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兩種平等觀 最近幾年,特別是2020年美國大選中,“平等”又成了熱門詞。左右兩派都崇尚平等,卻為了這個詞兒打得不可開交。原因是:有兩種不同的"平等"。一種是“機會平等”,說的是用同樣的方式對待所有人,讓人們在公平的條件下競爭,由市場來決定優勝劣敗。另一種是“結果平等”,就是用政策和資源去照顧弱勢群體,以求大家結果差不多。英文裡,機會平等是equality,結果平等是equity。 2020年大選前夕,民主黨的副總統候選人哈里斯發推說: “機會平等與結果平等是天壤之別。” 她主張不是給每個人同樣的資源,而是給每個人他所需要的資源和支持。拜登總統上任第一天就簽署了“關於聯邦政府推進種族平等和支持弱勢群體的行政命令”,其中提到“平等”二十一次,都是用的equity(結果平等)。所以,如今“結果平等”是拜登政府的正式政策了。 其實,“機會平等”和“結果平等”是兩種理念。它們都有理性依據,但又都不是天經地義的。我認為:兩種平等觀之爭不應是道德之爭,而是要看我們的社會需要怎樣的分配方式。 “結果平等”不是像很多人認為的那樣是對於“機會平等”失敗之處的修補。它在當今的社會和經濟環境中本身就有一席之地,可以理直氣壯地提倡。我們需要的不是非此即彼,而是兩種平等觀之間的平衡和補充。(註:目前左右派之爭的重點是種族平等。但我這裡討論更廣義的平等觀,主要是在經濟分配問題上。) 二.平等觀的理論基礎 在人類歷史,特別是西方思想史上,“平等”這個觀念並非自古就有。西方思想的起源——古希臘就不是一個平等的社會。後來的基督教雖然說“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但它統治下的中世紀也是等級森嚴,將人民分為貴族,僧侶和平民三個階級。 直到教宗和王權弱化,自由經濟興起,“平等”觀念才得以傳播。啟蒙時代早期的哲學家洛克和霍布斯在十七世紀建構國家政權合法性的理性依據,排除了血統,神權等因素,認為人人都有同樣的政治權利。十八世紀美國革命宣示“人人生而平等”,法國革命打出“自由,平等,博愛”旗幟,開始了西方追求平等的社會運動。但與此同時,其它工業化國家如英國仍保持了不平等的王權制度。十八世紀,哲學家康德提出“普遍法則”作為其道德學的基礎。“普遍法則”要求用同樣的原則對待每一個人,也就隱含了人在各方面的平等地位。然而,另一位重要的西方哲學家尼採在十九世紀提出“超人論”。他理想中的超人具有超強的意志和能力,而普通人只配受超人的統治。這兩類人有着不同的道德,宗教和文化。“超人論”在二十世紀被曲解成為納粹“優等民族”的理論基礎,構成對“平等”觀念的反動。 所以,直到二十世紀,平等在西方仍然並非“不證自明”的道德公理。同樣,“機會平等”與“結果平等”之爭也由來已久,特別是在美國。 按照美國獨立宣言,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而不是得到幸福的保證。這就是“機會平等”觀,也是所謂“美國卓越論”的一個重要部分。但另一方面,美國人一向同情弱勢。二戰後至現今,美國提供的國際援助無人可比,私人慈善捐款和義工比例也在世界最高之列。這又是“結果平等”所驅使。二十世紀美國最重要的哲學家之一羅爾斯(John Rawls)提出“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作為社會政策的一個基礎。按照羅爾斯的說法,我們制定社會政策時,要假定我們不知道自己在社會中的地位,這樣才能做到公正而不會受自身利益的影響。這樣制定出的政策,自然偏向於保護和照顧最弱勢的群體,而不管那些人處於弱勢的原因。所以這也是偏於“結果平等”的一種主張。這兩種平等觀都是美國核心價值的一部分。 二十世紀以來,由於極度的經濟不平等威脅社會穩定並隨着現代進步主義(progressivism)的興起,由政府通過政策和再分配來幫助窮人的主張越來越受歡迎,導致羅斯福的新政以及約翰遜的偉大社會和民權法案。“結果平等”得以壯大,但也引起反彈,七十年代以里根為代表的新保守主義興起。他們強調減少政府權力,鼓勵自由競爭,倡導“機會平等”。而到了最近幾十年,遏制收入不平等的呼聲日益增長。在2008年金融危機後出現了“占領華爾街”運動,認為頂尖百分之一的富人就是萬惡之源。