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大轉折時期都會有人掉到歷史夾縫裡,但當代中國有些人命運更慘。以政治鬥爭的邏輯來看,這種情況不難理解。但這也警示後人:當您決心緊跟“認定目的正確,便可不擇手段”的中共,是否已練就從政治絞肉機中全身而退的超人功夫
老高按:民間歷史網站轉載的孫隴的一篇文章《這個群體,被組織拋棄了兩次》,引用了很多民間原始史料,相當翔實。這些有血有肉的文字和照片,真正能讓我們觸摸歷史粗糙的肌理,感知歷史瘮人的冰涼。我讀這些文字,不禁想起自己有限的人生經歷中,也曾遇到類似的人與事。記得七十年代末期到中國第一將軍縣——湖北紅安縣採風。這個縣原名黃安,自1927年11月著名的黃(安)麻(城)起義以來,出了223位共和國的將軍(當然我去的時候還沒有這麼多,223位中,有相當一部分是文革結束到如今授將軍銜的),但當時從這個縣走出的陳錫聯、韓先楚、李天煥、秦基偉……名字都如雷貫耳。不過當時我印象深的,卻是他們告訴我:很頭疼的是還有一大批自己脫離革命或者被組織安排脫離革命者,人數很可能超過將軍數,他們要求恢復黨籍黨齡、要求承認參加革命時間……我就接觸過一位老農民,用相當難懂的方言告訴我,他是黃麻起義第一批參加者,當上了排長還是排副,入了黨宣過誓,打過仗受過傷。後來敵人圍剿,連日戰鬥,子彈沒了,槍也沒了用場,他當時拉痢疾拉得一塌糊塗,難以行軍,於是組織上告訴他,回家去,不要暴露身份,將來組織上會再來找你,安排工作。但後來不但再也沒人來找過他,而且還被懷疑為曾被俘自首,歷次運動都要他再交代一番經歷,文革中更是遭到逼供信,黨齡軍齡自然沒人認賬,現在家徒四壁,晚景豈是“淒涼”兩字能夠形容?! 任何歷史大轉折大變動時期,都會有類似命運的人,掉到歷史的夾縫裡。但落到中共手裡,往往命運更慘。以前我採訪被定為“國民黨戰犯”文強的兒子文貫中,聽他講父親的經歷就有這種感慨。文強是毛澤東的遠房親戚,黃埔軍校與林彪上下鋪,周恩來介紹他加入中共,後來當到中共四川省委軍委書記、川東特委書記。但他看到中共內鬥殘酷,便激流勇退,脫離中共,回到家鄉。國民黨發現此人是個人才,馬上啟用,安排到浙江警官學校,後來被戴笠拉入軍統,投入抗日——像他這樣與中共有那麼多淵源的人,到了國民黨,竟然馬上受到信任和重用,儘管上司也有更迭(戴笠在抗戰一勝利就飛機失事死了),但最後官至中將。沒聽說他在國民黨受到沒完沒了的審核調查,逼問是否“共特”“領受任務在身”,要來顛覆政府;是否內心沒有改造好,一直心向馬克思、列寧、毛澤東。 話說回來,或許這就是國民黨慘敗給中共的重要原因?——中共“寧可錯整一千,不可放過一人”,一而再再而三地進行內部嚴厲清洗,以無數無辜冤死者的血淚屍骨為代價,才得到、並掌穩了江山;國民黨與中共相比,遠為輕信投靠者,沒有嚴格把關審查,整肅隊伍,婦人之仁導致了最後倉皇辭廟。 以政治鬥爭的邏輯來看,這種情況或許不難理解。但是這也警示後人:當您決心緊跟以權力為最高目標、唯一旨歸、“認定目的正確,便可不擇手段”的中共,您可要想好了:您是否已經練就從政治絞肉機中全身而退的超人功夫。
