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老高的博客  
你未必能看到很喜歡的觀點,但一定會進入挑戰性的視野。  
https://blog.creaders.net/u/3843/ > 複製 > 收藏本頁
網絡日誌正文
“狼牙山五壯士”的故事再遭質疑 2016-02-25 09:12:08

  一個民族需要有自己的英雄。沒有英雄,民族的心態很可能將日復一日地沉淪,墮入瑣碎、平庸。不過,樹立英雄,要靠真實的事跡;捍衛英雄,也要靠真實的事跡,而不能將錯就錯,動用權力壓制批評——“批評不自由,則讚美無意義!”


  老高按:在中國,提起“狼牙山五壯士”,誰人不知,哪個不曉?這是小學語文課文啊!
  但是,您敢肯定您知道的是真相嗎?
  是的,我知道,2015年9月3日大閱兵,在解放軍三軍儀仗隊之後,安排“狼牙山五壯士”所在連隊作為第一個受閱方隊;
  是的,我也知道,2013年以來,關於“狼牙山五壯士”引發的官司,軍方高層給司法界領導放出了狠話:“你們這個案子如果判反了,你們就是反軍叛國!”
  官方,首先是軍方,以全部權力甚至是武力,給“狼牙山五壯士”這一故事的“真實性”背書——更準確地說,是給這一故事的權威性背書——不管故事真不真,不管你們信不信,都必須照我這個說法說,否則就是“反軍”、就是“叛國”。
  2015年10月29日,我在“老高的博客”上發了一篇《“狼牙山五壯士”引發言論自由官司》,介紹了北京大學法學院一個月前(9月28日)的一次講座:著名歷史學者吳思、北京律師周澤,以及《“狼牙山五壯士”的細節分歧》一文的作者洪振快,從歷史、法律、政治等幾個層面,對“狼牙山五壯士”引發的連環官司詳加剖析——《“狼牙山五壯士”的細節分歧》這篇文章,就是官司的起因。
  現在,官司還在繼續打。昨晚,洪振快在美國《紐約時報》中文網上刊出一篇文章《中共英雄的歷史真相,誰說了算?》,簡要回敘了官司經過,尤其是披露了:官方檔案里的記載,與過去六十年來所宣傳的五壯士事跡的出入。
  可能是因為《紐約時報》並非中國媒體,肯定不“姓黨”,發稿更少顧忌;也可能是因為洪振快被逼到牆旮旯了,比起四個月來,話說得更為透徹、更為大膽。我將這篇文章轉貼於此,訴諸公論。
  中共最近幾年為捍衛“英雄”,着實花了不少力氣。許多報刊刊登了強調英雄重要性的文章,在高考各地作文題中也加大了這一話題的比重(例如北京2015年高考作文題“二選一”,其一為《假如我與心中的英雄生活一天》)
  我認為,一個民族,確實需要有自己的英雄。英雄,能夠提升和導引整個民族的精神,沒有英雄,民族的心態很可能將日復一日地沉淪,墮入奢靡、瑣碎、平庸甚至偏狹。不過,樹立英雄,要靠真實的事跡,絕不能為了一時的政治鬥爭需要,推出一個經不起推敲和質疑的“英雄”。
  縱觀66年來中共推出的“英雄”形象,可以說,相當大比例已經崩塌(已經有人做出過不完全統計),還有一些尚待核准、考驗。在這種情況下,越來越多的人質疑中共歷代推出的英雄,不是很正常的心理嗎?
  捍衛英雄,也要靠其本身真實的事跡。官方正確的做法,是實事求是,還原真相,主動將名不副實、甚至是弄虛作假的“英雄”撤出英雄榜;讓真正的英雄享有民眾和歷史的崇敬;而不是將錯就錯,憑藉權力甚至武力,數十年強力維護虛假的“英雄形象”。我讀到有些左派人士撰文痛斥“質疑英雄、醜化英雄、向英雄潑糞,竟成了互聯網上的令人髮指的時尚”,您怎麼不想一想,造成這種痛心現狀的罪魁禍因是什麼?不就是中共講的假話太多、推出的“假英雄”太多了嗎!假作真時真亦假啊!
  對中共過去推出的英雄,只許讚美,不許批評,這讓我想起法國劇作家博馬舍的名劇《費加羅的婚禮》中那句台詞,實在言簡意賅:“批評不自由,則讚美無意義!”(這句話,也成為法國《費加羅報》的座右銘。)
  在此,我還要再次推薦上面所提到的北大法學院那次講座中吳思的精彩分析:他提到中國當前關於言論自由的規則與潛規則六個層面(實際上是五個層面)的現狀,從100%的言論自由,如何陡降到10%,又如何從10%到30%甚至50%的博弈;還有周澤律師所講的與言論自由問題有關、在爭論問題中常常發生的法律上侵害名譽權的三種情形——侮辱、誹謗和揭露隱私等等,是一堂深入淺出的普法教育課。鏈接在洪振快文章的後面。



