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老高的博客  
你未必能看到很喜歡的觀點,但一定會進入挑戰性的視野。  
https://blog.creaders.net/u/3843/ > 複製 > 收藏本頁
網絡日誌正文
思想文化紛爭困局,能否找到共識出口 2016-09-02 09:09:34

  在承認各方合理性基礎上尋找共識性結論,這可能是在各種長期性紛爭中找到正確認識的唯一可行方法。但前提為這種爭論是出於認知,而非利益。如果出於利益分歧,那麼觀點之爭其實是立場之爭,除非利益存在妥協空間,否則雙方必然互不相容


  老高按:兩人以上群體,必有意見分歧,即使方向完全一致,還有步速快慢之差呢!——若空間足夠大,資源足夠多,那當然好,盡可各走各路,互不相擾;但人間畢竟不是天堂,擁擠起來,擦擦撞撞免不了;個人總有難處要求人,就更不可能脫離他人和群體;一旦發生交集,矛盾就來了,只是在罕見的特殊情況下才有可能“萬眾一心”,通常都是在喧喧嚷嚷、吵吵鬧鬧中度過。不僅“樹欲靜而風不止”,爭論是社會的常態;而且,爭論也是人類不斷自我更新、探索前行的動力。
  人人都希望參與有益的討論,人人都希望避免無謂的爭吵;人人都覺得自己的看法獨具奧義,人人都覺得他人的話題炒作無聊……關於如何爭論,關於應該如何爭論,已經有人寫出大塊文章甚至煌煌專著。但我今天讀到一篇小文章,感覺不妨推薦給諸位。
  此文作者冼岩,在國內網上用的名字是“閒言”。我不認識他更沒有見過他,只是在一些網上糾紛中對他有所了解。十幾年前,他給多維網投來第一篇文稿,我看到了,建議他不要用“閒言”,改用一個更像真實人名的筆名為宜——因為多維網是時事綜合網站,不同於那些縱情展現自我、施展才華、放飛思緒的文學網站;他寫的既然是時事評論,文章初次問世,筆名接近真實人名,可以避免讓讀者對其公信力產生疑惑。他從善如流,給多維、後來給明鏡投稿,署名均用了諧音的“冼岩”。
  冼岩持左派的觀點。十幾年前,人們還分不清左派獨立學者觀點和中共權力者觀點有什麼區別,一言以蔽之:御用文人!官方槍手!尤其是此人產量奇高,涉筆極廣,又幾乎不露真身,於是不止一位自由派人士認定“冼岩”必是中國官方的寫作班子,說得更蝎虎一點的是指證歷歷:這是安全部的班子的集體筆名,類似“梁效”,否則以一人之學識、精力,怎麼會掌握那麼多領域的信息,同一時間段對那麼多話題敢於觸碰,而且,(這是自由派人士私下對我承認的)寫得還有相當的水準?
  但是後來人們慢慢從他的文章的選題、思路等等看出來,此人似乎並非受命寫作,而更像一位獨立學者(開頭不免有人說他“小罵大幫忙”)。再到後來,中國民間左派與中共權力者距離拉開了,人們看到,確實不能將之完全視為一體,在某種程度上,中國民間的左派甚至更讓官方頭痛——因為他們的話,更能引起中國社會中下層民眾的共鳴,當權者害怕他們一呼而百應。
  冼岩不少文章的觀點,我很難認同,但我不會忽視,因為他言之有物,言之成理,而且態度平實。他在這篇文章中提出的看法,未必能立竿見影地產生效果,但我覺得,如果大家都能琢磨一下,應該會提升我們爭論的水平。


  如何釐清思想文化紛爭?

