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历史,是盗版在中国迅速兴起又逐渐消亡的历史。我们应当向当年译者和传播者致敬,送上迟来的谢谢。在那个年代,你们不仅是为中国盗火者,或许还称得上抱火者。没有那些盗版产品,中国人民还要在黑暗之中艰难地摸索很长时间
老高按:对于盗版这种现象,我是一个典型的人格分裂者。理论上我知道盗版是违法,要不得;实际行动上,我买过、看过、而且至今也未能彻底杜绝在网上读、或者下载许多书籍,或者使用许多软件——虽然心里明白,其未经版权拥有者授权。自欺欺人地安慰自己说:好在,社会也好,自己也好,这种现象是越来越少了。 今天读到一篇文章《那些灰色的养分,曾经陶冶过一代人》,叙述盗版对中国人的启蒙功效,挑明了说: 我们应当向当年那些译者和传播者致敬,送上一声迟来的谢谢。 在那个年代,你们不仅是为众人盗火者,或许还称得上抱火者。 意思是从对中国人的觉醒这个角度来看,盗版是有利有弊,甚至是利远大于弊的。 反思自己的思想经历,怎能否认呢,我也是一个那些非法行径的获益者啊。盗版、侵犯知识产权,无疑应该否定、应该纠正。但不能不感叹:人类社会的进步,原因和动力多么复杂!历史上看,有多少是“歪打正着”!盗版这种非法行径,就推动了中国的历史性进步!今天我们不应再干非法勾当,应对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监督者,由衷地感谢;但是对中国当年许多冒着风险非法盗版者,我也要由衷地致以衷心的感谢!
那些灰色的养分,曾经陶冶过一代人
黄阿华,转自《 山河路人》
1984年,北京王府井的新华书店,来了一位未来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 不过,这时候他还只是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的一个学生,文坛的无名小卒。 从一个朋友口中,莫言听说了一本奇书,叫《百年孤独》。 向来嗜书如命的他怎么可能错过。于是他直奔王府井,花了1块6毛钱买下了这本书。 这对当时一个月只有七八十块工资的他来说,不算便宜。 回到学校,他就迫不及待读了起来。才翻开第一页就惊了,原来小说还能这样写的?! 他继续往下翻,越读越惊喜,看到第五、第六页的时候,他的心中就已经知道自己将要写什么样的小说了。他的写作之路,就是从这一刻开始启程的。 多年以后,他仍然难忘这本书给他带来的震撼: 我在1984年第一次读到《百年孤独》,心情就像当年马尔克斯在巴黎读到了卡夫卡的《变形记》一样:原来小说可以这么写。 在当时,《百年孤独》几乎是一册难求,刚上架就被一扫而空。上海的徐家汇书店光是在1986年3月27日这一天里,就卖出了300本。 这本书在中国流传之广、影响之深,毋庸置疑。不止是莫言,像贾平凹、余华、王安忆等许多成名的作家都承认自己受到过《百年孤独》的启发和影响。在他们的作品中,或多或少都能找到这本书的影子。 贾平凹说:读了马尔克斯的书,就永远记住了《百年孤独》四个字。 而余华对作者更是推崇备至,他说:马尔克斯是个了不起的作家,我对他除了崇拜没有别的了。 然而,莫言在新华书店买到的那本《百年孤独》却是一本实打实的盗版书。 国内出版的马尔克斯作品,一直都没有得到他本人的正式授权。 1990年,马尔克斯曾经到过北京和上海。文化人到哪都爱逛书店,但是马尔克斯一跨进门脸色就变了。 他发现自己被盗版的著作被摆在了最显眼的位置,而且几乎每家书店都在卖。 他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发飙,对着在场的钱钟书大吼:在座的各位,都是盗版贩子! 空气瞬间凝固,气氛很尴尬,这次访华之旅就这么不欢而散。马尔克斯在离开中国之前,还撂下了一句狠话: 我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出版我的作品!尤其是《百年孤独》! 回国之后他还嫌不解气,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狠狠地Diss中国人盗版他的作品。
