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看到一条令人震惊的新闻:新泽西州立大学(Rutgers University)十八岁的学生泰勒•柯勒门提(Tyler Clementi)从大桥上跳下自杀。这个与著名作曲家同名的年轻人,在同伴眼里是个安静,友好的人,也是个颇有成绩的小提琴手。因为他和一名男友在宿舍里的性行为被室友遥控摄像并在网上传播,他就这样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而那位室友和伙伴被控侵犯隐私罪,多半也会锒铛入狱,断送自己的前程。 这类通过在网络上曝人隐私或使用语言暴力而给牺牲者带来巨大伤害的行为(也称为网霸,Internet bullying或cyber bullying),正在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最著名的,也是最令人发指的,也许是2006年密苏里州十四岁的女孩梅根•迈亚(Megan Meier)之死了。(见昭君博文 网络时代的脆弱心灵 )她同学的家长冒充十六岁的男孩在网上与她结交,然后用语言侮辱她,并把她的私信传播给他人,造成迈亚的自杀。今年一月在马萨诸塞州,高中女生福比•普林斯(Phoebe Prince)被同学在网上和手机短信上围攻而自杀。长岛十七岁的足球明星阿历克斯•皮京顿(Alexis Pilkington)在今年三月自杀,也被怀疑与网上被围攻有关。类似的案子还有马萨诸塞州十一岁的卡尔•瓦克胡佛(Carl Walker-Hoover),佛蒙特州的雷恩•哈利干(Ryan Halligan)等。一项调查表明,百分之四十二的孩子说他们被网霸欺负过。 网霸不只是青少年中间的事。甚至在受过高等教育的成人网民中,网霸也很常见。例如不久前在一场关于某位海归学人的争论中,就有人从他的一位女学生计算机帐户中得到一幅照片在网上流传,暗指他们关系不正常。现在我们并不知道这个举动是否触犯法律,甚至不知道始作俑者是谁。但这件事引起众多网民喝彩,并有很多污言浊语跟进,全然不顾当事人和其家人的感受。当然这种事不见得局限在中国人中间,但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件了。 应该说,揭人隐私,恶语相向,围攻,都不是新现象。但是在网络时代,因为信息和言论流传之广泛和发言者隐瞒自己身份之容易,“网霸”的杀伤力是空前未有的。当然,这不是说互联网是个坏东西。互联网就像汽车一样。它是个非常有用的工具。但是操作不当的话,它也很容易造成巨大的伤害。所以就像管理汽车一样,现在人们也纷纷关于互联网立法,禁止“网霸”行为。目前美国有44个州有反恶霸法(anti-bullying law),其中有30个包括“电子骚扰”。但这些都是管理校园的,只有7个州有刑事惩罚。每次因为网霸而“出事”,都会引发新的立法努力。 但是行车安全不光是靠交通法规,还靠“ 驾驶执照”,也就是说司机被允许上路前必须接受一定的教育和训练。而上网并不需要执照。所以有些网民并不知道网上行为所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网上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这方面还是要靠学校和公众的教育来解决。 据我观察,很多“网霸”行为都来自于“自我道德优势”(self righteous)的心态,认为我是好人,对方是坏人,所以用任何手段去打击对方都是正当的。我们都知道在实际生活中并非如此。对任何人,即使是“坏人”,也是有道德和法律所界定的行为底线的。但在网上,人们似乎较少意识到对方也是有血有肉,可能被伤害的人。加上自己也可以躲在网名背后不用负责任,所以不少网民往往缺少底线。当然,网络上的交流对人类社会还是个新现象,也许就和当年美国西部一样,道德和法律准则都需要时间来建立。但是在此之前,我们还是要尽力减少网霸的受害者。 现在还不能确定柯勒门提的室友是否因为反对同性恋而对他施害。如果是的话,那就是“仇恨犯罪”(hate crime),要罪加一等。但根据他们朋友们的说法,似乎不是这样,而只是一个“玩笑开过头”的事件。但我认为,如果真是玩笑开过头,那反映的问题更严重。