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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高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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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没有勇于调查的先驱,就不会有历史的真相 2017-05-25 08:59:36

  所有调查过土改、肃反、“反右”、大饥荒、文革与“六四”遇难者的人,都会体会到这种调查的复杂和艰难,甚至风险。关于历史,不仅存在着具体事实认定的不同,更包括了价值观、价值判断的重大分歧,中国究竟需要不需要普世价值的启蒙?


  老高按:王友琴数十年调查采访,写出《文革受难者:关于迫害、监禁与杀戮的寻访实录》,网上建立文革受难者纪念园,功绩卓著,广受尊敬,而且鼓舞、带动了许多人都来做这件事,更是功德无量。其间也会为某些史实而引起一些争论,我觉得这不仅完全正常、更是必要的,“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么。
  最近读到田小野的一篇《与王友琴面对面》,更让我们了解到去向文革受难者的遗属、知情人一一调查,是多么复杂又艰难!转载于下。读田小野的文章,我不由得想起最近与美国华人口述历史工作者依娃的交谈,她在调查大饥荒受难者的过程中,也体会到了复杂又艰难——且不说来自权力者压制的风险。调查文革受难者与调查大饥荒遇难者,这二者的复杂与艰难,有很多相同之处,但又各有特点。比较这两个调查课题复杂和艰难的异同,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也许有机会我来谈谈,写成文字或者通过电视节目表达。


  与王友琴面对面

  田小野,选自“熊窝”,原载《共识网》

  (一)


