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革命有理、復辟有罪”這條劃分政治是非的最高標準,有從“學術權威”字裡行間深挖動機、看清實質的邏輯武器,真有戰無不勝的豪氣和快感!到文革後期才驚悟,將中外“學術權威”批倒在地最吃虧、損失最大的卻是自己——留下後遺症,為害至今
老高按:清華大學教授秦暉撰文深入淺出,其文字通俗曉暢,其思路卻廣闊深刻,哪怕是給大眾媒體寫文章,無須詳細註明出處,但他也實際上有翔實的史料支撐,下一斷語必有依據。像我這樣駑鈍的學習者,不得不反覆研讀。雖然不敢貿然同意他的全部論斷(貿然認同,其實也意味着對論者的不尊重),但深切感謝他極大地開拓了我們認識中國的過去和今天的視野,注意到過去忽視的多種因素。 不由得痛切地回想起自己還是中學生時,深受“糞土當年萬戶侯”、“高貴者最愚蠢,低賤者最聰明”之類言論的蠱惑,“說大人,則藐之”,真的相信“許多所謂知識分子,其實是比較地最無知識的”(毛澤東《整頓黨的作風》)。初生牛犢不怕虎,無知者無畏,專揀“學術權威”來批,批了中國的,再批外國的,批了在世的,更批過世的,越是名氣大的“學術權威”,批起來越過癮、越覺得自己上檔次——其實許多東西自己根本一竅不通,但是,有“革命有理、復辟有罪”這條劃分政治是非、歷史功罪的最高標準,有從“學術權威”的字裡行間上掛下聯、深挖其動機、看清其實質這樣戰無不勝的邏輯武器,胸臆間真的有高屋建瓴、勢如破竹的豪氣和快感! 到“文革”後期,我才驚悟,將中外“學術權威”批倒在地,踏上一萬腳,最吃虧、損失最大的卻是自己。該掌握的知識沒弄懂,仍是一腦子漿糊——留下後遺症,為害至今。 今天再接着轉載秦暉禁書篇章:《“改朝換代”與君主和平立憲的可能——“封建”與帝制的比較》。
“改朝換代”與君主和平立憲的可能
——“封建”與帝制的比較
秦暉,《南方周末》,收入禁書《走出帝制》
假如辛亥前是漢族王朝?
要理清“帝制興衰”這個大劇本,還得從它的終場來說起。上次說到君主立憲的設想也許很好,可是在當時中國的條件下能實現的幾率極小。而且其所以如此,占中國人口絕大多數的漢族人不能接受滿族王朝可能是個原因,但並非主要原因。如前所述,革命黨人確實以“我國今日為異族專制,故不能望君主立憲”(精衛:《駁新民叢報最近之非革命論》,《民報》第4期)作為廢君革命的主要理由,甚至明言“中國而欲立憲也,必漢族之驅並滿洲而後能為之”(蟄伸:《論滿洲雖欲立憲而不能》,《民報》第1期)。但真換了漢族皇帝(如後來的袁世凱),他們就能接受嗎?孫中山當時就提到,以現在的政治如此腐敗,“就算漢人為君主,也不能不革命”(《孫中山全集》第1卷,中華書局1981年版,325頁)。可見當時激進主義確實有市場。除了推翻“異族”外,革命黨人主張民主共和,也還是有追求“徹底”的因素。 不過問題並不在這裡。當時國內革命黨的影響遠不如立憲派,假如清廷甘願轉變為“虛君”而接受立憲,立憲派的力量加上朝廷應該完全能左右大局,革命是很難發生的。但問題在於清廷這樣做的可能幾乎沒有。而清廷之所以不可能主動做“虛君”,也有不得不然之理,而且這主要還不是出於滿人的“恐漢症”。 其實這不需要太多的引證。我們看看世界上通過君主立憲成功建立了現代政治的國家,無論是西方的英國、荷蘭、瑞典、挪威等等,還是東方的日本、泰國,都有個共同特點,那就是它們歷史上長期實行“封建”制,君主往往並不集權,卻仍然穩定地得到臣民的尊敬。反過來說,他們王室的地位主要以“德高望重”或某種宗教光環為基礎,甚至僅僅是一種象徵符號(如代表某個家族的紋章),也能約定俗成地被認為不可侵犯。