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家章立凡说过:实际上中共的反腐是执政党的一种自我保护,以便永远执政。一般情况下,所谓腐败官员落马了就落马了,官方怎么说,百姓只好怎么信。不信又怎么着?他们的申诉我们听得到吗?但这次,我们很幸运能读到被定罪者的反驳
老高按:132期《伐林追问》视频节目,最后一期文字整理稿,已在前天(7月3日)放上了“老高的博客”。但是回头一看,有几期节目当时因故跳过去了,似乎应该补充刊出。 八个月前我曾经写下过一段话: ……(2022年)11月30日江泽民噩耗一出,顿时让我踩下刹车。因为接下来的多期《伐林追问》节目,内容都与江泽民有关。这些节目,都是整整三年前——2019年12月首播的,当时的考虑,是将江泽民视为一个对中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探讨并廓清一些与他有关的具体问题,如身世、交往、反腐等等,既擦掉他自己和阿谀者涂上的虹彩,也洗去攻讦者泼上的污墨,尽量还原历史原貌,还原真实形象。讲这些题目,是出于、只是出于一个历史爱好者对于破解疑点重重的遗案的天然兴趣所在。我的这一初衷基本上得到观众的认可,播出后没有谁把我划为“江派”、说我是“自干五”为江涂脂抹粉,也没有谁说我是得了习大大密旨、加入了清算江的合唱队。
1997年11月2日,江泽民在美国洛杉矶一个欢迎晚宴上放声高歌。
但是本来已是没多少人关注的过气政要江泽民,一旦去世,竟顿时进入世人视野中心,引爆了对他功罪的大争辩,官方对他的评价愈高,民间对他的反弹愈烈,一方将之捧到九天之上,另一方将之踩到十八层地狱。而我,既无蹭热度的需求,也毫无蹚浑水的爱好,争辩白热化之际,我若不识时务地重发三年前的节目的文字整理稿,很难避免被人贴上标签,就像那句低俗粗话:黄泥巴掉进裤裆,不是屎也是屎! 犯不上! 于是,我跳过了这几期。现在,八个月过去,人们对江泽民的关注热度降温,江从一个现实政治人物转为历史人物了。这里我就补上两期与他有关的《伐林追问》文字整理稿。
江泽民打大老虎,制造了一个假案?
《伐林追问》第38期,2019年12月27日首播
◆高伐林
圣诞来临,元旦在望,向大家恭贺佳节,祝福新年!圣诞节是西方人一年之中最大最隆重的节日,相当于中国的农历新年。我感到今年(2019)我所住的新泽西各社区,居民们在自家门口庭院布置的圣诞新年灯饰,规模超过了往年。圣诞之夜,我到社区周围散步观灯,到处火树金花,溢光流彩。 圣诞前听说,中国某些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发文,抵制圣诞、抵制洋节。本来愿意过什么节,是个人的自由;愿意倡导或者呼吁抵制过什么节,也是个人的权利。但荒唐就荒唐在用谣言来煽动网民。我有位同学在微信群里转发了一张图片——
中国社交媒体上流传抵制圣诞节的帖子,错误百出。
这个帖子完全是胡说八道——八国联军侵华,是1900年6月20日—8月14日,不是1860年;烧圆明园倒是1860年,但不是八国联军干的,是英法联军干的,时间也不是平安夜圣诞节,而是10月18日。这第二次鸦片战争到10月28日咸丰皇帝签订《北京条约》就结束了。这样的谣言,据说还在中国某些大学的教师中流传畅通无阻,实在让我吃惊。 这种抵制洋节的声浪,我感觉是最近几年习近平掌权之后,宣传“四个自信”后高涨的。我们这几次节目谈江泽民,江泽民固然是有很多问题,他没有施行世界先进国家的民主法治,但是他对西方文化不排斥。我记得,2011年1月26日,李岚清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一首世界名曲失传歌词的再现——记江泽民同志恢复失传的托塞利小夜曲英文歌词的经过》,讲述了江泽民怀着对这首名曲的钟爱之情和责任感,为恢复抢救这首名曲原来的英文歌词做出了努力,并取得成功。文字上有些溢美吹捧,但江真心喜欢,自己也确实爱唱,有机会就要唱外国歌曲,还以用英语唱为荣。
李岚清与江泽民,都有音乐爱好。
美国人库恩写的《江泽民传》里还讲过,2001年6月23日,“世界三大男高音”在紫禁城开演唱会期间,江泽民设午宴款待他们。帕瓦罗蒂说:“主席和我合唱了一曲《我的太阳》。我觉得唱得不错。这样真的是很浪漫。”《江泽民传》披露,曾有一个记者问帕瓦罗蒂,如果江主席改行当一个歌剧演员会怎么样。这位男高音之王稍作思索后说:“如果江这个人能全心全意地表现自己,就算只在唱歌这件事上,他也肯定会成为一个巨星。”
江泽民与帕瓦罗蒂。
香港回归五周年,2002年,香港特区政府在礼宾府邀请江泽民。晚宴原定安排5位来自内地及香港的表演者献唱,一位歌唱家要唱《我的太阳》时,爱表现、爱炫耀的江泽民听见前奏便喉咙痒痒,情不自禁哼唱,主持人很会来事,让乐队停下来,然后邀请江泽民上台高歌一曲。不用说,不论江唱得怎么样,都会轰动全场,观众必定高呼“再来一次”。 这样的场景,我们绝对无法想象出现在习近平身上——虽然他的夫人是位歌唱家,她不会没唱过外国歌曲。当然,我们没法要求,也不应该要求所有的领导人、所有的人一模一样,统一思想,统一爱好。 我已经讲了好几期江泽民,但我还没有讲江泽民反腐——反腐并不是习近平和王岐山的专利,中共领导人个个都反腐,都是打虎英雄,只有邓小平没有抓出所谓大老虎。我想,这是因为当时要搞掉挑战自己的政敌,用政治罪名就够了,什么“资产阶级自由化”“搞精神污染”“反对党中央一元化领导,另搞一套”“里通外国”等等,用不着扣对方腐败的帽子。但到了江泽民时代,政治帽子不好使了,就要另换“腐败”这个帽子了。
