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無法無天(Rule Without Law)到法制(Rule By Law),再到法治(Rule Of Law)是一個過程。順民不會一夜之間變成公民,無法無天的社會也不會一夜之間變成法治天下。憲政的核心是限制公權力,保護私權利,但限制公權力須以不削弱政府治理能力為準,保護私權利須以不破壞社會穩定為限
老高按:馮勝平推出三篇給習近平的上書,提出“黨主立憲”的主張,引起廣泛的反響和十分激烈的爭議。我有幸第一個在萬維博客上轉載了他的第一封萬言上書;去年春天,我又受託專門採訪他,隨後並以“給習近平寫萬言書的馮勝平是何方神聖?”為題,在我的博客上刊出。後來他的三封上書引起廣泛的關注,施化、藝萌、超越左右等多位萬維博客都相繼轉發了他的上書,至於評論包括質疑、抨擊,萬維上就發表得更多了。
據我所知,馮勝平的三篇上書,其主要觀點受到眾多批評,其論述的史實也被詬病(《新史記》雜誌第22期就刊登了爭鳴文章)——例如,9月8日在中國研究院於紐約舉行的專題討論會上,更遭到與會學者幾乎一致的反對——雖然大家無不稱許他的認真和赤忱;不過,馮勝平的觀點也激發了許多獨立學者的認真思考,討論和商榷接連不斷。最新一例,就是我一貫欽佩的清華大學社會學教授孫立平最近在財新網發表的《改革需要反扭曲機制》中,專門提到馮勝平的觀點。孫立平說:
……張維迎認為既得利益者變成改革者才有希望,他說現在大家普遍認為既得利益是中國改革的最大阻力,這是不錯的,但是如果看歷史,很多成功的改革甚至革命都是既得利益者改革和領導的。
還有就是理念的作用,特別是在有宗教信仰的國家,有時候理念可以使它超越眼前的利益。這樣的例子在歷史上很多,像法國啟蒙運動,那些新的思想甚至是推翻現有秩序的革命性思想,是從哪兒來的,相當一部分是從貴族的沙龍里產生的,貴族當時可能是既得利益者。
美國解放黑奴,誰來解放的?也是白人。這些白人雖然內心不喜歡黑人,但是他內心有一個理念——“為了改變他們(指黑人)受到不公正的對待,我寧肯做出犧牲。”
既得利益集團也不是鐵板一塊,內部也是有矛盾和博弈的,在這個過程中有人可能會提出有利於這個社會變革的主張。還有就是利弊的權衡,不變革說不定就會革命、社會動盪,與其這樣還不如放棄我們的利益。
張維迎最後講了一個例子,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1799年去世,去世之前要求自己的太太在去世之前將家裡的奴隸都解放了,當時他家裡有277個奴隸。但是華盛頓去世之後,他太太第二年就將所有的奴隸解放了,別人問她為什麼,她說我不想生活在這些盼望我死的人當中。
張維迎就說,華盛頓解放黑奴是因為理念,華盛頓太太解放黑奴是因為利益,歷史證明在歷史變革當中,統治者最好是有華盛頓的理念,如果沒有華盛頓的理念,應當至少也要有華盛頓太太的危機感。如果既沒有華盛頓的理念,也沒有華盛頓太太的危機感,這個事情可就麻煩了。
儘管是如此說,我還是不太相信這樣的可能性,這種現實的可能性在什麼地方呢?我再介紹一個人的看法,這個人叫馮勝平。我和他也不認識,但是他很有意思,十八大之後他給習近平寫了好幾封公開信,討論變革的可能性。
這段話主要是說既得利益集團比任何人都更期待憲政,我們腦子裡好像一下子不容易轉過彎來,說這些年反對憲政不就是既得利益集團嗎?我們看看馮勝平分析的道路。
馮勝平認為,中國的既得利益集團,猶如三百年前的英國貴族,他們既有公權,又有特權,唯獨沒有安全:皇帝能剝奪他們的財產,暴民能剝奪他們的生命。通過光榮革命,英國貴族放棄一部分公權,保留一部分特權,換取了財產和人身的安全。
同樣,今天中國的既得利益集團最缺乏的也是安全感。他們做裸官,做噩夢:共產黨在,他們不安全,隨時可能被“雙規”、被查辦;共產黨不在,他們更不安全,暴民會清算他們——“民主之後掛路燈”。無時不生活在恐懼之中,他們比中國社會中任何人都更期待憲政。
