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的是,按英國媒體世界大學最新排名,儘管北京清華從無諾貝爾科學獎得主,仍被排在亞洲第一,遠高於各有五名以上諾獎得主的三所日本大學;按英國QS最新排名,清華大學竟被排在耶魯和哥倫比亞大學前面,儼然已成世界超一流大學了
老高按:今天推薦北大法學院龔刃韌教授這篇文章,沒必要寫什麼“按”,事實明擺着,道理也明擺着,連文革時期的初中生都能看懂。只是看能否叫醒裝睡的人了!
“拖後腿”的中國人文社科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龔刃韌,FT中文網 2019年6月21日
自2015年以來,建設“雙一流”(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成了中國知名大學最響亮的口號。現在中國經濟實力增強了,只要有國家巨額經費投入,我相信某些理工學科有可能在短期內趕上去。因為有錢就可以購買最先進的實驗設備,可以高薪從世界各國招聘知名科學家。不久前,教育部直屬大學公布2019年預算,清華297億元居首。按英國媒體(THE)世界大學最新排名,儘管清華大學從無諾貝爾科學獎得主,仍被排在亞洲第一,遠高於各有五名以上諾獎得主的三所日本大學。按英國公司(QS)最新排名,清華大學竟被排在各有61和96位諾獎、5位菲爾茲獎和3位圖靈獎得主的耶魯大學和哥倫比亞大學前面。清華大學儼然已成為世界超一流大學了。不過,假如有一天中國籍科學家諾獎得主超過人口只有中國十分之一的日本,那時就不用藉助媒體或公司的大學排名,而可更有底氣地宣布:中國有了一批世界一流科學家和學科。中國大學為何培養不出傑出人才或一流科學家的“錢學森之問”和“楊振寧之問”也會迎刃而解。 但是,我在這裡只想談談人文社科,因為與依靠經費投入的理工科不同,人文社科的研究主要取決於學者個人長期的學術積累與獨到見解。日本侵華期間(1937-1945年),北平、上海等處許多大學避寇內遷到四川和雲南(如西南聯大)。儘管當時大學教師的研究和生活條件極端艱苦,許多人還是寫出了傳世之作,如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錢穆《國史大綱》、蕭公權《中國政治思想史》、陳寅恪《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馮友蘭《貞元六書》、賀麟《近代唯心論簡釋》、金岳霖《論道》、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等等。 遺憾的是,1949年後中國全盤照搬蘇聯教育模式,中國現代大學教育奠基人、北大校長蔡元培提倡的“思想自由,兼容並包”辦學方針被徹底否定。從此,人文社科領域長期走下坡路。然而,由於上世紀末全國重點大學多數已擴為綜合大學,目前由黨中央和政府積極推進的建設“雙一流”的宏偉計劃,很可能因人文社科嚴重“拖後腿”而最終落空。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1931年清華校長梅貽琦《就職演說》中有句名言:“所謂大學者,非謂有大樓之謂也,有大師之謂也。”但眾所周知,清華國學院“四大導師”的傳奇早成絕響,梅貽琦任校長期間名師雲集的風光也已不再。2011年清華百年校慶期間,廣為宣傳的清華史上任教的學術大師和清華培養的二十幾位名人大家,都是民國往事。假如梅校長還活在世上,看到現在大樓林立的清華校園,真不知會有何感想?文、史、哲是北大傳統優勢學科。幾年前,在北大春節茶話會上,我問坐同一桌的樓宇烈教授,現在北大哲學研究水平怎樣?樓先生不假思索地說:比以前差太遠了!1960年畢業於北大哲學系的樓先生如數家珍地列出他當學生時教授們的名字,如馮友蘭、湯用彤、賀麟、張岱年、金岳霖、宗白華、朱光潛等(樓先生沒有提到的還有民國時期北大哲學系任教的蔡元培、胡適、熊十力、梁漱溟等人)。可是,現在北大哲學系究竟有幾位能與當年那些學術大師比肩的人物呢? 同樣,中國法學界也有巨大的今昔反差。民國時期許多著名法學家,如王寵惠、吳經熊、楊兆龍、周鯁生、王世傑、錢端升、李浩培等,不僅有深厚的學術功底,而且都精通多門外語。1905年獲耶魯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的王寵惠,1907年將《德國民法典》翻譯成英文,曾長期被美國大學法學院廣泛使用。作為中國學者,若沒有對大陸法與普通法兩大法系的深刻理解和對英文德文的精通,是不可能做到的。