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是共和國無數政治運動中,官方唯一自認失敗的一次。也是唯一被官方總結出“損失”數字的一次。為什麼只有文革被官方“徹底否定”?關鍵就在於:文革跟以往任何一次政治運動不一樣的是,這次運動中受害的,除了平民,還有官員
老高按:習近平說過不能把中共建國以來的前三十年和後三十年對立起來的話(大意),許多左派和右派都異口同聲表示反對,對習這一觀點口誅筆伐。我倒覺得此話未必那麼荒唐,習總書記高屋建瓴,縱覽古今,道出的是一個最基本的實情。後來我寫文章(包括在老高的博客上)和主持《歷史明鏡》節目的訪談中,都表達了這樣的意思:毛澤東時代,和鄧小平乃至鄧後的三十多年歲月,在最根本的問題上,其實就是一脈相承的。 今天讀到一篇中國著名媒體人何三畏(他是《南方人物周刊》主筆,還有許多頭銜)的文章,也說自己就是“前後三十年‘不能互相否定’論者,不使用把任何一個時期割裂開來的思維方式”,這篇文章寫得痛快淋漓,轉貼於下,與大家分享。文革結束已經42年,研究文革的專著和文章汗牛充棟,有人還說,文革似乎找不到什麼有新意的研究角度了,但何三畏這篇寫於去年老毛冥誕的文章,我看就很有新意。
昨天我轉貼了一篇介紹中國水稻發展史眾多元勛的文章,引起了大家的重視和爭論,讓我喜出望外。讓我始料未及地是,有網友不贊成我這麼介紹,其中有一位,連續發表多帖說: 答案不在於吃水不忘挖井人。而是壓根就不需要感謝具體的挖井人。您最多只需感謝井本身足矣。 中國人只對與“人”有關的真相感興趣。對於科學本身並無興趣。 感性思維屬於中國人的基因特徵。這一特徵決定了,無論在政治,民主,還是科學問題上,中國人必然走向結果主義和功利主義。與人斗,其樂無窮,乃中國社會的一大特徵。 中西方文化的一個本質區別,在於西方人當中,總是存在着一部分只對真理本身感興趣的人。而西方文明,也正是由這一部分人,而不是另一部分與中國人持相同感性思維的人建立起來的。相比之下,中國人當中這樣的人太少。既然如此,我認為中國人還是老老實實地讓中共來管着比較好。面對一群如此桀驁不遜的群氓,沒有籠子怎麼行呢。 ………… 此公還有許多別的大段論述,恕不摘引,在我看來,似是而非,謬誤叢生,要全面批駁,既超出我的精力,更無必要——這些謬誤明眼人誰不能一目了然?這裡只想舉其一端:“感謝具體的挖井人”是中國感性思維的基因特徵的誤區嗎? 此公舉了一個哈拉利的例子:哈拉利認為,人類與動物的區別,在於人類社會的合作規模。今天能在這裡演講,他即無需懷着慚愧的心情,感謝那個為他組裝或者設計了手機的人,也無需感謝那位從特拉維夫飛到英國的飛行員,空姐,還有會場的組織者…… 哈拉利當然是一位西方精英,他的話確有值得我們深思反省之處。但也只是西方眾多精英之一,正像袁隆平是眾多中國水稻科學家之一一樣,不必將哈拉利的話,當成與“中國感性思維”相對立的西方思維的代表。我可以很容易地就舉出萬千例子,說明西方思維絕非像哈拉利所說的那樣是“不需要感謝具體的挖井人”。例如,正是西方,要儘可能追溯每項發明的創造者,要嚴格審核、明確專利擁有人,力圖不埋沒每個個人的貢獻;正是西方,要一年一度用諾貝爾獎、菲爾茲獎、普利策獎、圖靈獎等等,來表彰做出最突出貢獻者;與此相聯繫的是,美國華盛頓的越戰紀念牆,要銘刻所有幾萬名陣亡將士的名字;每年“9·11”那天的紀念儀式,也必一個個念出所有死難者的名單;每年奧斯卡獎頒獎典禮,獲獎者連珠炮似地在有限時間內表達自己對他認為對自己的成功有恩、有功勞者的謝意,唯恐漏掉一個…… 西方人士、西方社會豈是像此公所說的“最多只需感謝井本身足矣”?! 有時看網上論戰,我真佩服一些人的自我感覺之好,例如此公就說:“看萬維這幫群氓每天也怪可憐的。……光是氣他們是不夠的。氣完了還要教育一下。否則俺腳得對他們不夠公平”。不知他居高臨下、俯視眾生的底氣從何而生?是否忘了正是西方哲人所說:我的知識像一個圓,圓越大,越能知曉圓外面的空間越大? 感謝此公還記得:“好像‘文革戰廢品’一詞是您老兄發明的吧。這個詞彙很好。尤其是它更適用於您自己”。當然,這個詞彙是我發明的,更適用於我,我就是“文革戰廢品”之一。但我或許與其他不少人不同的是,因為我知道自己是“文革戰廢品”,因而不甘作廢,努力“廢品利用”。在此也希望此公其他網民博友,繼續敲打我!
