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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日誌正文
雷洋案“依法”不起訴 當局鐵了心 2016-12-23 09:35:40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看吧,在那鍍金的天空中,/飄滿了死者彎曲的倒影。/冰川紀過去了,/為什麼到處都是冰凌?”北島40年前的名詩《回答》,用來形容雷洋案及其後續發展,竟然像是量身定做!


  老高按:聖誕前夕的前夕,12月23日,實在是雷人的一天。清早起來一上網,接連幾個消息讓我一驚再驚:《利比亞航班遭劫持,劫持者稱要炸毀飛機》、《美國國安大轉彎 川普促擴展核武》……最讓我吃驚的消息來自中國:北京檢方宣布對雷洋案涉案五警員“依法”不起訴。
  隨這一消息而來的,是中共官方的配套措施:各媒體開編前會,接到口頭通知,只發新華社通稿。不得鏈接舊聞,不得刊發評論。於是檢方發布這一消息的微博下,有的關閉了批評,有的顯然是大量新註冊的水軍發帖支持官方立場……
  海外媒體則大肆報導。我看到西方英、美、法等主要國家廣播電台的中文網站立即置於頭條(此刻可能已被其它新聞擠下),其它西方媒體也大量評述。這裡我轉載三家不算長的報導。
  我瀏覽國內網站,發現“博客中國”網站上刊登了《北京檢方對雷洋案5涉案警務人員作出不起訴處理》的官方消息,但是至少在我瀏覽時,還沒有打掃跟帖評論。讓我有點吃驚但並不感意外的是,百分之百的跟帖,都是表達憤怒和沮喪——這就是民意。


  雷洋案五警員不起訴激怒網民

  法廣上海特約記者記者沈愚

  今天(12月23日),多家官方媒體報道,北京市豐臺區檢察院對邢某某、孔某、周某、孫某某、張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務人員玩忽職守案,即雷洋案“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這一決定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中引發了許多網友的批評,法治已死,早發早移。有媒體透露,“今天開編前會,已接到口頭通知。只發新華社稿。”宣傳通知還強調,“務必注意不鏈接舊聞,不刊發評論。”
  可以從反面印證民意的是,檢方發布這一消息的微博下,有的關閉了批評,有的新聞後,顯然是大量新註冊的水軍在後面發帖支持官方立場。
  據檢察院的說法,2016年5月7日晚,根據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專項行動部署,東小口派出所時任副所長邢某某帶領民警孔某、輔警周某、保安員孫某某、張某某等人在昌平區龍錦三街涉黃足療保健店附近執行便衣蹲守、打擊任務。當晚21時許,雷某在位於龍錦三街23-13號的足療保健店接受有償性服務離開時,被邢某某等人發現。
  檢方描述,在制服和控制雷某過程中,邢某某等人對雷某實施了用手臂圍圈頸項部、膝蓋壓制頸面部、摁壓四肢、掌摑面部等行為。雷某試圖跳車逃跑,並呼喊掙脫。邢某某等人再次對雷某進行制服和控制,並使用手銬約束,其間,邢某某等人對雷某實施了腳踩頸面部、強行拖拽上車等行為,致使雷某體位多次出現變化。
  後雷某出現身體癱軟和不再呼喊掙脫等狀況,邢某某等人在發現雷某身體出現異常後,未及時進行現場急救、緊急呼救和送醫搶救。待後送到醫院搶救時已無生命體徵,於當晚22時55分被宣告死亡。
  檢方稱經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鑑定,雷某符合生前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本例吸入性窒息的形成不排除與死者生前在飽食狀態下,因執法過程中的外力作用和劇烈活動以及體位變化等因素有關。事發後,邢某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做虛假陳述,引發公眾質疑,並與其他四名涉案警務人員故意編造事實、隱瞞真相,妨礙偵查。
  雖然認定警方的執法與雷洋的死亡有直接因果關係,檢方認定,邢某某等五人在執行公務活動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存在不當執法行為,執法行為超出合理限度,致執法對象發生吸入性窒息;不履行職責,在發現雷某身體出現異常後,未及時進行現場急救、緊急呼救和送醫搶救,致執法對象未得到及時救治,以致發生死亡結果。且事後故意編造事實、隱瞞真相、妨礙偵查,符合玩忽職守罪構成條件。
  但檢方又提出,鑑於邢某某等五人系根據上級統一部署開展執法活動,對雷某執行公務具有事實依據與合法前提且雷某有妨礙執法行為,犯罪情節輕微,能夠認罪悔罪,綜合全案事實和情節,故決定對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務人員不起訴,僅建議紀檢監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對五涉案人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豐臺檢方還以“答記者問”的形式,對有哪些證據證明“雷某接受了有償性服務”等問題作了說明;檢方對五名涉案警務人員構成玩忽職守罪的理由,答記者問中做了進一步解釋。
  首先,邢某某等涉案警務人員在控制雷某過程中,違反相關警務法規規定等,不正確履行職責和不履行職責,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存在使用膝蓋壓制頸面部、腳踩頸面部等過度控制手段以及辱罵、掌摑雷某面部,引發雷某情緒激動,繼而產生掙扎掙脫、扭動呼喊等一系列劇烈活動;同時,邢某某等人在發現雷某身體出現異常後,未及時進行現場急救、緊急呼救和送醫搶救,仍採用拽拉手銬鏈等方式,繼續進行執法活動,延誤了搶救時機等。
  對檢方這一認定,律師段萬金認為,從司法程序來講,這遠不是結束,而是真正的開始,刑訴法規定,受害人對於檢察機關做出起訴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段萬金表示,如果提起刑事自訴,法院必須受理,庭審必須公開,所有證據都要公開,代理律師可以申請調取執法記錄儀、監控等證據,尤其是可以申請五個足浴女出庭作證,這個庭審,也許是比公訴案件更為驚心動魄的過程。
  但他又說,“唯一擔心的,是雷洋親屬收到巨額賠償,不願意提起刑事自訴。一個國家的文明進程所有人都可以圍觀,但是打開這扇門的鑰匙卻在一個普通人身上。”
  一位媒體人轉發了雷洋親屬雷鵬的聲明,表示完全不能接受這個結論和不起訴決定,也不能同意對雷洋涉嫌嫖娼的認定,將依法對上級檢察院提出申訴。
  一位學者說,“雷洋的不起訴是打向每個中國公民臉上的耳光。”