現今流行的“批判種族理論”(critical race theory)認為種族狀態不平等本身就是系統性種族歧視的證據,不管主事者是否有歧視的意願。批判種族理論的領軍者,波士頓大學教授肯迪(Ibram X. Kendi)說:種族平等的例子就是各族具有同樣的房屋擁有率。2018年當選的紐約議員奧卡西奧-科爾特斯(Alexandria Ocasio-Cortez)推出“綠色新政”,在所有社會政策中都考慮貧富平等。這些思潮又是偏向“結果平等”了。 在純道德層面上說,“機會平等”的主要依據有二。第一是啟蒙時期提出的私人財產權之“工匠原則”(workmanship ideal)。從基督教的“上帝創世所以上帝主宰”觀念出發,洛克提出人也自然擁有他的勞動成果。由此推論:如果一個人創造的價值更多,他就有權擁有更多。這個觀念後來脫離了宗教來源而被廣為接受。就連資本主義的死敵馬克思,他提出的“按勞分配”原則也是“工匠原則”的理想實現。第二個依據是“自由意志”帶來的個人責任。如果人有選擇的自由,那就得承擔選擇的後果。如果你選擇不努力,那就得到較少的回報。這兩個理由都說得通,但都不是天經地義的。在啟蒙時代之前,即使在西方也沒有勞動成果歸個人的說法。貴族階級憑藉其權力和土地可以“理所當然”地占有農民的勞動果實。“自由意志”說在哲學上也有爭議。如果我們承認有些人群天生就具有較低的意志力和行動力,那他們就該享受社會的照顧,就像體力上的殘疾人一樣。 同樣,“後果平等”也有一些道德層面的支持。其中最普遍的是人道:我們的人性不能接受一些同類過着悲慘的生活,不管是什麼原因。在當今社會,這隻適用於對最貧困的和確實無力自立的(如殘疾者)一小部分人的照顧。另一個理論根據就是上面提到的羅爾斯的“無知之幕”論。不過這在當今公眾爭論中較少提及。 “機會平等”畢竟是在美國根深蒂固的觀念。至少在今天的美國,體現“機會平等”的擇優錄取,按能付酬是基本無異議的“理想狀態”。雖然政府政策會在兩種平等觀間搖擺,私營企業機構中“機會平等”是占絕對優勢的。所以主張“結果平等”的人,通常將其作為“機會平等”未完美實現的一個補救。例如,在招工時照顧黑人,是因為黑人受到雇主自覺或不自覺的歧視。或者是因為黑人長期受到奴役和歧視,到今天還沒有平等競爭的能力。又如在社會政策上照顧窮人,是因為富人操縱了政府來制定不公平的遊戲規則,窮人實際上沒有機會。左派領軍人物沃倫(Elisabeth Warren)力推旨在均貧富的“財產稅”,其重要論據就是現在富人和公司交稅太少(相對於其財富總量),肯定是鑽了稅法的漏洞。但一旦陷於這樣的爭論,那就沒完沒了,因為現實里不可能有完全機會公平的比賽場,特別是如果看結果來判斷公平的話。而另一方面,任何規則的不公平應該直接修正,而不是加上另一個不公平來抵消。 一個社會現象(例如黑人的平均富裕程度較低)是很多原因造成的。要發掘出所有的原因,評估它們的相對重要性,並討論那些是合理的,那些是不合理的,應該怎樣改進,是非常困難的事。“結果平等”觀念應該問的是:即使造成結果不平等的原因都是合理的,我們是否應該採用外部力量去糾正或限制它?在當前,很少有人理直氣壯地做出肯定回答。 三.反思“機會平等” 既然兩種平等觀在道德理論基礎上都並非天經地義,那為何“機會平等”在當今美國和西方世界如此占上風呢?我認為,主要是因為它與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緊密相連。而資本主義是目前西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發動機。對資本主義有利的,自然也被認為對社會有利而得到公眾接受。所以,“機會平等”和“後果平等”孰優孰劣,還要離開道德爭論,而誰對經濟和社會發展更有利。 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中,“機會平等”是一塊重要基石。首先,它是對以前封建等級制度的反叛。任何人,不管出身和社會地位,都能投入經濟活動並獲取應得的報酬。這就解放了被壓抑的勞動力資源,為工業革命提供了燃料。“機會平等”允許一部分人通過創造社會價值“先富起來”,給了每一個人努力的動力。而且“擇優錄取,按值分配”的運作使得生產資源集中到能力較強的那部分人手裡,從而得到更高效的使用。 在當今經濟環境下,這些好處仍然存在,仍然重要。所以“機會平等”仍然受到追捧。但我們也要看到,情況還是發生了越來越大的變化。由於“機會平等”延及子孫,造成教育資源集中於成功者的後代,不是促進而是阻礙了社會流動性。