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價值倫理”和“責任倫理”這個兩難問題上,大局是什麼?是個人人格得以完善,還是進步理念得以傳播、社稷民族得到實惠?如何取捨?葛劍雄分析經歷四個朝代,曾向契丹稱臣,當了六個皇帝的宰相、受到歐陽修唾棄的馮道,值得我們深思
◆高伐林
任志強放炮事件引出很多始料未及、又很有意思的後續發展。其中有一個讓人沒有想到的,是中國青年網刊登對全國政協委員、上海著名學者葛劍雄的專訪,葛聲稱:我贊成對任志強微博的處理。這條消息,頓時震驚海內外。我的一位校友,在第一時間來電問我這條消息是真是假。我當然無法證實或者證偽,只表示,我也被這條消息“雷”着了。後來媒體報道,葛劍雄被中青網如此報道感到吃驚,看來,他未必真的如此表態,而是被媒體涮了一把。我想起有一次與八十歲的北大的哲學老教授張世英吃飯,他告訴我,就在前不久,《人民日報》向他約稿,但他寫去之後,《人民日報》在他寫的四條之前,自己捉刀代筆,加了第一條!他看了之後大吃一驚,但又能怎麼辦?只能是今後再不給他們寫了。 這扯遠了。我今天想說的,是有人在葛劍雄也成為“新聞人物”之後,翻出他1995年的一篇文章《亂世的兩難選擇——從五代的馮道說起》。我想說的是這篇文章,全文附下。 “兩難選擇”?什麼“兩難”? “價值倫理”還是“責任倫理”的兩難。 韋伯(Max Weber)在近100年前的1919年以《政治作為一種志業》為題做過一次著名演講,並提出了“價值倫理”和“責任倫理”兩個概念,以判斷政治家的行為倫理。實際上,這兩個概念,也普遍適用於非政治家的一般人。前者,追求某個特定價值,後果在所不計,“委諸上帝”;後者,必須對自己的行為的後果負責——其後果,當然不止是個人,會涉及他人和社會。 我曾經在老高的博客中多次涉及這一話題。十年前,我採訪一度被稱為“中共第五代領跑者”、前天津開發區主任張煒時,就問過他:你在“六四”後憤然辭職,斷了仕途,但當時如果做出另一種選擇呢?是否權衡過兩者的利弊?有人就認為:如果張煒不辭職,會對中國的轉型、進步做出貢獻。 (這裡,將歷史進程、人物遭際中的一些複雜的、偶然的干預因素姑且置而不論。不管做出哪種選擇,在後來的發展中都可能遇到事先無法預料的變故,從而極大地改變選擇正確與否的判斷、也改變該人物在歷史上得到的評價——這一問題,我也非常感興趣,留待今後再來討論) 後來,在紐約的一次關於胡耀邦、趙紫陽的規模不小的研討會上,又涉及這個問題。有位國內來的與趙紫陽有交往的老學者,盛讚趙紫陽當時堅持寧願被免職也不認錯,在中共黨史上是僅有的兩位堅持自己觀點的總書記(另一位是陳獨秀)。雖然會上對此問題沒有時間展開討論,我作為評議員只是簡單地提了一下,但我知道,對趙紫陽這一抉擇,是有爭議的。有國內學者就認為,趙紫陽此舉固然成就了自己的道德形象,但是對中國的改革開放事業,如此放棄,作為政治家,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真正有擔當的政治家,是寧可忍辱負重,背負某些誤解,也要完成領導推動中國轉型、進步的使命。與民族浴火重生的偉大事業相比,個人的名節畢竟是次要的。 價值倫理,還是責任倫理?這個問題,爭論了數千年,還會繼續爭論下去。 前一段時間我為尋求答案,也看了一下哲學界和宗教界文章,對這個問題也是眾說紛紜。例如,一個人是否在任何情況下,都絕不能說謊?上帝是否允許基督徒在真話可能危及他人的情況下,不說真話?等等,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在我的博客上,經常有網友跟帖,對這個問題顯然也是有巨大分歧的。有位網友,就非常不屑我所轉貼的國內學者文章:他們不敢說出全部真話,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結論到了嘴邊也不敢“臨門一腳”,直射中國沉疴的禍根——中共集團及其體制。 顯然,這一類網友,是“價值倫理”論的信徒。他們堅信,不管環境多麼嚴酷,作為學者、作為一個人,就要敢於徹底地堅持自己的信念。 