這樣的王室當然不一定要掌握實權,而沒有實權也就不能為害,即便時政多弊,也責不在君,公眾要求革新時政,但並不怨恨王室,也不支持誰去取而代之——這就是所謂“正統主義”而非“皇權主義”。實際上那些王室在歷史上經常“大權旁落”,卻仍然能夠“皇圖永固”。 而那些歷史上長期實行類似“秦制”的專制國家,從我們周圍所謂“儒家文化圈”中的韓國、朝鮮、越南,直到“圈”外的沙俄、土耳其奧斯曼帝國、波斯、埃及等等,都沒有走成君主立憲的道路。它們或者經過艱苦的努力最終走上了共和民主的憲政之路,或者在“共和”的外衣下實行極權制度,因而至今仍然面臨民主化的問題。惟一在君主立憲道路上走得比較久的是伊朗(波斯),巴列維王朝的“日本式立憲”(類似清廷的“預備立憲”)和自由派的英國式立憲鬥了幾十年,最終同歸於盡,而被霍梅尼式的“神權共和國”代替了。 所以我認為過去我在《傳統十論》(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中講的一段話還是對的: 這樣我們也就知道為什麼我們一方面早在辛亥革命中就成了亞洲第一個共和國,另一方面千年怪圈在此之後仍然延續。如今有人責怪辛亥革命太激進太反傳統了,他們認為君主立憲才適合國情順應傳統。其實,辛亥的局面完全可以用傳統邏輯來解釋,倒是君主立憲與我們的真實傳統嚴重相悖。試觀英、日等君主立憲成功的國家,傳統上王室不僅沒有我們的這般專制,而且更重要的是遠比我們的更受敬畏。不說是“萬世一系”,但起碼沒有“市井之間人人可欲”。即使在自由平等之說盛行的今天,即使是激進的左派執政,人們也還尊敬王室(正如即使是保守的右派執政,也還尊敬工會)。 而我們那神秘卻不神聖、令人恐懼卻不敬畏的傳統王朝,本身就有“湯武革命”的傳統周期。清朝至辛亥已歷時二百六十多年,即使無西學傳入,也是“氣數”該盡了。若無西學影響,也會改朝換代。有了西學影響,清朝之後便不再有新王朝,儘管仍然有專制,但若還打清朝旗號,這本身就已違反傳統了!我們已經看到,在真實的傳統中,國人之所以尊崇君主,與其說是基於對綱常名教的信仰,不如說主要是懾於“法術勢”。因此立憲制度下失去了法術勢的“虛君”,是很難得到英、日等國立憲君主所受到的那種尊重的。那些在近代立憲制度之前的歷史上就常有不掌握實權的國家的“虛君”,也形成了尊重虛君的傳統。而我們歷史上的君主一旦大權旁落,哪怕是旁落到至親如母(如唐之武則天)、弟(如宋太祖之於趙光義)、岳父(如西漢末之王莽)、外祖父(如北周末的楊堅)之手,便難免性命之虞。所以我們的皇帝要麼是“實君”,要麼是命運悲慘的廢君,而“虛君”比共和離“傳統”更遠。廢清皇室在民初還能保有一定地位而沒有落入牆倒眾人推的沒頂之災,從歷史上看已屬難得了。 要之,法道互補形成了我國歷史上的專制傳統。而儒家價值並不支持虛君制,它除了導出眾所周知的“賢君”、“王道”理念外,與共和的距離也並不比與君主立憲的距離大。所以我國在受到西方影響後成為亞洲第一個共和國而沒有走上君主立憲之路,是毫不奇怪的。如果說共和理想在政治上顯得很激進,那麼它在“文化”上倒似乎很“保守”。它的很多內容可以在不滿“秦制”的古儒傳統價值中找到支持(注意:這裡說的是在價值觀中找到支持,不是說作為一種制度安排的“憲政”已經被古儒發明了)。 可見傳統“秦制”本身存在着行政安全至上和極度不安全互為因果的悖論。它與我國歷史上“治極生亂,亂極生治”、“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狀況是對應的。那種把清亡後出現混亂局面簡單歸結為“西化”與“激進”所致的看法是膚淺的:如果清亡後的混亂是因為西化,那以前的歷代王朝滅亡時產生的混亂又是為何?換言之,清亡後的亂世究竟有幾分是現代化“欲速則不達”的結果,幾分只是“治亂循環”傳統怪圈中的一環?