1923年王寵惠當選為常設國際法院首任中國籍法官。1920年畢業於東吳大學的吳經熊赴美國密歇根大學留學,僅一年就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吳經熊用英文、德文和法文發表過許多在國外法學界有影響的著作和論文。1927年畢業於東吳大學的楊兆龍,1935年獲哈佛法學博士學位後,到德國研究歐洲各國法律,掌握了八門外語,他是《聯合國憲章》中文譯者。1949年後由於中國接受蘇聯法學,排斥西方法學,楊兆龍被安排在復旦大學教俄語(而不是他更精通的英、德、法語),直到蘇共二十大後才“歸隊”任復旦法律系教授。令人惋惜的是,1957年楊兆龍因建議加速立法和主張無罪推定原則被打成“右派分子”,他的兩個兒子、一個女兒以及學生受株連也都被劃為“右派”,慘遭迫害(何濟翔:《滬上法治夢》2001年)。 目前,國內知名法學者多數是上世紀50、60年代出生的,由於文革的耽誤,再加上法學界只求發表文章數量不注重閱讀外文原始資料的風氣,有些人甚至連一門外語的閱讀能力都缺乏,儘管其中不少人已“著作等身”並擁有各種耀眼的頭銜。難怪在中國許多法學者連“法治”(rule of law)與“依法而治”(rule by law)之間常識性區別都分不清。上世紀70年代以後出生的法學者,雖未受文革耽誤,但受“核心刊物”發文數量壓力,沒有時間學術積累並多學幾門外語。 以下這個例子反映中國法學研究的現狀:在中國大受追捧的“刑法教義學”主要受德國的影響,但據社科院法學所刑法研究員劉仁文在《法制日報》(2017年12月27日)載文透露:儘管近年從德國引進的“法益理論”和“客觀歸責理論”在中國刑法學界備受推崇,但德國刑法學者卻指出“法益”在內容上是空洞的,用“法益理論”作為限制犯罪化的依據是自欺欺人。“客觀歸責理論”在德國也被批評混淆了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由此看來,中國法學者是依據二、三手資料或中譯本了解從而誤解德國的刑法理論。 再舉一個令中國學者汗顏的例子:對中國法制史的研究,日本法學者不僅總體水平遠遠超過中國法學者,而且二戰後還先後出現了仁井田阩、滋賀秀三、寺田浩明等一些有世界影響的學者。同樣,對歐美法特定領域的研究超越國外同行的日本法學者也有不少,但達到這一學術水平的中國法學者還聞所未聞。儘管如此,北大法學院被英國一家公司(QS)連續五年排在亞洲法學院前三名。可是,學術水平只能由專業同行評價才靠譜,由商業公司為學術機構排名難免令人感到荒唐可笑。事實上,中國的法學研究不要說達到世界一流水平(在某一學科領域有原創性和系統性的研究成果並為國內外專業同行一致認可),就是距二流水平(根據原文和原始資料對某一學科領域的國際重要研究成果或相關實踐進行準確、系統和深入的分析與綜合)也有很大的差距。 歷史證明,沒有言論出版自由和學術自由,自然科學某些學科仍能快速發展,但人文社科必受嚴重束縛。例如,中國“文革”期間,儘管大學教育處於癱瘓狀態,但在核武器、航天以及自然科學個別領域也不乏世界級水平成果。如1967年中國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顆氫彈,1970年中國第一顆人造衛星發射成功, 中國本土唯一諾貝爾科學獎得主(2015年)屠呦呦的研究成果也是“文革”時期做出來的。但由於沒有思想言論自由,人文社科工作主要是歌功頌德和政治宣傳。所以,以“梁效”為筆名的北大清華“大批判組”的系列文章獨領風騷,被官方媒體廣為轉載和學界頻繁引證,在中國學術史上留下極不光彩的一頁。 又如,蘇聯時期在航天、武器以及自然科學某些領域世界領先,但人文社科被置於黨的宣傳框架之內,只能充當政策的奴僕。蘇聯著名持不同政見者羅伊•麥德維傑夫(Roy Medvedev)指出:“在大多數人文社科領域,斯大林壟斷了‘發明權’和做出結論的權利,而所有其他人只能是推廣普及和進行注釋。由此而來的是教條主義的統治、死啃書本、停滯僵化和惰性。歌功頌德和注釋性的書籍成為了蘇共黨史著作的基本類型”(《讓歷史來審判》1983年中譯本)。所以,儘管蘇聯作為一個大國存在70多年,除了少數受迫害的不同政見者留下了珍貴的精神遺產外,人文社科學術成就乏善可陳,沒有產生傑出的社會科學家和理論家,也沒有一所世界一流大學!而備受官方賞識的御用文人或文科院士留傳下來的,則多是人所不齒的劣跡和毒素。如蘇聯法學權威和院士、擔任過總檢察長的維辛斯基(A. Vyshinsky)在1936-1938年斯大林大清洗運動扮演了關鍵角色。在莫斯科三大審判中,秘密警察與檢察院、法院串通一氣,通過捏造事實、刑訊逼供、公審表演(show trials)等卑鄙手段製造了一系列冤假錯案。鮮為人知的是,納粹德國的政治鎮壓工具——人民法院(Volksgerichtshof)的院長法賴斯勒(R. Freisler),就專門研究過並效仿維辛斯基在莫斯科審判的手法,因而被希特勒稱讚說“法賴斯勒是我們的維辛斯基”!維辛斯基的“法學理論”——鼓吹法律的階級性和黨性、否定司法獨立、蔑視程序正義,不僅是蘇聯法學的正統,也支配了中國法學數十年!其毒害影響至今。
