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美國大選季節里,經濟問題是大眾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除了緊迫的失業率,國債等以外,大家對於美國長遠的社會趨勢也有很多討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中產階級是否在消失,以及貧富差別增大的問題。而關於這些問題的種種數據,基本都是從收入看的。例如,我們聽到美國的中等收入十幾年來不升反降,“百分之一”所占財富比重越來越大,貧困人數增加等,都是基於收入統計的。那麼,對于衡量生活水平(economicwell-being)來說,收入是否是最好的標尺? 上世紀五十年代。經濟學大師佛里德曼(MiltonFriedman)指出個人收入與消費不是一一對應的,因為人們會通過積蓄和借貸來減少收入的漲落。佛里德曼以此說明,用政府政策來影響民眾收入不一定能起到調節消費(從而調節經濟熱度)的目的。上世紀末開始,用消費(consumption)來衡量生活水平的做法得到了更多的重視。本文通過近年對於美國經濟分析的兩篇報告【注一,注二】來介紹一下使用消費來分析經濟狀況會得到哪些不同的結果。 應該指出,這兩篇報告來自於相同作者。雖然在網上有不少的版本和有關報道,但這兩篇報告似乎沒有經過正式的同行評議,而是作為大學或思想庫的“工作論文”(workingpaper)形式發表的。我選取這兩篇的主要原因是其時效性。他們使用的基本理論有很多文獻的支持,類似的研究方法也被用在其他國家的經濟分析工作中。但是另一方面,也有文章認為他們採用的消費數據不夠可靠。在這裡我所為外行只是介紹一下結果,請行家點評,也請其他讀者作為一家之言對待吧【注三】。 在美國,有關消費的數據可以通過各種途徑得到。這兩篇報告是基於消費者花費問卷(ConsumerExpenditure Survey)的數據。這是美國勞工統計局主持的數據統計,通過每季度的訪問調查在一年內追蹤上萬名消費者,收集他們的收入和花費有關數據。在這兩篇報告的研究中,有一些花費項目(如汽車,房屋和醫療保險)被換算成對於主人的使用價值而不是按照購買價格計算。另一些不有助於提高生活質量的花費如投資,教育,醫療支出等被排除在“消費”之外。 在衡量生活水平時,為什麼消費是比收入更好的標尺?當然,從基本原理說,是消費而不是收入反映了生活水平。問題是:為什麼收入與消費的衡量結果會有顯著不同?這其中有幾個原因。最重要的,就是佛里德曼提出的“平滑效應”。人的支出水平更大地取決於所謂“永久收入”,也就是長時間內收入的平均值,而不是更為波動的當前收入。例如有兩個人,一個人上半年收入五萬元下半年收入一萬元,而另一個人相反。這樣從收入上看,上,下半年的“收入不平等”都很高,而且都存在“年收入為兩萬”的窮人。但如果兩人都按年收入六萬的水平消費,那兩人之間的“消費不平等”就是零了。這種“平滑”不一定通過儲蓄和借貸來進行,也可以通過購買耐用消費品來實現。在“消費統計”中,耐用消費品如汽車,房子的“消費值”不是按照購買時的價錢,而是按照市場上等價的租金來算。這樣,當一個人收入低時,雖然他沒有購買新汽車,但以前買的汽車還在用,也就在為他的消費作“貢獻”。其次,收入不是全部用於消費的。其中還有稅賦和醫療費支出,都對生活水平沒有貢獻。其中稅賦可以是負數,如通過勞務收入退稅(EarnedIncome Tax Credit, EITC)。而這些通常在收入統計中並不除去。政府提供的許多非現金的援助(如免費住房)也通常不被包括在收入中。第三,政府提供的“安全網”起到了鼓勵人們減少自己的“避險積蓄”而增加了消費。這在收入統計上也反映不出來。第四,研究表明,在美國的收入統計中,漏報,少報的現象比較普遍,而相對來說消費的統計要更可靠些。 與消費統計有密切關係的另一個問題是對於通貨膨脹率的計算。目前採用的消費品價格指數(CPI)是按照大眾的平均消費形態選取一組商品(稱為市場籃子),追蹤它們歷年價格的加權平均。但從消費統計的角度來說,所謂“生活成本”(costof living)不是購買一組特定的商品所需要的錢數,而是達到一定的效用函數(utilityfunction)所需的錢數。消費者可以通過不同品牌的置換甚至不同類商品的置換(如用看電影代替去遊樂場)和更換購物場所來應對價格的變化。而且產品性能的提高和新產品的引進也在不增加成本的前提下提高了效用函數,等於變相降低了生活成本。通過這些考慮,1996年Boskin等在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的委託下發表報告,認為過去幾十年內CPI被高估了大約每年1.1%。然而CPI計算方法的改變是很困難的事,因為它涉及到計算社會安全福利(SocialSecurity)給付數量,是一個敏感的政治問題。所以基於這個報告,CPI的計算只是做了一些微調,而另外提供了一個供研究者使用的“替代通脹指數”(CPI-U-RS)。CPI-U-RS比法定的CPI-U低大約每年0.4%。但仍有很多人認為它仍然低估了通脹率的修正,真正的通脹率應該在CPI-U-RS的基礎上再下調每年1%左右。 下圖(來自注一)展示了通脹係數的作用。本圖以中位收入來反映中產階級生活水平的變化。紫線與紅線的區別在於對於家庭人口等因素的不同考慮。而紅線與綠線的區別在於不同的通脹率(綠線所用的通脹率每年低0.8%)。我們可以看到,所謂“中產階級收入停滯”的結論,就基於這不到1%的通脹率差別。  