前一段時間我寫了一個微博,代表我對這個問題的基本看法。我認為,儘管社會力量在生長,但客觀說,到目前為止影響中國社會進程的最主要力量還是權勢者。
孫立平這番話,我相信也和馮勝平的觀點一樣,會引起許多人的駁斥和爭辯。
順便說一句:孫立平近年提出許多重要觀點,其中之一是中國社會正在“潰敗”,這個“潰敗”的概念,為許多人認為表述確切而接受、而傳播,廣為人知。據說因為他是習近平的“博士生導師”而被諛稱為“帝師”——在我看來,純屬扯蛋。
馮勝平竭力宣傳的“黨主立憲”觀點,引起了另一位學者錢宏的重視和認同。錢宏號稱“老船長”,看來原來曾一度來到美國深造和工作,後來“海歸”,具體從事何種事業不詳,但他付出很大精力在運營“全球共生論壇”,在中國大陸舉行了兩屆,近期內將在台灣舉行第三屆,據說規模不小。我讀過他應華盛頓的中文《新世界時報》之邀所做的演講,是關於變革中國政治生態環境的16個切入點。
再順便說一句,現在海內外許多學者在投入各種智庫:知識分子關注中國的現實和未來,力圖找到最有效的途徑來將自己的主張付諸實踐,影響歷史走向。中國大陸的智庫,據說有點規模和影響的已經有四百家之多。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官辦或官方背景的,但也有相當一部分是企業和其它社會力量創辦的。掛在官方某機構名下,這也並不奇怪——在今天中國現實環境下,除非不想做事,唾棄“肉食者鄙”,只想“旁觀者清”,一旦想做事,必然會對現實有某種妥協、做出某種變通。君不見,異議人士的著作,不也得設法通過中國官方出版社來出版;異議人士的論壇,不也得掛在某個官方機構網站的名下?這完全可以理解,無可指責,相反,我高度欽佩他們的鍥而不捨。
(我聯想起早年讀到馬克思在給恩格斯的信中提到,他在美國一家被革命者視作“反動”的報紙上發表文章,受到革命陣營人士批評,他不服氣地說:只要是我的產品,擺在哪家櫥窗又有什麼關係呢!——此非原話,只是大意)
扯遠了,回到錢宏、馮勝平。最近他們兩位通了幾次信,後來錢宏將之編在一起,發表了出來。我也轉載在這裡,供關注中國問題的朋友參考。他們說得對嗎?歡迎辨析、駁斥,但謝絕情緒化的謾罵和人身攻擊。
“黨主立憲”能不能接地氣?如何接地氣?
——馮勝平、錢宏通信之一
原註:本通信徵得馮勝平先生同意公開發表,以饗讀者
錢宏先生,你好!(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對中國是一件劃時代的大事——中國從此走上了“黨主立憲”(Rule By Law)的正路。
從無法無天(Rule Without Law)到法制(Rule By Law),再到法治(Rule Of Law),是一個過程。正如順民不可能一夜之間變成公民一樣,一個無法無天的社會也不會一夜之間變成一個法治天下。法治中國不僅需要政府的決心,更需要全民的努力。
憲政的核心是限制公權力(Power),保護私權利(Rights)。但是,限制公權力必須以不削弱政府治理能力為標準,保護私權利必須以不破壞社會穩定為限度。如可能,我想把最近給習近平先生的第三封信作為(在台灣舉行的第三屆全球共生論壇)發言主題,它講的是中國實行憲政的可能和前景。文章在新浪網上流傳,好事者把最後一段話變成了題目:《憲政是一條艱難的路,但中國別無選擇》。
剛聽申申(陳申申)介紹過你,我十年沒有回國,很想聽聽國內朋友的看法和意見。至於合作寫信,我們見面談。三封信後,該說的都說了,剩下的可能就是不該說的了。同你談話很有意義,希望保持聯繫。我的問題是離開中國太久,不接地氣,所以只能談抽象的問題。另,在海外自由慣了,思無禁忌,文無禁忌,言談亦無禁忌,如談話涉及敏感或會給你造成不方便的話題,請直言告知。再次謝謝邀請參加第三屆全球共生論壇。
馮勝平 2014-10-30 14:20:18
勝平兄:電話里一聊起來,仿佛我們早就是老朋友了,至少是神交已久!