以“平常心”看待文革
何三畏,博客
網絡上經常見到這樣的情況,一言不合,就稱對方使用“文革語言”,意思是說對方語言粗暴,不講道理。仿佛只有文革時期的語言才粗暴無理,又仿佛真有一種語言叫文革語言,跟我們現在使用的語言不一樣。其實,在充分肯定文革的特殊性的前提下,還得承認新中國的語言的連貫性。換言之,我們都正在使用“文革語言”。 再急一點,就稱對方“文革餘孽”。這就是更嚴重的指控了,相當於說對方是逍遙法外的罪犯。但是,同樣的道理,把文革放在新中國的前三十年,放在整個六十年社會主義革命時期,雖說比較特殊,實際上也就是社會主義革命的特徵表現更突出一點,更集中一點,而“文革餘孽”也不是一種新人類,其行為方式也並不迥異於今。換言之,我們都是“文革餘孽”! 你已經看出來了,我是前後三十年“不能互相否定”論者,不使用把任何一個時期割裂開來的思維方式。而你為什麼要專門把文革拎出來,仿佛那不是你的歷史,而是外星人的歷史似的?這是一種集體癔症。原因是文革成了一個禁忌,越禁忌越神秘,越禁忌越特殊,越禁忌越無知,直到你以為那時什麼都跟現在不一樣。 總之,如果你把文革當成中國社會主義革命過程的一個階段,將便於你理解文革,也便於你理解今天。當然文革是一個特殊的階段。概括地說,它最主要的特點在於“無法無天”。那麼,我們來講一下文革的“法”和“天”有什麼不一樣,跟前三十年和後三十年,跟整個六十年有什麼不一樣。 文革是新中國的無數政治運動中,官方唯一自動承認失敗的一次。也是唯一被官方總結出“損失”數字的一次。先不說為什麼有這兩個唯一,先看看以下的數字:“420萬餘人被關押審查;172萬8千餘人非正常死亡;13萬5千餘人被以現行反革命罪判處死刑;武鬥死亡23萬7千餘人,703萬餘人傷殘;7萬多個家庭整個被毀。”這一切都是沒有司法程序的混亂中發生的。 這一組數字是網上來的,據說出自官史《建國以來歷次政治運動事實》,是經過兩年零七個月的“全面調查、核實,統計出來的”。沒有別的渠道能得到這方面的數字,我願意認為它基本真實。不過,我們也可以認為它“有多無少”(疑為“有少無多”之誤。——老高注),因為這是事後的“統計”。八十年代以來,人人都聲稱自己在文革中被迫害(而沒有“加害者”),另外,為了證明前任官員有多壞,文革後的官員也會使勁講以前的壞事……好歹我們還是採用這個數字吧:文革死亡人數如上,合計二百多萬。 這個數字“夠恐怖”嗎?夠恐怖了!在和平年代,沒有外敵入侵,偉大領袖一聲令下,就自己折騰死這麼多人。 這個數字“最恐怖”嗎?不是“最”。它可能沒有超過同樣發生在和平年代的土改和鎮反,後者是官從來不公布的,文革期間官方機構曾經癱瘓,後來還費力去統計,土改鎮反時期,政權正在效率最高的時候,所殺地主反革命應該可以準確到個位數,不知道為什麼不公布。 這一數字“最悲慘”嗎?不,遠遠不是!一九六零年前後,短短兩三年內,餓死人數超過土改、鎮反和後來的文革死亡之和的若干倍。