也就是说,这些孩子心里没有是非概念,认为只要做得到的事就可以做,而根本没想到会对别人造成什么伤害。这就不光是“网品”的问题,而是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做人的问题了。我曾经讲过麦卡锡的故事(见“谁打败了麦卡锡?” http://blog.creaders.net/fouyang/user_blog_diary.php?did=50231)。麦卡锡的失败并不是因为其政见或政治行为,而是因为他在众目睽睽之下伤害一个不相干的律师的生活。他的对手对他的严词指责“你到底有没有善良之心?”(Have you no sense of decency?)是他从红极一时到孤家寡人的转折点。不管一个人多么聪明多么努力,如果不知道是非的话,终究会被社会抛弃。 这件事也给我们家长敲了警钟。我们华人父母,通常对孩子的功课才艺很上心,但在品德教育方面除了以身作则外恐怕就不花多少力气了。其实,一个人成长,人品心性是基础,知识才艺是依附于它的。我们不妨以这件事为契机,给孩子来个关于做人底线,是非观念和如何保护自己的“机会教育吧”。 附记:本文完成后,发现网友昭君也就这个事件发了博文,参见如下:Rutgers University 学生自杀案引起的几点思考
文章评论
作者:欧阳峰
留言时间:2010-10-03 16:45:34
皇城根儿: 隐私问题是个大问题,我没有系统研究过。不过我觉得隐私和“真实”并不是一回事儿。这两者关系如何,我还要再好好想想,也许以后会专门评论一下。 谢谢评论!
作者:皇城根儿
留言时间:2010-10-03 09:11:52
读者以为,网络时代的来临是人类各种隐私的结束。学着适应吧。人类在无法接受“真实”这一点的弱点是在是太突出了。
作者:欧阳峰
留言时间:2010-10-02 12:40:50
多思:谢谢评论。你的“交替迈进”理论我越看越有道理。作为个人,预见到这种不平衡,不受其害进而利用之,在不平衡中不断前进,更是一种大智慧。
作者:欧阳峰
留言时间:2010-10-02 12:37:42
昭君:是啊,你从社会学角度分析,我只是从一个父亲的直接感受出发。 说到网上隐私,以前听说过一个年轻教师因为在facebook中出现过喝酒的照片而被认为不能“为人师表”而断送了职业前程,是个好例子。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行为只在一定时间限度内被一定范围的人观察到。而在网上的一举一动都可能随时传遍世界并在多少年后被挖掘出来。所以都说网上“自由”,其实某种意义上是更不自由的。如何保护自己,的确是值得我们和孩子说经常思考的。
作者:多思
留言时间:2010-10-02 08:17:14
这一博文涉及到人类永远都会面临的严峻课题。一方面,人类的聪明智慧与发明创造是无限的;与此同时,新的发明创造又会伴随很多新的负面因素---汽车的发明给人类带来了交通便利,但也带来了车祸;手机的发明带来了通信便利,但也增加了车祸;网络带来的便利更多,但也会带来更多的负面因素。 所以,在运用发明创造给人类带来自由便利的同时,人类也需要制定新的法律规章来限制人类的自由。交通规则、红绿灯、限制开车时使用手机等等都是如此。自由与法规就像一个巨人的左右两脚,交替迈进才能保持社会的平衡与发展。
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10-10-02 05:25:11
哈,又撞车啦? 不过咱们这两篇的角度还是有些不一样 - 你的着重点是在“ cyber bulling ”, 而我的是主要着眼于“invasion of privacy ”(of course, it's one form of cyber bullying) 和“hate crime” 的可能性,所以不算太重叠。 我也感觉(当然只是直觉),这个案子和homophobia and hate crime 可能没有太大的关系,至少不是因为 的性取向才去做这样的事情;但即便如此,也并不减少这个事件的恶劣性。对我们这些为人父母的第一代移民,的确该好好思考思考该如何在培养孩子的学业优良这些“传统优势”之外,还下功夫让他们学会尊重他人,保护自己等等做人的基本底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