但對這種看法,我在承認他說的確有道理、承認他所推崇的精神應該弘揚廣大、他所尖銳指出的禍根也一語中的……等等這些前提之下,總持有某種保留。 我們是處在言論自由、沒有任何風險的政治環境之中,我們在這裡發表意見,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不擔心被請喝茶,更不擔心突然“失聯”。那麼,我們有沒有資格,去指責處在危險、壓力之下、自己和家人甚至同道的生死命運都會受到牽連的國內學者“沒有膽量”? 這倒還是次要的。更主要的是,在“價值倫理”和“責任倫理”這個兩難問題上,大局是什麼?是個人的人格得以完善,還是進步的理念得以傳播?這二者,應該如何取捨?——是堅持自己的價值信念,痛痛快快地說出全部深刻而尖銳的真話,然後文章立即“壯烈犧牲”好呢,還是把話說到“點到為止”“引而不發”,讓網管一時難以下手、暫時放過一馬,進而讓讀者能夠讀到,自己得出應該有的結論,起到思想傳播的效果更好? 我相信,在中國大陸,堅持前者,從而寫出自己心裡話的作者和文章,必定層出不窮,不過,我們無從得知——永遠不知道他們的姓名和他們的見解,他們被封殺、被刪除、被吊銷。他們的思想,哪怕再振聾發聵,沒有任何人聽到!——等於零。 真正要讓民眾的觀念受到衝擊、感到觸動,從而開拓視野,進而推動中國,那麼,我更欽佩中國大陸許多學者所做出的艱辛而充滿風險、當然也不無違心妥協的努力。
附:亂世的兩難選擇——從五代的馮道說起
葛劍雄,《讀書》雜誌,1995年第二期
且不說在亂世中有幾個人能自由自在地“滅跡山林”,就是在治世,要是皇帝看上了你能逃得了嗎?自從朱元璋創造了“不為君用”就有滅族罪的法律以後,士人連不服從、不合作的自由也沒有了,天地雖大,哪裡還有山林可隱?
小時候看過一種通俗的中國歷史,將馮道稱之為無恥之徒,大意是說他一生經歷四個朝代,曾向契丹稱臣,居然當了六個皇帝的宰相,一直保持着榮華富貴,還恬不知恥地自稱為“長樂老”。這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一直認為馮道不是好東西。文革後見有人儼然如不倒翁,就稱之為長樂老,意其與馮道頗多類似。一次偶與季龍(譚其驤)先師議及馮道,先師說:“歐陽修對馮道的評價是不公允的,還是《舊五代史》說得全面,只看《新五代史》是要上當的。”這是我第一次聽到對馮道的正面評價,所以就把新、舊《五代史》中的《馮道傳》對照着看了一遍,原來的看法發生了動搖,覺得馮道這個人是很複雜的,不能簡單地作出貶褒。
近年來前南斯拉夫戰亂不絕,也引發了嚴重的社會、信仰、道德、倫理危機。不止一次在報刊上看到這樣的事例:由於國家分裂,新建立的國家與原國家間、新建國家之間、不同民族之間、不同宗教信仰之間存在着激烈的矛盾和衝突,人們實在無法在忠於哪個國家、哪個民族、哪種宗教,甚至哪一位家庭成員間作出抉擇,往往非此即彼,不能兼顧。選擇原來的國家,它已經不存在了;效忠新國家,卻被視為異族、異教;投入本民族,又不一定是同一宗教;顧了宗教,就顧不了民族、國家、家庭;以至夫妻離異,父子反目,兄弟成仇,朋友相鬥,出現了一幕幕人間悲劇。不知什麼原因,我忽然又想到了馮道。
為什麼由前南斯拉夫的形勢會想到一千餘年前的馮道?這裡得先簡單介紹一下馮道其人其事。
馮道(八八二——九五四年),瀛州景城(今河北交河東北)人,唐末投劉守光作參軍,劉敗後投河東監軍張承業當巡官。張承業重視他的“文章履行”,推薦給晉王李克用,任河東節度掌書記。後唐莊宗時任戶部尚書、翰林學士,明宗時出任宰相。後晉高祖、出帝時均連任宰相,契丹滅晉後,被任為太傅,後漢代晉後任太師,後周代漢後依然任太師。周世宗征北漢前,馮道極力勸阻,激怒了周世宗,因而不讓他隨軍,令他監修周太祖陵墓。當時馮道已患病,葬禮完成後就去世了,被周世宗追封為瀛王。
