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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日誌正文
解讀有中國特色的權力控制市場邏輯的前世今生 2025-06-10 12:19:17

  改革開放定律應拆解為三個子定律,第一,自由定律:財富創造與經濟自由正相關。第二,執政者衰亡定律:官家背離自由定律越遠,越容易衰亡。第三,收放定律:官家趨利避害,收收放放,隨時調整自由邊界,直到放權收益與放權損失相等為止


  老高按:今天我想推薦吳思的一篇文章。我剛剛讀過吳思《頂殘:中國市場和產權的構造及邏輯》一書(壹嘉出版社和讀道社),很容易發現,這篇文章就像該書部分章節內容的縮寫。
  吳思被冠以“歷史學家”的名號。他的著作最突出的特點之一,是創造新概念。從讀他2001年初版的《潛規則》一書開始,我就經受了他的“新概念轟炸”:潛規則、合法傷害權、血酬定律、元規則、灰牢、白員、隱身份、官家主義……
  《頂殘》一書和這篇文章更變本加厲——“頂殘”本身也是一個新概念。
  何以如此?吳思在其《血酬定律:中國歷史中的生存遊戲》序言中談到:“作為生活在民主憲政國家的公民,他們(西方一些著名學者——老高注)這麼說當然不錯,但在我這個遙遠的讀者看來,卻句句彆扭,滿心牴觸,鬧得幾乎讀不下去。中國歷史清晰而強悍地告訴我:事實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他們不對。他們的說法,只有加上苛刻的限制條件之後才是對的。”——所以,只能自創概念。
  有個叫張旭的人寫道:
  吳思的閱讀體驗,也是我所熟悉的閱讀西方學術著作的經驗;但是,他的對策一再讓我吃驚。他左手拿着西方的概念,右手拿着中國的史實,反覆掂量比較,最後卻選擇了另起爐灶。此時,他追着史實不依不饒,直到給出一個他以為恰當的命名為止。吳思的著作的一個鮮明特色,就是創造了大量有“本土特色”的新概念。
  吳思解釋許多概念是自己杜撰時還說:生活在北極的愛斯基摩人對白色有詳細區分,我們眼中一派白茫茫的世界,在他們眼裡卻有豐富的層次和色彩。他們可以用豐富的詞彙描述我們視若無睹的差異,譬如陽光之下的白和背陰處的白。他們之所以能看見我們視若無睹的東西,因為他們有相應的語言和命名。
  對於吳思的“新概念轟炸”,我剛開始時有些不適應,但深深被吸引。事實證明:這些新概念非常有生命力,不僅在中國與西方學界得到廣泛認可,而且許多成為民眾掌握的語言,被他們用來解釋世界和社會——“潛規則”就是最典型的一例。
  順便說一句,另一位學者秦暉教授的“低人權優勢”觀點,我剛開始也有些發懵,後來明白了其完整表述,說的是“在自由貿易環境下,統治集團以低人權形成競爭優勢”——若閉關鎖國相互隔絕,低人權談不上優勢。歷史上一個先例是:美國南北戰爭前,南方在與北方的貿易上占據上風,憑藉的就是其奴隸制“低人權優勢”,後來被戰爭畫上句號。秦暉認為,這個問題沒有經濟解。
  說回吳思的文章,篇幅太大,為便於閱讀,我只好做了一定刪節,但仍有一萬大幾千字,若想精心研讀,請拿出25分鐘。有足夠耐心讀完的朋友,我相信您看待中國現實社會,一定會有與過去大不一樣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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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史:中國商權演變的故事

  吳思,《人文中國》2024年第三期


  第一節  現實市場的命名問題


  我先介紹一種很有特色的市場,請諸位給這種市場想個名字。
  據業內人士介紹,2018年,中國大陸出版圖書的品種約50萬,達到歷史峰值。官方認為數量太多,重複出版嚴重,要進行“總量調控”。於是,2019年減少書號約10萬,2020年又減5萬,2021年計劃再減5萬,但各出版社叫苦,沒有完成。2022年之後出現反彈,回到37萬左右。
  書號,就是在封底可以看到的國際標準書號(ISBN)後邊的那一串數字,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分配給各個出版社,一本書一個號。政府把國際通用的圖書識別和檢索手段用於市場准入控制,沒有書號就不許進入市場。
  削減書號,導致黑市價格暴漲。民間書商原來四、五千元即可買到的書號,2021年漲到四萬左右。原來能在市場上打平的書,增加了這項成本,現在要虧損了。
  我們看到,出版市場挨了一刀,總量砍掉四分之一。此外還有第二和第三刀。
  第二刀砍向內容。出版界有許多重大選題,例如有關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的選題,涉及文革、黨史、軍史、民族、宗教、港澳台、蘇聯東歐和國際共運史等方面的選題,總共十五類。重大選題必須上報備案。
  於是,在砍掉了四分之一的市場版圖上,權力又鑿出來15個空洞,這些空洞的邊界也能隨時調整,“看不見的手”受控於“看得見的手”。
  第三刀砍向市場主體。國務院規定:“非公有資本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通訊社、報刊社、出版社、廣播電台、電視台”,也“不得經營報刊版面、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時段欄目。”
  國營主體創辦報刊和出版社,也必須有主辦單位和上級主管單位。上級主管單位,俗稱婆婆。在中央,婆婆必須在部級以上。在各省市自治區,必須在廳局級以上。沒有婆婆認領,國營主體也不得入內。
  在市場主體方面,除了為出版者設限,還要限制敏感作者。
  三刀之外還有“兩補”:補貼特殊主體和特殊選題。補貼方式,有基本建設投資,有工資或虧損補貼,還有黨費、團費、工會費之類的公款訂閱。
  “三刀”之下,自由市場的規模縮小了,內容單調了,供給方身份單一了,市場因而殘缺了。“兩補”之下,權力支撐的市場弱者存活甚至崛起了,市場因而畸形了。權力介入越深,殘缺或畸形越重。
  當然,相對文革時期,“三刀兩補”市場已是改革開放的市場。改革開放前的刀更多更大,市場規模更小,內容更單調,准入的主體也更少。
  如今主要限制供給側,很少限制消費者,改革開放前不然。北京有幾家書店設了內部小店,達到一定級別的幹部才能憑證件進去。把守鬆懈時我進去轉過,見到一些市面沒有的海外圖書。新華社的《參考消息》編發海外報刊的消息評論,如今擺在大街報攤上,當時內部發行,文革前縣團級以上幹部才能訂閱。這就是說,消費方頭上本來還有第四把刀,如今四刀減為三刀,下刀的力度也弱了。
  至此,我們看到一種政府和市場共同發揮作用、共同構建且處於演變狀態的市場。這裡的學術問題是:這種市場應該叫什麼市場?“三刀兩補”可謂諢名外號,請問學名?
  “三刀兩補”市場是殘缺市場,殘缺市場即是一種命名。反過來看,殘缺部分是由權力製造或填補的,那麼,權力市場也是不錯的命名。
  不過,權力介入和市場殘缺是有差等的,既有權力深度介入的市場,也有權力不屑介入的市場,例如利潤微薄且無關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鍋碗瓢盆市場。權力濃度從高到低,造就了高殘市場、低殘市場和常態市場。假設常態市場的開放度超過60分,高殘市場的開放度可能還不到20分。這是1-100分的連續分布,一言以蔽之曰“殘缺市場”或“權力市場”,並不能描述這個連續體。
  費孝通先生用“差序格局”的概念描述中國鄉土社會:以自家為中心,親屬關係和地緣關係如同心圓展開,遠近親疏呈差序結構。套用此意,以“差序市場”描述當代中國的整體市場結構,應比權力市場、殘缺市場之類的概念更客觀中性。
  中國的差序市場具有鮮明的品級特徵。例如燃油市場,原石油工業部等部級權力分解重組,改掛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等部級央企牌子之後,建構了國字號的寡頭壟斷市場,位居一品部級。出版市場更複雜一些,依據條條塊塊劃分品級。如果說《人民日報》享受了發行訂閱的部級待遇,《河北日報》享受了局級待遇,《石家莊日報》最多只能享受處級待遇。
  不過,即便在權力不屑於介入的品外市場,也不意味着權力不在場。或許介入某些市場的成本大於收益,如競爭激烈的日用雜貨,於是“抓大放小”;或許一時沒有看見或沒有看懂,如最初的網上交易,於是旁觀等待,看到它長大的樣子再做決定。無論如何,差序市場的整個序列,都是權力監督管控之下的存在。
  殘缺市場、權力市場、差序市場和品級市場,這一系列概念從不同角度描述了權力打造的製成品。面對高層權力,各個品級的市場都要聽憑上級安排調整,頂部無設防,可謂“頂殘市場”。

