 - 2012-09-27
2012-08-01 - 2012-08-27
2012-07-01 - 2012-07-31
2012-06-01 - 2012-06-29
2012-05-01 - 2012-05-31
2012-04-01 - 2012-04-30
2012-03-02 - 2012-03-29
2012-02-01 - 2012-02-27
2012-01-02 - 2012-01-31
2011-12-01 - 2011-12-31
2011-11-02 - 2011-11-30
2011-10-01 - 2011-10-29
2011-09-01 - 2011-09-29
2011-08-01 - 2011-08-31
2011-07-01 - 2011-07-31
2011-06-01 - 2011-06-30
2011-05-01 - 2011-05-31
2011-04-01 - 2011-04-29
2011-03-02 - 2011-03-31
2011-02-02 - 2011-02-28
2011-01-02 - 2011-01-31
2010-12-01 - 2010-12-30
2010-11-01 - 2010-11-30
2010-10-04 - 2010-10-31
2010-09-03 - 2010-09-30
2010-08-01 - 2010-08-31
2010-07-01 - 2010-07-30
2010-06-01 - 2010-06-30
2010-05-21 - 2010-05-31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