  雷洋案5警不予起訴 死者再被嫖娼家屬不服

  葉兵,美國之音

  北京市檢察院官方微博周五下午(聖誕平安夜前夕)宣布,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檢察院對涉及雷洋案的派出所副所長邢永瑞等五名警務人員做出不起訴決定。檢方認定雷洋在案發前曾接受有償性服務,儘管警方早前的雷洋被制服後招認嫖娼的說法一直受到輿論強烈質疑。雷洋的哥哥雷鵬認為檢方上述決定不公,表示家屬將對此採取行動。
  官方微博稱,根據北京市豐臺區檢察院的認定,雷洋在一家足療店接受性服務離開後,被昌平區東小口公安派出所副所長邢永瑞懷疑嫖娼,並對其盤查。官方微博還稱,由於雷洋試圖逃跑,邢永瑞等人試圖制服和控制雷洋。雷洋被帶上車後,再次試圖逃跑,邢永瑞等人對雷洋實施了腳踩頸面部、強行拖拽上車等行為。後雷洋身體癱軟不再呼救,邢永瑞等人發現雷洋身體異常後,沒有及時採取措施搶救。司法機構鑑定認為雷洋死於生前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

  不當執法致死作偽證罪行輕微?
  檢察院的認定指邢永瑞接受媒體採訪時做虛假陳述,並與其他四人編造事實、隱瞞真相、妨礙偵查。檢察院認定五人(包括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永瑞、以及該派出所一名民警、一名輔警和兩名保安)存在不當執法行為,但又說邢永瑞等五人根據上級部署執法,雷洋有妨礙執法行為,邢永瑞等五人犯罪行為輕微、能認罪悔罪,因此檢察院決定對這五人不予起訴。
  北京檢察在發布的一篇“答記者問”中,否認“釣魚執法”的說法,並堅持認定雷洋在案發當晚接受了有償性服務。文章中稱雷洋有妨礙執法的行為,拒不配合,在第二現場試圖跳車逃跑,向圍觀者稱邢永瑞等人是假警察,屬於阻礙執法行為。

