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思想史上儒佛道關於自我的概念都與個人主義不一致,大概只有楊朱一人宣揚過“為我”,被孟子痛罵:“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孟子確實擊中要害——若每個人都有自我意識,等級制就很難維護了,這正是個人主義的價值所在! 老高按:在中國學術人聚集的“愛思想網”,好幾天來其“一周排行”占據第一名的,都是女學者錢滿素的文章《三千年文明,為何培育不出一株自由之花》。這篇深入淺出的文章與昨天我在博客上轉載文章所說的問題,有些聯繫。推薦於此,與大家分享。 錢滿素的文章我過去讀的不太多,在百度百科上查得: 錢滿素,女,漢族,1946年1月生於上海,哈佛大學美國文明史博士,南京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社會科學院外文所研究員,主要從事美國文學文化研究,著有《美國自由主義的演變》(北京三聯書店,2006年)《愛默生和中國——對個人主義的反思》、《美國文明》、《飛出籠子去唱》等,並主編《美國當代小說家論》、《年輕的美利堅》等書,發表過不少有關美國歷史、文學、政治的論文和文章。 三千年文明,為何培育不出一株自由之花
錢滿素,伴月讀書 公眾號 當托克維爾已經開始擔心民主中的多數人專制時,在中國,少數人專制仍然“天經地義”。原因很簡單:在國人的政治思想中,“自由”一直是個陌生概念。 不誇張地說,個人主義,對中國傳統文化來說完全是陌生的。國人不重視個人判斷,更習慣於群體思想,把“別人怎麼說”看得比“自己怎麼想”更重要。政府歷來統管思想,文化中也沒有天賦人權和社會契約學說,沒有民眾參政傳統,多數人也不認為自己有這個權利。“國家興亡,匹夫有責”這句話,到了需要百姓出力時才用得上。什麼時候說過“匹夫有權”?沒有權又談得上什麼責任呢? 中國社會的三大基本結構——高度中央集權的官僚機構、絕對君主制和宗法制,本質上都和個人主義水火不容。在西方,個人的渺小是對上帝而言;在中國,個人的渺小是對等級制而言。國人習慣於等級化社會,每個人都清楚自己的位置。從小受到的教育不外乎服從、迎合,因為忠孝所要求的,就是無條件聽話。 中國文化中並非沒有個人主義成分,但與現代個人主義不是一回事。很難說這些成分是否會朝個人主義方向發展,但起碼,中國的文化背景沒有允許這一變遷的發生。其實,歷史早已證明,中國不是個人主義的合適土壤。 儒家:在修身中泯滅個性 儒家的自我和修身聯繫在一起,集中表現在重視個人的氣節、人格和責任,鼓勵自立,做有德行的人,抵制名利的誘惑、權勢的威逼,內心中要有一個極強的自我。從孟子維護“士”和人民的尊嚴中可以看出,儒家具有一定的個人主義潛在傾向。 但是,儒家的自我不能發展為個人主義。 首先,儒家的自我,是道德概念而非政治概念。它關注的只是人格。儒家認為,個人不過是群體的一員,是作為人際關係一個環節獲得意義的。中國文化中沒有上帝這樣一位至高無上者來賦予個人一種超驗的人生價值,在儒家的“修齊治平”中,個人是始點而不是目的。他甚至不屬於自己,故而不可能為自己的權利辯護。“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反省的內容主要是人際而非個人,目的是通過履行對他人的責任而達到社會和諧。個人言行必須符合禮儀——“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只有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時,社會才能達到“治”。儒家的政治原則是社會的安定,而非個人的權益。 其次,儒家不鼓勵個性。修身是按照聖人的方式去求道,道只有一個,那麼成功的修身就會產生出許多類似性格,而不是獨特個性。