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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是统一还是分裂的时间长? 2020-03-02 14:34:14

  总之,无论占有或者治理,一个国家的疆域都不是越大越好。即使不存在自然和人文的障碍,一个国家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无限制地扩大领土。一个范围适度的疆域,才真正有利于政权的巩固,有利于人民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生产力的进步


  老高按:前几天我在老高的博客上发了一篇《是“文明古国”,还是野蛮古国?》,其中介绍了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葛剑雄博士主编的《中国人口史》。没过几天,读到了他的长文《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统一分裂与中国历史余论》——这个原标题,不是很醒目,但在网上,被转发者更换了标题,如《中国历史上究竟是统一的时间长,还是分裂的时间长?》《怎样理解“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等等,就抓住了像我这样的“半瓶醋”的眼球。文章信息量很大,特在此推荐!但文章又相当长,想去想来,还是分两次刊载吧。
  在世界历史上,中国并不是最古老的国家;在今天的世界上,中国也不是疆域最大的国家。但在当今领土最大的几个国家中,中国是唯一拥有历史悠久的稳定疆域的国家。葛剑雄博士指出,历史上中国有很多以同一性和延续性闻名于世的纪录,足以说明我们拥有一项举世无比的遗产——统一。那么,如何看待这份遗产?葛先生认为,首先要做的是站在中华民族的共同立场上,实事求是地分析中国历史上的统一、分裂和分治,全面认识它们对中国历史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以及对今天的影响,从而让我们在思考未来命运的过程中,更清楚什么应继承,什么该抛弃。
  葛剑雄,历史学博士,复旦大学教授,从事历史地理、中国史研究,著有《中国人口史》(第一卷)、《中国移民史》(第一、二卷)、《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西汉人口地理》、《往事和近事》、《行路集》、《碎石集》、《剑桥札记》、《千年之交在天地之极:葛剑雄南极日记》、《走非洲》、《悠悠长水:谭其骧前传、后传》、《人在时空之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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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理解“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上)

  葛剑雄,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网站

  本文原以《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统一分裂与中国历史余论》为题刊载于《学说中国》。

  中国历史上究竟是统一的时间长,还是分裂的时间长?

  长期流行的说法是:中国历史的主流是统一,统一的时间远远超过分裂的时间,统一的时间越来越长,分裂的时间则越来越短。这里暂且不讨论统一是否主流的问题,先看一下历史事实,在中国历史上究竟有多少年是统一的,又有多少年是处于分裂状态。
  公元前221年以前,中国处于分裂状态,经过了一二千年的发展,到这时建立了以中原为中心,以华夏族为主干的集权政权,但同时还存在着其他自治政权。此后有一千余年的时间内,存在着一个以秦朝疆域为基础的中原政权,其版图时有盈缩。其余时间则分裂为若干个政权,但自治的政权始终存在。中国真正的统一是在1759年实现的,持续了八十一年。1840年后中国又进入了局部分裂或分裂的阶段,至今还没有结束,真正的统一还有待完成。所以对中国而言,分裂、分治的时间是主要的,统一的时间是短暂的。对中原王朝而言,统一的时间略少于分裂的时间。但元朝以前分裂时间多于统一时间,元朝以后则基本上是统一的。