  第二節 差序市場演進大略

  一、源頭概覽

  1、史前時代(略)
  2、傳說時代(略)

  3、信史時代

  既有文獻記載,又有考古證據,這就進入了信史時代。
  在春秋戰國時代,當時的說法是“工商食官”(國語·晉語)——工商行業是吃官飯的。當時,既有專業商人,也有貴族商人,這兩者大概還有重合地帶。專業商人的存在證據是《左傳·昭公十六年》說到的鄭桓公在公元前806年建國時與商人盟誓的故事。按照龍登高先生的說法,春秋時被稱為“聚”的農村集市也出現了,但交易分散而零碎,時間地點不固定,戰國時期發展為有固定日期和地點的聚市。
  工商食官,或貴族經商,也有時代的必然性。龍登高先生解釋說:“貴族有對奢侈品的需求,他們與市場的關係更密切,商業和貿易也主要由他們來承擔,也只有他們才有能力承擔。”第一有需求,第二有能力,我們還可以在能力項下補上特有的產品和技術,例如鑄造青銅。
  總之,在有文獻可證的歷史源頭,我們看到了官民貿易並存的景象。在傳說時代,權力已深度介入生產和交換。再往前追,還可以看到貿易交換與搶劫盜竊和禮物交換的共生狀態和替代關係。
  在中國歷史上,權力自身也在進化。權力的控制範圍從部落到方國到封建王國再到帝國,越來越大。權力介入市場的深度和技巧也在進化。差序市場隨之演變至今。
  更寬泛地說,當代中國的差序市場體系,中國正在接軌的現代國際市場體系,都是權力參與的長期演化和歷史建構的結果。

  二、歷史上的宮市言榷及雜霸市

  1、宮市

  白居易詩作《賣炭翁》描述了唐朝的“宮市”。詩中可見,皇家使者單方定價,“半匹紅紗一丈綾,系向牛頭充炭直”,以不足五折的低價強買木炭,權力的強制性碾壓了市場的契約性。
  針對官家憑藉權力在各個領域的強買強賣,唐代漢語出現了“和買”“和價”“和售”“和雇”“和市”等一系列強調平等交易的詞彙,但宋人隨後又揭露了權力在“和買”名下的新一輪潛滋暗長。只要權力不受制約,強買強賣就擋不住,“和”早晚要淪為幌子。
  宮市壓價強買薪炭的故事,在明朝的版本是宮內惜薪司“加耗”。皇宮薪炭預算確定之後,宦官有權“征比諸商”。比起我們熟悉的“徵購”來,這裡多了一個“比”字——限期完成否則抓來打板子。按照規定,收薪炭時可加損耗十分之三,但宦官私下加耗數倍,一萬斤能加到四萬斤,市場採購轉化為敲詐勒索。宦官們“酷刑悉索”,時人視宮內惜薪司為“陷阱”,設法躲避。官方則編訂名單,僉商採辦,“被僉者如赴死,重賄求免”。——商人退出市場的權利必須行賄贖買。

  2、鹽市
  鹽市的演化更加悠久複雜。權力介入鹽業的方式是“榷禁”。榷的本意是獨木橋。官家禁止或限制“非公有”主體進入鹽市,獨家壟斷,單方定價,建構出權力濃度高低不等的市場。從管仲提出“官山海”,實行食鹽官營開始,誰生產、誰收購、誰運輸、誰銷售,權力介入產、運、銷不同環節的深度和廣度,一直在演變之中。演變大體可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秦漢之前以自由市場為主,局部官營壟斷。所謂局部主要指齊國和商鞅變法之後的秦國。管仲(前723-前645年)在齊國採用了民產、官收、官運和官銷組合。
  第二階段,漢武帝(前156-前87年)窮兵黷武,財政緊張,於是改變漢初的“弛禁”政策,鹽業官營:官產(官家設場置鍋募民煎鹽)、官收、官運、官銷,三環擴展為四環,局部擴展為全局,抓獲私販一律釱左趾。壟斷日久,每個環節都難免腐敗臃腫低效,私鹽泛濫,官營收益越來越低。
  第三階段,公元762年中唐劉晏變法:民產、官收、商運、商銷。對比安史之亂(755-763年)初期顏真卿和第五琦推行的漢武帝模式,官運官銷改為商運商銷,調動了商家積極性,鹽利收入竟達國家稅入的一半,超過此前十多倍。不過,在收購批發環節即官家的“就場專賣制”中,又生出很多弊病。例如商家交錢運米換取鹽引(近似購銷許可證),官家收了錢糧,卻遲遲不給鹽。鹽引大量積壓,權勢大或額外付錢多的優先提貨,普通商家等上二三十年的比比皆是,鹽引滯銷,財政收入減少。
  第四階段,1617年明末袁世振再次變法,將收購環節也放給商家:民產、商收、商運、商銷,官家的“就場專賣”轉為鹽商專賣,如此至清末近三百年,官家退至出售許可證並維持專賣秩序的位置。
  上述演變的基本趨勢,大體是權力以退為進,調動生產者和商家積極性,走向官家長期整體利益最大化。這種基本趨勢,用改革開放的流行術語表述,就是“放開搞活”。官家壟斷的經營收益權放給商家,民間有了生產經營積極性,經營好了多賺錢,官民的日子都好過。反之,“一收就死”,官方抓權如同攥緊一把沙子,越使勁沙子越少,最後都沒飯吃。官家在長期歷史實踐中一再撞上這個規律,為了標識方便,姑且稱為改革開放定律。
  當然,官家的長遠利益不等於短期利益,整體利益也不等於個人和小集團利益。財政吃緊之時,看到民間利大,官家往往倒行逆施,收回壟斷權,再經歷一輪腐敗臃腫低效,再由商家圍獵鑽營,再次放開搞活,再把壟斷權賣個高價。如此形成局部或暫時的次級回調。個人和小集團也會根據各自環境在潛規則層面收收放放。在上述四段大波動中,還有多次中小級別的收放波動。