01
20世纪70年代后期,一位叫董乐山的翻译家发现了一本外国书籍。 当他翻完这本书,仿佛被雷击了一般。直觉告诉他,这部小说将会在中国掀起巨大的反响。 1979年,他翻译的这本书在中国以内部资料形式首次刊印,得到的翻译费是千字4元。 这本书叫《1984》,开篇句是文学史上响当当的场面: 四月间,天气寒冷晴朗,钟敲了十三下。 十几年后,他谈及自己翻译这本书的初衷,感慨良多: 我这一生读到的书可谓不少,但是感到极度震撼的,这是唯一的一部。因此立志把它译出来,供国人共赏。 同样被《1984》所震撼的,远不止是董乐山一人。 1980年,一名中国人民大学商品学专业的学生在偶然间读到了董乐山翻译的这本《1984》。即使毕业多年,他始终不能忘怀: 我在大学里读到了乔治·奥威尔的《1984》,这是一个终身难忘的经历。 这个名叫王小波的学生,后来写下了一堆小说。现在还有人拿它们的标题当网名,比如: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对了,差点儿忘了说。董乐山是在没有获得奥威尔正式授权的情况下翻译《1984》的。就跟鲁迅翻译那么多托尔斯泰、高尔基、果戈里的作品一样。既没有给原作者一分钱的报酬,更没征得人家同意。 前几年鲁迅博物馆还出了一套鲁迅译著全集,整整300万字。 这是后话。整个八十年代,中国人充满新奇与希望的八十年代,事实上都离不开盗版的陶冶与启蒙。 就在王小波读《1984》的时候,山西汾阳的小镇青年贾樟柯发现了流行音乐的妙处。 他很喜欢邓丽君,坐了四个小时的车,去省城太原买回一盘邓丽君的磁带。 可以百分之百肯定,是一盘盗版磁带。 但在那个时候,两岸剑拔弩张,她的歌还被叫做靡靡之音,绝无可能引进。1981年大陆曾想邀请邓丽君来演出,都被搅黄了。 就算引进,以当时港台与大陆的经济差距,贾樟柯也绝对买不起。 根据邓丽君文教基金会估计,一盘磁带正版引进的话,至少也要卖人民币20元。而八十年代,一个大陆工人的月薪不过四五十元。 而在整个大陆,邓丽君的盗版磁带估计达到1亿盘。基本上,这些盗版的售价都是2元。 贾樟柯听流行音乐的习惯就这样保持了很多年。等他当了导演后,他开始意识到,老的流行歌曲往往最能赋予电影年代感,从而反映社会的变迁。 这也导致贾樟柯电影有着非常鲜明的个人特点,就是喜好用流行歌当配乐。 比如在电影《站台》里边,邓丽君的歌曲《美酒加咖啡》就出现了好几次。瞬间制造出时空变幻感。 美酒加咖啡 我只要喝一杯 想起了过去 又喝了第二杯 明知道爱情像流水 管他去爱谁……
02
中国球迷第一次接触世界杯,也是从盗版开始的。 那是1978年。这一年,还叫北京电视台的央视首次对国内转播了世界杯的半决赛和决赛。 然而,央视并没有获得国际足联的官方授权,他们是通过盗用国际广播卫星的公共信号实现了这次转播的。 盗版归盗版,中国球迷能在那时候看到世界杯,要得益于一位球迷,就是当年刚刚恢复工作的邓公。他一个电话打到了中央电视台,于是才有了这次世界杯转播,和宋世雄尖利流畅的解说词:“5号传球给7号,7号传中,9号头球攻门!球进了!”…… 为什么是盗版,因为当时的中国,实在不具备进行商业谈判的意识和能力。 中国的观众是怎么看到这场世界杯的,说出来你都想不到。 是人肉快递过去的。 每天夜里,宋世雄戴着耳机看比赛,一边看一边解说。第二天上午剪成一集专题片,下午派人把录像带送到香港启德国际机场,再转送到北京…… 然而,中国球迷还是从人肉快递的盗版世界杯录像带中,受益良多。 有个叫袁晞的学生那会儿正好放假在家复习,准备参加高考。听人说电视上要转播在阿根廷的世界杯比赛,他兴奋得不得了,顿时没了看书做题的心思。 在软磨硬泡地跟父母磨叽了半天后,他被允许到邻居家去围观这场比赛。 