此王朝並非彼“王朝”
這裡我還要說:過去我們把西方歷史上所謂的dynasty中譯為“王朝”,西方人也同樣把我們的“王朝”英譯為dynasty,現在看來這很值得商榷。記得1980年代的農民戰爭史討論中有人說,中國改朝換代時的社會大動亂是我們歷史的特點,有篇文章就反駁說:改朝換代是每個民族都有的現象,像英國歷史上就有金雀花王朝、蘭開斯特王朝、都鐸王朝、斯圖亞特王朝前後相繼,法國也有墨洛溫王朝、加洛林王朝、華洛瓦王朝、波旁王朝新陳代謝等等。這顯然就是把他們的dynasty更替和我們的“改朝換代”混為一談了。 古漢語中的“王朝”一詞有褒義,指的是上古“三代”作為“諸侯國”的宗主,尤其是指西周。“王朝”就是周天子的朝廷。那時是沒有“漢王朝”、“明王朝”這樣的說法的。而周天子的那個“王朝”在“封建”制下延續八百多年,與英國從今天可以一直上溯到征服者威廉的一連串dynasty實際屬於同一個王系,倒有幾分相似,但與“金雀花王朝”、“都鐸王朝”這樣的一個個的dynasty就大不一樣了。至於秦以下歷“朝”,與西方的dynasty應該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西語中的dynasty,據說詞根出自古希臘語,意思就是權力、能力(power,be able to),這個詞本身原來並不涉及權力的來源,無論選舉的還是世襲的都可以用。到了羅馬共和國後期,掌權的往往連續來自同一家族,於是這些“權力家族”就被通稱為dynasty。像羅馬帝國的所謂朱利亞·克勞迪“王朝”、弗拉維“王朝”、安東尼“王朝”等等。這時的“權力”實際上已經越來越變成私相授受了,但形式上還要經過國會(元老院)選舉這一程序。私相授受的方式也比較靈活,可能授給外甥、養子、侍從,甚至是前帝看中的某個“賢人”(類似中國所謂的禪讓),而不一定是兒子,更不一定是嫡長子。 到了羅馬帝國晚期乃至中世紀,世襲已經成為常規,選舉的形式往往也沒有了。國人把這時的dynasty稱為王朝似乎已經很像。但實際上,由於這時的國王其實不過是諸侯的盟主(有點類似周天子),實際權力有限,而且在“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規則下,國王實際上只有一些附庸(封臣)而沒有中國意義上的所謂臣民,甚至往往都不徵收“皇糧國稅”而只靠自己的領地為生。但另一方面,這種體制下的王統卻顯得十分穩定,貴族們儘管爭權奪利,卻對王統無非分之想。傳統時代難有王統的更易,近代化中保留王統的幾率也很大。 就以英國而論,自1066年諾曼征服者威廉占領不列顛後,號稱經歷了諾曼(1066-1154)、金雀花(亦稱安茹,1154-1399)、蘭開斯特(1399-1461)、約克(1461-1485)、都鐸(1485-1603)、斯圖亞特(1603-1649,1660-1714)、漢諾威(1714-1901)、薩克森-科堡-哥達(1901-1917)、溫莎(1917至今)等一連串“王朝”(即dynasty),但實際上,這些“王朝”都是從征服者威廉這一條“根”上出來的,這點從未變過。 例如諾曼王朝末王斯蒂芬死後無嗣,他的堂妹瑪蒂爾達作為諾曼王室的惟一合法後裔,嫁給了封地在法國的安茹伯爵格奧弗里,其子繼位為英王,就成了安茹“王朝”的首王亨利二世。而安茹伯爵以金雀花為徽章,安茹王朝因而也叫金雀花王朝。該王朝的末王理查二世承襲祖父之位後,因“獨斷專行”引起臣下不滿,他們趁他去愛爾蘭時支持其堂兄(太上王的另一孫子)蘭開斯特公爵取而代之,稱亨利四世,這就算開始了“蘭開斯特王朝”。