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E: 一九七九年五月十七日越南《人民報》刊載一份統計表,題為《截至一九七九年三月底一些目 前可以看見的損失的初步統計表》,現分述如下: (一)被毀滅的市:總數四個中被毀滅四個,占百分之一百。 (二)被摧毀的鄉:總數三百二十個中被摧毀了三百二十個,占百分之一百。 (三)城市裡被摧毀的民房面積:六十萬平方米。 (四) 城市裡失去住房的人數:十五萬。 (五)農村中被摧毀的住房:四萬五千座。 (六)農村中失去住房的人數:二十萬。 (七)被摧毀的中、小學校:總數九百零四所中的七百三十五所遭摧毀,占百分之八十一。 (八)沒有學校讀書的學生人數:十八萬。 (九)被破壞的幼兒園:總數六百九十一所全部被破壞。 (十)失去學習場所的兒童人數:一萬四千。 (十一)失去學校的教師人數:五千五百七十。 (十二)被破壞的醫院和衛生站:總數四百三十所中的四百二十八所被摧毀,占百分之九十九點 五。其中;省級醫院總數四所全部被破壞,占百分之一百;縣級醫院總數二十六所中的二十四 所被摧毀,占百分之九十二;鄉衛生站總數四百所全部被破壞,占百分之一百。 (十三)被破壞的林場:總數四十二個中的三十八個被破壞,占百分之九十。 (十四)被破壞的農場和農業站:四十一個。 (十五)被殺死或被搶走的牛:總數二十六萬頭中的十五萬七千頭被殺死或搶走,占百分之六十。 (十六)被殺死或搶走的豬:總數三十萬五千頭中的二十四萬四千頭被殺死或搶走,占百分之八 十。 上面統計的百分比應該是戰區損耗的百分比,這個統計在網上計在網上看到的,不知是否屬實。 關於這個統計,並沒有多大意外,戰爭就是這樣,摧枯拉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