  冼岩,明鏡新聞網


  所謂思想文化爭論,具有一個明顯特點,那就是它不同於政治性的爭論,它一般距離現實利益較遠;爭論的產生,主要不是因為爭論各方利益的分歧,而是由於彼此認知或信仰的不同。正是這種非利益的特性,為釐清各種思想文化爭論提供了可能。
  但現實卻是,各種思想文化爭論不休,有的延續百年,甚至千年之久,看不到結束爭論、得出共識性結論的可能。像這種連時間也不能消弭的長期性爭論,顯然不是某方偏見或信息不對稱等原因所能解釋——每一方都是“對”的,或許,這才是誰也說服不了誰、爭論一直延續的原因;只要引發爭論的內容和對象沒有消失,爭論就將一直延續下去。
  但是,爭論雖不可避免,共識性結論卻並非不可得出,前提是你必須是一個思想的求真者,而非是某種觀念或宗教的信仰者——對於信仰者而言,共識性認識毫無必要,因為信仰即真理。
  學術界有一個公認規則:在思想討論時,須事先假設參與討論者在人格、能力和道德上是平等的,這是一切思想討論得以進行的前提。但是,學術界歷來也只是將這種規則作為討論的前提,而沒有看到,它同樣可以成為獲得共識性結論的手段。
  這種手段或方法就是:跳出爭論的各方之外,首先進行一種假設,即假定各方都具有差不多的理智能力和道德操守,因此,必須同時承認各方觀點的基本合理性——既然大家的能力、水平都差不多,誰也不比誰蠢,又不存在道德問題,而且爭論還可以長期相持不下,實踐並不能徹底證偽其中一方(若能證偽,則爭論不存在),因此也就沒有理由說,你是對的、我是錯的,而只能承認,各方都具有某種正確性,都包含了部分的真理或真實;在不違背這種看似矛盾的“大家都合理”之前提下,再去尋找能夠包容這種看似矛盾之合理性的“不矛盾”之基本結論。
  以當下最具影響力的爭論,即左右之爭為例。不考慮利益立場的話,我們可以首先承認,左右雙方在其基本觀點上都具有合理性。左派多崇尚平等,右派多崇尚自由。應該承認,平等、自由,在其各自的立足點上,都是正確而重要的;問題往往出在對觀點的延伸和發揮上。因此,辨別對錯的方法很簡單,釐清各自觀點的基本盤和延伸線就可以了;至於經驗世界中的行為選擇,則須具體判斷當下現實中哪一種價值更稀缺,從而確立在方案選擇上的優先性。例如,毛時代的中國,明顯自由稀缺,所以自由應優先;而從1990年代開始,隨着貧富分化日漸擴大,平等的重要性日益增加。換言之,稀缺性決定優先性。
  這種方法甚至可用來解決最頑固、號稱人類理性不可覆蓋的信仰之爭、宗教之爭,當然是僅在求真之意義上。考察不同的信仰、宗教,在尊重各方智力和道德水平的前提下,可得出最合乎邏輯的結論是:1,存在某種東西,它(們)具有某些超能力,或能夠引發某些超自然的現象,不管它被稱為耶和華、安拉還是如來佛、道德天尊;2,人們可以通過“信”或其他因素、方式,與它(們)發生某種相互作用。這樣一種解釋,可容納不同宗教的不同表達;而它們表達的彼此不同,可理解為:由於與這種存在進行接觸、相互作用的內容、方面不同,因而產生了不同解讀。
  但是,這種解釋又如何包容那些無神論者、反超自然論者的觀點呢?按照同一原則,必須承認,無神論者、反超自然論者也具有同樣的智識和道德水平,因此,他們的“不信”,同樣是有道理的。
  其實,按照同一原則,要包容他們也簡單,只需再加上一條邏輯推論就可以了:人的感覺、經驗,是認識的第一來源,尤其是在這種超常識領域,人類認識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感覺和體驗。無神論者、反超自然論者因為“不信”,所以不能與這種存在發生相互作用,因此沒有感知到它的存在,所以得出其“不存在”的結論——這是唯一可建立在不否認任何一方智力和道德水平基礎上的邏輯推論。說到底,其實“不信”也是一種“信”,即相信其不存在。但由於邏輯律的不對等,肯定一件事只需證明一個例子,否定一件事則須否定所有例子,所以,“信”者的體驗可證明其有,“不信”者的體驗則無法證明其無。
  即使是面對人類歷史曾反覆出現的“維護體制”還是“反對體制”這一敏感問題,上述方法也能在看似水火不相容中,找到唯一合乎邏輯的共識性結論:只要平等尊重爭論的雙方,就必須承認,兩方的基本主張都有道理,也就是說,都有可能取得預期效果。既然這樣,考慮問題的落腳點就應該放在對風險的規避上,即選擇相對震盪較小、損失較少的操作方案。按此標準衡量,顯然,“維護體制”的方案勝出;但因為另一觀點亦同樣具有合理性,所以,在“維護”的同時,還須對體制進行限制與改造。
  由上可見,在承認各方合理性的基礎上尋找共識性結論,這可能是在各種長期性紛爭中找到正確認識的唯一可行方法,它有望釐清多年來糾纏不休的各種爭論,但前提是,這種爭論必須是出於認知,而非利益。如果爭論純粹是出於利益分歧,那麼觀點之爭其實是立場之爭,除非利益存在妥協空間,否則雙方必然絕對互不相容,也不可能存在共識性結論;同時,他們之間也無所謂觀點的對錯、正誤之分,參與者只能“選邊站”。
  有一種觀點認為,此時此刻,應該站在“大多數人利益”一邊——這其實也只是一種價值選擇而已,並非天經地義。如果“少數人”一方,站的是你的朋友、親戚和家人,你選擇站在“少數人”一方又有什麼錯?
  所以,長期性思想文化紛爭客觀上能不能釐清,取決於爭論各方秉持的是認識還是利益。如果是前者,那就可以講道理,謀求共識;如果是後者,與其講道理是毫無意義的,更不可能產生共識。要弄清楚一個人秉持的是認識還是利益也簡單,只需做個假設:如果他明確知道自己的觀點或信仰是錯誤的,他會不會作出改變?——這樣一問,答案自然浮現。