就是這位馮道,竟引起了千古毀譽。儘管薛居正的《舊五代史》和歐陽修的《新五代史》中的《馮道傳》對他有不同的評價,但相當大一部分內容是一致的。馮道的不少好事,就是連稱他為“無廉恥者”的歐陽修也沒有否定,例如:他“為人能自刻苦為儉約”,在隨軍當書記時,住在草棚中,連床和臥具都不用,睡在草上;發到的俸祿與隨從、僕人一起花,與他們吃一樣的伙食,毫不在意;將士搶來美女送給他,實在推卻不了,就另外找間屋子養着,找到她家長後再送回去。在喪父後辭去翰林學士回到景城故鄉時,正逢大饑荒,他傾家財救濟鄉民,自己卻住在茅屋裡,還親自耕田背柴;有人田地荒廢又沒有能力耕種,他在夜裡悄悄地去耕種,主人得知後登門致謝,他卻感到沒有什麼值得別人感謝的地方;地方官的饋贈也一概不受。
後唐天成、長興年間,連年豐收,中原比較安定,馮道卻告誡明宗:“我以前出使中山,在經過井陘天險時,怕馬有個閃失,小心翼翼地緊握着韁繩,但到了平地就認為沒有什麼值得顧慮了,結果突然給從馬上顛下受傷。在危險的地方因考慮周到而獲得安全,處於太平的環境卻因放鬆警惕而產生禍患,這是人之常情。我希望你不要因為現在豐收了,又沒有戰事,便縱情享樂。”明宗問他:“豐收後百姓的生活是不是有保障了?”馮道說:“穀貴餓農,穀賤傷農,歷來如此。我記得近來聶夷中寫過一首《傷田家詩》道:‘二月賣新絲,五月糶秋谷,醫得眼下瘡,剜卻心頭肉。我願君王心,化作光明燭,不照綺羅筵,偏照逃亡屋。’”明宗讓左右抄下這首詩,經常自己誦讀。另一次臨河縣獻上一隻玉杯,上面刻着“傳國寶萬歲杯”,明宗很喜愛,拿出來給馮道看,馮道說:“這不過是前世留下來的有形的寶,而皇帝應該有的卻是無形的寶。”明宗問是什麼,馮道說仁義才是帝王之寶,並說了一通仁義的道理。明宗是沒有文化的武夫,不懂他說些什麼,就找來文臣解釋,聽後表示要採納。
馮道擔任宰相後,“凡孤寒士子、抱才業、素知識者”,即貧窮的、無背景的讀書人和有真才實學、有事業心的人,都得到提拔重用,而唐末的世家顯貴、品行不正、辦事浮躁的人必定被抑制或冷遇。無論如何,這是值得稱道的措施。
明宗年間,馮道還與李愚等委派官員,將原來刻在石上的儒家經典用雕版印刷。這是見於記載的首次以雕版印刷《九經》,是中國印刷史和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此事竟然發生在戰亂不絕的五代時期,與馮道個人的作用是分不開的。
馮道最受詬病的是他的政治道德,歐陽修自不必說,司馬光也稱他為“奸臣之尤”,就是對他持肯定態度的《舊五代史》,在盛讚“道之履行,郁然有古人之風;道之宇量,深得大臣之體”之後,也不得不對他的“忠”提出了疑問:“然而事四朝,相六帝,可得為忠乎?夫一女二夫,人之不幸,況於再三者哉!”直到范文瀾作《中國通史》,還花了不小的篇幅對馮道大加撻伐,主要也是針對他的政治道德。這些批判看來都是大義凜然,但聯繫馮道所處社會和環境的實際來分析,結論卻不是如此簡單。
像歐陽修這樣生在承平之世的人,又遇到一個優容士大夫的宋朝,實在是三生有幸的。所以他儘管也不時受到讒言的攻擊,在宦海中幾經沉浮,卻能位致宰輔,死後獲得“文忠”的美諡。他不必像生在亂世或改朝換代時的士人那樣,必須在不止一個的君主或朝代間作出非此即彼的選擇,還可以從容地用“春秋遺旨”(見《宋史》卷三一九《歐陽修傳》)來審判馮道一類不忠之臣。
相比之下,馮道可謂不幸之極,他所處的時代是中國歷史上改朝換代最頻繁的時期,他一生所事四朝(唐、晉、漢、周)加上契丹、十帝(唐莊宗、明宗、閔帝、末帝,晉高祖、出帝,漢高祖、隱帝,周太祖、世宗,遼太宗耶律德光)合計不過三十一年,平均每朝(含契丹)僅六年余,每帝僅三年余,最長的唐明宗和晉高祖也只有八年。如果馮道生在康熙、乾隆時,他的一生仕途剛剛超過皇帝享國時間之半,不用說換代,還等不到易君。而且這四個朝代都是靠陰謀與武力奪取政權的,契丹又是趁亂入侵的;除了個別皇帝還像個樣,其餘都有各種劣跡暴政,晉高祖石敬瑭更是靠出賣領土、引狼入室才當上兒皇帝的賣國賊。即使按照儒家的標準,這些帝王大多也夠得上是“亂臣賊子”或昏君暴君。但事實上他們又都是統治了中原地區的君主,連歐陽修也承認他們的正統地位,一一為之作本紀。因此馮道除非住進桃花源,或者優遊林下,“苟全性命於亂世”,否則總得為這些皇帝效勞,總得忠於這些皇帝或其中的某一人。逃避現實自然要容易得多,但如果當時的士人都是如此,難道真的要靠那些“亂臣賊子”和以殺戮為樂事的軍閥劊子手治天下嗎?