這個群體,被組織拋棄了兩次 孫隴,《故紙故事》 上一篇文章《他一生隨波逐流,最後成為了黨爭的犧牲品》,提到二十年代中期就加入中國共產黨的劉起華,在黨爭中多次改變身份,隨着時局的變化而變化,終究成為了犧牲品,倒在文革群眾專政的槍口之下。 如果說劉起華是因為大革命失敗而主動脫離了組織,成為“革命的逃兵”,他的道路是自己選擇的話,那麼在戰爭年代,還有一部分人則是組織上因形勢緊張而主動讓他們留在“敵占區”,他們為了生活和生存下去,多多少少地都為“敵人”服務過,甚至很多人迫於壓力還辦理了自首手續,他們靜待組織上重新回來,並為此繼續鬥爭。他們的這段歷史在他們的一生中成為了定時炸彈,說不準在哪次運動中就被引爆,成為組織上再次拋棄他們的理由。 這樣的案例,筆者以前曾經提到過,在《孫隴:加重災難的反右傾運動》一文中,提到原新四軍五師宣傳部長蔣立在中原突圍後被組織遣散回老家的情況,在五十年代初因這段歷史而被冤枉入獄,此後蔣立從一名共產黨的高級官員開始轉變為成為一名學者,並用回自己的原名“蔣鐸”而在中國近代經濟史研究中開創出一片新天地。像蔣立這樣的高級官員都無法迴避這段歷史,而那些一般的地方幹部和被留下來的戰士,更是無能為力。 筆者近期收到了一本個人檔案材料,在這本材料中有不少1946年皖東北地區新四軍北撤之後留下的人所寫的證明材料,在材料中他們講述了他們留下來後的經歷,提到他們是如何東藏西躲避免被“敵人”抓到的情況,也講述到他們如何被迫自首的。這部分證明材料比較真實地反映了皖東北根據地組織撤離後的真實狀況。其中,曾任過根據地鄉長的陳昌後的材料最為詳實,摘要如下(原文不分段落): 

陳昌後,現年62歲,學生出身,富裕中農成份,原籍五河縣天井公社港陳大隊後陳生產小隊。 在抗日時期,1942年參加革命工作,43年入黨,曾任過鄉長、民政區員、民政科員。在1946年北撤後,我由縣民政科分配到本鄉任大鄉鄉長,為了便于堅持地區,以及由五、六月份堅持到十月份,地區全部被敵占領,縣區幹部已東撤,丟下來的地方幹部,均自找關係隱藏。 這時候,陳沛原在泗縣工作已回來家中隱藏,聽到來找我,我與陳沛二人東跳(逃)找部隊未遂,第二次夜間有陳沛、陳正國、陳正興、盧綽如等人一起東跳,被頑匪發覺衝散,我與陳沛二人一起,夜間到斜門吳莊我的小孩舅爺吳紹聖家掩藏二天多的時間,被頑匪邒三毛子帶頑到崗吳莊搶東西衝散,我與陳沛二人當夜研究轉移隱藏地點,當時由陳沛提出轉移到敵人後方界溝集找到陳沛岳父袁崇友(頑保長),通過他的關係掩藏,次日天未亮我即同意與陳沛二人過河到袁從友家,有袁從友當天給我們帶到小李莊他的大女婿李茂森家掩藏,並有陳沛愛人也在那。在李茂森家掩藏事隔二、三天之久,一天晚上突有敵顧士保帶敵孫茂舟一人肩背長槍追入李茂森家,聲揚河東有二人在你家弄哪裡去了?我與陳沛二人即出來,而敵顧士保當時叫我們跟他到界溝集,我們當時已允許跟去,但因夜間不了解他們情況,即叫李茂森去找來袁從友給我們說話,次日早才到顧士保住地,我與陳沛二人允許辦自首,而敵顧士保提出要由我們找線索,催動掉隊幹部辦自首,並帶他們催起物資後,才能再辦自首手續。… 我們被姚姓到鄭集頑鄉公所告發,都被鄭集頑匪捕去,轉送到頑雙溝區公所十六天,又將我們六人扭送頑泗縣縣政府,在牢獄十餘天,我即請王亞、鄧澤彬二人保出,允許到敵調專辦自首,因為王亞與鄧澤彬二人與我以前均在縣民政科工作,鬼子投降後他二人由縣府逃到固鎮投敵,頑匪入境後王亞任草溝鎮鎮長,鄧澤彬任頑大營鄉鄉長,我們由雙溝送到泗縣去,路過敵調專門口,我被他二人看到,我在行走中說請他們幫忙。因為他二人在調專以後去保我,我並向他二人允許保出後辦自首,被保到敵調專後辦自首,填自首表未繳掉,後找王亞,而王亞將這表拿去,將我帶走了。 