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回答新天獄博時說過: “……趙紫陽的兒子是否倒彩電,已經真相大白。你的這種指責,不過是拾趙紫陽的政敵、全民稱之為‘屠夫’的李鵬之流的牙慧而已。” 今天您又提起此事,非常好的是,您引用了《李鵬六四日記》的一段話,足見我昨天所言不虛。 關於此事的調查和澄清的經過,說來話長,我沒有那麼多時間,您可以在網上檢索,或者查一下晨鐘書局所出版的《趙紫陽的道路》一書。這裡僅舉兩個反證: 其一,中央成立的趙紫陽專案組由王任重擔任組長,查了一年,最後形成的報告,列了趙的30個錯誤,把“注意觀察動向”都算做了一條,若有子女搞腐敗,那麼大的問題難道能不列入?但30條中就是沒有; 蔡文彬回憶:1990年12月,他去看望趙,趙告訴他:“在審查期間,王任重找我談話時講:關於你兩個孩子的事情,我們調查清楚了,就不要再提了。”(蔡文彬本人的情況,以前我在博客上介紹過,此處不贅。趙去世時,中央通知四川去四個人向遺體告別,他是其中之一,是以趙“生前友好”的身份,其他三人都是省里負責官員) 其二,六四之後,李鵬繼續擔任總理,後來是人大委員長,一直是二把手,按其睚眥必報的性格,若趙紫陽的兒子有把柄在他手裡,他怎會輕易放棄置趙於死地的機會?但他後來再不提此事,竟不了了之!只能說明李鵬自己也心知肚明,這一說法站不住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