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老高的博客  
你未必能看到很喜欢的观点,但一定会进入挑战性的视野。  
https://blog.creaders.net/u/3843/ > 复制 > 收藏本页
网络日志正文
“爱国”与“卖国”的恶性循环 2018-06-13 09:32:07

  现代专制统治不能世袭,意味着既非“家天下”又非“公天下”。这样的“国”不是国民的,但统治者也不认为是自家的。这种专制往往更趋于短期行为,更不负责任。他讲“爱国”很可能只是维护自己眼前利益的借口,比传统君主的爱国更虚伪


  老高按:最爱国的人同时又是最大的卖国贼?
  遭人唾骂的“卖国名言”换个角度也可以看作“爱国名言”?
  现代专制者“爱国”比过去君王可能更虚伪?“卖国”比过去君王也可能更疯狂?
  这……?!
  这番“爱国”与“卖国”的绕口令,并不是诡辩术。
  自从毛泽东去世、文革破产、中国陷于“三信危机”(“三信”,为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共“伟光正”执政的“信心”,对制度、社会和人际关系的“信任”)之后,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就与实用主义等等,成为在中国人的心灵世界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精神存在。我曾经介绍过,文革之后的最高权力者是如何选定爱国主义,来填补共产主义破产之后的国人心灵真空的。当时他们没有充分估计到,或者想到了在当时也别无选择,为了守住政权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饮鸩止渴(这个词重了一点!哈)。三十多年来,“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的死死缠绕,严重压缩了权力者对外对内的施政空间、沉重地挤窄了这一代乃至下一代、下几代民众的视野和心灵,也让知识精英随时随地都感受到其咄咄逼人的牵制力量,无法自由地按照学术、艺术、精神生产的规律进行探索和创造。
  清华大学历史学教授秦晖,终于忍无可忍,要对这个话题说道说道了。而且一发就不可收,写了不止一篇。下面我推荐一篇《“爱国”与卖国》,大家看看,秦晖教授的剖析有没有道理?


  “爱国”与卖国

  秦晖,微信公号“秦川雁塔”