  面对面,我俩上午坐着谈话,中饭端过来吃,吃饭还是面对面,下午接着坐接着谈,接着面对面。第二天王友琴要回美国了,离开前用这点空闲到我家。她赠送的四个茶杯垫儿,摆开是芝加哥大学的校训:厚智益生,王友琴是芝大的汉语教师。在我们这边儿,出本书好像是多么难的事儿,境外可不是这样。友琴说,咱们两个就可以注册出版社,300块钱包括一批书号,五分钟在ISBN完成全部注册手续。她的书《文革受难者:关于迫害、监禁与杀戮的寻访实录》开始的时候就是想自己注册出版社来着,正琢磨着给自个儿的出版社起个名儿还没想好,就有香港一家要给她出了。我知道境外出书现在很普遍,问题是境内不能发行,卖不了也买不了,那些在境外出书的国内作者,都是千辛万苦运进来,再一本本赠送,开发读者群。
  王友琴人在美国,只能在网上建个《文革受难者纪念园》,把书的内容上传到网站,不久这个网站境内我们就打不开了,不过其中一些内容开始以单篇形式流传,我就是先在网上读到王友琴的,这次得到这本书才知她总共收录了659名文革受难者,大多不为人们所知,有被打死迫害死的,有自杀失踪的,都有姓名生卒年月,详略不一,关于卞校长有2万多将近3万字,关于海默只有一句话。
  亲历那段历史的有心人,或许都能举出未收入王友琴书里的一两个文革冤魂。我知道的陈笑雨就没被收进去,与老舍同一天,他在1966年8月24日投湖自尽,49岁,他担任过《人民日报》文艺部主任,我之所以知道他,因为在鼓楼东大街152号的《文艺报》宿舍是住同院的邻居,当时我是小学生,他还没调到《人民日报》。第二个是青年编辑朱学逵,1964年北大中文系毕业分配到中国作协《文艺报》,革命烈士出身,因为他在毛选上批注的心得体会用词失敬,1966年被对立面的造反派揪出,两年后运动进入清理阶级队伍阶段,1968年在一次作协机关对他的批斗会后,他从男厕所跳楼身亡。第三个是我家所在的和平街住宅小区的居委会主任王师秀(音),1938年入党的小脚老太,退休后发挥老革命余热投身街道工作,那时可是白尽义务没分文报酬,她在文革开始的时候被红卫兵打死。
  看到过一本研究文革的书上有统计数字,文革时期非正常死亡人数在172万以上,王友琴的659不过是万分之一二三。特别她做的其实是件很难做的事情,时过境迁,不但知情人会有顾虑,而且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选择性记忆,更尴尬的是死难者的家属不愿意回忆和讲述。家住崇文区榄杆市的平民李文波在1966年血腥的8月被抄家的红卫兵乱棍打死,国家机器为了支持红卫兵小将的革命行动,判处已经死亡的李文波死刑,判处李文波无辜的妻子死刑立即执行(66中刑反字第345号)。这对夫妇留下了3个子女,王友琴费劲儿找到其中的一个儿子,电话打过去,儿子恳请她不要问他家的文革遭遇,说自己不愿被打扰!妻子有病孩子还小!所以王友琴的书中关于李文波的内容全都不是来自李的家人。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吴天石和妻子李敬仪是全国最早被打死的教育工作者。1966年8月3日傍晚,南京师范学院的学生到家里去抓党委副书记李敬仪的时候连带他的丈夫吴天石一起抓走了,这对年过半百的夫妻都还穿着拖鞋就被架出家门,吴天石在“五一六通知”后被撤职,已是死老虎。他们在校园里的高台被斗争殴打,成瓶的墨汁浇在他们身上,有人把厕所里装赃纸的铁丝篓扣在李静仪头上。接着他们被拖出校园游街,李静仪已无法行走,在学校去往闹市的马路上,她生生被横着拖了一里路,浑身血迹斑斑,当日气绝身亡。吴天石则在昏迷两天后的8月5日死亡。他们的儿子这年15岁,姐姐告诉他,为避免成为共产党和革命的对立面,今后要说母亲死于高血压,父亲死于慢性肝炎,1975年他在军队加入共产党的时候,申请书上就是这样写的,24岁他已经知道了父亲的验尸报告有各种伤,身上仅骨折就有6处。之所以一直坚持这样说,他解释因为“有助于改善我的生活”。
  但这件事毕竟发生在通往南京闹市区的马路上,发生在千百人围观的校园里,众目睽睽,因而它就不可能是秘而不宣的。相形之下更多文革受难的真相被包藏甚至被深深掩埋着,知情人或遇难者家属能够寻访到就很不容易,即使找到了,也往往会拒绝和躲避。王友琴约见的一位女士,父母和姐姐都被红卫兵打死,女士说,她的朋友和亲戚都极力劝说她不要见王友琴,不要与王友琴谈这些事。怕有麻烦,麻烦,会打扰原本归于平静的生活。
  当然也有无法安于平静的,不久前我在朋友圈里看到默默发的微信说:“今天是5月16日,1968年的今天,在文革的第二年,我老爸被北影和电影学院的造反派毒打致死。46年了,我是不会忘记的”。……十五的月亮升上了天空哪,为什么旁边没有云彩?我等待着美丽的姑娘啊,你为什么还不跑过来啊?……写出如此情意绵绵美丽诗句的北京电影制片厂编剧张海默,就是默默的老爸。

  (二)