  3、為什麼有宮市和鹽榷?
  宮市存在的理由簡單而直觀:皇帝有權,想省錢,於是就有了強權壓價採購。太監們中飽私囊的熱情很高,把宮市發展擴大成了徵稅收費場。
  鹽榷也是徵稅,通過賣高價徵稅。為什麼不直接徵稅呢?《管子》中的《海王》篇記載,齊桓公問管仲,征房屋稅如何?管子說會有人拆房。征樹木稅呢?有人砍樹。征牲畜稅呢?有人殺牲畜。征人頭稅呢?會隱瞞人口。那如何是好?管仲說:官山海(官營礦業鹽業)。人人都要吃鹽,一升加價兩錢,就相當於兩個大國的稅收,連老人小孩也逃不掉。如果直接這麼徵稅,人們必定鬧事。緊隨《海王》的《國蓄》篇進一步說,民之常情,奪則怒,予則喜。於是先王有形地給予,無形地剝奪。君王以巧取代替強奪,天下樂於服從。
  總之,對比直接徵稅,榷鹽榷鐵的成本更低、政治經濟收益更高,但必須收放適度,受到改革開放定律的調節。

  4、雜霸市
  不僅官家權力侵入市場,民間暴力也經常侵入市場。腳夫、轎夫、私鹽販子、在渡口碼頭爭搶打拼的人們,“車船店腳牙”,都熱衷於結夥把持市場。地緣、血緣或業緣團體同樣有此願望。官方打壓民間暴力,將“把持行市”入罪,但把持者往往有官方後台,民不舉官不究,如此形成某種平衡,上下合力建構出殘缺市場。
  例如明代景德鎮,官窯壟斷了優質高嶺土和青花瓷產銷,建構出官民權利不等的品級市場,民間同樣憑藉各種非經濟手段壟斷客戶等資源,建構出民間的品級市場,再通過為官府效勞獲得官家庇護。所謂行會秩序,就是一種品級市場的秩序。
  這種官方和民間共同打造的品級市場,“霸王道雜之”,套用天津方言“雜霸地”的構詞方式,不妨稱為“雜霸市”。

  5、商權與市權
  這裡暫且跳出歷史進程,引入兩個抽象概念。我們反覆遇到一個問題:誰有權進出食鹽或出版之類的市場,什麼產品可以自由進入市場,現在追問一句:這種權利叫什麼名字?
  “市場准入權”的說法很常見,不過,這個概念通常指向政府作為市場把關人的權力,而不是供求雙方進出市場的權利。我想以“商權”專指供求雙方攜某種資源進出市場進行交易的權利,即:商權=供求雙方進出市場進行交易的權利=貿易自由。
  商,在不同的詞典里有八九個釋義,我這裡採用的釋義是“買賣交易行為”。“商權”就是買賣交易的權利。商權受限的主體從事買賣交易,罪名就是“私販”。商權受限的產品,如官家專營的鹽鐵茶酒,一旦違禁入市,就被稱作“私鹽、私鐵、私茶、私酒”,以贓物論處,數量越大,量刑越重。
  中國對商權的限制歷史悠久,違禁的罪名也清晰精確,但缺少正面表述商權的概念。或許這體現了權力本位而非權利本位的思維及語言規律?毫無疑問,商權價值巨大且事關重大。鴉片戰爭,五口通商,其實是兩個主權者的商權之戰,產權或領土只是牽連出來的次級問題。
  如果把市場使用權稱為“商權”,市場所有權又該如何稱呼?古漢語早有“欺行霸市”之類的罪名,似乎把市場默認為公產或官產。如果是官產,不妨稱為“官市”。但還有不是官產的市場,“淘寶”和北京新發地農產品批發市場都屬於公司財產。某些自發形成的民間“草市”似乎還是無主的公產,一旦如《水滸》中“浪裏白條”張順那樣壟斷水產批發,魚市就成了私產。我找不到表達市場所有權的概念,暫且稱之為“市權”。“市權”在古漢語中通常用於描述弄權、攬權之類的權力交易,但“市”的本義是市場即交易場所,引申義才是交易行為,用“市權”指市場所有權,比“權力交易”的釋義還要正宗。
  在《重商主義制度的歷史意義》一書中,十九世紀德國經濟學家施穆勒描述了中世紀德國的自治市鎮如何動用各種外交和暴力手段提升本地市場的特權地位,還用了“市場占有權”的概念。他總結說:“市場權、通行權以及距離權,是市鎮用來給自己創收以及制定市政政策的武器。該政策的精髓,是讓自己的同胞獲益,而讓外部的競爭者受損。”“距離權”,即一定範圍內禁止競爭者存在的壟斷權。
  施穆勒的用詞啟發我們討論市場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問題。與權利有關的各種概念通常是多元化的社會結構的產物,多元結構中的權力不夠強大,彼此競爭制衡,無力吞噬所有權利。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地方,沒有自治市鎮,產生市場權利的土壤比較貧瘠,表述這些權利的概念也難免貧乏,很多事就想不明白,更講不明白。
  有了市權和商權的概念,古今中外市場所有者的行為就容易描述了。他們總要根據自身利益,憑藉各類主體的所有權甚至主權,規定市場使用權的授予範圍,誰能進,什麼物品能進,進出必須滿足什麼條件,或嚴或寬,或收或放。法家嚴苛自不必說,儒家經典《禮記·王制》和《孔子家語》刑政篇里,也開列了十四類禁止入市的物品,如兵器、宗廟祭祀用品、命服命車、圭璧金璋、錦文珠玉、尺寸質量不合規的布帛、未長成的五穀果實木材禽獸魚鱉等等,甚至還禁了衣服和飲食。
  管制最嚴的,例如武器,不僅限制商權,還要限制生產權和占有權——私販、私造甚至私藏都有罪。管制最寬鬆的,例如掃帚簸箕之類的日用雜貨,任何人都有自由買賣的權利。這種對商權的限制,相當於官府對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作用的範圍和程度的限制。在風險或暴利很大的領域,官府以指令或計劃取代市場,商權、市權乃至市場存在權被壓縮甚至取締。
  完整的商權,對應常規市場。高殘商權,對應高殘市場。低殘商權,對應低殘市場。負商權,即戴罪之身和違禁貨物,對應黑市。品級商權,對應品級市場。