这时正是盛夏时节,邻居家里热得不行,但球场上的观众却穿着厚厚的冬装。 有人感到很惊讶,大叫道:阿根廷怎么这么冷? 袁晞的父亲回答说:阿根廷在南半球。我们这儿的夏天,那儿是冬天。 彼时袁晞不知道的是,他无意间听到的这句话,将彻底改变他的命运。 几天后,在高考试卷上有一道问答题赫然摆在了他的面前: 北京夏至时,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是什么季节? 这种现在就是初一地理难度的题目,在当年学业荒废许久,可能连“布宜诺斯艾利斯”都整不明白的中国高中生那里却是十足的难题。 但袁晞懂。他顺利答对了这道题,拿了高分,上了大学,最后被分配到人民日报。 如果不是那届世界杯,《人民日报》可能就要损失一位读书版主编了。 邓公是十足的足球迷。1977年7月,刚恢复工作的他出现在北京工人体育场,观看中国青年队和香港队的友谊赛。 这场足球赛,也象征着他重新回归公众视野,从此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 话说回来,邓公本人爱好广泛,不仅是铁杆球迷、牌友,还是一个武侠小说爱好者。 早在1973年他从江西返回北京后,就托人从境外买了一套金庸全集,他每天睡前都会读上半小时才睡觉。 显然,其他人就没有这种海外购的条件。所以只能是看盗版过把瘾,比如张纪中。 我们可以从他的自述《笑傲江湖是如何诞生的》中看出,他对金庸小说已经痴迷到了什么程度。 也可以看出中国当时的盗版,启蒙了多少人: 《笑傲江湖》是我看的第一部金庸先生的小说,书一打开,就合不上了! 我看到的《笑傲江湖》是一本盗版书,跟正版书相比,印制十分粗糙,可就是这样一本盗版小说,让我欲罢不能! 后来,央视想要将《笑傲江湖》拍成电视剧,叫张纪中去跟金庸谈购买版权的事儿。 在见金庸前,他特意跑到银行去挑了张编号是25666666的一元纸币,镶在了一个玻璃纪念品里,上面还写着四个大字:笑傲江湖。 这个见面礼把金庸他老人家哄得特别开心,拿起笔嗖嗖就在授权合同上签了名。而且这次合作,金庸只是象征性的收取了一块钱作为版权费用,以示对央视的信任。 几年后,张纪中拍的电视剧《笑傲江湖》在央视播出,收视率一度高达19%,单是第一轮播放就给央视带来了7500万的收益。 那时候,找金庸签名的人不少。另外一个大陆人也找金庸签名,拿的竟然还是一本盗版书。 这个人——马云,是金庸的铁杆粉丝。得知朋友可以领他去见金庸,他激动了好几天,兴冲冲在街上买了金庸的几本武侠小说,就带去了。 结果金庸翻了翻,脸一沉: 全是盗版!不支持盗版,不能签。 最后,好歹给他写了八个字:相见恨晚,一见如故。 写在了一张餐巾纸上。
03
1992年,中国加入了《伯尔尼公约》。 这是一条用来保护著作权的国际条约,于1886年在瑞士伯尔尼制定。 整整一百多年过去,中国终于意识到了,挤进去跟大家一起喝咖啡的必要。 为什么早不加入,晚不加入,而是在1992年加入呢?原因很简单: 中国自己的作家、音乐人、艺术家……到了需要保护知识产权的时候了。 盗版的危害已经不止局限于书,还出现了扩大的趋势。 历史来了个大反转。 那一批曾经在盗版《百年孤独》滋养下成长起来的中国作家开始被盗版坑到妈都不认得,其中最惨的可能要数贾平凹。 贾平凹的《废都》名震一时,人称当代《金瓶梅》。这本书一度被查禁销毁,正版在市面上销声匿迹。 不过这并不能阻挡人民群众对姿势知识的渴求,既然没正版,那就买盗版呗,结果盗版书加印的速度都赶不上买的速度,愣是生生卖出了1200多万册。 谈到被盗版,贾平凹一有机会就吐苦水: 【我家有一个大书柜,整架整架地放着盗版书,光《废都》就有60多种盗版。】 同样遭殃的还有余秋雨大师。据他自己的说法,《文化苦旅》这本书的盗版数量是正版的18倍。 更夸张的是,有人冒用他的名字写起了黄色小说,搞得他一提到盗版都有点儿PTSD(创伤后压力症候群)。 