  主动联系王友琴的受难者亲属,少得几乎没有,于小红应该算一个例外。起初还是王友琴先发信给于小红的父亲于光远,问他前妻孙历生死难的准确时间,于光远没有回复而是传真给了在美国的于小红。与于光远的回避态度不同,于小红不但在网上写出了催人下泪的文章怀念母亲,而且不相信母亲是自杀,一心要追寻母亲死亡的真相。
  于小红的母亲孙历生,一个有着明星脸庞和超凡气质的美丽女人,14岁加入中共地下党,23岁在党校学习时被划右派,比她大19岁的高干丈夫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婚,两个孩子,于小红和于小康,放在姥姥家抚养。 1968年7月,孙历生34岁时被发现吊死在北京女三中一间废弃的厕所内,她在1961年就摘了右派帽子回到学校图书馆工作了,可在她死的前一天,革委会说要开大会重新给她戴上右派帽子。
  作家王蒙是孙历生的小学同学,也是胡同里的邻居。王蒙的小说《蝴蝶》写了一个叫作海云的美丽的女人,原型就是孙历生,海云被划右派后顾及高干丈夫的政治前途,主动提出离婚。
  现实生活里的父亲和母亲,究竟是谁提出的离婚?为了确切了解父母离婚的真相,小红姐妹踏破铁鞋竟然从政府机构尘封的故纸堆里觅到了1958年的离婚文件,或许那时没有离婚证?这个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是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的格式。实际上“海云”并未主动提出离婚,孙历生是被申请人的一方,申请人是于光远。更重要的,这桩离婚案还包含有不为人知的更多隐情。中国1950年代的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然而此时这个不幸的家庭正有第3个小生命孕育在母腹之中,孙历生是1957年底划为右派的,1958年的7月他们夫妻双双来到大兴法院离婚的时候,她身怀六甲挺着大肚子,肚子里的孩子已经7个多月了,执法人员竟然全都有目共睹视而不见?调解书也对这个孩子的存在一字未提。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58)民字第199号

  申请人:于光远,男43岁,上海人,住中共中央宣传部宿舍。
  被申请人:孙历生,女24岁,沧州人,住大兴区红星公社新建乡第二生产队
  案由:离婚。
  上列双方于1952年10 月自由结婚。因女方在正(应为整)风中划为右派分子,政治立场不同,不能共同生活下去,双方同意离婚,经协议如下:
  (1)于光远与孙历生离婚,
  (2)个人东西归个人所有,
  (3)双方所生二个女孩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80元。以后经济情况变化时另议。
  (红字图章:“本件代替离婚证”)


  三妹于小蓓出生后没有名分上的父亲。于光远2013年故去的时候是98岁高龄,在他悠长的艰难岁月里,他非但闭口不谈前妻的事情,也始终没有公开承认自己的三女儿,他用这种方式坚守了晚年生活的平静。于小红姐妹也绝对不会用痛苦难堪的往事去打扰自己越来越衰老的父亲,只是在父亲走后,她们才公开在网络上谈论母亲,她们才为三妹正名,给有关政府部门打报告并递交历史文件和证明材料。两个姐姐终于使三妹不仅实际上而且名分上也成为于光远的女儿。或许于老先生是对的,无论怎样补救,被残酷的高压政治撕裂的爱情和亲情是永远无法弥合的。
  于小康说:“不要对我说往前看,我不相信掩盖过去会有益于现在有益于未来。艾利·维索(Elie Wiesel)的名句:For the dead and the living, we must bear witness.” 这话的意思大概是,为了那些死去的和还没死的人,我们只能勇敢作证了。
  于小康和于小红鲜明的正面态度,与其他人特别是崇文区榄杆市李文波的子女截然相反。我觉得,她们为母亲伸张正义的高调,一方面是中国和美国两种文化教育使她们具有开阔的视野和强大的内心,另一方面她们还有中国主流社会高干子女的身份,于光远是国家科委副主任,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是著名的学者型部长。而更多的文革受难者亲属,那些草根平民,他们至今被主流社会边缘化,是完全没有话语权的。
  即便有关于光远这样的公众人物社会名流,也还有人否认其前妻孙历生的真实存在,说她是被编造出来的人物,或者她的遭遇是虚构的。在2009年的一个国际会议上,王友琴的报告讲到孙历生,同时将孙历生的生前照片等资料在大屏幕上展示出来,一名美国学者竟然发问:“你如何证明你所说的受难者是真的?”原来,他们不相信!在美国和西方的学界一直就有要“正面”评价文革的说法,说毛泽东时代是“道德的时代”,加之国内有人以“向前看”、“宜粗不宜细”为由不许还原历史真相,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怀念毛泽东时代,出现了否认派,否认三年困难时期和文革时期的死难者。
  王蒙与孙历生是小学一年级的同班同学,同样在十几岁的中学时代就投身了共产党的革命,同样在1957年成为右派。王蒙的小说《蝴蝶》这个书名,用的是庄周梦蝶的典故,庄子说他做了一个梦,梦醒以后产生了疑惑:是刚才庄周做梦变成了蝴蝶呢?还是现在蝴蝶做梦变成了庄周?这其中的怀疑和否定,来得就更彻底了。