和你一樣,我在四中全會之前碰巧也應約寫一篇長文,叫《改變思維方式,中國治國理政的歷史新標——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後的中國之道》,已經於四中全會前,在鳳凰網我的博報上分四次連載過。我們有太多相象之處,所不同的是,我延續自己2003年提出的政體主張,叫做“社會元勛立憲制”。
你的三個題目非常精準,絲絲入扣,由表及里——《讓少數人先民主起來》、《既得利益集團是憲政改革的動力》、《黨主立憲:政治走出叢林,軍隊退出政治》——學理深厚,邏輯自洽,戰略策略,清晰可鑑,兄弟我十分佩服,我尤其贊成兄關於黨、政府、軍隊三權分立的構想,這一構想無疑是一大創舉,值得研究!
兄弟我也冒昧地認為,兄之大論,只要與第三屆全球共生論壇的旨趣稍稍對接,便可望更加接上變化着的當代中國的地氣——從學理上,我們應當相信習近平及其包括李克強、王岐山在內的班子,不可能聽不懂,但如何做,還是會遇到中國特有的現實問題和當今世界發展的現實問題。就此,我想說說什麼是中國的特有的現實問題,當今世界發展的現實問題,另信再說。
我一直相信君主、黨主、民主都有其合理性,也有各自的優勢或優越性。但是,僅僅強調“×主制”,在實踐中卻大有問題,優勢會變成劣勢,比如君主制的問題,是專制,專制必然導致反抗,即社會革命;民主的問題,是暴政,暴政必然導致無序,即社會分裂;那麼,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黨主制的問題,除了必然蛻變為“官主制”(即通常說的“官本位”)外,還完全可能是君主制與民主制問題的實時綜合,即:專制(如反自由)+暴政(如文革)。我曾在《執政黨如何避免成為社會革命的對象——從毛澤東的政治結論與鄧小平的政治交待說起》(2007)和《如何解決“7000萬人法定金飯碗”的問題》(2007)兩文中有過明確分析。
怎麼辦?人類的共同歷史經驗是,無論歷史形成了什麼“主”,君主、黨主、民主,“三主”都以立憲法治為匡正條件。馮兄概括得很精確,“憲政的核心是限制公權力(Power),保護私權利(Rights)”,無論君主制、民主制、黨主制,只要實施憲政,就應當如此。
所以,憲政的法理前提,是釐清權、利(權力和利益、責任和義務)邊界,使君(在位者與王族還不一樣,王族可享清福,但不得染指公權,且杜絕權與貴的勾兌)、黨(從貴族到資產者、無產者集團)、民(社會多數草根、群氓、遠離中心平衡態的民間組織、民間人士)各安其分,各有各的人權、事權、物權範圍和邊際交叉、交換、交融方式。
但問題遠不能至此為止。三主立憲還有一個更根本的共同基礎,就是文明有序的社會生活。你說的“法治中國不僅需要政府的決心,更需要全民的努力”也是這個意思,問題在於有沒有“全民努力”的社會機制?如果沒有,當國者就得先全力以赴建立健全這個機制,這就是我一直在強調的所謂“全生態社會建設”:重建社會,實現共生。誰,誰們,能把中國一百多年一次次破壞殆盡的社會重建起來?所謂重建起來,不是自上而下指令,而積極主動扶持、扶助社會自身成長組織起來,這裡玩不得半點虛假,也是中共可能從革命黨到執政黨,再到超越“政黨政治”的服務黨——誠心誠意地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最高宗旨——這一歷史過程的必然選擇。如果說這一歷史過程的前端已經完成,中端已然開始,那麼真正開啟這一歷史過程後端的這個“誰,誰們”,就是當代中國的社會元勛! 這就是我說的“社會元勛立憲制”的基本現實要求(參看《從“三個代表”到“社會元勛立憲制”,把握“集體理想與利益集團”矛盾平衡之四種合理可能——答中國共產黨中央機關報理論版負責人問》2003,後收入《和解的年代:從共產主義到共生主義》,新文化圖書出版公司,香港,2007)。