  宋朝时谁是最爱国的人?岳飞!你会回答。我说不对。当时最“爱国”的,我以为恰恰是杀了岳飞的那个著名的昏君宋高宗赵构。
  先别瞪眼!听我再问:宋朝的时候谁是最大的卖国贼?秦桧!你会回答。又错了。当时最大的卖国贼不是别人,还是那个宋高宗赵构。秦桧当然不是好东西,但他不过是奉赵构之命进行卖国活动的一个工具。当年给岳飞平反昭雪的是赵构的养子宋孝宗,他不能派老爹的不是,便只能把冤案的责任全推到秦桧头上。其实正如明人文徵明那首著名的《满江红》所云:“量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赵构)欲”耳!
  最“爱国”的人同时又是最大的卖国贼?不是开玩笑吧?
  非也。其实这是再简单不过的常识:
  在民主制度下爱国与卖国当然是冰炭不可同器。但在“家天下”的时代,宋朝这个“国”是谁的?当然是赵家的,不是岳飞的。如果赵构自己都不爱这“国”,那谁还会去爱呢?
  岳飞当然十分忠君爱国。如今有人挑剔说:爱国是好的,忠君就糊涂了。这道理放在今天自然没错。在当时,这“国”又不是他岳飞的,如果他不“忠君”,犯得着去爱这个国吗?正因为忠君,所以“忠”屋及乌,也就热爱君之国了。
  别人再怎么“忠”,最忠于君的还是君自己,最爱君之国的自然也是君自己。
  在那个“朕即国家”的时代,国之兴衰存亡,于君之身家性命、切身利益可谓二位一体。对寻常百姓而言,如果不是思想境界特别高的话,“国”之易手不过是奴隶换了个主人而已。新主人有的比旧主苛刻,但有的也比旧主宽宏,谁知道呢?至于变革之际的兵荒马乱,烧杀淫掠,那是战争本身之害。内战与外战,哪个更残酷战祸更烈,官军、流寇与胡虏夷狄,哪个糟践百姓更厉害,也是没有一定的。对于老百姓来说,“战争与和平”问题之关切利害,实远甚于“国”之存亡问题。所以老百姓反战爱和平大概是比较普遍的,但是否“爱国”就难说了。
  而对于君主就大不相同了。国家之亡对于他,是确确实实地意味着由主子变成了奴隶,“亡国奴”之说端的名副其实。看看记载北宋灭亡后徽钦二帝及其皇族家人们悲惨遭遇的那些“北狩”史料,真是血泪斑斑哪。居国失国,祸福如此,你说他怎能不“爱国”呢?
  昏庸如南唐李后主,亡国后那“垂泪对宫娥”、“问君能有几多愁”的词句成为千古绝唱,没有切肤之痛岂能写得出来!而一般南唐百姓在多大程度上有“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的痛感,委实不得而知。
  蜀汉刘后主亡国后作超然状,晋帝问他思蜀否,他答:“此间乐,不思蜀”。这个“乐不思蜀”的典故令后人斥其昏庸。然而李后主难道不昏庸?昏君就没有爱国之心、不知亡国之痛?
  据史书记载,刘禅的儿孙颇有在蜀亡时自杀者。刘禅固然怕死而愿意苟活,但说他能木然到如此地步是悖于常理的。其实我看他不过是知道“思蜀”会招来杀身之祸,故而强颜欢笑,那种有痛不敢言的悲苦恐怕不亚于李后主吧。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是说的老百姓。而商君——就连那个同样昏暴的亡国之主纣王,还不是举火自焚,也算是“壮烈殉国”了。谁能说商君不知亡国恨?其实对“家天下”的君主而言,爱国就是爱家,就是爱自己。昏君暴君又不是舍己为人之辈,其爱己利己之心不亚于他人,则爱自家之国又怎么会亚于他人?
  昏君与明君之别在于是否善于治国,而不在于“爱”不“爱”国。而暴君与贤君之别在于是否爱惜臣民,同样不在于是否“爱国”。诸位要说宋高宗“爱民如子”,打死了我也不信;但要说这个昏君“爱国如宝”,那我是一百个相信!假如金邦非要彻底亡宋,置赵构于徽钦之境,则举南宋全国军民血肉之躯以赴汤火而换赵家之国不亡,我想赵构先生绝对是在所不惜的。

  问题在于:“爱国”最甚者就不能或不会“卖国”吗?大不然也。
  首先从可能性上讲,正是商品的主人,才有可能成为商品的出卖者,别人想卖还没这个门呢。“商女不知亡国恨”,当然谈不上是爱国者,但商女能够成为卖国贼吗?她有卖国之权利吗?她有卖国之机会与条件吗?商之为国,是商女给弄亡的,还是商君给弄亡的?
  对于君主来说,国家既然是朕的,朕想卖则卖矣,干卿底事?专制时代身为一国之主,赔款与敌不需要经过议会辩论,割让领土更不需要全民公决批准,甚至不需要公诸于众。国人对于国事不仅无参与权,甚至没有知情权。统治者完全可以黑箱作业,国被卖了,国人可能连知都不知道!君主以下,权臣们如秦桧者,也可以奉君之命参与卖国。而那些与君权无关的芸芸众生,无论你爱国也罢,厌国也罢,甚至仇国恨国也罢,要讲卖国,对不起你没权力卖,无资格卖,也不可能卖。