  于光远孙历生(1934——1968)夫妇与于小康、于小红


  1958年孙历生的离婚判决书原件

  (三)

  王友琴做的事情遭到质疑,说明否认派势力的强大。另外,这根本上来说是一件绝无快乐可言的事情,每当找到新的线索和证人,工作有所进展应该高兴,然而悲惨的事实真相又让人高兴不起来,除了沉痛,还是沉痛。所以当她要我来补充海默之死的具体内容时,我是不大情愿的。
  海默也是死在1968年,与孙历生不同的是,海默是让人活活打死的。5月14日晚上,他被蒙上眼睛,不明不白从工作单位北影厂被人强行绑架到电影学院。刑讯逼供,他被打得满地乱滚,为了怕他认出凶手,甚至还装进麻袋里打,到了5月16日,海默就不省人事了,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晚10点30分死亡。
  1985年,由于女儿默默坚持不懈的申告,打死海默的主犯受到了追究,两名主犯都是海默的同事,北京电影制片厂的职工。其中一名王某某是北影厂掌权的造反团头头,他策划了绑架事件并在现场操控刑讯逼供;另一名打手郭某某是北影厂的群众演员,1938年入党的中共党员,打人的时候他已经50多岁了。王友琴很诧异,她对我说:成年人?老干部?还这么凶狠打人?友琴最经典的研究是《学生打老师的革命》,打人者多是不满18岁的中学生。王和郭最终受到的不是法律追究而是行政处分,北影厂做出了给予王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两年、给予郭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附件一附件二),1985年郭已是年近古稀退休多年的老人,不久就去世了。
  默默曾经遇到的最大阻力是俞强声(即當今政治局常委俞正声的哥哥,后叛逃。——老高注),1968年他是北京市公安局一处即政治保卫处的干部,是与绑架海默事件关联的专案组的负责人。“群众专政”是文革一种普遍的公共暴力手段,最早出现在1966年,1967年1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颁布了一个恶名昭著的红头文件(1979年2月宣布撤销),专门针对治安工作,简称“公安六条”,其中第二条规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革命标语,喊反革命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副主席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在实际执行中,根据公安部长谢富治的阐释,扩展到适用于周恩来、康生、江青、陈伯达等无产阶级司令部和中央文革小组。“公安六条”出笼后,群众组织以捏造的罪名将人抓起来,私设公堂,滥施刑罚,审判定罪,强迫劳动,肆意侮辱,这些都不是自发无序的了。“群众专政”不但有政策依据,还有公安局撑腰。俞强声是便衣,1968年春天有人看到他佩戴大学生的校徽,神出鬼没在“群众专政”的刑讯室。文革后俞强声任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处长,国家安全部北美情报司司长。
  一般说来,北影厂的文革,是轮不到整海默的,一个无职无权的编剧,非但不是领导干部,还有过硬的革命资历。海默本名张泽藩,1941年到晋察冀火线剧社,后来又到延安鲁艺。历史清白,在文革是极为重要的生存条件,即使对黑帮走资派来说也是这样。且不说北影厂的走资派有从厂长书记往下的层层领导,反动权威有导演“四大帅”和摄影“四大师”,即使矛头向下,还有成堆与三十年代文艺黑线连着千丝万缕的历史问题人物在海默前边挡着呢。那么究竟是为什么呢?