現在再回到釐清君主、民主、黨主權利邊界的分析。 在君主制家天下的約定俗成下,君主對他管轄下的權力和財產看得比誰都嚴厲,而且,君與民最容易聯手,對付官僚與王爺們勾兌,所謂亂臣、賊子結黨營私者,人人得而誅之,如果不是這樣,天下便重新洗牌,所謂專制,專的是中間官僚集團和王爺們的制。
在民主制公天下的契約法定下,在廣受“中國模式論”者攻擊的“選舉民主”的條件下,民主只是依據憲法規定的任期制階段性地履行權力,但對公權、公有財產象君主一樣也看得嚴厲,而且是通過媒體、法律、國會機制,實時看着。在有法制保障的正常情況下,民們都各自過自己的日子,休養生息。但非常情況,則可能出現“多數人的暴政”,不承認任何權威。
順便說一句,謝謝你的周全,關心我在國內也能如此直言不諱,是否不利。我想,我當無問題,因為共生沒有敵人,當然,因此也不有誰把我當“自己人”。你那個“有病說”很有意思,共生論者就認為:沒有敵人,只有病人。這又是一個契合。當然,共生哲學拒絕一切對人、群體、階級、生靈等,作君子、小人、善惡好壞——形而上或意識形態優越性的預置,一切都在關係中,在“主體間性”,在場中展現。“在場”中才能作出事實和價值判斷。談中國要不要民主或言論放開將會如何?海外民運的群體行為,無論表現如何,都不足為憑,因為他們的自由,離開了土地之根,必然落入弗洛姆筆下那種需要“逃避”的自由。 談這塊土地上的往事、今事、後事,不能離開這塊土地,才能感同身受地談。否則,就會居高臨下地談(包括談香港占中也是)。每談現實,先拷問自己“在場”與“不在場”,如是不在場之事,當慎之又慎,不為學理,而是真相。真相先於真理。圖圖說得好,有真相,尊重真相,才有正義,正義得到伸張,就有可能寬容,有寬容才可能和解,你說的“政治走出叢林,軍隊退出政治”這一高妙主意,才有可能實行,即社會大和解後,出現“一視同仨,和協共生”(即全民你、我、他有心、有力而共生)的大格局。
那麼,黨主立憲是咋回事呢? 記得上世紀80年代後期,就出現過“黨主立憲”,其意為黨被制約的立憲制,相對應的英文翻譯是Party-dominated constitutionalism。這和馮兄對譯的Rule By Law(依法治國)還不一樣。大概因為英文中沒有“黨主”這個詞,就用party's sovereignty這個詞組來表述,於是,黨主立憲,又翻譯為constitutional party's sovereignty,黨主立憲制即system of constitutional party's sovereignty。黨主立憲也是立憲的黨主政體,或立憲黨主制的意思。早有人(有民間人士也有政府機構人士)說過,人家搞君主立憲,我們搞黨主立憲;人家能搞君主立憲,我們為什麼不能搞黨主立憲?還有似乎更切實際的說法是:從直接黨主制向黨主立憲制的過渡,可以稱為“從黨治向法治的過渡”。
但麻煩在於,毛澤東借用陳獨秀的話說的“黨外無黨,帝王思想,黨內無派,千奇百怪”。在黨制集團天下的形而上或意識形態預置中,黨內各政治幫派、小圈子、強勢者,都善於近乎本能地借用這種先天優越性向黨、向人民、向社會“伸手”。於是,和君主、民主不同的是,黨主在權力和財產問題上最可能出現的兩情況:一是杜撰出“特殊材料做成”的政治寡頭一元化領導;二是去英雄化後的“打天下坐江山”、“見者有分”式的“集體領導”默認分贓。因為,在“黨管幹部原則”蛻變成“官階大一統”的極端化情況下,“黨主制”實際上是虛的,“官主制”才是實實在在的,官主制必然重新淪入“有了政權就有了一切,喪失政權就喪失一切”的階段性惡性循環。特別是在“82憲法”規定“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的格局下,“集體分贓”更方便實施。因為沒有人象君主家天下那樣(不惜動用特務)看住權力和家產,也沒有民主公天下那樣(有媒體、法律、議會)看住公權和公產。黨主的問題,甚至如陳申申說的那樣,連會計制度、預算制度都無法真正實施,不做假賬,權力就無法運轉。朱鎔基從不題字,但唯一題過的字,據他自己聲稱,是“不做假賬”四個字。試想,他這裡面包含了多少憤懣和無奈啊!
