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美国经济真得不景气了。连俺们小区这种鸟不拉屎人畜无害的大乡下,也有贼来光顾了。
故事的发生是这样的:
2/14,我把寄给XX事务所的支票放入信封,贴好邮票,放入自家门口的邮箱。
一周后,我做 online banking 时,发现支票在2/18就被取走了。当时觉得有点儿奇怪,这么快?!但也没多想,就抛之脑后。
结果,昨天收到XX事务所要求付款的邮件。这才知道,事务所根本就没有收到这张好几千刀的支票。
今天一早去银行报失,银行的小姐姐却是司空见惯的样子,很淡定地告诉我:肯定是贼从你家的邮箱偷走了,不接受反驳!
她说今年以来,她们银行已经处理了很多起这类案件。所以不仅是俺们小区,俺们镇的很多小区,也是贼光顾的对象。 小姐姐还说,她很奇怪,贼这次居然没有更改 business check 上的地址。她最近处理的案子,贼都会把商业地址给更改掉换成私人地址,有时甚至把钱数也更改,然后钻某些银行在手机银行管理上审查不严格的漏洞,用手机扫描做 deposit,把钱偷走。
虽然我的银行最终会把钱全款退还(靠!我的银行做冤大头,而不是贼存钱的银行,美国这银行体制是不是很奇葩?),但我这个开支票的 business account ,则被银行要求必须关掉。 我勒个去,二十多年的账户,哪儿那么容易说关就关啊。
被贼偷走的钱失而复得的喜悦感,立马荡然无存。
银行小姐姐还告诉我,如果想要抓这个贼,首先,需要我去起诉贼去存钱的这家银行,迫使这家银行提供所有关于贼的资料。
当我打赢官司拿到资料后,再去起诉这个贼。但那时,贼恐怕早就关掉账户,溜之大吉了。而且贼也不傻,既然敢偷,能在银行开户用真名实姓吗? 所以,贼做这种事情,可谓无本万利,没有任何代价,铁定还会继续做下去的。
另外,今天我在银行报案时,旁边一桌的银行小哥,也在处理同样的案情。他接待的,是个白人大叔。后来一交流才知道,他是个警察。 我去!贼真是胆大包天,居然偷到了警察的头上。 截图是这个贼在我的被偷的支票背面的鉴名,请大家都记住这个无本万利的贼:Edwin Tes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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