合乎道,正是要擺脫個性。對孔子來說,自由不是發展個性,而是和道相一致:“六十耳順,七十從心所欲不逾矩。”要達到內在與禮儀的完全一致,必須經過脫胎換骨的自我改造,在這個過程中,個人很容易就遺失了。 最大限制則在於儒家所維護的等級制框架。儒家的最高道德原則是“忠君報國”,要求個人作出一切犧牲來達到它,儘管忠君和報國常常相互矛盾,置人於兩難——君王有錯,大夫有責任去諫甚至死諫,但為什麼要為一個執迷不悟的君王而死?為什麼要為自己正確的行為而死? 只罵昏君不罵皇帝,只推翻暴君不推翻暴政,千盼萬盼的就是一個好皇帝,歷史上發生過那麼多次爭奪皇位的事,卻從沒像英國那樣產生過限制王權的企圖。多少忠臣最後像狗一樣被殺,沒有任何法律可以保護他們不受皇帝個人好惡的迫害,抗議的途徑就是自殺、入空門或入荒野。官至極品,也仍然處於君王的生殺之下,因為國家是一姓之天下。地位低的人對高的人絕對服從,愚忠愚孝被當作美德。如果一個人的生命都被另一個人掌握,還有什麼個人權利可言? 法家:民眾只是皇權的工具 法家有兩個主要成就,一是強化了法的概念,並宣揚貴族平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這是對“刑不上大夫”這一觀念的糾正;二是藐視過去的權威,採取“世異而事異”,“事異則備變”的“法後王”態度,這對社會的進步通常是有利的。 但法家在諸子百家中離個人主義最遠,它的法治並非現代意義上的法治,因為君王超越法律之上。中國的法律制度從來就因人而異,只能是專制統治工具,而不是人民權利保障,這足以說明為何中國在公元前535年就刻下了第一部成文法,卻始終不曾出現真正的法治社會。19世紀中葉的太平天國,農民起義的領袖仍自稱千歲萬歲,置身於法律之上,對自己宣傳的平等是莫大的嘲諷。 法家提倡權術,通過操縱法和權,可以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使一個王國強盛。削弱貴族的目的在於確立中央集權,通過一個自上而下的官僚制度進行統治。法家以君為本,“人主雖不肖,臣不敢侵。”推行的完全是獨裁之道、愚民政策,根本不尊重平民個人。在他們眼裡,老百姓無個性可言,只是工具。法家關心的只是如何使用獎懲手段來操縱他們的行為,使“民盡死力以從其上”,是法家首先實行連坐以迫使人民相互監督告密。凡是能增強國家權力的手段,他們都會不顧一切地採用,對人民的自由和權利絕不在意。歷史表明,法家只會導致極權制,而不是個人主義。 道家:唯一的反叛方式是逃遁 中國哲學中,道家和個人主義最相近。道家宣揚順其自然,回歸自然,注重自我,強調內在自由。儒家要求人們克己復禮,達到與禮的一致;道家則要求人與自然合一,順乎自己的個性,強調人的自然性而非社會性,因此鄙視功名、利祿、禮教這一套。政治上,道家主張無為而治,政府的存在是為了讓每個人追求自己的真性情。 然而,道家的思想與個人主義也完全不同。 第一,道家不想介入社會、在社會中實現自己,而是要逃離社會。根據“無為”原則,爭取政治權利毫無意義。他們要的是與自然合一,最終歸融於自然。唯一反叛方式是逃遁,不是隱居於高山名川,就是迢迢於醇酒詩畫。 第二,道家從自然主義到相對主義,從相對主義到齊物論,將世界萬物等量齊觀,這就有可能否定個性。 第三,道家不可能建立一種新的社會秩序,來保證每個人所需要的個人自由,因為他們對所有至關重要的法律或權威問題,不是沒有涉及就是沒有解決。實踐中,道家只會意味着倒退到原始社會,老子的烏托邦就是一個“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地方。他們的政治理想——在自然狀態中實現和諧——是不可企及的。人類社會不是完全自然的,人不像植物和動物,而是有意志有思想的,不可能棄智絕聖,回到“民知其母,不知其父,與糜鹿共處”的原始狀態。 