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概念我想抽象到所谓的哲学思维的角度就不难理解了。丛林法则是动物本能驱使的,只要你是动物就无法制止。 而人类不同于动物的地方是具有想象的能力,也就是具有预见和设计的能力,在这个问题上的体现就是道德和法律的建立,这两个概念是直接针对丛林法则的克制。 而一旦在某个人类社会环境下失去了法律的制约,失去了道德的解释,那么丛林法则就是必然适用的,没有例外。 比如现在川普退出巴黎协定,本身是推翻或者不承认一个法律的性质,如果其余的国家不能坚持,那么在关于环境问题上就只有丛林法则适用。 而一个法律或者道德体系的建立,显然是不可能基于法律或者道德本身的,而是基于实力和成本计算,后者也是实力因素影响的。那么又是回到了丛林法则的范畴。 也就是任何新的法律或者道德体系的建立,都是基于丛林法则的基础。 而建立新的道德和法律,就有个基于谁的需求的概念了,不是one size fits all的概念。 而人类社会的矛盾也就因此而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