  中共英雄的歷史真相,誰說了算?
  洪振快,紐約時報中文網 2016年2月25日(北京時間)


02.jpg

  河北易縣,狼牙山五壯士雕塑。


  最近十幾年,在言論相對自由的互聯網上,中國大陸的老百姓對中共歷史上塑造的英雄形象,包括黃繼光、邱少雲、“狼牙山五壯士”等,普遍表示質疑。這種質疑,反映了尊重常識、了解歷史真相的願望,既是老百姓的覺醒,也反映了民心民意——對中共宣傳的不信任,乃至對中共的不滿。中共對此的應對是,發動官方宣傳機器。據一位軍方背景的學者的說法,要“捍衛”英雄形象,意圖打贏網絡“上甘嶺戰役”。於是,普通網民與中共官方及其支持者(網絡水軍“五毛”、“自乾五”及“毛左”)之間,在網絡上你進我退,硝煙瀰漫。這是很容易觀察到的,也是我的親身體會。
  “狼牙山五壯士”是中共宣示自身抗日功績的一面旗幟。在去年9月的“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閱兵儀式中,“狼牙山五壯士”部隊方隊作為10個閱兵方隊中的第一個方隊出現,足見其地位。這面旗幟的重要性在於,“狼牙山五壯士”是抗日戰爭中出現的,比起黃繼光是解放戰爭出現、邱少雲是抗美援朝(即朝鮮戰爭)出現更有價值,因為抗日戰爭是民族大義,又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能夠獲得全民族認同,而且更能獲得全世界文明主流的認可。而中共在抗戰中的功績,也需要這一“抗日英雄群體”形象的支撐,因為中共在抗戰中沒有更有名的英雄事跡可供宣傳。

  “狼牙山五壯士”的官方版本(以小學語文教科書和新華社、《人民日報》報道為代表),簡要歸納如下:1941年秋,日軍“掃蕩”晉察冀根據地。9月25日,日偽軍約3500餘人圍攻易縣狼牙山,晉察冀軍區第一軍分區一團七連奉命掩護黨政機關、部隊和群眾轉移,該連六班馬寶玉等五名戰士擔負掩護主力和老百姓轉移的任務,五人分散射擊,使日偽軍誤認咬住了八路軍主力,將其引向狼牙山棋盤陀峰頂絕路,五人打退日偽軍多次進攻,斃傷90餘人,子彈打光後,仍用石塊還擊,最後寧死不屈,毀掉槍支,喊着“打倒日本帝國主義!”“中國共產黨萬歲!”的口號,縱身跳下數十丈深的懸崖。馬寶玉、胡德林、胡福才壯烈殉國,葛振林、宋學義被山腰樹枝掛住,負傷歸隊。
  上述官方版本已經沿用了幾十年,但也不斷受到質疑。比如,“文革”中,紅衛兵對宋學義跳崖而未遇難表示懷疑。1994年7月,《長江日報》刊登了一篇文章,提出當時六班不是五個人,而是六個人,還有一位副班長,投敵被殺。1995年8月,《羊城晚報》又刊登了一篇文章,稱五壯士跳崖是“三跳二溜”,馬寶玉等三人跳崖犧牲,葛振林、宋學義是“順着崖壁溜了下去”。
  近年在互聯網上,這個故事受到更多的質疑。比如有網帖通過知情者之口,說五人跳崖前“與鬼子拼起了刺刀”、“是拼不過敵人不小心倒退摔下了懸崖而非故意跳下”。其中,最讓人感到懷疑的是,跳下懸崖而能被山腰樹枝掛住生還。眾所周知,“文革”中的紅衛兵都是狂熱、不理性的中學生,連他們都對跳崖生還表示疑義,比紅衛兵更理性、客觀的網民對該故事表示不解和疑惑是很自然的。
  2013年8月下旬,國家宣布打擊網絡謠言,廣州越秀警方將一位在新浪微博上“污衊狼牙山五壯士”的網民張廣紅抓獲,以虛構信息、散布謠言的罪名予以行政拘留七日。該事件被報道後,輿論譁然。出於對警方抓人程序的質疑,本人撰寫了兩篇文章:9月上旬,本人在財經網上發表評論文章,質疑小學語文課本《狼牙山五壯士》的真實性;同年11月,本人在《炎黃春秋》雜誌上發表史實考證文章,質疑新華社、《人民日報》2005年報道的“狼牙山五壯士”的事跡的真實性。兩篇文章質疑了“狼牙山五壯士”的官方版本——比如在棋盤坨頂峰跳崖的說法,但都是根據中共官方認可的出版物上的材料,遵循史學研究規範,而且對“狼牙山五壯士”抗日持正面評價。我的文章對他們作為抗日戰士一直都表示尊重,只是認為民眾有了解歷史真相的權利,所以希望澄清歷史真相而已。然而,由於事涉中共歷史上塑造的英雄形象,還是捅了馬蜂窩,引發了連環官司。
  先是本人和文章編輯黃鐘被兩位左派網絡活躍人士梅新育、郭松民公開以極具侮辱性的言詞辱罵,在律師函無效後,本人和編輯黃鐘以侵犯名譽權為由起訴了兩位罵人者。案件拖了一年多才開庭審理,又過了七個多月後才於2015年12月宣判,結果是北京海淀、豐臺兩個法院認為罵人有理,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因為本人文章是“試圖質疑甚至顛覆‘狼牙山五壯士’的英雄形象”(判決書的說法)。對此判決,我們認為其違背司法職責,背離法治原則和憲法精神,況且,明顯受到政治干預——比如,被告郭松民的代理人王立華(網絡公開此人身份為解放軍總參政治部下屬宣傳部原副部長,大校軍銜)在公開的視頻中透露,國防大學原政委趙可銘上將曾給法律部門的最高領導打電話,稱:“你們這個案子如果判反了,你們就是反軍叛國。”本人已向中紀委、軍紀委、最高法、最高檢等中央七部門公開實名舉報,但將近兩個月,沒有任何部門給回信。因此,判決不能讓人信服,我們已提起上訴,目前二審法院還未做出最終裁決。(春節剛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即召集談話,法院本周正在開庭進一步審理。)
  此外,“狼牙山五壯士”倖存者葛振林、宋學義的兒子葛長生、宋福保還起訴本人,要求本人向五壯士“在天英靈登報謝罪”。經過一次證據交換和兩次庭前會議,原定2016年1月27日開庭審理,但因對方涉嫌作偽證被本人的代理律師揭露——對方公民代理人王立華大校所提交給法庭的證明上寫的“保定狼牙山紅色文化研究會副會長”身份系偽造,本人已向審理該案的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交此人代理非法、妨害司法的證據,法院需要調查核實,目前還未接到開庭通知。