  官媒報道 屏蔽評論
  北京檢察、央視新聞、澎湃新聞等微博對此條新聞設置為不能評論。澎湃新聞網站上,顯示有282條評論,但評論內容不可見。
  北京市檢察院的官方微博消息發出之後,美國之音與通過電話聯繫到雷洋的哥哥雷鵬。在電話中聽不清雷鵬的聲音。雷鵬說自己手機可能被監聽,信號不好。雷鵬說檢察院決定不公平,家屬不服,下一步還會採取行動。

  家屬校友不服
  人大校友余禮對美國之音表示,他一直關注雷洋的案子。他說當局的處理方式就是為了維護整個警察隊伍的穩定,關於雷洋嫖娼的說法從邏輯上不太可能。當局是一言堂的做法,很多人大校友為雷洋呼籲,被當局約談、做思想教育。余禮說他本人曾經在新華門外舉牌,結果被行政拘留一天。
  5月7日晚,雷洋離家前往北京首都機場接機,途中被警方懷疑嫖娼被拘捕。在拘捕過程中,雷洋遭遇警方暴力。事後,警方稱警察當時攜帶的執法記錄儀被損壞,同時案發現場周邊的監控攝像頭也損壞了。對於當天晚上雷洋是否涉嫌嫖娼,網絡上存在諸多爭議。警察兩次通報雷洋涉嫌嫖娼,央視報道的結論也認為雷洋涉嫌嫖娼。人民大學校友在發布公開信,質疑當局執法程序,並呼籲對該案展開獨立調查。
  雷洋案曝光後被北京昌平警方帶走的被指提供性服務的足療店人員至今不知所蹤,北京檢方沒有提及包括在北京電視台稱為一黑衣顧客打飛機的女子在內的足療店人員的下落,也未提及當時涉案公安機關公告的避孕套或死者DNA等所謂物證。
  6月1日,北京市檢察院以邢永瑞等五人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11月29日,除邢永瑞以外,其他四人被取保候審。當局調查過程中,有傳言說警方擬付1200萬元擺平此事。此外,雷洋生前曾在微信上稱自己不關心政治,不講負能量的話,曾引發討論。


  涉雷洋案警察被免訴 輿論反彈 當局緊張
  BBC


  北京檢察院周五表示免於對涉及雷洋案的五名警務人員起訴。這一決定出乎許多人意料,並再次引發熱議。
  此前,雷洋案也引發全國輿論對警察濫用職權的強烈反應。
  5月,29歲的雷洋在被警察拘押期間死去。當時他同警察發生扭打後被制服。之前警察懷疑他嫖娼,要對他進行盤問。雷洋的死在社交媒體,甚至國家媒體上引發強烈反應。
  6月,檢察機關開始介入調查警察濫用職權問題。當時檢察官說屍檢表明雷洋在警車中死於嘔吐物窒息,並非如警察報告中說的死於心臟病。檢察官還說,警方還試圖阻撓最初的調查。
  周五,檢察院發表聲明說,涉事5名警察“存在不當執法行為”,包括用腳踩雷洋,但是仍然認為雷洋的死因是掙扎時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所致。
  檢察院雖然認定五名警員執法不當,但根據上級部署執法,雷洋有妨礙執法行為,五名警察犯罪行為輕微,而且能認罪悔罪,因此檢察院決定對這五人不予起訴。
  中國官方網絡,包括北京檢察、央視新聞等,都在發表這條新聞時設置了不許讀者評論。微博上“雷洋”已經成為敏感詞,無法搜索與之有關的內容。
  檢察院聲明發出後,網絡出現“雷洋家屬不服,7日內提出上訴”的報道,但隨即報道被撤除,理由是相關內容違反"即時通信工具公共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
  當初在雷洋案發生後,許多人大校友為雷洋發文呼籲,向當局施加壓力。其中一些人被當局約談,做說服工作。還有人為雷洋在新華門外舉牌鳴冤,結果受到行政拘留。


  北京檢方對雷洋案5涉案警務人員作出不起訴處理
  來源:北京市檢察院官方微博,博客中國

  原標題:權威發布:北京檢方依法審查認定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務人員符合玩忽職守罪構成條件,綜合全案認定犯罪情節輕微,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