歐陽修在嚴厲批判馮道的“無恥”時,提供了一個懂“廉恥”的正面典型:五代時山東人王凝任虢州(今河南靈寶縣)司戶參軍,病故在任上。王凝一向沒有積蓄,一個兒子年紀還小,妻子李氏帶着兒子送其遺骸回故鄉。東行過開封時,到旅館投宿,店主見她單身帶一個孩子,心裡有疑問,就不許她留宿。李氏見天色已晚,不肯離店,店主就拉住她的手拖了出去。李氏仰天大哭,說:“我作為一個女人,不能守節,這隻手難道能隨便讓人拉嗎?不能讓這隻手玷污了我全身!”拿起斧頭自己砍斷了手臂。過路人見了都圍觀嘆息,有的彈指警戒,有的流下了眼淚。開封府尹得知後,向朝廷報告,官府賜給李氏藥品治傷,還給予優厚的撫恤,將店主打了一頓板子。
歐陽修明知此事不過是一篇“小說”,卻認為“以一婦人猶能如此,則知世固嘗有其人而不得見也”,然後教訓馮道們:“嗚呼!士不自愛其身而忍恥以偷生者,聞李氏之風宜少知愧哉!”言下之意,從李氏的例子說明即使在五代這樣的亂世,連一個女人都還是有廉恥之心的;不僅李氏,圍觀的人、開封府尹、朝廷也都是是非分明的;只是流傳下來的事例太少了。李氏能斷臂,馮道們為什麼不能用自殺來避免“忍恥偷生”呢?讀完這令人毛骨悚然的“節婦”事例,我非但不為歐陽修的良苦用心所感動,反而要為古人擔憂了。從公元九零七年朱溫代唐至九六零年趙匡胤黃袍加體,五十餘年間換了六個朝代,皇帝有十個姓,如果大臣、士人都要為本朝守節盡忠,那就會出現六次集體大自殺;如果要忠於一姓,就得自殺十次;歐陽修效忠的這個宋朝在開國時就會面對一個沒有文人為之效勞的局面,或許就永遠不會有“宋太祖”和“歐陽文忠公”的稱號。
相反,與馮道同時代的人對他就讚譽備至。馮道死時七十三歲,正好與孔子同壽,“時人皆共稱嘆”。宋初的名臣范質對馮道的評價是:“厚德稽古,宏才偉量,雖朝代遷貿,人無間言,屹若巨山,不可轉也。”(《資治通鑑》卷二九一引)顯然這是由於范質等人至少都有歷二朝、事二主的親身體會,理解馮氏的苦衷,不像歐陽修只要說現成話那麼方便。其實,歐陽修遇事也未必都效法李氏。治平二年英宗要追封自己的生父濮王為皇,當時任參知政事的歐陽修與宰相韓琦贊成,天章閣侍制司馬光、御史呂誨、范純仁、呂大防等反對,結果呂誨、范純仁、呂大防等都被貶黜,而贊同歐陽修意見的蔣之奇被他推薦為御史,被眾人目為奸邪。歐陽修的小舅子薛宗孺和他有怨,捏造他生活作風不正派。蔣之奇為了擺脫窘境,就上奏章要求對歐陽修進行查辦。歐陽修閉門接受審查,因得到故宮臣孫思恭的辨釋,蔣之奇等被黜逐,歐陽修也力求辭職,降任毫州知州。這一事件說明歐陽修並不那麼光明正大,也不見得有李氏那樣的廉恥之心。引經據典迎合皇帝的心願,貶斥持反對意見的人,早已超出了學術爭論的範圍。蔣之奇的行為說明此人完全是一個無恥小人,但因為贊同自己的意見,就加以引薦提拔,顯然已不是一般的用人不當。受人污衊後並沒有像他要求別人那樣以死明志,只是老老實實接受審查,以降職為台階,看來事到臨頭就不像議論別人那麼輕而易舉了。《宋史·歐陽修傳》說他“數被汗釁”,但他的反應至多只是要求退職,說明他從來就沒有李氏斷臂的勇氣。有人喝着參湯作發揚艱苦樸素光榮傳統的報告,帶着浩蕩的豪華車隊去訪貧問苦,兒子拿了綠卡後再提議限制出國,挪用公款後卻要公教人員體諒國家的困難;或者跑到海外去指責中國的知識分子沒有獨立人格,入了外籍後來教導我們應如何愛國;大概都深得歐陽文忠公的真傳,繼承了假道學的傳統。
