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跟朋友談論這個追究責任的問題,要看當時的環境事態。 19日李鵬宣布戒嚴令之後,學生繼續占領廣場,北京衛戍區部隊不執行清場命令。20日鄧小平調動外線部隊進北京,被北京市民成功阻擾,很長時間不能進城。學生誤以為解放軍進不了城,繼續堅持在廣場; 北京市民用自己的身體把解放軍阻擋在城外十多天,在解放軍歷史上沒有過,說明什麼呢?解放軍不是來屠殺市民的。 解放軍不能進場,然後,他們接到的命令是“無論如何也要集結進城”的命令,自然只能武力突破阻擾,開槍前進。大屠殺死人不是發生在天安門。而是發生在武力突進廣場的途中。現在有名有姓有場地有原因的死亡統計總共300多人。 如果解放軍是來屠殺人民的,想想看會是什麼結果?! 3日晚,38集團軍和24集團軍分別從東西兩方突入廣場。 天安門清場是在周舵、侯德健、劉曉波、高新跟解放軍談判之後撤離,解放軍並沒有開槍殺人。 4日,還有人繼續進入天安門廣場,解放軍朝天開槍,“天安門坦克人”獨自阻擋坦克,沒有被壓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