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歷者張紀恩1979年在接受採訪中提出對向忠發叛變的疑問,引起黨史界的震盪。還有人說:向忠發叛變的消息是敵人在監獄裡散布,是敵人的挑撥離奸計。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秘書長的李維漢也認為中共革命歷史複雜,此事值得研究討論
向忠發沒有破壞中共組織?三件事實不被採信
《伐林追問》第82期,2020年4月08日首播
◆高伐林
我們接着上期《伐林追問》節目,繼續追問中共總書記向忠發的叛變問題。 文革結束後,中共徵集黨史資料。1979年9月,上海歷史研究所的李華明、沈億琴採訪了向忠發案的知情人、當事人張紀恩。向忠發被捕後,擔任中共中央機要主任的他和妻子張月霞(一作張越霞)也被抓起來。以1925年加入中共的資歷,中共建政後的職務一直都不算太高:他擔任過華東煤管局設計院副院長、煤炭部下面的煤炭科研總院上海分院顧問,1982年離休。上海作家葉永烈多次採訪過他,還寫過一篇《一位特殊的歷史老人》,說他在國家安全部門工作多年。八十年代他還被中央檔案館請去幾個月,完成一項特殊的任務:鑑定一批中共早期文件和手稿的筆跡,確定是誰寫的。 在黨史界,張紀恩有一定知名度,但黨史界以外的人知道這個名字,是從鄧榕所寫的《我的父親鄧小平》一書,書中多處寫到張紀恩,張告訴鄧榕,當年他與張月霞在五馬路租房子,他倆住二樓,樓下開的一個雜貨鋪,原來是鄧小平開的。

毛毛(鄧榕)著《我的父親鄧小平》三卷本圖文版。
葉永烈對他寫得比較詳細,說他們夫婦後來搬到上海公共租界戈登路恆吉里的一處石庫門房子,他倆住樓下,樓上的正房是空着的,但裝飾成住人的樣子,張紀恩對鄰居說,樓上登報招租。他事先編好這一說法,以便萬一出事有人搜查,可以一推六二五:租戶的事我不知道啊。其實二樓正房是用來做中共領導人開會和看文件的地方,向忠發、周恩來、王明、博古、張聞天都多次來過。

葉永烈《出沒風波里》一書中記載了張紀恩的傳奇經歷。

張紀恩、張月霞夫婦住在這上海戈登路(今江寧路)恆吉里1141號,樓上是中共中央領導人開會和看文件的地方。
二樓的亭子間,還住了兩名中共女地下黨員,一名叫周秀清,以張家照顧嬰兒的保姆身份住在這裡;另一名叫蘇彩,因懷孕住此,公開身份是房客。 向忠發是1931年6月22日上午9點多被捕的,第二天即6月23日,被引渡到國民政府的淞滬警備司令部。而這天凌晨一時,中西巡捕、特務突然敲開張紀恩和張月霞家門。張紀恩知道不妙,開門前將廚房窗台上的淘米籮取下,那是表明有意外的警號。巡捕在二樓搜到一份共產國際文件和一份王明的手稿,以此逮捕張家夫婦。張紀恩聲辯說,樓上房客是登報招租的,文件與他無關,但還是沒用。但他說周秀清是傭人,蘇彩是房客,她們完全不相干,這話倒是有用,巡捕也就放掉了二人。張月霞叮嚀傭人周秀清帶好嬰兒,並要她轉告“親戚”,轉告哪些親戚,同樣是地下黨員的周秀清,當然心領神會。 這段經過我講得比較詳細,因為張紀恩對向忠發叛變的質疑,與這些情況有關。

中共中央聯絡處舊址:四川北路1953弄135號,張紀恩曾在此居住。
李華明、沈億琴兩位採訪張紀恩後,整理出《周恩來同志在上海革命活動片段及其他》,文中披露張紀恩說:“有的同志認為向忠發是叛徒,我認為值得研究。有以下實際情況可作依據。”張紀恩提出四點: 第一點:“當時,在我們機關破獲前一天已有風聲,我們覺得機關可能出問題。6月21日開始,邢萍舟(即徐冰)、浦化人先後搬出二大木箱文件,已有所準備。”他的意思是,中央機關被搜,可能並不是因向忠發叛變造成的。兩大木箱文件在向忠發被捕前一天被轉移走,這一點,對中共來說很重要,這些文件若被查獲,後果不堪設想。但對我們判斷向忠發是否叛徒,相對來說不很重要。