不久那位太上王的又一個孫子約克公爵起而爭位,並一度取得優勢,這就是“約克王朝”。而蘭開斯特王室亨利五世的遺孀、法國公主卡特琳改嫁威爾士貴族歐文·都鐸,其孫子又娶了約克王室的公主伊麗莎白,於是蘭開斯特與約克這兩個競爭的支派又重新合流,新王亨利七世以都鐸家族的紋章為王徽,就算建立了“都鐸王朝”。都鐸王朝的末王伊麗莎白一世女王終身未婚,臨終時指定瑪格麗特公主(亨利七世的女兒)與斯圖亞特家族的詹姆士勳爵之子詹姆士一世繼位,王徽也改用了斯圖亞特家族的紋章,於是“斯圖亞特王朝”宣告建立。這個倒霉的王朝碰到了英國革命,一度被共和派推翻,11年後又“復辟”,但復辟後的英王詹姆士二世因為信天主教而被革命後英國的新教人民罷黜,人民請來他信新教的女兒瑪麗和她的夫婿荷蘭親王威廉作為夫婦“雙王”,這就是著名的“光榮革命”。 但這一“革命”並未導致“改朝換代”。光榮革命後的英國儘管實質上已經是虛君共和、議會民主,形式上卻不僅有國王,而且連王徽都沒改。與歷史上王室女性夫婿繼位後就改以夫家族徽為王徽從而開始“新王朝”的習慣不同,威廉夫婦儘管政治(宗教)立場與先王不同,卻仍沿用妻家的(即先王的)紋章,也就是延續了斯圖亞特王朝。直到1714年,由於安妮女王無嗣,王位改由斯圖亞特王室公主索菲亞和她的德國新教徒丈夫、漢諾威選帝侯的兒子喬治一世繼承,並換用了漢諾威的王徽,於是出現了“漢諾威王朝”。而這個“王朝”的末王不是別人,正是大英帝國全盛時代的象徵、著名的維多利亞女王!
“光榮的女王”是個“亡國之君”?
我們中國人恐怕很難想象,兩場“革命”都沒有“改朝換代”,而風平浪靜、作為英國歷史輝煌頂點而至今被人津津樂道的“維多利亞時代”竟是個“王朝末世”,而這個英國歷史上如此聲名顯赫的偉大女王、在位長達64年之久的“日不落帝國”君主,按中國人的“王朝”概念卻應該算個不折不扣的“亡國之君”。不是嗎?漢諾威王朝就是在她手中“滅亡”的:由於她的丈夫是德國的薩克森-科堡-哥達親王阿爾伯特,因此她的兒子愛德華七世繼位後就改用了父親家的紋章,建立了“薩克森-科堡-哥達王朝”。由於這個王朝名稱來自德國,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戰時,英德成為敵國,王室為了顯示民族立場,廢除了薩克森的稱呼,改用時任國王喬治五世繼位前溫莎公爵的紋章。於是英國又出現了延續至今的“溫莎王朝”。 顯然,1066年以來英國的王系血緣至今一脈相承,歷時已近千年,只是不一定由父系,時而由母系延續而已。儘管王室也有內亂,有王位的爭奪,包括像蘭開斯特家與約克家爭鬥導致的“紅白玫瑰戰爭”那樣的大混亂,但這一切始終都是征服者威廉後裔這個王系內部的事,沒有血親或姻親關係的“外人”從來就不會參與。所謂趙錢孫李都來“群雄逐鹿”、“問鼎中原”、“朱李石劉郭,梁唐晉漢周,都來十五帝,播亂五十秋”這樣的事在他們是完全不可想象的。王統的中斷和改易,除非發生來自異族的征服才有可能,如1066年征服者威廉統帥的諾曼人入侵,消滅了土著盎格魯撒克遜人的王國,又如更早時羅馬人征服了不列顛。——不過像這樣的事情,在我們中國人看來就已經不僅僅是改朝換代,而是文明的更替,即黃宗羲所謂的“亡天下”,而不僅是“亡國”了。 不過除了1066年以前那幾次“亡天下”,那裡似乎也無國可亡。更多的情況下上述“改朝換代”只是王室的家務事,社會上波瀾不驚,通常不過就是換了個王徽而已。像“偉大的維多利亞女王”,英國有誰記得她是“漢諾威王朝”的“亡國之君”?