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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文化纷争困局,能否找到共识出口 2016-09-02 09:09:34

  在承认各方合理性基础上寻找共识性结论,这可能是在各种长期性纷争中找到正确认识的唯一可行方法。但前提为这种争论是出于认知,而非利益。如果出于利益分歧,那么观点之争其实是立场之争,除非利益存在妥协空间,否则双方必然互不相容


  老高按:两人以上群体,必有意见分歧,即使方向完全一致,还有步速快慢之差呢!——若空间足夠大,资源足够多,那当然好,尽可各走各路,互不相扰;但人间毕竟不是天堂,拥挤起来,擦擦撞撞免不了;个人总有难处要求人,就更不可能脱离他人和群体;一旦发生交集,矛盾就来了,只是在罕见的特殊情况下才有可能“万众一心”,通常都是在喧喧嚷嚷、吵吵闹闹中度过。不仅“树欲静而风不止”,争论是社会的常态;而且,争论也是人类不断自我更新、探索前行的动力。
  人人都希望参与有益的讨论,人人都希望避免无谓的争吵;人人都觉得自己的看法独具奥义,人人都觉得他人的话题炒作无聊……关于如何争论,关于应该如何争论,已经有人写出大块文章甚至煌煌专著。但我今天读到一篇小文章,感觉不妨推荐给诸位。
  此文作者冼岩,在国内网上用的名字是“闲言”。我不认识他更没有见过他,只是在一些网上纠纷中对他有所了解。十几年前,他给多维网投来第一篇文稿,我看到了,建议他不要用“闲言”,改用一个更像真实人名的笔名为宜——因为多维网是时事综合网站,不同于那些纵情展现自我、施展才华、放飞思绪的文学网站;他写的既然是时事评论,文章初次问世,笔名接近真实人名,可以避免让读者对其公信力产生疑惑。他从善如流,给多维、后来给明镜投稿,署名均用了谐音的“冼岩”。
  冼岩持左派的观点。十几年前,人们还分不清左派独立学者观点和中共权力者观点有什么区别,一言以蔽之:御用文人!官方枪手!尤其是此人产量奇高,涉笔极广,又几乎不露真身,于是不止一位自由派人士认定“冼岩”必是中国官方的写作班子,說得更蝎虎一点的是指证历历:这是安全部的班子的集体笔名,类似“梁效”,否则以一人之学识、精力,怎么会掌握那么多领域的信息,同一时间段对那么多话题敢于触碰,而且,(这是自由派人士私下对我承认的)写得还有相当的水准?
  但是后来人们慢慢从他的文章的选题、思路等等看出來,此人似乎并非受命写作,而更像一位独立学者(开头不免有人说他“小骂大帮忙”)。再到后来,中国民间左派与中共权力者距离拉开了,人们看到,确实不能将之完全视为一体,在某种程度上,中国民间的左派甚至更让官方头痛——因为他们的话,更能引起中国社会中下层民众的共鸣,当权者害怕他们一呼而百应。
  冼岩不少文章的观点,我很难认同,但我不会忽视,因为他言之有物,言之成理,而且态度平实。他在这篇文章中提出的看法,未必能立竿见影地产生效果,但我觉得,如果大家都能琢磨一下,应该会提升我们争论的水平。


  如何厘清思想文化纷争?