  近期圖文:

  《紐約時報》辯論會:中國強硬姿態的利弊  
  
義和團信奉什麼“神”?今天呢?  
  
塞翁失馬:借南海仲裁失利推動外交轉型  
  
人類仍未走出叢林,但總算正不斷往外走  
  
“日軍小隊長磕頭謝罪”神話如何出籠  
  
在陰霾密布的世界,更需要奧運之光

瀏覽(1294) (15) 評論(4)
發表評論
文章評論
作者:道還 留言時間:2016-09-03 08:53:47

這句好,“除非利益存在妥協空間”。利益存在妥協空間,真理是找到它。真理的追求者,是為了求得“大”利益。“雙方必然互不相容”是因為雙方都不將對方當作對等的人看,各自打小算盤。

回復 | 0
作者:馬甲 留言時間:2016-09-02 14:24:16

博主此文雖然分析上仍有待深入的必要卻在診斷上切中要害。這是一個在利益與真理之間的關係問題。

真理與利益並非必然的對立面,兩個利益相矛盾的人並非不能都以真理為槓桿進行交流。但是遺憾的是,人們常常把利益置於真理之上。這種情況下的爭論與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以真理為依據是完全兩回事。

比如假設今天老高出錢雇一寫手去到某人博客討論,前提是一定要醜化對方,惹毛對方,而不必在乎道理對錯,做的出色有額外獎勵,那麼如果那位寫手根本不在乎什麼是真理,在老高的金錢的利誘之下就可以睜眼說瞎話,把黑的說成白的,把白的說成黑而絲毫不覺得慚愧。而且會不依不饒,死纏到底,因為對他來說本來就不是要把道理說明白,而是只要搞得越亂就越能得到益處。老高出的價碼越高,對方表現得就會越賣力越極端。

另一方面,如果老高與某人在某方面發生利益衝突,各自為了自己的利益互不相讓,彼此爭執,甚至上法庭。這種情況下,雖然各自都要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抗爭,但是大家自己心裡有一桿秤,知道在社會公平(假設法庭及周圍的社區具有基本上的公義存在)的監督之下自己在這場爭執中的所得的底線所在。因此,大家在儘量地拿出對自己有利的說辭和證據來為自己爭利益的同時,並不敢胡攪蠻纏。

上述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情況。在第一種情況中,你根本不要指望搗亂者能夠接受任何真理,因為他完全被利益所驅使;第二種情況雖然也透着人類的軟弱,也很可能會伴隨着明知自己不對還要為自己爭一把的情況,但是因為知道在社會及法庭的監督下公道自在,所以也不敢完全忽視真理的價值和力量。

第二種情況下的一個特殊的情況是雖然雙方有利益的衝突,但是平時也還都是尊重及追求真理的,那麼在這時如果雙方努力以真理為依據進行理論的話,甚至可能會兩者之間出現很大的妥協,甚至化敵為友。而第一種情況中就不具備這樣的條件!

回復 | 0
作者:笑哈哈 留言時間:2016-09-02 14:09:42

不同政見者,能夠理性探討,找到共識嗎?恐怕是很難的.吵來吵去,共識沒找到,卻吵出個仇敵來.