馮道另一個污點是對契丹的態度。范文瀾寫道:“他(晉高祖石敬瑭)要馮道出使遼國行禮,表示對父皇帝的尊敬。馮道毫不猶豫,說:‘陛下受北朝恩,臣受陛下恩,有何不可。’好個奴才的奴才!”(《中國通史簡編》第三編第一冊,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六五年重印本,第400頁)此事明見史籍,自然不能為馮氏諱,但全面分析馮道與契丹的關係就不難看出,他採取的是實用態度,與賣國賊石敬瑭還是有根本區別的。
馮道並沒有參預石敬瑭割讓燕雲十六州的賣國勾當,他說這樣的話,只是他“滑稽多智,浮沉取容”(《資治通鑑》卷二九一)的一貫本色。因為石敬瑭為了取悅於契丹,認為只有馮道才能充當使者,已經說了“此行非卿不可”的話,再說“卿官崇德重,不可深入沙漠”,只是假惺惺表示關懷。老於世故的馮道自然明白自己的處境,索性表示得心甘情願。據《舊五代史》所引《談苑》,契丹主曾派人勸馮道留下,他回答:“南朝為子,北朝為父,兩朝皆為臣,豈有分別哉!”話說得很漂亮,實際還是不願留在契丹。他把契丹的賞賜全部賣掉,得來的錢都用來買柴炭,對人說:“北方嚴寒,老年人受不了,只能備着。”似乎作了在北方長住的打算。契丹主同意他返回時,他又三次上表要求留下,被拒絕後還拖了一個多月才上路,路上邊行邊歇,兩個月才出契丹境。左右不理解,問他:“別人能夠活着回去,恨不得長上翅膀,你為什麼要慢慢走。”馮道說:“你走得再快,對方的快馬一個晚上就追上了,逃得了嗎?慢慢走倒可以讓他們不了解我的真意。”可見他表面上的恭順只是一種韜晦的手段。
契丹滅晉,遼太宗耶律德光進入開封,馮道應召到達,遼主問他為何入朝,答覆倒也直率:“無城無兵,怎麼敢不來?”遼主又責問他:“你是什麼老子(老東西)?”馮道答:“無才無德,痴頑老子。”遼主聽後歡喜,任他為太傅。有一次又問他:“天下百姓如何救得?”馮道說:“現在就是佛出世也救不了,只有你皇帝救得。”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契丹的殘暴舉措,使他能在暗中保護漢族士人。契丹北撤時,他與晉室大臣被隨遷至常山,見有被掠的中原士女,就出錢贖出,寄居在尼姑庵中,以後為她們尋找家人領回。耶律德光死後,漢兵起來反抗契丹軍隊,驅逐了遼將麻答,馮道等到戰地慰勞士卒,軍心大振。失地收復後,馮道又選擇將帥,使軍民安定。
馮道出使契丹的目的或許能推測為貪戀後晉的爵祿,那麼他應遼主之召以及以後的行動就不能說是僅僅為了自己的利益。當時契丹軍只占領了開封一帶,他所在的南陽並無危險,要投奔其他割據政權也不難,以他的聲望和政治手腕,博取榮華富貴易如反掌。但他卻甘冒風險去開封,在複雜的形勢下減少了契丹入侵造成的破壞。當時的文武大臣中,一心賣國求榮,爭當兒皇帝、孫皇帝的;趁機燒殺搶掠,大發戰亂財的;對遼主唯命是從,不敢稍有作為的;比比皆是。馮道的行為自然算不上大智大勇,但似乎也不應苛求了。
前些年有人要為石敬瑭賣國辯護,說什麼契丹也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民族,所以石敬瑭將燕雲十六州割讓給契丹不是賣國行為,而是促進了民族團結。這種謬論不值一駁,因為當時契丹與後唐、後晉還不是一個國家,無論石敬瑭的主觀願望和客觀效果都沒有任何積極意義可言。但如果認為賣給契丹罪孽深重,而賣給其他漢人政權就無所謂,那也是不公正的。尤其是到了今天,我們絕不能再用“華夷之辨”作為評判歷史是非的標準,對馮道與契丹的交往也應如此。