  2016年12月23日,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檢察院對邢某某、孔某、周某、孫某某、張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務人員玩忽職守案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經豐臺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查明:
  2016年5月7日晚,根據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專項行動部署,東小口派出所時任副所長邢某某帶領民警孔某、輔警周某、保安員孫某某、張某某等人在昌平區龍錦三街涉黃足療保健店附近執行便衣蹲守、打擊任務。當晚21時許,雷某在位於龍錦三街23-13號的足療保健店接受有償性服務離開時,被邢某某等人發現。因懷疑雷某有嫖娼行為,邢某某等人立即追趕,示明警察身份後進行盤查。因雷某試圖逃跑,遂對其攔截並抱腰摔倒。在制服和控制雷某過程中,邢某某等人對雷某實施了用手臂圍圈頸項部、膝蓋壓制頸面部、摁壓四肢、掌摑面部等行為,後邢某某違規安排周某、孫某某、張某某獨立駕車押送。在車輛行駛至龍錦苑東五區南門內丁字路口西側轉彎處時,雷某試圖跳車逃跑,並呼喊掙脫。邢某某等人再次對雷某進行制服和控制,並使用手銬約束,再次向雷某示明身份。其間,邢某某等人對雷某實施了腳踩頸面部、強行拖拽上車等行為,致使雷某體位多次出現變化。後雷某出現身體癱軟和不再呼喊掙脫等狀況,邢某某等人在發現雷某身體出現異常後,未及時進行現場急救、緊急呼救和送醫搶救。待後送到醫院搶救時已無生命體徵,於當晚22時55分被宣告死亡。經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鑑定,雷某符合生前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本例吸入性窒息的形成不排除與死者生前在飽食狀態下,因執法過程中的外力作用和劇烈活動以及體位變化等因素有關。事發後,邢某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做虛假陳述,引發公眾質疑,並與其他四名涉案警務人員故意編造事實、隱瞞真相,妨礙偵查。
  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檢察院依法認定:邢某某等五人在執行公務活動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存在不當執法行為,執法行為超出合理限度,致執法對象發生吸入性窒息;不履行職責,在發現雷某身體出現異常後,未及時進行現場急救、緊急呼救和送醫搶救,致執法對象未得到及時救治,以致發生死亡結果。且事後故意編造事實、隱瞞真相、妨礙偵查。該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符合玩忽職守罪構成條件。鑑於邢某某等五人系根據上級統一部署開展執法活動,對雷某執行公務具有事實依據與合法前提且雷某有妨礙執法行為,犯罪情節輕微,能夠認罪悔罪,綜合全案事實和情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決定對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務人員不起訴。同時,檢察機關已向紀檢機關通報有關涉案黨員違紀情況,向公安機關發出檢察意見書,並移送相關材料,建議紀檢監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對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務人員及相關責任人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北京市檢察機關在辦理該案過程中,始終堅持依法、客觀、公正、透明的原則,依法開展案件偵查、審查起訴,及時向社會公布案件處理信息,多次聽取了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被害人近親屬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依法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並按規定啟動人民監督程序進行監督評議,保證案件依法公正處理。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全部評論 (41條評論)

  亦正亦邪 41樓 2016.12.23 11:29:32
  行文有點意思-----“能夠認罪悔罪”----->不需要判處刑罰+不起訴
  就是不知道若雷洋暴力抗法之後能夠認罪悔罪,結果會怎樣?

  謝地 40樓 2016.12.23 10:34:41

  案情看來是警察的證詞,而這需要同被害人的證言對比,但被害人死了,警察證言就成孤證,但現在被認為是事實。這樣辦案,專業嗎?合法嗎?公正嗎?道德嗎?!
  律師呢?又被要求閉嘴了嗎?
  沒有公正的法律,哪裡會有市場經濟!還需要別人來承認嗎?