  三、民國的統制經濟:二二八事件

  台灣“二二八事件”就是由壟斷市場和黑市引發的。
  1947年2月27日,國民黨警員在台北街頭查緝私煙,毆打煙販林江邁,又開槍驅逐圍觀群眾,誤傷青年陳文溪致死。2月28日,台北市民罷市遊行,要求交出罪犯,當局開槍鎮壓,數人身亡,引發全島大規模武裝暴動,是為“二二八事件”。
  當時的台灣,除了紙煙,還實行了酒、樟腦和火柴等多項產品專賣。1945年,國民黨上將陳儀接管台灣之後,成立了專賣局、貿易局、糧食局和煤炭調整委員會,規定米、鹽、糖、煤油等民生產品,一律由官方統一定價收購。糧食局購買糧食並控制糧食生產來源,煤炭調整委員會壟斷能源供應,私營煤礦生產的煤炭只能出售給這個委員會。與此同時,陳儀沒收了日本人留下的企業,把它們重組且改為公營,如四大糖廠合併為台灣糖業公司,六家石油公司合併為中國石油公司。
  陳儀推行的統制經濟政策由來已久。1928年國民黨在南京建政之後,積極發展經濟,採用了統制經濟政策。1935年,為了應對日本侵略,蔣介石把主管國防建設的“國防計劃委員會”改名為“資源委員會”,直接隸屬軍事委員會。中國的重工業,尤其是與軍事工業相關的鋼鐵、動力、機電、化學、水力等企業,都由資源委員會掌控。私人企業僅能生產日常消費品。1942年更進一步,鹽糖火柴實行專賣,次年又對棉紡織品實行限價和議價,官價比市價低一大截。這套統制經濟的制度安排,比傳統市場的品級更多,權力介入更深,市場殘缺更甚,對民企傷害更廣。
  “二二八事件”衝擊了台灣的統制經濟。蔣介石先後派出閩台監察使楊亮功和國防部長白崇禧到台灣調查,蔣經國隨行,探詢如何恢復穩定。蔣介石得到的建議是:撤銷專賣局和貿易局,減少國營企業數量,幫助私營經濟發展。這套建議的底層邏輯,正是我們見過的“改革開放定律”。
  為保住最後的立足之地,國民黨被迫退讓一步,民營經濟的活力便在退讓出來的空間裡噴發了。

  四、當代產品市場:統購統銷制度的興衰

  當代中國,經歷了計劃經濟和改革開放,商權收收放放,品級市場的形態特別複雜豐富。這裡以農產品市場為例。

  1、三類物資
  統購統銷制度下的農產品市場,農產品被分為三類物資。從嚴格計劃的統購統銷,到大半計劃小半市場的合同派購,再到農村集市中有限的“小自由”,三類物資的商權由不同主體掌握。
  第一類物資包括糧、棉、油,關係國計民生,因而統購統銷——國家商業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和預訂數量統一收購;城市居民憑糧票油票之類的票證,在規定的地區,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購買;農家剩餘的糧棉油,如果出售,只能賣給國家商業部門,不准進入農村集市,不准賣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一類物資的商權直接由中央掌握,中央部級單位直接下場購銷,堪稱一品權力市場。
  統購統銷市場是高殘市場,至少挨了五刀:第一刀,規定收購價格。第二刀,規定收購數量。第三刀,規定獨家收購者。第四刀,規定銷售價格。第五刀,限定消費者及購買量。
  五刀之下,生產者、消費者和商家還剩下多少自由呢?生產者不能不按規定生產,也不能不按定價賣出。商家不能不按定價收購,也不能不按定價出售。消費者按年齡性別和身份領取相應數量和種類的糧票之後,固然有權利不買,但定量不高,不買就沒得吃,這點自由空間很小。當然,小自由也有價值,糧票可以換雞蛋,可以在黑市買賣。糧票所承載的小自由小權利,就是在有效期內以規定的低價購買糧食。什麼時間買,買饅頭還是掛麵,買標準粉還是富強粉,買多買少,在具體時間和品種數量之間是有選擇權的。五刀之下殘留的這點小自由,在百分制中能達到20分嗎?如果不夠20分,那麼,統購統銷市場,市場開放度就不足二成,我們可以將開放度在二成之下的市場定義為高殘市場。
  第二類物資,包括水果、蔬菜、豬牛羊肉、雞蛋鴨蛋、糖、煙、麻、毛竹、木材等20多大類產品,對政權穩定的影響小於糧棉油,因此管制稍寬,名曰合同派購市場:由供銷合作社代表國家與生產隊等生產單位簽訂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派購。完成國家的派購任務之後,超產部分或者派購剩餘部分,可以在國家指定的農村集市上議價出售。
  政府對合同派購市場的控製程度,介乎統購統銷的高殘市場與小有自由的農村集市之間,姑且稱為“中殘市場”。從權力市場的角度看,供銷社大體屬於集體經濟,但改革開放前兩度被收為國營。
  第三類物資,也就是第一和第二類物資名單中沒有列入的農副產品,例如非集中產區的魚蝦水產,桑葚、柳編、西瓜子之類,生產隊和社員個人可以在國家指定的農村集市上出售,價格由交易雙方議定。但商權仍然受限:禁止生產隊和社員遠距離運銷,禁止轉手倒賣,未經國營商業部門批准,機關、部隊、工廠和學校等單位也不許進入農村集市採購或銷售。這就是低殘市場。權力對第三類物資的商權興趣不大,管控程度較低,交易這類物資的農村集市可謂低殘市場。
  當然,官方的禁令未必得到嚴格執行,在三類物資構成的三檔殘缺市場之下,各種級別的違禁品悄然入市,形成了黑市。黑市是對殘缺市場的非法補充。只要黑市交易的價值超過了被抓住處罰的成本,黑市就會出現。每個人的利害計算都不一樣,總有一些願意冒險從事黑市交易的人。這種人越多,黑市的規模就越大。
  黑市交易者一旦被抓,貨物可能被沒收,人可能被判刑,風險高低不等。上世紀六十年代,著名的傻子瓜子創始人年廣九曾因販賣板栗被捕入獄,罪名是投機倒把。如果說貪污盜竊是侵犯產權的罪名,那麼,投機倒把就是侵犯商權的罪名。
  綜上所述,在計劃經濟時代,在農產品領域,我們看到了從統購統銷到合同派購到農村集市再到黑市的四級差序市場,看到了從國營到集體到社員個人再到投機倒把分子的四檔商權。三類物資正是由三檔商權定義的。