下圖(來自注一)顯示了收入統計與消費統計對於中產階級生活水平(中位水平)變化的影響。總體上看,稅前,稅後收入與消費的三條曲線似乎平行,在整個期間的增長率也差不多。但是仔細看的話,八十年代消費的增長比收入慢,而在2000年到2006年之間,消費的增長比收入快。  而對於窮人來說,兩種統計方法的區別就大得多了。如下圖所示(來自注一),在計入政府的扶貧福利後,貧困率(桔黃線)比官方數據(深綠線)就下降了很多,特別是在過去二十年間。而消費統計得到的貧困率(淺綠線)一直與計入全部收入的貧困率接近,直到最近十年才顯示顯著的區別。它維持了持續下降的趨勢,絕對值也比其他兩種統計低得多。值得指出的的是:這裡不僅是量的區別。以前我談到過,其實收入在貧困線以下的人群中,大多數人的物質生活還是不錯的。真正經歷食物,住房,醫療等困難的是少數。而在消費統計下歸入“窮人”的人群中,經歷生活困難的人的比例就大得多。這也印證了消費統計是更反映實際生活水平的方法。  更有趣的,是比較兩種統計方法得出的貧富差別。前面說到,使用消費統計的主要好處是避免了收入漲落的影響,而對於人的生活水平有個更平穩的估計。這自然就減小了顯示出來的貧富差別。下圖(來自注二)顯示了幾種統計方法得到的貧富差別(90%層次與10%層次的收入或消費金額之比)。直接計算稅後收入得到的貧富差別(紫線)最大。另一條曲線(藍色)是直接統計花費(expenditures)。它與消費(consumption)統計的主要區別是對於耐用消費品的計算。前者是按照購買時付出的錢數算的,而後者是在整個使用期限中按照等價的租金來算的。所以這兩者的差別反映了“生活水平平穩化”的重要作用。圖中的三種基於消費的統計是為了驗證種種可能的誤差,對最後結果的影響不大。 從圖中可見,與稅後收入相比,基於消費的統計得到的貧富差別要低得多。而且稅後收入反映的貧富差別已經比官方數據所用的稅前收入少了很多(有關圖表在注二中)。例如,2008年,根據稅前收入的官方統計,90%與10%層次的比是11.5,而稅後收入的比是5.8。 以上兩個消費統計的工作得到了保守派的青睞。保守派思想庫AmericanEnterprise Institute就曾大力推介這兩項工作。其原因很可能是基於消費的統計對於美國社會情況給出了比較好的估計(收入增長更大,貧窮率更低,貧富差別更小),因而支持了保守派限制政府功能的立場。但撇開政治立場,我認為這個研究還是很有價值的。例如,雖然消費統計描畫了比較樂觀的圖景,但它與收入統計結果的差別並不是固定的,而是在不同年代有所不同。這就提供了途徑來檢視政府政策對於實際生活水平的影響。政府為了降低貧富差別而採取累進稅制,但官方衡量貧富差別卻用稅前收入,這就不能反映出稅收政策的效果。例如在上圖中看出,在2000年以後雖然稅後收入的貧富差別有所加大,但從花費和消費得到的貧富差別都在縮小。這背後的原因也許值得深入探討一下。 我一直認為,人的消費是有限的。所以對於收入很高的人來說,他們會把較小的比例用於消費而較大比例用於投資和儲蓄。但是從這裡呈現的統計數據並沒有看到這一點。作者在文中也提到窮人和富人的積蓄率相差不多。也許在90%這個層次上還體現不了這個現象,而要到頂尖1%才行吧。希望能找到有關頂尖1%的更多統計資料。 總之,我們看到收入並非反應社會經濟狀況的唯一指標。在美國,關於民眾消費情況的數據同樣很容易得到,而它很可能展現一幅不同的社會經濟圖景。這也反映了社會經濟學中統計的複雜性。在我們讀到媒體引用的統計數據時,最好要問一下其背後的根據和統計條件是什麼。當然,對於外行來說是沒有條件經常做這樣的深入檢討的。那只能遵從一句老話:兼聽則明。 【注一】Meyerand Sullivan: “The Material well-Being of the Poor and Middle Class Since 1980”September 22, 2011 version, http://www.nd.edu/~jsulliv4/well_being_middle_class_poor4.3.pdf 【注二】Meyerand Sullivan: “Consumption and Income Inequality in the U.S. Since the 1960s”,October 18, 2010, working paper,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http://www.nber.org/public_html/confer/2011/ease11/Meyer_Sullivan.pdf 【注三】關於消費統計的更多討論和早期一些的數據,可參見DanielT. Slesnick, “Consumption and Social Welfar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 有關博文:美國窮人:另外的百分之十五 (上) http://blog.creaders.net/fouyang/user_blog_diary.php?did=100618 (中) http://blog.creaders.net/fouyang/user_blog_diary.php?did=101275 (下) http://blog.creaders.net/fouyang/user_blog_diary.php?did=1018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