  有文章说是《洞箫横吹》惹的祸。海默的话剧剧本《洞箫横吹》,1957年经他本人改编上影厂拍成电影,讲述一个从朝鲜战场复员回乡的军人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故事,复员军人的对立面是致力于个人发家致富的村长和官僚主义的县长。1958年,话剧和电影《洞箫横吹》同时被中宣部叫停,批评它把新社会说得一团漆黑,打击党的领导,纯属右派言论,海默戴上了右倾机会主义的帽子。3年后《洞箫横吹》再度被提出,根据中央1962年1月七千人大会纠“左”的精神予以平反,中宣部通知恢复上映电影《洞箫横吹》并同名话剧,在3月召开的广州会议上周恩来和陈毅都说《洞箫横吹》是一部自我批评的好作品。按照文革的意识形态,这个电影确实也挑不出大毛病,所以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比较靠谱的是因为“现行”问题而不是历史旧账,才使得王这样的文革领导人急于“为人民立新功”,才引发打手郭的无产阶级“义愤”。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通过分析我推断海默之死是当时抓捕张郎郎逼供信后偶发的突然事件。北影厂对王的处分决定文件的起始句是“一九六八年五月初,中央美术学院王洪林等,将逼供信搞来的所谓张海默问题的材料,提供给北影厂破私立公造反团勤务员王XX”。(附件一)
  张郎郎是中央美术学院大三的在校生,他的博客有多处都提到到海默,其中有这样的话:“那时的所谓专案组,说海默是我们的思想后台。今天回想起来,这话倒也是说对了”。这里的“我们”应该包括同案的周七月,周七月和张郎郎都是文艺界的高干子弟,1968年6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以莫须有的“里通外国”罪正式逮捕了他们两个,甚至还被打入过死牢。1985年负责抓捕他们的俞强声叛逃到美国,历史在这里开了个小小的玩笑。
  就在海默被打死的1968年春天,张郎郎和周七月被“群众专政”分别关押,周七月关在中央戏剧学院,张郎郎关在中央美术学院。张郎郎从关押地外逃后于1968年5月13日被中央美院的群众组织重新抓回北京,仅仅是第二天的5月14日——这应该不是时间的巧合——北影厂造反团的勤务员王某某就拿到了美院逼供信得来的新情报,策划并实施了对海默的绑架。张郎郎说,我被抓的当晚,在美院附中,拷打我时,红卫兵问我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海默。
  北影厂的造反团,无论王也好郭也罢,与海默前世无冤后世无仇,他们审海默打海默,究竟要从海默嘴里掏出什么,以致海默至死不从才被活活打死?当时的政治背景,从1967年底到1968年初,北京社会上开始流传江青三十年代的艳事,她是上海滩的影星,因而公安局追查“谣言”的重点在文艺界。张郎郎说,“由于海默对江青文革期间的表现特别不满,……就把这个电影画报拿出来给大家看。我看到的那次是个冬天。当时在场的连我共四个人:周七月、刘迅(油画家)和海默”。张郎郎还说画报在刘迅的提醒下当众烧了。刘迅与海默是同辈人,15岁加入中共,延安鲁艺出身的油画家,1957年划为右派,1968年8月被捕,这时海默已被打死3个月。
  四人一起看有关江青的三十年代电影画报,这个具体情节应该是张郎郎在“群众专政”逼供信的胁迫下编造出来的,4人中的周七月撰文说他从未看过这个画报,也未见过烧画报,刘迅已经去世8年,他和海默都是亲历过延安时期严酷的政治运动的,特别是到了1950年代,刘迅成为右派,海默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他们应当熟知中共的抢救运动、反右运动,到了文革,他们应当有足够的政治警觉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可能把江青的历史画报拿给毫无政治经验的年青人看,难怪海默打死也不承认。
  呜呼,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附件一
  北京电影制片厂关于给予王XX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两年的处分决定