  2、改革:差序與並軌
  改革開放後,原來作為一類物資的糧棉油,取消了統購統銷,降格為二類物資的合同派購,城市居民定量配給的糧票油票和布票也取消了。原為二類物資的合同派購農產品,如肉蛋魚蝦,商權管制降級,進入農貿市場,成為小自由的三類物資。
  1985年,中共中央一號文件進一步取消了農產品的長途販運限制,小自由擴展為大自由,原來的黑市合法化了。
  於是,在農產品領域,合同派購市場與自由市場並存,形成了雙軌制。這種簡化的差序市場,不久又向單一規範市場過渡。現在,除了政府規定糧食保護價並由國營單位兜底收購之外,國內的農產品市場已經基本放開。官家放棄商權壟斷之後,大體平等的商權,建構出了大體正常的市場。

  3、統購統銷的興衰:決策者的計算
  如何理解統購統銷興衰或農產品市場的制度變遷?為何建構出一種體制,然後又改掉?
  統購統銷制度誕生於1953年底。那一年小麥歉收,城鎮人口卻增長了663萬(當年人口6.02億),私商抬價30%購糧。糧價一漲,工資也要漲,預算也不穩,剛開始的第一個五年計劃(1953-1957)將大受影響。
  1953年10月10日,在全國糧食會議上,統購統銷制度的設計者陳雲說,他挑着一擔“炸藥”,前面是“黑色炸藥”,後面是“黃色炸藥”。如果搞不到糧食,整個市場就要波動;如果採取徵購的辦法,農民又可能反對。陳雲認為,兩害相權取其輕,統購統銷比通貨膨脹的風險小。
  在陳雲看來,統購統銷主要是為了穩定糧價,進而壓低工資,支持工業化。統購統銷持續了30多年,和管仲的“官山海”一樣,這是農民“交公糧”之外的“暗稅”。這筆暗稅的總額,專家們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了計算,其中最高估計是7000億元(牛若峰,1992),最低估計是4481億元(徐從才、沈太基,1993)。對中國工業化的貢獻份額,大概在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一之間。
  當時交公糧即“明稅”的稅率是15.5%,遠超漢代以來的3.3%即三十稅一。因太高招致各界批評,中共已經承諾將公糧數目穩定在1952年的水平上。承諾之後還要繼續加碼,例如1957年加至每創造100元農產品價值再通過價格機制轉移到工商業23元的水平,如此對待“解放”後的農民,確實說不過去,於是改為“暗稅”。
  比管仲式“暗稅”更新鮮也更重要的考量是:社會主義的體制建構。
  1953年10月2日晚,毛澤東主持政治局擴大會議,聽取陳雲關於糧食問題的報告。講完徵購糧食的好處後,陳雲說,徵購的壞處是妨礙生產積極性,逼死人,打扁擔,個別地區暴動。但不採用這個辦法的後果更壞,就是重新走上進口糧食的老路,建設不成,結果帝國主義打來,扁擔也要打來。
  聽完陳雲的報告,毛澤東表示贊成,隨後在體制建構的高度補充道:農村經濟正處在由個體經濟到社會主義經濟的過渡時期。我們經濟的主體是國營經濟,有兩個翅膀,一翼是國家資本主義,對私人資本主義的改造;一翼是互助合作、糧食徵購,對農民的改造。這一個翼,如果沒有計劃收購糧食這一項,就不完全。
  1953年10月13日,受毛澤東的委託,鄧小平再次到全國糧食會議上講話。鄧小平說:昨天晚上,毛主席交待,要我再跟大家講一次,讓同志們弄清楚一個道理,就是講糧食徵購一定要聯繫過渡時期總路線去講。李井泉同志告訴我,四川試點,農村幹部對徵購牴觸情緒很大,這些有牴觸情緒的幹部,主要還不是基層幹部,而是縣區兩級幹部。你講徵購不聯繫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就無法使全黨同志贊成這個東西。
  1953年,在世界範圍內,社會主義還在高歌猛進之中。毛澤東用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和過渡時期“一化三改造”的總路線說服了全黨,換句話說,超出管仲和中國傳統的管制尺度就建構在這種理想之上。
  1978年,實踐經驗表明,陳雲預測的“妨礙生產積極性”之類的壞處,超過了社會主義理論預言的好處,於是有了改革開放。改革開放的成就和蘇聯的崩潰動搖了理想理論的根基,八十年代的社會主義改革便改掉了五十年代的社會主義改造。

  4、統購統銷公式:決策者算法的歷史檢驗
  那麼,決定統購統銷興衰的底層邏輯是什麼?興也罷,衰也罷,主導者都在最大化黨的利益。具體算法很簡單:
  統購統銷利益=統購統銷總收益-統購統銷總成本。
  統購統銷總收益:陳雲要穩糧價、穩工資,保財政預算和五年計劃,抽取農業剩餘發展工業,還要以暗稅的方式悄悄做。毛澤東更進一步,要趁機推進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統購統銷總成本:陳雲開出了妨礙農民積極性、逼死人、個別地區暴動,扁擔打向共產黨。
  這三項成本中,逼死幾十萬人對政權影響不大;個別地區暴動也不難控制;妨礙農民積極性卻需要細算。小有妨礙還行,妨礙大了,長期落後,連年饑荒,黨內就要分裂,政權就可能垮台。陳雲當時似乎對此估計不足。
  陳雲進一步預測:沒有統購統銷,就要進口糧食,社會主義建設不成,帝國主義打來,扁擔也打來。兩害相權取其輕,應該選擇統購統銷。總之,黨內高層形成共識:統購統銷的總收益,大於統購統銷的總成本,於是統購統銷政策出台。
  回望來路,陳雲的第一點預測,妨礙生產積極性和暴動逼死人之類,後來被統購統銷的歷史超額證實了。
  第二點預測,建設不成,帝國主義打來之類,被改革開放的成就證偽了:實行了統購統銷,農業蕭條了,“四化”並未實現,帝國主義也未打來。官方後來還要努力引進歐美日台的資本建設“四化”。而且,八十年代取消了統購統銷,鄉鎮企業遍地開花,工業化進程反而加速了。
  至於毛澤東強調的最高收益,只是想象中的收益。事實上,統購統銷及全套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之後,既沒有積極性,也沒有飯吃。工農業效率低下,扁擔環伺,社會主義的名聲反倒被敗壞了。
  總之,實踐結果表明:統購統銷成本很高,收益有限,總體利益居然是負的。於是統購統銷又被改掉。統購統銷興衰的底層邏輯,就在這個簡單公式之中。不過,算法雖簡單,統購統銷的成本收益卻涉及十幾個變量。當事人對各個變量的大小、正負和因果關係的評估,深受信仰影響,又缺乏質疑和爭辯,想象成分和邏輯缺陷不能及時清除。短期強制固然成功了,長期大局誤算的後果終究難以承受。