犯得上嗎?很犯不上的.

對於有了些年齡的人來說,真理是辯不出來的了,是靠辨出來.

回復 | 0
作者:西岸 留言時間:2016-09-02 12:43:25

這個話題其實是沒什麼意義的東西,因為目的是爭取求同或趨同,這是現代社會應該避免的。

理論上的爭論有利於法律的制定,這是不言而喻的。但這種東西應該是動態的,更抽象的,更多從哲學的角度引導一個合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因為在如今這個世界上有兩個東西是更容易被人接受的,一個是科學方式,一個是錢,因為屬於equalizer。

為什麼認識和思想打得不可開交 ,根源還在與把知識分子看作是一個階層,主導社會。這在現代社會是很過時的想法,寬容不同,才能形成制約的環境。

回復 | 0
我的名片
高伐林
註冊日期: 2010-05-22
訪問總量: 18,616,319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欄
文章歡迎轉載,請注作者出處
最新發布
· 川普對“92%”這個數字為何格外鍾
· 海外中文出版的新路基本開通,傳
· 要麼人口下降,要麼引進移民,兩
· 一個世紀的輪迴:美國從拒不就任
· 未來很可能還是一個左的世界——取
· 你站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人在樓
· 中國的名校校長們 Vs.美國的名校
友好鏈接
· 虎貓:張石的博客
· 姜克實:姜克實的博客
· 壹嘉出版:壹嘉出版的博客
· 旅泉:旅泉的博客
· 懷斯:懷斯的博客
· 雲鄉客:雲鄉客的博客
· 吳言:吳言的博客
· 寡言:寡言的博客
· lone-shepherd:牧人的博客
· 藝萌:藝萌的博客
· 德孤:德孤的小島
· 馬黑:馬黑的博客
· 郭家院子:郭家院子
· 暗夜尋燈:暗夜尋燈的博客
· 史語:史語的博客
· 王清和:《金瓶梅》揭密市井私生
· 晚秋心情:不繫之舟
· 阿妞不牛:阿妞不牛的博客
· 解濱:解濱
· 汪翔:汪 翔
· 星辰的翅膀:星辰的翅膀
· 歐陽峰:歐陽峰的blog
分類目錄
【詩】
· 譯者眼中先天下之憂而憂的作家,
· 《愛是如此憂傷》記錄了我們一代
· 2024這一年經歷了什麼?藉助這篇
· 她的文字,是可以交到嬰兒面前的
· “雖九死其猶未悔”?十死呢,該不
· 一部童話引發圖書界難得一見的翻
· 讀書要讀有趣的書:走這一條捷徑
· 《長安三萬里》藏着大國由盛轉衰
· 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是不受瘟疫侵襲
· 推薦三部中國作家描寫瘟疫的優秀
【識】
· 川普對“92%”這個數字為何格外鍾
· 海外中文出版的新路基本開通,傳
· 要麼人口下降,要麼引進移民,兩
· 一個世紀的輪迴:美國從拒不就任
· 一本帶笑點的書,展示一個最嚴峻
· 是不是可以放下心來,聽憑“糾錯
· 川普治國:美國的自由市場體系正
· 美國精英中左翼思想占上風是競爭
· 一個社會既需要左,也需要右,但
· 川普的異想天開和普京的漫天要價
【史】
· 你站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人在樓
· 中央下死命令逼李井泉必須往外調
· 跟着依娃走陝西——讀依娃小說集斷
· 想起電視劇里說的:“你爺爺一失
· 閱兵就閱兵吧,怎好意思說是紀念
· 許倬云:歷史學最動人之處,在於
· 《1984》又被禁了!這次是在美國
· 她的聲音已經停止,卻仍然高過沉
· 解讀有中國特色的權力控制市場邏
· 奇人奇事:他一輩子充當反對派
【事】
· 女孩就在那兒,但是你休想見到她
· 重發一篇舊文,緬懷“中國最後一
· 美籍華人在紐約市長選舉上的代際
· 請用文明作為政治鬥爭的武器——也
· 這一場白宮晚宴可能影響美國未來
· 訂正一個民間失實之辭也並不是輕
· 愛潑斯坦檔案會讓川普陷入最大的
· 這還是美國?這就是美國——這不是
· 人養金毛犬,我養白眼狼:伊朗從
· 美國的運氣用完了?政治暗殺的魔
【視】
· 好萊塢科幻題材電影大盤點
· 橫跨美國之旅(第17天續):如何
· 橫跨美國之旅(第17天):在“911
· 橫跨美國之旅(第16天):見識了
· 橫跨美國之旅(第15天續):地平
· 橫跨美國之旅(第15天):第一位
· 橫跨美國之旅(第14天續):一所
· 橫跨美國之旅(第14天):不期而
· 橫跨美國之旅(第13天):在造物
· 橫跨美國之旅(第12天):把開胃
【拾】
· 未來很可能還是一個左的世界——取
· 中國的名校校長們 Vs.美國的名校
· 兩位學術巨擘的恩怨爭辯,催生了
· 誰吹響了美國民主燈塔的熄燈號?
· 若書名之外還要個副標題,建議加
· 既是一份告別信,也是一份懺悔錄
· 川普起訴媒體、天價索賠,算不算
· 狂熱分子,極左和極右本是同一種
· 介紹孫立平兩篇短文:瘮人危機前
· 中國的左右之爭與西方的左右之爭
存檔目錄
2025-12-01 - 2025-12-29
2025-11-02 - 2025-11-25
2025-10-08 - 2025-10-29
2025-09-01 - 2025-09-16