筆者曾經問過幾個學歷史的英國留學生:貴國最近幾次“改朝換代”是在什麼時候?皆曰不知。又問:1901年(漢諾威王朝終結)、1917年(溫莎王朝開始)在英國發生了什麼事?答曰:1901年?我們在同布爾人打仗,1917年那當然是第一次世界大戰了。問:我說的是英國國內。答曰:國內?沒什麼事啊?他們沒人會想起那兩次“改朝換代”。實際上那也的確不是什麼事。 總之在英國人的傳統中,國王就是那家人幹的,別人沒那個命,想都別想。那家人的事大家都很感興趣:從戴安娜的車禍到威廉王子的婚禮。但我們各家各戶的事他家管不着,就是我們大家的事,他家也不能管。即便在民主政治高度發達的今天,英國人也不會有像我國陳勝吳廣那種“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觀念(我國帝王的權勢之大他們也是聞所未聞的)。今天的“虛君”就不用說了,就是當年的“實君”也“實”不到哪裡去,連徵稅那樣的事,也要跟納稅人商量。所以“改朝換代”在他們那裡算不上什麼事。一千年來英國重大的政治事件,包括1215年的大憲章、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和英國革命,都與“鼎革之際”無關。 英國歷史上也不是沒有政治變革、制度轉軌、社會動亂。黑死病曾經導致英國人死去三分之一,“封建”時代的英國對外有過百年戰爭,內部有過玫瑰戰爭,後來革命中還處死過國王,發生過內戰,但那與“改朝換代”都沒有什麼關係。暴力的英國革命與和平的光榮革命都沒有導致改朝換代,包括僅僅是更換王徽這種意義上的“改朝換代”,也沒有成為這種革命或動亂的結果。 最後,儘管“農民起義”(Peasants' Revolt)這個馬克思主義史學常用的概念就是起源於英國(傳統上特指1381年的瓦特·泰勒起義),而且那確實是農民與他們的貴族主人之間的“階級鬥爭”,顯示出英國社會內部的深刻矛盾。但是英國的這種“起義”也不會與“朝廷”為敵,不會是“官逼民反”,更不會要求改朝換代。把這種民間社會內部的“階級鬥爭”與專制帝制下民間社會與朝廷官府的衝突混為一談,甚至把“莊主(地主)”帶領“莊客”(佃戶)“殺到東京,奪了鳥位”的造反也說成與英國的“農民起義”性質一樣,是很滑稽的。事實上,所謂“農民戰爭”導致改朝換代這種我國歷史上屢見不鮮、幾乎是周期性發生的事,不僅英國歷史上聞所未聞,在所有“封建”的民族,包括我國傳統時代實行“封建”制的傣族、藏族等少數民族地區,也從未有過。
“有國王的共和國”與“半封建”帝國的憲政之路
也不僅是英國,“封建”制下的“王朝”幾乎都是如此。如東歐的波蘭,歷史上只有皮亞斯特(960-1386)和雅蓋洛(1386-1668)兩個“王朝”,而兩者間“改朝換代”的方式是皮亞斯特王朝末代女王雅德維嘉嫁給立陶宛王雅蓋洛,從而實現了“波立合併”。以後的雅蓋洛王朝諸王都是這位皮亞斯特王朝女王的子孫。其實說“嫁給”是按中國的習慣,與歐洲中世紀很多政治婚姻一樣,更確切地說法是雅蓋洛入贅波蘭,他不僅定居波蘭成為波蘭國王,而且放棄立陶宛傳統多神教,皈依了波蘭傳統的天主教。換句話說,無論在血緣上還是政治-宗教上,雅蓋洛王朝都是皮亞斯特王朝的延續,只是王徽從母系換到了父系而已。 在雅蓋洛王朝時期,波蘭的“封建”越來越甚,王權越來越小,最後發展成貴族共和國,國王由議會選舉產生,完全不論家族。雅蓋洛王朝就這樣被“自由選王時期(1573-1795)”取代。但有趣的是:自由選王實行兩屆後,第三、第四、第五,三屆當選的國王都是雅蓋洛家族的人,此後就再沒有該家族的人當選了。