  有可能未必就有动机呀!国之于君既然可爱如斯,怎么又会有出卖她的动机呢?
  说来也简单:国既为君有,则君之爱国也,犹如财主爱其财,地主爱其地,资本家爱资本,牧人爱其牛羊,甚至好色主人爱其美妾,得之欣喜若狂,失之痛心疾首。其爱不可谓假,非所以伪装而示人也。然而财主爱财,正在于其财可卖,而且价值不菲,极大之财至有“富可敌国”之说。
  反过来讲,即国可类富,汉高祖刘邦得国后不是对老父夸耀说“某之产业,孰与仲多”吗?明人黄宗羲则指出,那时国家如产业,君主得而私之,但“人之欲得产业,谁不如我”,所以君主们都爱之如宝,唯恐别人抢了、偷了去。是故君主爱国,亦正在于其国为一大财富,可卖之价巨矣。若夫空气,阳光之类,虽然人不可须臾缺,却因其不可卖,正如马克思所言:“只有使用价值没有交换价值”,也就不为财主们所爱了嘛。
  国家对于君主既然为一大产业,所以只要出价合适,可爱之国还是可以卖的。甚至国之可爱,就在于国之可卖,而且可卖大价钱。一般说来,君主失国就无法安身立命,所以君主通常是不愿意把国整个儿卖了自己去当亡国奴的。这并不等于他就不能或者说不愿意“零售而不批发”地出卖部分国家利益,以换取他认为值得换的别的利益。
  比如赵构,他当然不愿落得其父兄徽钦二帝那样的下场,所以他其实爱国爱得要命。但是假如宋军真能如岳飞之豪言,直捣黄龙,灭此朝食,迎还二帝,你道那赵构他愿意?!文徵明词谓:“岂不念,疆圻蹙?岂不惜,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对赵构的心理刻画得可谓入木三分!对于“疆圻蹙”、“徽钦辱”之念之惜,换言之,即赵构之“爱国”心恐怕不在任何臣民包括岳飞之下,然而这么可爱之国必须是我的,不是别人、甚至不能是父兄的——否则“徽钦既返,此身何属”!所以与其让父兄重返,把国又拿回去,倒不如把国卖它一部分给金人,换得自己可以安享其余呢。
  后来的慈禧太后有句遭人唾骂的卖国名言:“宁赠友邦,不与家奴”。其实这句话换个角度也可以看作“爱国”名言——在讲这句话前不久,慈禧才刚刚因愤恨洋人支持维新、“干涉内政”,而作出了向东西各国列强同时宣战的空前“爱国”壮举;慈禧为什么“不与家奴”?倒不全是因为主子蔑视家奴,你看那赵构不是甚至“宁赠友邦,不与父兄”么,父兄可是主子等级的,还是至亲呢,赵构还是不愿给,那都是“爱国”爱的呀!国既然这么可爱,当然是宁可卖一半给“友邦”——无论赵构还是慈禧都是不肯让“友邦”整个把“国”拿走的,自己保住另一半,也不能让“国”整个落到别人手中,不管这“别人”是“家奴”还是父兄,是同胞还是洋人。

  回说南宋,其实文徵明对赵构的心理分析也许稍嫌“超前”,当时赵构担心“徽钦既返”恐怕还在其次,绍兴年间的军事形势远没有乐观到如此程度。但是从太祖开国起,赵宋诸君对武人功高权重就有一种传统的恐惧,岳飞之被诛,韩世忠之退隐,都与此有关。
  即便徽钦不返,“岳家军”坐大而威胁赵家国,重演陈桥故事,如此前景也会令赵构不寒而栗。风波亭之冤狱,良有以也。至于这样冤杀良将会损害本国,有利金邦,后世斥为卖国,“爱国”心切的赵构先生就顾不得那许多了。
  正因为这样的“爱国”完全是基于一己之既得利益,它与维护国民利益就远远不是一回事。“不爱国人却爱‘国’,只爱‘民族’不爱民”,就是这种“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的根本特征。而这样的“爱国”与卖国都常常成为国民的灾难。
  慈禧当年极端“爱国”地屠杀维新派而不许洋人“干涉内政”,煽动百万义和团上京下卫大串联,于攻打各国使馆的同时也在北京城里胡作非为祸害百姓,这场“奉旨造反”杀的洋兵没几个,洋教士死的也不多,而残害的中国教民包括老幼妇孺何止百倍于洋人,更不用说拳民本身的死伤枕籍了。
  正是这个慈禧,转眼间回过头来又大卖其国,不但反过来大杀义和团讨好洋人,还“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把国人折腾得民穷财尽。这样的统治者同样也可以说是:“爱国”,祸百姓;卖国,祸百姓。