  五、當代要素市場:四大自由的故事

  前邊主要以農產品為例,談到產品市場的變遷及其邏輯。更全面的討論,對市場整體結構的討論,還應該包括要素市場的變遷。
  中共建政初期,鄧子恢主張“四大自由”——借貸、租地、僱工和貿易自由,遭到毛澤東的點名批判。毛澤東說:“我說是四小自由。這有大小之分。在限制之下,資產階級這些自由是有那麼一點,小得很。我們要準備條件,把資產階級這個小自由搞掉。”
  作為貿易自由的主要部分,農產品市場如何被壓縮甚至“搞掉”,前邊已經介紹。其它三大自由,涉及土地要素、勞動要素、資本要素(包括機器設備之類的生產資料),依照領袖意志,遭遇了越來越嚴厲的管制,最終也被計劃取代。從市場結構的角度看,產品市場殘缺,要素市場近乎消失,整個市場單薄狹窄,呈高殘結構。
  大包幹之後,農民種田效率提高,農村剩餘勞動力如同洪水泛濫,計劃經濟體系既無力吸納又無法阻擋,於是,以農民工為主體的勞動市場重生,在國際國內市場上有效配置了勞動力資源。土地市場和金融市場部分重生,但價格、規模、市場主體等依然受到多方管制,要素資源如土地和資金並不能根據市場價格按照市場需求配置,市場整體結構仍處於中度殘缺狀態。

  六、外貿體制的三道壁壘

  中國國內市場是變遷中的差序市場,這種市場與國際市場的隔離程度,也呈現為壁壘逐步降低的差序格局。
  在計劃經濟時代,國內高殘市場上的經濟主體,與關貿總協定主張的無歧視待遇的國際市場之間,至少隔了三道壁壘。一是關稅壁壘,二是匯率壁壘,三是商權壁壘。
  1987年,中國政府制訂了“沿海發展戰略”——原材料和市場“兩頭在外”、憑藉廉價勞動力優勢參與國際經濟大循環。用當時國務院總理趙紫陽的話說:“基本想法是一句話,我們要把沿海這片地方甩到國際市場上去,靠國際市場來發展自己。……廣義來講是沿海,也可能講是二億人口。”當時中國人口總數為10.7億,勞動力嚴重過剩。如果有出路,這兩億人口就是生產要素,沒出路就是破壞要素。要開闢進入國際市場的通路,必須降低甚至拆除壁壘。

  1、關稅壁壘
  1992年,中國的平均關稅水平為43%。1986年開始,從“復關”(恢復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到“入世”(世界貿易組織),一路談判降低關稅壁壘,2001年底入世。2004年降至9.9%,達到入世承諾的發展中國家水平。2018年降至7.5%,介乎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水平之間。

  2、匯率壁壘
  1985年,趙紫陽說匯率壁壘是“外貿的卡脖子問題”,因為官方規定的人民幣與美元的匯率不合理。
  1979年底,美元與人民幣的官定匯率為1:1.5,而1978年全國平均換匯成本超過2.5元人民幣,出口嚴重虧損,沒有補貼誰都不願意干。無奈之下,只好按照實際的換匯成本,再加上10%的利潤,以1美元兌換2.8人民幣作為出口產品的內部結算價,鼓勵各地增加出口。
  有了雙重匯率,權力定價向市場定價走了一小步。不過,即使按照內部結算價,外匯依然稀缺。使用權難以得到,外匯使用額度便有了自身價值,並且可以在市場上交易,於是有了市場調劑價。各地用匯的供求不一,調劑價格也不同。如此又向市場化匯率走了一小步。同時,隨着僑匯或旅遊外匯收入的增加,黑市匯率也出現了。1994年初,中國大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將官方牌價1美元兌換人民幣5.8元、市場調劑價8元多、黑市價10-11元,並軌為8.7元,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此後走走停停。按照國際分類體系,從官定匯率制度(官方安排、固定釘住),經政府和市場雙重控制的中間匯率制度(水平帶內釘住、爬行釘住、爬行帶內浮動),到市場決定的浮動匯率制度(管理浮動、獨立浮動),三大類別,總共七級台階,中國在2021年大概爬到了倒數第三級,靠近市場決定的浮動匯率,但仍屬政府和市場雙重控制的中間匯率制度。
  無論如何,1994年之後,中國的匯率壁壘降到了過得去的水平,國內價格大體可以與國際市場接軌了。在這個意義上,匯率從單軌制到雙軌制或多軌制再向單一浮動匯率並軌,就是外匯差序市場從高殘向低殘乃至常規市場的過渡。

  3、商權壁壘
  進入國際市場的商權,中國稱之為外貿經營權。改革開放前,外貿經營權由外貿部獨家掌握,外貿部直屬的十幾家不同專業的進出口總公司,分門別類壟斷了全部進出口業務,各省的外貿部門只是這些總公司的派出機構。外貿部統一核算,財政部統收統支,進出口按計划進行,政企不分。
  1979年-1987年,外貿體制改革啟動。外貿部獨家壟斷的外貿經營權陸續下放給了各個省市,各個部委也分享了外貿經營權。
  1994年-2001年,國企普遍獲得了外貿經營權。
  2004年4月,按照入世承諾,對外貿易法修改,外貿經營權審批制改為備案登記制,外貿經營權全面放開,商權壁壘大體拆除。
  商權大體平等之後,國企出口占比一降再降,縮到了角落裡。外資企業異軍突起,2015年又被民企超越,中國的民營企業在國際市場的自由空間裡迅速發展壯大。
  總之,外貿領域差序市場變革的宏觀圖景是:農村改革完成之後,數以億計的剩餘勞動力如洪水泛濫,官方試圖化害為利,以“兩頭在外”的方式引向國際市場,而計劃經濟時代的外貿體制阻塞了溢洪道,於是我們看到了逐步拆除三道壁壘的市場化改革。
  拆除外貿壁壘的底層邏輯,與統購統銷公式描述的統購統銷興衰的邏輯是一致的:外貿壁壘總收益不高,外貿壁壘總成本太大,上億人失業的成本尤為重大,拆掉很合算。