  如果以历史上中国最大的疆域为标准(即下文所说的“第一标准”。——老高注),统一的时间为81年。如果把基本上恢复前代的疆域、维持中原地区的和平安定作为标准(即下文所说的“第二标准”。——老高注),统一的时间是950年。这950年中有若干年,严格说是不能算统一的,如东汉的中期、崇祯后期等。
  如果以秦始皇灭六国的公元前221年至清亡的1911年(共2132年)为计算阶段,第一标准的统一时间占总数的百分之四,第二标准的统一时间占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五。如果从有比较确切纪年的西周共和(公元前841年)算起,前者约占百分之三,后者约占百分之三十五。按第二标准的统一时间:

  公元前221年-前209年(秦),12年;
  公元前108年-公元22年(西汉),130年;
  50年-184年(东汉),134年;
  280年-301年(西晋),21年;
  589年-616年(隋),27年;
  630年-755年(唐),125年;
  1279年-1351年(元),72年;
  1382年-1644年(明),262年;
  1683年—1850年(清),167年。
  合计950年。

  我的结论和计算结果与传统的说法完全不同,却完全符合历史事实。例如,传统说法是根据朝代来划分统一时期或分裂时期的,如果一个朝代被称之为统一王朝,就将这个朝代从头到尾都计算为统一时期,这当然是很不科学的,违反了历史事实。
  又如,只要有汉族建立的中原王朝存在,就称之为统一时期,而无视非汉族建立的政权或边疆地区政权同时并存的局面,像北宋、辽这样的分裂时期就成了统一时期。正因为如此,我采用了根据历史事实,而不是简单地根据朝代起和迄的标准,将一个朝代中尚未完成统一和统一已经丧失的那些年份排除。
  后来同人和读者提出了不同意见,我反复思考过这些意见,查阅过有关史料,我的基本观点没有任何改变,但在具体划分上作了一些调整(原编者注:篇幅所限此处省略):在以往一向当作统一时期的秦、汉、西晋、隋、唐、元、明、清、民国共1492年间,实际统一的时间为952年,占64%。这一结果比我以往的计算虽然只多了2年,但无疑更加严密合理。
  至于分裂阶段,对三国、东晋与十六国、南北朝、五代十国的性质没有异议,但北宋一向被当作统一王朝,而我将它划入了分裂阶段,这是因为:
  第一,辽(契丹)建国比宋朝还早,宋朝从来没有征服过它,连形式上的从属关系都没有存在过,相反的,北宋不得不承认它是一个对等地位的邻国。
  第二,辽的疆域相当辽阔,而它的一部分即使按当时的标准看也应该是中原或中国。它有相当大的农业区,汉族占总人口的多数。
  第三,辽的文化和政治制度虽然还保持着游牧民族的特点,但基本上接受了汉族的和中原王朝的模式,与宋朝和中国的其他政权有很多共同之处。所以早在元朝修史时,已将《辽史》与《宋史》、《金史》并列,承认它是中国的一个政权。
  第四,北宋远未恢复唐朝的疆域,已没有能力消灭业已存在的大理、沙州曹氏等政权,中间又形成了西夏政权,完全是几个政权并存的局面。
  因此用中国的标准、客观的标准进行分析,北宋时期是以宋、辽对峙为主,几个政权同时并存的阶段,而不是一个统一时期,它与南北朝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还可以补充一点:辽的疆域中包括由石敬瑭割让的燕云十六州,这不仅是唐朝的故土,是传统的“中国”的一部分,而且也是宋朝一直力图恢复的。直到北宋末年与金结盟攻辽,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收复“所有五代以后陷没幽、蓟等州旧汉地及汉民,并居庸、古北、松亭、榆关”。可见即使在北宋人的心目中,统一始终没有完成,怎么能将北宋当作统一的中原王朝呢?
  不言而喻,1949年至今也是一个分裂时期,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早已对中国大陆拥有完整的主权,但台湾的分离说明统一还没有真正实现。从公元前221年至1998年这2219年间,952年的统一的阶段占43%。无论如何,统一的时间都比分裂的时间短。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是否属于分裂固然必须以历史事实为前提,但同样的客观事实还取决于有关各方的主观意愿和主观判断。如果分裂的事实为被分裂的政治实体的双方或多方所接受——无论是出于自愿或被迫——分裂即转化为分治、领土归属的改变或独立。此后再判断被分裂的实体是否完成统一,就不能再以分裂前的旧疆域为标准,而应调整为分裂后的新的空间范围。