  “家天下”的时代是如此,并非家天下但仍是专制主义的情形又是如何呢?可以说大致相类。但有一点不同在于:专制统治而又不能世袭,意味着既非“家天下”又非“公天下”。
  与民主制下不同,这样的“国家”不是国民的,但与传统王朝的不同在于,统治者也不认为是自家的。既然不能传之子孙,则我死后或我下台后哪怕它洪水滔天!所以这样的专制往往更容易趋于短期行为,更不负责任。当统治者“爱国”时,他甚至未必能如赵构、慈禧、李刘诸后主那样把“国”当作自家的贵重财宝来爱,很可能只是镇压反对派维护自己眼前利益的一种借口。换言之,这样的“爱国”比传统君主的爱国可能更虚伪。
  当其卖国时,更由于反正不能传国于子孙,卖起来更加无所顾忌,也不存在“只零售不批发”的界限,甚至把整个国家卖了换一大笔钱来享受,都是可能的。因为国既不可世袭,财产还是可以传给自家子孙的嘛。加之如今某些外国也没有当年的金邦那么寒冷荒凉、贫穷不堪还种族歧视,不会像当年金邦那样虐待亡宋遗族,甚至还颇为优待“投资移民”。于是“国”就更加显得没有钱可爱了。
  偏偏这时候对外经济开放又还十分有限,一般国民不可能参与外贸,而只有那些人可以垄断对外交往。于是,损害国家利益,借既无竞争、又不受监督的对外交往大发不义之财,然后把民脂民膏转移国外投资置产,家人先移民,自己一边继续“原始积累”一边留好后路……这等等宋时赵构秦桧们没有条件干的、不折不扣的卖国勾当也就盛行起来。
  你如果对他们进行批评抵制,那对不起,我代表“国家”,你批评我,你就是反对“国家”,也就是“卖国”!而我镇压了“卖国”者,当然就证明我“爱国”了。于是乎“爱国”者卖国的历史剧不仅仍然上演着,而且这样的“爱国”比传统时代可能更虚伪,这样的卖国比传统也可能更加肆无忌惮了。

  要改变这种“爱国”与“卖国”的恶性循环,办法也有,那就是要使“国”真正成为国民之国,“国家利益”真正等同于国民利益,“国家主权”也真正以国民的人权为基础为前提。只有这样,国民才会用不着宣传就本能地去爱国护国,主国事者既为爱国之民所托,且为民权限政所制,从民意而有爱国之志,受制约而无卖国之机。这样“爱国”与“卖国”的“辩证法”才会消失,而主权与人权才都能得到维护。
  今天我们爱国当然主要是为了爱护与发展国人的权利、自由与幸福,而不是特意要与什么人作对,但即便只是为了与美国抗衡,仅仅“师夷长技”发展军备,恐怕也是远远不够的,“师夷长制”以推进好的制度是不能回避的事。
  一句话:“师夷长技以制夷”也许是个不坏的主意,“师夷长制以制夷”更绝对是个好主意。放眼时下,言爱国、言民族主义者众,是真是假,就看你如何对待这个问题了。


  近期文章:

  言论自由所面临的异化危险  
  
20世纪东亚演义,在21世纪如何续写?  
  
介绍一套面对年轻人的通俗民国史  
  
五四:在台湾没声音,在大陆要辨真假  
  
对国际规则能不能“遇到红灯绕着走”?  
  
当今之世,哪些因素冲击阅读好书  
  
从金庸小说学几招如何驯化众生  
  
当年追究文革施害者责任的历史局限  
  
从金正恩访华想到他爷爷和他爹访华


浏览(2284) (20) 评论(4)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gugeren 留言时间:2018-06-13 16:14:34

网上【包括万维】自称爱国其实并不懂什么是爱国的大有人在,比比皆是。

例如,被秦晖这篇文章踩通了尾巴的几个人就是实际的例子,呵呵!