  作為歷史研究者,本人一直關心的是“狼牙山五壯士”的歷史真相到底如何。關於該事,出版物中多為口述材料,一直缺乏檔案等史料證實。嚴肅的歷史研究者大多清楚,口述的“革命回憶錄”,可能含有較大水分,不能輕易作為史料。但中共對檔案的管理十分嚴格,除非中共自己願意公開,否則老百姓無法看到。本人2015年7月到解放軍檔案館要求查閱晉察冀軍區1941年9月份犧牲人員名單,以便證實“狼牙山五壯士”事跡,但材料提交半年之後仍無答覆。不過,“狼牙山五壯士”後人的代理人後來去了解放軍檔案館,該館提供了一份檔案(晉察冀軍區司令部1942年2月1日做出的《晉察冀軍區1941.8.13—10.17反掃蕩戰役總結》)。根據去年11月底交換證據時對方提交的這份檔案(部分內容),以及北京軍區公布的相關材料等,“狼牙山五壯士”的歷史真相開始顯山露水。結果證實本人原來發表中的文章所提出的對中共官方宣傳的“狼牙山五壯士”事跡的質疑都是成立的:官方版本與內部檔案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說法,相對真實的內部檔案顛覆了官方版本的宣傳。
  檔案關鍵部分內容為:“二十五日拂曉,管頭、龍門莊、界安共出敵三千五百餘,並攜民夫牲口千餘,分經干河、條條嶺、東西水、步樂、婁山、沙嶺、上下鋪,圍攻狼牙山,以搜索龍王廟、棋盤坨為主,十二時敵占龍王廟、棋盤坨、老君堂、烏馬驛各高地,我(指晉察冀軍方)在該地活動之部隊於敵開始動作時即向外線轉移,僅一團在該地游擊之第七連第六班因掩護主力轉移,退路被敵截斷,該班當即占領有利陣地頑強抵抗,將敵誘至我預設之地雷群,敵觸地雷斃傷指揮官以下五十餘名,嗣敵四次衝鋒均被擊退,敵復傷亡四五十我陣亡二,終以彈盡,該班長乃率所余戰士四名,先將武器破壞,跳斷崖殉國,亡三傷二(敵退後得救歸隊)。”
  上述檔案等材料證實了幾個關鍵信息:
  第一,官方版本一直宣稱阻擊日偽軍的六班只有五人,檔案證明五人跳崖前已“陣亡二”,即當日六班至少有七個人。而葛振林曾表示實際有12人。這說明,官方版本信誓旦旦地說只有五人,實際是不實之詞,當天的作戰過程、雙方傷亡等也非官方版本宣傳的那樣。
  第二,官方版本稱“狼牙山五壯士”作戰目的是將日偽軍引向狼牙山棋盤陀峰頂絕路。而檔案明確提到,日偽軍當日行動的主要目標就是占領棋盤坨——“以搜索龍王廟、棋盤坨為主”,並且中午12時棋盤坨已被日軍占領——“十二時敵占龍王廟、棋盤坨、老君堂、烏馬驛各高地”。可見把日軍引向棋盤坨明顯屬於不實之辭。
  第三,官方版本稱“狼牙山五壯士”跳崖地點是棋盤坨頂峰。但上世紀90年代以來,當地百姓提出是小蓮花峰(《百年潮》2003年第6期刊登的葉暉南《狼牙山的真實故事》一文有較詳細說明)。之後,狼牙山景區官方確認在小蓮花峰,並樹立標誌。2014年9月1日國務院頒布的文件,確認跳崖地是小蓮花峰。檔案證實,跳崖地確實不是在棋盤坨頂峰——因為12時棋盤坨已被占領,而後“跳斷崖殉國”,這個“斷崖”是否就是小蓮花峰姑且不論,但顯然不是棋盤坨頂峰。跳崖地點乃是新聞報道、歷史事件的基本信息。跳崖地點變化,意味着作戰經過、作戰目的等說法都將隨之改變。這說明,長期以來中共官方宣傳不實信息,不想將歷史真相告知世人。
