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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件说明了人性的复杂,善与恶的交织,是人性当中不绝的话题。据说《金瓶梅》就是只写了人性的恶而不受欢迎,《红楼梦》是善恶互现,所以才深受爱戴。美国社会的弊病,一直以来被人不满,但如何解决这些弊病,谁都没有一个可行的方法。 美国以法治国,法律的尊严与严格,不得受到侮辱。人们依赖法庭上的战斗而求取钱财,也变成了一个道德上不端,但实际上可行的现实实践。这样的空白,我想如果是在中国这样以道德为约束的儒教国家,早被封死了。可是在西方,这样的立法,必然也是左右的攻防互殴。以人权的自由角度,还是把这类道德,交给了老百姓自己,交给了宗教信仰等的约束。这是我们东方道德观下的人,无法理解的。 法律与道德的问题,其实也是一个囚徒的困境之两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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