  道德不洪 39樓 2016.12.23 10:22:39
  又一次·從勝利走向勝利

  黑玫瑰2013的夏天 38樓 2016.12.23 10:03:14

  看似不合理 也在情理之中 這些惡警是當局統治基礎 如果把它們判刑 就沒有人替維穩賣力啦

  閒雲 37樓
  @歲歲平安 想想美國警察是啥做派,行為可疑就開槍,要不怎麼說中國的人權是美國的X倍呢!
  歲歲平安:給人的感覺是,抗拒執法,死了也就死了。暴力執法是有原因的,對方抗拒執法,我就要暴力執法,打死了也就是不構成重罪的玩忽職守。我們的警察太可怕了。

  一禾 36樓 2016.12.23 9:42:48
  我曹,這活生生的人就這樣沒了

  王元祥 35樓 2016.12.23 9:30:52
  @lzx_1949 有道理。
  lzx_1949:中國還成了個什麼社會? 難道足療點就必然是賣淫店,所以從裡面出來在大街上正常行走的人一旦被警察(包括便衣警察)發現,都可以“執行公務”之名對期強行偵查,否則就是妨礙執行公務而拳腳伺候。既然如此,當地公安又不取締這類足療店,那不是釣魚執法是什麼?

  歲歲平安 34樓 2016.12.23 9:26:47
  給人的感覺是,抗拒執法,死了也就死了。暴力執法是有原因的,對方抗拒執法,我就要暴力執法,打死了也就是不構成重罪的玩忽職守。我們的警察太可怕了。

  饒州草民 33樓 2016.12.23 9:22:41
  其實很好理解,這些基層的民警,協警都是維穩的中堅力量!掃黃是他們的經費來源,如果對他們從重處理將會動搖天朝維穩的基石,所以只能這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邊用重金堵住受害人家屬的口!

  道德不洪 32樓 2016.12.23 8:55:18
  情節嚴重會怎樣呢?

  lzx_1949 31樓 2016.12.23 8:52:39
  中國還成了個什麼社會? 難道足療點就必然是賣淫店,所以從裡面出來在大街上正常行走的人一旦被警察(包括便衣警察)發現,都可以“執行公務”之名對期強行偵查,否則就是妨礙執行公務而拳腳伺候。既然如此,當地公安又不取締這類足療店,那不是釣魚執法是什麼?

  閔竹 30樓 2016.12.23 8:45:40
  流M執政造就執正流M

  毛主席揮手我錢進 29樓 2016.12.23 8:33:00
  我早就說過,在改革犯罪集團倒行逆施的當下,在還沒有出現另一批人對改革犯罪集團啟動總清算之前,所有中國人只有看誰命大,自求多福。看看周秀雲慘案,那判決像判決嗎?視天下百姓如草芥

  改天再看 28樓 2016.12.23 8:14:32
  荒唐。

  車棋龍 27樓 2016.12.23 8:02:59
  孫立平教授幾年前概括的授權作惡,而是發展到了今天的依法作惡,以“法律”之名、以“執法”之名作惡。真是對法治的莫大諷刺。

  向群 26樓 2016.12.23 8:01:45
  誰說中國有法制?!我希望他不要遇到雷洋那樣的倒霉事。

  誠言 25樓 2016.12.23 7:54:47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
  看吧,在那鍍金的天空中,
  飄滿了死者彎曲的倒影。
  冰川紀過去了,
  為什麼到處都是冰凌?

  彎木 24樓 2016.12.23 7:51:54
  無語

  飛雪連天射白鹿 23樓 2016.12.23 7:47:22
  情節輕微到致人死亡,也不知道什麼事情節嚴重??!!!

  非公民待遇 22樓 2016.12.23 7:45:40
  學習時報:相信習近平 相信中國………………

  SUN7FISH 21樓 2016.12.23 7:30:23
  經風險評估,量你們也不能把他們咋樣,夠牛!不過,既是活火山豈有不噴發之理,只是何時噴發神仙也算不准而已。

  我不姓趙 20樓 2016.12.23 7:27:06
  看了雷洋案,有點怕怕啊。活着就的感謝國家啊!!!

  和和 19樓 2016.12.23 7:25:24
  難道,只有再唱國歌才能解困了!
  
  田成 18樓 2016.12.23 7:16:26
  說檢方官官相衛有些敷衍,說五名涉案警察玩忽職守是胡扯,說檢方自己玩忽職守那可太中肯了!