所以通常雅蓋洛“王朝”被認為延續到1668年,與自由選王的貴族共和國有將近百年的重疊。在這個時期雅蓋洛王室的國王完全按共和制原則選舉出任,而且與非王室的人交叉當選。換言之,波蘭不僅兩個王朝的“改朝換代”波瀾不驚,從王朝到共和也是個自然演進的過程,不僅沒有“革命”,連“改良”的痕跡也不明顯。你甚至不能說波蘭搞的是“君主立憲”,因為它的國王並非“虛君”,他由選舉產生,實際等於總統。但他又絕非“實君”,實權操於議會。只能說這時的波蘭是個“有國王的共和國”。 如果換成我們中國的概念:明朝滅亡後朱家皇室子孫不僅安然無恙,還可以通過選舉多次“復辟”,這樣的事可以想象嗎? 關於這一點,我們還可以比較一下地理位置處於中國與西方之間、傳統制度也具有“半封建半帝制”特點的俄羅斯。 俄國歷史的早期也是完全“封建”的。她的第一個“王朝”留里克王朝延續了736年之久(862-1598),其間經歷帝國分裂、蒙古入侵,實際霸權在諾夫哥羅德、基輔、弗拉基米爾、莫斯科之間多次轉移,但王公與後來的沙皇一直是留里克家族的人。直到末王費多爾死後無嗣,王朝才告終結。經過15年的混亂後,貴族會議選舉留里克王室的親戚米哈伊爾為新沙皇,建立了羅曼諾夫王朝。這個王朝一直延續到1917年被俄國革命推翻。因此俄國在一千多年歷史中也只有一次因國王無嗣導致的“改朝換代”,而且前後兩個王室仍有親戚關係。 但有趣的是,俄國後期三百年裡逐漸由“封建”向中央集權的沙皇專制演變,貴族政治沒落,皇權官僚政治興起,王室外的人們乃至平民以武力爭奪皇權的“群雄逐鹿”現象也隨之發生。這一時期的斯捷潘·拉辛和普加喬夫這些“民變”領袖都曾有“問鼎”之志。這是“封建”制下的西歐和俄國前期從未有過的現象。但是處於“半封建半官僚制”下的沙皇俄國與基本上是官僚制集權帝國的中國仍有區別:斯捷潘·拉辛和普加喬夫這些皇權覬覦者只是假冒羅曼諾夫家族的人,自稱擁有真沙皇,而反指莫斯科的沙皇為魚目混珠,他們從來沒有否定羅曼諾夫王朝的權威而追求“改朝換代”。而在中國,從陳勝吳廣到太平天國,外加安祿山、吳三桂者流,更不用說成功了的劉邦、朱元璋等等,無論成王敗寇,哪個不是“皇帝輪流做,如今到我家”? 到了近代,俄羅斯也一度有過和平的君主立憲機遇,尤其在1905年,沙皇和維特首相,乃至民間主要的反對派力量、“既能說服莊稼漢,又能說服小市民”的立憲民主黨人,都在朝着這個方向努力,而“革命派”按他們自己的說法,還是既難說服莊稼漢,又難說服小市民的。當時沙皇-維特的立憲計劃實際上是“半英國式的”,與立憲民主黨的計劃雖有距離,但比清末朝廷的“次於日本式立憲”和民間立憲派“英國式立憲”的距離要小。然而由於種種原因,雙方談判破裂,專制政府進行鎮壓,憲政進程出現逆轉。雖然此後這一進程又緩慢啟動,但時機已失,更遭遇第一次世界大戰,無論莊稼漢還是小市民都失去了耐心,革命大潮於是席捲而來,和平立憲的機會喪失了。 經歷了流血無數的“改朝換代”和更嚴酷的古拉格時代之後,俄國度過了七十多年,成為今天的俄羅斯聯邦,雖然有“8·19”政變、有1993年的炮打白宮事件,乃至車臣那樣的局部戰爭,但是無論與沙俄帝國崩潰後死亡數百萬的慘烈內戰,還是與大清帝國垮台後的民初亂局相比,後遺症應該說是輕得多。至今二十多年來俄羅斯的憲政民主之路坎坷曲折,但並未出現實質性逆轉。可以說從近代以來,這個進程在俄羅斯就比中東歐國家(更不用說西歐)更坎坷,但比在中國的進展還是要大。這個現象並不是“宿命”的,但無疑,俄羅斯的“封建”傳統介乎西歐與中國之間,使這個現象有很大的出現幾率。
辛亥中國:革命為什麼成為大概率事件?