习近平与王岐山以反腐著称,但被诟病是“选择性反腐”。
历史学家章立凡在推特上说过:中国在反贪方面刻意拒绝和世界接轨,因为现在他们的制度适合选择性反腐,便于搞掉一些不喜欢的人,实际上这种反腐是执政党的一种自我保护,以便永远执政。 江泽民主政时期最大的政治震荡,也被誉为江泽民反腐的最大手笔,自然是1995年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落马。一般情况下,落马了也就落马了,只好官方怎么说,百姓怎么信。不信又怎么着?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郭伯雄,他们的申诉,我们听得到吗?但这次,我们很幸运地能读到被定罪的人的反驳。2012年6月,也就是在陈希同被定罪判刑之后14年,一本《陈希同亲述:众口铄金难铄真》的书出炉了。这是独立学者姚监复,专访保外就医的陈希同的谈话录——在2011-2012年间进行了十次专访,揭示了这一事件的内幕一角。 “众口铄金”这个成语,形容舆论力量大,连金属都能熔化。“众口铄金难铄真”的意思就是说,金属都能熔化,但却难以熔化真相。
《陈希同亲述:众口铄金难铄真》封面。
陈希同之所以接受姚监复的专访,当然是希望在世人心目中洗清他所认为的冤枉,恢复他认为的清白,尤其是推倒“六四”屠夫元凶之一和“大贪污犯”这两桩罪名。人们不仅可以理解,而且应当欢迎,欢迎他叙述他这一面的史实,兼听则明,有助于我们全面了解真相。不过,陈希同洗清自己的意图是否能达到?目前尚待更多材料来验证;但是从这部《亲述》,我们看到了中央高层领导人的隐秘心态,和他们在权力争夺中的真实关系。这也算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吧! 1995年4月,北京市常务副市长王宝森吞枪自杀,随后陈希同引咎辞职,震动全国。1995年9月,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决定,将陈希同清除出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真不算慢! 但随后,这一案子却就像乌龟一样爬行,直到两年之后的1997年8月29日,中共才宣布:开除陈希同党籍。又过了半年,1998年的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和玩忽职守罪,决定依法逮捕陈希同;又过了半年,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陈希同13年徒刑;以玩忽职守罪判处4年徒刑,两罪并罚,是16年徒刑;赃物没收上缴国库。陈希同当即上诉,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陈希同(右)被保外就医后,与去访问他的独立学者姚监复合影。住处墙上,悬挂“无欲则刚”的条幅。
一个案件调查处理竟然花了三年多,不由得让人不诧异、不猜测。中间甚至一度从官方媒体上消声匿迹,只在民间甚嚣尘上,记得当时有一本小说《天怒》,真真假假,流行极广。人们的一个合理推测是,想必案情极其庞大复杂,盘根错节,调查取证十分艰难。传闻的涉案金额,从数百万,到数千万,甚至到数亿、十几亿。但最后公布的罪行看,让人们跌破眼镜:这是什么大案,涉案金额居然只有这么一丁点?! 当时的起诉书和判决词中怎么公布罪状呢?—— 被告人陈希同任北京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自1991年7月至1994年11月,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22件,总计价值人民币55万5956.2元,不按照国家规定交公,由个人非法占有。被告人陈希同任北京市市长期间,于1990年和1992年指使、纵容王宝森动用财政资金,在北京市八大处公园和怀柔县雁栖湖畔修建两座豪华别墅。违规建造别墅及购置设备款共计人民币3521万元。陈希同任北京市委书记后,自1993年1月至1995年2月,经常带情妇某某与王宝森等人,到两座别墅吃住享乐,两座别墅成为陈希同、王宝森享乐的场所。其间,耗用服务管理费人民币240万元,吃喝挥霍公款人民币105万元。……
陈希同在法庭上聆听宣判。