  一九六八年五月初,中央美术学院王洪林等,将逼供信搞来的所谓张海默问题的材料,提供给北影厂“破私立公造反团”勤务员王XX。王认为有搞头,便派人搜集、摘抄张海默的所谓“罪证材料”,并决定弄到厂外去搞。王找到北京电影学院学生“井冈山文艺兵团”的张元、朱建民等人商定,成立了张海默“联合专案组”,采取突然袭击,秘密绑架的方式将海默同志抓到电影学院,置他于人地两疏的恐怖感之中,迫使其交代问题。从绑架、审讯的程序、方法、追问内容、双方力量部署以及时间等都经过他们精心策划和周密安排。
  在十四日晚对张海默同志的残酷刑讯逼供中,在整个事件中,王XX是非法绑架、刑讯逼供、毒打迫害张海默同志致死的主要责任者。按照中发【1984】17号文件规定,王XX属于“在‘文革’中搞刑讯逼供,摧残人身,迫害干部群众,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人。”根据王XX的罪行和错误,经我厂整党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讨论,一致同意中共文化部党组文党字(55号)文中,对于王XX的处理决定,给予王XX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两年的处分,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在留用察看期间,按所担负的工作,每月给予劳动报酬。
  中共北影整党领导小组
  中共北影委员会
  一九八五年五月

  附件二
  北京电影制片厂关于给予郭XX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郭XX,男,1917年生,河北雄县人,家庭出身中农,本人成分农民,1938年参加革命,同年7月入党,原为北影演员,文艺七级,现已离休。
  一九六八年五月初,北京电影制片厂“破私立公造反团”勤务员王XX找到北京电影学院“井冈山文艺兵团”张元、朱建民(当时电影学院学生)等人商定,成立了张海默“联合专案组”。
  五月十四日晚八点钟,按照事先安排,采取突然袭击,秘密绑架的方式将张海默同志抓到电影学院摄影棚,私设公堂刑讯逼供,轮番毒打,边打边问张海默是不是“反革命”,但张海默同志毫不屈服,严词拒绝。王XX、张元随后赶到,才将张海默送北医四院。经北医四院大夫和见证人证明张海默同志被毒打得左眼眶青紫,半边脸肿得无法辨认,右上肩青肿,胳膊、腰部、臀部、大腿都有一块块青紫斑,背部一道道紫血印子,血迹印在衬衣上,全身哆嗦,剧烈疼痛使他不能翻身,伤势十分惨重。经抢救无效,于当晚十点三十分死亡。
  按照中发[1984]17号文件规定,郭XX属于“在‘文革’中搞刑讯逼供,摧残人身,迫害干部群众,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人。”
  根据部党组文党字(85)第55号文件“关于张海默同志被毒打迫害致死一案的审查结论”,郭XX所犯的错误和罪行,已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品德和立场,民愤很大,给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和无可挽回的损失。为严肃党纪,挽回影响,平息民愤,经离退休干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整党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决定,按部党组决定执行,开除郭XX同志的党籍。
  同时,经整党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讨论决定:撤销郭XX同志一九八四年向上浮动的一级工资。
  中共北影整党领导小组
  中共北影委员会
  一九八五年五月

  附件三
  《记忆》第65期张郎郎:《海默之死》
  《记忆》第66期周七月致《记忆》:也谈张海默之死


  张海默(1923——1968)

  (四)