歐洲的“封建制”當然有基督教“文化”的許多特點(尤其是其政教二元體制),但它的許多行為邏輯其實是“封建”這種制度,而不是基督教這種“文化”決定的。同樣信奉基督教的專制帝制國家如拜占庭就沒有這樣的邏輯,而不信基督教的“封建”國家,比如據說屬於“儒家文化圈”的日本和屬於“印度文化圈”的泰國(包括我國傣族的西雙版納)卻有類似的邏輯。 明治維新前的日本天皇除少數例外通常也是“虛君”(真實的日本歷史上有過天皇乃至皇后皇子專權,鎌倉時代皇子為幕府將軍之制也有集權色彩,相應地也有過篡弒,有過南北朝,有過足利尊氏驅逐天皇。但這種情形究屬小概率),卻長期受到尊奉,“萬世一系”的說法太過誇張(現有日本從“神武天皇”至今125代皇統不斷的官方說法實際上是在江戶時代“尊王敬幕”的“封建”觀念下通過以官定《大日本史》修改《古事記》、《日本書紀》的前說後才確立的。參見呂玉新:《尊王敬幕:朱舜水、德川光國之水戶學》,《政治思想史》2011年第2期,34-59頁),但沒有中國式的“改朝換代”現象倒是真的。明治維新本身如前所述,與英國式的君主立憲區別很大,卻有濃厚的“周秦之變”色彩,如果照戰前的軍國主義發展下去,日本走向民主固然難矣,但成了“實君”的天皇恐怕也再難“萬世一系”。軍國主義時期盛行的“下克上”已經多次發生刺殺首相,誰敢說進一步就不會發展到刺殺天皇?只是這段歷史很短。倒是到了戰後在美軍占領期間,天皇成了真正的虛君,日本成為“英國式的”君主立憲國——雖說是“英國式的”,其實從天皇恢復為虛君而受到國民穩定的擁戴來看,又何嘗不是回復了“傳統”邏輯、走上從“封建”到君主立憲的道路呢? 總而言之,“封建”時代的“虛君”不是靠壟斷權力來維持的,人們對之有不依賴於強權的“敬畏”乃至敬愛,在傳統時代它的“改朝換代”就極為平和,或者說根本沒有真正的“改朝換代”現象,而在由傳統向現代化演進時,它走向和平立憲的道路也就比較容易。而專制帝制就不同了。斯大林早年在流放土魯漢斯克時就喜讀馬基雅維利的《君主論》,並在這本書上留下了“令人畏懼強於受人愛戴”,以及人的惡習只有“1.軟弱,2.懶惰,3.愚蠢。其他一切(上面提到的除外)無疑都是美德”的批語(羅伊·麥德維傑夫:《“令人畏懼強於受人愛戴”——斯大林私人藏書》,《莫斯科新聞》2000年第3期,中譯見中央編譯局:《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研究》2006年第4期,32-35頁)。我們以後會看到,這樣的價值觀在我國“秦制”的思想基礎法家的論述中表達得尤為系統和典型。這個制度安排的基礎,正是“令人恐懼比受人愛戴更偉大”,敬君是表面,畏權是實質,愛君談不上,無權誰還把你當人看?於是為君者自然擅權,“虛君”不是犯傻嗎?傳統時代“改朝換代”,群雄逐鹿殺得屍山血海,到了近代放棄皇權就那麼容易? 秋風先生最近說儒家是主張“封建”的,而“封建”就包含有“憲政”,中國傳統是遵奉儒家的,因此除了秦始皇時的短暫例外,在秦以前和漢武帝以後似乎從來就有“憲政”。他這個論證鏈條除了古儒(注意:不是漢武帝以後之法儒)主張“封建”大致不錯,其他幾個環節都靠不住。即便在英國,“封建”本身也並不是憲政(包括安茹王朝時那個“大憲章”,現在被渲染得很神,其實它與近代憲政並沒有邏輯關係),否則都鐸式王權、英國革命與光榮革命都無法理解了。而“漢承秦制”後的中國,實際上搞的也不是古儒主張的那一套,不是“封建”,當然就更不是“憲政”。不過秋風先生的意思如果是說長期“封建”傳統下比較有可能向憲政和平過渡,那倒是真的。但遺憾的是,中國並不具備這個條件。 不過,如果和平憲政的可能不大,革命的代價又很沉重而且前途坎坷,那麼既不立憲也不革命,在維護帝制的情況下靠“傳統”求復興,或者充其量搞點“洋務”,船堅炮利加上忠君愛國行不行呢?如果不行,僅僅是因為國際環境的因素嗎?其實早在戊戌以後這種想法就已經沒有什麼市場了。不過近年來在“革命派”、“立憲派”都被認為太“激進”、太“西化”的背景下,在“中國奇蹟”鼓舞人們重興“傳統”、“在中國重新發現歷史”的潮流中,這樣的想法加上若干話語包裝後,實際上已經相當時髦。所以我們還要重新分析一下:在過去的很多成說已不成立的情況下,歷史能否完全顛倒過來?為什麼和平憲政可能不大的情況下,人們又不能繼續容忍帝制,以至於使革命成為一個未必“必然”但卻是大概率的事件? (帝制興衰:辛亥百年話“傳統”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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