所以,有人一廂情願地認為“黨主立憲是共產黨作主,同時採取了人民作主的形式”,實際上這個“形式”抽掉了“人民”的內容,結果只是“沒有人民作主”只有“官作主”的官僚主義+形式主義。 這就是我前面說的“中國特有的現實問題”。缺乏社會建設基礎的頂層設計,在黨主基本等於“黨管幹部原則”下的“官階大一統”(注1)的情況下,必然形成的幫派政治、圈子政治操控下的“官帽”之爭,而後滲透到黨、國家、軍隊的所有機構、部門和基層政權,使這些公權組織淪為根據國家運轉需要,由黨主派駐的不同“派出所”。這些個“派出所”一經派出黨的幹部(五四前後從日本引進的“官員”的別稱),就必然出現“尾大不掉”的部門利益和基層(政權)利益。這種中國特色,在1992年實行所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及1994年實行分稅制結束“計劃經濟”後尤為突出,一邊只顧“跑部錢進”,一邊“土地財政”,幾近混亂。無論如何嚴厲強調不准這個,不准那個,但事實上它們對“頂層設計”中出台的一切方針、政策、法規,都有的是選擇性、偏向性執行的自由。結果是,再好的政策(不說那些一出台大家就很清楚是偏向哪伙子人的部分),都會被執行得翻腔走板,大大提高中國的社會交易成本和邊際效益成本,而最後超越自然、社會和人的身心靈承受力,不得不推倒重來的。
但是,近二十多年,出現了一種特別弔詭的情況是:中國極端化採用美國人發明的GDP增長率統計方法以來,所有這些翻腔走板、挖坑填坑、自然社會身心靈成本,都以貨幣的形式統計進了這個被人們戲稱的“雞的屁”(國民生產總值),使中國的國民生產總值在數字上位居世界第二,按購買力平價世界第一。這讓不少海內外人士興高采烈地驚呼“中國模式”(我管其叫“倒果為因的經濟指標成就決定論”,始自英國人雷默2004年在倫敦提的“北京共識”),全然不管不顧中國人民實際生活水平和社會公平正義程度如何!
以至於讓清楚地了解中國實情且富有“憂患意識”和治國理政魄力的習近平,一上來就不得不說,今後“不再以國民生產總值論英雄”。可是,以什麼論英雄呢?沒有比GDP更“硬”的“道理”(既有政績又能尋租)啊。
從真理標準,到法理標準;從經濟標準,到政績標準;從歷史進步標準,到社會成熟、國家常態標準……標準問題,才是非同小可而需要花大力氣動員鼓勵大家集思廣益搞清楚的大政方針。
所以,儘管黨主立憲,即使如馮兄所理解為Rule By Law(依法治國),理論邏輯上也許沒有問題,但在具體歷史行進中,如何改變以上情況?卻不大好使,因為它遠不是個學理問題,而是個實踐問題,方法論問題,因而,也是世界觀問題。而這一切,都有待包括海外人士在內的關注當代中國與世界命運的人,繼續探索,沒有句號,只有逗號和分號。
我感到,一個大時代到來前,風雲際會,該結緣的人一定會結緣,是時候了!象馮兄這樣學術功力深厚又能做實業的大才子,一定會賦予新的歷史使命。舊的時代舊的人該翻過去的就翻過去,不再糾結了吧!現在對發心人,有大願之人,是千載難逢的歷史機遇,看誰能把握住(從大中華地區看,包括習、李、馬、蔡在內)吧。
一個新的文明形態,即超越工商文明的生態文明新時代已近曙色熹微,人類正處於又一次歷史大變局的前夜,亟需大成智慧引領向前。我們當代人,註定要自創範式,而不是在現成範式(無論西方中心主義,還是東方古已有之主義)中尋找安身立命之所。
受勝平兄大作的感召,寫了上面那些極不成熟的感想,請兄指正為盼。你的大作《政治走出叢林,軍隊退出政治》這個題目一看就非常生態,非常共生,建議兄再酌情修訂一下,可好?