2025-08-04 - 2025-08-29
2025-07-01 - 2025-07-31
2025-06-10 - 2025-06-30
2025-05-06 - 2025-05-30
2025-04-01 - 2025-04-28
2025-03-03 - 2025-03-31
2025-02-03 - 2025-02-24
2025-01-02 - 2025-01-27
2024-12-02 - 2024-12-30
2024-11-01 - 2024-11-25
2024-10-07 - 2024-10-31
2024-09-03 - 2024-09-30
2024-08-05 - 2024-08-29
2024-07-08 - 2024-07-29
2024-06-03 - 2024-06-27
2024-05-06 - 2024-05-30
2024-04-29 - 2024-04-29
2024-03-04 - 2024-03-31
2024-02-17 - 2024-02-28
2024-01-02 - 2024-01-02
2023-12-04 - 2023-12-26
2023-11-06 - 2023-11-27
2023-10-02 - 2023-10-30
2023-09-04 - 2023-09-25
2023-08-01 - 2023-08-28
2023-07-03 - 2023-07-28
2023-06-02 - 2023-06-30
2023-05-01 - 2023-05-31
2023-04-03 - 2023-04-28
2023-03-01 - 2023-03-31
2023-02-01 - 2023-02-27
2023-01-02 - 2023-01-30
2022-12-07 - 2022-12-30
2022-10-03 - 2022-10-17
2022-09-02 - 2022-09-30
2022-08-01 - 2022-08-31
2022-07-01 - 2022-07-29
2022-06-01 - 2022-06-29
2022-05-03 - 2022-05-30
2022-04-06 - 2022-04-29
2022-03-01 - 2022-03-31
2022-02-01 - 2022-02-28
2022-01-02 - 2022-01-27
2021-12-02 - 2021-12-31
2021-11-04 - 2021-11-23
2021-10-01 - 2021-10-30
2021-09-04 - 2021-09-30
2021-08-01 - 2021-08-24
2021-07-01 - 2021-07-28
2021-06-02 - 2021-06-28
2021-05-06 - 2021-05-27
2021-04-02 - 2021-04-26
2021-03-01 - 2021-03-31
2021-02-02 - 2021-02-25
2021-01-01 - 2021-01-30
2020-12-01 - 2020-12-30
2020-11-01 - 2020-11-30
2020-10-07 - 2020-10-29
2020-09-02 - 2020-09-30
2020-08-03 - 2020-08-31
2020-07-04 - 2020-07-29
2020-06-02 - 2020-06-24
2020-05-01 - 2020-05-31
2020-04-02 - 2020-04-30
2020-03-01 - 2020-03-30
2020-02-03 - 2020-02-29
2020-01-01 - 2020-01-27
2019-12-05 - 2019-12-27
2019-11-08 - 2019-11-26
2019-10-01 - 2019-10-29
2019-09-02 - 2019-09-27
2019-08-01 - 2019-08-30
2019-07-17 - 2019-07-31
2019-06-01 - 2019-06-29
2019-05-01 - 2019-05-31
2019-04-01 - 2019-04-30
2019-03-01 - 2019-03-29
2019-02-01 - 2019-02-28
2019-01-01 - 2019-01-31
2018-12-01 - 2018-12-31
2018-11-05 - 2018-11-30
2018-10-01 - 2018-10-18
2018-09-03 - 2018-09-28
2018-08-01 - 2018-08-31
2018-07-02 - 2018-07-31
2018-06-01 - 2018-06-29
2018-05-01 - 2018-05-31
2018-04-02 - 2018-04-30
2018-03-01 - 2018-03-30
2018-02-01 - 2018-02-28
2018-01-01 - 2018-01-31
2017-12-01 - 2017-12-29
2017-11-01 - 2017-11-30
2017-10-02 - 2017-10-31