  騰龍 17樓 2016.12.23 7:15:48
  那個廣東的百姓,追趕盜竊犯,盜竊犯自己摔死還要追究追的責任。這樣把人往死里整的警察,打死人,還叫情節輕微。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末到。

  騰龍 16樓 2016.12.23 7:12:50
  (內容空白)

  阿健 15樓 2016.12.23 7:09:22
  在美國,由於警察執法不當(包括手臂圍圈頸項部)致黑人死亡,曾引起全國性遊行示威和抗議集會。而在我國,警察用種種殘暴手段致雷洋死亡,且“故意編造事實、隱瞞真相,妨礙偵查”,卻做出不予起訴的處理,令人吃驚!
  殺人者償命,民意不可辱!懇請高檢複議,只有對邢某某等五人予以嚴懲,才能平息民憤!

  萬米長蟲 14樓 2016.12.23 6:50:21
  @榮達成 人家什麼所長袁鵬不是己經說了麼:“弱勢群體”就是“敵對勢力”。養衙役就是為了看管“弱勢群體”的,整死你幾個人有啥了不起?

  榮達成:世界那麼大,評論去看看

  老項 13樓 2016.12.23 6:44:10
  什麼也不說了,於無聲處聽驚雷

  阿健 12樓 2016.12.23 6:39:13
  如果是普通老百姓對雷洋“攔截並抱腰摔倒。在制服和控制雷某過程中,對雷某實施了用手臂圍圈頸項部、膝蓋壓制頸面部、摁壓四肢、掌摑面部等行為……在強制駕車押送途中,雷某跳車逃跑,並呼喊掙脫時,再次對雷某進行制服和控制……”這等於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必判死刑無疑。
  死刑和不予起訴,這是天壤之別啊,這世上還有沒有公道!

  田樂書屋 11樓 2016.12.23 6:30:35
  頂風作案!

  銀河系 10樓 2016.12.23 6:21:21
  雷洋吃的太飽,所以遭此不幸。嗚呼!哀哉!

  道德不洪 9樓 2016.12.23 6:17:16
  如果雷洋活着,他會關注“雷洋”案嗎?

  一禾 8樓 2016.12.23 4:23:55
  做中國人就這樣悲哀嗎

  用戶5301146089 7樓 2016.12.23 4:16:59
  什麼是永遠黑的
  燈下黑

  石飛 6樓 2016.12.23 4:07:21
  警察致人死亡,屌事沒有,哪裡還有公民的生命權可言啊!惟有絕望!

  胡八道長 5樓 2016.12.23 4:05:51
  @石飛 你潛意識還認為政府應該主持公正,那麼黨的領導就比你清醒多了,他們自己是什麼自己太清楚了,所以做出這樣的結論,完全符合他們的德行,當務之急,自然是培養忠誠的打手和武裝,不處理自然是收買之意,以後用到的時候自然幫他們賣命,所以這事得這麼看

  石飛 4樓 2016.12.23 4:00:16
  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致人死亡,竟然不起訴,不追究刑事責任,還有什麼“依法公正處理”可言?如此傳遞負惡效應,只會使公安敗類草菅人命愈演愈烈。“雷洋”勢必越來越多!

  胡八道長 3樓 2016.12.23 3:05:02
  最高指示!!!

  榮達成 2樓 2016.12.23 3:03:57
  世界那麼大,評論去看看

  啃鹹菜談天下 1樓 2016.12.23 3:02:00
  不說了,說了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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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聞和言論自由的新威脅正在冒頭  
  
大選之後說大選:公民權利和媒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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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關外客 留言時間:2016-12-24 09:56:05

踩頸部本身就可以引起神經性休克,也是導致頸部植物神經受到刺激引起胃食道痙攣食物反流的原因,這是警察利用職務殺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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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時間:2016-12-24 09:24:57

其實這類事情中國的法律具體是如何涉及的,這裡大概沒人知道,總不能自己解釋法律,唯一能借鑑的是美國的例子,或者其他國家對應的例子來參考。

美國知名的至少有三個例子可以對比,紐約警察因為使用鎖喉動作導致黑人死亡。三藩市機場南韓飛機失事,救火車司機違規沒開紅外探測器,導致壓死中國受傷乘客。Freddie Gary被捕後警察在押送過程中沒有按照規定將其固定在座位上導致死亡。