今天接到夏威夷大學成中英先生的文章,《易道本體生態學 自然而有為》,寫得棒極了。剛才給他回信:
生命之源,共生一體。自然而有為,有為而自然,易為道之動,道為易之魂,易道合一,生生不息,循環往復,周而復始,和實生物,同則不繼,故當“道不同,亦相為謀”,一視同仨生萬物,和協共生惠全球,為檢驗智慧高下格局大小之標杆,故而“共生之道,必是有所為的努力而體現有所不為的自然。”
晚生特別喜歡有清代詩家葉燮之論,他說:“源流、本末、正變、盛衰,互為循環”,“未有一日不相續相禪而或息者也”。但“變之中有不變者在:本於六經之道,合乎溫柔敦厚之旨,雅而不可涉於俗,這些是不能變的。”(原詩)講的也是您的“易道本體生態學”之謂,我想。
突然想起今天是九九重陽節,願全球老年安康,兒童歡笑,青年奮進,壯年擔當!
弟:宏 2014年10月30-11月1日晨於上海
注1,對“黨管幹部原則”,應作進一步區分:管“官帽”、“官身”、“官心”,是三者都要管,還是有側重地管,是強管還是弱管,都是有講究的。現行“官階大一統”(即“黨管幹部”)式黨的組織領導的實現方式,只是主觀形式上的“黨的領導”,是一種似是而非的假象,這種假象,是權力掣肘、濫用(如尋租)並存、不作為與亂作為並行的淵藪。它使個人、利益集團和地方政府以黨的名義“綁架黨”、“綁架中央”成為現實可能。鄧小平曾經說過,“黨的領導責任是放在政治原則上,而不是包辦,不是遇事干涉,不是黨權高於一切。這是與‘以黨治國’完全相反的政策。”所以,理性篤行社會元勛意志的共產黨員即為社會楷模,因此,黨的領導新的實現方式,主要是實行“楷模示範領導與通過人大立法和監督相結合的制度”。參看錢宏《開始國家政治生活中的“治亂、治散、治悖”》(2007)、《共生政體:從革命黨、執政黨到“服務黨”的歷史轉變——中國政體改良的中道路線圖芻議》(2013)。
附一:
錢宏:我把我們的通信通話整理了一下,取名為《“黨主立憲”如何接地氣?能不能接地氣?——馮勝平、錢宏通信之一》,請你過目、修正!
馮勝平:很準確,無需修正。你若想發表,我沒有意見,只要你方便就行。《改良中國政治生態環境的十六個切入點——錢宏在DC:和解共生與中國再造》好文!我們的確有很多共通之處。不敢說“英雄所見略同”,至少是“心有靈犀一點通”。望多交流。
附二:
第三屆全球共生論壇(即將在台灣舉行,國內與海外多位學者將前往——老高注)的主題是“一視同仨,和協共生”,但正如邀請函所說,這個主題蘊含着這樣三大問題:
1、權利觀語境下的諸多大詞可以重新審視嗎?在什麼框架下重新審視?對文明、野蠻、和諧、共產、小康、大同、專制、共和、民主、人權、主權、自由、市場、精英、草根、民族、愛國、以人為本,甚至可持續發展等大詞兒,贊成堅持者大有人在,提出商榷的大有人在,但問題是在什麼框架下提出並引出什麼樣的結論?從權利觀念,到共生觀念,或從權利啟蒙,到共生啟蒙,是否可能是人類智慧與價值取向的又一次歷史性進步?
2、幾乎已經統領了世界的資本主義文化邏輯可以挑戰嗎?權力進入市場是不可克服的意識形態頑症嗎?互聯網思維屬於仨焦思維,它是指充分利用互聯網的優勢來舉一反三、觸類旁通、以至全息,以改變現行經濟、政治、文化業態及社會生態的全新行為法則。這個全新法則,就是共生法則。
3、為什麼說像中國這類“國大而民眾”的新興者,只有共生崛起一途,不用懷疑呢?從地緣政治,到生態政治,中華自主創新“一帶一路”(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構成的陸權、海權戰略,與超主權文化對沖後的大共生路徑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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