2017-09-01 - 2017-09-28
2017-08-01 - 2017-08-31
2017-07-03 - 2017-07-31
2017-06-01 - 2017-06-30
2017-05-01 - 2017-05-31
2017-04-03 - 2017-04-16
2017-03-01 - 2017-03-30
2017-02-02 - 2017-02-28
2017-01-02 - 2017-01-31
2016-12-03 - 2016-12-31
2016-11-01 - 2016-11-30
2016-10-03 - 2016-10-22
2016-09-01 - 2016-09-30
2016-08-01 - 2016-08-31
2016-07-14 - 2016-07-29
2016-06-01 - 2016-06-22
2016-05-02 - 2016-05-31
2016-04-04 - 2016-04-28
2016-03-01 - 2016-03-31
2016-02-01 - 2016-02-29
2016-01-01 - 2016-01-31
2015-12-01 - 2015-12-31
2015-11-01 - 2015-11-30
2015-10-09 - 2015-10-31
2015-09-01 - 2015-09-28
2015-08-01 - 2015-08-28
2015-07-01 - 2015-07-31
2015-06-01 - 2015-06-30
2015-05-01 - 2015-05-28
2015-04-02 - 2015-04-30
2015-03-02 - 2015-03-31
2015-02-07 - 2015-02-28
2015-01-01 - 2015-01-29
2014-12-01 - 2014-12-23
2014-11-03 - 2014-11-26
2014-10-01 - 2014-10-29
2014-09-01 - 2014-09-30
2014-08-01 - 2014-08-29
2014-07-01 - 2014-07-30
2014-06-03 - 2014-06-30
2014-05-03 - 2014-05-31
2014-04-02 - 2014-04-29
2014-03-02 - 2014-03-31
2014-02-02 - 2014-02-28
2014-01-01 - 2014-01-31
2013-12-01 - 2013-12-30
2013-11-01 - 2013-11-29
2013-10-01 - 2013-10-31
2013-09-02 - 2013-09-30
2013-08-01 - 2013-08-28
2013-07-01 - 2013-07-29
2013-06-02 - 2013-06-28
2013-05-03 - 2013-05-31
2013-04-02 - 2013-04-30
2013-03-04 - 2013-03-31
2013-02-04 - 2013-02-27
2013-01-02 - 2013-01-31
2012-12-02 - 2012-12-31
2012-11-03 - 2012-11-30
2012-10-01 - 2012-10-28
2012-09-10 - 2012-09-27
2012-08-01 - 2012-08-27
2012-07-01 - 2012-07-31
2012-06-01 - 2012-06-29
2012-05-01 - 2012-05-31
2012-04-01 - 2012-04-30
2012-03-02 - 2012-03-29
2012-02-01 - 2012-02-27
2012-01-02 - 2012-01-31
2011-12-01 - 2011-12-31
2011-11-02 - 2011-11-30
2011-10-01 - 2011-10-29
2011-09-01 - 2011-09-29
2011-08-01 - 2011-08-31
2011-07-01 - 2011-07-31
2011-06-01 - 2011-06-30
2011-05-01 - 2011-05-31
2011-04-01 - 2011-04-29
2011-03-02 - 2011-03-31
2011-02-02 - 2011-02-28
2011-01-02 - 2011-01-31
2010-12-01 - 2010-12-30
2010-11-01 - 2010-11-30
2010-10-04 - 2010-10-31
2010-09-03 - 2010-09-30
2010-08-01 - 2010-08-31
2010-07-01 - 2010-07-30
2010-06-01 - 2010-06-30
2010-05-21 - 2010-05-31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5.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