回复 | 0
作者:麻辣戈壁 留言时间:2018-06-13 16:01:18

汉人的历史观的本质上是很虚伪的。嘴巴上口口声声什么华夷之辨,骨子里还是成王败寇那一套。甭管你是哪个方向来的夷,只要你成功的征服了我们,你就自动地从夷变成华了。蒙古人,满洲人都享受过这样的升级待遇。而血统和文化渊源与汉文化更接近的日本人就没有那么幸运,只因为他们把伟大的统一事业给搞砸了。呵呵!

回复 | 2
作者:fangbin 留言时间:2018-06-13 12:11:47

美国学者早就指出:美国不怕中国不民主怕的是中国真正实现民主。

“一句话:“师夷长技以制夷”也许是个不坏的主意,“师夷长制以制夷”更绝对是个好主意。”秦晖是个明白人。可惜,习这种弱智与无知的人懂得了吗?另一个角度,作为利益集团,就是懂也不会去做。政治改革,改革的正是执政者。

回复 | 1
作者:暗夜寻灯 留言时间:2018-06-13 12:01:18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67605/201806/14188.html

回复 | 0
我的名片
高伐林
注册日期: 2010-05-22
访问总量: 15,557,413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栏
文章欢迎转载,请注作者出处
最新发布
· 要是一条狗救了毛主席怎么办?
· 是中国权威部门出台一版《仇恨指
· 善良的人必须行动起来,勿以恶小
· 《青年论坛》鸣谢团中央始末——在
· 《青年论坛》的触角伸到了天子脚
· “尽到一个历史当事人应尽的责任”
· 一个民族需要有英雄——英雄没有免
友好链接
· 暗夜寻灯:暗夜寻灯的博客
· 旅泉:旅泉的博客
· 怀斯:怀斯的博客
· 海天简牍:海天别院
· 云乡客:云乡客的博客
· 老木屋:老木屋的博客
· 吴言:吴言的博客
· 寡言:寡言的博客
· lone-shepherd:牧人的博客
· 艺萌:艺萌的博客
· 德孤:德孤的小岛
· 虎猫:张石的博客
· 郭家院子:郭家院子
· 山哥:山哥的文化广场
· 史语:史语的博客
· 王清和:《金瓶梅》揭密市井私生
· 晚秋心情:不繫之舟
· 阿妞不牛:阿妞不牛的博客
· 解滨:解滨
· 汪翔:汪 翔
· 星辰的翅膀:星辰的翅膀
· 欧阳峰:欧阳峰的blog
· 岑岚:岑岚的博客
· 枫苑梦客:梦中不知身是客
· 怡然:怡然博客
分类目录
【诗】
· 一部童话引发图书界难得一见的翻
· 读书要读有趣的书:走这一条捷径
· 《长安三万里》藏着大国由盛转衰
· 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是不受瘟疫侵袭
· 推荐三部中国作家描写瘟疫的优秀
· 横跨美国之旅(后记):来,享受
· 母亲节回忆与母亲有关的若干小事
· 中国百姓的诗歌江山被他们这样一
· 余英时先生在“祖国”“故乡”安然长
· 请告诉我哪句可原谅,哪句必须批
【识】
· 要是一条狗救了毛主席怎么办?
· 善良的人必须行动起来,勿以恶小
· 书里的乌托邦是曙光,现实的乌托
· 过去数十万年从动物升为主宰;今
· 孩子一出生,就能算出有多大几率
· 美国驴象两党究竟各自代表哪些选
· 以江泽民冠名的“三个代表”理论从
· 宪​法学教授眼里美国宪政
· 顾维钧和汪精卫看法相近,冯友兰
· 到美国查阅档案成了座上宾,回中
【史】
· 《青年论坛》鸣谢团中央始末——在
· 一个民族需要有英雄——英雄没有免
· 人类文明的竞争过程中,病菌插进
· 鲁迅说“民国以来最黑暗一天”留下
·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背面的
· 夺得了令举世振奋的“大捷”?来,
· 文革最大受害者的另一个身份:文
· 不实之词无处不在,《革命烈士诗
· 连周恩来都承认:蒋介石还算一个
· 从长津湖到上甘岭:他的回忆颠覆
【事】
· 《青年论坛》的触角伸到了天子脚
· “尽到一个历史当事人应尽的责任”
· 犹太人和黑人:索维尔笔下的美国
· 一个青年干部的婚姻危机怎样惹翻
· 我的儿子,你的秘书:《进出中组
· 文革多少杀人犯,他是忏悔第一人
· 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
· 袁世凯大哉问:中国实现共和需要
· 中共的公信力是怎样磨损到最终折
· 华国锋让军权落到邓小平手里,不
【视】
· 好莱坞科幻题材电影大盘点
· 横跨美国之旅(第17天续):如何
· 横跨美国之旅(第17天):在“911
· 横跨美国之旅(第16天):见识了
· 横跨美国之旅(第15天续):地平
· 横跨美国之旅(第15天):第一位
· 横跨美国之旅(第14天续):一所
· 横跨美国之旅(第14天):不期而
· 横跨美国之旅(第13天):在造物
· 横跨美国之旅(第12天):把开胃
【拾】
· 是中国权威部门出台一版《仇恨指