  例如,朝鲜半岛北部在西汉时就归入版图,但至西晋末年全部为高句丽和马韩所占,公元5世纪高句丽由丸都城(今吉林集安市)迁都平壤,逐渐成为一个独立于中原王朝之外的政权。北朝和隋朝都已接受这一事实,所以都将高(句)丽当作藩属,而不是自己国内的行政区域,隋炀帝和唐太宗出兵高丽的理由也是它没有遵守藩属国的职责。正因为如此,判断隋、唐是否已完成统一,不应包括高丽在内。
  一次新的统一往往并没有完全恢复上一次统一所达到的疆域,但如果新政权接受了这样的范围,并没有进一步恢复的愿望,或者作了努力而没有成功,就可以看成完成了统一。实际上,我的划分标准已采用了这一原则。
  如东汉从来没有恢复西汉的极盛疆域,对西域地区也是 “三通三绝”,后期更无法控制。西晋灭吴后,“羌胡”所据地区比东汉末年还大,东北边界退缩了很多。在确定东汉和西晋是否完成统一时,就将这些因素排除在外。
  又如洪武元年(1368年)明军攻占元朝的首都大都后,元朝的残余势力逐渐退守漠北,明军不断发动攻势,明朝的北界一度推进到今西辽河、沙拉木伦河、内蒙古克什克腾旗、阴山山脉和贺兰山一线,但以后又退回到长城。既然明朝接受了北元及此后的鞑靼、瓦刺存在的事实,判断明朝是否实现统一时也就不必再考虑这一因素。所以尽管明朝的疆域比元朝的疆域要小得多,但我还是将明朝的大部分时间列入统一阶段。
  总之,我确定从秦始皇开始到目前这2219年间统一的时间有952年,已经采用了比较低的标准,而对分裂阶段却取了比较紧的尺度。即便如此,分裂的时间还是比统一的时间要长。
  令人遗憾的是,十年来流行的依然是中国历史上统一的时间要比分裂的时间长的旧说,连一些历史学家也一再在重复这样的错误,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亲自计算过统一或分裂的时间究竟有多长?或许是因为我的观点没有发表在权威的学术刊物上,那么我愿意用本文正式公布一次。如果历史学家或其他学者能够指出我的错误,推翻我的结论,我愿意随时修正;否则就应该接受我的观点,而不能置之不理。我知道,我所揭示的事实和结论是很多人在感情上不愿接受的,或者出于现实需要的考虑不予承认。但历史事实是不能改变的,历史规律更无法抗拒,只有首先承认事实,才能研究和认识规律,作出科学的解释。
  我并不认为,统一或分裂时间的长短必然影响到“统一是主流,分裂是支流”这一论断的正确性,但任何对这一论断的解释都必须建立在前者的事实基础之上,而不回避这一事实。

  统一的范围越大越好吗?

  不少人至今还存在这样一种心态:将历史上中国的疆域画大一点有什么不好?如果不考虑政治和现实因素的影响,这种心态的根源就是传统的统一观:统一总是正义的,是人心所向,符合历史潮流,统一的时间自然越长越好,统一的范围自然越大越好。
  可是,我们只要对中国的统一历史稍作考察,就可以知道事实并非如此,而且往往会恰恰相反。否则,为什么分裂的时间会比统一的时间还长?为什么真正统一的中国的形成要到18世纪中叶才实现?
  中国历史上的一切统一,都是以武力或以武力为后盾而实现的,结束分裂是如此,扩张领土从而扩大统一的范围也是如此。尤其是在夺取天下,恢复统一的过程中,获胜的一方如果不想功败垂成的话,总是要不惜一切手段达到统一的目的。
  秦始皇所灭的六国,没有哪一个是自愿撤销的。有几位国王是投降的,但都是在秦军兵临城下,兵穷力尽时不得已的选择。秦朝扩张到六国以外的范围,靠的是军事征服,如出动数十万大军和百姓,经过多年的激烈战争,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才将岭南纳入版图,置为郡县。岭南不是楚国旧地,不能看成是灭楚战争的延伸。岭南的越人绝不会主动进犯秦朝,更不会构成对秦朝的侵略威胁,所以秦始皇找不到任何借口。当时秦朝境内的土地还没有充分开发,不存在人口压力,也不存在过剩人口需要寻找新的生存空间。
  这场战争完全是侵略性的,非正义的,越人固然要坚决抵抗,秦朝人也不会支持,所以秦始皇才要用强制手段征集土兵和安置移民。秦朝击败匈奴,夺取河南地(今河套地区),可以看作收复赵国旧地,但这些土地本来就是匈奴等游牧民族的牧地,以后才被赵国拓为疆土,秦朝的收复只是赵国扩张的继续。