共同的特點是警方都有錯誤,都是沒有遵守相應的規程,但也都不是想致人死地。另一個共同的特點是死者都有難以被他人意料的特殊情況。被鎖喉的黑人有呼吸問題,同樣的鎖喉動作在他人可能不至於死亡(鎖喉的方式有兩種,壓迫頸動脈的,和直接壓迫氣管的。前者導致昏迷,後者殺死人,警察使用的是前者,這從鏡頭裡能看出 - 另一隻手鎖住自己的手腕,而不是壓迫後脖梗),但在這個黑人就是另一回事。Gray脊椎受傷,但警察沒意識到。機場受傷的乘客身體被滅火泡沫覆蓋,肉眼不容易看見(但車上裝備的紅外探測器能看到,違規沒開)。這些情況都是有某種“意料之外”的特點。

在前兩個案子裡沒有起訴或者後來撤訴的理由包括警察不是醫生,不可能迅速發現死者具有他人不同的身體或傷病特徵。

而這種理由顯然也是可以用在雷洋案件里的涉案警察的。雷洋在被逮捕後發生的事情,與上訴幾個例子是很類似,很多內容基本是相同的。

美國因為警察在執法中弄死人被起訴和判刑的,知名的案件也有兩個,奧克蘭地鐵警察開槍打死人,和警察在背後開槍七八次打死被追捕的嫌犯。

去看看起訴和判罪的理由是什麼?是很容易與上述的三個案子,和雷洋案比較出區別的。

而所有這些案子裡警方都是有錯的,民事賠償也都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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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楓華客 留言時間:2016-12-24 06:56:01

一個政府官員, 嫖娼, 拘捕, 襲警, 最後因激烈反抗自己反胃嗆死了。如果在民主的美國, 在他拘捕襲警的那一刻就被打死了,沒後面這麼多事。中國政府秉公執法, 不被民粹綁架, 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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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啊哎呋唉 留言時間:2016-12-23 20:36:50

敢問老高:您效力的新聞網,主要新聞都是半拉子,要看全,留下買路錢。這在北美新聞網站裡絕對獨一無二。要命的是那些二手網二話不說,拷貝後作整篇新聞轉載不誤,真的很害人!能改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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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sq 留言時間:2016-12-23 20:09:31

有些人老是震驚,傻眼,我卻一點都不震驚, 不傻眼。共產黨一開始就是這麼做的,早震驚過了,再也不會震驚了。

話說過來,共產黨跟以前所有的官僚沒有本質的區別,共產黨犯過的罪惡,以前的官僚也都犯過。共產黨不特殊,不脫俗。古人也早就說過,官就是惡,官就是禍,官就是豺狼,官就是洪水,官就是大火,官就是災難。誰碰上就當是碰上了車禍。除了認倒霉,一點辦法都沒有。碰上了車禍,你還可能獲得賠償。遇到了官,就當被洪水沖走了,被大火燒沒了,被野獸吃光了。

你也不要太悲觀, 被洪水沖走了,興許餵了小動物,至少餵了細菌,為生態循環做了貢獻。被大火燒了,至少得到了最後的輝煌。餵了野獸,也為保護瀕臨滅絕的動物做了義人。被官弄死了,至少協助當官的發了一次淫威。都是物有所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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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大街哦哦 回復 華山 留言時間:2016-12-23 18:10:35

美共的網絡管理員頂層已經聯繫到克里姆林宮

+++

你能給個出處嗎?

=====

跟婊子有過關係的人格上就有問題

+++

在中國計劃生育已經造成多出了幾千萬的光棍,他們當中有些人免不了會去找小姐,他們又有什麼人格問題?

根據社會工作者的調查,中國的性工作者多數來自社會的最低層:農村婦女和下崗女工。她們從事三陪基本都是為了生存。我們應該反思是什麼原因讓她們走上這條道?你要是開口閉口的婊子,我看你的人格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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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6-12-23 17:35:33

蛾子,跟你說,將美共的網絡管理說給你毛利人,你不會懂。美共的網絡管理員頂層已經聯繫到克里姆林宮,下面的是一大批川水軍,包括那些抗川旗作虎皮的黃粉們。

咱對雷洋事不感興趣,跟婊子有過關係的人格上就有問題,支持與嫖娼有關,恰恰與這網上那些譴責中國道德淪喪的偽君子平日嘴臉相悖,如果沒有其它目的,這樣的虛張聲勢顯得異常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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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大街哦哦 回復 華山 留言時間:2016-12-23 17:21:10