  七、品級市場的U型變遷

  從歷史角度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市場,一直是品級分明的差序市場,但差序市場中的市場地位呈現U形演化。
  毛澤東時代是市場地位一降再降的下坡路段,到谷底時只剩下一些市場殘餘,還要繼續“割資本主義尾巴”——某些地方文革中嘗試取消農村的集市貿易。此時的市場可謂極權市場,或者叫差序市場的極權組合:生產資料私有制幾乎完全取締,產品市場分類管制,大管制搭配小自由,
  要素市場的小自由也“搞掉”了。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極低,商權也按權力分配,權力主導了資源配置。
  鄧小平時代,市場的地位和作用進入上坡路段,從極權市場走向威權市場,權力在諸多領域後撤,“四大自由”恢復大半。例如傻子瓜子的創始人年廣九,改革開放初期僱工多人,在主流意識形態看來就是闖入勞動市場,僱工剝削,違法違憲,引發了官場震動。鄧小平主張放兩年再看,說一動他,群眾就說政策變了,人心就不安了。在這種成本收益計算中,最高領導人降低意識形態權重,主要考慮經濟利益,摸着石頭過河,摸到了半極權半威權位置,形成了差序市場的半極權組合。
  美國傳統基金會每年發布“自由指數”,60-70分就是部分自由的經濟,50分以下是不自由的經濟,當代朝鮮只有3-5分,毛澤東時代的極權經濟應該和當代朝鮮差不多。2021年中國走到了58.4分,仍屬自由受到嚴重壓抑的經濟,但站到了部分自由的門檻前。
  回顧1949年以來市場地位U形變遷的歷史,我們看到,差序市場已有三層含義。
  第一層,某個特定領域市場內部的差序結構,商權的殘缺度不等,或者說權力參與度不等,如出版領域的三刀兩補市場。
  第二層,同一時期的所有市場的差序結構。首先,產品市場從高殘到低殘再到常規市場,如統購統銷時代農產品的三類物資。其次,支撐產品市場的,還有殘缺度不等的要素市場,如當代低殘的勞動市場、高殘的土地和資本市場。再次,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之間的三重壁壘又建構起全球市場的差序結構。以上三者,產品差序市場、要素差序市場和外貿差序市場,構成了當代差序市場的整體結構。
  第三層,不同歷史時期的不同制度下的差序組合:以高殘市場為主色調的極權組合,經過高殘與低殘市場平分秋色的雙軌制,即半極權組合,
  走向低殘市場主導的威權組合。在各種組合中,權力侵入的深度不同,呈現出不同的差序格局。我們還看到,差序市場的興衰,從毛澤東時代的強化到鄧小平時代的弱化,都遵循着同一個底層邏輯:官方認定利益的最大化。

  八、販私與投機倒把罪

  違禁製造或買賣官榷貨物的罪名,兩千多年來不斷見諸各種記載。例如私販鹽、鐵、茶、酒(麴)、礬、軍器、馬匹、香藥、寶貨等。這些罪名零散,但有一個共同的構詞方式:違禁動作(犯或販)+違禁主體(私)+違禁物(鹽鐵茶等)。例如犯下私販鹽的罪,就叫“犯私鹽”。
  在當代學者的分類中,上述罪名屬於“危害中央集權的經濟犯罪”,與危害君主專制、侵犯人身安全、侵犯私有財產、妨礙婚姻家庭等犯罪並列。
  私販鹽鐵等官家禁榷貨物,損害了官家的商權壟斷,但在兩千多年的歷史長河中,並沒有形成統一的罪名。中共建政之後,推動社會主義改造,把市場經濟看作產生資本主義和資產階級的土壤,特別注意限制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限制交易品種、限制入市主體、限制交易行為,官方的經濟利益與政治利益和偉大理想融為一體。在三十多年的限制和反限制中,出現了一個統一的罪名:“投機倒把”。倒賣商權受限的物品和重要的生產資料,私人長途販運,連同私下製造一起,都屬於投機倒把行為。
  投機倒把罪名的濫用和濫罰在文革中達到高潮。1970年中共中央發動了聲勢浩大的“一打三反”運動——打擊現行反革命破壞活動、反對貪污盜竊、反對投機倒把、反對鋪張浪費。貪污盜竊和鋪張浪費冒犯了官家產權,投機倒把冒犯了官家商權。1970年2月5日發出的中共中央5號文件《關於反對貪污盜竊、投機倒把的指示》,重申了商權壟斷:“除了國營商業、合作商業和有證商販以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不許從事商業活動。一切按照規定不許上市的商品,一律不准上市。……任何單位,一律不准到集市和農村社隊自行採購物品。不准以協作為名,以物易物。不准走‘後門’。”文件要求粉碎階級敵人在經濟領域的進攻,保衛社會主義,槍斃一批最嚴重的投機倒把犯。三個月後,據黑龍江省革委會人民保衛部統計,該省在“一打三反”運動中被定為貪污盜竊、投機倒把分子的已達72069人。
  1979年,文革結束不久,“投機倒把”作為規範化的罪名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7條:“違反金融、外匯、金銀、工商管理法規,投機倒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單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和古代鹽鐵一樣,外匯金銀都屬于禁榷物,此時中國對違禁行為的處罰力度也和明朝一樣:徒三年,財貨入官。與文革中不同的是,投機倒把的罪名不再有階級鬥爭之類的政治色彩。
  1987年,國務院發布《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將倒賣政府禁止自由買賣的七大類物品和涉及定價、報銷、協助違禁交易等三大類行為定義為投機倒把。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包括:國家計劃分配物資和專營商品、發票批件執照和許可證、文物金銀外匯、非法出版物、假冒偽劣商品等。照此標準,與當代出版市場有關的書號買賣和非法出版物印製銷售便是“投機倒把”。
  1997年《刑法》修訂,取消了投機倒把罪。2008年1月,國務院公布了《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在列。2011年1月,國務院又公布了《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其中包括了刪去《金銀管理條例》和《國庫券條例》中關於“投機倒把”的規定。至此,投機倒把的概念徹底退出現行法律法規。
  投機倒把罪名的形成、擴張、收縮和廢除,歷時半個多世紀,與當代差序市場的U形變遷大體一致。
  以刑罰震懾官家商權侵犯者,可以維護官市並獲得相應收益,但必須付出執法司法成本。官市收益越高,走私激勵越強,在對抗升級中還會生成武裝走私集團,王仙芝、黃巢、張士誠等撼動王朝統治的造反者便出身於此。這種不斷對抗升級的成本,製造問題然後解決問題,製造市場殘缺然後維護殘缺,爭搶蛋糕而不做大蛋糕,消耗了巨量的財富,屬於社會淨損失。

  第三節 品級市場的當代形態

  一、當代品級市場的四級台階


  出版市場挨的第一刀,即總量控制之刀,並沒有砍向所有市場。2018年,政府揮刀以不同的力度砍向汽車和房地產市場,限購限行等等,但服裝和家電市場就比較自由,日用雜貨如鍋碗瓢盆市場,更是完全放開。出版市場之所以管制嚴厲,如林彪元帥所說,槍桿子,筆桿子,奪取政權靠這兩桿子,鞏固政權也靠這兩桿子。倘若涉及槍桿子,軍火市場,管制更嚴,民間購買收藏就是犯罪,民間製造販賣還有死罪。
  由此可見,描繪2021年中國國內差序市場的形狀,以權力參與度為縱軸,以不同產品的市場為橫軸,呈現為逐步走高的四級台階。

  第一級,日用雜貨,近乎完全放開,可謂常規市場。
  第二級,權力初步介入,例如汽車摩托車市場,有各種限購或補貼,但國企民企外企皆可進入,市場發揮了主導作用,可謂低殘市場。
  第三級,例如房地產市場,權力中度介入,通過限購、限售、限價、限貸或土地限供等手段進行總量調控,但民企可以進入,房型也沒有那麼多敏感區,市場作用超過一半,可謂中殘市場。
  第四級,權力高度介入,例如三刀兩補式出版市場,權力控制了市場規模、參與主體、出版內容和價格,市場作用不到一半,可謂高殘市場。
  在市場之外,還有權力命令占據支配地位的領域,例如高端武器的生產和分配。
  此外還有黑市。除了基本放開的常規市場,殘缺度較高市場的地下,都潛藏着黑市。例如三級地下有“小產權房”市場,四級地下有“非法出版物”市場。武器和毒品也有黑市。