當今,在人文社科領域,中國大學還有很多距離世界一流大學漸行漸遠的現象,僅舉以下幾例: 第一、大學成了官本位的名利場。中國大學有一個顯著特色:任何人只要有校內外做“官”經歷或受到官方賞識,就能占有更多學術資源並獲得特殊學術地位。2006年社科院首批推選出47位學部委員(據稱相當於“文科院士”),其中44人有擔任院、所黨政領導經歷。最近幾年,幾所重點大學對少數文科教授給予特殊頭銜和待遇也都有類似現象。 第二、大學“反智主義”愈演愈烈,即以國內“核心雜誌”發表論文數量和申請官方課題經費的等級/金額作為衡量“學術”主要標準。大學教師早已淪為“計件工”(筆者文章《大學教授、計件工與學術自由》,2005年)。民國那一代學者惜墨如金與厚積薄發的嚴謹學風已被“薄積厚發”的浮躁風氣所取代,當年北大文科研究所長傅斯年對新任年輕教師“三年內不許發表文章”的要求,也早已被從美國道聽途說和誤讀的“不發表就出局”(publish or perish)所取代。 第三、從對外開放退回閉關自守。近年來在大學使用國外大學教科書必須經過院系審核、學校審定,介紹西方憲政制度篇幅較多的國內教材也被禁用。某些大學甚至限制外國教授講授專業課。例如,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和特別報告員、著名國際法學者村瀨信也教授從日本上智大學退休後來到北京,長年無報酬地在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學院為研究生用英文授課,他還把數千冊國際法學的私人藏書無償地捐給了中青政。村瀨教授非常喜歡在中國教書,甚至希望死後骨灰能埋在中青政。但是,2017年中青政被劃轉至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後,外國教授只能教外語而不准講授專業課,村瀨教授不得不離開。 第四、學術自由越來越受限制。今年4月3日我為FT中文網撰文提到日本大學的學術自由,如兩次組織憲法訴訟並作為鑑定人在法庭論證政府違憲的深瀨忠一教授,從未受到官方壓力。美國上世紀50年代的反共狂潮消退之後,學術自由也得到了保障。2017年2月10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在推特上嘲諷暫停執行總統令的聯邦法官。2月17日,美國最有名的兩個法學院(哈佛、耶魯)的院長,米諾(M. Minow)與波斯特(R. Post)聯名撰文指責特朗普蔑視法治:“如果特朗普認為他能以法律和憲法為敵,那麼他將成為共和國的敵人。”可見,真正的學術自由在中國還遙不可及。改革開放後,中國大學有了一定程度的學術自由,但近年又面臨着喪失的可能。如在中國政治問題上提批評意見成為禁忌,大學教師因課堂言論受處分現象明顯增多,甚至鼓勵師生告密。並不久遠的中外歷史教訓已被刻意地遺忘:文革期間告密之風盛行造成無數人慘遭迫害;斯塔西(Stasi)的龐大告密體系正是1989年柏林牆倒塌及東德政權垮台的深層次原因。 第五、缺乏學術自由,但有學術不端行為的自由。學術腐敗在中國的泛濫早已是舉世皆知的事實。中國大學有一個獨特的怪現象:大學對教師“政治上不正確”言論零容忍,但對教師嚴重學術不端行為卻經常無限容忍。這是因為對大學領導來說,對前者不處理會危及其“烏紗帽”,而教師學術不端行為涉及大學面子,只要沒有被主流媒體曝光,就儘可能地加以掩蓋。舉一個最近的例子,我的一位同事寫信給北大校方反映個別教授的嚴重學術不端行為,但最後得到的結果是學校不打算處理。可見,儘管教育部三令五申,要求對學術不端行為“零容忍”,但實際效果幾乎等於“零”。 長此以往,中國人文社科不僅對“雙一流”建設“拖後腿”,而且對社會文明進步也會“拖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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