· 为何这么多人认为中美难免一战?
· 科技不断进步,过去的社会形态绝
· 几乎没什么比实现中国民主宪政更
· 国家能力过于强大,就只能靠“死
· 你如果不想当井底之蛙,就不能不
· 大数据的神器也救不了计划经济的
· 一种解释:为何中国坚持另搞一套
· 俄乌只能在战场决出胜负?各方基
· 现在乌克兰战事在军事上结果已经
存档目录
2024-03-04 - 2024-03-18
2024-02-17 - 2024-02-28
2024-01-02 - 2024-01-02
2023-12-04 - 2023-12-26
2023-11-06 - 2023-11-27
2023-10-02 - 2023-10-30
2023-09-04 - 2023-09-25
2023-08-01 - 2023-08-28
2023-07-03 - 2023-07-28
2023-06-02 - 2023-06-30
2023-05-01 - 2023-05-31
2023-04-03 - 2023-04-28
2023-03-01 - 2023-03-31
2023-02-01 - 2023-02-27
2023-01-02 - 2023-01-30
2022-12-07 - 2022-12-30
2022-10-03 - 2022-10-17
2022-09-02 - 2022-09-30
2022-08-01 - 2022-08-31
2022-07-01 - 2022-07-29
2022-06-01 - 2022-06-29
2022-05-03 - 2022-05-30
2022-04-06 - 2022-04-29
2022-03-01 - 2022-03-31
2022-02-01 - 2022-02-28
2022-01-02 - 2022-01-27
2021-12-02 - 2021-12-31
2021-11-04 - 2021-11-23
2021-10-01 - 2021-10-30
2021-09-04 - 2021-09-30
2021-08-01 - 2021-08-24
2021-07-01 - 2021-07-28
2021-06-02 - 2021-06-28
2021-05-06 - 2021-05-27
2021-04-02 - 2021-04-26
2021-03-01 - 2021-03-31
2021-02-02 - 2021-02-25
2021-01-01 - 2021-01-30
2020-12-01 - 2020-12-30
2020-11-01 - 2020-11-30
2020-10-07 - 2020-10-29
2020-09-02 - 2020-09-30
2020-08-03 - 2020-08-31
2020-07-04 - 2020-07-29
2020-06-02 - 2020-06-24
2020-05-01 - 2020-05-31
2020-04-02 - 2020-04-30
2020-03-01 - 2020-03-30
2020-02-03 - 2020-02-29
2020-01-01 - 2020-01-27
2019-12-05 - 2019-12-27
2019-11-08 - 2019-11-26
2019-10-01 - 2019-10-29
2019-09-02 - 2019-09-27
2019-08-01 - 2019-08-30
2019-07-17 - 2019-07-31
2019-06-01 - 2019-06-29
2019-05-01 - 2019-05-31
2019-04-01 - 2019-04-30
2019-03-01 - 2019-03-29
2019-02-01 - 2019-02-28
2019-01-01 - 2019-01-31
2018-12-01 - 2018-12-31
2018-11-05 - 2018-11-30
2018-10-01 - 2018-10-18
2018-09-03 - 2018-09-28
2018-08-01 - 2018-08-31
2018-07-02 - 2018-07-31
2018-06-01 - 2018-06-29
2018-05-01 - 2018-05-31
2018-04-02 - 2018-04-30
2018-03-01 - 2018-03-30
2018-02-01 - 2018-02-28
2018-01-01 - 2018-01-31
2017-12-01 - 2017-12-29
2017-11-01 - 2017-11-30
2017-10-02 - 2017-10-31
2017-09-01 - 2017-09-28
2017-08-01 - 2017-08-31
2017-07-03 - 2017-07-31
2017-06-01 - 2017-06-30
2017-05-01 - 2017-05-31