道家可以被視為無政府主義的個人主義,它對個人的精神有一種解放的力量,因而對文學藝術產生了極大影響。魏晉時期,道家風範對上層影響巨大。當時儒家禮儀受到公開否定,個人癖好和異端行為受到欣賞,三綱也受到挑戰。但這只是個性解放或自我放縱的知識分子一時偏離了“正道”,很快便被儒家正統壓倒,從此再沒能聚集到當年的氣勢,也不可能發展為一種政治原則。 釋家:四大皆空,紅塵無我 佛教關於自我的概念中,也有某些潛在的個人主義傾向。其一,佛教相信人的可完善性和自我修養,“即心即佛”是對每個人而言的;其二,佛教的解脫完全依賴於個人努力,強調個人的作用。佛教徒通過靜坐沉思,克服自我中的本能慾念,去達到“涅槃”的終極境界,也就是從世俗牽掛中解脫出來。佛在圓寂前還教誨弟子說,解脫是個人的事:“作你自己的明燈,別尋找自身以外的任何避難所。”其三,和基督教一樣,佛教教義宣傳人類平等和四海之內皆兄弟。早期佛教在印度是對種姓制度的抗議。 但佛教的世界觀決定它不可能沿着個人主義方向發展。因為,佛教的個人主義不涉及政治,不管紅塵事務。清教徒說自己雖在這個世界,但不屬於這個世界,佛教徒甚至不想在這個世界裡。他們也沒有清教徒那樣的野心,要在塵世建造上帝的王國。佛對弟子說他只教兩件事:“受苦的事實和脫離苦海的可能性。”而從塵世獲得自由的方法,就是一心一意打坐。 像道家的“無” 一樣,佛教徒崇拜“空’’,相信“無常和無我”---本我不過是暫時的自我,拯救就是擺脫塵世中的本我去達到不屬於這個世界的真我。因此,佛教徒不可能像個人主義所提倡的那樣在這個世界裡表現自己、完成自己。 儒佛道這三種主要的思想中,關於自我的概念與個人主義都不一致。他們的“個人”是一個道德載體,而不是政治實體,更不是法人。道教和佛教傾向於退出社會,儒家雖然主張改造社會,但也不是像西方那樣要解放個人,而是用禮儀和等級制來規範個人,事實上,儒家最不願做的事就是顛覆社會秩序。 中國思想史上,大概只有楊朱一人公開宣揚過“為我”的學說,以至於沒有留下任何著作。孟子把楊朱和墨翟放在一起批判:“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儒家文化沒有魔鬼一說,罵人禽獸已屬最高級了。值得注意的是,孟子攻擊的矛頭是針對楊墨學說對等級制的瓦解,他確實擊中了要害——倘若每個人都有了“自我”的意識、“為我”的可能,等級制就很難維護了。這正是個人主義的價值所在! 近期圖文: 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到底哪頭重 中國“經濟50人論壇”發言全文:雖然很長,值得中共聽取 進入象牙塔,感覺很奇妙! “老大哥”和“美麗新世界”並存的中國 只見規律不見人,那叫什麼“歷史學”! 文革的荒誕性、野蠻性從何而來 義和團和文革群眾造反:相同點實在太多 權力閹割人們的歷史記憶的刀子有很多種
看了這個題目,就知道其作者肯定是受過很好的教育,造詣很深。種不出自由之花,是不是那土壤太貧瘠了?
兩個概念在這裡:土壤和花。自由之花,是什麼花?如果我們沒有,光有土壤也沒有用。如果是西方的自由之花,那麼我們土壤可能是不適合它。
這個比喻太好了!如果西方的自由之花要在中華大地上開放,要麼改變我們的土壤去適合那花的生長。五千年的歷史土壤的改變,誰能行!
所以,只有改良那花了。
此時還早了點。我們不禁要問:我們是否需要此花。第二,誰來進行改良?
同意饞師。
三千年歷史,幾乎沒有文明進化,只是外儒內法的腐朽落後文化的不斷重複。
並不是說中國歷史上沒有出現國先進思想,只是劣幣驅逐良幣,以奸民治良民,先進思想總被打壓和淘汰。
如果這樣看,三千年文明之說,是不成立的。只能說是三千年歷史,或者三千年文化。如果是文明的話,一定會產生出來的。
的確如此,個人沒有自我,社團就無法自治,就會給暴政創造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