向忠發被捕時擔任中共中央機要主任的張紀恩(1907-2008)。
第二點就很重要了:“向忠發明知道我們四人(張紀恩夫婦、傭人周秀清和房客蘇彩)都是黨員,也知道四人的真實姓名,機關的性質和真實情況,以及一套事先虛構的口供,但敵人沒有說我的供詞是假造的。而且沒有將蘇彩、周秀清逮捕……敵人只能以我的口供為根據,以‘窩藏赤匪、隱而不報’的罪名,判我五年有期徒刑。張越霞宣判無罪,交保釋放……和向忠發同時被捕的陳琮英,當時她就住在向的家裡、向沒有向敵人供出她的黨員身份,向忠發當面對國民黨特務講了陳琮英是任弼時的妻子,但並沒有說她本人也是中共黨員。她也被宣判無罪,交保釋放……在這前後6個月中,我們這一案的政治犯都沒有因向忠發的關係而被牽連,也沒有向忠發被捕以後、因牽連而被捕進來的人。因此,我認為向忠發沒有向敵人供出我黨組織。” 第三點,“向忠發被敵人處決後,流傳着一個約兩千字的向忠發傳和供詞,寫上許許多多黨組織和姓名等等。……” (我們上一期節目講過,1933年,國民黨中統特務機關印發了一本題為《轉變》的小冊子,附錄中有一篇《前共黨中委兼總書記向忠發的自供》。上一期節目播出之後,有位網友Peter Shen留言說: 高老師,我覺得小冊子《轉變》中的向忠發自供似乎很有問題。如果說自供的內容涉及到當時共產黨的方方面面,而且還有數千字之多,那麼從收集到整理,起碼也要一段時間。就算只做收集,起碼也要好幾天時間。但是向忠發從被捕到被殺,只有不到48小時,何況這48小時內差不多一半時間還是在租界巡捕房等候引渡。就算國民政府特務工作效率高,迅速解決收集供詞的問題,但又是如何做到在這麼短時間內,不僅收集供詞,還帶他去認人,又或者到中共領導人的住址和機關地址抓人?不合常理。 Peter的分析很有道理!這也正是張紀恩這四條中第三條提出的疑問。我們回到張接受採訪所說的話——張紀恩說:) “這個東西我認為是敵人捏造的。向忠發自被捕到處決時間不過幾天,不可能寫成那麼多具體的組織和人、事。如果他寫過這些東西,當然首先要寫我們機關的情況和我們四人情況,但我們的關係他根本沒有片言隻語暴露,證明向忠發並未對黨有什麼破壞行為。這個東西,最有可能的是顧順章這個叛徒炮製出來的,冒用向忠發的姓名,以欺騙不明真象的人們,混亂我黨的視聽。”

中共重要幹部關向應,當時被關押在警備司令部看守所,並未被向忠發揭破身份。
第四點,“在警備司令部看守所還有關向應、余昌生(這個人,是向忠發的秘書,曾經與他一起前往莫斯科參加中共六大)……在我被捕之前,向忠發、周恩來等曾在我們的機關商議如何營救關向應、余昌生。向忠發知道關向應、余昌生已經被捕,並知道關押的所在……關向應和余昌生都於1931年冬宣判無罪,交保釋放。如果向忠發供出了他們,可正當重要‘見面禮’,作為功勞而保存自己,而關向應和余昌生當然會全部犧牲。還有喬生發,是法電工人領袖,也於1931年春被捕。向忠發、周恩來也曾討論過如何營救他。我進看守所前,喬也已關在看守所二弄,後來也被釋放了。” 以上我念的,是1979年張紀恩接受採訪中提出的疑問。發表後在史學界引起震盪。還有人也提出:向忠發叛變的消息是敵人在監獄裡散布的,這是敵人的挑撥離奸計。爭議不斷擴大,1980年4月28日,全國政協副主席李維漢在湖南黨史工作者座談會上也提到此事,認為中共革命歷史複雜,此事值得研究討論。李維漢曾經擔任過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秘書長,他說這個話,份量很不一般。