2017-04-03 - 2017-04-16
2017-03-01 - 2017-03-30
2017-02-02 - 2017-02-28
2017-01-02 - 2017-01-31
2016-12-03 - 2016-12-31
2016-11-01 - 2016-11-30
2016-10-03 - 2016-10-22
2016-09-01 - 2016-09-30
2016-08-01 - 2016-08-31
2016-07-14 - 2016-07-29
2016-06-01 - 2016-06-22
2016-05-02 - 2016-05-31
2016-04-04 - 2016-04-28
2016-03-01 - 2016-03-31
2016-02-01 - 2016-02-29
2016-01-01 - 2016-01-31
2015-12-01 - 2015-12-31
2015-11-01 - 2015-11-30
2015-10-09 - 2015-10-31
2015-09-01 - 2015-09-28
2015-08-01 - 2015-08-28
2015-07-01 - 2015-07-31
2015-06-01 - 2015-06-30
2015-05-01 - 2015-05-28
2015-04-02 - 2015-04-30
2015-03-02 - 2015-03-31
2015-02-07 - 2015-02-28
2015-01-01 - 2015-01-29
2014-12-01 - 2014-12-23
2014-11-03 - 2014-11-26
2014-10-01 - 2014-10-29
2014-09-01 - 2014-09-30
2014-08-01 - 2014-08-29
2014-07-01 - 2014-07-30
2014-06-03 - 2014-06-30
2014-05-03 - 2014-05-31
2014-04-02 - 2014-04-29
2014-03-02 - 2014-03-31
2014-02-02 - 2014-02-28
2014-01-01 - 2014-01-31
2013-12-01 - 2013-12-30
2013-11-01 - 2013-11-29
2013-10-01 - 2013-10-31
2013-09-02 - 2013-09-30
2013-08-01 - 2013-08-28
2013-07-01 - 2013-07-29
2013-06-02 - 2013-06-28
2013-05-03 - 2013-05-31
2013-04-02 - 2013-04-30
2013-03-04 - 2013-03-31
2013-02-04 - 2013-02-27
2013-01-02 - 2013-01-31
2012-12-02 - 2012-12-31
2012-11-03 - 2012-11-30
2012-10-01 - 2012-10-28
2012-09-10 - 2012-09-27
2012-08-01 - 2012-08-27
2012-07-01 - 2012-07-31
2012-06-01 - 2012-06-29
2012-05-01 - 2012-05-31
2012-04-01 - 2012-04-30
2012-03-02 - 2012-03-29
2012-02-01 - 2012-02-27
2012-01-02 - 2012-01-31
2011-12-01 - 2011-12-31
2011-11-02 - 2011-11-30
2011-10-01 - 2011-10-29
2011-09-01 - 2011-09-29
2011-08-01 - 2011-08-31
2011-07-01 - 2011-07-31
2011-06-01 - 2011-06-30
2011-05-01 - 2011-05-31
2011-04-01 - 2011-04-29
2011-03-02 - 2011-03-31
2011-02-02 - 2011-02-28
2011-01-02 - 2011-01-31
2010-12-01 - 2010-12-30
2010-11-01 - 2010-11-30
2010-10-04 - 2010-10-31
2010-09-03 - 2010-09-30
2010-08-01 - 2010-08-31
2010-07-01 - 2010-07-30
2010-06-01 - 2010-06-30
2010-05-21 - 2010-05-31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yberMedia Network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