  冼岩,明镜新闻网


  所谓思想文化争论,具有一个明显特点,那就是它不同于政治性的争论,它一般距离现实利益较远;争论的产生,主要不是因为争论各方利益的分歧,而是由于彼此认知或信仰的不同。正是这种非利益的特性,为厘清各种思想文化争论提供了可能。
  但现实却是,各种思想文化争论不休,有的延续百年,甚至千年之久,看不到结束争论、得出共识性结论的可能。像这种连时间也不能消弭的长期性争论,显然不是某方偏见或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所能解释——每一方都是“对”的,或许,这才是谁也说服不了谁、争论一直延续的原因;只要引发争论的内容和对象没有消失,争论就将一直延续下去。
  但是,争论虽不可避免,共识性结论却并非不可得出,前提是你必须是一个思想的求真者,而非是某种观念或宗教的信仰者——对于信仰者而言,共识性认识毫无必要,因为信仰即真理。
  学术界有一个公认规则:在思想讨论时,须事先假设参与讨论者在人格、能力和道德上是平等的,这是一切思想讨论得以进行的前提。但是,学术界历来也只是将这种规则作为讨论的前提,而没有看到,它同样可以成为获得共识性结论的手段。
  这种手段或方法就是:跳出争论的各方之外,首先进行一种假设,即假定各方都具有差不多的理智能力和道德操守,因此,必须同时承认各方观点的基本合理性——既然大家的能力、水平都差不多,谁也不比谁蠢,又不存在道德问题,而且争论还可以长期相持不下,实践并不能彻底证伪其中一方(若能证伪,则争论不存在),因此也就没有理由说,你是对的、我是错的,而只能承认,各方都具有某种正确性,都包含了部分的真理或真实;在不违背这种看似矛盾的“大家都合理”之前提下,再去寻找能够包容这种看似矛盾之合理性的“不矛盾”之基本结论。
  以当下最具影响力的争论,即左右之争为例。不考虑利益立场的话,我们可以首先承认,左右双方在其基本观点上都具有合理性。左派多崇尚平等,右派多崇尚自由。应该承认,平等、自由,在其各自的立足点上,都是正确而重要的;问题往往出在对观点的延伸和发挥上。因此,辨别对错的方法很简单,厘清各自观点的基本盘和延伸线就可以了;至于经验世界中的行为选择,则须具体判断当下现实中哪一种价值更稀缺,从而确立在方案选择上的优先性。例如,毛时代的中国,明显自由稀缺,所以自由应优先;而从1990年代开始,随着贫富分化日渐扩大,平等的重要性日益增加。换言之,稀缺性决定优先性。
  这种方法甚至可用来解决最顽固、号称人类理性不可覆盖的信仰之争、宗教之争,当然是仅在求真之意义上。考察不同的信仰、宗教,在尊重各方智力和道德水平的前提下,可得出最合乎逻辑的结论是:1,存在某种东西,它(们)具有某些超能力,或能够引发某些超自然的现象,不管它被称为耶和华、安拉还是如来佛、道德天尊;2,人们可以通过“信”或其他因素、方式,与它(们)发生某种相互作用。这样一种解释,可容纳不同宗教的不同表达;而它们表达的彼此不同,可理解为:由于与这种存在进行接触、相互作用的内容、方面不同,因而产生了不同解读。
  但是,这种解释又如何包容那些无神论者、反超自然论者的观点呢?按照同一原则,必须承认,无神论者、反超自然论者也具有同样的智识和道德水平,因此,他们的“不信”,同样是有道理的。
  其实,按照同一原则,要包容他们也简单,只需再加上一条逻辑推论就可以了:人的感觉、经验,是认识的第一来源,尤其是在这种超常识领域,人类认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感觉和体验。无神论者、反超自然论者因为“不信”,所以不能与这种存在发生相互作用,因此没有感知到它的存在,所以得出其“不存在”的结论——这是唯一可建立在不否认任何一方智力和道德水平基础上的逻辑推论。说到底,其实“不信”也是一种“信”,即相信其不存在。但由于逻辑律的不对等,肯定一件事只需证明一个例子,否定一件事则须否定所有例子,所以,“信”者的体验可证明其有,“不信”者的体验则无法证明其无。
  即使是面对人类历史曾反复出现的“维护体制”还是“反对体制”这一敏感问题,上述方法也能在看似水火不相容中,找到唯一合乎逻辑的共识性结论:只要平等尊重争论的双方,就必须承认,两方的基本主张都有道理,也就是说,都有可能取得预期效果。既然这样,考虑问题的落脚点就应该放在对风险的规避上,即选择相对震荡较小、损失较少的操作方案。按此标准衡量,显然,“维护体制”的方案胜出;但因为另一观点亦同样具有合理性,所以,在“维护”的同时,还须对体制进行限制与改造。
  由上可见,在承认各方合理性的基础上寻找共识性结论,这可能是在各种长期性纷争中找到正确认识的唯一可行方法,它有望厘清多年来纠缠不休的各种争论,但前提是,这种争论必须是出于认知,而非利益。如果争论纯粹是出于利益分歧,那么观点之争其实是立场之争,除非利益存在妥协空间,否则双方必然绝对互不相容,也不可能存在共识性结论;同时,他们之间也无所谓观点的对错、正误之分,参与者只能“选边站”。
  有一种观点认为,此时此刻,应该站在“大多数人利益”一边——这其实也只是一种价值选择而已,并非天经地义。如果“少数人”一方,站的是你的朋友、亲戚和家人,你选择站在“少数人”一方又有什么错?
  所以,长期性思想文化纷争客观上能不能厘清,取决于争论各方秉持的是认识还是利益。如果是前者,那就可以讲道理,谋求共识;如果是后者,与其讲道理是毫无意义的,更不可能产生共识。要弄清楚一个人秉持的是认识还是利益也简单,只需做个假设:如果他明确知道自己的观点或信仰是错误的,他会不会作出改变?——这样一问,答案自然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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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道还 留言时间:2016-09-03 08:53:47