李維漢在中共建政之後只擔任中共中央統戰部長,但早期曾進入領導核心。
討論中說什麼的都有,以訛傳訛的、張冠李戴的……例如有篇文章說:在審訊陳琮英的法庭上,向忠發親自出面對質,對陳說:“你不要編口供了,有什麼就講吧。我們是什麼人,他們都知道了。”就那麼一兩天功夫,法庭怎麼可能開庭呢? 1980年《黨史研究》第4期發表《關於向忠發叛變問題》。有人走訪了當年在上海中央機關工作的部分老人陳琮英、朱端綬、李沐英、周惠年等。陳琮英的看法我上一期《伐林追問》節目中介紹過,這裡不重複了,只說另三位的回憶: 1,朱端綬說:我們的機關是中央政治局開會的地方,幾次同志被捕,我們都沒有搬家。就是向忠發被捕後,中央通知我們說向忠發有問題,這個機關才不能用了。 ——朱端綬不是真正的知情人,是“中央通知我們說向忠發有問題”; 2,李沐英說:我是在監獄裡知道向忠發被捕叛變的。向忠發一被捕就聽國民黨特別監一個國民黨的下級軍官說,共產黨的向忠發被捕了。第二天,他又告訴我說,向忠發反映不好,意思是叛變了。李沐英還說,張越霞同志曾告訴她:向忠發被捕後叛變了,對敵人什麼都說,說我們黨分成幾派等。 ——李沐英是聽國民黨一個下級軍官和張月霞告知的。 3,周惠年說,向忠發被捕後,我們中央特科的一些同志都武裝起來,準備去搶救他。但很快聽說他叛變了。所以我們就沒去搶救。周總理也因此轉移到我們那裡。看出來像是出了事的樣子。 ——周惠年也是“聽說”。 所以這幾位的證詞意義不大,能證實的一點只是,確實有很多人認為向忠發叛變。 曾擔任中共中央秘書長、受向忠發直接領導的黃玠然(他也是《進出中組部》一書作者閻淮的前岳父),於1979年在上海《黨史資料叢刊》發表《黨的“六大”前後若干歷史情況》一文,也對向忠發叛變這種說法表示保留。文中寫道:“對向忠發被捕後的表現有兩種說法;一種是說他叛變了,一種說他沒有叛變。後一種說法的根據認為與向忠發同案的同志和向忠發已知道已經被捕在獄中的同志,都沒有發生問題。”

1982年5月,曾任中共中央秘書長黃玠然(右)與張紀恩在中共中央聯絡機關舊址前。
黃玠然的文章,引起鄧穎超的注意,便約黃玠然面談。後來,鄧穎超於1988年8月30日向中共中央書記處專門寫了《關於向忠發叛變的問題》的材料,明確指出“向忠發是一個證據確鑿的叛徒”。她寫道:“我覺得黃玠然的說法與事實不符,於是我在1983年9月約黃玠然同志面談,將我所知道的確切情況告訴他,談後他同意我所說的情況是可靠的。本擬將我們談話記錄在上海《黨史資料叢刊》上及其他黨刊上發表,未果。” 鄧穎超對黃玠然談了些什麼“確切情況”?怎麼就說服了黃?他們的談話記錄為什麼沒有發表?不得而知,留下了很大的疑團。使這個疑團濃上加濃的是,鄧穎超寫好的材料報送中央之前,先交陳雲審核。陳雲批註:“向忠發確實叛變了,鄧穎超同志講的意見是對的。”向忠發被捕之時,陳雲擔任中共中央特科負責人,是了解情況的人。陳雲這樣地位的人對鄧穎超的材料背書,但材料仍然未曾發表,只有一個解釋:最高層認定她說的是真的,但攤開來對這個政治集團的聲譽危害極大,黨承受不起,所以“家醜不得外揚”。 我們講過,毛澤東1966年、周恩來1972年都曾談及向忠發問題,都認定向就是叛徒。這裡還補充一個材料:1967年5月19日,周恩來給毛澤東信中明確指出向忠發叛變,在信的附件《大事記》中具體說明:“1931年6月,向忠發被捕後叛變、處死,有兩處機關破壞。”