那麼,為什麼只有文革被官方“徹底否定”?關鍵就在於:文革跟以往任何一次政治運動不一樣的是,這次運動中受害的,除了平民,還有官員。另有數字說,文革中有“250萬幹部被批鬥,302,700多名幹部被非法關押,115,500多名幹部非正常死亡”。文革,是新中國唯一一次“官民互有死傷”的內亂。官員死亡十餘萬,跟平民死亡的比例達到一比二十,太高了,任何一種戰役指揮員的傷亡都不應該這麼高! 土改和鎮反運動,以及從來間斷的鎮壓反革命的鬥爭,都是官方掌握的,針對“敵人”的。大躍進,只餓死農民。而文革,除偉大領袖,大多數官員陷入危機,直到性命不保。文革惟一的特殊性在於,平民可以造官員的反,而且是“奉旨”,獲得了正當性甚至神聖性,人民陷入了廣場的狂歡。官員一當被稱為“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就像平民被稱為某種“分子”一樣,立即就遭了殃,當時的官員遭殃之密集,有如當今反腐的成果。 還得說明的是,並不是整個文革十年官員都在遭殃,而平民的傷亡卻是持續不斷的。“奉旨造反”其實也是一個陽謀,聖旨是不斷變化的。文革不斷地進行下去,革命者不斷被“掉隊”。而官方實際上是可以控制局面的,偉大領袖去世,從中央到地方抓捕文革分子,文革立即結束。文革就是這樣一場“有組織的混亂”。 有人統計過,新中國前三十年,產生過將近兩百種跟刑法無關、卻能置人於死地的“罪名”。例如,各種“分子”。把你稱為某種分子,你就離死不遠了。勞教本來不用有罪也不用審判,勞教了你就是勞教分子。勞教完了,你還有一個罪名,叫勞教釋放犯。把你拉出來鬥爭和痛打,因為你被稱為地主分子。房主是一種罪名(正如後來“釘子戶”也是一種罪名),可以群毆你,直到剝奪你的房子。所有這些針對平民的暴力,都不是文革十年所獨有。 然而,正由於文革是一個結果不可控的遊戲,可能使莊家成為輸家,所以在文革結束後,復辟的官員們才痛徹心肺地把它稱為動亂,浩劫,常常還在這些程度已經很深的詞前面加上“史無前例”的前綴,真是正心誠意了,並由衷地認為不能“過七八年再來一次”了。 否定文革成為官方意識形態,也成為惟一被允許的民間傾述苦難的道具,但其它任何一次只針對平民的災難,則成為牢不可破的禁忌。病態的歷史觀使平民們把一次接一次的政治運動,包括大饑荒死去的遠遠超過文革死亡數量的親人們掩埋以後,就忘記了,最後只記住他們在報紙和電視上看到的國家的大人物們在文革中受難。 今天還有另一種“文革遺民”,他們懷念“文革大民主”,希望重返繼續革命的道路。根據偉大領袖關於“在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繼續革命的理論”,他們始終認為向“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在今天,也就是官場腐敗分子——造反,天經地義,包括採取“革命手段”——即今天的主流渠道不斷重複的“紅色經典”中宣揚的那種暴力手段。 這種革命思想容易理解,因為它就是官方意識形態本身,是真正的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只是時間和場景不對——既然已經是無產階級專政的革命政權,你就不能繼續革命了嘛!很明顯,這種革命思想的復興不是社會安全的好現象。然而,不知道為什麼,有關方面待他們,比待主張走出文革和非暴力的人們要優待得多,簡直如一根藤上的瓜。我覺得這是有關方面的嚴重失誤,需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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