  刘邦消灭项羽,恢复统一王朝,虽然离不开计谋,但主要还是依靠军事手段。公元前203年的楚汉对峙中,项羽兵力不足,粮食供应将尽,汉军也无法取胜,于是双方达成了以鸿沟“中分天下”的撤军协议。但就在楚军东归途中,刘邦就重新发动战争,并取得最终胜利。刘邦毁约兴兵,自无道义可言,但正如张良和陈平所说:“今汉有天下大半,而诸侯皆附,楚兵罢,食尽,此天亡之时,不因其几而遂取之,所谓养虎自遗患也。”对统一来说,却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同样,刘邦消灭异姓诸侯韩信、陈豨、彭越、黥布、卢绾,靠的也是武力和阴谋,只有一个特别恭谨又不构成威胁的吴氏长沙国和汉朝鞭长莫及的东瓯、闽越(东越)、南越得以幸存。
  但到了汉武帝时,东瓯、南越和闽越(东越)也都先后被灭。汉朝自然会找到各种消灭它们的理由,如东瓯是自己请求“内徙”;南越是因为相国吕嘉不愿内属,杀了国王、太后和汉使;东越是因为起兵反。但要是东瓯不要求内迁,汉朝能容许它继续存在吗?如果吕嘉拥护内属,南越国不也是被撤销了吗?而东越即使不反,已经灭了南越的汉军能放过它吗?如果说,汉朝对匈奴的战争是出于自卫,是必要的话,那么汉武帝对西南夷和大宛用兵就纯粹是扩张和侵略。
  应该承认,除了在少数情况下是开垦无人区外,中原王朝疆域的扩大基本上都是通过战争。用今天的观点看,这些战争都是侵略性的,非正义的。但我们不应该忘记,当时没有联合国宪章,没有国家与国家之间平等交往的准则,没有民族自决原则,弱小国家或民族不是被这个强国所统治,就是被那个强国所吞并,或者陷于无休止的内部战争。所以,只要能导致和平和统一,能促进经济和文化的进步,就应该得到肯定。同样是侵略和扩张性质的战争,如果失败了,没有带来积极的后果,就只能被否定。如隋炀帝征高丽,元朝征安南、日本,明朝用兵越南等。
  刘秀称帝时,西北的窦融、隗嚣和西南的公孙述都拥兵自重,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集中有限的力量消灭中原的割据势力,刘秀对他们极力拉拢抚慰,争取他们的支持和服从。但对最终统一的目标,刘秀是毫不让步的。在致窦融的玺书中,刘秀要他在支持隗嚣或公孙述造成“三分鼎足”,还是追随自己“立桓、文”中作出选择,但却明确声明“王者有分土,无分民,自适己事而已”。这就是说,他可以给有功人员“分土”,封他们为王;但绝不会同意“分民”,听任国家分裂,容许不同的政权并存。刘秀的统一目标是坚定的,对阻碍统一的势力不惜以武力清除。
  处于分裂时期的帝王,凡是安于自保,满足于割据的,至多只能在短时间内保境安民,保全本家族,他们最好的下场是“识天命”,向获胜一方投降,否则就只能国破家亡。拥有军事优势的君主如果没有统一的雄心,或者幻想与对手长期共存,就不仅会丧失时机,推迟统一,而且还可能使形势逆转,招致失败。致力于统一的君主,不管他们是出于什么目的,也无论他们本人的道德和能力如何,都能更大地推动历史进程。当然他们不可能都是成功者,但成功者必定出于他们之中。曹操在赤壁之战中、苻坚在淝水之战中未必不能取胜,他们所拥有的优势未必不如司马炎伐吴、隋文帝平陈,如果他们胜了,历史就会重写,对他们的评价也会截然不同。
  当赵匡胤建立宋朝时,同时存在的割据政权还不少,其中有些政权的君主自知不是宋朝的对手,但又幻想通过顺从来维持割据,但最后还是逃脱不了覆灭的命运。南唐后主李煜对宋朝可谓恭顺:宋朝要求将其军人在南唐境内的亲属送去,他照办了;每次得知宋朝出兵获胜或有喜庆之事,必定会派特使祝贺,献上珍宝;见宋朝灭了南汉,又主动请求除去国号,改“唐国主”为“江南国主”,请下诏书时直呼其名,国内的机构也全部降格。
  但这一切都不能推迟赵匡胤的统一步骤,为了取得出名的借口,他要求李煜“入朝”,即要他主动交出政权投降。在宋军兵临城下,金陵危在旦夕时,李煜派徐铉求见赵匡胤,作最后一次请求。徐铉说:“李煜无罪,陛下兵出无名。煜以小事大,如子事父,未有过失,奈何见伐?”赵匡胤的回答直截了当:“你说父子能分为两家吗?”(尔谓父子为两家,可乎?)一个月后徐铉再次出使,请求赵匡胤保全南唐,并不断争辩。赵匡胤大怒,按着宝剑说:“不须多言!江南亦有何罪,但天下一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耶!”