問你問題你怎麼又開始彎彎繞了?你這“共和黨的網絡管理員”是不是造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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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6-12-23 17:13:31

蛾子,因為你還是中國籍人士,就請多關心中共,少關心美共。因為美共與毛利族無關。

真奇怪蛾子咋不躲在閒貨紐約地下室發威揮拳頭,就不怕那拳頭打到地庫石基上,折了骨頭。對蛾子,閒貨這類經常躲在狗窩後面發威的阿Q而言,引蛇出洞,把它們暴露在陽光下,那好動手。

萬維有不少鐵三角,閒貨,網管加蛾子也是一類鐵三角。滿嘴噴糞的閒貨是主寫,網管是主登,蛾子是主哈,除了這三角外,閒貨的文字幾乎無人過目,這對無冕之王也是諷刺。

下面的是閒貨的名片,不知閒貨搶拍到伊萬卡的咖啡約沒有,Touch down 了沒有?伊萬卡咖啡約同意可帶一人,閒貨如果不想帶上糟糠之妻,可帶上蛾子,順便讓它把那幾十萬的贓款拿來付咖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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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大街哦哦 回復 華山 留言時間:2016-12-23 16:46:28

能介紹下共和黨的網絡管理員嗎?為什麼說共和黨的網絡管理員都會是無冕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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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6-12-23 16:28:41

不管水軍,旱軍,貼子能登出來的都是正規軍,特朗普不也是水軍嘛。

試看明日的天下,那是水軍的天下,而網絡管理員,不管是共產黨的,還是共和黨的,都會是無冕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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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時間:2016-12-23 15:27:23

“顯然是大量新註冊的水軍在後面發帖支持官方立場。”

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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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抱不平 回復 公道說黑白 留言時間:2016-12-23 14:28:07

"政權是國民素質的反射。"此言理也。1個多世紀之前共產黨是邪惡已是文明世界的常識,今天的中共還如此猖獗,長命是中國人素質的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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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道說黑白 回復 西岸 留言時間:2016-12-23 14:14:07

理想的社會,大家追求的是公平、公正。

百分之百的公平、公正,機率很小,社會成本很高。但是,一個80分的社會,和一個20分的社會,天差地別。

所以,用個案比個案,有什麽意義?

要追蹤研究的是,中國為什麽走上流氓政權的路?而且,走了一百年,還在流氓路上?

我的看法是,政權是國民素質的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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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時間:2016-12-23 13:45:10

這件事可以對比的是今年發生在費城的Freddie Gray的案子,基本是一樣的情節,那麼可以看看為什麼涉案的所有警員都被不起訴了(市政府起訴後放棄),記得是六個警察。

在雷洋的案子裡,關鍵是這些警察是否故意在執法中違法,比如誣陷雷洋嫖娼。大概只有這個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的情節對比Gray的案子,在美國恐怕也是無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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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道說黑白 留言時間:2016-12-23 13:16:29

樓下說【今天,我們看到,雷洋真的死了,陪葬的是人民對司法進步的中國夢。】

今天才看到???

流氓政權,官兵【是】強盜,賊喊捉賊,了無新意,百年老把戲。

***

民國時代,蔣介石和四太宋美齡就這麼幹了!案例多如牛毛,干到死,死而後已。最後一起“賊喊捉賊”是蔣經國死前,孔宋氏干的“江南案”,1984年。

中國,流氓政權,歷史一百年,只有【傻子與騙子】才“看不見”這個事實。

看不見問題的根源,想解決問題?做夢哩。

一百年了,恐怕連哀嚎人都不願意同情。

*** 歡迎騙子來對號,繼續欺世,為孔宋蔣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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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庫水庫 留言時間:2016-12-23 11:20:46

徐曉早就說過,北島的詩仍然流行是我們的悲哀。當然也是時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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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閱人 留言時間:2016-12-23 10:15:03

妨礙調查、妨礙司法公正呢?也是“犯罪情節輕微”嗎?說好要“建設法治社會”的啊,皇上!

今天,我們看到,雷洋真的死了,陪葬的是人民對司法進步的中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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