  除了否认派,还有人对王友琴不愿意纠正自己书中某些“失实”内容有意见。我知道的如唐燕,关于女十中孙迪老师被打死,作为当年女十中初三的学生唐燕,有着不同的记忆。王友琴书中的《孙迪》篇,是向一位女十中学生调查了解的,记述了女十中的红卫兵在校园里打死了36岁的男老师孙迪,时间大概是1968年的8月下旬,但是唐燕记得孙迪老师是被三十六中的红卫兵揪走的,不省人事后才送回女十中校园。孙迪是在文革前的1965从三十六中调进女十中的,那天上午被三十六中的人揪走,下午送回学校,傍晚时分唐燕看到孙迪老师的时候,他躺在一辆平板车上,平板车停靠在校门通往教学楼的路边,孙迪面无血色,已昏死过去,此时早已不见三十六中红卫兵,最后由女十中师生送到医院不治身亡,据说是打坏了膀胱。
  唐燕给王友琴发去EMAIL,把自己了解的关于孙迪老师的情况写给了王友琴,目的是希望王友琴纠正,但是友琴没有接受。唐燕很失望,从加拿大发信告诉我她的不爽。我说,如果我是友琴,我就会改写,她不改或许有她的道理?我还回信建议唐燕写出来发表。孙迪从北京四中高中毕业后留校,他因为和自己的女朋友发生了“男女问题”而被调到三十六中,再从三十六中调入女十中,文革初期三十六中红卫兵翻旧账,借口“流氓”活活打死了他。其时孙迪已经娶妻生子,他的孩子还在襁褓中。揭露文革的罪恶,需要更多的亲历者参与,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我们一代的责任是用文字为历史留下亲历的事实真相,至于怎样评价和如何结论,不妨交给后人来做。不久唐燕在《华夏文摘》、《记忆》和《共识网》发表了《北京女十中教师孙迪之死——给王友琴纠错》。
  唐燕的文章对王友琴的《文革受难者》一书是充分肯定的,她说,“虽然文革过去近四十年了,可是文革研究仍被压制,为文革唱赞歌的仍大有人在,王友琴却早在二十多年前就突破禁区,寻找缺失的历史,为文革受难者呼唤公正,难能可贵,非常值得我们尊重和学习”。的确王友琴关于文革死难者研究的开拓之功是显而易见的,她二三十年长久专于此事,广泛取证,认真核对,多方补充,但是由于文革历史的复杂性,调查对象的千差万别,她的书在观念和具体考证上都会有一定的局限性,这不足以影响她的成就,反而能带动更多的文革亲历者参与进来,进一步挖掘真相。
  《史记》自问世以来,不断有质疑研究,司马迁说孔子是“野合”出来的私生子,这个我信,但司马迁说秦始皇是吕不韦的儿子,我就将信将疑了。正是出于深入质疑研究,刘宋时期裴骃的《史记集解》、唐代司马贞的《史记索隐》、唐代张守节的《史记正义》成为研究《史记》最具权威的三家注。清人梁玉绳的《史记志疑》更是一部史学名著,完全可与三家注并称四家,这本书的书名干脆就旗帜鲜明的叫“志疑”,它的主要内容就是对《史记》错误之处提出疑问,用自己掌握的材料考订并进行必要的补充。
  日本导演黑泽明执导的《罗生门》获得过威尼斯和奥斯卡两项国际大奖,它主要讲述了一起武士被杀的迷案,涉案人包括强盗、武士的老婆、路过的目击者、樵夫共3人,出于利己的原因,每个人都在说谎,电影甚至还表现死者本人被招魂后,为了掩饰自己的愚蠢懦弱也在撒谎。这就透视出一个人性的主题:人言终归是不可信的。真实的历史无法在追述中被还原,当往事成为往事的时候,已被重组。
  1966年8月26日,北京市崇文区榄杆市的居民李文波被红卫兵打死,是王友琴书里的重要事件,事件的特征,一是红卫兵镇压残杀的是社会底层的弱势人群,而李文波则做出了几乎绝无仅有的拼死反抗;二是李文波事件引发了红卫兵暴力的升级,李文波死的当天,被红卫兵打死的人数增加了一倍,从两位数越到三位数,接下来每天死人的数目都在上升。