  赵匡胤追求统一,自觉理直气壮,问题根本不在于南唐有没有罪,而是必须天下一家,既然李煜不肯主动取消南唐政权,就只有出兵消灭。李煜的悲剧就在于不认识统一的大势,妄想通过恭顺和哀求苟延残喘;明知自己绝无能力,却要作无谓的抵抗;最后只能带着如“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哀愁,不明不白地客死异乡。
  这样的例子在中国一次次恢复统一的过程中俯拾皆是,却从来没有出现过真正的和平统一,或者双方经过谈判实现平等的合并。历史上的南北朝,最终都是北朝吞并南朝,连宋辽对峙的结局也是北方辽的继承者金灭了南方的宋朝。其他的统一过程中,无论同时存在多少分裂割据政权,总有一二个具有起着关键性作用的政权,如秦汉之际的楚(项羽)、汉(刘邦),两汉之际的东汉(刘秀),十六国的前秦、北魏,五代结束时的宋。
  开始时,它们往往只是众多割据政权中的一员,但一旦它们开始吞并和统一的进程,军事和政治上的优势就越来越明显,它们与其他政权间的主从关系也越来越明确。其他政权能争取到的,不是平起平坐,也不是长期共存,而是苟延残喘,或体面的投降。成功的统一者都会审时度势,选择最合适的时机,并确定最适当的范围,而不一定要完全恢复前朝的疆域,更不会贸然发动扩张战争;必要时还可以放弃原有的领土,缩小统一的范围。
  面对匈奴的大举南下,汉高祖刘邦曾亲率大军抗击,但在白登(今山西大同东北)被围,以失败告终,此后对匈奴只能实行和亲,用金帛美女来换取边境的一时安宁。对趁秦朝覆灭之机据有岭南的赵佗,刘邦也只能承认现实,以赢得名义上的君臣名份。
  汉武帝灭南越后,疆域随之扩大到海南岛,在岛上设立了两个郡。但由于治理不当,引起岛上土著居民激烈的反抗,汉朝不得不于初元三年(前46年)放弃了对该岛的统治。
  汉光武帝刘秀对匈奴也采用了撤退缘边郡县的办法,直到匈奴内乱,南匈奴归降后才恢复西汉旧地。而当西域诸国要求汉朝重建都护府时,刘秀也不得不暂时放弃对西域的控制,将自己的统一范围限制在玉门关以内。
  据说宋太祖赵匡胤曾经用一把玉斧,在地图上沿大渡河划了一道界限,表示他容忍大理国的存在。无论这一传说是否确实,宋朝始终没有消灭大理的企图。如果说明朝初年还有过彻底消灭残元势力的打算,宣德以后就满足于以长城为界了。至于包括今新疆在内的西域地区,就是在明朝军事实力鼎盛的太祖和成祖期间也没有列为统一的范围。
  不仅实现统一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就是维持统一,也要有充分的物质条件。一般来说,一个政权要维持对一个地方的统治必须保证两个基本的条件:保持畅通的交通线,当地能够供养本地人口和派驻的行政和军事人员。
  没有前一个条件,就无法上通下达,中央政府就不能有效地进行管辖,当地政府也不能得到中央或其他地方政府必要的资助,统一和归属就毫无意义,时间一长必然会导致自治或分治。如果再有外部势力的影响,就会演变成分裂。
  后一个条件同样重要,因为如果一个地方一直要靠外地提供粮食或物资,成为国家的财政包袱,中央政府就会重新考虑将这块地方纳入版图的必要性。有时非经济因素会起主要作用,如对军事要地、重要交通线、重大纪念地、地缘政治上的敏感地区等,可以不考虑当地的供养能力,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但这样的地方是很有限的,并且不能超过这个政权可能征集到的人力物力。否则,中央政府负担不了,也必定招致臣民的反对。
  历代中原王朝的军队不止一次到达蒙古高原,有时已经征服了当地的游牧民族,但一般都没有在那里久驻,更没有设置正式的行政区域,主要原因就是那里不适合农业开发,不能生产出足以供养常驻军政人员的粮食。当然,有些地方并非绝对不能开垦,但由于气候寒冷干旱,生产成本高,产量低,在内地还有大片土地没有开垦,人口压力并不严重的情况下,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在公元前1世纪汉昭帝召开的盐铁会议上,对汉武帝开疆拓土的批评就集中在这一方面:
  “边郡山居谷处,阴阳不和,寒冻裂地,冲风飘卤,沙石凝积,地势无所宜。”“今去而侵边,多斥不毛寒苦之地,是犹弃江皋河滨,而田于岭坂菹泽也。转仓凛之委,飞府库之财,以给边民。中国困繇赋,边民苦于戍御。力耕不便种朵,无桑麻之利,仰中国丝絮而后衣。”
  中原王朝对西域(狭义的西域,指今新疆及中亚相邻地区)的军事控制开始于公元前1世纪的西汉,但除了隋、唐曾在今新疆东部设立过正式的行政区域外,都只是以设立都护府一类机构进行军事监护,甚至对西域的控制权也可有可无。
  但从西域的地理条件出发,我们就能理解当年统治者的苦衷:要在这200万平方公里的辽阔土地上维持正常的行政治理的成本实在太高。根据《汉书·西域传》的记载,当时很多“国”的人口只有数百,而离都护治所却有一千多里,离开首都长安更有万里之遥,真要像内地的郡县这样治理的话,需要多少人力物力来维持交通,保证人员来往?不用说得不偿失,就是把一些小“国” 的人口都用上,大概也无济于事。
  即使在18世纪中叶乾隆平定天山南北路,将新疆完全纳入版图后,也没有建立统一的政区,而是分属于伊犁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和甘肃省管辖,本地的伯克的特权和世袭地位依然保留。对将西域纳入版图是否必要,是否值得,是否要进一步设立行省,从朝廷至一般士人间都存在着尖锐的分歧。
  今天,有些人会怪我们的祖宗缺乏深谋远虑,没有能为后人多开拓一些疆土,或者轻易地放弃了一些地区,更没有能在海上大规模扩张,要不,今天中国的领土会大得多,中国人拥有的资源也会丰富得多。可是他们却没有想过,如果当时的君主要将疆域扩展到人烟稀少的地方或尚未开垦的荒地,且不说这本身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就是占领了,又靠谁来守卫和开垦?要维持这样的疆域又要耗费多少代价?百姓会拥护吗?朝廷的财力能负担吗?说不定开疆拓土成功之日,就是这个王朝走向覆灭之时。
  至于在海上的扩张,更离不开当时的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离不开当时的实际需要。在工业化以前的中国,海洋所能提供的只是“鱼盐之利”,而不是石油或其他海洋产品。当近海的“鱼盐之利”足以满足人们的需要时,他们就不会再有向远海扩展的积极性;当内陆还有土地可以开垦、还能容纳移民时,向海岛移民就会缺乏动力。郑和的船队七次远航,远及西亚、东非,其目的是宣扬国威,而不是寻找海外的财富,更不是为了拓地殖民。但当时的批评者至多只是指责这样的行动靡费国库,要求停止,却从来没有人建议趁机在海外殖民或扩大领土。
  即使是从事非军事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活动,也不能离开当时的生产力所能提供的物质基础,不能不受自然环境的制约。例如,由于风向和洋流的原因,从中国大陆驶往日本列岛或东南亚反而比驶往台湾岛容易,在没有水源的海岛上一般不会有人长期居留。不能设想,为了今天的领土之争,古人会预先作出不顾自然条件,不计经济效益的抉择。
  总之,无论占有或者治理,一个国家的疆域都不是越大越好。即使不存在自然和人文的障碍,一个国家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无限制地扩大领土。一个范围适度的疆域才真正有利于政权的巩固,有利于人民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生产力的进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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