这句好,“除非利益存在妥协空间”。利益存在妥协空间,真理是找到它。真理的追求者,是为了求得“大”利益。“双方必然互不相容”是因为双方都不将对方当作对等的人看,各自打小算盘。

回复 | 0
作者:马甲 留言时间:2016-09-02 14:24:16

博主此文虽然分析上仍有待深入的必要却在诊断上切中要害。这是一个在利益与真理之间的关系问题。

真理与利益并非必然的对立面,两个利益相矛盾的人并非不能都以真理为杠杆进行交流。但是遗憾的是,人们常常把利益置于真理之上。这种情况下的争论与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以真理为依据是完全两回事。

比如假设今天老高出钱雇一写手去到某人博客讨论,前提是一定要丑化对方,惹毛对方,而不必在乎道理对错,做的出色有额外奖励,那么如果那位写手根本不在乎什么是真理,在老高的金钱的利诱之下就可以睁眼说瞎话,把黑的说成白的,把白的说成黑而丝毫不觉得惭愧。而且会不依不饶,死缠到底,因为对他来说本来就不是要把道理说明白,而是只要搞得越乱就越能得到益处。老高出的价码越高,对方表现得就会越卖力越极端。

另一方面,如果老高与某人在某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互不相让,彼此争执,甚至上法庭。这种情况下,虽然各自都要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抗争,但是大家自己心里有一杆秤,知道在社会公平(假设法庭及周围的社区具有基本上的公义存在)的监督之下自己在这场争执中的所得的底线所在。因此,大家在尽量地拿出对自己有利的说辞和证据来为自己争利益的同时,并不敢胡搅蛮缠。

上述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在第一种情况中,你根本不要指望捣乱者能够接受任何真理,因为他完全被利益所驱使;第二种情况虽然也透着人类的软弱,也很可能会伴随着明知自己不对还要为自己争一把的情况,但是因为知道在社会及法庭的监督下公道自在,所以也不敢完全忽视真理的价值和力量。

第二种情况下的一个特殊的情况是虽然双方有利益的冲突,但是平时也还都是尊重及追求真理的,那么在这时如果双方努力以真理为依据进行理论的话,甚至可能会两者之间出现很大的妥协,甚至化敌为友。而第一种情况中就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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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笑哈哈 留言时间:2016-09-02 14:09:42

不同政见者,能够理性探讨,找到共识吗?恐怕是很难的.吵来吵去,共识没找到,却吵出个仇敌来.

犯得上吗?很犯不上的.

对于有了些年龄的人来说,真理是辩不出来的了,是靠辨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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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6-09-02 12:43:25

这个话题其实是没什么意义的东西,因为目的是争取求同或趋同,这是现代社会应该避免的。

理论上的争论有利于法律的制定,这是不言而喻的。但这种东西应该是动态的,更抽象的,更多从哲学的角度引导一个合适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因为在如今这个世界上有两个东西是更容易被人接受的,一个是科学方式,一个是钱,因为属于equalizer。

为什么认识和思想打得不可开交 ,根源还在与把知识分子看作是一个阶层,主导社会。这在现代社会是很过时的想法,宽容不同,才能形成制约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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