  二、品級市場的龜狀結構(略)

  第四節 官市公式與改革開放定律


  官家在兩千多年鹽榷實踐中發現: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過猶不及,於是先收後放,在反覆調整中接近最佳點。國民黨在統制經濟的進退中尋找最佳點,也是先收後放。共產黨在計劃經濟和改革開放中摸索利益最大化的那一點,同樣先收後放,走出了一個U形彎。這種現象反覆出現,呈現出某種規律性,前文謂之改革開放定律。
  先收後放,官家究竟是怎麼算的?前邊用統購統銷公式解釋了該制度的成本和收益的具體算法。同樣的算法,也出現在外貿體制改革和要素市場及四大自由的爭論與實踐中。根據這種普遍性,統購統銷公式可以升級為更一般化的官市公式,即官家追求官市利益最大化的基本算法:
  官市利益=官市總收益-官市總成本官市,即官家建構的品級市場。從管仲到漢武帝,從劉晏到蔣介石,從毛澤東到鄧小平,凡是以官家商權壟斷取代市場競爭而建構的市場,皆為官市,官市必是某種商權的品級安排。
  總收益和總成本,指選定的市場差序組合的成本和收益,如毛澤東時代統購統銷三類物資、要素市場和外貿體制這套極權組合的成本和收益。
  按照現代經濟學的說法,官市利益最大化的實現條件,就是邊際收益=邊際成本。在品級市場建構的過程中,如果官家收回商權有利可圖,就會再收一點;如果放開商權有利可圖,就會再放一點。如此邊際調整,直到無利可圖,便到了利益最大化邊界。
  公式很簡單,用起來很複雜。首先,誰是官家?誰是拍板決定者?官家集團,由皇帝和皇親國戚、條條塊塊各級衙門和官員代理人等多重主體構成。這些主體都在追求利益最大化,還可能相互衝突。不過,只要承認暴力最強者擁有最後否決權,官家集團內部的複雜選擇,便可以簡化為最高權力的選擇。至於權貴如何遊說皇帝,皇帝如何防騙糾偏統籌全局,那是他們內部的事,這裡就不討論了。
  其次,最高權力也有多重利益:個人利益與整體利益,長期利益與短期利益,核心利益與表層利益,物質利益與精神利益,真實利益與想象中的利益,這些利益也可能相互衝突。最高權力對現實的認識還可能被扭曲,他的世界觀和價值觀也可能發生變化。但有一點相當確定:權力的生死存亡,通常是第一位的。為了提高政治安全度,有了出版市場的“三刀兩補”,各個領域的經濟效益也一再向政治安全讓步。政治安全的核心,對最高統治者來說,正是獲取權力並保住權力。
  再次,市場參與者眾多,他們也在做利益最大化選擇,且隨時調整各自的博弈策略:合作、躺平、逃亡、走私、反抗。如此造成官家集團的成本和收益波動。
  最後,為什麼收得太緊官方整體利益減少,適度放開反而提高收益?
  前邊屢次提到的改革開放定律,可以回答最後一個問題。改革開放定律應該拆解為三個子定律。
  第一,自由定律:財富創造與經濟自由正相關。自由即在不損害他人利益的邊界之內自作自受。這種經濟自由的空間越大,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束縛越少,民眾創造的財富越多。
  第二,執政者衰亡定律:官家背離自由定律越遠,社會經濟狀況越糟,政權穩定性越差,越容易衰亡。
  第三,收放定律:官家趨利避害,收收放放,隨時調整自由的邊界,直到放權收益與放權損失相等為止。
  歷史上反覆出現的先收後放,就是依照官市公式的算法,在改革開放三定律所描述的正負激勵之下,做出來的雙贏決策。
  那麼,適度放開最好,為什麼總要先收後放呢?這是打天下坐江山的權力集團順勢而為,利用軍事化組織優勢持續擴張的結果。建國初期高效組織的優勢、全面控制的欲望、意識形態的理想、對筆桿子槍桿子的重視、財政的壓力、權貴或條條塊塊和代理人對私利的追求,都可以造成收權衝動,導致一波又一波收緊,得不償失之後才能止步回頭。
  1982年,在轉型初期,陳雲提出“鳥籠經濟”論,形象地描述了權力與市場及其主體的關係,如何通過收放調整自由空間:“搞活經濟是對的,但必須在計劃的指導下搞活。這就像鳥一樣,捏在手裡會死,要讓它飛,但只能讓它在合適的籠子裡飛。沒有籠子,它就飛跑了。籠子大小要適當。總要有個籠子,這就是計劃經濟。市場調節只能在計劃許可的範圍以內。”隨着改革開放的進展,我們看到,鳥籠越來越大,不同的鳥還配有不同大小的籠子,差序組合在不斷調整之中。不過,基本原則始終如一:依舊是權力把資本和民眾這些產權和市場主體關在籠子裡,籠子的大小依舊由官家依據自身利益進行調整。

  第五節 頂殘市場(略)


  【作者簡介】
  吳思,作家、記者,前《炎黃春秋》雜誌執行主編、副社長、法人代表。著有《陳永貴沉浮中南海——改造中國的試驗》《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遊戲》《血酬定律:中國歷史中的生存遊戲》《隱蔽的秩序:拆解歷史弈局》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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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25-06-17 13:25:11

秦暉教授最早闡述其“低人權優勢”觀點,似乎是在2007年在哈佛大學的一次演講。俺有幸在場聽了他的演講。受其啟發,俺後來在多維寫了一篇“中共的莊園主經濟”。俺當時特別將中共加入全球經濟體系之後的比較優勢做了一個大概分析判斷。美國南北戰爭前,北方工業發達興起,而南方的莊園主經濟也是一派欣欣向榮。南北呼應,造成了整個美國的蒸蒸日上。北方是現代化先進大工業,自由勞動力與人才濟濟創造力。這兩種制度理念背道而馳,但是相得益彰。南方憑藉的就是其奴隸制“低人權優勢”,在與北方的貿易上占據上風,但是北方也獲得了廉價豐富的棉花等工業原料與農產品,似乎這樣的一國兩制美利堅珠聯璧合,巨大的商業資本兩邊逢源獲利。可是後來卻被戰爭畫上句號。俺還預言,中共的莊園主經濟不可持續,與美國西方的本質性衝突也不可避免。

秦暉作為一個左派學者,有卓越的洞察分析力。但是俺不同意他的“奴隸造反”是莊園主經濟致命之處的觀點。南北戰爭就不是奴隸造反引發的,也不是奴隸造反決定的勝負。相反,是北方切斷了與莊園主經濟的聯繫而導致莊園經濟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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