  第四,官方版本稱“狼牙山五壯士”的整個作戰過程是完全主動的。檔案說得很明白,當日“十二時敵占龍王廟、棋盤坨、老君堂、烏馬驛各高地”,整個狼牙山已被敵控制,六班戰士是“退路被敵截斷”,無路可走,換言之,就是被追殺,而按照《人民日報》1951年8月1日刊登的葛振林寫給毛主席、朱總司令的信中的說法,當日情況是“(班長)馬保林指揮我們撤退到一個從沒有人到過的懸崖上”,若其所述屬實,則退卻是慌不擇路,更談不上主動了。
  本人認為,上述檔案和北京軍區後勤部公布的材料等,證明了所謂“狼牙山五壯士”的英雄事跡,實際是遭遇日軍搜山,日軍以“多路的輕裝部隊”快速行動,“迅速的占領該山的最高頂”(北京軍區後勤部公布的材料的說法),中午12時已占龍王廟、棋盤坨、老君堂、烏馬驛各高地,控制了制高點,在此地游擊的六班“退路被敵截斷”,在犧牲二人(至少二人)後,五人退到了“一個從沒有人到過的懸崖上”。至於五人跳崖,葛振林後來承認跳的地點不完全一樣,犧牲的三人或許是跳懸崖,倖存的兩人據其自述則是“溜”、“滾”、“竄”,1946年中共文藝機構在延安的出版物也說是“三跌二溜”。
  由此可見,該事跡並無特別英勇之處,而中共中央北方局機關報《晉察冀日報》在事件發生後40天(1941年11月5日)刊出《棋盤陀上的五個“神兵”》的報道,進行了拔高、神化(號稱“神兵”)。本來,戰時誇大宣傳可以理解,但時過境遷,應該回歸歷史真實,而不能不顧政治倫理,把戰時誇大宣傳當作史實,繼續宣傳,甚至更進一步造神。但經過1958年拍攝並於隨後上映的電影《狼牙山五壯士》,以及進入小學語文課本,與史實不符的“狼牙山五壯士”事跡成為一種觀念,被塑造成一個表現中共抗戰功績的典型,而任何試圖回歸歷史真實的努力,就要受到侮辱謾罵、人身攻擊,法院還要以司法判決認定是“試圖質疑甚至顛覆‘狼牙山五壯士’的英雄形象”,要求對侮辱謾罵、人身攻擊盡到“容忍義務”。從這種荒誕現象,可以看到中國的政治現實,中共官方為了維護意識形態,甚至不惜拋棄不得干預司法的“依法治國”宣示。
  抗戰期間,英勇作戰,功績彪炳,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跡甚多。僅以中共承認的抗戰英雄而論,就不在少數。如中共領袖毛澤東1938年的講話中就提到不少國民政府領導的正面戰場上的抗戰英雄,還給在上海閘北英勇抗戰的“八百壯士”題詞,讚揚其為“民族革命典型”。
  根據國民政府公布的材料,抗戰期間國民政府軍隊傷亡約323萬人,其中陣亡近133萬人。中共方面宣布,抗戰期間領導的軍隊傷亡45萬人,其中陣亡16萬人。兩者比較,中共領導的軍隊傷亡不到國民政府軍隊的七分之一,陣亡則不到八分之一。國民政府軍隊在正面戰場上的英勇抗戰和英雄事跡,連中共領導人都承認的,現在中國大陸老百姓已很少有人了解;而一個敵後抗戰、並無特別英勇之處的“狼牙山五壯士”事跡,卻要誇大為神,並且不容絲毫質疑。這是歷史的不公正。
  歷史總歸會回歸真實。公眾希望了解歷史真相。掩飾真相,終會成為歷史笑柄。以政治干預司法,對探求歷史真相的學術研究,進行不公正的司法裁判,剝奪公民言論出版自由、學術自由的憲法權利,最終也會被歷史審判。
  (洪振快為歷史學者,《炎黃春秋》雜誌原執行主編。)