周恩來最了解向忠發被捕情況,設法弄來向被捕之後的口供來核實。
穆欣著《隱蔽戰線統帥周恩來》這本書中披露了一個重要情況:向忠發死後,周恩來派潘漢年調查抄錄向忠發在審判時的口供。中央特科通過打進淞滬警備司令部當法文翻譯的鮑文蔚和情報科歐陽新的關係,以及上海社會局長吳醒亞的屬下,去找審訊時的記錄員,許以重金(另外有一份材料說“周恩來決定不惜付出上千銀元”),設法偷偷抄錄向忠發的口供。周恩來看過這份口供,開始曾經懷疑這些是國民黨偽造的。經仔細研究,認為很多機密只有中央少數人知道,卻都出現在口供中,因此肯定了向忠發確已叛變。 說到向忠發的供詞,據張紀恩回憶,他當年在被轉到淞滬警備司令部軍法處受審時,審問者給他出示過向的供詞,張紀恩說:“是用毛筆寫在十行毛邊紙上的,約兩三頁。” 僅僅二三頁的十行毛邊紙,還是用毛筆寫,就算向忠發小楷寫得再好,能寫幾個字?何況向忠發文化水平不高,未必能寫蠅頭小楷。而那份“向忠發自供”,目錄都有十條之多,敘說了中共很多重要的組織及人員情況,不可能容納在兩三頁十行毛邊紙內。 以上這麼多證詞,說法不一,有些明顯是矛盾的,例如:向忠發什麼時候去其情婦楊秀貞處,就有幾種說法。周恩來說:是6月21日晚離開周恩來、鄧穎超的住處,周聽見門響,趕出去勸阻未成;鄧穎超說:“當恩來同志和我不在時,向忠發就溜出去到一家外國人的旅館看他的小老婆,我們回家後,見他不在,當晚沒見他回來”;再如:張紀恩對葉永烈說:如果出意外,將廚房窗台上的淘米籮取下;而鄧穎超說的是“看到在亭子間窗戶放的花盆不見了”,這是警號…… 這些矛盾之處,可以解釋為年深日久,難免記憶中出現差錯。而且,這些都是無關宏旨的枝節。與我們討論“向忠發是否叛徒”也沒有直接關係。構成主要疑點的,用時興話說,就是三件“硬核”事實,也就是張紀恩所講的第二、三、四點: ▲ 向忠發確實沒有向敵人出賣住在恆吉里的一男三女這四個中共黨員; ▲ 向忠發也確實沒有出賣當時已經關在牢裡的關向應、余昌生; ▲ 向忠發確實不可能在短短兩天一夜轉去轉來期間,寫出三千字自供。 說是“硬核”,這都是無可否認的事實。但是另一部分事實,也是“硬核”的,就是周恩來、鄧穎超他們堅信向忠發是叛徒的那些事實:畢竟只有向忠發才知道的地點,包括這個恆吉里,都被查抄了,這足以認定他就是叛徒。至於他沒有出賣某些人,這就不重要了。不影響對他的認定。 何況,這些事實是硬核,卻可能有多種解釋。例如,有沒有這種可能呢:那份“向忠發的自供”是半真半假,真中有假,畢竟後來人們看到的是印出來的小冊子,不是手跡原稿;而且是1933年的小冊子,他已經死了一年多快兩年了,為了起到對中共被捕黨員攻心的作用,國民黨特務完全可能在向忠發的供詞基礎上添加大量他沒有說過的話。當時顧順章還活着,正在為國民黨中統、軍統效勞,他完全有動機、也有能力來參與其事。 至於放過了張紀恩等人,有沒有這種可能:向忠發急迫地要保住自己的命,他要立大功,擒賊先擒王,先要逮住周恩來、王明,顧不上一般工作人員; 或者,有沒有這種可能:向忠發沒料到自己被抓的前一天,就那麼巧,恆吉里的中共機密文件被轉走兩大箱子,否則,文件要是還在那裡的話,這四個人肯定一個也跑不了; 甚至,有沒有這種可能:他與張紀恩這四個人的個人關係不壞,他們又帶着孩子,向忠發一時動了惻隱之心? 我沒有根據,只是推測各種可能的情況。很可能沒有別的原因,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以為來日方長,今天沒幹完的,明天接着干就是。但是上天沒給他這個機會,6月24日凌晨3點,他死了,沒有來日了,永遠幹不了了! 這就引出了又一個謎團:為什麼國民黨要這麼倉促地處決這個中共最大的頭子?今天講到這兒,咱們再找機會來“伐林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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