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恕我一稿多贴。下面是本人对此次大选的粗陋见解。 应该恭喜每一个投票或未投票的美国公民。 投票的,无论投的哪位候选人,都是行使了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他/她的声音都表现在那些不断变化,反映民意的数字 里。 没有投票的,也做出了自己的选择,省心省力信赖其余的国人替自己作出了决定。 希望美国人民这次和以后都不会选出“白人的”、“西裔的”或是“非裔的”总 统,而是选出“美国人的”总统。一个文明进步的美国,不仅符合美国人的利益,也符合全世界人的利益。 当选举尘埃落定之后,美国公民的天然责任就变成监督自己挑选的政客,确保他们/她们“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假公济私、贪赃枉法”。同时,假如新总统的政策损害到了某个阶层、某个族群的合法利益,该抗争的还得 继续抗争,这是美国的社会制度赋予个人的民主权利。 选举总统只是民主体制中的一个环节而已。美国立国之父们及后代精英们设立和完善的体制是为了起到防止“圣人转恶人”,即使“恶人骗到总统位”也不能 随意作恶的效果。而不是保证当选的都是“圣人”。如果同意是这样的话,人们应该担忧的似乎是美国民主体制的根本是否被毁坏,而不是这次那次的当选者个人如 何如何。微信圈的这篇文章似乎还是局限于“受命于天,英明伟大”的那种思维。可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