一個人、尤其是一個生在亂世的知識分子,應該如何實現自己的價值,在這一點上,司馬光與歐陽修基本上是一致的,即“君有過則強諫力爭,國敗亡則竭節致死”才算得上忠(《資治通鑑》卷二九一臣光曰,以下同)。但他也知道在“自唐室之亡,群雄力爭,帝王興廢,遠者十餘年,近者四三年”的情況下,不能要求大家都在國亡時殉葬,所以又提出了一個“智士”的標準:“邦有道則見,邦無道則隱,或滅跡山林,或優遊下僚”;你馮道縱然不能作忠臣死節,當一個智士,不做官或只做小官總可以吧!這話其實也是欺人之談。且不說在亂世中有幾個人能自由自在地“滅跡山林”,就是在治世,要是皇帝看上了你能逃得了嗎?自從朱元璋創造了“不為君用”就有滅族罪的法律以後,士人連不服從、不合作的自由也沒有了,天地雖大,哪裡還有山林可隱?再說,大官、下僚本無嚴格區別,更無本質不同;當大官是失節,當小官就可保住“智士”身份,豈不是笑話?如果司馬光生在近代,看到曾國藩對“粵匪”斬草除根,蔣介石剿共時實行格殺勿論,或者在“文革”中連一般國民黨員、保甲長都要被揪出打倒,那就會懂得當“下僚”是再愚不過的事了。話說回來,馮道並不是絕對沒有選擇滅跡山林或優遊下僚的自由,不過馮道大概不願意如此了其一生;他真這樣做了,歐陽修、司馬光和我們今天就沒有馮道其人可評論了。但還會有張道、李道,因為知識分子總是要扮演自己的角色,實現自己的價值的。
現在可以討論文章開頭的問題了,要是馮道生在前南斯拉夫,在國家分裂、民族仇殺、宗教衝突時,他能做些什麼?最容易的自然是“滅跡山林”,國內找不到,可以到國外去找,有錢就做寓公,沒有錢也可以當難民,先在外國愛國,等天下太平了再回去愛國。在國內“滅跡山林”就沒有那麼方便,且不說在紛飛的戰火中難保不中流彈,激烈的國家、民族、宗教情緒大概也容不得你置身度外,不過卻能避免後人說長道短。另一條路就是當忠臣,選擇一方後就竭盡全力,這樣無論生前生後都能博得一部分人的讚揚。但旁觀者已經可以看出,衝突中似乎沒有一方握有全部真理,忠於一方的代價必定是是非參半,或者是更多的生命財產損失。這樣的忠臣越多,戰爭持續的時間越長,人民蒙受的損失也越大。如果有第三條道路,那就是以人類的最高利益和當地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前提,不顧個人的毀譽,打破狹隘的國家、民族、宗教觀念,以政治家的智慧和技巧來調和矛盾、彌合創傷,尋求實現和平和恢復的途徑。這樣做的人或許只是為了實現自己的價值,但他對人類的貢獻無疑會得到整個文明社會的承認。
馮道走的就是第三條道路,儘管他沒有走得很好,也沒有最終成功,就像他在《長樂老自敘》中所說“不能為大君致一統,定八方,誠有愧於歷職歷官,何以答乾坤之施”;但與“滅跡山林”或效愚忠於一姓一國的人相比,他無疑應該得到更多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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