被敵捕去保出來時間一月之久,我回家已到春節了,就在家過到春節後,農曆正月十六日,洪澤湖派上來的地方幹部顧強、沙川、陳復珩三人來做地下工作,因為他三人過去都與我一起在縣工作,但做地下工作,不能出頭露面,就將我找到,將地下工作任務交給我負責,在地下工作成功基礎上,至1947年九月初一日,我即組織幹部30多人並繳來長槍十餘支,當天夜裡到青陽迎接進來三個支隊,收復失地,建立政權,我又重新參加革命工作,當時我即任天井區副區長,並逮捕未跑掉的頑保長徐子潛、李紹*、吳月如等三人槍斃,並又槍決一些地方有罪惡的頑敵廿餘人。五河解放了,我又調到縣民政科工作,到1956年將我調到縣醫院工作,到1958年6月,由於我在1946年被敵捕去所造成的罪惡如: 1、投敵後,逮捕掉隊幹部陳正國、陳正興二人並繳陳正國卜殼槍一支(但事實我是動員並親自帶陳正國、陳正興二人到界溝集辦自首),並沒有逮捕陳正國、陳正興。現在陳正國、陳正興也不承認我逮捕他。 2、帶敵人起鹽款,威赫姚瑞朗母親,以後自殺。 3、並繳給敵人長槍二支。 4、向敵人催繳鹽款廿多元(硬幣)。 由於我造成以上四條重大罪惡,在1958年6月初被本縣人們檢察院逮捕人民法院判處我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投入勞改至1968年刑滿回家。 陳昌後應該是在1958年肅反中被重新追究這段歷史,並被判刑。在陳昌後材料中多次提到的陳正興也有證明材料在檔案中,陳正興的材料可以印證陳昌後的許多說法,並且更為詳細地提到了自首的情節: 
我叫陳正興,現年65歲,貧農成份,住五河縣天井公社崗陳大隊第五生產隊。 我是40年參加革命工作,初任天井鄉鄉長,後調到雙廟鄉鄉長,到44年10月份我參加本縣第二大隊第五連任副連長直到46年6月間,因眼患重病不能做部隊工作,由政治處介紹回縣,還沒有分配敵人就進攻幾次被敵衝散後就與地方各幹部在天井鄉一帶各地遊記,並準備跳出,結果沒有出去後與陳沛才在一起,以後敵人瘋狂,我們才分散隱蔽,他與陳昌後在一起隱蔽在斜門吳莊後,陳昌後、陳沛利用親戚關係投到敵皖東北行動總隊,後陳昌後帶敵人將我與陳正國在史莊逮捕去到界溝頑工作組組長顧士保處,沒幾天我們就被送到敵泗縣調專,我們就辦理自首手續。 自首後又陳沛和姚子胥找我問自首要經過什麼手續,我說要買兩張表,一張是個人自傳表,一張是線索表,自傳表是寫受共產黨欺騙來干的,以後用不干共產黨的事,另一張表是寫干共產黨的人相貌體徵,在陳沛問明以後,他就買兩張表,姚子胥也買兩張表後,陳沛就叫姚子胥回家叫保人,有陳中倫、王永山、陳肖鑾等人(均已死),有關陳沛的自首表我記得是我替他填的,填過後他拿交給顧雅堂。我們辦過自首後,有調專專員楊震柏將我們賣給城關鎮當壯丁,因我們從前干共產黨他們就不要我們,以後我們都自散回家了。在未辦自首前,有陳昌後帶去小胡莊收鹽帳,因我有病沒有去。 與陳正興一樣,裡面提到的姚子胥是戰鬥部隊的幹部,國民黨軍隊進攻時他正好因病住院,也無法撤離,就留到了當地,最終也被敵人俘獲,辦了自首手續: 
我叫姚子胥,現年四十七歲,貧農成份。我於一九三九年入伍,在部隊歷任文書、宣傳員、班長、排長。 我於一九四六年七月住醫院,到一九四六年十一月間被捕的。我於一九四六年七月在獨立大隊,國民党進攻時,我住的醫院撤退到泗縣下何象集莊,鬼片的八月十五節,我部隊轉移,由團參謀長金光功和指導員兼支部書記任炳正給我們作了動員,叫我們留在地方,我就此留在到地方工作了。 此後我留下地方工作,先到我的哥哥岳父叫朱德俊家,過有半個月。因形勢緊張,他們不敢留我了,他們把我送到我家的。我原團部有通訊排長,叫劉雲高,班子薛鳳岐帶有一個指導員姓袁**,是病號,到我家去了,住到我村農會主任姓張**家裡,後來指導員病好了就回家了。我同劉排長、薛班長換上便衣,就組織游擊隊,就進行打游擊了。 