  近期和相關圖文:

  “狼牙山五壯士”引發言論自由官司  
  
楊繼繩就不能出國領獎反駁《環球時報》  
  
當代鄉愁:比古人的鄉愁更不可救藥  
  
日軍地圖是否能證明侵華蓄謀已久?  
  
不止是馬家軍靠興奮劑支撐輝煌  
  
頭次遇到明知是謠卻傳謠再闢謠的怪事  
  
一個斯坦福大學中國留學生的所歷所思  
  

瀏覽(5072) (12) 評論(13)
發表評論
文章評論
作者:onetime 留言時間:2016-03-01 05:30:35
所謂真相是沒有意義的。老高 的頭像是哪裡人啊,高棉人。高棉帝國哪去啦?

做事要看目地。如果總是不斷挖掘能夠激發人上進的精神的事情,其心可誅。

看看美帝的例子吧。挖掘過深的後果就是整個社會缺乏向上的精神。

電影《幾個好人》裡講過了you can't handle the truth.
回復 | 0
作者:onetime 留言時間:2016-03-01 05:30:34
所謂真相是沒有意義的。老高 的頭像是哪裡人啊,高棉人。高棉帝國哪去啦?

做事要看目地。如果總是不斷挖掘能夠激發人上進的精神的事情,其心可誅。

看看美帝的例子吧。挖掘過深的後果就是整個社會缺乏向上的精神。

電影《幾個好人》裡講過了you can't handle the truth.
回復 | 0
作者:高伐林 留言時間:2016-02-26 16:20:33
謝謝笑哈哈。您說的,就是我在本篇按語中所介紹的2015年10月29日在“老高的博客”上發出的《“狼牙山五壯士”引發言論自由官司》——見上面“近期和相關圖文”下的第一篇。
回復 | 0
作者:笑哈哈 留言時間:2016-02-26 15:03:25
高伐林博,看到了您登在明鏡的有關"狼牙山五壯士"的文章,那篇比這篇詳細多了.
在此為那篇點個讚!!
回復 | 0
作者:高伐林 留言時間:2016-02-26 14:06:35
ez1999,看來,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實者見實,偏者見偏。謝謝您直言批評,並歡迎您瀏覽我更多文章,提出更多指點。

不過,對不符合自己心意的言論,便追問對方的“出身”,是不是有“文革”遺響?未免讓我想起50年前的“紅八月”,對發言者喝問:你什麼出身!?

呵呵!
回復 | 0
作者:ez1999 留言時間:2016-02-26 11:59:43
高伐林,

看一個人,不是看他表面上說什麼。而是看他字裡行間想表達什麼?想把讀者往哪一個方向引?
我只看了你幾篇涉及到日本的帖子。基本上是以搞清歷史真相為幌子,從墳墓里挖出老掉牙的事情來分析一番。中心思想不外乎,日本人也沒有錯,日本人很厲害,中國人很糟糕,等等。

你是不是日本人的遺孤?
回復 | 0
作者:笑哈哈 留言時間:2016-02-25 19:06:32
共產黨造的不論是英雄還是狗熊,都有百分之九十五的水份在裡頭。
頂高伐林博,頂洪振快先生。
回復 | 0
作者:高伐林 留言時間:2016-02-25 18:04:17
歡迎西遊記來訪。但您上來就是髒話,不好。現刪去髒話,但將您的寶貴意見拷貝如下:

【你以為美國的英雄,那些媒體宣傳的,到國會山列席總統的國情報告的,我們讀到的他們的事跡都百分之百的準確嗎?記得多年前美國軍方宣傳的一個阿富汗戰場的英雄,就是美軍添枝加葉塑造出來的,後來被別人曝光出來的。還有美軍塑造的伊拉克戰爭中的年輕女英雄,被俘了又被搶救出來,也與事實不符,這是她本人後來說的。這只是冰山的一角,我相信更多的我們心目中的英雄也都有瑕疵,因為都是人嘛,但他們只要站對立場,自己付出了犧牲,就無愧為英雄。

我知道你們的目的是想說中共造假,所以中共腐爛壞透了。但你們這種逢共必反也太拙劣了吧?如果美國和西方民主國家也這麼辦哪?反而暴露了你們不識普世價值啦。以後反共選個站得住腳的題目吧。】(以上為西遊記原帖)

西遊記說得不錯:美國和西方也有造假。我們不斷看到美國和西方的媒體,在揭露造假事件。您看看美國執政者會不會像中國執政者那樣,堅持維護謊言,封殺真相,懲治敢於揭露真相者?
回復 | 0
作者:高伐林 留言時間:2016-02-25 15:18:38
ez1999,謝謝您光臨並發表看法。
我只想為尋訪真相說話。您該不是認為真相只是日本人、日本遺孤的專利,而中國人不配享有吧!