由於通信和交通的發達,經濟中“贏者通吃”的現象愈發普遍。一個公司(如臉書)能打敗對手並不是因為它技術領先多少,而是少許的優勢加上運氣。而一旦它占據了統治地位,挑戰者就幾乎沒有勝算,除非下一個顛覆性技術出現。所以收穫大回報者不見得是創造了大價值,很可能只是幸運。與其把創業搞成樂透獎,還不如分散回報,讓更多人能加入探索和冒險。例如,可以把超級成功的創業公司的部分盈利拿來注入創投基金,在美國創造更好的投資環境來吸引更多創業者,同時也可以為創業者無條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讓他們即使失敗也沒有衣食之憂。 更何況,在當今社會中,創造價值更需要的不是工作努力而是有發明創新。而研究表明,金錢獎勵不但不會幫助創新,反而會壓制它(見Daniel Pink的書 Drive)。創新者更看重的是社會承認和繼續發展的機會。從這個意義上說,“機會平等”和“擇優錄取”還是需要,但不是在金錢報酬上。追求創新的企業應該參考大學和科研單位的做法:成績優異者不是得到更多工資,而是更多的名聲和研究經費。 “擇優錄取”的另一個嚴重問題是:我們其實不知道誰是“優”。在技術和生意環境瞬息萬變的今天,學習分數,工作成績等只能幫助選拔將才,而不是帥才。沒有人知道下一個喬布斯,蓋茲那種創造歷史的人是誰。所以,要造成一個人才輩出的環境,就要給更多人競爭機會,而不是把機會和資源集中給“優者”而讓“劣者”出局。更大的競爭者群體才能產生更多的意外人才。而一定程度的“結果平等”能幫助我們排除“擇優偏見”,擴大人才庫。 可見“機會平等”原則雖然仍然成立,但具體做法需要與時俱進,出現的弊端也需要正視。但除此之外,我們今天還有更多的理由來推行一定程度的“結果平等”。 上面說過,“結果平等”能擴大人才庫,其實這不光是對於可遇不可求的帥才。研究表明,貧窮,即便不影響溫飽,也會影響一個人的心態,讓他更注重眼前利益,更害怕冒險,認知能力也會降低。至於家庭和社區資源對一個孩子的眼界,經驗,人脈的影響就更不用提了。實行一定程度的“結果平等”,有可能把相當一批窮孩子送上起跑線。不光改變了他們的命運,也為社會增加了大量人才供應。當然,這也不是光砸錢那麼簡單。教育我們這個時代的人才有很多因素要考慮。但是給孩子們提供一個安全無憂的物質生活環境無疑是其中重要一環。 我們再來看貧富差距的另一端:極富階層。對於那些人來說,財富和收入不光意味着更奢華的生活,更意味着更多的權力。通過成為大股東或乾脆買下公司,億萬富翁可以左右一個大公司甚至一個行業的未來走向。他們也可以通過慈善基金會發揮全球性影響,或者通過政治獻金影響各級政治運作。在2020年大選中我們看到,一個億萬富豪,如臉書的扎克伯格,可以通過他公司的運作對美國政治施加巨大影響。問題是:如果這樣的人變得更多更強,對我們的民主體制和理念有何影響?當然,那樣的富豪很可能有出眾的能力和見識。讓他們在社會決策中起更大作用也是應該的。但在民主社會中,任何人都不該有不受制衡的權力。對金錢的掌控分散化,會讓社會增加創新活力。這在美國作為“頭羊”,需要摸索前進道路的時候尤為重要。 從上面幾點討論看,作為對市場運作的補充,引入一定的“結果平等”有利於當今經濟的發展。同時,現代發達的生產力讓我們能超越經濟而關注社會的其他方面。也就是說,我們不一定要追求最佳的經濟效益,而可以着眼於提高整個社會的幸福度和發展速度。在這些考量中,“結果平等”也能扮演重要的角色。 四.新經濟呼喚新平等 當前我們面臨的一個重大挑戰就是人工智能為基礎的自動化快速發展。這些新技術對於工作市場的衝擊,和以往的技術和產業換代完全不同。自動化一旦技術發展成熟,製造成本會很低,應用範圍會很廣,而在大量工作崗位上快速取代人類。而目前我們還沒有看見有類似數量的新興行業出現來吸收那些剩餘勞動力。所以,可預見的結果是大量工人會失去工作,同時整個社會的產出不降反升。這對人類是好事,意味着用更少的勞動能換取同樣或更多的產品。人們可以有更多的時間享受閒暇或追求個人愛好。但問題是目前按工付酬的體系會造成收入高度不均。少數人的勞動會創造很大價值,他們也因此獲得很高收入。而目前的多數工人會失去勞動和收入機會,無法分享自動化帶來的收益。以前“人人生而平等”的“機會平等”理念,是基於幾乎所有人都有自食其力的能力和機會。但自動化之後,世界不再如此。 但是把不能參與生產和經濟活動的人群“淘汰”掉也不可行。首先,這種做法有違人道,也不可能被社區接受。