  1967年的时候我去北京展览馆看过《首都红卫兵革命造反展览会》,印象最深的就是李文波事件里几个女红卫兵的合影照片,其中一个头和胳膊都缠着绷带,她是华梅(化名),女十五中的初二学生,我当时深信华梅是被李文波砍伤了,但是后来,和我一起去看展览的朋友表示她怀疑华梅伪装成伤员。王友琴书里的这段(《李文波之死真相》)提及了此类说法,友琴本人更倾向于这起惨烈事件并没有发生“真正的反抗”,因为李文波一个50岁上下的男人并不老,当年的民用菜刀是铸铁的杀伤力大,加上夏天衣衫单薄,面对几个初中女孩,他真想杀人很容易,结果却是自己被乱棍活活打死,还白白搭上老婆一条性命。
  网上流传着一篇署名“鸿冥”的忏悔文章说自己是李文波事件的当事人,女十五中的红卫兵,文章说:“榄杆市那个小业主和他老婆,其实很老实、胆小。那时候我们才上初中,年轻不懂事,三伏天把他们夫妇关在楼上,一整天不许吃饭、喝水、上厕所。老太太憋不住了,硬要下楼,被我们推倒还踢了几脚。那老头子一看急了,下楼理论,我们用棍子揍他,一打流血,他急了抄起了菜刀,把我们吓跑了。实际上谁也没有砍谁,我们说他反攻倒算,也不知道怎么,后来就变成说他杀了人。”
  我认识的一个女十五中的朋友,她坚决反对鸿冥的说法,在不透露她姓名的前提下,同意我把她所提供的事实写出来,她说华梅她们班的几个初二的红卫兵是去那个小楼抄一个同班同学的家,这个同学出身是资本家,但是没抄出什么成果就即兴转到了李文波家,因为听说这个楼里的住户都要向李文波缴纳房租。小楼是政府盖的,地皮原是李家的平房,居住在小楼里的人家所缴纳的房租由国家房管所和李文波分成,这是当年的房屋政策。
  李文波是无业的底层市民,为了生计他修过自行车也曾帮人抄抄写写,在中学红卫兵的头脑中,房产主和资本家是没有本质区别的,都是万恶的剥削者是敌对阶级,必须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所以她对我说去李家抄家在当时是“革命行动”,而且确实遇到了反抗,李文波将两名红卫兵砍伤。事后她亲眼看到华梅头上缠满纱布绷带从医院大门出来,确实头发都剃光了,同时受伤的另一个女同学,听说手腕的肉都翻过来了,但是几天后此女的出身发生了突变,父亲被揪出来,不能当红卫兵了,这个事件对外就只宣传华梅一人了,华梅还作为英模人物四处做报告来着。所以她至今认为华梅是英雄,这倒令我大吃一惊!多年来,李文波先生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作为那个年代的维权先驱,李先生绝望的反抗虽然廖若孤独的星辰,却闪耀出人之尊严的微茫光亮。
  她还告诉我,华梅实际上是个文静的不显山露水的女孩,华梅当时冲上前去勇夺菜刀是为了保护其他同学,华梅的父亲是老革命干部,写出了《烈火金刚》这样的革命英雄主义的长篇小说,所以华梅才能在关键时刻奋不顾身,表现革命英雄主义的精神,华梅后来事业有成,官至局级,只是终身未婚,她受到的伤害恐怕是在心理上。
  完全可以想见,关于文革历史,不仅存在着具体事实认定的不同,更包括了价值观、价值判断的重大分歧,我不知道中国究竟需要不需要普世价值的启蒙?北京实验中学(师大女附中)九十周年校庆的时候,校方不仅把文革时的红卫兵名流宋彬彬捧为“荣誉校友”,还在《校史》上登载了1966年8月18日宋彬彬为毛泽东佩戴红卫兵袖章的照片,引起被打死的卞校长的丈夫王晶垚先生发表公开信说:“这个袖章实质上沾满了卞仲耘同志的鲜血”。
  华梅究竟是否被李文波砍伤也许不大重要了,即使重要,也得华梅本人出面澄清才能真相大白,友琴几次问我能否联系到华梅,我想,我们还是不要打扰她的平静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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