尋訪真相,驅除謊言,應該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

您指責我“所作所為是處處為日本人說話”,看來您沒有仔細閱讀我的更多文章。我隨手搜索了一下我曾經寫過的關於抗戰的博客文章(以下遠非全部):

一位可敬的拯救抗戰歷史的中國農民
http://blog.creaders.net/u/3843/201202/104980.html

平型關炮火回聲:七旬老人尋訪真相為父辯誣
http://blog.creaders.net/u/3843/201007/64922.html

前往抗日戰場尋訪祭奠(組圖)
http://blog.creaders.net/u/3843/201306/152538.html

從歷史長河的河底打撈民族英魂
http://blog.creaders.net/u/3843/201307/153093.html

我父親主持了台灣回歸儀式
http://blog.creaders.net/u/3843/201103/80866.html

最有價值的抗日腦袋
http://blog.creaders.net/u/3843/201507/227198.html

美國國殤日想起一個被槍斃的抗日將領
http://blog.creaders.net/u/3843/201505/220898.html

抗戰史實不容冒牌人士篡改
http://blog.creaders.net/u/3843/201103/82673.html

……
回復 | 0
作者:ez1999 留言時間:2016-02-25 14:04:59
高伐林,

你是日本人在中國的遺孤吧?
看你的所作所為是處處為日本人說話。你什麼時候批評過日本?
回復 | 0
作者:安博 留言時間:2016-02-25 13:29:55
看了全文,縱使這裡列出的全部質疑為事實,也不掩英烈的光芒。這些人都是普通的人,能溜下去保存自己為什麼要跳?“尋求真相”在這裡不過是否定共產黨抗日的一個藉口,有個這個政治目的,還嫌共產黨政治化,半斤八兩。
回復 | 0
作者:高伐林 留言時間:2016-02-25 11:45:08
謝謝牛仔指出!洪振快可能有筆誤,他指的應該是董存瑞?
回復 | 0
作者:牛仔 留言時間:2016-02-25 11:37:00
“比起黃繼光是解放戰爭出現”
不對吧,好像黃是在朝鮮戰場吧!
回復 | 0
我的名片
高伐林
註冊日期: 2010-05-22
訪問總量: 19,222,364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欄
文章歡迎轉載,請注作者出處
最新發布
· 川普是酷愛說謊嗎?他只是知道社
· 取消出生公民權是美國版的“計劃
· 美國為何變成了單打獨鬥的孤家寡
· 《紐約客》長篇特稿:這個美國間
· 烏合之眾:首都華盛頓的“No King
· “戰爭是政治的繼續”,那麼經濟是
· 醫學頂刊《柳葉刀》封面,只放了
友好鏈接
· 郭家院子:郭家院子
· 歐陽峰:歐陽峰的blog
· 晚秋心情:不繫之舟
· 星辰的翅膀:星辰的翅膀
· 阿妞不牛:阿妞不牛的博客
· 史語:史語的博客
· 吳言:吳言的博客
· 寡言:寡言的博客
· 暗夜尋燈:暗夜尋燈的博客
· 汪翔:汪 翔
· 王清和:《金瓶梅》揭密市井私生
· 德孤:德孤的小島
· 解濱:解濱
· 藝萌:藝萌的博客
· 懷斯:懷斯的博客
· lone-shepherd:牧人的博客
· 雲鄉客:雲鄉客的博客
· 虎貓:張石的博客
· 旅泉:旅泉的博客
· 姜克實:姜克實的博客
· 馬黑:馬黑的博客
· 壹嘉出版:壹嘉出版的博客
分類目錄
【詩】
· 譯者眼中先天下之憂而憂的作家,
· 《愛是如此憂傷》記錄了我們一代
· 2024這一年經歷了什麼?藉助這篇
· 她的文字,是可以交到嬰兒面前的
· “雖九死其猶未悔”?十死呢,該不
· 一部童話引發圖書界難得一見的翻
· 讀書要讀有趣的書:走這一條捷徑
· 《長安三萬里》藏着大國由盛轉衰
· 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是不受瘟疫侵襲
· 推薦三部中國作家描寫瘟疫的優秀
【識】
· 川普是酷愛說謊嗎?他只是知道社
· 比研究民主化更緊迫的課題,是研
· 為什麼權貴名流都熱衷於圍繞在愛
· 川普被認定是一霸,不過,是惡霸
· 川普的外交:一位帝國精算師的精
· 川普對“92%”這個數字為何格外鍾
· 海外中文出版的新路基本開通,傳
· 要麼人口下降,要麼引進移民,兩
· 一個世紀的輪迴:美國從拒不就任
· 一本帶笑點的書,展示一個最嚴峻
【史】
· 對伊戰爭摧毀了什麼——川普是否看
· 歐洲的伊斯蘭非法移民危機,原因
· 離世整整兩年了,她的星光依然在
· 四十六年前離經叛道之舉,如今竟
· 從“天下大亂”到“大亂天下”的歷史
· 你站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人在樓
· 中央下死命令逼李井泉必須往外調
· 跟着依娃走陝西——讀依娃小說集斷
· 想起電視劇里說的:“你爺爺一失
· 閱兵就閱兵吧,怎好意思說是紀念
【事】
· 《紐約客》長篇特稿:這個美國間
· 一位美國總統的格陵蘭情結:它就
· 女孩就在那兒,但是你休想見到她
· 重發一篇舊文,緬懷“中國最後一
· 美籍華人在紐約市長選舉上的代際
· 請用文明作為政治鬥爭的武器——也
· 這一場白宮晚宴可能影響美國未來
· 訂正一個民間失實之辭也並不是輕
· 愛潑斯坦檔案會讓川普陷入最大的
· 這還是美國?這就是美國——這不是
【視】
· 烏合之眾:首都華盛頓的“No King
· 好萊塢科幻題材電影大盤點
· 橫跨美國之旅(第17天續):如何