其次,在飛速發展的技術面前,誰都不知道我們之間哪個會是下一個蓋茲或喬布斯,哪個會落伍被淘汰。所以羅爾斯的“無知之幕”用在這裡是最合適不過了。而且,社會的高度發展必然帶來高度多樣化。有些人不能參與經濟生產創造收入,不等於他們對社會沒有貢獻。照顧家庭和親友,從事藝術音樂創作,投身社區服務和政治等等,這些活動不能被納入市場經濟運作,但都是有社會價值的。每一個人都是獨特的,都有他在社會和社區中的地位和價值。所以在市場經濟之外引入再分配機制,讓全社會都能享受自動化“紅利”,不僅是人道和社會和諧之必須,也會帶來更大的經濟和創新活力,讓我們的社會能在下一個台階繼續發展。 當代經濟發展的另一個趨勢是數字化產品(軟件,電子遊戲,音像節目等)在經濟中比重越來越大。數字化產品的特徵是開發成本較高,但復製成本幾乎為零。自動化之後,其它產品也會有類似的特徵。所以如果“結果平等”政策提升了總體消費需求,它所造成產力和資源緊張很可能沒有以往嚴重。美國在2000年道康泡沫之後,特別是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一直實行寬鬆的貨幣政策,公債也節節上升。但通貨膨脹卻一直在可控範圍。這也給推行“結果平等”的社會政策提供了很大空間。 五.結語:超越道德之爭 兩種“平等觀”之爭不是道德之爭,也不應被用來搶占道德高地。“機會平等”與當今的市場經濟主流是完美配合,它能激勵每個人努力工作並帶來資源最優分配。但是隨着經濟和技術的發展,我們面臨兩個全新的挑戰。一個是高度經濟不平等(不管原因是否合理)帶來了教育和權力不平等。於是理念上的“機會平等”很可能被事實的不平等所扭曲。另一個挑戰是隨着生產力的充分發展,我們不再需要每個人全力工作,也不應把當前生產力作為最優化對象。保持和發展技術,商業模式和社會運作上的創新能力(特別是針對目前未知的創新),讓社會上每個人的人性和潛力得以充分發展,提高社會上每個人的幸福度,這些考量會越來越重要。而“結果平等”的理念和做法在應對這兩個挑戰方面都有一席之地。 在我看來,兩種平等觀之爭的結果不是非此即彼,而是達到某種平衡,而且這個平衡還隨着經濟和社會條件在不斷變化。目前雖然自動化正在興起,生產力大幅提升在望,但還遠遠沒有達到馬克思說的“財富充分涌流”。共產主義的“按需分配”仍然是個夢。所以“機會平等”的激勵和優化作用仍然是不可或缺的。而“結果平等”不論在經濟還是社會層面上,都正在成為一個越來越重要的補充。所以我們需要的不是僵硬的觀念之爭,而是審時度勢,最好地解決實際問題。 同時,這兩種平等觀都有怎樣實現的問題。“機會平等”的確好聽,但真要做到不容易。特別是高度結果不平等,會帶來規則制定和流動性方面的扭曲。我們該用怎樣的政策工具去彌補市場運作的不足?追求“結果平等”的話,首先是怎樣衡量“結果”?經濟收入當然是重要指標,除此還有各群體的健康狀況,居住環境,娛樂生活,社區治安等。一個社會各色人等,是否應該而且可能有一個共同的“平等”尺度?而且,我們怎樣劃分“群體”?按種族劃分就理所當然嗎?何不根據地區,教育程度,高矮胖瘦,性格特徵來劃分?或者乾脆捨棄群體,直接追求個人之間的平等?也許更重要的一個問題是:政府在實現“結果平等”中應起怎樣的作用?怎樣的政策既能均衡結果,又對市場扭曲最少?例如,政府應該立法規定最低工資,還是通過退稅或救濟來提升貧困工人的總收入?“平等”的口號容易喊,但魔鬼都在細節中。 其實“平等”即使作為口號也不是天然正確。當今社會中,很多人已經衣食無愁,但還在孜孜追求金錢。原因是:金錢能帶來成就感和社會尊敬,而那是他們真正追求的東西。而不論社會的經濟有多發達,我們有多少政策法律來推行平等,成就感和社會尊敬永遠是稀缺資源,因為它是和同儕比較的結果。如果我們的人生觀不改變,繼續追求這種和別人比較而得來的東西,那社會就永遠不可能達到“結果平等”。所以我們要超越物質分配,而去思考:我們怎樣去營造一種社會文化,使得我們大家都能得到精神上的滿足,實現人生的意義,而同時又維持和發展一個有活力的經濟生態?如果這是太大的話題,那麼我們是不是至少能讓自己的心態和人生意義在同樣的物質條件下變得更好些? 也許如果我們能做到如此的話,那追求“平等”和爭辯“平等”的含義也就沒有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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