陈希同不服,提出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在终审裁定中说:上诉人陈希同贪污罪、玩忽职守罪的事实,有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赃物估价证明、审计说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陈希同提出的证人,均不证实陈希同的上诉理由和二审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将上述罪状推敲一下:所谓耗资3千5百多万元的“别墅”,产权是市政府的,陈希同并未据为己有;所谓耗用服务管理费人民币240万元,吃喝挥霍公款人民币105万元,听起来确实不小,但中共像他这样级别的官员,迎来送往,应酬场面,不都是如此吗?把他们的吃喝帐都算一算试试?说到底,就只有收受礼物没交公的55万多元,能挂到他头上。 55万多就判16年?太匪夷所思了吧。人们产生两个合理推测:一个是,涉案金额太大,全部公布会危及民众对中共统治的信任,于是“大事化小”;另一个,反腐是挂羊头卖狗肉,想必是陈希同自恃平暴有功、改革有勋、后台硬,向江泽民的最高权力挑战,于是江必须将之拿下,以他祭旗,否则无法号令全国。 从1998年判决到现在(2019),经过了21年。现在看,这两个推测,仍然没有被证实。陈希同在访谈中极力表白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他并没有挑战江泽民的最高权力。
保外就医的陈希同,书法很有长进。
陈希同在《亲述》中,对判决书加给他的几乎所有罪状都给予反驳,认为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说:“陈良宇认罪,我不认罪”。自己的案子,是四个案:“1、文革后最大的冤案”,“2、最荒唐的错案”,“3、最不得人心的假案”,“4、最不人道的大案”。陈希同是那一届政治局中一堆工程师中少有的文科出身的委员,年轻时在北中文系读过几年书,后来又在北京市委办公室当干事,还担任当时的市委第二书记刘仁的秘书。从他这“四个案”,可见他的文字能力有其特色。 在判决陈希同贪污罪行时所列出的主要罪证是:陈希同将礼品据为己有,计划贪污50万元至100万元,实际上已贪污十几万元。陈希同对此申辩说,礼品都登记入账,是打算凑够50万或100万元,捐给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的发展基金,都有据可查、人证物证俱在,怎能作为判刑罪证? 他说:事情的缘起是江泽民的指示。江泽民由北京市委书记李锡铭陪同视察了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后,知道人艺经济上有困难,就通过中央宣传部门,由北京市委宣传部捎来江泽民口信:希望陈希同市长抓一下文艺工作,帮助人艺,解决困难。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是中国最负盛名的专业话剧院,但一度经济非常困难。
陈希同说,我们让市委宣传部长两次去人艺调查研究了一个月,认为非改革不可,要打破大锅饭制度,改变待遇太低局面,如工作夜餐的标准,只有市委机关的一半。提出的改革方案,我批了两次,有几十万元,包括解决设备老化,老演员宿舍问题等。有人说:“人艺一个单位,你两次批了几十万元,其他单位怎么办?”于是正式经过北京市委、市政府讨论同意,正式发文建立一个基金会。“有人建议我担任基金会会长,被我谢绝。……市政府拨出一笔钱,帮助基金会启动。我们设想募集目标是1亿元。” 陈希同向董建华募来100万美金;向李嘉诚募来1300万元人民币;动员市内捐献,北京市旅游局捐了50万元。他说,“我动员别人捐献,自己怎么办?在我的名下有一些国内外友人捐送的礼品,按规定可以上交,也可以捐赠,作为善举,财政上是允许的合法的。我要秘书收集一下,从外事办借来礼品,打了借条,估估价。结果只有十几万元。我想,凑够50万元或100万元,捐赠给人艺的基金会。这些礼品,在市外办有借条。市外办主任来看我时讲,这些借条都在外事办保存着。我请西单商场经理、建外友谊商店经理商量过,估价值多少钱,如何出售这些礼品,以便转变成捐赠给人艺基金会的现金,他们都回去向党委传达过,这些人证俱在。”
北京市委机关搬家了,谁还记得25年前的市委书记陈希同?
陈希同说,这些为人艺基金会捐赠的礼品,为了估价而打了借条从外事办拿来,暂时放在办公室,为什么竟当成我的罪证? 他在《亲述》说,另一个罪名是渎职罪,罪证是建起了两幢“豪华别墅”,在有关我的电视宣传片中,专门拍了这两幢“豪华别墅”,观众们都看到了,这只是普通的单位招待所,谈不上什么“豪华”。而且,第一幢“别墅”,是市财政局学习班用的,也可以招待外地和中央财政系统的干部的招待所。这是一个早已建成的、并没有经过我批的单位招待所;第二幢“别墅”是在农业部门所属的一个养鸡场改建的招待所,更谈不上“豪华”,怎么是供陈希同吃喝玩乐的“安乐窝”?后来组织参观这幢所谓“豪华别墅”的人们说:“陈希同怎么这样节约?”
主持查办陈希同一案的尉健行。
陈希同还说:“我既没有批示建这个招待所,甚至也没有去过。是我的专案组长尉建行为了整人、迎合当时领导人而凑的材料。”“因此,律师申诉,要求复查再审。高法不回答”。 刚才我说的是陈希同对“几乎所有罪状”都反驳,用了“几乎”二字。并不是全部,例如,统观全书,陈希同没有对官方和民间传闻中所说他的“情妇某某”的问题,提出任何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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