· 橫跨美國之旅(第17天):在“911
· 橫跨美國之旅(第16天):見識了
· 橫跨美國之旅(第15天續):地平
· 橫跨美國之旅(第15天):第一位
· 橫跨美國之旅(第14天續):一所
· 橫跨美國之旅(第14天):不期而
· 橫跨美國之旅(第13天):在造物
【拾】
· 取消出生公民權是美國版的“計劃
· 美國為何變成了單打獨鬥的孤家寡
· “戰爭是政治的繼續”,那麼經濟是
· 醫學頂刊《柳葉刀》封面,只放了
· 一個思想實驗:若伊朗控制了霍爾
· 該死的瞬間秒死,該活的可能還得
· 川普的狂妄自大正將美國從國際領
· 重提百年來被打入冷宮的另一條強
· 如何評估西方“穆斯林化”現狀?來
· 非不能也,是不願也:川普為何不
存檔目錄
2026-04-03 - 2026-04-05
2026-03-02 - 2026-03-31
2026-02-07 - 2026-02-19
2026-01-03 - 2026-01-31
2025-12-01 - 2025-12-29
2025-11-02 - 2025-11-25
2025-10-08 - 2025-10-29
2025-09-01 - 2025-09-16
2025-08-04 - 2025-08-29
2025-07-01 - 2025-07-31
2025-06-10 - 2025-06-30
2025-05-06 - 2025-05-30
2025-04-01 - 2025-04-28
2025-03-03 - 2025-03-31
2025-02-03 - 2025-02-24
2025-01-02 - 2025-01-27
2024-12-02 - 2024-12-30
2024-11-01 - 2024-11-25
2024-10-07 - 2024-10-31
2024-09-03 - 2024-09-30
2024-08-05 - 2024-08-29
2024-07-08 - 2024-07-29
2024-06-03 - 2024-06-27
2024-05-06 - 2024-05-30
2024-04-29 - 2024-04-29
2024-03-04 - 2024-03-31
2024-02-17 - 2024-02-28
2024-01-02 - 2024-01-02
2023-12-04 - 2023-12-26
2023-11-06 - 2023-11-27
2023-10-02 - 2023-10-30
2023-09-04 - 2023-09-25
2023-08-01 - 2023-08-28
2023-07-03 - 2023-07-28
2023-06-02 - 2023-06-30
2023-05-01 - 2023-05-31
2023-04-03 - 2023-04-28
2023-03-01 - 2023-03-31
2023-02-01 - 2023-02-27
2023-01-02 - 2023-01-30
2022-12-07 - 2022-12-30
2022-10-03 - 2022-10-17
2022-09-02 - 2022-09-30
2022-08-01 - 2022-08-31
2022-07-01 - 2022-07-29
2022-06-01 - 2022-06-29
2022-05-03 - 2022-05-30
2022-04-06 - 2022-04-29
2022-03-01 - 2022-03-31
2022-02-01 - 2022-02-28
2022-01-02 - 2022-01-27
2021-12-02 - 2021-12-31
2021-11-04 - 2021-11-23
2021-10-01 - 2021-10-30
2021-09-04 - 2021-09-30
2021-08-01 - 2021-08-24
2021-07-01 - 2021-07-28
2021-06-02 - 2021-06-28
2021-05-06 - 2021-05-27
2021-04-02 - 2021-04-26
2021-03-01 - 2021-03-31
2021-02-02 - 2021-02-25
2021-01-01 - 2021-01-30
2020-12-01 - 2020-12-30
2020-11-01 - 2020-11-30
2020-10-07 - 2020-10-29
2020-09-02 - 2020-09-30
2020-08-03 - 2020-08-31
2020-07-04 - 2020-07-29
2020-06-02 - 2020-06-24
2020-05-01 - 2020-05-31
2020-04-02 - 2020-04-30
2020-03-01 - 2020-03-30
2020-02-03 - 2020-02-29
2020-01-01 - 2020-01-27
2019-12-05 - 2019-12-27
2019-11-08 - 2019-11-26
2019-10-01 - 2019-10-29
2019-09-02 - 2019-09-27
2019-08-01 - 2019-08-30
2019-07-17 - 2019-07-31
2019-06-01 - 2019-06-29
2019-05-01 - 2019-05-31
2019-04-01 - 2019-04-30
2019-03-01 - 2019-03-29
2019-02-01 - 2019-02-28
2019-01-01 - 2019-01-31
2018-12-01 - 2018-12-31
2018-11-05 - 2018-11-30
2018-10-01 - 2018-10-18