说起这事儿,余秋雨情绪就很激动—— 【在中国,首先应该普及一个观念:盗版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那些盗印、盗编、盗用别人名字贩卖黄色小说和诬陷文章的人,理应绳之以法!】 韩寒也是这样的情况。有一次,新京报记者问他对版权保护有什么认识。韩寒一脸生无可恋: 【我是从20年前就出书,之前作为作家,也深受盗版书的困扰,有的不仅是盗版书,还有盗用名字,其实不是我写的书。 还有人写“韩寒新著”,你去找他,他就说是“韩寒新”写的,我一点办法没有。】 没办法的不仅是韩寒,还有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它直接死翘翘了。 盗版在90年代有了扩大化的趋势,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音像制品行业。 如果有年长的读者可能知道,90年代的国民男神女神--毛宁和杨钰莹,就是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旗下的艺人。
广州新时代花重金培养的毛宁和杨钰莹虽然大红大紫,但叫好不叫座,市面上卖的都是盗版磁带。 为了防范盗版,广州新时代真是严防死守,他们只在每年的订货会上,才会给销售商提供一小段的唱片小样。但用不了多久,盗版就会以极低的价格出现在市场上,直接把正版给干趴下。 在盗版的围攻下,它一点儿招架之力都没有,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状态。正版卖不出,成本就没法收回。从90年代末开始,公司债务最高时曾有8000多万元;仅1997年一年,就有负债1800万元。 进入千禧年后,广州新时代在业务上已经没有什么起色,公司的死亡只是时间问题了。 最后,这家在80、90年代一度占领过中国人的耳朵,累计纳税3000多万的影音巨头宣告破产。 可以说,它是被盗版给搞死的。 之后,是满街盗版软件、盗版VCD的时代。又是“几人称帝,几人称王”。
04
这几天,有超过800万用户的人人影视字幕组被上海警方查处了。 这个组织,曾经为《越狱》《生活大爆炸》《破产姐妹》等大部分热门美剧配过字幕。 消息一出,无数被字幕组滋养过的网友们,齐声在平台上缅怀致谢。最让我泪目的评论是这一条: 感谢字幕组,没有让我们和世界断开联系。 对于人人字幕组的违法行为,警方声明里是这样写的: 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境外盗版论坛网站下载获取片源,以约400元/部(集)的报酬雇人翻译、压片后,上传至APP服务器向公众传播,通过收取网站会员费、广告费和出售刻录侵权影视作品移动硬盘等手段非法牟利。 十年前,人民日报海外版明明还在一篇文章里夸它:网络时代的知识布道者。 这一切,仿佛还发生在昨天。 但无论人们如何缅怀和不舍,依然无法改变一个事实: 未经允许的字幕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盗版行为。 盗版行为,是不合法的。 从盗版世界杯到盗版书,从假磁带的肆虐到字幕组的衰落,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历史,也是盗版在中国迅速兴起又逐渐消亡的历史。 我们应当向当年那些译者和传播者致敬,送上一声迟来的谢谢。 在那个年代,你们不仅是为众人盗火者,或许还称得上抱火者。 在物质和精神同步匮乏的年代,我们要感谢那些处于灰色地带的盗版产品。 没有它们,中国人民还要在黑暗之中艰难地摸索很长时间。是它们打开了通往知识与文明的大门,陶冶了一代人的青春。 现在,到了说再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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