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地这种做法实在想不通:同意交罚款、为当地市政脱困而贡献我的杯水车薪啊,现代科技如此发达、现代金融如此方便,给我一张罚单,我从网上交钱,不是两全其美嘛,为何一定要我到庭,甚至威胁若不到庭就是不尊重法律、就可能入狱!美国法治完善严明,但所花的成本也着实不低。问题是,许多花得不值
横跨美国之旅·附录
◆张桦
2019年暑假,我和大学同窗高伐林有过一次横穿美国的自驾游。即将凯旋的第15天,当我驾着车,沿着70号公路切入伊利诺伊州一角,马上快进入印第安纳州的时候,发生了一点小小的意外。 当时有一辆警车正闪着灯停在右侧路肩上,它前面还有一辆被其截停的倒霉蛋轿车。我看到时想转到左边的超车道上躲远一点儿,但无奈左道上车又多又快,还尽是大得吓人的货柜车,要转道就太危险了。我只好猛踩刹车,从70迈速度踩到大约一半,用这样的速度经过警车。 开过去之后,我俩都以为没事儿了,又提速前行,不料几分钟后,那警车就呼啸尾随,直奔我们而来!我马上靠边停车,警车也停了下来。警察走过来,个儿不高但很结实,手枪手铐装备齐全,先拿过我的驾照,然后指责我经过警车一没变线二没把车速降到30迈以下,“非常危险”!然后回警车捣鼓约十来分钟,又过来给我两页纸让我签字,我见上面有个“164美元”,以为是罚单,心想天下执勤的警察都惹不起,说什么就是什么没理可讲,也没细看就签了,然后跟警察拜拜。
罚单正面
回到家后,先到车行把刹车片全换了,然后再看罚单怎么交罚款,这一看吃了一惊:并非罚单,而是出庭通知!要求当事人8月19号早9:00到当地县法院出庭,如果不去就可能坐牢。那164元也不是罚款,而是我出庭的保证金,至于罚多少?后来要儿子一查当地的法律,吃了更大一惊:“从100到10,000美元”!若抗拒就可能入狱。我当时无可奈何的签字也意味着我同意出庭,真想不到这不到30秒的刹车竟把我带到了监狱门口,成了潜在罪人。 “大祸临头”自然不甘就擒,首先求助于万能的微信Scarsdale群——这是我居住的镇的华人微信群。有建议我去法拉盛找专门铲罚单大姐的,有感叹我摊上大事儿的,有建议我找当地律师的,不一而足。高伐林也帮我向她女儿和朋友打听有何应对妙策?他女儿查看了我收到的两页纸的扫描件和该州有关规定,说权衡起来,按照通知上的要求按时出庭应诉,讲清情况,所花成本最小,风险也最小;高伐林的一位朋友几年前有过类似遭遇,从纽约回乔治亚州,在弗吉尼亚州下了高速公路,车速还没来得及降到当地公路的限速要求,被警车逮了个正着,可恶的是,认罚也不行,必须上法庭,也是同样的威胁:不上庭可能入狱!她想到奔波几百英里出庭实在不上算,就远程找了一个弗吉尼亚当地的律师,委托他出庭。这次她告诉高伐林,结果各项费用加起来,共花了1500美元多——豆腐盘成了肉价钱! 此刻家中领导携儿女游云桂山水从中国回来,一听首先严厉训斥我:见到警车为何不躲远点?!我当然是又忏悔又认错,无奈利剑悬顶,还得解决问题啊。领导英语好我甚多,于是她致电法庭,报上案号,一问保证金何时交,二问本人认罚,能不能不去法庭了?因为实在太远,825英里(1300多公里),开车需13小时呀。对方回答得很干脆:保证金不交,可以;本人不到庭,不行! 继而领导又从网上找到一位当地律师,他说可以替我出庭,收费300美元,但是他不能保证法庭免除我本人出庭,如果法官要我本人必须去,另指定日期,我还是得去。 其实我并不怵出庭,我出过两次庭,有经验,认定出庭比不出庭结局往往更好。可问题一是这个庭出得太远,二是我对自己的英语听力缺乏信心,担心不知法官所云。本来英语稍强于我的高伐林愿意同去出庭,给我作证,我稍感宽慰:两个臭皮匠,顶半个诸葛亮,两人互补一下法官法警的意思基本了然,但是过了两天高伐林发微信给我说:你要是去抗诉嘛,我去可以给你作证;但你是去认错,我这个证人去有啥用?就没必要去了。 但我家领导依然表示希望我独立解决问题,我表达了对自己英文的担心,领导转而征求已满18岁的儿子意见,儿子一锤定音:这点事儿不必请律师,你们应该去!送我到大学后你们就去出庭。 原来我儿子刚被位于俄亥俄州克里夫兰附近的凯斯西储大学(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录取,校方还给了他不菲的奖学金,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他放弃了埃默里大学等排名更好的名校而选择该校,报到日期正是出庭日的前一天:8月18日。 (高伐林按:凯斯西储大学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的美国大学权威排行榜上,2019年名列第37位。该校产生了至少17位诺贝尔物理、化学和生物医学奖得主,其杰出校友,包括罗马尼亚总理维克托•乔尔贝亚和中共的两位特工天才——所谓“后三杰”中的两位:熊向晖和申健,他俩都是1948年在凯斯西储大学拿到硕士学位。) 至此,领导表态,愿向公司请假,同赴“家难”。