2018-09-03 - 2018-09-28
2018-08-01 - 2018-08-31
2018-07-02 - 2018-07-31
2018-06-01 - 2018-06-29
2018-05-01 - 2018-05-31
2018-04-02 - 2018-04-30
2018-03-01 - 2018-03-30
2018-02-01 - 2018-02-28
2018-01-01 - 2018-01-31
2017-12-01 - 2017-12-29
2017-11-01 - 2017-11-30
2017-10-02 - 2017-10-31
2017-09-01 - 2017-09-28
2017-08-01 - 2017-08-31
2017-07-03 - 2017-07-31
2017-06-01 - 2017-06-30
2017-05-01 - 2017-05-31
2017-04-03 - 2017-04-16
2017-03-01 - 2017-03-30
2017-02-02 - 2017-02-28
2017-01-02 - 2017-01-31
2016-12-03 - 2016-12-31
2016-11-01 - 2016-11-30
2016-10-03 - 2016-10-22
2016-09-01 - 2016-09-30
2016-08-01 - 2016-08-31
2016-07-14 - 2016-07-29
2016-06-01 - 2016-06-22
2016-05-02 - 2016-05-31
2016-04-04 - 2016-04-28
2016-03-01 - 2016-03-31
2016-02-01 - 2016-02-29
2016-01-01 - 2016-01-31
2015-12-01 - 2015-12-31
2015-11-01 - 2015-11-30
2015-10-09 - 2015-10-31
2015-09-01 - 2015-09-28
2015-08-01 - 2015-08-28
2015-07-01 - 2015-07-31
2015-06-01 - 2015-06-30
2015-05-01 - 2015-05-28
2015-04-02 - 2015-04-30
2015-03-02 - 2015-03-31
2015-02-07 - 2015-02-28
2015-01-01 - 2015-01-29
2014-12-01 - 2014-12-23
2014-11-03 - 2014-11-26
2014-10-01 - 2014-10-29
2014-09-01 - 2014-09-30
2014-08-01 - 2014-08-29
2014-07-01 - 2014-07-30
2014-06-03 - 2014-06-30
2014-05-03 - 2014-05-31
2014-04-02 - 2014-04-29
2014-03-02 - 2014-03-31
2014-02-02 - 2014-02-28
2014-01-01 - 2014-01-31
2013-12-01 - 2013-12-30
2013-11-01 - 2013-11-29
2013-10-01 - 2013-10-31
2013-09-02 - 2013-09-30
2013-08-01 - 2013-08-28
2013-07-01 - 2013-07-29
2013-06-02 - 2013-06-28
2013-05-03 - 2013-05-31
2013-04-02 - 2013-04-30
2013-03-04 - 2013-03-31
2013-02-04 - 2013-02-27
2013-01-02 - 2013-01-31
2012-12-02 - 2012-12-31
2012-11-03 - 2012-11-30
2012-10-01 - 2012-10-28
2012-09-10 - 2012-09-27
2012-08-01 - 2012-08-27
2012-07-01 - 2012-07-31
2012-06-01 - 2012-06-29
2012-05-01 - 2012-05-31
2012-04-01 - 2012-04-30
2012-03-02 - 2012-03-29
2012-02-01 - 2012-02-27
2012-01-02 - 2012-01-31
2011-12-01 - 2011-12-31
2011-11-02 - 2011-11-30
2011-10-01 - 2011-10-29
2011-09-01 - 2011-09-29
2011-08-01 - 2011-08-31
2011-07-01 - 2011-07-31
2011-06-01 - 2011-06-30
2011-05-01 - 2011-05-31
2011-04-01 - 2011-04-29
2011-03-02 - 2011-03-31
2011-02-02 - 2011-02-28
2011-01-02 - 2011-01-31
2010-12-01 - 2010-12-30
2010-11-01 - 2010-11-30
2010-10-04 - 2010-10-31
2010-09-03 - 2010-09-30
2010-08-01 - 2010-08-31
2010-07-01 - 2010-07-30
2010-06-01 - 2010-06-30
2010-05-21 - 2010-05-31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