於一九四六年十一月間,我們組織了六十多人,我當時任指導員,劉雲高作隊長,我們當時編成六個班,因情況急,無辦法的情況下,我們把部隊開到洪澤湖去,未到洪澤湖就天亮了,我們碰上敵人,就被衝散。我就此跑到親戚家又住在朱家。住幾天后,我就被捕了。我估計有陳昌後,把我出賣的。有泗縣頑調專室行動隊隊長顧瞎子、呂書等五人領着,把我被捕。後被送到界溝,在界溝住20多天,叫我找保人自首,我當時找不來保人,就把我送到泗縣,在區泗縣的途中,在路過鄧圩領鋪吃飯時碰上陳沛,我們一起被顧瞎子、呂書,還有個小孩領着路,把我們送到泗縣。 這份材料是1969年姚子胥寫於看守所,雖然我們不知道他因何而被關押,但不管是什麼樣的罪名,歷史上的這段“污點”肯定會加重他的罪名的,或許,1969年正是清理階級隊伍運動期間,他就是因為此而入獄的。 從上述三個人的描述來看,國民黨重新占領了這一地區以後,對原中共的幹部所採取的政策還是相當的寬容的,並沒有我們通常在電影中看到的那樣斬盡殺絕的做法,填寫自首表(要用錢來買表,筆者第一次聽說),聲明一下自己是受騙的,以後不幹了,就這樣可以過關了。而填寫表格的這些自首者,也不是真心實意,他們靜待時機,相信組織會回來的,像陳昌後還在本方大軍回來之前就組織了游擊隊,迎接大軍回來。 想不到的是,國民黨沒有把他們怎麼樣,自己人在以後卻將這部分人劃為異類,成為隨時審查的對象,入獄的入獄,被迫害致死的也有不少。筆者以前還收集到一個叫向前的老幹部的回憶錄《難忘的歲月》和他的手寫《我一輩子的親身經歷》,向前就是在中原突圍中被組織遣散的對象,他在《難忘的歲月》中曾經提到被審查的情況: 


可是審查時,不問青紅皂白,一律以敵對態度對待,這就不應該了。我僅舉一例說明:當時省公安廳某廳長在武昌黃鶴樓下面一所中學內向在幹校學員作報告題目就是:“何去何從,由你們選擇”。其報告把原中原突圍下來同志說得一錢不值,並宣布“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政策,要每個人先端正態度,提高認識,然後作檢查交待,搞人人過關,沒有問題,那就在學習小組通不過。……我記得很清楚,我是如何交待經黨組織誰批準是怎樣下來的,回家如何化裝隱蔽,與敵人鬥爭等詳情事實。可是檢查交待六、七次仍是通不過,搞隔離反省,不准與家人見面。 其實,筆者也知道,過多的引用原始材料,不是非常一個妥當的事,但沒有像上述三位的證言,我們真不能想象在那個環境中人們的選擇,他們所處的境地,在和平年代的人是無法想象的,因此,生長在紅旗下,受到長時期的黨性教育的人,本能的容不得一點革命的瑕疵,每個共產黨員都應該如江姐一樣“忠貞”,每個革命者都應該視死如歸,可是,現實並不如此,不是每個人都能忍受酷刑,也不是每個人在生死之際不考慮家人,但長期受到這樣教育的人本能的認為一個革命者就應該有這樣的忠貞,所以,在歷史上有任何他們認為“瑕疵”的人都會以不同的形式受到懲處。 這樣一個被視為叛徒的群體,人數不少,筆者僅僅是把他們的事情擺在這裡,路,都是自己走的,拋棄,再拋棄,是這個群體和組織的事,筆者只負責把這些故事說出來而已。 以上的內容來自筆者收藏的《陳沂川的主要罪證》材料,陳沂川即文中的陳沛。 高看(每日一圖,與文無關。本月圖片主題:滄海)

攝於台灣南端的墾丁國家公園海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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