并嘱我做好“功课”,我当夜即起草英文陈述词: I drove for more than 10 hours to get here. First of all I admitted that I was wrong and apologized to the police man. But I still want to make it clear that reason I saw a police car on the side of the highway I couldn’t change to the left lane because there were too many trucks and they were very fast, so I immediately stepped on the brakers and my car slowed down by half. I changed all the brake after I got home. This is the invoice for the changing the brakers. However the police man maybe didn’t think that I cut my speed slow enough, so ordered me to come here. I’m so sorry to the police man and hope judge will forgive me for my mistake. 其中语法错误肯定很多,但能让法官大体了解我的意思吧。
8月17日全家四口西行。先是八小时抵克里夫兰,第二天上午10点缓缓挤进人流鼎沸的大学迎新现场。进了儿子的宿舍,铺床架镜挂衣整理,又发现儿子诸多必备物品如水杯香皂插座竟然都没带!赶紧奔附近的超市补齐所缺。瞎忙之中,已然下午2点,我们还需再驾车6小时才能到订好的法院附近那个旅馆呢,无奈之下,我们放弃2点至3点的新生说明会,告别儿子,带着他妹妹,迎着夕阳继续西行。 19日一早8点多就到了县法院。 接近9点,法警贴出当日出庭名单,我在2号厅,27人候审,我名列最后一个。当即情绪大坏:审得晚,回程也就动身晚啊!但领导发话:你这个姓,肯定就得排在最后!——可不是嘛,姓张,Z是最后一个字母。我无从反驳,只能说人走背喝凉水都塞牙! 9点整,被告们基本到齐,座位不够,很多人站在一旁,被告们衣装不甚整洁,眉目也不甚顺眼,非胖既瘦,除我家外一屋基本都是白人。 过了几分钟,法官出来,样子很像《智取威虎山》电影的座山雕,只是眼神和蔼。 我们全家落坐前排,我尽力去连听带猜法官与每个被告的对话。一个带小孩的妇女好像拖延未交700美元的汽车保险,法官判罚她500多美元,但说只要她交了保险可以免罚,要她选。她当然说交保险。问何时交,她默默无语——保险没钱交,罚款更没钱交。我想这些人就应该是川普的基本面吧。 其间还似乎听到叫一个中国姓名Yuan Ying,人没到,法官随手将其案卷搁置一旁,我一边为此人忧心——缺席可能导致后果严重啊;一边暗自庆幸自己到场了,至少不会有牢狱之灾,更不会让子女背上个“罪犯爸爸”的恶名。突然听到叫我姓名!颇感意外:怎么,不是最后?继而欣喜,小跑上前。 法官见我,先问“懂不懂英语”?我直言需太太帮忙把关,遂扬手让领导登台。法官再不和我说话——其实也没让领导说话,只是好像在小声自言自语,又好像是在告诫我们,大意是这个案子“没有刑责”,只是罚款三百多,你们来了罚这么多;没来可能多罚点儿,但还是三百多。啊?“没有刑责”也就可以不必来?没来也就只是多罚一点儿?唉!看来,“没有刑责”这一点很关键,很要紧! 然后他递过纸来让我签字,嘱咐下楼交钱,还告诉我可能还会收到一张传票,但如果交完钱就不必理会。听完法官言语,不知当喜当怨。喜在结局尚好,怨则不明白法院为何先是在电话上威逼当事人非得出庭不可,来了法官又说你来不来其实也无关紧要,如此出尔反尔,拿我们这些远路赶来、又花油钱又住店的被告涮着玩?!想问问法官明白,可法官已经令我出局了,“下一个!” 手攥事先精心准备却完全没用上的陈述词下楼交钱,但楼下电脑尚未来得及显示判决结果,那出纳问我们:“罚三百‘多’,多多少?”我和领导都没听清法官所说的准确金额,倒是开庭时一直远远坐在旁听席那儿的八岁女儿小声说“26”。未几电脑呈现数字,真是326元!不禁夸闺女长了千里耳。出纳又说:因为你们是用信用卡交费,所以按规定须多交11元,刚刚经历完荒唐,这11元真无心去争,争也未必能争回来,只让我们早点回家就好。 我想起一位英语老师说过,中部有些小城一旦财政困难,就命令警察上路罚款,所以去中部一定要小心——我没小心,当受此罚! 但对当地这种做法,我仍然想不通:我同意交罚款、为当地市政脱困、经济繁荣而贡献我的杯水车薪啊,但现代科技如此发达、现代金融如此方便,给我一张罚单,我从网上交钱,不是两全其美嘛,为何一定要我到庭呢,甚至威胁若不到庭就是不尊重法律、就可能入狱!真不知这个警察、这个法庭图什么!算下来,我们为出庭开车一两千英里,在外住宿,领导被迫请假……所付出的,何止交给法庭的337美元! 美国法治完善严明,这不假;但是为这个完善严明的法治,所花的成本也着实不低,司法体系内部投入多少开销且不论,社会成本就是天文数字。问题是,许多花得不值啊!像我这个…… 高伐林得知结果,为我松了一口气,又冒出一句冷语:唉,幸亏法庭只有八百多英里之遥。要是咱俩在加州、在内华达州、或者在爱达荷州也吃上这么一张罚单,还非得上庭不可呢? 可不?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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